《头牌小艾》 第一章 !!!!我叫小艾,听妈妈说,咱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咱的第一声发音是“哎”。 不要问我姓什么,因为我是弃婴。哈,麻烦您收起您那同情的眼神,像我们这种入了溅籍的人,没有姓,实在是一件很常见的事。 人家说,风满楼成了八街九巷烟花地的第一楼,不是因为有京城第一艳姬柳扶风,也不是因为有彪悍婀娜风韵犹存的花叠翠花妈妈坐镇,而是因为有我头牌小艾。 嘿,您别不信,虽然我家花妈妈曾经给了我一个十分中肯的评语:“这孩子,五官分开看,两个字,普通。合起来看,也没见有什么别样的风韵,还是老老实实的普通着。”但是咱仍旧是头牌中的头牌,八街九巷头号递牌子的头牌,小艾! 咱能承各位姐儿不弃,得了个头牌的名儿,全凭咱生就了一双剧毒无比眼睛。只要从客人进门到被我带入厢房这段短短时间,咱就能把他的职业喜好摸个8九不离十。到时姑娘们投其所好,自然是事半功倍,客似云来,生意兴隆,恭喜发财,并贺新年。 说白了,我的存在,就是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分配。人家也叫干我们这行的为龟公,或者大茶壶。 嘿,谁说女孩子就不能做龟公了?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啥行业干到极致,都能出极品。 去年,咱以十四岁妙龄,荣登八街九巷烟花地“最推动生意兴隆人物”宝座,要知道,以前可都是各届花魁当选,从无例外的啊!这充分说明,咱大茶壶也有春天。 说的多么辉煌轻巧,其实咱背后也有本难念的经。不是咱有意来抱怨啥,咱生就了一个溅籍的身份,还能指望别人对咱多好了么?甭管您心里头咋想的,为了咱家花妈妈的生意考虑,有人扇了咱的左脸,咱也得把右脸陪着笑凑上去,哪位大象把咱踩成了二维的,咱也得记着把芳香留在大象大人的鞋底。 不过……嘿嘿嘿……对不住对不住,咱一个没忍住,嘿嘿嘿…… “怦怦怦!”咱一个机灵,看到对面坐的那尊冷面菩萨,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哎哎,不瞒您说,咱堂堂一头牌,见了花大娘,就成了块面疙瘩,任她捏扁揉圆了。比如现在。 花大娘敲着桌上的银锭,怦怦怦,怦怦怦。 斜着眼看着我:“说吧,这字据,还有那外头候着的家伙,都是怎么回事?别告诉我,你茶壶不做,改做姐儿了?”冷笑冷笑,笑得咱习惯性肝颤。 “那个……”挠头,顾左右,不敢言他。 “说!”花大娘狮吼功上阵,我立刻缴械:“是是是是这样的!……” “大娘您还记得大概一个月来的那三个官府的人么?” “就是那三个便装的捕快?”花大娘不愧为过目不忘、文成武德的前前花魁,凝神细想片刻,就给出了准确答案。 点头:“没错,就是过来拐弯抹角地查失踪姐儿的那三个。” 妈妈杏眼一瞪:“那跟墨家二公子有什么关系!你小子少跟我扯皮!” 妈呀,吓死我了。眼睛大了虽然秋波送得动人,可生起气来也格外吓人,那眼珠子跟要掉出来似的。看她脸皮翻书一样翻了十几年,咱还是习惯不了。 抖抖索索地陪着笑:“就是,就是……” 其实这话说起来也简单。在这花街,又有哪个不想拖了这溅籍呢?可我堂堂,啊不,区区一个大茶壶,虽然是个名壶,月钱稀少、打赏凭天,又能存得下什么钱来?花妈妈可以不要我赎身的钱,可是由贱籍改良民的银子呢?关系呢?除了走些歪门邪道,把主意打到出入花街的大人物身上,咱还能有什么办法? 面前这位爷二十出头,眼亮若星,宽袍大袖,牙白的衣裳翩若流云,风流倜傥,端的是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 他张大了桃花眼,看看我,又看看门外,再看看我,复又看看门外。轻咳:“这位小哥,我要找的是姑娘。” 我顺势坐下,拧肩,抛了个夸张无比的媚眼过去:“这位爷,我就是八街九巷的头牌啊!” 满意地看到他生生吞下茶水的狼狈样子,偷笑:嘿嘿,咱也没骗你啊! 这位爷在我电眼下败下阵来:“那麻烦小哥,替我找位姑娘来。” 妈的。 老娘我对天发誓,咱已经发育了。而且咱的声音,虽称不上天籁,也是黄莺出谷吧? 我恶狠狠地凑近他,压低声音:“墨让墨二爷,您今天想替哪位姑娘赎身啊?” 墨让微向后仰,避开我如兰的哈气:“这位小哥,我第一次来,你恐怕认错人了。” 认错?那一闪而过的紧张神色,怎么可能逃过我小艾的毒眼? 咱在打算敲诈前,早就把八街九巷出现失踪姐儿的大小青楼逛了个遍,失踪的姐儿多大年纪,失踪前几日接了什么客人,可有什么老相好儿……一共一十三位姐儿,咱记录的纸就用了八十三张,排除了三个可疑人物,咱又远远留意了墨让好几天,直到又有位姐儿失了踪,咱才算锁定了目标。前前后后花了咱近一个月时间,咱能认错? 悠哉游哉地替自己沏了杯茶,哧溜哧溜喝得嘹亮雄浑:“本姑娘可能认错人,但衙门的捕头大哥不可能认错的吧?” 他啪地甩开扇子,飞速扇着风:“捕快,呵呵,捕快就更加不可能跟在下有关系了。” “是啊是啊,”我笑眯眯地接腔,“不过他们对各个楼里姐儿们的失踪,很是感兴趣哦!” 墨公子擦汗:“哦?有意思。” “是很有意思啊!”撑着头故作天真,“听说这些姐儿失踪前都接待过那位墨公子呢!不过想那墨公子一介书生,应该不会犯下什么案子吧?” 墨公子忙不迭点头:“是是是。” “不过,”我话锋一转,奸笑着看他愣住,“听说墨公子家教甚严,这位爷你说,要是让墨公子那位做盐运生意的严肃大哥,知道墨公子和几位姐儿有染的事情,那该如何是好啊!”做作地叹着气。 他一拍桌子,舍生取义状:“敞开天窗说吧,你到底想怎么着?” 我原样拍回去:“替我赎身,帮我拖溅籍,找个落脚地,还有份像样的工作。没了。” 他楞住:“这么简单?” 靠,你大爷的。你有个做盐运的大哥,家里财产不知凡几,自己不过是个闲没事就爱鼓捣些奇门遁甲,四书五经不会,歪门邪道都懂的二世祖。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可是我们这些被困在烟花地的人一辈子的梦想啊! 二世祖极慷慨地甩出一沓银票:“一千两够不够?“ 我热泪盈眶:你大爷的,拿钱砸我…… 来吧来吧,砸死我吧。 辨认过银票真伪后,我眉开眼笑:“为免反悔,咱来立个字据,一式两份,按约履行,事毕作废。”嘴上说着话,手上不停,从怀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合约半成品,填好具体条款,签上自己大名,递给他。 他依样在乙方那栏签上自己名字,嘴里赞了句:“没想到你字写得倒很秀丽。” 废话,你以为各位小姐给恩客们的情书,都是自己写的? 他不情愿地起身,又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是墨让的?” 你当我傻啊?不调查清楚就敢和人签字据? 这些,我当然不会跟他说,只笑眯眯的盯着他看,一边放着眼刀一边感慨,小样长得真好看啊,鼻梁挺直眉如螺黛,小麦色的皮肤这么近也看不到个汗毛孔,嘴唇竟然敢是粉红色,还是水水嫩嫩的那种。 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老天爷,我这都快成沙漠了!你为啥要把如此美貌赐给一个男人啊,真他妈的浪费。 美男在我如狼似虎的眼光中败下阵来,狼狈偏过头,不再追问。 花大娘常说我长了双鬼眼,被看久了,就像身上衣服一件件被我眼刀剥去。 我笑,感情那些恩客便都渴望有我这样的一双眼了。 吹着口哨收起银票和字据,惋惜:唉,这么蠢这么有钱又这么好看的男人哪找啊,真想以身相许了。 “所以你被人拿银子砸了,就来拿银子砸我了,是不是,小子?”花大娘听我麻利地叙述完,将银子重重在桌上一磕,掮肩冷笑道,“好你啊,姐儿们有事儿你竟不先告诉我,竟敢自顾自的敲竹杠?小子,你啥时候这么有主意了?”花大娘的后槽牙死死磕着,说话时不时咯吱咯吱作响,听得咱的寒毛那叫一个激动。 我狗腿地陪笑,不忘替我自己和那金猪二世祖正名:“哪能呢妈妈,咱也是打探过的,姐儿们只是不再在花街了,想那墨二公子应该没做什么恶事,大不了是圈起来养着了。”又排出十张百两面额的银票,“大娘,这是小艾我的赎身钱。” 花大娘那重峦叠翠的脸抖了抖,神色几次变化,最后呈现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总算把你这祸害送走了,好过再浪费我的米钱。” 我深情地:“大娘,我知道你从小就疼我,拉扯我长大,还给我取名字……” 大娘笑骂:“谁用心给你取名了?不过是看你第一声发了个什么音罢了,要是你当时哇哇大哭,现在就叫娃子了。” 黑线,再接再厉:“我长到十五岁,你也不提让我卖身的事。” 大娘起身捏住我脸皮:“就你这怂样儿,卖也得卖得出去啊!” 我沉默,怪叫:“花老妖,老娘好不容易想营造个正经的离别气氛,你干嘛老拆我台?” 花老妖彩帕招摇,妩媚地笑:“因为人家根本就不伤感嘛!”尾音上扬,可惜最后被一个颤音破了功。 我也笑:“大娘,眼线都糊掉了!你眼里是出汗不是?” 花老妖恼羞成怒,大脚踹过来:“滚吧滚吧,赶紧滚,别让老娘再看见你!” 门开,我的包裹我的人伴着我的卖身契一起被丢出。靠,这动作也太快了!我爬起,不理一旁墨让惊讶的目光,跳着脚骂:“花叠翠,你这千年老妖,这么快就给咱收拾好了,是不是早想着赶老娘走呢?咱跟你十五年,你怎么就不带留咱一句的?咱想着盼着想出了这窝儿,也不全是为了自个儿!就算是为了自个儿的前程,也不带你这么绝情的!养条狗养十几年也有感情了吧?你咋不想想,老娘要是走了,谁天天给你熬醒酒汤,谁晚上帮你暖床,你要是再浑身骨头疼,谁能连着十二个时辰不住手的替你按摩?” 骂着骂着,我也哭了。妈的,我也忘不了,是谁收留我教我读书识字,是谁喝醉了就拉着我呜呜地哭,叫我能走多远就走多远,是谁在变态恩客非要为我开苞时拦着挡着,拼得被打断了一根指骨,到现在右手无名指都不能伸直。 墨让这小子在一边兀自栝噪,走吧走吧,走吧走吧。 我擦干眼泪,在生人面前,我永远只有一种表情,那就是笑,越伤心,笑得便越灿烂。望着我的金猪,我问:“去哪?” 这小子忽然就笑得很奸诈:“去一个很适合你的地方。”**** 第 二 章 !!!!衬着晨光熹微,天地间仍然像笼了道蓝纱,朦朦胧胧的只见眼前青瓦幽幽,墨竹掩映,层层叠叠的各色植物分隔出各个区域,桃红柳绿,海棠芭蕉都被刷了层淡淡的紫,挤挤挨挨着沉默的伫立。汉白玉的地灯笼里尚有残留的灯火,被似有似无的晨风吹得明明灭灭。青色的石板路在宽叶窄藤的遮挡下,含蓄地延伸湮没在一片墨样的浓绿中。 抬头,依稀可见正对的主宅上一块大大的匾额,“无月小筑”四个黑字,似乎是因为光线不足,黑色的线条不住扩大,渐渐的黑成一团。 天,看这规模,这哪是座宅子,分明是座园子。 苦哈哈地回头扮可怜:“二爷,您带我赶了半晚的路,就是到这里来拜师的?” 墨让一副睡眠不足的模样:“啊?啊!对!” “那为啥不进去等啊?爷,您真的跟我的未来师傅很熟么?” 墨让有气无力地靠在外墙上,死猪状:“你进去试试看?” 什么?叫咱试试看?这里一定有猫腻儿!咱还是小心使得万年船,堂堂一头牌,别在这阴沟里翻了船,嘿嘿,虽说这阴沟挺华丽。 仔细看一看,嗯,没有影壁,竟然能从大门直接看到主宅的门扇,这……这还真挺不正常的。随手捡了块石头,扔向青石路。 石子在石板上撞击,声音清脆,啪,啪啪。 胆战心惊地等了又等,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哎? 想了又想,还是没敢迈出小小的第一步,跑过去推推昏昏欲睡的某人,低声下气:“爷,您打算让咱啥时候拜师啊?” 墨让使劲揉揉桃花眼,力道之大,看得咱那叫一心疼。哎哟我的爷啊,咱今天才知道啥叫暴殄天物,老天爷,您赶紧赏道雷劈死这个不知惜福的混蛋吧! 可惜老天爷耳朵有点背,人家兀自揉得开心快活,末了红着一双兔眼问我:“什么时辰了?” 抬头看天,残月如同身边这位活宝,死气白赖地趴在西边山头:“寅时了吧!” 墨让整个人都贴在了墙上,软塌塌得好似要融化:“快了快了,还好来得及!” 快什么?来得及什么? 我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觉得身边嗖的一道风吹过,伴随着几声闷哼,回头,墨让这厮已经趴在了地上,脸色倒是比刚才红润了许多,愁眉苦脸:“死祸害,你又偷袭人家!”末尾那微妙的上扬带起我一身的鸡皮疙瘩,恶……您怎么不再翘个兰花指?嘁,您这不明摆着跟我们姐儿抢饭碗么?不过,这厮在说谁? “你这厮,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这次想来干嘛?”慵懒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啪地转头,找寻这迷人的发声源。 娘诶,原来神仙是这个样子的。 月白色的衣衫,有熹微的晨光和西斜的白月做背景,及腰的长发竟然泛着幽蓝的光,狭长的凤眼,半抿的薄唇,本就十分出色的相貌,配了一身清冷又微带邪魅的气质,显出亦正亦邪的风姿来。即使他现在半卧在矮墙上,仍像躺在华丽的睡塌上般惬意。 墨让敲敲我的大头,声音好像十分不爽:“瞧你那样儿!这是你未来师父,吴越。口天吴,走戊越,这祸害最喜欢逛烟花地了,一肚子坏水。小心你被玩死了,还帮忙递刀子!” 哦,无月吴越,好名字!二世祖是气神仙抢了他风头?嘁,公孔雀!我装出副口水滴滴的样子,嬉皮笑脸:“师父麾下死,做鬼也风流!” 吴越喷笑,冲我眨眨眼,飞了个赞许的眼神过来,似是十分赞同我的恶作剧。 嗯,脸上有点热……一定是晚上赶路吹多了凉风,该死该死。 “祸害,她就交给你了,我回去了!”墨让打着哈欠,口齿不清地说。 “等等,虽然是你这家伙带来的,可也得过了我的三关,才能正式收作徒弟。”神仙依旧是人畜无害的模样,吐出来的话却怎么听怎么冷血。 墨让摆摆手,擦去刚刚眼角挤出的几滴泪:“别玩了,你那三关就从来没有人全部通过过,就你那小徒弟南平,不也是没过第三关么?” 神仙打了个哈哈:“我不管,反正不过我就不收。” 哈,果然冷血。 墨让又打了个惊天动地的哈欠——个暴殄天物的混蛋玩意:“我也不管,反正我要回去睡觉了,要是她过不了,就先寄存在你那,等我有空了再来取。”又贴近我,悄声道,“不算违约吧?”讪笑,“反正你也挺愿意跟他住一块儿不是?” 去你的,美男再有魅力,也大不过前途!你这家伙让我在这穷耗着,很有意思? 还寄存?你爷爷的。 不理我恶狠狠的眼刀,二世祖潇洒的转身,摆手告别,一晃三摇,不过一刻便出了我视野范围。 死墨让,来的路上像蜗牛,走的时候怎么那么快! 转头,我陪笑:“师父,咱啥时候开考啊?” 神仙收了笑容,斜睨我一眼,万种风情瞬间化成皑皑冰雪,连说话的音儿都带着冰渣子:“不用这么早叫师父,你不一定过得了我的三关考验。” 不由打了个寒战。啧啧,吴神仙,您是四川人吧?这变脸的绝活使得真地道啊! 神仙飘下矮墙,带着我走进园子:“跟着我,别丢了。” 啥?这还能丢了?偷偷回头,妈呀,见鬼了。原本坦荡的石板路竟然倏地隐在的花丛中,不知是什么花草的枝节直愣愣的斜支着,衬着青灰的天空,颜色愈发的暗沉,只能看得出瘦骨嶙峋的轮廓,随着咱和神仙脚步向前,那花枝也沉默着后退,默默交叠又默默分开,看得咱眼花缭乱,有种花移草动的错觉。 这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什么古怪阵法吧?桃花阵?八卦阵?忙转头跟上神仙的脚步,小心记忆所经过的路线。桃花向前走三步,海棠左转…… 神仙大喇喇在堂上一坐,扬声:“南平,找五个人上来!”转头冲我一笑,花开月徘徊,影动云纷乱。咳,抱歉抱歉,为姐儿们写情书的后遗症。 神仙偏着头看我,笑得风情万种:“猜出这五个人干什么来,就算你过关。” 嘿,咱的老本行啊!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压抑住喜色,故作为难状:“神仙大人,这太难了吧?打个商量,三个人如何?” 神仙面色一冷,一对儿墨蓝色的眸子仿佛带了寒霜,冰得我双腿发软,口齿不清:“三个人……那是不可能的!嘿嘿,咱哪能搞特殊啊!神仙大人,您说对不?” 身上那难挨的麻冷总算减轻了些,我松了一口气,嘿,在神仙面前,还是少耍些花招吧! 过了大半个时辰,站得我头晕眼花,才算是盼来了这五个人。 脚步匆匆,为首的是一名面相讨喜的青年男子,二十岁上下,步履轻快,衣衫整洁,袖管挽到肘部的位置,冲着神仙与我羞涩一笑,便站在了堂角。 跟着那青年的是一个面有微须,书生模样的中年人,双手拢在袖中,眼帘低垂,亦步亦趋,看那青年人站下,便也诺诺站在一边,低头涵胸。 第三个进来的是个曲线玲珑的少妇,袖管和裙摆都有大量细碎褶皱的痕迹,眉目张扬,嘴角带笑。 接下来是位中年男子,三十岁上下,脸色蜡黄,没精打采,病怏怏的样子。双手过膝,指节粗大。 后面的……咦,后面的人呢? “别找了。”神仙开口,瘫在太师椅上,华丽得不像话,“第五个,是我。” 我屁颠屁颠跑到为首青年面前,拱手陪笑:“这位小哥儿好!” 那青年笑了笑,看了看神仙,没有答话。 我继续扯出最灿烂的笑:“小哥,不说话也行,可否容咱看看您的手相?” 青年又看了看神仙,才算伸出了双手,摊给我看。 我笑呵呵摸过他双手,又摸遍了余下三人的手掌,才跑到神仙近前。神仙挑了挑凤眼:“怎么,我的也要摸?” 口水滴滴,拼命点头,□着伸出双手:“您要是愿意,摸我的也成啊?” 神仙嫌恶地拍掉我的爪子:“看完没?看完就说!” 吓得一缩脖子,点头,是是是,您老已荣登与花妈妈齐名的小艾最怕之榜首。 手指向那少妇,竹筒倒豆子一般: “这位姐姐生得好俊俏,利落行装,袖管有高卷过的痕迹,鞋面上袖口上都沾了污水的印迹,咱心里第一印象,自然是厨娘了。然而若姐姐是厨娘的话,这扎起裙摆的动作,倒是少见了。还有姐姐脸上那掩不住的英气,人都说相由心生,这股子英气,定然不可能在镇日与锅铲为伍的厨娘脸上找到的。” “况且刚才咱到这姐姐近前,却没有闻到半点油烟气,再仔细看姐姐裙上,有些被火星子燎到的微小洞眼。还有呢,就是姐姐双手掌心都有老茧,刚才咱得罪,捏了下姐姐的小臂,那肌肉结实得,跟铁似的。这样看来,姐姐其实是个铁匠吧?” 少妇微笑点头:“想不到妹子如此好眼力!”退后一步,显是十分满意我的答案。 我笑,转向那中年文士: “这位先生一看便是位读书人,然而进退得宜,左手的拇指、食指、中指三指的指腹有茧,想是长年拨打算盘所致,先生该是位账房吧?” 那文士也拱了拱手,默然退后一步。 “至于这位小哥……”我眼睛一转,看向那青年。 “小哥身上味道很杂,既有股子油烟味,又能隐约闻着些冷香的味道,小哥必然不是普通的小厮。听神仙大人刚才唤南平,而小哥引着三人出来,更几次看神仙大人反应方敢动作,咱猜,小哥该是神仙大人唯一的徒弟,南平吧?” 南平尴尬地一笑,也退后一步。 “这位爷就比较有意思了。”我转向那中年男子,陪笑。 “这位爷虽面色蜡黄,但眼中精光四射,双手皮肤粗糙,四指长度相差不多,咱听说,打小练外家掌法的高手手掌,就是这副模样。咱虽然不敢断言,也能拍个胸脯,爷您是个练家子。看爷您一脸正气,咱斗胆猜一句,爷您该是个捕快吧?” 那中年男子一脸惊愕,拱手:“小姑娘有见识,郑某佩服!”也退后一步。 嘿嘿,咱虽然是头牌,但咱不是神人。咱能辨出来老郑是个捕快,全因为他就是前几天便衣来风满楼查姐儿失踪缘由的三捕快之首。他们当时忘了换掉官靴,如今,倒便宜了我这头牌。 转身,看向神仙大人。 “这么早,大人您就能支使徒弟唤动衙门公差,来帮您做个小小的测试,大人您和衙门的关系,必定非比寻常。” “咱对衙门的情况并不熟悉,咱只知道,除了县太爷之外,衙门的职业大抵不过是捕快、师爷、仵作三种,大人必定起了一种作用。大人丰神俊朗,潇洒不羁,实在不像是须得天天在衙门候着的捕快。再加大人宅内奇门遁甲层出不穷,连进门道路都蕴含玄机,咱本该猜大人是衙门的智囊,也合了大人出尘的气质。但大人刚刚拂开我时,带出了极细微的一股子皂角和醋的味道,咱虽然不甚明白,但也知道若是光动脑筋的活计,依大人的品味,是必然是不会轻易沾上这些廉价的味道的。再者,墨二少叫我这小人物来学的,若真个是光动脑筋就解决的,咱反而要发愁了。因此咱讨打的猜一句,大人,是做仵作的活计。” 说完,我屏息凝神,躬身等着神仙大人给我答复。 刺骨的冷意陡然压向我又陡然消失,神仙哧地一声轻笑:“第二关。” 呼!浑身肌肉一条条爆开,我好像个松散的拖把。 南平引我进入里屋,唇不动,轻声:“别高兴得太早,这一关,很难。”**** 第三章 !!!!南平燃起一柱线香:“一炷香之内,开门解锁,就算你过关。” 我笑:“多谢!” 南平欲言又止,最后只叮嘱一句:“收敛心神。” 我真心实意地笑:“多谢!”又有些好奇问道,“小哥何以对我如此照顾?”实话说,咱离我见犹怜差得还真不只一点半点,萍水相逢的,我还真不觉得自己那么可人疼。 南平赧然:“有个特别的小师妹,也不错。” 呵!谢谢南平,谢谢你。原来除了花妈妈,还有人相信咱是特别的,对咱另眼相看。士为知己者死,我小艾,为了您老这句话,拼了! 南平撞上门,随着他的撞击,金色的大小齿轮带着颗颗滚珠悠悠转动,一根巨大的门闩伴着嘎嘎声响缓缓伸出,将门要划过九个点么?试着转了下金属棒,沿着外围八个点转了一圈,又转回半个边,划过中间的点,放手,等待。 金属棍咔咔移回了,露在外面的棒身比原来短了一半。 冷汗,不能重复路径?而且还有次数限制? 不敢再乱试,手指沿着路径画了好久,才自信满满地握住小棍,划出了个十字弓形。 门闩咔咔作响,向后退了一分的距离,正好是卡住门的长度的七分之一。 不由大喜,转而看向第二个齿轮。 横竖大小不一的按键组成了迷宫一般的表盘,上方一根铁管中坠了三颗钢珠,边上有一根木柄,扳下手柄,第一颗小球被放出,骨碌碌在几块按键上弹射一番,落入了下方洞中。 懵懵懂懂地按下小球撞击的第一个按键,按键被压下后维持了原来的位置,似乎是对的?接连按下被弹射过的按键,却在三分之二的位置按错了一键,按键全部归位。 妈妈啊…… 再次扳动手柄,落下第二枚钢珠,路径竟和方才完全不同,咱没辄了,只得死记硬背,总算过了这一关,门闩再向后退一格。 第三个表盘与第二个类似,不过是变成了记忆活字版中突起偏旁的位置和顺序,门闩再向后退一格。 第四个,第五个…… 莫非这一关便是考校记忆力的?这倒也说得通南平的那句“收敛心神”。 第六个表盘看起来有些熟悉,再在脑中仔细过一遍,竟然是园子里路径的阵法图。 这是谁设计的混蛋狗屁关卡?教人死记硬背了四五个路线图之后,又考校人进门的路线,这不是纯属难为人么?嘴里骂骂咧咧,也不得不收敛了心神,凝神细想来时的路径。 桃花……海棠……唉,这十字弓来凑什么热闹! 柳树……芭蕉……嘿,怎么多了这些乱七八糟的偏旁部首? 再细想下去,这些红桃绿柳竟好像长了脚似的,忽忽地围着我转动起来,其中还夹杂了大大小小的十字弓、冰狠冷硬的残缺字符,诡异地变幻着阵型,呼啸着向我袭来。 “不,不要了,不要了,求求你。” 什么声音,这么熟悉?这是谁的声音? “我求求你们,我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这究竟是谁的声音,这么的撕心裂肺,悲惨绝望? “花妈妈,我做了个噩梦……” 奶声奶气的呓语,带着浓重的鼻音,似乎刚刚哭着惊醒。这是儿时的自己么?咱竟然也这么脆弱过?咱到底做过什么噩梦? “小艾,答应我!答应我!不管怎么样,就算食不果腹,也要拖了这该死的溅籍,就算为了我,也得活出个恣意的人生来!” 这一遍遍的嘱咐,这般绝望又饱含着希望的醉话,不是花妈妈又是谁?那个用铅华埋葬青春,又用铅华粉饰青春的花妈妈,她将青春的梦想和期望,都寄托在了我的身上啊! 这样想着,心脏突然一阵抽痛,令我陡然清醒过来,才意识到自己瘫在地上,眼前仍重叠着各种汉字与十字弓,那些偏旁歪歪扭扭的堆在一起,竟组成了杀、仇、伤一些个血腥的字眼,不断在我面前飘荡,无声鼓噪着我,我双耳被沸腾热血鼓荡得卜卜作响,头疼欲裂,想大叫,想挥舞拳头,想噬咬些什么,想尝到鲜血的滋味。 狠了狠心,一口咬上自己左臂,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弥漫了我的口腔,妈的,真咸,出去要多喝点水了。 也许是血放得有点多,也许是连夜赶路又累又饿,我终于觉着些虚弱,觉着累,觉着蕴在肌肉里的无穷的气劲一点点化作了酸软,那汩汩冲刷着我耳膜的血液终于平缓下来,那没处发泄的精力终于渐渐离我而去,心思终于可以不受蛊惑,逐渐沉淀下来,将全部的精神都放在开锁上,眼花了就咬一口,终于在咱咬了三口就快咬掉一块肉时,门开了。 转身,那柱香还有不到半分的长度就要燃尽,青烟袅袅,衬着神仙稍显惊异的眸子,我得意地笑。 哟吼,我是世界之王! 神仙抽了抽鼻子:“伸手。” 我笑嘻嘻地伸出右手。 神仙皱眉,拎起我左手:“果然。”冷哼,“我道怎么一股子血腥味。——世间但凡头脑敏捷的,心智必然不坚,我还当是发现了个不世出的奇才,原来是个玩弄些旁门左道的坏才。” 我嬉皮笑脸:“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咱虽然是真小人,也不介意假借些外物。神仙大人之前也并没说不可以啊!” 神仙扔回我的爪子,轻哼:“南平,带她去吃饭吧。” 啥?您这是什么意思?我大急:“那第三关呢?” 南平碰碰我,神秘地:“先垫饱了肚子,才有的好吐啊!” 死神仙,死南平,你们真损啊!! 晚饭一过,扔给我本小册子、一根蜡烛,关进一间小房,第三关就算是齐活了。哦,还有一句“过一晚上,明天告诉我这三个人是怎么死的,对了,就算是过关了。” 哼,没错,这是一间停尸房。 胆战心惊地望着那三具尸体,两男一女,恶,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天了,皮肤都涨起来,身上斑斑点点,散发着冲天的臭气,和着房子里不知从哪飘散来的酸味,真是色香味——俄,味道咱不知道,不过肯定不会好就是了——都没有。 话说咱烟花地啥时候都不是个干净地儿,每个月被廉价买来的姐儿们总有那么一两个逃不拖被变态恩客虐死的命运,看得多了,对这尸首也看得淡了,只是这三位,实在是不怎么招人待见。 喉咙里直往外泛酸水儿,咽下去觉得太恶心,吐出来同样——还要在这待一整晚呢,对着一滩滩那个?那不是雪上加霜么!想想都想吐……唉,恶性循环了。 深吸一口气,别过身子不看那三位,就着烛光细细看那小册子。啧啧,怎么还有残字和错字?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1] …… 册子字数不多,不过半个时辰,我便看完一遍,大抵是描述了些各种死法的表征和分辨方法,以及验尸的注意事项。 又趁着尚留有印象,抓紧再看了两遍,拍上册子,闭眼把内容过了一遍,不错,都记住了。只是连那些个残字错字都记得滚瓜烂熟——呃,甚至更胜于内容,这就太夸张了吧!真是,人脑子太好使也不行啊。 抻了个懒腰,转头看向那三位,嘿嘿,打个商量,咱们两边儿都省点事,能起来告诉咱,你们到底是咋死的呗?那咱下半夜还都能睡个好觉! 正调笑地想着,只听外面传来了几声梆子,伴随着打更人一句悠长的“平安无事!”远远响起。声音被夜风拉得支离破碎地传到耳边,带出阵阵诡异。呵,刚想着下半夜,竟然就已经子时了。外面半声人响也无,只听得猫头鹰在叫,咕咕嘎嘎,松枝被夜风吹得不断摇摆,刷拉刷拉,烛火明灭摇曳,面前那女尸的睫毛似乎动了动。 我一愣,慢慢收了笑容,抬手移了下烛火,细细看那女尸,浮肿的脸青灰的皮。她的两颗上牙微有些长,磕在苍白的下唇上,印出了两点黑影,竟隐隐露出些狰狞的样子。不知从哪里来的一阵风,吹得烛火又晃了晃,那女尸睫毛又是一动,喉间好似也发出了声轻微的叹息。 唉! 这叹息悠悠响起,经久不绝,宛如一缕破败的轻纱在屋内盘桓升降,又如一只灰白的尖爪,恶意地抚弄着我的神经。 浑身的肌肉不自觉绷紧,我不住喃喃:“没有的事,我是看走眼了,那是烛火晃动,听岔了,那是窗外的猫头鹰,死人就是死人,之前见得还少么?死相比他们更惨的也不是没有,何必自己吓自己!” 只是这低语片刻之后竟也不能继续!我的喉头突然不受控制地发出格格声响,眼睛越睁越大,肌肉张紧,嘴半张,口水就快流下来了,诶诶,现在可不是关注口水的时候。 面前的女尸抖了抖她干枯的头发,缓缓抬头,扭过她浮肿变形的脸,望向我,似笑非笑:“小艾……”**** 第四章 !!!!面前的女尸抖了抖她干枯的头发,缓缓抬头,扭过她浮肿变形的脸,望向我,似笑非笑:“小艾……” 我目瞪口呆,身体不受控制,思维也像撒欢的野马,兀自想着:靠,这也太扯了,咱只不过是心里念叨几句想让您醒过来告诉咱您是怎么死的,您就真醒了,咱要是想让您给我点儿钱花差花差,莫非您要给我烧糊的纸钱? 那女尸举起半截肿胀的胳膊,挡住脸,勉强做了个妩媚呜咽的模样,泛白的眼仁滴溜溜转动,瞥向我,苍白的嘴唇轻轻牵动,露出两粒森白尖齿:“小艾,你真的连你秋儿姐姐都不记得了么?” 秋儿姐姐?…… 这名字如此陌生又如此熟悉,不知在何处蜷缩着的记忆被这秋风般的名字带出了苟延残喘的角落,好似细沙一样一点点在我脑海中累积汇聚,我不觉在想象中做了个侧耳细听的动作,好像我内心里有个小人,他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他在期待着听到些什么。一把柔嫩的声音好似得到了这小人儿的鼓励,渐渐放大了音量: “小艾,想吃糖么,拿着吧,姐姐不吃,姐姐不爱吃,真的……” “小艾,琴艺真的好难啊,姐姐的指甲都裂了,好疼……” “小艾,我今日满十五岁了,明天,明天我就要挂牌了,不知会是个什么样的人来买下我?不知道,只盼着那人能发个善心,帮我脱了这贱籍,日后替他为奴为婢,也好过在这勾栏里蹉跎。” 一字一句,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一串串句子在我心中不断碰撞回响,我知道,这不是凭空而生的幻觉,这些话,我确实应该是听过的。那样熟悉,可是我却怎样也想不起来,这些话究竟是谁对我说的,是在怎样的情形下说出的。 莫非真有个秋儿姐姐? 可若是真的有,我怎么可能不记得? 我的大头被这阵阵声波撞击得直发晕,什么都不能思考,眼前也好像隔了道青纱,这青纱好似还在不断地轻轻舞动,扭曲着烛光,在我眼前绘出出道道五彩光斑。 在这光斑的映照下,另一床的两个男人也爬了起来,边走边滴着腥臭的尸液,狞笑着,爬上女人的床。 三人的衣衫似乎都极脆弱,拉扯间,他们很快裸裎相对,女人的身子被一前一后两个男人牢牢箍住,头扭过来冲着我哀哀的哭:“小艾,救我!” 后面那男人不等她再次呼救,便低头一口咬上她肩膀,尸体血液凝滞,难以流动,倒是黑臭的尸液顺着那男人的下颚一滴滴流下来,也在女人的胸膛上画下一条条分隔。墨黑的液体划过青白的皮肤,有种诡异的美感。 随着尸液流出,女尸的面部消了肿,现出清秀的容颜,乌亮的眼睛透过半边长发,直直看着我,呓语:“小艾,我好疼。” “啊!”一声极忍耐的尖叫,一前一后两个男人同时进入了她。 “不要,不要。”她的头拼命向后仰,及腰的长发随着两个男人的律动摇曳,抖出满眼的惶惶:“小艾,小艾!” 唧唧复唧唧,大量墨色从三人交合处溢了出来,女人的叫声越来越弱。 前面的男人似乎要到了,他一口咬上女人的左胸,后面的男人跟着紧紧箍住她两臂,咬住她颈子。 刺耳的惊叫,飞溅的墨液。 目瞪口呆地看着这诡异的春宫,心里竟也有呼声与那女人的声音呼应:“不要,求求你们,放过我……”声音有气无力,似乎已奄奄一息。这呼救声竟令我更加无力。 腿一软,跪倒在地,膝盖传来的刺骨疼痛令我短暂的清醒过来,抬眼看,三具尸首静静的躺在各自的位置。 闭眼,再睁眼,三人仍在进行着律动,中间那女人已是气若游丝。“小……艾……”她挣扎着发声,轻得好似叹息。 不,我不信鬼,我也不信这世上有诈尸这回事。死了就是死了,死后原知万事空,活着没能耐做的事,死后必然更无法做到。借着膝上疼痛的余韵,我尝试着移动我的手指,我的眼皮。我用尽我所有的意志力说服自己,这不过是幻想,这不过是幻想。 使劲闭了下眼睛,眼球干涩,似乎凭空生出了无数倒刺,刮得我眼皮生疼,也多亏了这微弱的疼,再睁眼时,三具尸体好好的躺在远处,只是还没来得及眨眼,不过是一呼一吸的时间,那三具尸体又渐渐消失,律动的三人又逐渐现出了形状。 自此,我再迟钝也该知道,这册子,和上午的第二关,全部都是一个极通人心思的高手铸就,在用心研究如何闯关的同时,必然会受到蛊惑而看到幻象。这幻象的内容,恐怕就是自己也曾刻意遗忘的黑暗往事了。 只是知道又能怎样,思维清醒着,眼睛却不受控制,一味地看着那些被刻意掩埋起来的噩梦。 就好像拿着把锋利的刀子,自己划开自己的肚子看,喏,这是胃,唔,这是肝,这里黑了一块,那里有个肿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手翻检出体内的病变,冷酷地指给自己看,喏,这里,坏了,但是你毫无办法,只能装作它不存在,任它慢慢长大。 可是我现在却被告知,它确实存在着,而且越来越大。 多么可怕,这样的清醒。 本想再次用疼痛分散注意力,却发现身体仿佛被魇住,又是动弹不得。一种奇怪的懒洋洋的暖流遍布全身,随着这暖流的流动,力气渐渐抽离体外,心中也越来越冷。 即使连咬舌头都不能做到。 不要,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囚在喉间,断续的抽搐呜咽,却始终不能顺利发声,不要…… “小艾……小艾……”那女人阴魂不散,不断蛊惑低吟。 “小艾!”又是一把声音加入,那极熟悉的声调,和方才心中呼救的声音,竟有些相像。“小艾,离开这块腌臜地,不要想这些龌龊事。” 那女人一扫方才可怜无助的样子,亮出尖牙,斜眼睨着我,桀桀的笑:“离开?她离得开么?就算她脱得了贱籍,别人看她的眼光,难道就能脱得了贱籍么?一入贱籍,终生不能脱离!” “小艾!相信我,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放屁,我们这种入了贱籍的,连人都不是,只要给一点钱,只要有一点权势,谁都能把我们凌虐至死!你当脱了贱籍,就能换个活法了么?做梦!你永远低人一等!” 两道声音化作两股厉风,不断呼啸盘旋,渐渐尖利刺耳。 “小艾,”口齿不清的声音,却是属于花妈妈的。 妈妈? “小艾,小艾,我是离不开这里了,你要替我完成我的梦啊!你要让我确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达成这目标的啊!你的梦想,不只是你一个人的梦想,你要让所有烟花地的可怜女人有个盼头啊!” “妈妈……真的可以么?” 一阵眩晕,身子越发的轻,同快要睡去的感觉相似,眼前渐渐发黑,那女人仍在一径的喘息低吟:“睡吧睡吧,你永远摆脱不了……摆脱不了……” 脸贴着冰冷的地面,什么时候了?木门的吱呀声,南平刻意高声的问话:“师父,还没有到时间呢,我们是不是再等等?” 什么!天亮了么!慌忙爬起来,很好,幻觉已经消失了,三具尸体安静地躺在各自的位置上,不曾挪动分毫。 门大开,清晨的阳光从神仙身后透进来,神仙美丽的脸背着光,几乎快结下了冰凌:“有答案了么?” 浑身一个机灵,仿佛一盆凉水兜头浇下,彻底清醒了,多谢神仙。 神仙等了半晌不见我回答,再次冷冷开口:“说不出,就算输了。”没有不耐烦,好像见惯了功败垂成的闯关者。只是不知是不是咱看错,总觉得神仙似乎不愿看我,目光点到即止,如果是长时间的凝视,则必然是裹着刺骨的冷意。 南平清亮的声音再次响起:师父,还有小半个时辰才到卯时正,我们不如再给她些时间吧? 神仙转头看我,目光闪亮,却依旧冰冷:“无所谓。” 呜,南平,你是我的神。 我伸手搓了搓脸颊,深吸一口气,转向那女尸——既然躲不过,索性提早面对。 “这女尸双唇合拢,双眼开闭不定,两手握拳,肚腹鼓胀,轻拍时啪啪有声,双脚脚底皱白不胀,发间及指缝中有些微沙泥痕迹,口、鼻内有水沫,还微有些淡色的血污。跟册子里描述的落水溺死的典型征兆大致相同。因此咱觉得,这位女子,八成是溺死的。” 神仙不语,甚至看都不看,只一径望着屋外桃红柳绿。南平面带微笑,示意我继续。 “这位爷喉间有紫赤勒痕,双眼合拢,唇色发乌,嘴紧闭,牙关紧咬,撬开双齿后见舌抵上颚,应该是缢死的。” 神仙依旧不错眼的望着屋外春色,咱只当他是默认了咱的判断,再次深吸一口气,再转向最后一位。 “这位爷稀奇,双手交叉抱胸,齿露唇白,尸斑呈红色,指甲发黑,手足有水肿和冻伤的黑斑,怕应该是冻死的。” 神仙冷笑:“开什么玩笑,如今正值春季,吹面不寒杨柳风,冻死的?” 我笑:“看这位爷衣衫褴褛,许是无家可归也说不准,在街边窝一晚,肚子里又没有东西垫底,冻死个把的,也不奇怪不是?” “师父?”南平转头,看向神仙。 神仙轻咳一声:“过关。” 我大喜:“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这是跟街口的说书先生学的。 “咱啥时候给您敬碗拜师茶啊——啊唔。” 我这一放松,油嘴滑舌立刻冒了出来,才说完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对这个冰块师父耍贫嘴,可不是自己去触霉头吗? 谁料到预期的冰霜雪剑没有冲我飞来,师父的表情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刺骨坚冰融化成了一汪春水,他竟然挑了挑眉毛,做了个无趣的表情:“别整那些虚的了,不在人前的话,也不必叫我师父。南平,带她去吃饭吧。” 我傻眼:“那叫啥?神仙大人?” 南平眨眨眼睛:“吴越,小吴,祸害,都行。” 我大张了嘴巴:“啥?” 南平挠挠下巴,高声:“小越越!” 神仙转身,妩媚地一笑,修长的手优雅地挽了个兰花指:“叫吾作甚?” 呃……黑线,咱还是保险点儿,别惹到这个翻脸比翻书快的师父大人,我抱拳拱手一拜:“吴越。” 南平拍拍我肩膀:“乖。”**** 第五章 !!!!吴越第二天就飞鸽传书给墨让,大意是你的人已成功接收,欢迎时常来验货顺便记得按时缴纳些货物贮藏费云云。我适时表达的严正抗议被当作影响局部空气清新度的、有违公共道德的动作——咳,听不懂?就是放屁呀。抗议无效,信被半字不改的发出,第二天墨二少的亲随便来递了帖子。 来人笑眯眯地向吴越与南平见礼,神色熟稔,显是经常被派来做信鸽的工作了。指使小厮抬上个箱子,笑:“这是我家主人恭贺先生收徒所备,一点薄礼。” 打开,一箱的女人衣服,天青湖绿,鹅黄浅桃,叫人看着就心生欢喜。忍不住低头看看身上鼠灰色的男人皮,苦笑。咱白当了十五年女人啊! 嘿,不是花妈妈吝啬,那样个龙蛇混杂的地儿,火若是烧得旺了,莫说是个身量未足的小姑娘,就算是头老矮痴肥的母猪,怕也能毫不犹豫的爬上去。小儿夜行,本就是千不该万不该了,还想要怀璧么?嘿,谁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吴越大笑:“好,省得我为她置办衣裳了。”转头看向我,“小徒弟,还不谢谢姚总管。” 恍然大悟,竟然是给我的?不敢想的事情竟然成真了,赶紧掐自己一把:不是做梦吧?哟嘿,疼!忙迎上去,腿都有些发软:“多谢姚总管。”真心的笑,呲出八颗白牙。 姚总管拱手:“好说,好说。”笑眯眯的,眼睛上下瞧着我,却不出声接话。 不禁摸了摸脸上,没啥啊!心虚的开口:“姚总管,我没钱。” 姚总管笑:“瞧姑娘说的,咱哪能问您要钱啊!小的只是奉命来问姑娘句话,姑娘要是想给咱啥,就给咱,要是不想,咱也不能说啥不是?” 这话说得咱愈发心虚,小声问:“总管有何吩咐?” 姚总管的笑慈祥得好似弥勒:“我家二少爷问姑娘一句,您所希望的可都达到了?” 啊?哦哦哦!忙从怀里掏出那张契约,恭恭敬敬的双手递过去——咱惜福,一纸契约换了自由身,换了个神仙师父和随和的师兄,还附赠了箱衣服,怎么算也够本了!陪笑:“总管您受累,可否替咱转达句谢意?就说小艾谢墨二爷关照,之前多有得罪,还望二爷海涵。二爷神通广大,未必有用的着小艾的地方,但咱还得说一句,若有差遣,小艾定当尽力。”尽力,只是尽力,咱虽然感激您,但咱的命得是咱自个儿的,咱说不出来万死不辞的那套话儿,二爷,对不住了。 烧包地马上挑了件鹅黄的换上,哇,谢谢了二爷,真真儿的合身,咱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啊!嘿嘿,不过这衣架是童装专柜的。 虽然只是劲装的样式,然而嫩黄色的缎带绑腿,扎染的下裙,只及膝的长度,却由柠檬黄自然的过渡到日落黄,层层叠叠,好似朵朵雏菊一样自然绽放,叫人看了便由衷的喜欢。虽是棉布的面料,经纬线排的却极密实,外加细密紧实的针脚,处处透着精工细作。咱能当上头牌,靠的就是这眼力和海量的消息,以咱来看,这棉布的衣服,虽不是绫罗绸缎,却比普通的绫罗绸缎更加金贵,这样的一箱,怕也值他个几百两银子吧。墨二爷,您真是咱的贵人!真他娘的贵! 于是自那日起,咱的学徒生涯正式开始。 咱每日除了继续跟着南平和吴越学些验尸上的技巧,还略涉及了些奇门遁甲方面的知识,毕竟无月小筑处处是吴越心血来潮搞出来的机关,不学着点,还真挺难立足的。饶是如此,咱头三天还是四处碰箭,被什么奇奇怪怪的机关放出来的啥啥追着到处跑的事情经常发生。吴越也常看着我猥琐的跑步姿势叹息,惋惜我过了练武的最好时机,只能学些个强身健体的功夫,连轻功都学不利落。咱也笑,说好事哪能都被咱占全了?学些个功夫延年益寿也不错。 吴越听了险些去挠墙,郁闷的问可怜我一身功夫竟然是给你延年益寿的? 也不知他是不是因此记恨上咱了,此后的一个月,咱每天早上需被南平追着上蹿下跳一个时辰才能被容许坐上饭桌。 于是每天早上瘫在桌边,吃着南平做的可口饭菜,成了咱最幸福的时刻。 南平笑眯眯:“好吃吗?” 咱恨不得把舌头也沾酱吞进去:“好吃好吃!” 南平笑得愈发开心:“这蟹黄小笼中所用的蟹黄,必须是当季足秤的母蟹的蟹黄里最好的一点,每只蟹最多不过指甲盖大小的一点合用,颜色要是橘红色,没有半点杂质才算合格。面粉要用精面,三两面搀一钱珍珠粉调色。肉馅用的是乳猪的精肉,三分肥七分瘦的搭配了,用精钢的刀具细细铰制。就算这炭火,也是用上好的梨花木混着荔枝壳慢火烘烤出来,才能有那股清香。” 我目瞪口呆:“南平,你是神厨啊!” 南平抿嘴一笑,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吴越突然支楞起耳朵,警惕地嗅了嗅:“风紧,扯乎。” 啥?一眨眼,吴越消失了,只余一阵清风。 转头看向南平,迷惑不解:“他屁股着火了?”该死该死,不过十几日的功夫,就被这俩没大没小的活宝带得忘了尊师重道这一码子事,不过,既然当事人不介意,咱也不必拘泥不是?嘿嘿。 南平耸耸肩:“比那个还惨一点儿。” 南平话音刚落,就听得我背后劈里啪啦一阵桌椅翻倒的声音,转头,身边陡然多了个美女。乌墨的长发用鲜艳的红绫高高束起,两粒硕大饱满的珍珠闪耀在耳边,眼动眉扬,紫衣黄衫,暗黑绣花压身,腰间偏偏配了条黑色滚边的大红腰带,这些个跳跃的颜色搭在她身上,却硬生生被那张扬的眉眼压了下去,服帖地做着陪衬。 乖乖隆地咚,咱做大茶壶做了将近十年,可从没见过这么飞扬的女子,这样的姑娘,就合该学那穆桂英去挂帅,花木兰去从军。 低头,脚上一双鹿皮小靴,女侠?又瞄腰间,那条张扬的腰带上留了条挂绳。哦,八成是捕快了。 南平侧头向我,唇不动:“京门太守之女,衙门缁衣捕头。”转头,笑靥如花:“夏至姑娘,又来找我师父啦?” 夏至扬头,用她那对漂亮的鼻孔看着我:“你是谁?” 我笑得一团和气,扬手:“嗨,夏姑娘。”合着这一帮人的态度,还是不要太谦恭为妙。 夏至一双漂亮的眼睛盯着我上下咂摸了半晌,又转向南平,后者认命地解说:“师父新收的徒弟,小艾。” 夏至蓦地睁大双眼:“过了三关了?”看到南平点头,又轻哼一声,“那有什么了不起!我也过了!” 说话间,一手高高扬起,拍上我肩膀,娘诶,我的骨头!碎了碎了,肯定碎了。“我是你未来的师母,叫一声来听听!” 南平咳:“夏至姑娘!” 我笑,恭敬地拱手:“未来师母在上,请受小徒一拜!”一边肩头还被小师母拍得生疼,这揖便也做得不甚标准,不过管他呢,当事人不介意便好。 噗!南平华丽的喷茶,夏至腾地红了脸,转身:“我,我去找那个祸害!”几个纵跃,便不见了。 转头望向南平,他轻咳:“吃饭吃饭,我还没跟你说过这粉蒸肉有什么特别吧?” 我抓住他手,星星眼:“南平……” 南平猛地甩开我手,抖抖抖,示意他恶心得不得了,我有屁快放。 继续肉麻:“人家听墨让说过,在人家之前没人过齐三关啊!南平,人家想知道,夏至是怎么过关的?” 南平一根根掰开我的手,嫌恶地解救了自己:“好了好了,告诉你!真受不了!女人的八卦!” 我涎笑,当作褒奖。女人嘛,向来对八卦最感兴趣。 南平清了清嗓子:“吴越总是根据闯关者的具体情况,由易到难确定三关的顺序,像我,是把辨认职业放在了最后,停尸房过夜放在了最前。当时吴越也不知道夏至的强项是什么,就按照解锁、认人、过夜的顺序排了三关。谁知道夏至姑娘秉性非比寻常。她不是来闯关的,完全是来给吴越找出各关的漏洞的。” 我点点头,以一名敬业的八卦者全部的八卦灵魂燃烧而成的晶亮眼神示意他马上切入正题。 “第一关,夏姑娘一剑把木质的门闩砍断,推门出来了,所以之后的门闩换成了精钢制造。” “第二关,吴越原本是允许闯关者与人攀谈套话,谁料夏姑娘拿剑比着人家脖子,威胁人家说出职业,不然就划下道儿来,于是之后规定守关人不得与闯关人说话。” 目瞪口呆,这哪是女捕快啊,这简直是女土匪啊!不过咱要是有那一身武艺,估计也受不住这诱惑吧?喷笑:“那最后一关呢?不会拿剑砍了尸体,说是剑伤而死吧?” 南平眉毛都皱成一团,一脸便秘表情:“原本这关考校的只是闯关者的胆量,毕竟吴越需要经常为官府提供些个帮助。闯关也不像现在这般,只要过夜即可。谁知夏姑娘一指点上自己昏睡穴,晕了一晚上,完全看不出她胆量如何。自那以后,吴越才要求闯关者必须验出尸体死因。” 我笑倒:“这夏姑娘倒有个直爽性子,更难得是心口合一,连追求都这么轰轰烈烈。” 南平皱眉:“是么?”很不爽的语气。 嘎?这是什么态度? 正要开口发问,却被吴越吓了一跳,这家伙如一只大鸟般伸展双臂,嗖的一下飞到自己椅子上,蹬着扶手和椅背展了个虎踞的守势,气急败坏却仍不失倜傥风流:“你这小丫头,怎么就这么没长进?这回又打烂我九百三十二两的东西!” 夏至追进,手腕伶俐回转,长鞭宛如灵蛇般突地伸长一扫,屋角的青花瓷应声而碎,吴越痛不欲生:“一千零五十二两!你这个败家玩意!” 夏至长鞭回手,洋洋得意:“鞭子就是比剑的破坏力要强啊!” 这是干什么呢?红罗帐翻做修罗场,绕指柔化为百炼钢,未来师母逼婚不成改踢馆了?我捅捅南平,南平苦笑:“看来又有案子要查了。”看我不解,又道,“夏姑娘总是要打烂些东西,吴越才有努力赚官府赏银的动力。这次打烂的这么多……估计这案子可不好查……” 我挑挑眉毛,心想这都是啥人啊?一个有钱懒得赚,一个砸东西也要逼人赚钱,他奶奶的就是骨头轻的!果然变态都是扎堆的! 看夏至扬鞭要再打,咱骨子里的铁公鸡本性终于发作,一溜烟窜到她面前,陪笑:“咱就到此为止如何?未来师母,您总要给师父留些嫁妆钱不是?” 夏至一顿,果然收了鞭子,别开头掩饰脸上喜色,轻啐我一口:“瞎说,哪有男的攒嫁妆钱的!” 我笑:“是是是,那就是聘礼。” 夏至推我一把:“你就瞎说吧!”语气里掩不住的欣喜。南平猛咳,打断夏至遐想:“夏姑娘,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嘿,南平这家伙,虽说咱也对多个野蛮师母稍有些打怵,但也不用表现得这么明显吧? 夏至晃了晃乌黑的马尾辫:“老郑和小杜小冯马上便将尸体送到,先验尸再说吧!”**** 第六章 !!!!吴越净了手,含了片生姜,又焚烧了苍术皂角一类的药材,才进了停尸间,看老郑新送来的那具尸体。含泪,为啥前两天我验尸时就没这些设备呢?害得咱身上手上一天多都去不掉那股子尸气! 南平也换了专用的衣服,取了簿子和笔墨候在一旁,我也依样穿上件麻质的外袍,躬身站在一旁,谦卑样十足。 吴越回身,冲我抬了抬下颚:“你来。” 指着自己,不可置信:“我?” 南平捅捅我,笑:“实践出真知。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 戴上单面上浆的手套,忐忑上前,按照册子里说明的验尸程序,缓缓道:“死者为中年男性,大概三十岁上下,白面无须,长相清秀。梳歪髻,眉间有痣,眼闭口合,双唇乌紫,颈上有赤紫勒痕。”又费劲扳开他牙齿,皱着眉继续,“舌抵上颚,口腔内无异物。” 再搬动头部:“勒痕在两耳后,疑似自缢。” 放下大头,目光向下:“死者着一身藏青色长衫,外套石青短褂,服饰考究,许是家中小有余财。衣着整洁,布料发脆,面上无任何污渍,许是淋雨浸水后自然风干所致。靴尖有大量泥水印迹。死亡时间?”转头,求助地看向吴越。 吴越拢着手笑:“看瞳孔和尸斑的位置。给你的那本册子上有提到。” 我恍然大悟,翻开眼皮,细细查看那人瞳孔,嘿,眼球微有些干涩,不过这瞳孔,算是浑浊呢,还是不浑浊呢?抬头讪笑着看向南平:“南平哥哥,你的眼球借我看看可好?”有对比,才有答案嘛! 南平一听这话,立刻大大向后跳了一步,紧闭双眼:“你休想!”喂喂,不过是借来对比一下,不用做出这么一副贞洁烈女状吧?不由顽心大起,搓着手抖着肩猥琐的笑:“嘿嘿,小娘子,乖一点,你今晚已经是我的了哦!” 吴越哧的笑出声来,拍拍我俩发咱已从那册子里读到了,缢死者会遗精脱粪,可真正看到了……还是忍不住想吐。 不由佩服南平,究竟是什么样坚强坚定外加坚韧的灵魂,能让他验完尸后转身就能去做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这样想着,不觉发现南平的饭菜对咱的吸引力也下降不少。 吴越不再要我上手,体表的伤痕太过复杂,各种物品造成的伤痕的微妙的形状颜色的差别,不是我这个新手背熟了一本验尸手册就能够准确掌握的。乖乖退后,拿起南平放下的笔墨,准备记录。 略略翻了下前面南平所记的记录,不由大窘。南平并没有将我的猜测写进记录,只是将各种现象一一详细叙述。吴越头也不回:“身为仵作,不是捕快,不是神捕,推测的事,即使要做,也应该在之后做。验尸时,就只是验尸。” 嗐,您老人家真是神仙,后脑勺都长眼睛。忙诺诺应声,心中记下。 南平端了屉梅子饼回来,我涎笑:“福利真好啊,验尸中途还有茶点供应。” 南平看也不看我,在尸体身上铺了块白色麻布,将热腾腾的梅子饼一块块铺在尸身上。不是吧?野餐?听说在若干百年后的某个平行世界中的一个物资匮乏的小岛上,某个刚刚学会直立行走的类人种族风行开来一种类似的吃法。原来,这吃法的源头竟是我们伟大的仵作率先发明的工作餐?果然,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华文明是源远流长的,哦也。不过这下午茶也太彪悍了些,咱真没那么坚强的胃口啊! 南平看我脸色,笑:“慢慢等。” 诶,莫非还要做个餐前祈祷?子啊,感谢您赐我丰盛的食物,但请您顺便再赐我禽兽般强悍的神经和胃口吧! 过得三刻,南平将尸身上白布掀去,梅子饼也一并除下,我看着白花花的尸体纳闷:“那这梅子饼究竟是干嘛的?”吴越已在报:“脚踵上有掌印现出,两腋下有麻绳勒痕。”哦,原来竟是以梅子饼来激出尸身上的伤痕!翻面,再次敷上梅子饼,三刻后撤下,背部现出点点淡淡的淤痕。与大片的尸斑相比,真是太不显眼。 吴越又摸摸那人后脑,释然一笑:“脑后有肿块,生前曾被人用钝物击晕。”说完便将白布往尸身上一蒙,“收工。”扯下身上罩衣,抻直了腰,打了个华丽的呵欠,施施然走了出去。我跟南平跟在他身后,对了个眼色,呵,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疑问了,他杀。普通的自缢,也不会有这样多位置诡异的瘀伤。不知这个结果是否令夏小姐满意? 夏至与三名捕快在堂上站立良久,等吴越净手更衣焚香后才见到了本尊。老郑本名郑成,带的两位捕快小杜小冯,从他们的姓名中深刻体会到中华民族谦逊的传统美德,原来是杜无用和冯不才两位大人,失敬失敬。 老郑见吴越出现,忙转身拱手:“先生可查出什么不妥之处?”身边小杜快言快语:“先生可想好要怎样?” 吴越伸出两根根纤纤玉指,点在太阳穴上,优雅地支着头:“现在不是我想怎样,而是,你们想不想查?” 夏至兴奋地跺脚:“我就说不是普通的吊死的嘛!你们还不信!” 南平轻咳,满脸的不赞同,小声嘀咕道:“你哪里知道?你明明就是来看吴越的!” 夏至跑到吴越面前,开心地:“那,陪我们去现场看看吧?” 吴越嘟起嘴,水嫩饱满的泛着珍珠般润泽的光华,薄薄的两片让人想犯罪:“不要!” 夏至愣:“为什么?” 吴越掩口打了个呵欠:“在教坊消磨了一晚上,困了,睡觉去。” 夏至石化,那飞扬的背影陡然灰暗下去,薄成了一片纸,连带着她可怜的自尊,被吴越踩在脚底下,永世不得超生。 看惯了青楼女子每天上演的真真假假的爱与被爱,自然知道爱得深了,想要保有尊严,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本以为像夏至这样骄傲飞扬的女子不致如此,却原来也是一样的心酸。 自那一刻,我莫名的认定,这个女子,是值得用心去交的朋友。 终究是不忍心,上前问她:“夏至姑娘,可有什么地方用得到我的?” 夏至回过身,对着我笑,可这笑怎么看着都觉得疲惫。唉,这又是何苦? “小艾,可否陪我去查查那现场?不是借口,我是真觉得那场子可疑。” 我点点头,回身:“南平?”陪咱去不?有俩美女陪伴的机会可不多啊!嘿嘿。 南平似也觉得愧疚,不过犹豫了下,就点头同意了。嘿,美女就是好,师父欠债都有弟子来偿。**** 第七章 !!!!第二天,夏至揖别了三名捕快,带着我与南平穿城过镇,向北城郊赶去。无月小筑在南郊,这就意味着我们要穿过整个京城。我们的京城朔,据说是大朔国最大的城市。都城的繁华自不用提,听说由城南直直穿到城北,不走任何冤枉路,也需要将近三个时辰才能走完。若是绕城一圈的话,怕是要花去一天时间了。也就是说,我们要走至少三个时辰,才能到南郊。 因此咱们今天早早就出了门,包里带了散碎的银两,做足了在外过夜的准备。第一次以自由身的身份上街,还是穿女装,自然事事新奇,觉得空气里似乎都带着香味儿。咱终于是良民啦!咱终于不用再躲着人,终于觉得自己不再矮人一头了,这种感觉如此奇妙,好似再世为人。 可惜老天爷存心不让咱开心太久,远远走来的那人看着有些眼熟,可不就是清凉阁当红小倌,喜穿一身孔雀蓝的丹蓝么!忙将脸往南平身后藏了藏,偷眼瞄着丹蓝反应。南平似乎被我动作吓了一跳,不自在地动了动,谁知丹蓝好似感知到我的不喜般,向这边看了一眼,竟锁定了目标,直直向我们走来。 “夏至姑娘,这样走也不是个办法,可否雇两匹马,我们绕城到北郊?这样还能快着些。”转头,先支走夏至再说,这原先贱籍的身份,总归不是件光荣的事儿,毕竟不想太多人知道,人言可畏。 夏至点点头,同南平打了声招呼,先行一步,没入集市的人海中。咱才松下口气来,转头瞄丹蓝。他今天穿了身浅蓝的衣衫,边角仍用孔雀蓝的艾草纹样做妆饰,比在清凉阁里多了些健康的气质,却仍旧美丽。此时咱自然是没心思欣赏的,满脑子只想着,他想做什么?我跟他也只见过几面,他要说些什么?我同南平站在当场,眼看他越走越近,怕他大叫,更不敢拔腿避开,真他娘的尴尬。 谁料丹蓝完全无视我,笑靥如花地迎向南平:“平哥哥,近来可好?” 啥,南平去光顾小倌?他?我猛地转头,睁大眼睛:“南平!”顿了顿,又道,“南平!” 南平大惊:“我我我!没没没!!”不怪他受惊,大朔民风并不开放,虽也有闲极无聊的达官贵人们偷尝小倌的滋味,但总归是上不了台面的,被撞破了,难免遭到耻笑诟病,严重者影响仕途也未可知。小倌们大多是走投无路才想着做这种皮肉生意,其地位之低下不言自明。为免招惹激进的卫道士,清凉阁都是非熟客生意不做,又不知道他是靠了哪位熟客的引荐? 四周人并没对我们投以过多的注意,我们也得以稍松口气,看丹蓝兀自扭得开心:“平哥哥,您可好久没去看人家了!” 南平快哭出来了,拉过我:“好小艾,帮我赶走他,今后哥哥任你驱遣。” 我笑,悄声回他:“那倒不用,不时满足下我的好奇心就好。” 转身,笑笑的伸手在丹蓝眼前晃晃:“哟,蓝哥儿,好久不见!” 丹蓝好像才注意到咱的存在,眯眼上下看了看,忽睁大眼睛:“是你!” 嘿,咱的女装这么惊艳么?哎哎,这就是头牌的气场啊!天生气质难自弃。 点头:“蓝哥儿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没错,咱洗白了。咱不知哥儿们怎么说,是不是也有条规矩,是脱籍避三丈来着?”谁都不愿旧事被人当街翻出来,因此在街上看到脱籍的同行,按规矩要避开三丈远,才算是明事理。 又凑近丹蓝,轻声:“蓝哥儿,听说你私下养了个小姑娘呢,是要做什么呢?不过咱私下多嘴一句,不管蓝哥儿想做啥,可都犯了妈妈的忌讳啊。” 丹蓝的表情堪称惊悚,我笑,塞给他一锭银子,慢声细语:“谁都想对现有生活做些改变不是?今天咱没看到蓝哥儿,蓝哥儿也没看到咱,咱啥也不知道,如何?” 如何,还能如何?丹蓝攥着银子忙不迭点头,转身匆匆走了。 眯眼,看向南平,笑眯眯。咱八卦时,不太喜欢说话,这尴尬的沉默,咱总归是不急着打破的。 南平尴尬地:“我没有……” 没有啥,是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还是吃过一遍就绝了念想,没有再光顾丹蓝?继续笑眯眯,上下左右的看。嘿,咱家南平还真是清秀帅哥一枚啊,怎的就好上了龙阳这一口呢?令姑娘们平白少了个盼嫁的对象。 南平狼狈地:“我还是纯洁的。” 笑喷,这种话都出来了,好心调转眼神,追逐着丹蓝渐渐消失的身影,奇怪了,咱跟他也只见过几面,怎么就觉得这背影这么眼熟呢?正寻思着,余光却瞥见那飞扬的美女牵着两匹马大步流星赶来。 唉,看来是不能继续了,于是凑近南平低声:“先放你一马,咱不是嘴大的人,不过师兄也要记着你的承诺哦!”尾音微妙的上扬,满意地看到南平脖子上噌地冒出无数小疙瘩。 有马就是好啊!我们离开闹市,从边缘绕道,拍马前行。 夏至与我同乘,好歹有了美女捕头加持,咱的拙劣马术不用施展,行动自然快了许多,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到了北郊。 滚下马,举目四望,苍天啊,这是多么适合闹鬼的一个地方啊!一团一团的枯草抱团附在地面上,枯木断枝无数,不远处一棵半死不活的歪脖子老槐树在风中微微颤抖。 胡噜胡噜脖子后不规矩的立毛肌,笑:“不会就是在那棵树上发现的吧?” 看夏至凝重的神情,惨叫:“真的是啊?”摇头,不讲究啊不讲究,槐树上吊死,这是跟谁过不去呢? 荒郊野外的,除了樵夫鲜有人路过,谁也没空注意一棵树有什么奇怪,一场大雨之后艳阳高照,把泥地晒得硬邦邦,不用担心踏上之后会留下什么脚印,倒是完整保留了现场,方便了我们。 南平摇头:“可惜了,昨晚那一场大雨,不光把死者衣服冲得干干净净,半点血迹也看不出,附近的足迹也一并冲了个干净。” 夏至摊手,做了个“那还用说”的表情。倒也是,衙门捕快又不是吃干饭的,若是痕迹明显,也犯不着巴巴叫我们来赚这银子了,许是怕自己无意中破坏了某些痕迹,她就此停了脚步,抱手站在远处,示意我们随意勘察。 南平哧了一声,微不屑的语气:“倒是挺有自知之明。” 转头看向南平,奇怪地:“南平,夏至不过是莽撞了些,你怎的跟她关系那么差?她跟你结过梁子?” 南平低头看地,作出一副仔细检查的样子,嘴里敷衍:“没有的事。” 没有的事?没有的事怎的说到夏至就一直带着敌意?嘿,莫非是情敌? 哈,情敌! 突然想起丹蓝来,那斜挑的眉眼,那身量,似乎跟吴越有半分相像! 不由咧开大嘴,狠狠拍上南平后背,倒把他吓了一跳:“怎怎怎么,怎么回事?” 笑眯眯的压低声音,眼中放出八卦的光芒:“小师兄,你?师父?嘿嘿!”你暗恋吴越不是?坦白从宽,你就招了吧! 南平张口结舌,在我强大的灵魂力量感召下明白大势已去,无奈撇头,算是默认了。咱满足了八卦的欲望,也知夏至在场,不便多说,宜见好就收。于是一边嘿嘿的笑着,一边精神百倍地与八卦男主角南平小朋友以槐树为圆心向外进行地毯式搜索。 槐树根部与泥土连接处有些松脱了,似乎被人大力拉扯过,树干和栓吊绳的树枝上各有几道簇新的勒痕,看粗细与麻绳相吻合。有了这些痕迹,也就初步确定了他杀的事实。 槐树附近枯草窠有些许泥泞,隐约能勾勒出局部鞋印的形状,应该是大雨过后方踏上的。当然,若是雨中雨前,早被大雨冲刷的没了影,又怎么会留下印迹?南平取出纸笔,粗粗勾勒出槐树附近的脚印位置,几乎是直线奔尸体而去,又转个角度直线离开,可奇怪的是,草窠在淤泥中下降的高度基本相同,竟看不出来去的差别。 怪事,那么,那人怎么运来的尸体? 夏至在外围也不是全无发现,当她拎着个破竹席来找我们时,南平面色变了几变,才总算扯出个勉强能够归入温和的神色来:“这是什么……东西?”双唇紧抿,好险咽下了“破”音,还真是不容易。 夏至将席子翻过来,大眼睛忽闪忽闪充满期待:“席子后面有拖痕和少许的泥泞,是不是可能和案子有关?” 南平硬生生将满脸喜色压下去,克制着问:“姑娘从哪找来的?” 俏丽的下颚向南边扬了扬:“那边的沟里,卷成了一堆,许是这样,反面的泥痕才没有全被冲掉。” 嘿,那里正好在一边脚印的延长线上!南平不语,咱只好笑着开口补上:“夏至说的没错,我们正纳闷这脚印为何吃重都差不离,没成想却有可能是拿席子拖着尸体过来的,这样吃重自然比抱着一个人要轻上许多。虽然现在不能立时拍板,但咱想,大概就是如此了。夏至这回可立了大功!” 夏至竟有些羞涩,笑了笑,又反身退到远处。 悄悄顶顶南平,低语:“其实夏至这姑娘也蛮好的啊!” 南平哼了一声,别开头,不理我。 切!别扭的家伙。**** 第八章 !!!!吴越用他那修长的指尖点着额角,偏着头,看我们带回来的一堆破烂,喷笑:“我这里还有些废纸,收不收?” 南平气,手中的一沓记录纸呼地一声就飞向了他,自己也扑了过去,右手成爪,穿过纷飞的纸片,抓向他头上白玉簪,中途却突然变招,五指做兰花姿态,向他两眼拂去,竟是意欲剜人双眼的招式。吴越向后一仰,一手在胸前画圈,看不清他如何动作,那道纸片的屏障竟便又在他手中整齐的码成了一沓。一手两指微曲,在南平手腕上看似写意地斜斜一弹,南平竟然就被他弹得转了个圈,身子向外旋去,飘长的衣带被带得转成了朵花儿,煞是好看,吴越趁机将那沓纸重又塞回他左手,到得南平本来站的位置,弹力正正被完全抵消,他得以在原来的位置站定,脸也是正冲着吴越。 说时繁琐,其实两人交手不过一个呼吸间发生的事情,在外行人看来,两人一触即分,南平不过是扑上又撤回而已。不过承蒙吴越与南平这二十来天对我的严抓狠打,咱虽然功夫仍不济,眼力倒已好上许多,起码已能瞧得出个中变化。南平站在原地,虽承吴越手下留情,面上不见狼狈,但细看便可发觉,他胸脯起伏迅速,额角渐渗出层细密的汗珠,明显是功力不足,方才被吴越那一弹乱了内息,现下仍然气血翻涌,饶是如此,他仍不服气地盯着吴越,闪闪目光中带着丝不忿,竟像个小孩子赌气一般。 吴越弹弹衣衫,仍旧笑得优雅,眼中却一闪而过几分感慨,垂下眼帘柔声道:“行了,说说查到什么了吧。” 我看看南平,又看看吴越,搞不懂这两人。一个一反常态,温顺羊羔披上了小狼皮,一个突然转了性,情场浪子面上竟然现出副曾经沧海的姿态来,虽只是一瞬的功夫,却也足够震撼我柔嫩的小心肝了。上午对夏至的无情话语,现下对南平的体贴温柔,这是同一个人么?莫非吴越也?……不由斜睨了眼南平,小样,难道你们两厢情愿? 只是南平出爪狠厉,哪里看得出半分情意绵绵!就算是普通师徒过招,也少见如此不留余地吧?虽说看起来南平就算用尽狠招也不能伤到吴越一根寒毛,但我这外人看起来总归是心惊胆战,他们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南平喘息甫定,又回复了那个笑眯眯的少年郎模样,他笑着道了声是,便排出在现场搜集的各种物什,与我一道七嘴八舌的,将各种蛛丝马迹细细道来,顺便附上一两句猜想,到得证物叙述完毕,我俩对视一眼,信心满满又愁眉苦脸地将结论说出: “从现有证据来看,可以确定是他杀。最可能的手法是凶手将失去意识的死者是用席子拖来,再用麻绳拖挂在树上,两手抓住死者脚踝向下用力,将他缢死。因为使的都是巧劲,男女皆可,老少咸宜,因此不能根据手法来判断凶手的特征。” 如同大海捞针,这凶手,怎么查? 吴越托着下巴,一派闲适的模样,好似我刚刚在同一张脸上所见的感伤纯粹是个人幻觉,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下午老郑来说,已经有人来认尸,死者确是刘捷,家道殷实,生前并未与人结怨,无妻女,无债务,一句话,就是没有仇杀的理由。” 面面相觑,老大,您这是又给我们堵了一条路啊! 无良老大继续展示他的优雅,优雅地拍了南平一巴掌:“臭小子,教你十来年了也没个长进,我且问你,若是他死了,最大的受益人是谁?” 恍然大悟,老大就是老大!高,实在是高! 第二天出门,自然要先去衙门拐个弯,听听捕快们的收获。 夏至和老郑不在,小杜小冯热情接待了我们,捧出记录,随我们任意翻看。 刘捷双亲已逝,自三年前妻子难产去世后就再未续弦,家中略有薄产,经营了个绸缎庄,也算是吃穿不愁。他还有个弟弟,名叫刘速,却是个惫懒的人物,也不知帮衬家里生意,成天游手好闲,和一帮子闲人吃酒逛街,倒也没什么大错。没听说刘速沾染过什么能令人倾家荡产或是六亲不认的恶习。 偷笑,捅捅南平:“这不是跟墨二爷差不多?也是个成天正事儿不干的主儿。” 南平一脸郁闷:“你什么眼神?说你聪明你是真聪明,说你蠢竟也不算冤枉,怎么就看不出来,人以群分,墨二爷他……” “两位,我们现时便要去查刘速案发当时人在何处,有无他人证明,你们是否同去?”小杜打断了南平说教。咱倒是松了口气,南平这一开口,我估摸着一定要说什么物以类聚,墨让作为吴越的密友,吴越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墨让必定也不差云云。嗐,我跟我家花妈妈最亲厚,她老人家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我捏?嘁! 跟着小杜小冯去了竹间阁,这里特供的竹叶青是京城里一等一的佳酿,碧绿悠远,清香袭人。酒家老板与刘速相熟,往日经常与刘速等人一起喝酒打屁。听见这消息也跟着摇头叹息了一回,之后应了杜冯两位要求慢慢回忆当天的事宜。 “刘速那天一直在我这里,他许久不见,那天是这月头回出现,我们几个相识的自然拉着他不放。我与刘速,还有另外两个旧友,从正午开始,四人说着些有的没的,总共吃了约莫一坛酒的样子。之后便狂风大作,乌云密布,刘速便说要趁着还没落雨返家,我们都劝他这天气看着邪,还是莫出门为妙,反正离天黑还早,驻一驻也无妨。” “他当时被我们强留住,脸上便有些不自在,不住望天,很有些心思的模样。慌?不不,不慌,就是有些急的样子,好像要赴什么约会的样子。” “这天也奇怪,越来越黑,之后便泼似的下起大雨来,几个都说这样回家一定要病,硬拖着他不让走,道平时也不是没在我这儿过宿过。他拗不过我们,便只得留下了。什么神情?还得容我仔细想想,嗯,他之后话就有些少,神色也有些恍惚,大概是真要赴什么约吧。” “待到约莫亥时正的样子,雨稍微小了些,我都已叫伙计上门板打烊了,他却说什么都要走,问我借了蓑衣斗笠,匆匆返家了。” 老板说到最后又叹气:“各位公爷来找我问话,我自然是不敢瞒的,只是我多嘴说一句,刘速这个人,小毛病虽然不断,但大事却是没胆去做的。他兄长在世时,虽常骂他是烂泥扶不上墙,但两人间倒真没有什么大的过节。我看他也不像是个大奸大恶的人,最大的毛病不过是好色了些,日常眠花宿柳的,听说也曾经玩伤过姐儿,不过这亲兄弟的总不好跟窑姐儿相提并论不是?还望各位公爷们多加留心,给我家兄弟讨个公道。” 嘿,这话说的,你丫的什么意思?面上仍是笑眯眯的,转身同南平耳语:“你们先聊,我出去下。”说罢也不理那老板吆喝,兀自出了门。 哼,窑姐儿自然是烂命,您的命也不定金贵到哪里去!拍拍门口不远处瘫着捉虱子的乞儿:“小兄弟,您受累,跟您打听个事儿如何?” 乞儿慌忙换了个跪坐的姿势,一脸怯意:“这位姐姐,若是咱挡着了您家生意,咱二话不说挪窝就是,您这般客气,倒是折杀咱了。” 笑眯眯在他破碗里叮叮当当的扔了几枚铜钱:“小哥行个方便,咱想问一问,前儿个夜里下大雨,你是在哪里躲雨的?” 乞儿眉开眼笑地将铜钱纳入怀中,方愤愤地:“咱在这城内讨生活,也没个破庙什么的容咱歇脚,也就指望着各家商铺外那点屋檐不是?咱那天原本在这竹间阁的檐下躲雨,虽然不咋济事,半个身子都是湿的,可好歹有瓦遮头!谁知道快下夜了,这老板又跑出来送人,两人唧唧歪歪些什么,那人好像有些生气,快快的走了,老板也挺生气,站在雨里半晌,后来转头看我在他檐下躲雨,竟然过来二话不说,就是一脚!姐姐您看,胳膊都青了呢!饶是咱命贱,也不能这么欺负人不是?” 我也跟着义愤填膺了半晌,又问:“小哥可曾记得那老板是啥时候送人出的门?” 乞儿抓抓头上鸟窝,冥思苦想半晌方道:“咱也记不大清楚了,总归不到子时,应该是亥时二刻左右吧!” 笑,又塞给他半吊铜钱:“小哥想不想报一脚之仇?” 乞儿两眼滴溜溜一转,也是嘿嘿的笑:“全听姐姐吩咐。” 嘿,那个什么方老板,别怪咱心胸狭窄,咱就是一窑子里的龟公,咱能懂得啥叫以德报怨啊?您就多担待些吧! 南平并杜冯二位出门,我拍拍手直起身子,又冲乞儿笑了下,才迎了上去:“如何?” 南平一脸郁闷:“这老板是个老油子了,把当时的情景说完,就再也问不出个屁来!问得急了,就话里带话,拐弯抹角的说我们不去缉凶,倒来这找他麻烦,一看就是打秋风来的。” 咱安慰的拍拍他肩膀:“莫气莫气,两位公差可还要再去问些什么人?” 南平摇摇头:“没了,小杜说刘速本人及其家眷昨天已然问过,只还没来得及整理卷宗。他们去时,刘速只是呆呆守着灵,问什么也不答。他家里的两个妾侍本就是没什么大心思的,见公差上门,便吓得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她们每天不过是与隔壁的几个婆娘玩玩牌九,说些东加长西家短,前天玩牌九输得狠了,过了丑时方回,回来时见刘速已然入睡了。二人倒是有邻居的牌九搭子作证。” 咱愣住:“没了?” 南平重复:“没了。” 嗐,还真是简单明了。那么现在所要做的,不过是费心费力的找出谁能够这样做,用什么方法做的。 我能够证明你能,我能够证明你是最有可能的,你不能证明你的清白,我说你是,你就是。这种工作更像一种无上的权力,生杀予夺,令我着迷。 我是个变态。 我喜欢变态,我喜欢这种高人一等的错觉。 我笑眯眯:“谁最可疑呢?”南平看我一眼,微微诧异的眼神:“自然是刘速。” 很好,达成一致,有动机,有时间,手法简便流畅,通俗易懂。刘速匆匆回家后,将昏迷的刘捷拖出,深夜雨急,总归是少有人注意的,拖到林子里吊好,怕留下深重的脚印,刘速除了步步踩着草窠之外,连挂人都是用的巧劲。 将我们的推断和杜冯两位一说,他们也无二意,两人都是行动派的,当即请示府尹后拿了令牌请了刘速来衙门喝茶。 根据大朔律例,疑罪从权,依着刘速这样的嫌疑,可以将其收监,再慢慢调查,补齐证据。比如刘捷脚上的鞋是否是刘速为了混淆时间而为他穿上的,比如是否有从犯,比如刘速作案时所用的工具及衣物,虽然他顺手丢弃的可能性比较大。收监天数的上限为二十天。 听说收监时可以请人担保保出,我不知道,我不是讼师。 于是在三天后我知道了,刘速被保出后失踪。**** 第九章 !!!!刘速被保出,不光我这个井底蛙吃惊,连夏至也是闻所未闻。那几天的杀气飙至满格,连惯常与她作对的南平都躲开三米的距离,咱私下猜测,最让她郁闷的,恐怕是她连保人是谁都不知道吧。 咱当然也好奇,可惜既然夏至都不知,咱又怎么能知道呢?反正属于咱的任务已经完成,咱也就不再操心。更何况吴越得了赏银之后,爽快地分给我与南平一人一百两做零花,这可是咱脱籍后赚的第一桶金啊!咱开心得一晚上没睡好觉,第二天一早便换了些散碎银两攥在手里细细体会银子的光滑触感,乐得连自己叫啥都快忘了,刘速失踪?嘿,那是捕快的活计,为啥要我去管? 没了这些心思,咱的生活重新规律起来,每天被南平奉旨监督练功夫,或是跟着好不容易出现一回的吴越学些验尸和机关的技术,再就是窝在小筑的藏书库里看些“旁门左道”的书籍。当然,为了自个儿的口腹之欲,咱也抽空跟南平偷学些厨艺,顺便偷吃些美味的糕点,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惬意。相比之下,早上被南平追着上蹿下跳上房上树的那一个时辰,便成了咱一天里最痛苦的时候。 嘿,您还别不信,今天的皇历上唧唧歪歪的一堆,最后一句是,诸事不宜。我没有在意,于是报应来了,在我最痛苦的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墨让。天,莫非他会让我的痛苦加倍?诸事不宜,唉,诸事不宜! 为啥有人窝在树上,一副猴子样,还是这么惬意这么洒脱呢。 墨让笑眯眯捂住我嘴巴:“嘘,竟然被你发现了。”他老人家完全没有被发现的恐慌,一本正经的跟我提着条件,“我放开你,你可不许叫啊!” 没好气的瞪他一眼,拜托,您老人家的武功段数跟咱明显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您是大神,咱连小虾米都算不上,您还用问咱的意思? 喂,南平小师兄,有人闯园子,上去咬他啊! 南平到底不够默契,找了一圈没有收获,竟然就回了。拜托,咱好歹是您小师妹啊!您当我是猫猫狗狗呢?找不到就不找了,等开饭时它自己能回来? 墨让手下微微放松些,好让我缓过口气来,轻笑:“啊呀呀,被你找到了,你可不许说出去啊!” 我这张贱嘴,刚得了自由,就止不住冷笑:“二爷,就凭您的功夫,被我找到?实话摊开说吧,叫我干啥?” 墨让摇头:“小艾啊小艾,你就不能装得笨一点儿么?这样可不容易讨男人欢喜啊!幸亏我不当你是女孩儿!恩,我特批了,你在我面前可以一直聪明着。” 这话听着咋就那么别扭呢?喂,您真是恶趣味,难道要我瑟缩着说不要啊我好怕啊您心里才爽?狠狠别过头,重复:“墨二爷有何吩咐?” 墨让转头,要看我脸色,咱只好把咱的大头转来转去,躲开他的审视。这场景怎么就那么奇怪呢,皇历说得没错,果然是诸事不宜!墨让笑:“生气了?莫气莫气,哎呀,今天来是想让你帮我认一个人的,你不能不帮我啊!” 我闷声:“咱咋能生气呢,还烦请二爷受累带我过去,咱的轻功实在上不了台面,不敢班门弄斧。” 墨让一笑,挟起我一个纵跃接着一个纵跃,扑面而来的凉风叫我打心底里生出股子畅快,令我有种腾云驾雾的错觉,不过咱的筋斗云比大圣爷的要高级多了,也帅多了。 筋斗云带着我隐入一棵百年老榕树,静静等待。 透过密密匝匝的葱绿叶片,隐约可以看到下面是一方宽敞的园子,园里栽种了各式的妍丽花草,层叠错落有致。海棠芍药,牡丹绿菊,四时花卉竟在同一个园子里同时开放,教人看着惊奇,也隐隐觉着些不真,仿佛走入了恍惚的美妙梦境。 墨让揽着我,两臂护在我左右,为我圈了个安全的空间。这距离太近了,近得我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拂过我的手臂我的脸颊,像羽毛般轻柔。我低声:“二爷叫我认的人何时才到?”不是咱不耐烦,可是这个姿势……哎哎,要是被您的哪个相好看见了,二爷,咱可不负责啊! 墨让偏着头笑:“那我们来聊天吧。” 啥?哎哎,我不是这个意思啊?聊啥?小的和您也没见几次,唉,其实也不过就是见了一次而已。回忆起当时情景,咱的八卦激情不禁又被调动起来:“二爷,问您个事可好?” 墨让再笑,点头。 咱得了允许,也不再客气,直切主题:“二爷当时将几位姐儿赎身,是要做些什么?” 墨让失笑:“嘿,果然还是好奇。”顿了顿又道,“我当时,迷上了易容术。不是你想象的那种暂时的,而是在人的面皮上动刀,比如眼睛改大些,鼻子削的小些……” 我听得毛骨悚然,二爷,您厉害!世上什么人不想看到自己的脸?答案是,丑人,怕被人认出来的人。怕被认出来的人有很多种,江洋大盗,被通缉的逃犯,从良的姐儿,等等。总归是往事不愿再提的一类人。而从良的姐儿,怕是最无助最无害的一种,墨二爷替姐儿赎了身,等于是买了姐儿的命,说不定还签了什么字据,言明若是手术失败,甲方墨让概不负责。这对姐儿们又有什么损失呢?即便是变得老丑,只要不被以往的无赖恩客纠缠,一副面皮又算得了什么? 无论如何,姐儿的脸都不再是原先的样子,没人再认得出,也难怪被报成了失踪。 这般你情我愿,墨让倒还算是帮她们了一个大忙,毕竟不是每个姐儿都能攒够赎身的银子的。 也难怪他赎身的手续办得这么顺手!哼。 墨让臂膀紧了紧:“注意看。” 什么?忙转过身去,伸头下望。只见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公子施施然走进了园子,衣袂飘飘,步履轻盈,几乎是翩翩降落在一丛半开的白色月季边。玉指如蜻蜓点水,小心侍弄,晶亮的银色剪刀细细修剪着旁逸斜枝,石青色的长衫蜿蜒委地,一柄玉钗松松挽住他乌墨长发,忻长的眉眼,微抿的嘴角透出点点慵懒,可那风姿气度,却像是做惯了生死决断的。 我脱口而出:“莫公子!” 墨让侧头:“什么?” 低声:“莫迁莫公子,是花妈妈唯一的入幕之宾,几年前,他曾有意为花妈妈赎身——那时花妈妈还是京城花魁,花妈妈原本对他也是极中意的,谁知不过几天的功夫,花妈妈就改了主意,死活不愿答应赎身的事,甚至以死相逼,莫公子没有办法,只得替她盘下风满楼,总算是为她建下个安身之地,花妈妈也终于可以不再接待那些个恩客。” 想起花妈妈,不由叹息:“总归是对花妈妈不薄了。” 墨让问:“可知这莫公子的身份?” 我摇头:“不知道,他手下似乎有极大的生意需要照顾,常年不在京城,自花妈妈回绝了他为她赎身的意思后,莫公子就很少出现了。” “可知是什么原因?” 我使劲想了想:“总归是有什么的,可惜我似乎是忘了。” “那是几年前的事情?花妈妈当时多大?” “五年前,花妈妈整整二十岁。” “你从几岁开始记事?” 虽然不解,咱还是照实回答:“两岁。” 墨让皱起了眉头:“你自幼跟在花妈妈身边,关于她的事,你没道理不知道。你两岁记事,算起来,这是你十岁时发生的事情,你同花妈妈的感情自然是没说的,花妈妈身上发生的这么大的事,你竟然忘了?” 不是没有听过别人的质疑,甚至谩骂,只是这话从墨让嘴里吐出来,竟让我觉得冷,冷得刺骨。你是我的恩人啊,你竟然以为我是在骗你?我冷笑:“墨二爷,您是说小的故意欺瞒你么?小的虽然是贱籍出身,好歹也知道句知恩图报,您对小的有再生大德,小的自当全力襄助,所以小的今儿才问都不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花妈妈教养咱长大,您说的对,花妈妈的事,小的应该是最清楚的,可小的实在是忘了个干净,墨二爷若是对小的不满意,小的也无法,大不了小的回去问问花妈妈。” 墨让失笑:“不不,我的意思是,同年的事,你可还记得清楚?” 那笑仿佛一根晶亮的银簪,只一现,便把我戳了个窟窿,满腹的怒气随着那窟窿跑得无影无踪,我低头垂眼,避开他刺目的笑颜:“是,非常清楚。” “这就奇了,你能过吴越的三关,记性自然是不差的,这样的大事,你记不住,也太奇怪了些。” 他似又想起什么:“过吴越三关时,你可曾想起什么你不曾记得的往事?” 我细细回想,不由点头附和:“我也觉着奇怪,明明似乎是经历过的,可我却丝毫没有印象。不过这些记忆,无关花妈妈。” 墨让笑:“那就是了,小艾,怕是你曾被催眠过,被逼着忘了些别人不愿你记得的往事。” 我的大头仍未抬起,低低的应声:“哦,这样。” 墨让奇道:“你就不好奇么?你就不想知道是谁让你忘掉的?忘掉的是什么事?” 我懒懒的打了个哈欠,趴在树上:“二爷想让我想起来么?” 墨让笑:“你现在过得难道不开心么?”我也笑:“自然是开心的了,我从没想过,咱的梦想竟然能这么快就实现了,咱很开心,非常开心。那些记忆,不要也罢,等咱七老八十了,照旧会忘掉,如今不过是早忘些时日,又何必去纠结?” 墨让笑着拍拍我发顶,极欣喜的模样:“不错,想不到竟能找到如我一样惫懒的人来。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因为求不到,反而就显得珍贵了,说什么不管是什么样的记忆,都要追回来,怎样都要拼个完整的自己的,不过是无病呻吟。忘了就忘了,有什么大不了的。记起来又能改变些什么?说到底,不过是无谓的执着。” 又转头,看向园中那人:“他是我哥哥,墨谦。” 墨谦?哈,原来是掌管半国盐运的墨家大公子墨谦!花妈妈,你瞒得我好惨。又转头:“二爷也喜欢探听些个别人的隐私?” 墨让摇头:“我这个哥哥,一年也不见得回京城一趟,现在不年不节的,他却破例回来了,刚刚到家就去了趟风满楼,回来呆坐了半晌,之后便将刘速保了出来。” 我愣住:“刘速?”难怪,盐运生意的巨头,关系网自然非比寻常,不动声色的保出个嫌犯,实在是易如反掌。 忍不住问:“刘速和令兄有深厚交情?” 墨让苦笑:“如果有,我便不会这么奇怪了。”也是,一个是常年不在京城出现的盐运巨头,一个是京城纨绔,这两人怎么会有了交集呢?怕是因此,墨让才想到墨谦与花妈妈的关系吧?刘速这样的人,倒还真像个以青楼为家的模范嫖客。 我试探的问:“二爷可是疑心是花妈妈为他求情?”看他略微尴尬的深情,不由笑,“咱根本不认识刘速,想来花妈妈也是不识的。人都说□无情,戏子无义,话虽然是混账话,但咱姐儿大多确实是对各位恩客没什么感情的。”废话,谁会拿把自己当玩物的混账产生什么狗屁感情?“就算真生了感情,也不会为了一位爷,去求另一位爷帮忙。”那成了什么了?那又像个什么话!若是真个如此,两个恩客,便都丢了。“花妈妈怎说也是风尘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老人了,这样的差错,怎的也是不会犯的。” 墨让移开目光,眼神飘忽,似乎盯着桃红或是柳绿,悄声:“你太聪明了,小艾。尤其是对女孩儿,这样的聪明,反而不聪明了。”呵,我知道他想说什么,这样的敏感,却又不肯矫饰,虽称不上尖锐刺人,总归让人觉着刺痛,作为名女子,这敏感尖利,简直就成了天大的罪过。 呵,女人么,不过就是男人的附属品,男人的小玩具,要那么尖利做什么?刺伤别人么?女人就应该像水,温润绵软,而不应该像冰,粗粝刺骨,久了,竟能生生冻掉一层皮来。 我整个人挂在树上,无赖地:“无所谓,反正咱关于未来的计划里,不包括男人。不过墨二爷,咱既然已经没什么用了,不如您受累,再送咱回去?”**** 第十章 !!!!南平筷子点点蒜泥白肉,笑眯眯:“尝尝看,这腿肉是取自一个月大的小乳猪身上,为了去掉残留的那点腻味儿,我特地浸在加了桂花的泉水中,每四个时辰换一次水,三天之后才拿出来,先略略烤一回,将极肥的部分烤成油脂浸到肉中,再用桂花水蒸过后切片。蘸料也是我特制的哦!” 我怏怏地用筷子戳戳白肉:“腿肉啊,不知道人的大腿内侧的肉,是不是滋味更好一些呢?恩,可能脂肪会多一些,应该先用小火搀着元葱烤去脂肪,油脂化了浸到肉里,一定比什么油都香。待烤得半熟了,再抹上些蜂蜜,点上少许米醋调味,刷上酱料,再细细烤一回,将各种香料的味道都烤进肉里,切片,然后再加上你的蘸料,半熟的端上来,既有野味的鲜嫩,又不失烤肉的香郁。这滋味,啧啧,大概会更上一层楼吧。” 吴越喝茶的动作顿了顿,南平嘴角拉下,又硬生生抬起,筷尖突兀的转了个向:“那尝尝南瓜汤吧,南瓜丁在煲汤之前特特和水打成了糊状,喝起来比别个做法要浓郁得多。” 呵,到底是做仵作的,心理承受能力非同一般嘛!不来点狠的您还真不知道谁是头牌! 我低头,眼珠向上翻,用死鱼眼木然盯着南平:“今早被墨二爷带着飞来飞去,倒是喝了一肚子的风,上午便有些拉肚子,这汤,连个块都没有,浓稠黄汤上飘着些南瓜籽,倒真像那个……听说那个稀释了几十倍之后,味道也是很甜的?” 吴越一口茶呛在嗓子眼里,咳得满面通红,捂着胸口匆匆离席了。南平终于不再劝我吃菜,狼狈撤回了筷子,扒拉起炊饭来。 我继续:“说起拉肚子跑茅厕来,咱的茅厕可要清理下了,哎呀呀,那蛆长的,就跟你那饭粒差不多大了,一个个白白嫩嫩,半截身子埋在那个里,头在外面缓缓蠕动,一伸一缩的,一滩里面有上百条,大多聚集在一起,远看就是黄色的一坨上长出了一块块白色的毛……” 南平猛地推开碗,侧头干呕。 我无视他,撑着下巴,两眼无神:“把茅厕清了,把蛆收集起来,炸着吃。” 南平猛地抓住我手,眼泪汪汪:“小艾,我错了!我不该扔下你!” 继续梦呓:“不知道味道是不是很像肉末炒饭呢?” 南平吓得:“我我我真的错了,我不该扔下你一个人,我应该想到咱园子虽然机关重重,但是武功高强的人还是能进得来的。我不应该以南平之心度小艾之腹,以为小艾是在跟我闹着玩,以为你是藏起来了逃避锻炼,于是我就想着放你一马,让你偷个懒来着。” 南平絮絮叨叨个不休,不让我再有机会开口恶心他。他正没话找话地自我批判得欢时,门外传来夏至穿透力极强的呼唤:“吴越!小艾!南平!是个人都好,快来帮帮我!”竟带了哭音。 怎么回事?我再顾不上逗他,忙站起,丢下一句:“检讨的很深刻,本尊原谅你了,跪安吧。”南平竟也呆呆的跟了句谢主隆恩,方站起来随着我向外跑去。 嚯,这是哪一出?夏至站在园子空地上摇摇欲坠,一手拖着老郑,一手拎着佩剑,华丽的紫衣被拉破了好几处口子,美丽的脸上几处焦黑,点漆大眼忽闪忽闪,不时滚下几滴泪水,将一道道焦黑冲得浅些花些。 与南平大惊上前,一人扶住一个,忙不迭的问:“出了什么事了?这是怎么了?” 夏至呜咽:“老郑怕是中毒了,烦劳你们快救救他!” 南平粗粗把脉,眼皮翻了翻:“中了邪风,先放点血吧。” 我疑问地:“要不要去找师父?”你行不行啊?这可是人命啊小师兄! 南平无奈地:“你当我不想么?可是你在这儿住了这么久,难道都没发现?只要师父一消失,就算把无月小筑翻上三天都未必翻得到他!到时老郑就真来不及了!” 夏至听了这话,眼中的涓涓细流猛然变成黄河之水天上来:“南平,你一定要救他啊!” 南平胡乱的点头,将老郑扶到偏室躺下,除下他上身衣物,手章张合着测量良久,才在他胸前用朱笔点下个红点。又费力推拿了半天,但见老郑渐渐周身泛红,像是煮熟的虾子,红点附近却是诡异的发青。 用来放血的长针是特制的,比一般针灸的银针要粗,细看,其实是薄薄的银片打制成的一个管子,扎在穴位上,血便会顺着管子流出来。用这种针来放血自然是事半功倍,但南平捏着这利器比量了半天,却迟迟下不去手,——这放血疗法可也不是简简单单的扎个洞放点血就完,将坏血推拿到穴位之后,还要认准了才能下针,有些穴位附近筋络复杂,血脉密布,就像这里,离心室近,动脉更是不少,角度位置都得拿捏准确了才行。一个扎不准就是医学事故,放点血还好说,一旦扎死个人……南平肩上责任重大自不用提,他拈着长针,好像拈着十万八千斤的金箍棒。过了好一会,又一次抬眼看我,目光闪动,似在问:扎还是不扎?我冲他点点头,大义凌然状:兄弟,扎吧,是死是活给个痛快话。 夏至见我俩眉目传情半晌,动作却都凝滞,不由急了,嚷着:“不过是插上一针,有什么了不起的!”夺过针来,对着老郑就是一扎。 血扑地喷出来,溅到天花板上。 靠,扎到大动脉了。我和南平面面相觑,心说,还真是怕啥来啥。 低头,老郑,你放心的去吧,逢年过节,我给你烧俩美女。 还好伤口不大,针抽出来,血就止住了。呃,算是止住了吧,只是红点周围鼓起一个小包。 南平轻咳,竖着大拇指,正正经经地赞她:“姑娘好手艺,能这样一针飙血的,没有个三年五年的功力,还真做不到这样针无虚发。” 夏至羞红了脸,到底是理亏,没说什么,只跺跺脚,飞奔到屋外候着。 南平等了半晌,待肿包不再胀大,方伸手试探地在红点周围按压几下,但见浓稠的一点黑血,在老郑胸膛上越散越大。擦去污血,老郑胸前的青色已经明显缩小了许多,于是再次推拿按压,如此往复,总算令青色退得差不多了。咱虽然只在医学那博大精深的门前遛了一圈,也省得,老郑是没有危险了。如今昏迷不醒,怕是体力消耗太多。只要歇上几日,辅以中药调理,大概便可复原了。 夏至真乃福将也,扎到动脉也能化险为夷。美中不足是吓人了些,神经非得强韧到能拿来当上吊的白绫,才能用得起如此福将。 如今这福将独自站在风中,脊背挺得笔直,却微微颤抖。我叹气,留南平料理老郑,自己出门绕到她身旁:“夏至,究竟出了什么事?” 夏至转头,竟是满面泪痕,看到我的神色,似也知老郑没事了,面色稍缓,擦了把泪水道:“田家的待嫁女儿被强人掠去,我们兜兜转转查了几天,终于确定是被关在城南半山上一个奇怪的地宫里。我和老郑便相伴去闯,谁知走了不到十米距离,就不知从哪飞出些蝙蝠来,翅膀还带出股子浓烟,当时老郑在前,他喊了声趴下,就不行了。” 我一头雾水:“黑烟?地宫?近似封闭的空间,你带了个人,还能毫发无损全身而退?” 夏至似也十分奇怪的模样:“不知道,我闭了会儿气,实在憋不住了就吸气了,也没觉着有啥不妥,然后我就拖着他回来了。” 靠,实在憋不住。您好歹也抓把土挡一挡啊!竟然就直接吸气了!太强了夏至!小的除了膜拜再无他念,您果然是福将。 夏至接过我递来的帕子,擦净了脸,略整理了下衣服,又跺跺脚:“老郑先拜托你们照顾了,我去找墨让,他一定有办法。” “墨让?”我睁大眼睛,“为啥不是我师父?”姐姐,我以为你是来找吴越的? 夏至理所当然的:“那是自然,吴越虽然有大才,但他对机关的研究,自然比不上墨家传人。”又奇道,“原来你不知?那三关中后加的惑人心神的部分,就是他的杰作。” 原来是这样。 嘿,听语气,他们墨家还是世代出这样偏才的?墨二爷,想不到您还是个身兼数职的多功能高手,从武功到机关到催眠,连整容术都略懂,您真是高深莫测,小的佩服。 您这样高深莫测的人,哪能用得上我这种小人物呢?所以您今早是故意给我添堵的吧?是吧? 天蓝得令人讨厌,风凉丝丝的吹得人不舒服,无月小筑里所有的植物都伸着枝子招摇着,哼,是在嘲笑我么?我一手指天,一手叉腰,大吼:“混蛋蛋蛋蛋!”**** 第十一章 !!!!我被墨让堵着,墨让却是被夏至堵着了,真他娘的一物降一物。 第二天傍晚,墨让臭着脸与夏至来到无月小筑。看他那臭脸,我爽得,当即奉上了个大大的笑,倒把一旁的南平吓得一哆嗦。喂喂,至于么!夏至脸上难得挂了讨好的表情,墨让却理都不理,径自与吴越进了偏室。 忙八卦兮兮的与南平凑过去:“怎么回事?” 夏至愁眉苦脸:“还不是为了闯那个地宫的事情,今天与墨让在地宫外查探了一番。他说要至极的阳男阴女闯关,才最保险。” 什什么?我茫然:“怎的闯关还要这么讲究风水?” 夏至瞪着漂亮的大眼睛望着我,从她大开的心灵窗口可以望见,主人不在家。“我也不知道,他拿了个罗盘样的东西到处测了测,又在地上算了半天,还去看了地宫的入口,然后就这样说了。他还说,具体的不能确定,要进了地宫才知道。”嗨嗨,还真像个风水先生。 夏至哀怨地说完,大眼睛一眨,突然就放出万道光芒,模式转换之快令人惊诧:“小艾,你可是己巳年癸酉月己申日子时生人?” 我懵懂点头,奇怪,你又如何知道?夏至赧然:“是我为你办的户籍文书啊。” 哦。嗷!!那她是知道我是从烟花地来的?靠,那我这许多天费劲遮掩是干啥?! 我的懊恼还没来得及浮起再压下,夏至就替我省了这个步骤,她拉起我一对儿爪子,一脸祈求,“小艾,你的命属至阴,所以……” 没等她说完,南平已在惊叫:“她怎么可以?她不过刚学了些验尸的手段,连自保的功夫都没有!” 夏至忙做手势令他悄声,急道:“我知道我知道,只是……除了求她帮忙,我便全无办法了……那田家的女子,怕便要命丧于是了。小艾好歹聪明过人,又冷静细心,再加上有墨让帮衬着,我觉着……总归是有几分把握的。不过这地宫毕竟是凶险,若是小艾不愿,我不勉强。” 南平兀自不喜,一味的絮絮叨叨,埋怨夏至便不该将事情说给我听云云,声音越来越高,夏至一脸的哀求,一反常态的轻声低语,不时安抚几句,令南平压低声音。 我们与墨让和吴越详谈的所在只有一墙之隔,功力深厚如墨让和吴越,只要这边声调略高,那边两位功力深厚的大神级人物稍微凝神静气片刻就可以听得一清二楚。也难怪夏至紧张,怕是连她也怕极了墨让暴走吧。我们都见过吴越冷冷睨人的模样,却从没看过笑容离了墨让的脸,也正因为从未经历,才不知究竟有多么可怕,从而连尝试也不敢。耳听得夏至与南平两人争执声音忽大忽小,内容却翻来覆去没有新意,咱也怕惊动了屋内的两人,忙用手指抵唇:“可以了,我知道了。”回身捡了个瓷碗,轻轻抵在墙上,——咱不敢到门边上暴露咱粗浅的呼吸和心跳,于是女子善假于物。所以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古人诚不欺咱也。 等了好长时间,那边一直一片安宁,等得我以为已经人去屋空了,吴越的声音才隐约地传来:“真的要去?”顿了顿又补了句,“老弟,你虽然心地善良,可也不是善男信女,不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割肉喂鹰的地步吧?” 墨让哧的一声:“谁在乎那个姓田的,这地宫看着古怪,又有些熟悉,让我平白想起个地方来。”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虽还是不清楚原因,但咱也听得出来,他是非去不可了。 静了好久,吴越才又开口:“你的八字我知道,符合了至阳男子这一条,而且我记得,小艾恰好命属至阴的吧?” 墨让哦了一声,淡淡:“不必把别人牵扯进来,于是无益。” 吴越笑:“我倒无所谓,你若要我同行,我便随你走上一回,一副臭皮囊,不要也罢。可是你,你有我这么超脱么?你也说了,若不是阳男阴女,怕是难度要加了百倍不止,你连问也不问问她么?” 墨让依旧是平平的语气:“有必要么?小艾这孩子虽然痞,但她即已将我视为恩人,我若是开口,她不论多么不甘愿,也自然会应承下来的。你我是见了如此精妙的机关便手痒难耐,朝闻道,夕死可矣。她又何其无辜?我替她赎身是为了要她送死的么?” 丢下瓷碗,我笑眯眯的拍拍手,绕到前边,推门。嘿,咱从来都不是个知礼仪的乖宝宝,要不是突然推门,咱也看不到墨让惊讶的表情,和吴越“我早知你会偷听”的表情。真他妈精彩,原来吴越这祸害竟是故意把话题引到我身上来的。不过就算是个坑,咱也跳定了。我笑:“二爷,我对机关也是真真的有兴趣,虽然不过是一知半解,但咱特想进地宫看看,不知墨二爷能成全不?” 墨让那对儿漂亮的眼睛看我半天,目光闪动,不知他在想些什么,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不由挺了挺腰杆,笑得更加自得。良久,他方转头背着我,轻哼:“你自己想死,我还能拦着?” 笑,墨二爷,就凭您刚才的话,就算是十八层地狱,咱也陪您走这一趟了。 墨让又横眉怒目地和吴越说了几句,才愤愤地走了。吴越告诉我,我有一天的时间准备,后天一早出发。 明天一早?掐指算了算,还有不到二十个时辰,咱要怎么安排?嘿,那还用说,既然决定了要闯地宫,咱这半桶水,怎么的也得想办法装得满一些。 于是在有限的一天里,咱囫囵吞下吴越推荐的各类机关书籍,最后咱终于怒了,将五六本大部头横扫在地,拉着吴越不放:“师父,您别玩了,赶紧把您的通关秘籍交出来!”又扮可怜,“难道师父就没有什么金玉良言要在临别前嘱咐徒儿的么?”拜托,您的心是石头长得么?是我脑袋发昏往坑里跳,可这坑有一半是您挖的啊! 吴越静静的:“如果不能向前,就退回来。”又嘘我,“你白痴么,虽然你被整我会很爽,但是你要是被整死了,我上哪再找个能过齐三关的?” 咦,不过几个时辰前,还把我和墨让绕到坑里,现在就偏生出这么些个恻隐之心来?太超乎我预料了!感情您老只是觉着好玩,没想到后续发展来着?真是,吐血了。编剧都像你这么无良,我就罢工了!我拉着他晃啊晃:“师父啊,士为知己者死。” 吴越的表情似乎是在感慨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狗屁,人家说两句好话你就屁颠屁颠的一片丹心吐血奉送,看着小丫头挺聪明的,怎么这么蠢!”嘁,原来他也没料到我这么好骗,原先是把我当成狼心狗肺过河拆桥陈世美再世来着?呸呸呸,什么玩意。嘿,原来这家伙还真就是嘴巴毒点,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嘛。 咱心里轻松了些,原来师父也是疼我的,呵呵,还骂我蠢,跟花妈妈一个样。我咧嘴,报应啊报应,之前还腹诽墨让呆蠢,现在被吴越骂,连个反驳的句子都组织不来。嘿,师父大人,您就当我犯贱吧,咱当然知道,咱这决定下的是多么仓促多么不经大脑多么愚蠢。只是有些事情,我做之前知道是错的,做时知道是错的,之后更知道是错的,但我不后悔。咱身无长物,报答恩情与尊重,也就唯有粉身相报了。 吴越等了半天不见我接话,不由泄气,一本薄薄的册子拍在我脸上:“拿去。”转身,兀自以大音量嘟嘟囔囔,“蠢,蠢到一块儿去了,蠢死了。我这么英明神武,怎么跟一群蠢人为伍。” 我笑,大声地:“谢谢师父!” 吴越没有转身,只是掏掏耳朵:“少废话,记得早点回来。” 翻翻册子,咱好歹硬生生啃下去了两本大部头,看得出来,都是奇门遁甲的精华加经验啊!师父,多谢! 出发前最后的午餐,吴越竟然还是缺席,嘿,给我本册子就可以玩失踪了么?不过失踪也好,总强过南平这样感情充沛,他好似已经在看着我的遗像,吃一口饭,叹一声气。 我也没了胃口,放下筷子笑:“南平,要不要提前帮我布置个灵堂?”嘿,我觉得你早就帮我写好讣告了。——此人因胡乱报恩而死,她已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前车之鉴。危险动作,请勿模仿。 南平大惊,眼圈瞬间就红了,我骇笑:“诶?灵敏度不用这么高吧?哇,你别哭啊,我错了还不行?”天可怜见的,我是女孩子女孩子啊,为啥要我哄一个比我大四五岁的男孩儿啊!虽然他哭起来嘴巴嘟着,眼泪大颗大颗砸下来,挺可爱的……哎,他还在男孩儿的年龄范围内么? 南平红着眼圈给我一拳:“这个什么田家大小姐的,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至于你们这么一个两个的为了她舍生忘死的么。” 我迷惑:“田家大小姐?”突然反应过来,哦,被绑架的那位啊,她算哪根葱。笑,“南平,若是吴越要你陪着去闯这样一个地宫,你去是不去?” 南平毫不犹豫地点头,又恍然大悟的表情:“小艾?!” 哇靠,错误的举例引发错误的联想,忙矢口否认:“不是你想的那样,咱的意思是,是墨二爷带咱出了烟花地,这对咱来说,是再世为人的大恩,这样的恩情,等同养育之恩,咱不能不报。”所谓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这句狗屁话虽然狗屁到了极点,然而当于咱有大恩的人提出这般要我命的要求时,我却愚蠢的作出了同样的选择。没错,我有自由意志,我的命是我自己的,可是,是墨让把我的命交到了我自己的手里,如今他来要,我的自由意志让我选择将我自己的命双手奉上, 南平理解的点点头,突然振作的样子:“好,既然这样,我这做师兄的也不能袖手,跟我来。” 哟哟哟,小受转性了? 事实证明,腹诽别人是不对滴!腹诽我敬爱的小师兄南平的结果是我在一片硝烟中度过了一个非常难忘的下午。 漫天花雨,火霹雳,飞蝗流火,暴雨梨花针,种种成名已久的或是名不见经传的暗器明器,统统拿给我爆了一遍,各种针啊飞刀啊小箭等等头上淬的毒药闪着或幽蓝或翠绿或深紫的光芒,在我眼前成群结队的路过。一天下来,咱如同进了百花园。——耳朵是蜜蜂在嗡嗡嗡,眼前是万紫千红的光芒不断闪烁,连鼻尖儿周围也萦绕着一股子幽香与硝石混杂在一起的诡异的味道。咱瘫在地上,手软脚软,五脏六腑都被震得难受,一阵阵的想吐,不由惨叫:“南平南平,你是想让我去,还是不想让我去啊?”有气无力地,“这样特训一下午,就能稳妥些了么?” 南平也跟着坐下,掏出帕子擦汗:“好歹是不拖墨让的后腿罢了,还真想着瞬间打通任督二脉,一夕练成九阳神功啊?” 我大笑,踹踹他:“小师兄,毒舌功力见长啊,哎哎,恭喜我又摧残了一棵茁壮成长的小树苗吧!” 南平也笑,皱皱鼻子,一脸的与有荣焉:“同喜同喜。” 这样一个可爱的表情,自然勾起咱这小流氓的邪念,如此粉嫩有前途的一个未来的少女杀手竟然是弯的。我口水滴滴的靠前:“南平,嘿嘿,南平。”南平浑身的毛都炸起来了,不住向后挪:“干干干干嘛?”我邪笑:“你好像一直都没告诉我,咋就对小越越起了那个意思了呢?” 南平叹气,平添了一丝幽怨的气质:“他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太阳还没下山,咱却生生打了个冷战,原来男孩子说起自己的心上人也是同样肉麻的。来吧来吧,让肉麻来得更猛烈些吧,我已经做好听吴越歌功颂德专场的准备了。嘿那个谁,给我沏杯菊花茶,外加两根黄瓜当点心。 南平无视我,完全落入了往事的迷雾中。**** 第十二章 !!!!南平无视我,完全落入了往事的迷雾中。 “我是个弃儿。吴越在乱葬岗里捡的我,我不知我父母是谁,但总归是与我再不相干的。吴越养我教我,既做爹又做妈。呵,想起来还真是好笑,他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却像个小大人般对我关怀体贴无微不至。我小时候受不住那些尸体和机关,一连十几天的做噩梦,晚上不敢熄灯睡觉,是他整夜整夜的抱着我,陪我说话,伴着我睡觉,整整一个月,我才渐渐适应。” 我嘴巴动动,忍住没说话。嘿,这是吴越么?我以为他会把你关在小黑屋里,说不定身旁还有具正在慢慢腐烂的尸体,关上三天三夜,然后笑眯眯的放出你来,吓死没?没死?没死就出来吧,出来就给我继续验尸去,反正你都习惯了。 南平似乎也想到现在的吴越,小脸微微一暗:“吴越以前不是这样的,他那时脸上一直带着笑,真应了句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虽然他现在也常笑,可是若你见了就知道,那笑是不同的。他那时的笑,令人觉得如沐春风,令人觉得你做什么都是会被鼓励的,都是能够得到理解的,而不像现在,笑只剩下了笑,笑得愈发空灵,也愈发空洞。” 点头,我虽然没有见过那时的师父大人,但我见识过现在的吴越的笑。 吴越不是一个好演员,他会大笑,会微笑,会嘲讽的笑,但他的双眼拒绝作出任何开心的反应。他仍在活着,只不过他像戏台下呆坐的看客,戏精彩时会大笑,悲伤时会流泪,但心底却是无比的清醒:这不过是一场戏而已,与我无关的一场戏。不必太投入,戏只是戏而已。 “吴越十六岁时,遇到了小叶。那时我也不过才六岁,但我现在仍清楚记得小叶的样子。” 南平偏着头微笑,脸上散发着名为怀念的光芒:“呵,小叶那样的女孩子,又有谁不会记得呢?她虽只是捕头的女儿,却是被当作大家闺秀养成的。她非常美丽,——是美丽,而不是单纯的漂亮。她像温暖的月色,淡淡的浅浅的,教人看着心里就生出阵欢畅来,觉得每个毛孔都舒适的张着。她在哪里,哪里就是天堂。小叶和吴越自认识后,很快就焦不离孟,你侬我侬。我以为,我很快就要有一个师母了。——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小叶竟在一夕之间失踪了,任谁也不知她去了哪里。吴越疯子一般找了很久,最后,小叶的父亲找到他,告诉他不要再妄图找到小叶,小叶已经嫁去了西域。” “原本已谈婚论嫁的女友突然远嫁西域,这对他的打击太大,他觉得似乎谁都有可能骗他,什么都可能瞬间消逝。吴越沉默了两年。” “后来,一个叫瑶瑶的女飞贼闯进了他的生活。她本来是到无月小筑偷东西的,最后却决定来偷他的心。她屡屡来打扰吴越,叫嚣着要跟他比试,她笑嘻嘻的作弄他安慰他,甚至曾下药绑架他,只为了带他去山顶看星星。” 南平做了个笑的动作,却没能笑出来:“以吴越的能力,瑶瑶又怎能真正得手。只是吴越心灰意懒,被闹得烦了,便任凭她动作,自己只是如老僧入定,不动明山。而瑶瑶竟从未气馁过,无论是吴越冷脸相向还是非暴力不合作,甚至恶语相加,她仍锲而不舍的每日缠着他逗着他。终于,在一年后吴越脸上重新有了笑意。他终于肯和瑶瑶一起去放风筝,两人的感情终于一日千里。他们一起练功,一起山上去采药、吹晚风,吴越教她奇门遁甲,瑶瑶教他妙手空空。他们一起把无月小筑的每一寸土地布上捉弄人的机关,看着对方是否落入陷阱,然后不论结果如何,大笑。那段日子,是他最开心的时候,他的眼里一直蕴着动人的光,他会在静坐的时候微笑,他会在瑶瑶问他些傻问题时轻刮她的鼻尖,他会对着月色说此生足矣。” “瑶瑶是个好女孩,她从来不把我的恶言恶语放在心上,甚至还教我功夫,现在想来,我身上大半的功夫,竟都是她教的。渐渐的,我也接受了她,看到了她的好处。她性格爽朗,个性独立乐天又有些小滑头、不服输,她与吴越相处的是那样完美,好像上天特地创造了她来拯救吴越一般。” 呵,难怪南平与吴越交手时使的功夫那样怪异,也难怪吴越是那样的神情。这样的一对神仙眷侣,怎的就没有修成正果? 我疑惑地望着南平,他却眼神迷茫地凝望月色,脸上表情不知是怀念还是惊惧:“看着吴越的笑,我真心的感谢瑶瑶,真心的祝福他们,真心的希望他们能够修成正果,我也以为,他们正果的到来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谁知老天爷却再次作弄了他。——瑶瑶失踪了。” “他当时听到这消息时几近崩溃,种种迹象表明,瑶瑶是被绑架的,他追着线索不眠不休地找了三天,第四天之后,他甩掉我的跟踪,彻底失踪了,我不知道这几天里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等我第七天打开无月小筑的大门时,看到的是一堆破布样的两个人。” “瑶瑶已经死了,她浑身的皮肤都被割成了一条一条,松松的挂在身上,好像她的另一件衣服。原先晶亮的大眼睛,如今只剩下了两个黑洞,牙齿全都没了,脸肿得不成样子,唯有从她污秽不堪残破不堪的衣服上,才能勉强辨认出来,她是那个灵动跳脱的瑶瑶,是那个只有轻功能拿得出手,还动不动就拍着吴越肩膀大言不惭的说出事我罩你的瑶瑶。” 南平缩成一团,紧紧抱着膝盖:“吴越死死抱着瑶瑶,不说话,不动,两眼直直的,却不知是在看什么。他的肌肉一直是绷紧的,我的金针刺不进他的穴位,手刀也砍不晕他,最后只有用迷药迷倒他,才能为他清洗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为他剔除烂肉,为他上药。我不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是他醒了之后,依旧呆呆的坐着不动。我去求墨让,求他催眠他,不论催眠的程度如何,是让他哭一场也好,是让他忘了这事也好,至少让他说出句话来。” “但是墨让也失败了,吴越的周身好似有一层硬壳,他就躲在这硬壳里,对外界的任何刺激都不予理会。得不到吴越的任何回应,墨让自然不可能成功,他甚至不能让他放松下来,更别提去催眠他。” “他就这样呆坐了一个月,每天我只能掰开他嘴替他硬灌些参汤续命,一个月,他已经瘦脱了形。” “可是一个月后,他好像突然睡醒一样,开始照常吃饭,说话,和我开玩笑,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好像他从来没有认识过瑶瑶这个人。但是我看得出来,他整个人都变了,他绝口不提那时的事,他开始经常的失踪,他似乎很喜欢把自己藏起来,藏得我们谁都找不到,他开始整夜整夜的不回来,开始拒绝和人相处超过一天的时间。他虽然也常笑,可那笑容再也传不到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睛变得很空,或者是很深,好像又大又黑的一间屋子,他藏在屋子的某一个角落。从他的眼睛里,我再也看不出他的心思。” “于是我想,他总归还是在乎的吧,他心里还是苦的吧,但是他拒绝说出来。是不是他认为,他说出来,取得了别人的原谅,他会更加难受?是不是他宁愿自己憋着捂着,眼睁睁看着自己心里的伤疤烂了化出了脓,渐渐烂出一个洞来,他才觉得是不负?” “看着他拒绝救赎,宁愿囚禁自己等待腐烂,却带着微笑的面具到处的飘。我便想说,如果上天真要一次次给他希望却让他加倍失望的话,那这希望就别再来了吧,如果别人不能给他欢笑令他真正展颜的话,那就都走开吧。我会照顾他,我会替他打扫屋子,为他做好吃的饭菜,给他留一盏灯,照亮他回家的路。既然他不愿走出来,那么让我守在门口,让我陪着他吧。” “我愿意一切都随着他,他愿意躲在以前的回忆里不出来,我便陪着他回忆。他愿意令小筑里各种与瑶瑶共同制作的机关维持原样,我便帮着他保养维护。他愿意从我的功夫中回忆瑶瑶的一点一滴,我便尽力去学瑶瑶的招式和神态,只要他高兴,我就算作为一个影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南平一口气说下来,身子颤抖,眼含泪光,转头强笑:“我一个大男人说得这么仔细这么煽情,很恶心吧?” 我坐起来,拍拍他肩膀,抱住他。兄弟,感受到我灵魂所传达的理解与郑重了么? 南平脸在我肩膀上蹭了蹭(咱眼望天:好吧,看在你目前还脆弱着的份上,我就不谴责你拿我衣服揩鼻涕的恶行了。),开口:“小艾,你的性格,可能会让吴越想起瑶瑶,大概这也是他初见时待你冷淡的原因。——在他心里,瑶瑶是唯一的,但与她相似的人若是发生不测,必定会再次激起他的回忆。我拜托你,一定要平安回来,不光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吴越,好么?” 我咧了个大大的笑脸给他看:“好。”**** 第十三章 !!!!我拉拉墨让的衣角:“老大,怎么办?” 身上背了个大包裹,全拜南平所赐,他简直为我武装到了牙齿。包袱虽然不沉,但这个头实在吓人。墨让碰面时就笑倒了,说我是蜗牛,呜呜,蜗牛。咱当然不如他老人家潇洒,手上除了拎了个短铁棒,就再没见有其他行头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咱这蜗牛跟在风流倜傥墨二爷身后,还牵着他衣角,真他娘的对比强烈,天渊之别。 墨让没有回应,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四周,许是他太专心了没有听见。咱耸耸肩,无所谓,咱也知道他一时半会不能给出什么有意义的答案。 怎么办,谁知道怎么办。问他不过是无声久了,咱闷得慌。人家兀自想得出神,不让咱插嘴,咱在一边闲着无聊,担心也没用,还是自己想想进地宫之后的事吧!说不定能想起些啥来。 这地宫叫一个非比寻常,入口竟是隐隐一个阴阳图的样式,当然,小的眼拙,这是墨让大人说的。大人说需要两人同时握着两边的手柄,这门才打得开,也难怪不能独自闯关——门都是这样,谁知道进去后是不是还需要两个人干些什么?有个备胎也保险些。 进了地宫,首先是一条甬道,看上去就如同普通陵墓般人畜无害的样子,甬道两边燃着长明灯,黄色的火光虽昏暗,倒比伸手不见五指强太多了。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人对于未知是最恐慌的,而黑暗中一定隐藏着无尽的未知。 咱的前二十丈走的那叫一个顺畅,虽然也飞出来过蝙蝠,带出来过黑烟,但咱有南平准备、吴越发明的面罩,——一个布包严严实实蒙住了口鼻,里面装了些解毒的药材,混着粗土,——并按着墨让的吩咐,呼吸遵从轻浅慢,那黑烟很快便顺着通风口排了出去,有惊无险。顺便说一句,这地宫的通风设施做得真叫一个棒,空气清新,排气迅速,而且通风口隐蔽美观,艺术性强,比如狮头雕像的眼仁,石质花卉的花心,黄铜灯座的底部……总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坚韧、狭小、难以扩大。 哼,想图省事顺着通风口挖条通道这样的笨方法都被无情地否决了。 话题拉回,在二十丈之后,咱脚下一陷,四周竟然就轰隆隆升起了几十道钢板,上不封,就是死气沉沉。人从阵口进不到阵眼,同样,从阵眼也走不到阵口去。这样的设计,为的是保护将领,也为了防止将领弃阵而逃。将死阵中,不得擅离,若要将领出阵,除非撤阵或阵破,否则阵在将在,阵亡将亡。” 咱听得眼皮直跳。就是说起阵之后,如果不幸留在阵眼,那不是等阵破了,就离不开这倒霉八卦阵了?真他妈壮烈啊,可咱又不是大将,咱连大酱都不吃,这个啥八卦阵,咱能不能打个商量,把咱当屁给放了? 好吧好吧,咱也知道,这些个铁家伙没啥人情味,于是只得求助有人情味的墨让,拽拽他衣角:“这个八卦阵,要怎么才能给破了?” 墨让嘴角动了动:“试试把这铁墙给砸了如何?” 我一头冷汗:“您是开玩笑的吧?” 墨让睨我一眼:“废话,还用问么。” 切,我就说嘛,这么多铁墙,咱能一气砸到出阵么?呀呀个呸的,我们又不是李元霸……又出了个古怪念头:“我是踩上那八角铁,才升起这八卦阵的,要不我再去踩一脚,看看这铁墙能不能收回去?” 墨让突然蹲下,双手抱头,我吓了一跳:“咋咋咋了?”墨让闷声:“别理我,让我死吧。”深呼吸再深呼吸,终于没忍住,哀号,“我觉得我带你来,真是犯了个大错。”咱挠挠脸,嘿嘿,的亏咱脸皮够厚,用来纳鞋底都小意思,承受这点绅士的谴责,咱还是挺享受的。 抽了墨让手中的棒子,小心翼翼地跑去阵眼,括弧,这阵眼还真是好找,您冲哪个方向跑,都会跑向阵眼,于是这阵眼就像那啥,咱就是冲着那啥去的苍蝇,括弧完毕。仔细看了下阵眼周围的地上和墙上,没洞洞,没缝缝,也就是说咱捅了那八角铁后被袭击的可能性比较小。不由稍稍放心了些,伸直胳膊离了老远,狠狠把铁棒冲那八角铁一插。 只听咯吱声响成一片,阵眼裂开了,地下的钢板向下倾斜,缓慢而坚决地露出下面黑黝黝的大洞,我脚下一滑,险险就跟着下去了,但是当然,有墨让这超级神人在,他是绝不会让这“险险”发生的。大神墨让拎着我脖子三转两转,轻轻松松跳到平地上,放下我时淡淡睨我一眼,传达了个“老子对你是相当无语”的眼神。 我顾不上辩白,我在欣赏墨让的身姿,真他妈的帅啊!轻盈得好似一片羽毛。可惜我没这样的轻功,被拎着脖子的窒息和由此引发的心脏怦怦乱跳的负面反应直接影响了我作为一名悠闲看客的轻松心情,好吧,我承认吴越没有说过窒息会让人心跳加速,不过勒住脖子会让人血液上涌导致双耳发热可不是我的胡扯!绝对不是! 墨让一扭那铁棍,唰地棍头被拧下,底部居然还连着条晶亮的蚕丝绳。嘿,这铁棍竟还是多功能的!墨让抓住棍头,手指用力,砰地将棍头甩上钢板:“放心,有我在,定保你不失。” 心中突然就涌起阵暖流,堵得我喉头发痒,良久方轻笑点头,好,相信你。我抱住他脖子,看着他:“墨让,你是我的朋友,我相信你,我们会平安出去的。”努力控制好面部肌肉,给出了个安心的笑,心脏忽然停了一个拍子,又咚咚地跳个不停,——悄悄把胸膛推开一点,不让自己的心跳泄露国家机密。 墨让愣了一下,继而解颐:“有如斯美女与我同生共死,夫复何求!” 我做呕吐状,又飞速调整好面部表情,深情地:“是啊,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随你一道。” 墨让大笑,将我抱离地面,纵身跳了下去。 铁板倾斜的幅度越来越大,墨让单手抱着我,不停地下滑,四周越来越黑,越来越热,越来越闷。**** 第十四章 !!!!墨让将我抱离地面,纵身跳了下去。 铁板倾斜的幅度越来越大,墨让单手抱着我,不停地下滑,四周越来越黑,越来越热,越来越闷。 铁棒里的蚕丝早已不够长,墨让将其收回,反手将铁棒卡在壁上,刺啦啦划出一遛的火星,照亮墨让的侧脸,依稀可见他脸上晶莹的汗水。 脚下突然些故事。” 很好很好,咱很久没有听评书了,在这种步步惊心的地儿拍一把惊堂木,来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咱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必定别有一番风味。 墨让不理我略带讥讽的眼神,岂止不理,他老人家简直是无视我,兀自掸掸地上灰尘,盘腿坐下,自顾自开讲:“其实,我排行老四。” 咱耳朵支楞一下竖了起来,心里那根代表八卦的神经猛然绷紧,继而疯狂地抽搐着,叫嚣着:奸情!一定有奸情! 忙挨着他坐好,目不转睛盯着他。 “墨谦,他其实是我的二哥,我爹还有个私生子,他是……” 我一个机灵,抢白:“吴越。”肯定的语气,墨让惊讶得:“你怎么知道?”我高贵地伸直脖子作天鹅状,一脸的神秘莫测:“女人的直觉。” 墨让虎驱一震,半边眉毛动了动,一脸便秘的表情,噎了半晌,才继续往下说:“我大哥名为墨谢,长我十二岁。他在我未出生前便投入了广陵子门下。人都说他天纵英才,八岁成名。有子如此,父亲自然欣喜,特特求了广陵子收他为徒。谁知十年离家……” 啧啧,墨让的叙述风格与南平的迥然不同,南平是极尽描写之能事,而墨让却是于无声处听音,自留白处看画,简单的三言两语中隐藏着海量信息。我只得一边耳朵听着,一边大脑呼呼飞转,处理量之大,cpu都差点过热烧毁。还好墨让说说停停,速度不快,不然我还真跟不上。 墨谢,墨谢必然是叙述的主角了。他大墨让十二岁,又是在他出生前就离家了,后来十年学艺,回家的次数必定不会太多。两人看来并不亲厚,连对墨谢的评价都只是“人说”,墨让话里似乎对这个哥哥没有丝毫的自豪,为什么? 好吧,这节咱先略过不提,先说墨谢。墨谢八岁成名,成的自然是神童的名声。墨家是朔国的百年望族,墨老爷身为墨家老大,必然是说一不二的一个人,生平说软话的次数怕是一个手就数得完。墨老爷能拉下老脸去求广陵子收墨谢为徒,自然是对他极看重的。可是,话说三代培养贵族,看墨让也知道,墨家想必是家学渊源,墨谢舍家学而就外,已经说不通,更说不通的是,以墨谢的资质,墨家的家世,必定会有更好的选择……这个广陵子? 广陵子?话说咱在无月小筑这几月,闲时就翻翻江湖野史解闷,也听南平说了不少传说中的不传秘辛。这广陵子,咱自然也是听说过的。 这位仁兄本名唐绡,他也算是相当的大名鼎鼎,色艺双绝,哦不是,是文武双全。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唐门的长老,他武功极高,又有威望,可说是继任掌门的热门人选。可惜唐门前任掌门任人唯亲,一手扶植自己的儿子坐上了掌门的位子。掌门继位之日,广陵子远走他乡,远离唐门的是是非非,以示自己不争之心。唐门继任的小掌门感激这位年轻长老的淡漠名利,对他一直很是敬重,把他在唐门中的地位提得很高。不过他远避唐门之后的事,我倒是没有听说过。江湖嘛,当一个人远离了纷争时,也远离了众人关注的范围。 综上,广陵子不过是唐门的长老,他能教墨谢些什么?还教了这神童十年之久? 想。唐门最拿手的是什么?武功?去,笑死我。暗器?毒药?火药? 对,没错,火药! 天,墨老爷,您把自己儿子赶去西域,是为了唐门的火药?您身为墨家老大,朔国第一大家的老大,私自研究违禁物品,您想干啥?还有,这十年里,墨谢是只学艺,还是顺便忙了什么别的? 不对,等等,这不是墨让想告诉我的。他前面的话信息虽多,但墨让最后一句的语气很奇怪,什么叫“谁知十年离家……”?这么欲言又止的,是想说什么?墨谢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火药的事出问题了?不对,墨让并没有想提这些的意思,那么是在他透露给我的信息范围内出问题了?他说了什么?墨老爷,墨谢,广陵子,只有这三个人,墨老爷先排除,那是墨谢和唐绡?他们俩出什么问题了?听他语气那么尴尬,莫非……奸情? 想到这,咱也忍不住一个机灵,多线程任务出现bug,数据溢出,表现在外观,就是,我现在处于翻白眼的状态。 很好,杨过与小龙女,很好很好,十年朝夕相处,很好很好…… 自我催眠半天,仍忍不住内心尖叫:唐绡是男的啊啊啊! 俩男的,发展了超越师徒的感情……默默咽了口吐沫:“然后呢?……” 墨让叹气,却并没有说然后怎样:“我大哥十五岁时,已被内定为墨家的下任巨子,这前所未有,但众望所归。所以,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 诶,墨家巨子?这词怎么这么熟悉?巨子……巨子……天,难道是我理解错误,墨让嘴里的墨家,其实是诸子百家,兼爱非攻的那个墨家?所以墨家是罢黜百家之后隐秘存下的一支,而墨让是墨家传人?啊咧咧,难怪他对什么机关武功的这么精通。 那么墨谢前无古人地在束发之龄被定为下任墨家巨子,还被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必然是不世出的人才,才让他如此归心,所以,他的天才再加上他手中所掌握的火药,让他认为,他可以以此来与墨老爷抗衡么? “当年大哥即将年满十八岁。按祖制,每位墨者需在十八岁那年回家祭祖,闯地宫,并改进地宫中的一关,以此作为成人的仪式。大哥也不例外,启程前,还特特发了封信回来,但我父亲也因此晕了过去。” 诶,这么厉害?忍不住问:“信上说了什么?”墨让双手攥着铁棒磨捏半晌,才咬着牙回答:“他说,不日将携爱妻唐绡回家祭祖。”**** 第十五章 !!!!“当年大哥即将年满十八岁。按祖制,每位墨者需在十八岁那年回家祭祖,闯地宫,并改进地宫中的一关,以此作为成人的仪式。大哥也不例外,启程前,还特特发了封信回来,但我父亲也因此晕了过去。” 诶,这么厉害?忍不住问:“信上说了什么?”墨让双手攥着铁棒磨捏半晌,才咬着牙回答:“他说,不日将携爱妻唐绡回家祭祖。” 天,仰头,翻白眼:折腾,您老就折腾吧!恃才傲物没关系,您好歹跟自己爹就收敛些吧!竟然还那么横,您是真不想有个善果了。 手里握着火药当然厉害,天纵英才也彪悍得紧,但人家手里有王牌,人家是您的爹啊! 墨让叹息:“我父亲的性子……”欲言又止,转而道,“墨谦本打算派人拖住墨谢,避过风头,谁知我爹清醒后,却只是平静如初。” 是,我明白,墨老爷的性子自然是极刚硬的。咱不知是不是有遗传因素,但后天的培养一定少不了——人家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人家也纵横商场大半辈子,人家还是现任墨家巨子,说一不二,谁知道老了老了,还被自己最心爱的儿子摆了一道?墨老爷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像墨家生意做到这么大,杀伐决断,不能算常事,但一定也不少见,而墨老爷醒来后竟然平静如初,我不知他当时怎么想的,只是听墨让的描述,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草原狼。听说草原狼猎食时,也是分外坚忍,分外平静。 墨谦许是不知道墨老爷的性子,许是认为虎毒不食子,既然他如此平静,想必是接受了这件事情——起码,不会大发雷霆。 其实我觉得,还不如让他早早发泄出来,这样积累着压抑着,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火山大爆发了。 “唐绡当年已年近三十,我当时虽只六岁,但也看得出来,我父亲初见他时,眼现杀机。” 俄?开始还能忍得住,怎的在最关键时反而露了破绽?恩,见到唐绡本人时,墨谢必然也是要陪同的——名义上,他是他师父,实际上,他是他情人。不论怎样,他都会陪同。而墨老爷竟在墨谢面前眼现杀机,连六岁的墨让也看得出来,那他必然是认为唐绡不得不杀。理由?红颜祸水么?还是从墨谢当时的表现觉得,墨谢已离不开他? “唐绡与大哥相携相伴,只除了大哥进地宫时。虽然大哥坚持,可父亲却坚决不许,唐绡也劝,大哥便独自去了。” 来了来了,墨老爷要动手了!呵,这位大哥,树大招风,您竟然只听唐绡的话,您这举动,无疑把唐绡再次拉到聚光灯下,也无疑给墨老爷多了条必须除掉他的理由。 相携相伴,没错,集体行动的确能够保护他,但您为啥不集体行动到底?大哥,您是对自己太自信,还是太低估您父亲的战斗力? “当时我还小,听说,父亲将唐绡抓起来,关了三天三夜。其间,唐绡……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当大哥回来时,父亲下令,召集墨府全部成员,将唐绡拖到校场,当众鞭笞三百。” 唐绡是唐门中的佼佼者,想必毒药暗器,火药武功,每一样都应该是极拿得出手的,这样的高手,他会束手就擒?如果他反抗,他会这么轻易的被抓住?还被关起来? 这一节,虽然墨让说得极含糊,怕也是墨老爷使了什么阴招,封了他的武功,才让唐绡虎落平阳的吧!唐绡没有防备的被自己爱人的父亲打倒,又踏上一万只脚,从此就没了翻身的机会。 还有,什么叫作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那是怎样?被鞭打?被唾骂?啊,唐绡这样的作为,在别人眼里就是自甘堕落,加之他一定是风姿极佳的,他被囚禁,必定有人会趁火打劫,打着卫道的名号行些苟且之事。那么,唐绡……怕是被猥琐的家伙□过了,动作之大,后果之明显,连六岁小儿都约略知晓了。 墨老爷,你狠,就算之后唐绡侥幸逃出,他还有什么脸面再在墨谢面前出现? 墨让似回想起当时情景,不由眼神闪动,话也多了起来:“大哥被父亲点穴,又被众家丁架在校场边旁观,眼睁睁看着唐绡衣衫不整,浑身血污的被拖出来,当众被辱骂,被行刑,被指点,他却什么都做不了。打到三十鞭时,他冒险冲破了穴道,冲上去救唐绡,却没碰到人,就被父亲打了一掌,再次点穴,扔在校场边。” “当唐绡被打到一百五十鞭时,已经没了人气,铁鞭打下去,好像是打在破布上。校场上尘土飞扬,只听见铁器与皮肉接触的沉闷的啪啪声,那种声音,让人听着就觉着难受。大哥沉默地看着校场上不断激起的血雾,一动不动,好像他的精气神也随着唐绡的一点点消逝。当三百鞭打完时,那曾经神仙般恬淡温润的人物,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早已气绝身亡多时。” 不由打了个寒战,大佬,您真狠,咱不知道练武的人是不是都有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但咱觉得,普通人挨个三十铁鞭,就皮开肉绽半条命没了,这三百鞭下去,饶是再怎么横练外家功夫再怎么提着口真气,怕也是于事无补吧?一个人,一个奇才,一个狂傲的奇才,亲眼看着自己心上人如此屈辱地死在自己面前,这位墨老爷,您考虑好您要承受的后果了么? “大哥呆呆的抱着唐绡的尸体,流泪,之后……我宁愿我未亲眼看见,父亲告诉他,限他三日之内,处理唐绡的后事,三日后,正式继任墨家下任巨子。” 我明白,我理解,一个人浑身带伤,伤心成狂时,表情必然是极端的凄惨狠厉,叫人看着心生同情,却又想起地狱里的罗刹,墨谢眼泪流干之后,那姿态,必然令人心疼万分又恐惧万分吧? 再翻个白眼,大佬,您真是打一巴掌再给个糖豆吃,可这巴掌太疼,这糖豆太有威胁性,其威力简直可以媲美糖衣炮弹,不过这炮口是对向您自己的。不是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如果这位墨公子接了巨子之位,来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呢?老人家,您从哪得来的自信,认为他一定会服您的管,认为他一定对您百依百顺绝无违抗,还敢把巨子之位马上传给一个对您心怀愤恨的狂才? 墨让叹了口气,继续:“第一天,大哥带唐绡进了地宫,在那里待了两天,第三天,大哥回到墨府,抱着唐绡,在校场自焚了。死前,他割破手腕,将自己的血撒在校场上,指天道:以我血起誓,墨家后代,生生世世,代代承受百倍于我之苦。爱而不能,求而不得,情深殇永。” “我父亲……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当他赶到校场时,大哥已与唐绡烧成一团灰烬,父亲见了这惨象,当场呕血,之后便缠绵病榻,身子日渐虚弱,一月之后,他老人家油尽灯枯,就此驾鹤。” 咱的心咯噔一声,突然想起吴越的遭遇来,爱人横死,是否也是死在他的面前?他也是墨家的后代啊,这便是诅咒所致么? 转头:“墨让,我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你么?” 墨让长呼了一口气,似是庆幸终于说完,之后转头向我微笑:“既然已经说出口了,我自然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嘿,还真随和。我点头:“谢谢了。刚才听你所述,你的大哥,这位墨大公子,天之骄子,一帆风顺,想必一生中从未有过任何不能做到的事吧?”墨让点头,表示同意。我再接再厉:“那么,你相信他会不做任何抗争,放弃墨家巨子的位置,怀着巨大的怨气殉情,留下恶毒的诅咒,而不是选择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报仇么?墨让,你精通催眠,自然是对人性极其了解的,我想我不说你也应想到,你大哥如此自信的一个人,没有尝试过任何反抗就愤而殉情,这样的做法放到闺中小儿女身上,自然是合理的,但是你大哥这样的惊世奇才也选择这样做,是否太离奇了些?” 墨让沉吟:“你是说,我大哥也许没有死?” 我点头又摇头:“也许有些冒犯,但我觉得,以令兄的天纵英才,实不像是会寄希望于飘渺的诅咒的人。”虽然杀唐绡的是墨老爷,但我总觉得,以这墨公子的性格,必当是捅破天踏裂地,也要还自己一个痛快的,就算顾及了父子伦常,那么□唐绡的人,他也不下手惩治了么?而且我相信,以他的能力,想要让墨老爷痛苦却不伤到墨老爷,实在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所谓上攻伐谋,下攻伐城。大虐虐心,其次虐身。(这话到底怎么说的来着?孙子,我对不起您!) 他轻颔首,眼神有些飘忽:“你说的,虽有些道理,但我是亲眼看他淋上桐油,晃亮火折的。也是我命人去通知父亲,可惜当时我人小力薄,完全不能阻止大哥的行为,反被他打晕,丢在校场边。等我被弄醒时,大哥已成一团焦炭。”墨让全身绷紧,似是被自己的回忆吓到。 我拉住墨让手臂,好像要把他拉出童年的噩梦:“那么,我们还是说说怎么过这个什么什么……的吧?”我怎么知道这里是什么什么,我只知道,墨让不会平白无故跟我说他的童年阴影,如果这里很容易走,他会直接带我过去。 墨让恍若未觉:“我父亲走得突然,那地宫又非墨者不能知。当时我还小,我二哥和吴越又都不是墨者,所以我们谁也不知道,这地宫究竟在什么地方,现在看来,应该就是这里了。”**** 第十六章 !!!!此时我一定是满脸的呆样,墨让笑问:“不明白?”摇头,大哥,是不是的,咱都得过不是?莫非这就是墨谢改进的那关?呵,原来他带着唐绡进地宫两天,曾经再次改进了这间的机关?难怪中间那道大叉这么狰狞……也难怪开地宫需要两个人,呵,墨者之前不都是独自进入地宫的么,这位大哥莫非想要考验闯关两人的默契度? 诶,不管这么多,咱知道墨谢天纵奇才,对墨家心怀怨恨,死有不甘,等等等等……等等!心怀怨恨!这关不会是进者断无生理吧?颤抖着问墨让,他笑,可这笑怎么看都那么奇怪:“怎么会没有呢?凡是机关,必有生门。你去南面,看到那麒麟了么?你顺着鳞片抚弄一遍,记得要轻,应该有片是松动的,找到后告诉我。” 我懵懂点头,小跑着绕过地上条条蓝色的莹莹火焰,直奔那头麒麟而去,火光映照下,我勉强看到有片鳞片特别光滑,泛着淡淡的冷光。轻轻用手一碰,竟微微颤动,好似蝴蝶纤细的触须。忙转头向墨让示意,却见他已站在对面,火光明灭,可看到他手抚着另一头麒麟,看着我微笑:“如果我们没有进入一个房间,记得,向南走,若有八卦方位,记得向离位去。” “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掀起鳞片,一……” 我在那一瞬间一定是夏至附体,因为我心中突然产生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没等到那个三字出口,我的指甲便突地向上一抬。 轰隆隆,轰鸣声再次响起,我急忙蹲下,卧倒,无尽的热力伴着嗖嗖风声呼啸着逼近我,墨让的怒吼显得那么遥远渺小:“你干什么?你这个笨蛋!” 浑身都在疼,我怎么知道我这个笨蛋是怎么想的,还是先晕过去吧! 当我再睁眼时,发现是墨让紧紧抱着我,不对,是勒着我,咆哮:“你是傻子么?你这个笨蛋,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你想死么?” 我咳,小声抱怨:“墨让,墨二爷,墨仙人……您要勒死我了……” 墨让急忙松手,我被噗通一声横拍在地上,不由大声呻吟:“墨让,我哪得罪你了?你勒不死我就想摔死我?” 疼啊,身上火辣辣的,像被那些地火烤干了水分,我瘫在地上听墨让喋喋不休:“你白痴啊你,话都不会听么?为什么不等我数到三再掀开鳞片?” 我咧着嘴笑:“我想赌一把。” 吼,你的话,分明在说,我们之间,必然有一个人会死去。我猜,您老人家看出墨谢改进了这机关,他必然会将火力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要么是先揭鳞片的,要么是后揭鳞片的人。以墨谢的心思来想,他必然会考虑到,若是种种原因,闯关者只有一人的话,那先揭后揭的,也就失去的意义。若是我,为了保险起见,也会将火力集中在先揭鳞片那人身上。墨让竟说要数一二三来控制我的速度,那他必定是做了先揭鳞片的打算的。那么就让我来先揭吧!墨大侠若是能够兼顾我的安危,那自然再好不过,若是顾不得,也怨不得别人,就当我是报恩了吧! 生死由命罢。 不过身边这位大侠必定不是这么想的,老人家感动得,鼻涕都快下来了:“你明知道有危险,你还要抢先?你是傻子么?” 喂喂,要不要这么直接啊?我好歹救了你吧?我无语地撇撇嘴,双耳自动屏蔽他的话。 墨让继续喋喋不休:“你怎么就不想想,也许同时掀开的话,我们都能安然逃出呢?” 我懒懒开口:“瞎说,若真有那个可能,你不会是那样的表情,相信我,这是——”顺便摆出一副高贵的睥睨天下的表情,“女人的直觉。” 墨让盯着我,做出恶心得难以置信的样子,好像我是坨新鲜的便便。大概是不相信自己这么英明神武,也会在一天内被同一句话恶心到两回,我笑,拍拍他:“拜托,如果你受伤了死了,我一土鳖,放在这地宫里,一定也跟着完蛋,只有保证你的安全,我才有戏,你说是不?”扮可怜望着他,拼命以眼神发射我灵魂的呼唤:你看你看,我这么聪明,还不赶紧夸夸我? 墨让笑着抱起我:“是是是,您真厉害,您英明神武风华绝代,行事判断丝毫不受情势影响,勇于牺牲自己,动作迅速果决……您老满意不?” 我笑,想要在他怀里换个更舒服的姿势窝着,只是身上仍有些不舒服,许是刚才摔得狠了,于是依然懒懒地躺着,面上挂着猥琐□的笑:“说得不错啊,爷我听得高兴,小让让继续。” 墨让偏头想了很久,终于挤出丝谄媚的笑,薄唇微翘:“啾啾啾,啾啾啾。” 我大笑,口水都流下来了:“没想到墨二爷如此博学,文韬武略,东成西就,连鸟语都如此精通烂熟,不错不错。乌拉哇啦嘎啦哇哇……” 墨让喷笑:“好的不学,坏的倒是上手得挺快,不想夸我就别夸,我很有自信的!” 我:“呜呜乌拉哇唔啦啦……”口水越流越多,流量大得都可以给我洗脸了,拜托啊墨二爷,我有些不对劲哦! 墨让显然也觉察到了:“你有伤到哪里?” 我不知道,衣服边角都被燎着了多处,身上有些麻有些疼,任谁受了惊吓,肌肉骤然紧张之后都会这样吧?再细细感觉一遍,腿上似乎有些火辣辣的感觉,是这里么?眼睛向下,示意给墨让,墨让随着我眼神观察,果然,膝盖向上靠外侧的部分有一处不甚起眼的微小红痕,衣服破了一个洞,破口处的边角有被轻微烧焦的痕迹,挽起裤腿一看,却是青了一大片,伤口很小,创口处露着小半截泛着蓝色光泽的玄铁片。不是吧?竟然中奖了?唉,那么密集的刀光剑影,咱这小虾米不中彩也不太现实不是? 墨让低着头,用他肩膀挡住我视线,二话不说,猛地抽出那支铁片来。靠靠靠,虽然身上麻得感受不到啥痛苦,但没了痛感的干扰,这铁片在我的肌肉我的脂肪上凉凉的摩擦最后被我的皮层挽留的触感令我头皮发麻,所有的寒毛起立,然后直直的缩回毛孔里,后悔自己曾经生长在这个世界上。娘的,真恐怖。 还没从这麻兮兮的感觉里恢复,伤口处已经多了种暖融融的感觉,什么东西?像羽毛,又像花瓣,诶,难道中毒还会出现幻觉么?低眼一看,我靠,亲娘咧,竟然比幻觉还恐怖,墨让他,他他他,他在帮我把毒逼出来。 用嘴巴。 好香艳。 爷爷的,我鼻血都快飙出来了。 还好咱天天冲凉更衣。 还好我没有出汗。 还好人家体毛不重,汗毛孔不明显,身上无疤痕无异味无胎记。 于是经过本实习仵作亲身体验,本人所中的无名毒药还会让人头脑发热,胡思乱想,体温升高,不知所云。墨大帅哥抬头看我,朦胧的眼神泛红的唇,说出的话都那么磁性沙哑性感:“小艾,有带什么药材么?”啊?哦。眼光忙飘向左边:包袱,包袱…… 很好,墨帅哥看到了,翻翻包裹,掏出纱布牛黄、金疮药小银刀,为我消毒上药。 这药效挺快,也可能是我在美人怀抱,无法正确感知时间。感觉不过一会儿功夫,身上麻劲便消去了大半,我口齿不清的:“用不用再帮我把伤口美化一下?比如割个双眼皮啥的?” 墨让淡淡睨我一眼:“刚能说话嘴就不老实,回去弄点药,把你毒哑了,世界就安静了。”拜托啊大哥,您要不要这么狠啊?我□的笑:“子曰蛇蝎美人,美人的心肠果然比一般人要歹毒一些,古人诚不欺我!” 墨让伸过他的玉臂,干脆直接地赏我个爆栗子:“哪个子说过这种混账话?要真是这样,你那神仙师父的心肠不是比我要狠得多?” 哟哟,您老人家真能记仇啊,公孔雀公孔雀,我就不提,我就不夸你长得比吴越好看,我憋死你!于是恬着脸笑:“我刚才说啥来着?” 墨让哼哼:“蛇蝎美人。” 拍手:“那就是墨子说的啦,哇哈哈。” 又是一个爆栗子,我捂头,呻吟:“讨厌的墨让,讨厌的墨让……”这家伙敲上瘾了吧?我的大头很好弹咩?手感不错?嘁。 墨让扶我起来,问:“能走不?” 我靠在他身上哼哼:“不能走不能走,要人背要人背。” 墨让阴森森地:“我看到南平给你带了银针。听说人体有好几处穴位都特别的敏感,刺上去特别的疼,不过一扎上去,什么麻啊伤啊,就都感觉不到了,体力瞬间恢复。我反正是不相信的,你要不要试试看?” 我张口结舌:“不不不用了。”立马立正擦汗,如站军姿。差点忘了,墨让和吴越是兄弟来着,难怪翻脸都跟翻书一样快,忙做出副“我很好我不用帮忙”的样子,阔步向前,没走两步又退回来,谄笑:“请墨二爷带路。” 墨让又恢复了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微笑着拾起我的巨大包袱。不公平啊不公平,怎么有人扮蜗牛都那么帅。**** 第十七章 !!!!也不知是因为接下来的机关相对于八卦阵和那奇怪的墨家阵而言太过平常了些,还是由于墨让已熟读了墨家的“标准阵法”,墨让带着我七转八转,竟然顺顺利利的一直走了很远。我被转得晕乎乎的,早已分不清方向,只能感觉地势一直向上,我们似乎是在沿着一条内嵌的盘山道不断上升。是要翻山越岭么?这地宫究竟有多大的规模?我不知道,看样子,墨让也不清楚。不过看他表情,似乎并不吃惊。也是,墨家延续至今,少说也有上千年的历史,这地宫,虽说不一定有这么悠久的历史,怕是也经过墨家十几代弟子的整饬修葺和改进,墨家号称以机关见长,所以这地宫不管有多大,咱都不应该吃惊才是。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下山,我腿都开始疼了。 墨让的神情越来越轻松,他开始跟我详细讲解这些机关的原理和破解的方法,甚至刻意触发一两个机关让我加深认识。 我不知墨家是否如此,但我知道,一般研究机关的,都把自己家传的一些个机关看得比命还重要,轻易不外泄,墨让现在大大方方地教授给我,倒教我觉得像欠了他天大的人情。虽然他的身份已经上升到了我的“师叔”这一很诡异的位置。 于是我深情地:“墨让,大恩大德,感激不尽。” 墨让反跳到一旁,一脸的警惕:“你想干什么?” 喂喂。虽说咱有前科,也不至于怕成这样吧?不由懊恼地:“怎么每次我难得真情流露一下,还总被你们误会,一脸猜忌的,真不给面子啊!” 还要牢骚几句,却突然被抱住,抵在墙上,我骇笑:“也不用转换得这么彻底啊,不用太热情。不用不用。” 墨让瞪我一眼,没等他说什么,一块硕大的圆石已经隆隆滚过。娘啊,大家伙叫嚣着远去,目空一切压倒一切。可是奇怪的是,这种圆石不是应该设在笔直的甬道里么?为啥有圆石的地方,竟然还会有这种圆石所不能碾压的死角?这太不正常,墨让必定也觉察到了,他拉起我,四处查看。 我碰碰他:“会不会有第二块石头滚出来?”两块甚至更多块圆石在甬道内来回碰撞,碾压破坏一切,不确定的轨迹,不确定的破坏力,想想就令人心惊。这也是我能想到的在这样粗细不一道路曲折的甬道中出现滚石的唯一合理的解释。 墨让点点头:“极有可能。” “那么,也许我们应该去源头看看?”我望着墨让,此时我眼中一定闪着病态的火热光芒。而墨让,他竟与我是同样的人。他眼中的火光仿佛是一面镜子,照出我同样狂热的神情,他摸摸我的头,微笑:“正怕你不敢。” 呵呵,历史在我们这样的人手里被推动,但是我们这种人也是最早死的一批,常在河边走,总会把鞋弄湿的,不过是迟早的事。我独自一人时,尚能勉强克制,可有墨让在我身旁影响呼应,我再也压抑不住我的本性。 墨让正细细判断着滚石的源头,又有一颗稍小的滚石轰隆隆的出场了。这回我也看清了,那滚石竟是从一间石室滚出的,墨让拎起我,轻松避过,直冲那石室而去。 墨让凝神戒备,空着的那手挡在我身前,广袖无风自盈,看在咱的眼里,那真是一个字——真他娘的帅啊。 结局让我们安心,也让我们两个怪胎微微失望,那滚出大石的屋里什么也没有,唔,更正一下,是什么危险的机关都没有,那里倒像是一个给历代闯入地宫的墨者提供的一个休息室。 我们站开一定的距离。这一点距离,保证不会牵连到对方,又能及时对对方伸出援手。慢慢移动,四处观察,还是没有任何发现。连门都是敞开式的,不能封闭,好似让我们安心一般。这样贴心的举动,反而让我们更加起疑。 墨让看我一眼:“你有闻到什么吗?” 我四处嗅嗅,摊手:“对于气味和味道,我只对陌生的和危险的敏感。你有闻到什么?” 墨让戴上鹿皮手套,好似一只猎犬,鼻翼微微翕动,四处敲打抚摸,终于在正中地上找到了一丝缝隙,他抽出一根细铁丝,捅进缝隙细细动作——寻找开启的机关太过繁琐,而且危险性太大,太容易引发其他机关,因此墨者在开启密室时常常直接“撬锁”,——这是墨让刚刚告诉我的。 墨让侧耳细听,转头向我:“快开了,躲远些,把南平准备的口罩给我戴上。” 我一一照办,自己也戴上口罩,躲得远远的。咱不成为他的累赘已经很不错了,还是识相些,不要打扰他。 铁门哒的一声弹开,墨让借力飘开了几丈远。 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有冲天的臭气扑面而来,似乎裹挟了劲风一般。 待无处不在的设计精妙的排气孔将臭气排得差不多时,我们才小心翼翼凑过去,探头。 里面竟然是白花花的一具尸体,我与墨让面面相觑,惊呼出声:“是他?!” 那具尸体,虽然是侧卧着,虽然面部有些浮肿,但我与墨让瞧得真真切切,正是被墨谦保出后失踪的命案嫌疑人,刘速。 刘速,他不是失踪了么?而且他是被墨谦保出的,墨谦和他的死,有什么关系?嫌犯竟然死了,难道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还是他根本就不是凶手,是我们判断错误? 我看了墨让一眼,这一眼里不包含任何责问的意思,单纯是一个遇到问题后的习惯动作。墨让却皱了皱眉头:“我哥这几天一直足不出户。”听语气,墨少爷似乎已经生气了。 也是,谁如果说花妈妈杀了人,我必定二话不说先给丫一大耳刮子。 我笑了:“墨让,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相信墨公子不会做这种事情,但是我也相信,墨公子如果动了杀念,即使身旁有人全天候寸步不离的看着,他也会达成所愿的,而且他根本不用自己动手,甚至不用开口,自有人领会他的意思。” 墨让的眉头锁得更紧,坏了,越描越黑了。 于是只得讨好地笑:“墨让,在见到尸体的这一刻,我是个仵作,仵作不参与断案。而且在验尸之前,我不会有任何的猜测。并且,相信我,我同你一样,相信墨公子是个好人,即使我小艾会看错人,花妈妈也不会。” 墨让闭了闭眼睛,回我一个勉强的微笑,摸摸我的发不借行不行?” 我咧着嘴吼回去:“不行。现在我代表衙门征用你的脑子。”我真是恶趣味啊,喜欢欺负美人。 估计这句又让他引发了某些血腥污秽的联想,墨让又是干呕数声:“那你还问我干嘛?” 我嘻嘻一笑,着手验尸,边动手边把验尸结果报备给墨让听。 “死者确定为刘速,二十五岁上下,不着寸缕,以布条做绳,捆绑全身。” 翻翻他眼皮:“死亡时间……早于八个时辰之前,”耸肩,“谁知道呢,待定。” 墨让噗通倒地:“小艾,你确定你是在验尸?” 我晃晃大头:“仵作验尸期间,禁止喧哗!”又笑,“嗐,他具体是什么时候死的,有必要知道得那么清楚么?有能力在这地宫里虐杀了他的人,难道还会乖乖等你来抓?还是会傻傻的不去事先伪造些个精妙的不在场证明?”八个时辰前,凶手早不在地宫了,我们也就不会跟这种冷血变态的人发生什么正面接触。其他的,还真是不那么重要了。 墨让没再说什么,大概也想通了这一折。 口中有异物,伸手进去掏,一丝丝的,什么东西?这家伙吃完韭菜没刷牙?使劲使劲,终于扽出来牙缝里的一点黄色的丝状物,甘蔗丝?棉线?举高了拿去给墨让看:“墨让墨让,你看,这是什么东西?”给墨让看这么臭了吧唧的东西,我真是嫌命长了。 混蛋刘速,你要是敢因为没刷牙害我拿着食物残渣去给墨让骂,我就鞭尸你!割掉你的宝贝数年轮,然后剁碎了拿去喂乌鸦!**** 第十八章 !!!!墨让看着我指上那几丝脏东西,一脸泫然欲吐的表情,偏开头:“你你你,你说那么些奇奇怪怪的话来恶心我也就算了,竟然还敢把这臭烘烘的东西拿来给我看!” 我锲而不舍,手指追过去:“你看嘛你看嘛。”死就死吧,你不给我个准确的说法,咱就不算完! 墨让闭上眼睛,捏着鼻子,一副非暴力不抵抗的架势。 我眼珠子转了几转,笑眯眯的:“你要是不帮我看,我就把这东西挂到你衣服上,诶,不同意?也行啊,我这人很好说话的,他的什么便便啊,浊液啊,口涎啊,你随便选一样怎么样?听说呢,尸体上的东西,混了尸液之后,沾在身上也比活人的要难祛除一点,你信不信啊?我不太信的,不如我们试试?”哼,叫你拿银针刺穴来吓唬我,报应来了吧? 墨二少果然吓得转过脸来,不过躲远了些,我奸笑,手指凑过去,墨让捏着鼻子看了半晌:“是锦缎的棉线,而且是我墨家门下的墨衣坊所特有的锦缎。” 我嘘他:“有没有搞错啊,这种时候都要顺便吹嘘一下自家的生意!” 看我拿着棉线手舞足蹈的,墨让忙噔噔倒退几步,隔了老远指点我:“你仔细看,我家的棉线,比别家的要韧,也比别家的要细,织成的布每方经纬线的数量也比别家的多一半多,着色牢,不易烂,比别家要轻软结实,摸着也特别的柔顺。” 哼哼,还是高级货?不由想起咱身上穿的这件来了,青色的扎染,衣料轻薄细腻的紧,像极了纱,却比纱更柔软,说句触手生温也不过分,想来也是墨衣坊的高级货了。咱向来知道咱收的这箱衣服是好东西,可咱不知道竟然好到这个地步,唉唉,牛嚼牡丹。被我这童装部模特穿了这许多天! 早知道就卖了换银子了,也省的那箱衣服明珠暗投。 自我唾弃了半晌,方想起干正事来,两手抓着那丝线拉了几下,确实十分结实,不过……“你家的布还没开发出可食用这个功能吧?”墨让像看怪物一样看我,不屑地别开头。 嘿,就是没有咯?那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虽然你很鄙视地看着我。 好吧,手起刀落,划开捆绑刘速的绳子,又摸了摸那委屈做绳子的布料,竟然也是轻薄柔软又韧劲十足,不由笑:“墨让,你家的衣服很物美价廉么?这刘速可是你家成衣坊的常客?” 墨让不知在做什么,怦怦响了几声,才高声回话:“开什么玩笑,我家最低档的一件普通衣服也有十两银子,够一般布衣开销一年了。刘速家境虽然还算富裕,但也负担不起墨染作为他平常的穿戴,大概也只能买几件,过年过节时穿一穿吧。” 哟,二爷,原来您的嘴也挺毒啊。嘿嘿,莫非刚才是气我不识货,以头抢地来着?不由奸笑一瞬,又偏着头:“这倒奇了,这布料同你刚才说的几个特点完全吻合,颜色也和他嘴里那根不一样,又不是他自己的衣服,难道有人专门买来你家的衣服做绳子?”捆绑游戏也要玩得这么高级这么烧钱咩? 布绳勒过的地方现出紫痕而非白痕,说明这确实是生前所致的伤痕。由于捆绑而导致血液运行不畅,他的皮肤青紫,尸斑点点,时间久了,他的皮肤发胀,被绳子勒住的地方看起来像凹陷下去,他就像长了身龟壳,瞧这颜色,还是海龟。 看□,恶,还是个失禁的海龟。咱好歹是个女的,他宝贝也只是匆匆看了一眼,便把他翻了个身,先检查他的□。娘诶,果然脱粪了,米田共的渣滓糊得小半个屁股都是,还有大片的血块凝结,真是,要多恶心有多恶心。不过话说人死前肌肉松弛,脱粪是很正常的,可菊门流血,还真是不常见。深呼吸数次,才终于狠心俯下身子,捡起手边碎布擦净菊门,凑近了细细观察。还好已经适应了这味道,咱才能专心检验。 不知是因为死后肌肉松弛还是真被插惨了,他菊门大开,黑洞洞的隐隐可见有小半截柱状物露在外面,伴着好奇把手伸进□,抓牢那异物,慢慢抽出,竟然是根乌木的棍子,不知以前是做什么用途的,极长极粗的一根,咱胳膊后缩到极限,才把那家伙完全抽了出来,看看,半个棍子都是红的。用银刀背划了一下,木头表面的污秽勉强被划掉一层,内里仍是暗红的颜色,入木三分,那血色怕是已经浸到了木头里边。木棍前头逐渐尖细下去,虽然最细也不过是小指般粗细,可若是用力在肠子里那么一捅……哎哎,听我英明神武变态过,人体内蕴有股子罡气,极为霸道,若是开什么大创口,一定要记得在开口之初避开才是,否则任由那罡气冲了脑子,心思就不清楚了。当时他只是随口说给南平听的,咱只不过是个见习的仵作,怎么想到会要开膛剖尸这么刺激?于是当时就没有注意,没想到竟然就中招了?这可如何是好?当时吴越可没说应该怎么解决啊! 忙使劲甩了甩我的大头,才算清醒了些,咦,这么好解?嘿,料想这罡气也不会太厉害吧!许是过一阵子就好了,若是有事,再知会墨让不妨。又低头看那锦缎,眼前渐渐清晰,方看清那上面竟然还有些花纹,横七竖八的,像刻在龟壳上的甲骨文,什么玩意?不会又是什么篆字之类的吧? 于是又招来墨让要他分辨,他只看了一眼,就生生拧过了头,耳朵竟然都红了,支吾:“这种东西,你还是不看的好!” 啊?啥?我挖的我找的我弄平的,你说不让我看就不让我看了?你这什么意思嘛! 不由赌气的又下大力气狠狠瞅了两眼,别说这一瞅,还真瞅出了莫大的玄机,呃,其实也跟墨让的提示有关…… 那锦缎上,是一副十分抽象的春宫图。**** 第十九章 !!!!此文计划在30w左右完结,按照jj千字3分的价格,10w字也就3块……应该不会花很多钱吧……?一杯奶茶?囧 继续看文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有爱的打分留评党们,我可以给你们赠送积分,具体如下。 请保证你们是登陆状态留言的,积分和留言字数挂钩,25字1点积分(不满25字没积分,摊手。),1000字的长评20点积分,点数系统自动生成。所以要获得积分首先要是晋江用户,登陆——发评——等待我送积分。 以后要积分的亲,请注意在留言后加上“jf”(积分),忘记标注的,咱囧给你看…… 因为积分有限,每月有定额(送多了某女王会找俺喝茶地……),而且卡不可能天天守着电脑送分,所以希望亲们能够集中在我能看到的章节留言。 卡关注留言的顺序为:长评——挂在首页的长的留言——最新章节的留言——本章节的留言 所以请要积分看文的童鞋,把留言发在本章,以防卡没有看到,当然,如果加了卡的群,或者写长评的亲,嫩就可以随便留了,反正卡都找得到的,笑~ 小小声说,卡会优先给长评送分,然后按字数多少优先送分(那个,字数多,看得也多些嘛……送一分还不如不送不是?……) 第二,有钱愿意出钱买咱的v的…… vip用户:注册成为晋江用户——登陆——充值 充值方式:网银、支付宝、全国通用型神州行,实在不明白jj页面的**** 第二十章 !!!!那锦缎上,是一副十分抽象的春宫图。 寥寥几笔线条,有粗有细,有深有浅,粗看十分拙劣,可心里若是存了那春宫图的念想,倒是越看越像,越看越觉出无尽的风韵来了。脑海中自动将那些简略的线条补充完整,添上骨肉,到得最后,似乎连娇喘和呻吟都能听到了。 看得我面红耳赤,心里莫名的有些烦躁。 咱好歹也是烟花地里混了十几年的老油条了,看活春宫都能面带笑容嘘寒问暖保持清醒大脑飞速运转寻求脱身之道,这种简陋的春宫图也能让咱脸红?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不过这春宫图姿势实在是……不能说新颖,倒是可以用怪异来形容。画面上男子取坐式,腿从床上斜垂而下,手撑在身后,女子盘坐在男子身上,手伸直斜向上,抓住头明咱专一! 再专一的人也是肉长的。 这是我看到甬道尽头后唯一的想法。 甬道尽头的门外是虚空。那门,是开在悬崖峭壁上的,下面好歹不是硬实的土面,是一汪深潭,潭水中央乌墨一片,边沿却反着白,一看就让人觉得冷气森森,跳下去?诶,我不会凫水啊! 转头看墨让,这位爷倒是很开心的样子:“我们跳下去吧!” 大哥,不是吧?自打跟着你,咱就不停的跳跳跳。咱又不是猫,再说猫也不会游泳,很容易死的啊! 墨让上下看看我,大义凛然地:“虽然你跟脏东西近距离接触了,但我还是恩赐你抱紧我,我带你凫水。” 嘿,既然他决定了,那咱就心甘情愿的服从吧!毕竟再返回去,回去找一个好些的出路,实在是太有技术含量的一件事。咱大笑着打了个千儿:“那就谢谢墨爷了!” 八爪鱼一样攀上墨让伟岸的身躯,我微笑:“我还是那句话,我相信你,墨让。” 墨让回我一个温暖的笑,双臂环住我,他的体温稍高,暖暖的烘着我的背,让我胀痛的腰也舒服了许多,身上一轻松,我突然就生出些懒懒的睡意来,就想这样抱着他睡着,似乎觉得他怀里是最安全最温暖的地方。 嘿,我在想啥呢?人家是堂堂墨家二公子,全国第二大盐运商的墨家,麾下店铺无数的墨家,实力只露出冰山一角的墨家,能够造出如此庞大地宫的墨家。墨家的二公子墨让,是风流倜傥,文成武德,才智过人的墨让,是脾气温和,一视同仁的墨让,是对我有再生大德的墨让。 何必给他,更重要的是给自己造成困扰? 我是糊涂了,我错了。 我低下头,沉默地抱着他,什么也不再说,什么也不再想。 墨让紧紧揽住我,跳了下去。 风声呼啸在耳边,身上越来越冷,越来越冷。 砰的一声,身上一凉,然后是刺骨的疼。 就好像无数小小的银针,在同一时间扎进身体,刮到骨头,恶意地戳着,划着骨膜,这边轻点,那边就重点。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刺骨冰寒。这样的寒冷中,两腿间却突然觉得有一股热流不断向外涌动,那热流在冷水的衬托下分外的烫人,好似要把体内仅存的一点热气也消耗干净。 癸水,我的癸水提前来了。 难怪会腰疼。 我从来不痛经,痛经是富贵人才能有的权利,我不敢有。但是在癸水至时泡在刺骨的冰水中,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我不知道,我只觉得,清醒的意识对我来说,竟然渐渐变成件奢侈品了。 墨让拼命拉着我,把我向一个方向拽,我神智却越来越模糊,干什么,放开我,你拉得我好疼,我想睡觉…… 就这样半梦半醒的,也不知过了多久,渐渐觉得身上先是疼,后来是麻,最后浑身的肌肉都在抽搐,原本昏昏欲睡的精神反而猛地清醒起来,认真感受着身体的不适。天啊,我是怎么了,心脏跳动如鼓,牙齿在我嘴里咯咯响成一片,我控制不了我的手脚我的身体,我只能尽量避免牙齿碰到我的舌头,耳边依稀可以听到墨让的叫声,他在说什么?我努力的听,却始终听不清楚。 眼前是白花花的一片,依稀有大片的色块在移动,却什么都看不真切,向上看是白亮的蓝,向下看是深暗的蓝,蓝到变成了墨色。 墨,墨让,地宫,别,千万别在这时候昏倒,千万别拖墨让的后腿……别…… 腿上火辣辣的疼,似乎我现在是脸朝下趴在一处实地上,离了那深潭了么?呵,恐怕又是我的幻觉吧,那两条腿早已经不是我的了,又怎么能感到疼呢? 身子仍在止不住的颤动,一下一下,缓慢却坚决,平白让我想起小时玩过的磕头虫来。那小东西抓在手上,也是这样一下一下地以头抢地,当时只觉得好玩,现在却这样无奈,好像有只大手抓住了我,令我不得自由。 天,抽筋都抽得这么有组织有纪律,也就只有我的肌肉能够做到了吧?墨让的声音似乎近在耳边,又似乎远在天边,忽远忽近,飘忽不定,只是不论听起来有多么近,我却始终不能听见他究竟说了什么。 四肢渐渐回暖,皮肤热辣辣的痛,好像身上有无数的火苗,又似乎是刺骨的寒冰。眼睛睁不开,四肢不能动,这样极端的状态,连思维也开始凌乱,恍恍惚惚的,竟然开始细心去分辨皮肤传来的触感,多么奇妙,热和冷到了极致,身体竟然已经分不出。 好难受,体内的热力被这寒气激发起来,离了那潭水不过几刻的辰光,我便周身发烫,感觉耳朵一胀一胀,好像能听到体内血液沸腾的声音,感受到周身热血的走向。耳膜鼓胀,两颊烫人,我要爆炸了。 好像我成了个巨大的心脏,全身的皮肤都随着脉搏的节奏在律动,我现在一定像个煮熟的虾子吧?我现在的感受,也定然与在水中煎熬的虾子相同。 这样的难熬。过了一会儿,这鼓胀感稍弱一些,手指脚趾的肿胀疼痛便加入了讨伐我的阵营,惨了,一定是冻伤了。 什么破潭子啊,都四月天了,潭水还活像刚开春解冻时一般,冰得吓人。 脚步声,我能感受到墨让将我翻了个身,令我脸朝上躺着,粗糙的手掌贴上我的额头。这感觉很奇妙,好像夏日的冰水,又好像晚秋透着阳光气息薄的棉被,只是究竟是冷是热,我依然分辨不出。我能感受到他将我抱起,身体随着他步伐不断晃动,那一胀一缩的感觉倒被这晃动的韵律减弱了许多。我能感受到他抱着我走了段距离,便将我小心放下,——靠,还不够小心,我的大头磕到了坚硬的地面,于是我的头整个嗡的一声,好像捅破了马蜂窝,脑袋开始犯晕了,好像一年前我偷喝俊叔的烧刀子一样难受。我能感受到我的右边有一团火在渐渐燃起,越燃越旺,荜拨作响。它炙烤着我的右臂,我右边□的皮肤渐渐发干发紧。我左边却仍是寒潭的势力范围,地上隐隐渗出的寒气令我鸡皮疙瘩乱跳。 一边是寒冷,一边是火焰。**** 第二十一章 !!!!我身上软软的,不能动,也不想动。好像身上所有的骨头都被抽去了,我像一滩肥肉一样,任由一边被烤得孜孜冒油,一边被冻得肌肉绷紧。相比较刚才的抽搐,现在已经很好很好了。 也许,也许这温度并不像我现在感受到的这样极端,只是我这样不能动,身体便自动将这感觉平白放大了几倍,以此来感知周围的环境吧。 指尖和脚尖越来越疼,像有无数细小的竹篾顺着我的指甲缝狠狠地插入,天啊,这种刑罚!我的身体以疼痛这种极端的方式宣告着它的回归,我一定张大了嘴巴,我感到我的口水顺着脖子流了下来,喉头咯咯作响,我疼得想大叫,但是我却什么都没有喊出口。墨让紧紧箍住我四肢,又在我嘴里塞了些什么,将我的牙齿分开。 打晕我吧,打晕我吧,我受不了了!我感到我的肺部像个破旧的风箱一样急促地抽动,我慌乱不已,我想大叫,但是我却不能发声。这是怎么了?这到底是怎么了?墨让凉凉的手指划过我的颈子,并指一点。 一道刺痛传来,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晕了过去。 但是我似乎没有晕太久,失去意识好像只是一瞬的时间,颈上便又传来一阵刺痛,我惊醒,眼睛却无法睁开。 唇边有湿硬的东西磕着,形状类似于碗的边缘。 墨让在唤我:“小艾,小艾,张嘴,把药喝了。” 喝药?喝了药就好了吧?忙试着张开嘴巴,但似乎我的神经将我的指令彻底理解反了,我越想要张嘴,我牙关反而咬得越紧,这样挣扎了半天,终于无奈放弃。大哥,您是把我的嘴粘住了么?怎么我张得这样费力? 墨让笑笑地:“怎的还不张嘴,你是想让我口对口的度给你么?” 吓得我,再使了吃奶的力气,还是张不开嘴,不由满头大汗。天啊,大哥,您嘴下留情啊,这这这可是我的初吻啊! 墨让似乎有些不耐烦了,他的手捏住我脸颊,迫使我张开嘴巴,一个硬东西塞进来,不是舌头,还好。紧跟着苦涩的药汁便灌满了我的口腔,还带着些许细小的药渣。一部分顺着嗓子滑了下去,一部分溢出了口,顺着下巴流到脖子里,温热的绵痒的,忍不住想缩一缩脖子,可肌肉却拒绝听话,只这样一动,颈部的肌肉便又开始一跳一跳,带得嗓眼深处也接连发出干呕的声音,刚吞下去的那点药汁在我喉头逡巡,随时准备重获自由。 子啊,还是让我晕过去吧。 这么难堪。 墨让又是在我腮边一个不知名的穴位重重一掐,只听咕咚咕咚的声音,我喉头竟自动完成了吞咽的动作,大概有几口药汁吞咽不及溢了出去,灌到我脖子里,浪费的倒不算多。 至少我是这么感觉的。 墨让将我放平,最后着地时撞得我后背生疼。真是简单粗暴。唉,男人!从小没玩过娃娃没扮过家家酒的,怎么能指望他会照顾人呢?何况是金贵的墨家二少爷,不是,四少爷。四少爷低低的笑:“怎么,对我不是一口口哺给你药汁感到不满?” 嘁,拜托,我有那么花痴么? 好吧,还真有点遗憾来着。 呸呸呸,去死,险些被他唬到了。 一阵风吹过,不过是轻柔得像棉絮一样的微风,我的身体却像极畏寒一样,颤抖着,然后又痉挛了起来,肚子里刚喝下的药汁也被这一下下的震颤晃出了咕咚咕咚的声响,我像个大号的皮水袋,被捏着不停摇晃。 我想吐了,我发现我晕痉挛。 想想还是算了,我嘴都张不开,要是吐了没准会把自己噎死,这种死法好窝囊。 为了抑制我的痉挛,墨让的四肢紧紧压着我的,虽然我看不到,但仍能想象,他像黑色的猎豹一样伏在我身上,威风凛凛中透着神秘的性感。而我则像濒死的羚羊,因为失血过多而抽搐,肚皮翻白颈动脉撕裂毛发凌乱一片血污一片狼藉。 呸呸,真是个不好的联想。本姑娘才不会死呢,祸害遗万年! 痉挛渐渐平息,我感觉墨让在我左边躺下,他将衣服盖在我身上,我顿时像被厚厚棉被层层捂住般难受。然后他抱住我,一股清凉的气息从他手心传入我背部,再在我体内游走不息。这气息所过之处一片安宁,令我好像置身春日的融融暖阳中。既不会热得发狂,也不会冷到抽搐,这么神奇,这就是所谓的内功了么?身上酸软的感觉顿时去了小半,头也不再那么胀痛难忍了,只是这一清醒,身下那汩汩流淌的鲜血感觉倒更加分明了,登时我脸又热了几分。 天啊,他就躺在我身边,我却在排卵? 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没脸见人了,真想一刀捅死自己,早死早超生,记得投胎前把孟婆汤喝干净点,唉唉,真丢人! 可恨刚才受得伤离那里不够近,您说,如果伤在小腹上,咱还能鱼目混珠一下不是?真是,苍天啊,大地啊,子啊,不管是谁,你快带走我吧! 墨让凉凉的手掌贴在我脸颊上,语声里带着笑意:“是不是还醒着?能说话么?眼珠一直乱转,想什么呢?” 大哥,我张不开嘴,怎么说话?难度系数太高了吧?再说,就算能,我也打死都不说,我看你敢欺负病人。哼。 耳边传来墨让呵呵的笑,墨让的唇竟就贴在我耳侧,他低声笑时,有痒痒的暖暖的气流搔着我的耳蜗:“别睡过去了,你若是不想说话,我便说话给你听,陪我熬过这一晚上吧。晚上好黑,我好怕呢。” 已经晚上了么?那么中间那两三个时辰的时间,是被我睡掉了么? 怕黑?切,没个正形,你会怕?想象中自己打了个呵欠,无聊,我都成植物人了,凭啥不让我睡?再说,今天过得太刺激了,本姑娘的心脏和身体纷纷表示承受不住,要靠睡眠补充元气。 墨让的脸颊贴着我的,冰冰的滑滑的,好像上好的琉璃,贴的久了,一阵温润的暖意又升了起来,又像是传说中温暖的羊脂玉。君子如玉,他不是玉,他像是遥远西方传说中的神秘的蛋白石,初看不起眼,却冷不丁借着微弱的光芒散发出幽幽冷光,令人着迷。 听说蛋白石是十月生日的人的守护石,得到它就有幸运长伴,然而非十月生人的得到了,便会有厄运降临,直到凄惨的死去。 他必然不会是我的守护神的,我怎么配。 鼻端不自觉地重重呼出口气来,心里吊着的一股劲好似就被我这一呼而吹散了,懒懒的,更加想要睡去。 睡吧,睡吧,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 脸上突然一疼,那硬实的触感,分明是墨让用他坚硬美丽的指甲掐了我一下!靠,您是神么?您说发洪水就发洪水,您说不许我吃苹果我就不能吃苹果,您说不让我睡觉我就得整夜清醒的闭着眼睛听您自言自语?拜托,大人,我好歹是个病人,您就不能放我一码自我催眠假装我是在听么?我现在这个状态,醒着跟睡着能差多少? 墨让的语气又严肃了许多:“小艾,我不瞒你,你腿上伤口虽然已经处理过了,但那飞刃扎得太深,伤口里头怕是感染了,你知道的,破伤风。一般破伤风不会这么短时间就发作,你是例外,因此也就特别的来势汹汹。虽然已经给你熬了药,但你现在身子……你本就属极阴寒的体制,又逢了癸水,再加上潭水寒气这么一激,便更没有抵抗的能力了。我尚能用内力帮你抵抗一部分,但今晚仍是万分凶险,晚上阴气盛,你需得时时醒着,才能有足够阳气挨过今晚。你若是熬过今晚,捱到日出,便没有大碍了,若是熬不过……” 奇怪,我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他竟然知道我来癸水!”,那一瞬,真想咬舌自尽以谢天下了,待这尴尬稍稍平息,我才想起,他最后一句说什么来着?熬不过?那我便会怎样?那我便会死么? 天,原来这一晚这样的生死攸关。真可笑,刚才我还叫嚣着要让过路的大神带走我,或者我干脆些自我了断。现在知道我身后便是悬崖,我竟然强烈的不舍起来。我才刚开始我的生活,我刚结识了两个同龄的好友,我刚有了个会凶我爱看我出丑的古怪师父,我刚觉着人生是多么美好,墨让是多么美好,你就想要带走我么? 果然愿望是不能乱许的。 各位大神,我错了,我收回刚才的胡说八道,我才活了十五年,我刚体会到人生,前面还有那么多的苦痛和幸福等着我呢,你们如果留着我,定然能够欣赏到一出跌宕起伏的好戏,求求你们,编剧又没罢工,就且让我一直演下去吧,我第一季还没下档呢! 恩,墨让的意思是,只要我坚持着不睡,我活的可能便大些么?好,那我坚持着,我不睡。 只是我躺在这里,身上麻麻的,头晕晕的,前后有融融的热气暖暖地烘着我,想要不睡,真的太难了。 人的意志力是强大的,但人的意志力不是万能的。 要不您给我试一下头悬梁锥刺股? 我的眼闭得久了,眼皮也愈发的重,身子一阵阵发飘,好似人要死时,看到天上长翅膀的鸟人在向我招手,一脸圣洁地勾引着我。 他妈的,滚,本姑娘还没活够呢!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咬得我痛痒万分。但人家还是很传统的,我还不想裸奔,谢谢。 不过这群鸟人的力量太强大,我快抵挡不住了。 墨让,拜托你说点什么。**** 第二十二章 !!!!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咬得我痛痒万分。但人家还是很传统的,我还不想裸奔,谢谢。 不过这群鸟人的力量太强大,我快抵挡不住了。 墨让,拜托你说点什么。 墨让低低的开口,声音里带着轻微的鼻音:“小艾,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 当然记得,本以为我是多不容易做成了这笔交易,谁知道是找蛇头骗我偷渡来着,完全没有技术难度的动作,人家当打了个喷嚏般简单。哼,当时还以为你蠢,谁知你竟是这么精明的一个人。我才是真的蠢!想到这,我不由眉头一皱。——靠靠,早知道不做任何动作了,竟然牵动眉头这样一个小动作也让我大半个脸都发酸,我的肌肉啊,你们不用这么玩我吧? 墨让凉凉的手指抚上我的额头,替我揉捏着,抚平不规矩的肌肉,嗓音里憋不住的笑意:“皱个眉头都能抽筋的,你怕是第一人了!” 嗨,你当我想?这倒霉的破伤风,竟然任何的扰动都能令我止不住的痉挛抽搐。 笑过之后,他慢慢开口,好似也陷入了回忆之中:“当时你穿得像个灰老鼠一般,灰头土脸的,完全看不出个女孩的样子,但眼睛却是亮得吓人。你的眼睛告诉我,你非常想离开那里。你不是单纯的厌恶那里,你是野心勃勃。你想要藉着我的力量,跳出那火坑,实现自己的梦想,我说的对么?” 原来我当时的表情这样明显?不禁赧然,原来,我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的厉害,我能够成功跳出那里,全因为我遇到的是墨让。 现在想想,真是可笑,我竟然以为我手中握的“把柄”能够威胁到墨让?出生牛犊不怕虎,我竟然是因为我的无知和野心,而不是我所以为的“智慧”,才跳出了那里。 墨让抱紧我,那股温暖的内息再一次在我周身游走:“我喜欢你这种野心,有野心,才有奋斗的动力。当时我便想,那我便替这个丫头赎身吧,我倒要看她能闯出什么名堂来。” “没想到,你还真令我刮目相看了。你竟然闯过了吴越的三关,验尸也学得有模有样,你像棉花一样疯狂地吸收着一切,你的适应力又极强,斗志满满,似乎什么困难在你那里,总能得到解决。” “你像条小狼一样,聪明,机智,狡诈,应变力强,又舍得牺牲自己。吴越告诉我,你在闯第二关时,本是坚持不住的,却靠着自残的方式成功了。在第三关时,你本是注定失败的。你受到的蛊惑极强,令你昏厥,直至第二天清晨南平吵醒你。你什么就不能睡了么?好吧好吧,姑且先听一听吧。 “小艾,想想你的花妈妈,她若是听说你死了,会是怎样的反应?你忍心让她伤心难过么?” 花妈妈,是啊,色艺双绝的花妈妈,她看着我长大,我也看着她变老。是她教我读书写字,教我仁义道德,教我定要直立于这世上,即使是做贱命的芦苇,也好过化成不依附于人不能活的菟丝子。她是我的妈妈,她是我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而我是她希望的延续。 花妈妈。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洗掉铅华的脸衰弱苍老得像个四十的大妈,面色青得像一层薄茧,底下涌动的是青春换来的累累伤痕。 每个打烊的时辰,合上门板那一刻,花大娘都像变了个人一样,不言不语,仿佛活过了千年的僵尸,看人的眼中总是隔了沉沉雾色,她可以在人前热络的微笑,可那笑始终传不到眼里,在每个醉酒的晚上,她都拉着我,口齿不清地一遍遍嘱咐:“小艾,不管怎样,如果能脱了贱籍,就算之后要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也要脱了这该死的贱籍。” 现在我脱了这贱籍,我还没有去看过她,我还没有看到她欣慰的笑,我还没有告诉她,我现在可以骄傲地直立于世上,我还没有为她养老。 我难道忘了么,我心里的愿望,总是要有花妈妈分享的啊! 我曾发誓要带花妈妈远走高飞,我曾发誓要让她的眼中不再有阴霾,我曾发誓要让她在阳光下真心地微笑,难道这些我都忘了么? 花妈妈。 我要活,我在这世上不是孤单一人的,我还有花妈妈。 对了,还有吴越师父,还有南平小师兄,还有那个莽撞的福将夏至,还有身旁这个为我疗伤为我守夜费尽心思要让我保持清醒的墨让。 是,这才是我头牌小艾的想法,刚才我是怎么了?莫非身体的不适也会令我心情阴暗么?真是可怕,原来我是这么脆弱的,原来我的心智是这样的不坚定。 多亏了墨让的坚持。 墨让,你再一次救了我。我欠你的,恐怕这辈子也还不完了。**** 第二十三章 !!!!墨让就这样抱着我,对我说了一夜的话,到了天亮时,他的嗓子都微微沙哑了。 被初升的太阳透过眼皮照着,我整个视野都是红通通的,身上也觉着轻松许多,试着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竟然第一次就成功了。入眼是青色的一片,什么东西?我眨了眨眼,又伸手摸了摸,触手生温,好像包着棉絮的钢铁,不是墨让的胸膛是什么?宽厚的温暖的,墨让的胸膛。 深深呼吸,属于墨让的味道飘荡在我的鼻端,带着皂角的清香,和他身上体温烘出的温暖的味道,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淡淡的青草香,也许是松木的香味,那种清新的香气刺激着我的嗅觉,也刺激着我的心。 这味道是他独有的,以前见过的若干的男人或是雄性(兽性少些的是男人,衣冠禽兽的是雄性),他们身上勃勃燃烧的是他们的肾上腺素,他们身上氤氲的是汗臭,是暧昧的热气,而不是这样清爽清新,不带丝毫□味道的气息,这味道是属于阳光的。 我微垂眼帘,深深呼吸,将他的味道铭刻在我的记忆中。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要靠着这味道来回忆他,以至于在我孤身一人时,我鼻端仍会萦绕着属于他的味道。好似他正微笑着站在我的身后,好似在我累了在我撑不住的时候,他会随时自我身后伸出一只手来,扶住我,接手一切。那是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在回忆着他,我的整个身体在对抗着时间和空间,时时提醒着我,这世上有一个人对我而言是最特殊的,那就是墨让,墨让! 这令我心醉又令我心碎的味道! 他身子动了动,抓住了我摸象的手,温暖干燥的大手里,我的爪子又湿又冷,蜷成一团。连忙低头闭眼,身子蜷起做鸵鸟状。墨让低低的笑,胸腔震动,震得我心跳加快,简直就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墨让笑着问我:“醒了么?觉得怎么样?感觉还好么?” 我试着动了动手脚,仍旧闭着眼睛,小声回答:“还好,身体起码听我的话了,身上也不麻了。” 墨让又替我把了脉,才释然一笑:“看来是没事了。我去洗澡,这一晚上运功为给你保暖,身上可出了不少的汗。” 我闭眼点头如鸡啄米,您去吧去吧,我不会偷看的。 墨让再笑,朗朗笑声比任何上好的乐器发出的声音都更加悦耳。奇怪,他今天笑出声的频率特别的多,果然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么?这么高兴。 墨让放开我,起身。身边骤然少了一个火炉,我不由打了个冷战,忙坐起,向火堆边挪了挪。不多一会儿,脑后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是墨让在潭边洗澡。 墨让在潭边洗澡。 只要想想这个句子,我就心旌神荡。 天人交战了半天,终于欲望战胜了理智。是谁说的来着,欲望使人年轻[1]。我悄悄回头,心里不住嘀咕:只看一眼,就一眼。 眼角不住向潭边斜,斜的我觉得我的眼球神经都要断了,才看到那个令我年轻的身影。墨让站在齐腰深的水里,背朝着我,正往身上泼水。 墨让的一个裸背,竟然就是那样惊心动魄。宽肩细腰,标准的倒三角形,蜜色的肌肤下有细致的线条流畅的肌肉,他一动,就好像有条条锦鲤在蜜色的上好的皮革下游动,又好像是蓄势待发的猎豹。他的裸背衬着熹微的晨光,竟然环了一道金色的光,背上茸茸的汗毛,点滴的水珠,都闪耀着金色。 不由吞了吞口水,不是没有看过男人,不是没有看过这样好看的男人,只是因为这个裸背是他的,对我的意义便有了不同。 老天爷,你怎么可以让我遇上如此优秀的男人,叫我怎能抵挡得了诱惑。 我又怎么可能抵挡得住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好? 他是无心插柳,我心里却长成了片郁郁葱葱的柳树林。 这样的心意,不是不悲哀的,他的优秀,注定了我的结局。天与地的差别,可曾听说过有人一步登天?一切不过是白日做梦,可恨我抱着卑微的梦想不肯醒来。 墨让回来时,我正蜷在火边画圈圈,他极自然地拉起我的手,快乐地埋怨:“刚好些就不老实,土多脏啊,快去洗手。” 他刚在寒潭里泡过,手指冰凉却仍令我感到温暖,我下意识地缩了缩手,低着眼睛:“哦。” 墨让推了我大头一下:“想什么呢?” 我借着他那一推,飞快跑去潭边,嘴里胡乱编了个理由:“我在想,你这么爱干净,一天究竟要洗几次澡。”靠,洗澡洗澡,怎么又是洗澡? 墨让哦了一声,坏笑:说,“你刚才是不是偷看我来着?” 我嘘他:“你当你是谁,我才不要偷看你呢。”哎呀,这话说的,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真失败。 墨让不怀好意地摸下巴:“喂,看到我背上纹的那条龙了没有?帅不?” 我疑问地:“哪有……”忙捂紧嘴巴,坏了,条件反射地想问他哪有龙,竟然就着了他的道!墨让指着我得意地大笑,我心里一慌,嘴上就开始乱说了:“看便看了,有什么了不起,你还想看回来不成?先说好,我可不会对你负责!” 这话一出口,我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是什么话?叫他看回来?对他负责?天,我脑子烧坏了吧? 墨让笑容微收了些,侧头想了想,皱着眉头:“唉,本来想让你对我负责来着,既然你这么说,咱也只好自认倒霉了。”又做出副受气小媳妇的样子,“呜呜,我的命好苦,被人看了身子,竟然那人还吃光抹净抬腿就跑,人家今后该怎么办啊?” 我大笑,拿水泼他,墨让不服,也涉水来泼我,我们俩竟就在潭边打起了水仗,疯得不亦乐乎。 我面上笑得开心,心中却是秋风萧瑟:墨让,我多想对你负责…… 可是你愿意么?愿意接受一个贱籍出来的丑丫头对你的负责? 算了,就这样吧。能陪在你身边,我就很开心了,癞蛤蟆何必要吃到天鹅肉呢?癞蛤蟆的要求很简单,只要陪着天鹅就好了。 疯也疯够了,也该回去了。我们翻出南平为我们准备的干粮,就着火堆烤热了填饱了肚子,又把各自的衣服烤干,为水袋里装满了水,准备出发。墨让四处探查了一圈,又跟地图比对半天,这才知道,我们原来是在一处山谷中,无月小筑与我们之间隔了两座山。 而这两座山里面就是地宫的所在。 我咋舌,墨家的实力如此强大,竟然可以在山中建立如此曲折神秘的地宫。而且两座山俱都是石质的荒山,草木稀疏,壁立千仞,处处可见峭壁陡石,那些石缝里勉强伸展出来的奇松瘦木,更令人感到无比悚然,看着就觉得威慑力十足。 如果只有墨让一个人,他可以使出轻功,直接翻山回去,只用大半天就可以回了。但是加了我这个累赘,武功微末约等于零,又是大病初愈,根本不可能翻山越岭。墨让就算轻功再高,也不可能拎着我这么大个人翻那么高那么陡的山,于是只得绕路。不管我是否甘愿,我都再次拖了墨让的后腿。 我不喜欢被人照顾,尤其是被墨让照顾,这让我觉得我很没用。 最倒霉的是我逞不了英雄,抽搐加上寒潭里泡了半天,我浑身的肌肉都有轻微的拉伤现象,早上起来时心思太重,又逢身体刚恢复知觉,感受得不是那么深,现在缓过劲来,身上又酸又痛,走路还可以,想要施展我那可怜的轻功爬山,却是在我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了。 墨让顾及我腿上有伤,浑身又不剩多少力气,坚持一天只走两个时辰,我根据他给的路线掐指一算,那要四五天才能到家,估计到时夏至和南平就急疯了。于是我据理力争,本着轻伤不下火线的原则,坚持要求首长批准我军每天行进五个时辰以上。我们从讨价还价上升到拳脚相加,——当然,基本限制在墨让弹我的大头,我抡蹄子踩墨让脚的激烈程度。最后妥协的结果是,我每天走三个时辰,墨让背我走两个时辰。 这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墨让同学一不怕苦二不怕累,遇到难走的山路主动背起我,一路上我还真没受多少罪。不过墨让这匹“俊”马唯一的缺点就是,他怕闷。无论何时都要我讲些我所经历过的趣事解闷。咄!我哪有那么多有趣的事好说?再说墨少爷见多识广的,我眼中的趣事在他那可能简直不值一提。 墨让见逼问不出更多,只好自己找乐子——我们并肩走时他玩我的爪子,他背我走时嚷嚷着说要听我唱歌。嘿,这我当然抵死不从,我一在烟花地里长大的孩子,我会唱什么思想纯良三观端正的歌啊?不是十八摸就是郎啊郎你磨死个人,这种歌儿我怎么敢在他耳边唱?墨让不依,背着我腰越弯越低,眼看我的大头离地越来越近,吓得我箍在他背上吱呀乱叫,什么都答应了。唉,我一良民就是这么被逼上了贼船的,请为我掬一把同情的眼泪吧!谢谢。 墨让直起身子后不住催促,大有我不唱他不介意再重复以上鞠躬动作的意思,我被逼急了,就拉着他耳朵唱山歌:“哥是天上一条龙,妹是地上花一丛,龙不翻身不下雨,雨不撒花花不红[2]。”您瞧,连我会的山歌都这么具有暗示性,其他的我哪还敢唱! 我高亢嘹亮极具穿透力的嗓音震得墨让耸着肩直喊耳朵痒,叫我帮他揉,我边揉他边不住地笑,笑得整个背都在抖。嘁,有那么好笑么,这可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 墨让还没笑完,隔着山竟传来了一个粗犷男声的和歌:“妹是田间一亩地,哥是山下一锄农,农不插秧不垦地,地不开花不结果[3]。”就着我的曲调,词竟然是现编的。 墨让这下笑得险些站不住了,我又羞又气,不住捶他后背:“都赖你都赖你,叫我唱歌,这下好了!” 墨让将我推得向上些,仍旧笑个不停:“你就说,你晚上有男人陪了,实在不行,我吼两嗓子让他听听。” 这下我真羞得无地自容了,恨不得把自己埋到他身体里,成了他肚里的虫子。全身的血液都咕咚咕咚往头上涌,我脸上的温度应该可以煎一只荷包蛋了。死墨让,你怎么能说得这么暧昧? 墨让兀自不停的笑,还怂恿我唱歌回他,嘁,你当人都像你这么闲? 过了会儿,那汉子没得着回音,竟然又唱了一遍,我呻吟一声,拉住大笑的墨让的两只耳朵,大吼:“让我死吧!”**** 第二十四章 !!!!走了两天,终于我们在傍晚时回到了无月小筑。算起来,我们竟在外边蹉跎了四天之久。墨让再怎么钢铁战士无坚不摧,也累得倒头就睡,丢下我被狂喜的夏至和南平包围,外围还有衔着意味不明的微笑的吴越掠阵,似乎随时准备加入嘘寒问暖的战团。 两个冤家此时也顾不得什么不进入对方一米内的默契了,肩肘相碰地挤在我身前,缠着我,逼我仔细交待地宫中的所见所闻。我拗不过他们,只得从进入地宫开始一一详细交待,只是略去了墨让向我痛说革命家史,和墨让整夜看护我的那段。这两段内容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愉悦了他们的八卦细胞,实在没必要交待。况且,光是闯八卦阵和那“残墨阵”的两段,就够他们听得啧啧称奇,不住称赞墨让的神奇智慧了。而当听到在地宫中发现刘速尸体,以及我验尸的发现时,南平与夏至均是瞪大了眼睛,不住发出“啊”、“哦”、“哇”之类的声音。 吴越开始还微笑着听我述说,谁知他越听眉头便皱得越紧,待我说完刘速的事,想要找他识别下从刘速胃中找出的那锦缎时,一抬眼,却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饶是咱已经习惯了,还是不由耸肩,心说您老人家真是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神奇宝贝。 唉,这锦缎还是为吴越留着吧,我相信夏至也会这么想。本想先拿给夏至看看,却想起所有东西都在墨让身上,而他老人家正在睡觉,于是只得作罢了。又想,夏至能知道什么呢?她一黄花大闺女。 所以我也就没有叫醒墨让,要他交出锦缎。 如果我当时可以预知到后来的事的话,也许我会作出另一种选择,那么我以后便不会这么后悔了吧! 第二天,墨让与我神清气爽地分别醒来,便看到夏至与南平有说有笑地在准备早餐。 夏至和南平?有说有笑? 我和墨让面面相觑,各自伸出手掐了对方一下,哟嘿,疼!“不是梦?”我们异口同声,也引起了那本该是冤家的两人的注意。 南平笑眯眯地:“哟,都醒啦?快点快点,我和夏至准备宴席为你们庆祝平安归来,两位英雄就去集市上买些酒回来吧!今天我们不醉无归!”又眨眨眼,“醉了就更不能回去了,无月小筑别的没有,空房最多!” 这都什么跟什么?我和墨让纷纷呈现死机蓝屏的状态,夏至竟也来推我们:“走啦走啦,早去早回,这是银子,我的马在外头,回见!” 还没反应过来,小筑的大门便在我们面前轰地关上了。 墨让与我相视苦笑,我:“他们吃错药了?” 墨让:“不知道,没吃药吧!” 我:“别废话了,去哪?” 墨让:“就竹间阁吧,那的酒最有名。” 竹间阁?我眼中一定闪动着名为奸诈的光,因为墨让看到我的表情,惊讶地挑了下眉毛,探寻地望着我,似乎在等着我解释。 忙掩饰地垂下眼帘,我笑:“好啊,就竹间阁。那就走吧,晚回来怕是要挨骂的。” 墨让张了张嘴,终究是什么都没问,就被我推上了马。 阳福大街,是蓉城第一街,也是竹间阁的所在。 今天的阳福大街,来往的行人少了不少,虽仍热闹,但与往日相比,总是似乎少了些什么。 那缺少的东西马上就呈现在我们面前,就是竹间阁。原本最热闹的地方现今门可罗雀,偌大一间酒楼大门紧闭,门板上两道醒目的白纸封条,其上盖了大红的官印,看日期,不过是两日前的事情。 今天的太阳是从哪边升起来的?怪事怎么都让我们给碰上了。 墨让一脸愕然,我也不能幸免,两人并排站在门前,满脑袋的问号,只差掐自己一下,问一句,莫不是做梦?只是片刻之后,我心里一突:难道?…… 墨让瞥我一眼,转身向着对面路边卖炊饼的老伯,和声问道:“老伯,可知道这竹间阁出了什么事么?” 那老伯看看我们,也是一脸惊讶:“几位莫不是才到京城?这竹间阁前一阵子卖出的酒令到半个城的郎中忙个不停,各家拉肚子的不计其数。那两个晚上那个热闹啊!大半个蓉城都是灯火辉煌。拉肚子虽是小事,可架不住人多啊!这竹间阁虽是老字号,和官府也熟络,可连半数的公差都着了道,京畿大人这才下决心彻查。后来才知是竹间阁的制酒流程不净,已经封了这楼,老板也下狱了,说是要悉数赔偿各家的医药费才出的来,钱对这方老板倒是小意思,可中间要核对中毒各家的名单,没的消磨个十天半月的。这竹间阁的风光,怕是从此不再了。” 靠,这么大的事,我竟然没有亲身经历?我躲在墨让身后,嘴角忍不住勾上去,又慌忙拉下来。小乞儿,有你的,干得漂亮! 墨让回头,似笑非笑地盯着我半晌,终究没说什么,摆摆手换了间酒家作罢。他这反应倒叫我心虚,赞成也好反对也罢,您好歹回个话儿来啊! 回程的路上,墨让一直维持着蒙娜丽莎的微笑,对我费劲心思寻找的话题,既不附和,也不反驳,直接给我哼哼哈哈地来了个冷处理,眼看离无月小筑越来越近,我终于忍不住,抢过他手中缰绳勒住马,跳下马叉腰问他:“墨让,你可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墨让依旧是莫测的表情:“你可有什么对我说?” 糟,看他这个样子,大概是已经猜到了七八分,我不如还是坦白从宽,争取宽大处理吧!可咱心里不觉得有做错,明知要软化态度,还是忍不住头一扬:“没错,是我教小乞儿晚上趁没人,爬到后院在他们的酒槽里洗了洗脚。” 墨让听我承认,面上一冷,也跳下马来,盯着我:“你难道一点没觉得自己有错?” 我冷笑:“我为什么有错?要说有错,莫非是我说错了话?呵,那老板不过是因为和刘速发生了些口角,就明里暗里的暗示我们刘速可能杀人。若是小杜小冯糊涂一点,连复查都省了,就按他说的为刘速定了罪,那么他的罪过是否要比我的大?若说食物中毒,不过是拉拉肚子而已,有谁因此一病不起了么?跟人命比起来,孰轻孰重?刘速是他的朋友吧?就为了一场口角,将朋友往死路上推,他这样的心思,难道当不得龌龊二字?我可能是做得过了些,但我教训他总没错吧?看那卖炊饼的老伯,说起来不也是嘴角上扬,面上藏不住的幸灾乐祸?由此可见他平时作为!”他既然想玩阴的,我便奉陪。反正我自小玩的旁门左道不比他少。我不过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墨让皱眉:“小艾,我知你看不惯那竹间阁的老板,不过他祖上传下来的金字招牌,就这样被你生生毁了,连带着半个京城鸡飞狗跳,这样,可是值得?” 我撇撇嘴,呵,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本来就是我们这些小人物的哲学。 又没出人命,不过是拉肚子而已,就当排毒养颜了呗。 再说,你怎么知道那老板没在酒里做些兑水什么的手脚?我不过是让他提前落水而已!若是他家的酒的确好,相信不久就会东山再起。 墨让微俯了身子,与我对视:“小艾,你这块好铁,已快被打成一把好剑。但,宝剑不应轻易示人。” 我后退一步,斜着眼看着他冷笑,怎么,大爷您感情是要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么? 我有什么能力?我不过是有点小聪明,做事不择手段,不顾他人权益,道德底线低! 没错,我就是听不得他说我不好,他只要一皱眉,我心里就酸得要死,于是只好竖起身上的硬毛,针锋相对地顶回去,才能护住我柔软的肚皮。 墨让轻叹:“小艾!” 这声叹息仿佛只温暖的大手,把我炸起的毛全部捋顺平整,小狼顿时被驯化成了家犬,乖乖伏在墨二爷脚边,等候最高指示。 我低着头,听他继续:“你心思灵敏,敢于另辟蹊径,是件好事。但是你的智慧,不应该用在报复上。若是你记恨他,看不惯他为人,完全可以打他一顿,十天半月的下不来床,我也不会说句不是来,只是你的报复扯上了别人,小艾,我不赞同。” “况且你仔细想想,他是否真的不可饶恕?他到底什么地方惹毛了你?是因为他睚眦必报的个性,还是他鄙视青楼女子,不把她们当人的态度?” 我抬头,飞速地瞥他一眼,他知道了? 墨让笑:“嘿,你知道,夏至好歹是个捕头,像她这样直爽的姑娘,若是想找话题打破尴尬的气氛,只能不住地说她经手案子的轶事了。” 呵,没错,小杜小冯必然会将方老板所说的话记录在案,而夏至作为捕头,也定然会翻看这些记录。夏至求墨让闯地宫时得罪了他,为了打破沉默,她跟墨让说些这个,也不算奇怪。 我低头想想,没有再说话。我不说话并不代表我认同,十几年的思维模式,自小跟街上小混混打架斗狠所换来的宝贵经验,怎可能因为他几句话就完全改变了?混混们虽然大多没读过什么书,更没研究过什么兵法,但他们整人的计策,是从几十几百次战斗经验中积累出来的,——不注重过程,只注重结果,除死无大事。因此他们的做法,可能卑鄙,却十分有效。为了自己的利益,今天是敌人,明天就是朋友,底层小人物的哲学,就是阴谋诡辩,背后捅刀子。 我十几年就是这样过来的,现在突然有人对我说这样是不对的,我蒙了。 但其实,墨让的话是让我动摇了的。嘿,他真的对我产生威胁了么?没有,他只是看不起姐儿而已,他甚至连重话都没对我说一句,就凭他话里的意思,我就定了他的罪,我何德何能? 我真是矛盾,一面觉得不该,一面因为看到他受罪而开心。该,叫你阴人!被人阴了也只能叹句技不如人,你想上诉?你是清白的么? 至于半个城的百姓拉肚子,关我屁事? 墨让一直在看着我的眼睛,他似乎自我的眼中看到兴奋,看到快意,他皱紧了眉头:“小艾!” 我耸了耸肩,好好,你怎么说,我便怎么做,今后做事前,我会仔细回想你所说的话,我不会再做你所看不惯的事情。 好吧,各个阶层有各个阶层的处事方法,有各自的规矩和底线,我会尽量从主流思维来考虑。 谁叫我脱了贱籍了呢。 谁叫是你看不惯呢? 墨让仍不放松,紧紧盯着我眼睛:“小艾,向我保证,你不会再罔顾他人,只惩一时之快。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不会再因为个人的恩怨,迁怒他人。” 我深吸一口气,后退一步大喊:“我保证我保证,我小艾向墨让保证!我自此以后都不会再犯!——你有完没完!” 然后,我转身跑掉了。我不得不跑,我没办法再在天使墨让身边多待一刻,他的正直他的善良他的坚持都似面镜子,照出我一身的污秽。 我恨自己。**** 第二十五章 !!!!八天了,已经八天了,自从上次在郊外不欢而散,我再没见过墨让,他只叫姚管家送来了酒菜,告诉南平和夏至,他临时有事,不来了。又说我身上有伤,需要静养,还请南平多照顾着点。 夏至紧张得一直问我,是不是墨让生气了?我苦笑摇头,墨让怎么会因为我而生气呢?墨让会生气么?不,他不出现,只是考虑到我的心情,他认为我现在必然不想见他,所以他不再出现。 他甚至还嘱咐南平照顾我的身体。 太体贴了,真他娘……真是太体贴了。可我自这体贴里找不到半点其他的成分,我总觉得,他的体贴,就好像照顾一只流浪猫,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却没有其他的意思。 只要这样想,我的心就不住地收缩,收缩成一团,是不是我宁愿他与我生气?这样,起码说明他是在乎我的? 这思想太危险了,我知道,再任由这种情绪下去,我就会钻牛角尖,我就会渐渐歇斯底里,我就会变成一株想要依赖墨让这棵大树,没他不能活的菟丝子。 我甚至按着那天他带我去见墨谦的路线,摸到了墨府附近,隔着一条街的距离,我远远看着那层叠的青瓦白墙,忍不住想,他闲时在干什么呢?有没有像我现在一样,坐在茶楼这个临街的位子上,就着盛夏的耀眼阳光,闲适地喝着茶,漫不经心地想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逛遍了墨府附近的街道,侧耳细听街坊们天南海北的谈天,只要有与墨相似的字眼出现,我的胸口都会一窒。我的指尖拂过粗糙的石墙和砖墙,不住地想,他小时候,是不是在这里玩闹过?他的少年时代,是不是曾在这里打马飞奔,享受路人惊羡的目光?现在,他是不是还经常微笑着走过这条街道,为顽皮的孩童买一串冰糖葫芦? 可我不敢靠近墨府,我不敢让他知道我的心思,我怕他认为,我的感情是对他的亵渎,我怕他连那一点点关怀也收了回去。 如果有个你天天施舍的乞儿向你表白,你会怎样?大概会从此避开他了吧?相信我,我和墨让的差距,绝对比您和乞儿的差距要大得多。 但我明知如此,心里却千回百转的都是他,举起茶杯会想到他喝茶只喝雨前龙井,看到小孩子玩水会想到我们当时在寒潭边上打水仗,听到戏子的歌声,会想到他笑笑地说,你就回他说,你晚上有人陪了…… 天,连我自己都鄙视自己,雌性荷尔蒙过度泛滥让我成了个小女人,让我在患得患失间丢了自己,让我不再能独自站立。 想着他的感觉虽美妙,但却令我恐慌,我怕我再也找不回自己了。 我逃回无月小筑,窝了两天。两天里,我在一张大号的宣纸上密密麻麻地列出了墨让的长处,和我的不足,然后烧掉。 行了,知耻而后勇,知道距离,就别想了。 单恋就是这点好,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演练恋爱的全过程,甜蜜和憧憬,伤心和不安,做完了全过程,就不应该再沉迷下去了。就这样吧,就这样忘了吧。 八天了。曾经有一个淡然的女子说过,凡是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爱情如友谊如温暖如快乐,都是人生奢侈品,有当然好,没有,也不必多想。[1]别刚吃饱了就想着爱情,笑死人!我一个贱籍出身的不想着怎么站稳脚跟怎么不见欺于人,反而学着人家想着风花雪月,还真当自己是盘菜了么? 我已经拥有得够多了,小门小户的,就别学人家买钻石放家里,买不起,也养不起。 抻了个懒腰,就着冷水洗了把脸,看看外头的耀眼阳光,多么美好!这亮光让我想起来,我不是一无所有的,起码我知道,不论我变成了什么样子,花妈妈如何对我,永远不会变。 想到花妈妈,我的思念便如黄河泛滥,五个多月了吧?看看天色,又数出五十两银票,我想去看看她。——呵,孩子永远在失意的时候,才想起来父母温暖的手。我真是过分。 骑南平的马,应该能赶在午时前到。 外面的世界依旧精彩,花儿艳草儿翠,小鸟吱喳叫,樵夫在鬼叫。咳,也不怪樵夫扯着嗓子叫,漫山遍野地砍柴,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总是很远,不叫唤,另一个也听不见。 我尝试着微笑,放慢了马,听他们好似山歌一样的闲聊。 :“老王头,你咋个到南郊来砍柴来了捏?俺记得嫩家离北郊近便点的似个噻?” :“嗐,嫩个嗦的不长眼色地老聋子,咋个就没听说的咩噻?北郊那块子地方不太平似的撒,俄们隔壁那个老李头,那天他下大雨回家子嗦的时候,路过那棵歪脖子地老槐树,哎呀呀,见到嗦吊死鬼勾人嘞!打老远地就看见两个人影在树下,结果等走近了嗦就看见一个人吊死在树上嘞!可吓得他哟!斗笠都掉地上也不敢捡啊嗦,一溜烟跑回家,淋得浑身都是湿得噻,隔天就病了嗦,这不他家还在停灵啊嗦!那玩意凶着呢噻!” 我听得一愣,忙下马拦住那樵夫:“大伯,您方才说的,可是北郊东边那片小树林?” 那樵夫眯着眼睛点头,嗓门仍旧吊得老高:“小姑娘也知道那片树林?那个树林凶得嘞!一个月前刚吊死个人儿,小姑娘没事子撒表去嗦!” 我一叠声地问:“那位大叔可是下大雨回家时看到的?他什么时候回得家?大伯您还记得不?您仔细想想,仔细想想!” 那樵夫认真想了半晌,才点点头,郑重道:“小姑娘,老李头跟我相熟,我可以担保,他那天就素在雨下得最大的时候回家,大概是亥时不到了嗦!” 亥时不到! 刘速亥时二刻才出了竹间阁,他不是凶手! 恍恍惚惚地谢过樵夫,又多谢他关切的询问,敷衍了几句,如梦游般上马,满脑子里只有一句话:刘速不是凶手! 那么谁是凶手?!凶手要干什么? 凶手杀了刘捷,意欲嫁祸刘速,没错,刘速的嫌疑的确最大,于是衙门将他暂时关押起来,搜集证据。那个姓李的樵夫,偶然撞破了他行凶,却误以为是吊死鬼找替身,又病又吓,竟然就撒手去了,唯一能为刘速翻案的人证没了,他或她本应该得偿所愿,但是,墨谦将他保出了,于是他或她决定自己惩罚他,于是将他虐杀至死? 不对,他能够进墨家的地宫,就算不是墨家人,也必然是个心思缜密,精通机关的人。 研究机关的人一般都有个毛病,就是计划什么都喜欢一环扣一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是制做机关的习惯动作,那么即使他没有下一招,也应该严密监视刘速,慎防功亏一篑,怎么能让刘速轻易联系到墨谦? 还是,他本来就是想把墨谦放到明面上? 也不对,墨谦保出刘速,连夏至都不知,墨让差不多也只是猜测而已,墨谦就像条深海里的游鱼,只露出半点白色的肚皮,就又沉入海底,若他是想抓住墨谦的把柄,定然会以失望告终。 那他究竟是想干什么? “我倒要看看侬想干什么?”清脆的一声娇叱将我从一团乱麻中拉出来,定睛一看,面前叉腰站着的竟是风满楼当家花旦柳扶风,我一惊,习惯性谄媚地开口:“哟!瞧瞧这是谁!原来是美女姐姐!姐姐可是越来越漂亮了,小心哦,这么漂亮,男人的心都被你勾去了,楼里其他姐姐妹妹的,可要恨死你咯!” 回过神来,又继续陪笑道:“姐姐怎么出门来了?我正想去看你们呢!” 还没等我说完,两只纤纤玉手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伸过来捏住我左右脸皮,向上向下再顺时针逆时针,我哎呦哎呦的叫疼声卑微地陪衬着当家花旦的高八度尖叫:“你——仔细——看看——这是——哪儿?!!!!!!!!” 我的大头被她的玉手揪着到处乱晃,眼角顺便溜溜四周环境,嗐,可不就是风满楼么,感情我一路恍惚着到了风满楼,恍惚着问出“他究竟想干什么”,被柳大姐给嫌弃了啊! 柳扶风继续尖叫:“脱籍了——就脱籍了——还回来——惹——一身腥——干嘛?!” 我眼泪哗哗地——你试试被人捏着脸蛋这么久!——“美女姐姐,我回来看花大娘!!” 柳扶风手下微微松了些,声音勉强低了八度,但依旧恶狠狠地:“骑马进楼?” 靠靠靠,我刚才骑马进来的?我这么乌龙? 我捧着脸迎风流泪:“呜呜呜我错了,伦家不是故意的……” 柳扶风被我恶心得花枝乱颤,她终于松开我的脸,转而拯救自己层出不穷的鸡皮疙瘩,顺便向四周招招手:“都没事了没事了,回去睡觉去!” 靠,周围全是姐儿!被围观了?……我今天真丢人啊! 柳扶风才记起问我:“怎么想起滚回来了?被人赶出来了?” 我气,捏了个兰花指:“怎么可能?我这么英明神武!” 柳扶风嘘我:“这都几个月了!都不记得跟我们报个平安!侬皮子痒是伐是唔啦?” 我谄笑:“这不是事儿多么,您要是想听,我讲个三天三夜都没问题!可您能让我先见见花妈妈成么?咱赚钱啦!”想起花妈妈接过我银票的表情,我就眉飞色舞,刚才的烦恼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嘿,您说神奇不?我小艾除了大茶壶,还能做别的! 柳扶风脸上似乎马上要涌出个欣慰的表情,可立即就被生生压了下去,面皮抖了抖,上扬的嘴角转换成了个小小的呵欠,无聊的样子:“呵,这么出息,行了行了,上去吧上去吧!轻点,姐儿们都还睡着呢!” 我咧着嘴问她:“花妈妈醒着?” 柳扶风甩着帕子扇风:“醒着呢醒着呢,刚有个挺俊俏的公子找她,她梳妆打扮地忙了半晌呢,这不,人才走!” 挺俊俏的公子?墨谦?恩,应该就是他了,花妈妈不会轻易在非工作时间见外人,五年前柳扶风不在,她不认识他。 嘿,这人,我还真挺有兴趣,忙噔噔噔上楼,大叫声花妈妈我进来啦,就如往常一样撞门进屋。 天,花妈妈正在喝酒。面无表情,双手捧着杯子,小口小口地慢慢喝着酒。闻味道,是二十年的女儿红。 花妈妈喝酒不稀奇,可是,她不是最讨厌女儿红的么?她不是说,一个老鸨,喝人家女儿出嫁时喝的酒,听着就可笑的么?今天怎么转性了? 我愣住,僵在门边,小声问:“妈妈?” ===========================10月9日更新==================================== 我愣住,僵在门边,小声问:“妈妈?” 花妈妈挑起半边眉毛,轻哼:“臭小子,刚回来,楼下就被你弄得天翻地覆的,仔细你的皮!给我滚过来!” 哦哦,听到熟悉的骂声,咱才算是放了心,靠,我还真犯贱!忙嘻嘻笑着滚过去,她摸摸我脸:“脸怎么肿了?”柳眉倒竖,“怎么回事?!”一副护犊子的老母鸡形象,我喷笑,心里暖暖的,脸上却是撒娇的委屈姿态:“妈妈,柳姐姐掐我……” 花妈妈轻轻打了我一巴掌:“得了,又惹什么事了吧?今天专门来看我的?” 我咧了咧嘴巴,嘿,这是什么话,难不成我还要连吃带拿做啃老族?咱今天可是刻意孝敬您来着! …… 好吧,我是不想窝在无月小筑自己胡思乱想,所以想来听听智者的名言,受点智慧之光的启迪。 可是看着她微挑的眉眼下渐渐增多的细纹,她半垂着眼睛,手指转着酒杯的模样,我就一阵心酸,眼眶一热,差点就要掉猫尿。 赶紧把我的大头拍到她肩头上,转来转去地做彩衣娱亲状:“妈妈妈妈~~妈妈妈妈~~” 花妈妈掐了我一把:“多大个人了,还学人家几岁的孩子一样腻着人!没长进!” 我不听,继续转啊转,心里数着,三,二,一。 花妈妈叹了口气,那只柔软温暖的手自上而下,在我后背上轻轻抚摸:“你脱籍了,就不应该再回来,不管前面有什么,走出去了,就一步步走下去,别回头看。” 我抱住她一条手臂,忍不住哭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在哭什么,我只是在宣泄。花妈妈也不劝,只是依旧抚着我后背,一下一下,缓慢柔和,等我眼泪流干。 这种静静的默契,真好。 擦干眼泪,我小心翼翼地问她:“妈妈,菟丝子和大树,是否可能修成正果?” 花妈妈凤目一转,审度地盯着我,她眼中晶亮的光刺痛了我,我瑟缩了一下,却仍直视着她双眼,等待那个已知的答案。 花妈妈叹了口气:“可能。” “但是,你要学会忍受他的骄傲他的高贵,你要接受并遵循他的观念和处事方式,你要学会忍受来自他人的各种各样的目光,你要学会忍受明天就会失去他的恐慌,如果这确实发生了,你没有资格抱怨。” 我也叹气,呵,从花妈妈口中听到这话,我该满意了么?我不该再存有任何的幻想了吧? 花妈妈再叹,然后冷哼:“听到想要听的,该走了吧?另外,我花叠翠还不需要别人来养,别再往我这儿送钱,也别再回来,如果有什么事,托人捎个话儿过来就成。没什么事,就走吧!” 我愣住,这算怎么一说?我还没开口,她就知道我是送钱来的?花妈妈什么时候改姓诸葛了? 刚要开口,楼下却传来几声娇叱:“哪来的混小子?我们还没开门呢!滚滚滚!没有没有,我们这根本没什么十五岁的黄毛丫头,清倌倒有,哼哼,你买得起么?” 花妈妈皱眉:“怎么今天闲人来得这么多?” 喂喂,说谁呢?谁他妈的是闲人? 嗯?柳扶风这反应好奇特,没开门,客气地请他走就好了,干啥要骂人,平白的得罪潜在客户?这么刻意的尖叫,怎么好像要提醒谁似的?——不是提醒我吧? 有热闹自然要凑,何况是可能跟我有关的热闹。偷偷掀窗一看,靠,被赶的竟然是南平! 他怎么找到这来了?**** 第二十六章 !!!!我皱眉,看面前那瑟缩成一团的小女孩。 小女孩已经十八岁了,没错,比我大。可人家完全遵循大家闺秀标准养成守则养大的,要弱柳扶风,既然是弱柳,自然是要瘦,您见过杨贵妃扶风么?这孩子瘦瘦小小,缩在层层衣服里,双眼呆滞,像个木头娃娃。 望天,我怎么这么蠢啊,竟然被南平拉来做这种事? 南平说,吴越不见了。——切,他一个月怎么也能不见个二十天,这是新闻? 南平说,夏至刚刚来了无月小筑。——人家一个月也有二十天要来报道,这也是新闻?速度说正题! 南平说,夏至说田家闺女找到了,但是已经疯了,不让男人靠近她方圆一丈的距离。 南平说,夏至让你快些随我去田家,你帮忙看看田家的闺女,是否受了什么伤,应该怎么治疗。 我摊手:“拜托,咱只学过检查死人,你可是让我活马当死马医?” 南平拱手哀求状:“难道我还要去请个产婆么?” 想到这,我不由搓搓手臂,再次想起花妈妈最后的那个拥抱。花妈妈很少拥抱我,她说她讨厌她身上的脂粉味儿,更不想让我沾上。但今天她没有化妆。她拥抱了我,软软的暖暖的,一个拥抱,让我心情大好,于是这原本不会答应的事,我也应承了下来。 没错,在我面前瑟缩着的就是田家的小姐。 田家女儿行七,乳名西西。田西西,听着就是蜜罐子里泡大的,甜兮兮。也正因为如此,别人要么叫她田家七小姐,亲厚点的便叫她西西,小七,从没连名带姓地叫过这位小姐。倒也是,田七,田西西,一个护牙的,一个毁牙的,多么矛盾和谐统一啊! 但,这位甜得腻死人的小姐如今复姓可怜,可怜兮兮地眨着一双小鹿样的大眼睛,看着我们一行进门,然后在南平迈步走近的时候,拉长了嘴巴尖叫。 我堵住耳朵,无语仰望天花板,可怜的天花板明显不是第一次遭受这样非板的待遇了,被震得簌簌地落下些白粉和木屑,落了我们一头一脸。 经过严酷事实的考验,我们三人中还是夏至定力差些,她最先忍受不了魔音穿脑的痛苦,一脚将南平踹了出去。 世界终于安静了。 狮吼功收势,小鹿斑比再度现身。我头疼不已,转身问夏至:“不会我走到近前,再给我来个狠的吧?” 夏至也一脸尴尬,突然就抬手掐了我肩头一下,我吓了一跳,大声问她干嘛,突然发现,连我自己的声音,我也听不见了。 靠,封了我的听觉? 你奶奶的,点穴很了不起么?也不问我一声就动手?! 叹气,算了,迈步上前,拉起田小鹿的手,示意她起身。 奶奶的,我这次来的任务,竟然是给田小鹿洗澡。 检查当然要脱衣服才行,但小鹿小朋友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咱不敢试着让田小鹿在非正常情况下脱衣服,太容易造成非必要人员伤亡。但,洗澡你总要脱衣的吧?没见过洗澡还穿肚兜的。 小鹿同学激烈地反抗了一阵,估计也是受不住热腾腾飘着香气和花瓣的洗澡水的诱惑,半推半就地从了我了。 一个时辰后,我浑身精湿手脚酸软地爬出来,对着夏至横眉怒目大声嘶吼:“给我解穴!” 夏至掏着耳朵陪着笑替我解了穴,迫不及待地问我:“怎么样?” 我疲累不堪地:“身上没有伤痕,发间也没有伤痕或异物,全身没见着骨折或是暗伤的迹象,软组织也没问题。我捏遍她全身肌肉,也没见她作出过什么过激的反应,想是根本就没受什么伤。” 一个焦急的男声突兀地插进来:“那她还是完璧么?” 我挑挑眉毛,瞪着这个凭空出现的家伙,哪根葱啊这是?长相普通,既不猥琐也不正派,属于湮没于茫茫人海中的路人甲。也许是他个人的气场太过虚弱,我连他什么时候进来的都不知道。这家伙像个盆景一样,似乎谁也不会给予他太多的注意。夏至被我捅了一下,才想起来替我介绍:“这是田家大公子,田家小姐的亲哥哥,田即。” 哗,田鸡,很好很强大,很想见识一下田家老太爷,能给自己儿女起这么拉风的名字,应该也是个很彪悍的人物吧!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无奈地:“这位公子既然是她亲哥哥,咱也就不讳言了。检查这个,非得当事人配合不可,你那妹子反应太过激烈,踹了我好几脚,咱又没外家功夫傍身,恕我无能为力了。咱毕竟不是稳婆,若您真想知道,不如去找几个专业的稳婆来好些。” 唉,女人还真是天生弱势,被绑架半个月,首要检查的就是贞操是否还在,若是不在了,哭天抢地指桑骂槐,这姑娘也就算是提前死了。贞操,哼,贞操!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又不是她自己愿意的,她也是受害者,怎么失了贞操就成了荡妇了?天底下还有比这更不合理的事情了么? 田即明显没有注意我们几人表情,兀自皱着眉感叹:“唉,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神情忧郁,倒真有几分为妹担忧的样子。说实话,这表情打动咱了,咱不由顺嘴安慰几句:“公子也不必太过伤神了,各人自有各人的福分,令妹现在情绪尚算稳定,不定这几月就有好转的可能。” 田即仍皱着眉:“不是这个……再过几天,她就要嫁人了。若是出了什么岔子……我的生意……”话还没说完便一脸惊觉,哼,发现自己说错话了? 我气,混蛋,还以为你真正关心妹妹,没想到还是为了自己!那你妹算什么?贵重点的小玩意?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很多大户人家的小姐就是这样的用途。 所以懒得理他,突然就觉得心灰意冷,连出言讽刺都懒,呼吸也觉得累,于是就近找了张椅子坐下,垂着眼皮,脸上的肉都撑不过地心引力,一点点往下耷拉,呜,我快成沙皮了。 田即显然是怕夏至不满,一个劲地想圆了方才说的话,可惜越急越乱,话也颠三倒四的说不明白:“大人有所不知,我妹子结的这亲家来头大得很,田家若有什么闪失,那我妹子的下半辈子也没了依靠不是?我家亲家是洛城数一数二的大户,经营的商号遍地是,最近才举家迁到蓉城来,我……唉,这么说吧,我家妹子就算是傻子,嫁过去也是丰衣足食当成菩萨好好的供着——只要我家妹子还是完璧!” 他这话一说,连南平的脸也拉长了几分,臭得要死,更别提夏至那个倔脾气,她左手紧紧攥着剑鞘,手背上凸出几根青色的筋来,右手也是紧紧攥拳,手臂几次屈伸想去拔剑,最后生生克制住了,右手抓住衣带,很不甘的模样。 不由摇头叹气,这个田即,纯粹是滩烂泥,就算是费劲扶上墙也是啪嗒一声掉下来,更何况看他样子,根本没人稀罕去扶他。 这样的人还做生意?哈! 纯粹是好奇什么人家这么倒霉结了这么门亲家,找了这么个大舅子,我轻声问他:“你家亲家是哪一家?” 田即的单口相声说了半天,好不容易有人搭理他,他自然高兴万分,转身向着我,像个热情殷勤的推销员:“啊,就是城东的兰家,他们家二公子与我相熟,兰放!兰放他……” 幸好老郑此时进门,显然是找夏至有事,我们也终于可以从田即语无伦次的喋喋不休中解脱出来,缓口气。老郑走到夏至身前低声说了几句,夏至神色变了几变,问田即:“你刚才说,你妹子的未来夫婿叫什么?” 田即受宠若惊地:“兰放,兰放!城东兰家的二少爷。” 夏至眼珠转了几转:“你跟他相熟?” 哎?这么问什么意思?兰放犯事了? 田即像展示自己心爱玩具的小孩子一般:“是!他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常一起吃酒听曲儿,还有刘速,我们仨一起混着好几年了,铁!”拍完胸脯才想起来问,“大人,怎么回事?” 夏至低低地:你妹子暂时不必嫁了,最近几天在家候着,好好看着你妹子吧!我们走。 刘速?怎么又扯上这个倒霉鬼了?我一边起身,脑子一边转着:什么事令兰放不能嫁娶?能报到夏至和老郑这里来的,必然是案子或人命,刚才夏至询问田即和兰放的关系,又特意嘱咐他最近待在家里,应该是日后会找他问供吧! 什么事情会找到未来大舅子问供?答案是大案、命案。 那么这田家小姐必然是嫁不成了,田即的如意算盘落空,可怜他似乎还没反应过来,目光一味追随着夏至,好似才发现她不光是个捕头,还是个天仙般的美人儿。 夏至向来憨直,不注重什么虚的客套,见我和南平站起,便拱手道了声告辞,就要离去,我们几人次第经过田即,都没有说什么客套话,把他晾在原地,不是不尴尬的。 出乎我们意料,田即这烂泥突然就来了脾气,冲上几步揪住夏至的袖子不撒手,嘴里一叠声嚷着:”你这捕快怎么能这样?咒我家妹子嫁不出去是怎的?”一双眼睛却瞄来瞄去,手指像五条黏腻的蛇,顺着夏至的袖子不动声色地向上蠕动。 我突然觉得很想吐。 妹子神志不清了,未来妹婿、也是自己的好朋友出问题了,他却还想着揩油? 这人精虫入脑么? 夏至被他惹得烦了,反手一个巴掌挥出去,嘎啦啦声响之后,田即屁股下的红木雕花八角凳华丽丽的被压成了一堆碎木头,扎得他嗷嗷叫。 我幸灾乐祸,很好,屁股受伤了,想不窝在家里都不行了。 一行人出了田府,夏至一脸凝重地示意我们向东。 “抱歉,你们不能休息了。”夏至对着我们询问的眼神,道,“兰放死了。”**** 第二十七章 !!!!兰放死了。 又死了一个。 这感觉,好像身后有什么神秘的怪兽,饿了便伸出他黑暗的爪子,抓住一个毫无防备的人,一路拖着丢进嘴里。 不知道这怪兽究竟是谁,想要干什么,所以对它的行踪无法预测,也就更加恐慌。即使知道又怎么样呢?好像一切都在它的掌握中,就算知道下一个要遭殃的是谁,也无力反抗。 一路无话,我们都被这古怪的气氛惑住,心思沉重,却不知道具体是因什么而沉重。只是不敢开口,不敢思考,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潮湿的空气仿佛是谁呼出的冰冷的哈气,露水沾到身上,冰得我们一个激灵。 沉默着来到兰府,看朱漆红门紧闭,静得诡异。 一行人下马,仰望着这圈高耸的青墙。我捅捅南平,轻声:“可觉得有些奇怪?” 南平点头:“太静了,就算是守灵,没过头七,也总该有些做法事或哭号的声音传出来。这么静……?” 夏至大概没听到我们的对话,径自上前叩门,剑鞘拍在上好的梨花木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惊起几只麻雀。 没有人应,再敲,邦邦声接连不断,许久,终于有胆怯的声音隔着门喊话:“什么人?” 夏至扬声:“开门再说!” 里面有轻声对话的声音,我侧耳听了半天,始终听不真切。这时便显出内功高下来了,南平一脸笑意,悄声道:“里面说,是个女的,可以开门。” 我也咧了咧嘴,没想到,女人还有这点好处。 兰府一定是经历了什么,不然怎么怕得只敢给女人开门了?……是见到什么,见到谁了? 呜呀一声,朱漆大门仅仅开了半个人的宽度,一张包子脸费力地挤出来:“谁?什么事?” 事字还没落地,夏至的捕头腰牌已经快拍到他鼻子上:“京城缁衣捕头夏至!” 那小厮吓得,一边一叠声地“没没没,你们找错了!”一边就要关门,可他哪拼得过夏至的反应和力气?她的动作之流畅,完全像是出于本能。只见她左手宝剑前伸,横着卡住大门,不让那小厮关门,顺便把大门撑得更开,右手手指一曲,腰牌滑入袖管,令她手腾出空来,右手顺势滑落半分,五指抓住那小厮胸前衣襟一拧,转眼就将他拎了出来。得了人,夏至也不再卡着门,宝剑一竖一收,左手撤回。里面另一个趁机砰的一声,将大门关得紧紧的,竟是弃卒保车了。 整个过程流畅无比,炉火纯青,似乎做过无数回了。我目瞪口呆,真帅啊! 夏至宝剑半出鞘,顶在他脖子上,喝道:“说!兰府出了什么事?” 小厮看了眼寒光闪闪的宝剑,吓得紧闭双眼,嘴里兀自喃喃几句:“你是捕头,你是捕头!捕头不能杀人!”却不知是说给夏至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夏至似笑非笑地睨一眼老郑,后者配合地拱手:“夏捕头,这小厮可能是在逃杀人犯江某的同伙,捕快秉公捉拿他时他拒不从命,我们只得将他砍伤。”靠靠,这瞎话真是,熟练得张口就来啊,如何写报告都想好了。我与南平对望一眼,无语望天,我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他们只是在合法办案,只是办案。 小厮这下真没辙了,真是,碰上官方认证合法专业流氓了,谁能挡得住?吓得他:“我只是小厮我只是小厮,我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夏至宝剑又逼近几分,微笑:“好说,你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小厮抖抖索索:“我我我家二少爷一夜暴毙,大少爷不在,这事全凭大少奶奶做主。大少奶奶说,这属于恶丧,怕招了不干净的东西,所以只停灵,不哭丧,不做法事,不发帖,谢绝拜谒,停灵一日之后就下葬……” 小厮嗫喻半晌,想是实在是想不出该说啥了,夏至只好拎起他再问:“可见过你家二少爷尸身?” 小厮偏着头想了半天,刚要开口,却听门内一名女子的声音沉声问道:“谁敢动我家人!?”声音清丽圆润,略低的嗓音听起来威信十足。这女子尚在门内,且声音不大,却令我这个内力约等于零的人也听得清清楚楚,她一定是有不俗的内功,才能如此气定神闲。呵,胸口略有些闷,不太舒服,看南平也是微皱了眉头,想是她先声夺人,用内力小震了我们一下? 小厮马上闭嘴,站直了身子,仿佛终于等到了靠山。大门嘎啦啦开启,在我们四人的注视下,从里头缓缓走出一个少妇打扮的女子来。高耸的鼻梁,斜挑的眉眼,眉毛有些粗,嘴有些大,嘴唇有些厚,脸有些方,但五官配在一起,倒是非常立体和谐。她不是个美人,而且没有把自己打扮成美人的意思。简单的发髻,暗色的小巧的发簪,素色的罗裙,十分内敛,但绝不是朴素。如果我没看错,她身上的衣服是墨衣坊(还记得吗?墨家那贵得吓死人的成衣坊)的,她头上的几根簪子虽然是暗紫色的,却在她静止时也有隐隐的光华流动。这是真正的好东西,怕是小小一根的价值,就可以顶得上别人家的满头金饰。 她背挺得笔直,头微抬,眼帘微垂好似俯视,嘴角略抿。那不是一个生气的表情,却是一个需要人去服从的表情。 什么叫做不怒自威,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她只是一个人站在那里,就仿佛身后有千军万马沉默伫立。 这大概就是小厮嘴里的大少奶奶了吧?有她这样的当家主母,难怪这小厮变得如此镇静。她正了正身姿,淡淡瞥了夏至一眼:“夏姑娘,可是京门太守夏大人的幺女?” 夏至依旧揪着小厮的衣领,只是似乎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了,她头一扬,道:“正是!” 那女人略略颔首:“原来是故人。家父与夏大人向来交好,在下兰秦氏。” 夏至偏头想了想:“不认识。” 我和南平不约而同做了个倒的动作,我靠,您要不要这么直接啊?人家的气势,摆明了是压过您和您父亲大人一头,您就不要这么不识相,好歹接一句幸会啊! 这女人自称在下,而不是妾身,可见她不是一般的大家闺秀,她爹和夏至的老爹交好,那一定也不是一般战士,非权即贵。朔国有哪些有名的商人,我还真不知道,有姓秦的官员么?突然想起一人来,莫非是戍边飞将军,秦力? 秦力已经五十多了,有个二十多的女儿并不奇怪,可咱对他的八卦不感兴趣,不知他究竟是不是有个女儿嫁入了兰家。若真的是,那这兰秦氏的来头可真不小! 那女人脸上仍旧淡淡的,没有任何生气或尴尬的意思:“家父秦力。” 嗐,果然如此!秦力的女儿!难怪她会功夫,也难怪她自称“在下”! 兰秦氏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只微抬了抬眼帘:“不知夏姑娘可否卖在下个面子,放了我家家人?” 夏至道:“我想要知道兰放死因。” 兰秦氏昂首:“急症暴毙。” 夏至上前一步:“可否容我就地检验?我带了仵作。” 兰秦氏眼波一转,冷冷睨着夏至:“夏姑娘,这是我家家事,若您对我小叔的死有任何疑问,请先给我看公文及官印,若还没有,请先向京畿大人禀明,待得了许可再来也不迟。若您只是想上我家来转转,就请您正正经经地送上拜帖,兰秦氏自当悉心接待!” 这话说得有理有节又霸气十足,令人无从反驳,只得服从。夏至毕竟是女捕头而不是女土匪,她泄气地放开小厮地衣领,抱拳道了句告辞,兰秦氏扬着头对了句不送,钉在原地,看我们上马,待我们拍马走出老远后,才听到大门轰然关闭的声音。 夏至走了老远,仍旧气得面色铁青:“这女人!”顿了顿,好像不知该如何骂她,于是闭了嘴,脸色便更加不好。 俄,大户人家不配合办案,还真是不好处理,可是……我疑惑地:“不是兰家报的案?那么老郑是怎么知道的?还如此及时?” 夏至兀自愤愤,听了这话,才换上一脸疑惑,转头看向老郑,谁料他也是茫然的表情:“不知,只是在大人公案上有份状子而已。” 南平接口:“可带了状纸?” 老郑从怀里掏出状纸,我拉着南平下马,四人头碰头研究那张纸。 捏了捏,厚薄均匀,表面光滑,闻闻,还有种别样的墨香。 翻过来复过去地看,墨字力透纸背,笔尖圆润饱满,轻易能看出来写信的人家境富裕,受过良好教育,且不想掩饰。 我抽抽鼻子:“南平,有没有觉得有一点点香气夹杂在墨香里,而且,似乎在哪里闻到过?” 南平使劲吸了吸鼻子,凝神片刻,恍然道:“兰秦氏!” 没错,混在墨香里的那一丝若有若无的兰花香气,和刚刚兰秦氏身上的香气十分相似。 这女人究竟想干嘛?**** 第二十八章 !!!!南平搓搓手,问我:“准备好了么?” 我双手紧捏撬棍:“好了。” 南平再次发问,不解地:“墨让和夏至都在隔壁,何必自己吃苦做这等力气活?” 我摊手:“一个洁癖的富家公子,一个女张飞,你相信哪一个?” 南平搔搔头,笑:“哪有这么夸张,他们不是还把这棺木给盗回来了么?” 我撇撇嘴,什么都没说。 哼,一起盗棺木回来! 今晚月黑风高,是个适合杀人放火的好天气。 我坐立不安,煎熬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南平拍拍我肩头:“镇静,要相信夏至和墨让的实力,莫说一具尸体,就算是一百具也盗得回来。” 我睨他一眼,不说话。嘿,如果是吴越去盗墓,你还会这么镇定么? 铜壶滴答滴答,不住提醒我们时间的流逝,一更,二更,二更一刻…… 明明知道他没事,我还是担心得要死,一个劲想着,会不会我们的推测出了问题?会不会那封状纸根本就不是兰秦氏的手笔?会不会兰秦氏不是做样子给暗中的那个人看,她就是不欢迎我们去查她小叔子的死因? 如果真是这样,那墨让就麻烦了……堂堂墨家二少爷去盗墓?若是被人知道…… 天,不要再想,不论有什么事,他一定会搞定,不需我在这里瞎操心。 指甲慢慢掐进檀木的窗棂,你们两个家伙,不要闲逛了,快点回来! 许是我的念力太过强大,又过了不到一刻的功夫,便听见夏至的声音远远传来:“南平!小艾!快来帮把手!” 这声音比什么都令我振奋,我双脚蹬地,飞也似的跑出去,爆发力惊人,竟把南平落在了后面。 抢出门去一看,夏至与墨让抬着副楠木的棺材站在院子里,正在小心翼翼地将那副沉重的棺木运到屋里。天,难怪他们那么晚回来,这么重的一副棺材,就算是轻功再好,也跑不快,还得提防被人撞见,更不能快了。 南平擎着烛台,不住指点:“这里这里,好了好了,可以放下了。”又笑眯眯的,“辛苦了两位,自己去花厅喝些杏仁茶吧,我一直放在热水里温着呢,这会儿喝正好!还有小点心一类的,大家都熟,我就不特意招呼了。我和小艾即刻验尸,不到天明应该就能得着答案!” 墨让直起身子,向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我忙低下头,鸵鸟状,好似聚精会神地研究如何起棺,眼球却拼命向他那个方向转动。自余光中瞥见他点点头,侧身让夏至先行,自己缀后,并擎了盏烛台为她照亮,嘴里叨念了一句什么,类似于,小心。 真是体贴十足。 早就知道他的温柔体贴必定不是只我一人才能享受,但亲眼看到了,还是觉得痛彻心扉。 是,我知道他与夏至没什么,但是这样的两个人站在一起,好似连周身的空气都要闪着粉红色的光芒,好似两人身后闪烁着四个金光璀璨的大字——“金童玉女”。我知道我幼稚,我的心思太可笑了,我想要他只对我一个人好,我想要他只看得到我一个人。这种想法,怎么会出现在我的脑子里?我发烧了吧? 眼睛有些酸,不由抽了抽鼻子,南平问我怎么了,我说,可能是刚刚受了风,着凉了吧。 一起,盗棺木回来…… 我没有任何想法,我只是觉得这个句子的每一个字都很丑陋。 哼,我为什么要让他帮手?我离了他又不是不能活!让他自在地去做护花使者好了! 我咬牙切齿,双手下意识地一使劲,但听嘎嘣一声,一枚棺钉被我起开了。 南平看我好似看怪物:“小艾!你什么时候学成了这手功夫?” 我闷闷地松手:“家传气功。”生气时才发得出的功。 南平不敢再让我插手,自己启开了余下的几枚棺钉,小心地推开棺盖,伸头向内查看。本以为能立刻看到兰放本尊,谁知入眼的却是满目的玉器玩物,件件在烛光下闪着惑人的光芒,可见都是些好东西。兰放的尸身却是被白布裹成了粽子状,被这些闪耀璀璨的宝贝压着,黯淡地做着背景。 南平取了把细长的剪刀,小心剪开白布,慢慢撕开。白布沾了尸液,粘连在尸体上,结成不硬不软的一层壳,怕硬撕开时弄坏了尸体,必须一点点剪成小片,再慢慢撕下,好似在替蛇剥皮。我俩就这样联手忙了小半个时辰,才真正看清兰放的尊容。 南平倒吸了一口冷气。 兰放那原本应该十分清秀的脸,此时痛苦惊恐地扭曲着,目眦欲裂,嘴巴大张。 他的嘴巴无法合拢,因为他的喉咙里插有一根极粗的木棍。从口中进入,从尾骨处穿出,他好似烤全羊一般,被一根小孩手臂粗的木棍贯穿。 兰放身上有鞭打燎灼的痕迹,周身有类似绳索勒过的紫痕,却没有见到绳子,想是被那人或是兰放的家人解去了。他的小腹处也有一大滩白色的污渍。 我皱着眉向南平道:“太像了,跟刘速的死状太像了。”只不过一个是从下面插入,一个是从上面插入。 南平哭丧着脸:“我一看到他这种死相我就觉得别扭。” 我拍拍他,兄弟,你不是一个人,咱当时也是寒毛倒竖了半天的。 南平连连干呕,只得先去翻检陪葬,待这股劲道缓和之后再继续。不多时,他突然奇道:“咦,这里怎么有条弄脏的床单?” 什么,床单?没错,一条脏兮兮的床单铺在棺材底部,兰放身下。若不是将他抬出棺材,还真发现不了。陪葬的都是珍宝,按兰家的财力,就算是填充也不可能用这么一条脏床单,莫非……是证物? 忙与南平展开细看,月白色的床单上,一个蜷曲的灰褐色人形分外明显,人形中交错着些深褐色的斑痕,倒像那人形被人鞭笞了一般。不仅如此,人形外也有几点暗淡的褐色水滴状斑点,且大多聚集在那人形的头部。 南平抚摸那斑点和褐色的痕迹,又仔细嗅了嗅,惊道:“是血?” 我疑惑地:“他被送回去时,伤口能够流血,而且,人还能吐血?” 内脏破裂,当然会吐血,但是若是等人死了丢回兰府,就算尸体满身血污,那血迹也不会呈喷溅状散落在床单上。喷溅状的血滴,说明有压力,你可曾听说过死人能吐血?死人血液不能流动,伤口也不可能再流血,可看这褐色痕迹,虽然血量较少,可分明已在床单上晕开了。 所以,那人在兰放奄奄一息的时候,就将人送回了兰府? 这人形,和这伤痕太明显了,显是被这样放置了好一会儿才被府中家丁发觉,那么这人,是带着一个大活人,出入兰府如入无人之境? 兰府偌大的家业,不可能没有武师护院,更何况有兰秦氏这样的女中豪杰。若是劫人时还能趁其不备,那在人劫走之后许久,兰府上下必定万分戒备之时,那人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送回来了? 我与南平默然半晌,抬头对望,我自他眼中看到了恐惧,相信他也同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啊!我们要面对的,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如果是一个人,那也为免太可怕了!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如果一个豪门大少突然失踪,几天之后当家人已觉无望时,又在一夜间突然出现在床上,但已回天乏术,且遭受过严重虐待,作为小厮,或眼见或耳闻了这些,你会不会吓得不敢声张?也许他们也出去找过,也许被什么阻止了,于是让兰秦氏看出了厉害,连正大光明的报案都不敢。所以才迂回着向我们提醒,所以才要兰放马上下葬,所以才要在兰府前演上那样的一出戏? 又叹了口气,坐在一旁看南平一点点试着抽出棍子,谁知抽了不到几分的距离,便再也抽不动了。一抽,便整个人都缩起来,想是时日久了,内里伤口与木棍浆在一处了?我与南平对望一眼,无可奈何地:“先把棍子头给截断吧,身体里的就不管了。” 南平摊手:“真野蛮,不过……也只有这样了。” 截断也不是那么好截的,口腔就那么大点地方,被棍子撑开之后,哪还能找着下刀的地方?我们折腾了半天,还是把他嘴给割破了一道,才顺利将那棍子从咽喉处截断。 费了半天劲,其实就是想看看他嘴里有没有什么棉线啥的,虽然咱也知道,就算是他吃了一匹棉布,不咀嚼的话,也很难在牙缝里留下什么东西,只不过……您会毫无反抗地吃下一坨不该吃的东西么? 翻检了半天,我仰天无语——他牙齿太好了,整齐而无牙缝,雁过不拔毛,口腔里什么东西都没留下,白费半天劲把棍子给截断了。 我叹口气:“解剖吧,说不定胃里真有什么玄机呢。这种死法……跟刘速真的太像了。” 南平点点头,毫无异议。 这尸体都被折腾好几天了,虽然被兰秦氏当机立断地尽可能保存了尸体原状并迅速下葬,但尸体表面还是被简单清理了一下。毕竟看到自己亲人受虐,连下葬都如此可怜狼狈,怎样都是不忍心的。于是尸体表面除了伤痕,再也没留下任何可让我们分析出什么的东西来。 外而不成,转求其内。 这次是南平主刀。小师兄好歹也跟了祸害十多年,临床经验丰富,不多时便解剖出了结果:“内脏破裂感染,受了两三天的折磨才死的,唉,可怜。”南平拿着银刀一径的摇头感慨,一脸悲天悯人的模样。 我看他一眼,没说什么。 我的同情心向来稀有,我所想的只是,还好你没有看到刘速,不然,我真怕你对做受有了心理障碍。耽误您将来的性福,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南平将他可怜的胃剖了个对开,将内容物全部掏出,摊在台子上一一辨认。 恶,不过是找几片布而已,为什么要在肉糜烂糊一类的东西里翻检半天呢?还要仔细辨认,苦了我了,今天晚上我吃的是鱼粥…… 南平兴奋地:“找到了!” 使着银筷子拈起几片黄布,一片片贴在打湿的木板上,用清水慢慢展开抻平,一点点拼凑出来一块完整的布帛。 又是盏茶的功夫过去,我俩对看一眼,脸刷地红了。 那木板上拼就的,又是一幅春宫图。**** 第二十九章 !!!!盏茶的功夫过去,我俩对看一眼,脸刷地红了。 那木板上拼就的,又是一幅春宫图。 好吧,就描述下这幅春宫图吧!但……这根本不算是一幅春宫图,这图活脱脱的就只有色情,不见美感。你可见过整幅图上连男女都懒得画,只有□裸的两个器官的春宫图? 这人,他究竟想传达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信息?这张图,还有上张图,到底存了什么秘密? 我与南平红着脸看了一遍,再看了一遍,忍不住齐齐捂脸呻吟,天啊,我管他有什么玄机,再看我就要吐了! 图上□直直,我喜欢你? 感情这东西,发生了就发生了,没什么理由,你想归咎于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都随你便,王子爱上灰姑娘,公主爱上青蛙,米迦勒爱上路西法。但若要说到长相守,却非门当户对不可,那样长长的年月才不会无聊,才不会委屈。不然,就必然会有人痛苦。但偏偏还有许多人不知死活,硬要去走这座长长独木桥。当然,不是没有人成功地过去,但是更多的人摔死了。 我想要摔死么?不,不要,我不要过桥,我要离开。 “小艾?”身后,老郑犹疑的声音响起,我忙调整表情,转身强笑:“郑捕快,有事?” 老郑上前一步,上上下下看我几眼才道:“是,我有事来找夏至,你站在门口做什么?” 身后木门吱呀一声打开,墨让站在门口,惊讶地望着我:“小艾,为什么不进来?更深露重,你又才……” 我不待他说完,便转头看向老郑:“郑捕快,有什么事要找夏至?” 我发誓我没有生气,我只是不想看到,夏至婷婷立在墨让身后,长发如瀑,眼含秋水。 老郑环视一周,上前低声道:“田即逃跑了!” 夏至失声:“什么?”拎着佩剑就冲了出来,跺脚急道:“什么时候跑的?他家里人看起来了么?通知了附近地方的官衙没有?大人知道么?他有什么反应么?他同意签缉拿令么?……” 我撑着头,也有些发晕,反应不过来。田即?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他为什么要跑?他知道什么吗?可是,以他那个纨绔的个性,他能知道些什么?谁会让他知道些什么?若是他知道,并认为自己的生命有危险,昨天怎么还能那样镇定地(也可以说是无脑地)企图吃夏至的豆腐?若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会漏夜逃跑?毕竟,我们昨天才从他家中出来! 我越想越是头疼,忍不住插嘴:“郑捕快,您确定他是逃跑么?”他确实是逃跑,而不是傻到认为夏至要他待在家里的话只是提议,或是被挟持被诱骗? 老郑点头:“我今天路过正阳门时,正好见到一老翁要出城,守卫说今夜例行宵禁,他却说什么都要出城门,和守卫吵嚷个不休。我本不想理会,谁知他竟然和守卫动起手来,看那身手,怎样也不像是个老人家,于是我便上前帮阵,出手将他擒住,待绑起后细看,才看出是化了妆的,那人正是田即,他身上也搜出了大叠小面额的银票和散碎银两,看样子是做足了逃跑的准备。” 啥,这人是田即?田即有这样的心思? 靠,被骗了。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存了逃跑的心思,才装傻迷惑我们,令夏至他们放松警惕,不设人看守,不防备这个二世祖逃跑? 夏至自然也想通了这一折,她握拳狠击了下门框,拧眉娇叱:“他在哪里?” 老郑侧身:“就在院门外。” 夏至提着剑冲了出去,我们对视一眼,急忙跟上:姑奶奶,您千万要冷静,冲动是魔鬼啊! 冲到园子门口,便看到夏至对着穿着老翁衣服,五花大绑的田即踢踢踢,踩踩踩,看样子还要上去跳一跳才过瘾。我大汗,推了老郑一把:“郑捕头,别管他给你吃了什么苦头,他若是身上的伤太明显,告到府尹大人那里,大家面子上可就过不去了!”喂,您也太刻意了点,想装不知道都不行,还侧身子,就差说去暴力吧去给我出气吧不用给我面子打死了事。 老郑面有赧色,哦了一声,才慢动作上前拦住夏至低声道:“捕头,差不多了,我们还要将他送回田府。” 什么?送回田府?哦,是了,田即没有犯事,连污点证人都不算,现在只能说他违反宵禁,袭击守卫而已,即使严判,也不过是几天监禁,几百两银子罢了,还不若将他送回田府,拖着不审并严加看管。 有案在身,一日不过堂便一日不能离开当地,这是大朔的一条铁律。 夏至也是一愣,继而柳眉倒竖,哼了一声,再踢了田即一脚才作罢。 田即闷哼一声,抬头看了夏至一眼,目光阴郁且带着愤恨,完全没有昨天那种白痴色狼像。因为眼神的改变,他整个人也看起来不一样了,双眼如鹰隼,说不上不怒自威,也让我看着心里突地一跳,本能地后退了一步。这家伙,应该是做惯了狠事的,不简单。 呵,自然是不简单的,人人都会伪装自己,都会示弱,都会扮猪吃老虎。只有我一个人逞强地上蹿下跳,还以为自己有多能耐! 我撇撇嘴,突然也很想踩他一脚。 夏至长吁一口气,转身:“我们先带他回田府,多加些人手看管他,随后再与你们会合。” 田即失声:“什么?不不,我不要!放了我!把我关进天牢也好!我不要回去!” 我们被他吓到了,被夏至踢了这许多脚也没吭声的他,听到要送自己回家竟然会吓成这个样子?他是预见到自己将要出事,所以才逃跑?还是因为逃跑失败,更加确信下一个倒霉的会是自己? 夏至与老郑对看一眼,眼光犹疑,似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将他保护起来。 夏至上前一步,剑指田即:“你知道什么?说出来,我们可以酌情考虑,为你提供相应的保护。” 田即只一味惊恐地:“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没做过!让我走!或者让我死!”表情癫狂,声音竟有些歇斯底里了。 夏至皱着眉,挥剑打晕他,转头对我们道:“没办法了,我和老郑轮班看着他吧,希望他能说出些什么。”又勉强一笑,“真是个多事之秋,可是?”**** 第三十章 !!!!我转身,眼睛盯着墨让的衣摆,道:“夏至走了。” 许久没听到他回答,我不由抬眼,这家伙难道还在目送么? 墨让看着我,脸上挂着淡淡的笑,乌黑的长发被夜风吹起几丝,轻轻拂过他天青色的长衫,我欲乘风归去。我的呼吸就这样不争气地一窒,呆呆地看着他提着灯笼走过来,牵起我的手微笑:“走吧,我们回去。” 我们回去。 这几个字有种神奇的魔力,将我刚才莫名的怒气和郁闷遣散得无影无踪,也令我舍不得躲开他宽厚温暖的手掌。我落后半个身位,偷瞄着他的背影傻傻地微笑。 墨让半侧着身子在前引路,眼波回转,嘴角带笑:“我小时候,大哥在外学艺,二哥忙于操持家里生意。只有这个祸害和我年龄相仿,时间充裕,且肯陪我玩耍。那时,我们便在这院子里疯来疯去,打打闹闹,互相作弄,并且不时给追我到这儿的姚总管设下些奇怪的陷阱,呵,那时候!” 他走到海棠花树前,向右一转。 我脚下不由一顿,回无月小筑,是向左转的。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跟他在一起,就算迷路,就算走到了天涯海角,我也是开心的。 墨让回头微笑,几缕发丝拂过他脸庞,原本淡粉的唇色在夜色下染上了一层泛紫的银白:“这个花阵,是我父亲为吴越设下的。这阵法是他自创,也是他给吴越安身的一道护身符。所以,他只将阵法传授给了吴越一人,如今父亲仙去,天底下也只有吴越一人能够精通这花阵的全部奥妙。当然,那时我们是不懂这许多的,我们只是觉得好玩,只是喜欢跟父亲在一起而已。一棵棵花树,都是他亲手栽种。你能想象么?一个在外叱诧风云、说一不二的男人,在这里带着两个孩子,亲手教他们种植园艺?” 墨让的眼窝略深,所以即使他手上提着灯笼,他的眼睛也是隐在一片黑暗中,只有两点幽幽的亮光,能够让我知道他现在的感觉。 我也随着他微笑:“是,那时,你们一定很快乐。” 墨让紧了紧我的手,怀念地微笑:“是,那时,我们的确很快乐。”又转头道,“吴越既是我的哥哥,也是我最好的朋友,看到他现在的样子,我自然难过,所以,我衷心地希望他能够从以前中走出来。” 呵,从往事中走出来。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他喜欢的人不在了,他愿意活在过去,愿意陪着瑶瑶一起一遍遍地重温往日的快乐,那么你能说他是不快乐的么?有人喜欢睡觉,希望能做个美梦,他自然知道这美梦是虚幻的,那么,难道你就禁止他做梦么? 那样的日子,多无聊。 我也在做梦啊,我这个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 我抬眼看他,一字一句:“他有自己的意志,他所选择的生活,我们不应该干涉,而且,不管他做什么样的选择,他都不会孤单。”他有南平,南平会一直在他的身边,不是么? 这样多好,各取所需,吴越通过南平来怀念瑶瑶,而南平也能够得到扮演吴越爱人的机会。不够完美吗?可是,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完美的事情?只要能够忍受,并且懂得享受,就已经很好很好了。知足长乐。 墨让一愣,转而抬头向天,许久才轻笑:“恩,那我就放心了。”之后迈步的幅度便大了许多,虽仍旧是闲庭漫步的姿态,却让我跟得有些气喘。我微微皱眉,抓紧了他手臂,没说什么,只调整呼吸,足下发力,努力跟上他的步伐。 墨让扬手远指:“看到那片黑色的山坡了么?那里曾经是一片花田,到了春天,满山坡都是粉红色,铺天盖地的,吹过一阵风来,就会扬起一片粉色的雨,当时,瑶瑶和那个祸害经常在春天去那里,一待就是一整天。” “然后……”墨让皱了皱眉,“然后,在瑶瑶去的那一年,花田里的花,一夜之间全部枯死了,再然后,那里便寸草不生,再也没有长过任何植物。” 我也皱了皱眉,吴越,你把花都毒死了,只是为了不再想起她么?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再从南平的功夫中找瑶瑶的影子呢? 你也曾想过忘记她吧?你也曾想像忘记小叶那样,抹掉一切她存在的痕迹,毁灭一切能够回忆起她的东西,对不对?但是只有一个人的生命如此漫长,重复的想念和不断地压抑这种想念的努力会把人逼入疯狂的境地。这种感觉我知道,这种渴望我理解,我不过才经历了几天的功夫,就已经不愿再这样下去。我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在叫着渴渴渴,我疯狂地寻找能够回忆起他的东西,从来不碰针线的我甚至在那双鹿皮手套里绣了个蹩脚的墨-让。 但,我还可以见到他,不管希望多么渺茫,我都可以怀抱一点点卑微的希望。可是师父你,已经永远失去这个机会了。这样的局面,想想都觉得可怕。 那么还能怎么样呢?清醒地痛苦,还是寻求一点点虚幻的幸福? 人都是软弱的,如果甜蜜大于痛苦,又有谁会跟自己作对呢? 我半低着头,什么都没有说。墨让也只是看着我,不说话。我们就这样相对而立了大约盏茶的功夫,墨让才低低的叹气:“来过这里么?” 我抬头,飞速地环视一周:“来过。”清晨练功时,南平经常把我逼到这里来,我也很愿意跑到这来静坐。这里的树都很老了,大多都到了可以合抱的粗细,夏季几次雨水过后,这里会长出大簇大簇棕色的瘦弱的野生菌,在四季从未间断的厚厚的落叶下颤巍巍地冒出头来,或是匍匐在皲裂的老树皮上,一派宁静,与世无争,仿佛被时间遗忘。 这里是属于秋日的午后的,现在是夜里,这里的风景大打折扣,他带我到这里来干什么?我疑惑地望着他,墨让突然神秘地一笑,吹熄了灯笼。 这处熟悉的地方竟然立马就变了样子,高大的树木隐去了身形,在天边华丽的暗紫色映衬下,一点点跳脱的绿渐渐自树下明亮起来。 我啊的一声,继而被深深地吸引,好似置身海底龙宫一般奇妙。大脑空白了好久,才注意到那些莹莹的绿光,竟然是一个个菌菇的模样。 墨让摸索着拉住我的手,声音里带着笑意:“好看么?” 好看,当然好看,好像一个美丽的无比真实的梦境,空气里微湿的青草香气,不时吹过的仲夏夜的微凉晚风,将墨让的几缕发丝吹散,轻轻拂过过我的脸颊,荧绿的菌菇在夜风下轻轻摇曳,好似在偷偷说着些什么。 这一切都是那么动人,如果我就在这一刻死去,那么我一定会毫无怨言,而且,非常幸福。 过了约一炷香的功夫,亮光才渐渐黯淡下去,墨让重新将灯笼点燃,放在身前,转身微笑着问我:“喜欢么?” 我点点头,突然间脸就有些发热,忙侧身道:“我们还是回去吧,南平一定等急了。”说着疾走了几步,与他拉开了一点距离。 墨让在我身后长出了一口气,我不敢回头,我只敢低着头,看着他的影子在我面前展开。我的影子跟他的是那样的近,近得仿佛我们俩是并肩站在一起的。 我的头稍稍向他那边偏了偏,影子里,我的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真好。 我微笑,却被一声呼唤吓住了。 “小艾!”南平的声音,南平从拐角处走近,一脸惊讶地,“你们怎么在这里?夏至呢?” 墨让淡淡接口:“田即逃跑,她与老郑押着他回去了。” 南平点了点头,又看了我一眼,才向墨让说道:“我在屋里等你许久了,那人胃里那幅图……烦劳你随我去看看吧!” 墨让应了一声好,便提着灯笼向前,南平尾随其后,回头又看我一眼:“小艾,你呢?” 他眼里的神色很复杂,他的唇角没有习惯地上扬,灯光黯淡,我看不出他的意思,只得道:“我再在这儿待一会儿再回吧,你们先走好了。” 南平点点头,破天荒地没再说什么,只从怀中掏出根火折子递给我,道一句小心着凉,便跟在墨让后面走了。 那星星点点的绿再次闪烁起来,我一个人静静地站在园中,静静地听着自己的心跳。**** 第三十一章 !!!!墨让问我:“走了这么半天,渴不渴?骑马还习惯么?要不要休息一下?” 我摇摇头,笑了笑,正要开口,南平的声音插了进来:“我们还是快些走吧,夏至还在等我们呢!” 没错,我和墨让,中间隔着南平,三人各自骑马,奔向田府。 南平这厮不知哪根筋搭错,一路上不停地在抢白,不让我和墨让正正经经地说上一句完整的话。这一路上,墨让主动开口十七次,我挑起话题十二次,南平打断了三十一次。没错,有两次,他甚至用不同的话题一再打断,只是不让我们一问一答地说起话来而已,连骑马并行都是他在中间,好似我是织女,墨让是牛郎,他就是那万恶的王母娘娘。 嗐,这是哪跟哪啊?挨得上么? 我以怪异的眼神看了南平一眼,他却急忙抢上,挡住了墨让露出的那一点点面庞的轮廓。喂喂,差不多就得了,吃错药的副作用也没您这么另类的啊! 不让我跟墨让说话,跟您说话行不?我不爽地:“南平,最近无月小筑里闹耗子,你晚上有没有听见?” 南平侧头想了想:“没有啊,晚上很安静啊。” 我哼哼:“怎么没有,你睡得太死了,晚上悉悉索索的,吵得人睡不好觉。” 南平点点头:“你说有就有吧,知道了,回头我弄只猫回来。” 我斜他一眼:“猫多难伺候啊,找只狗来吧,不光能抓耗子,还能看门护院,见着认识不认识的,都上去叫几声,多威风!” 南平切了一声:“说什么呢你?狗什么时候抓过耗子?”【1】 南平还没说完,墨让就乐得直打跌,险些摔下马去,南平看墨让乐成一团,一脸茫然,我笑眯眯的:“是么?没抓过么?” 话音刚落,只见天边两道紫色的烟雾升起,墨让眉头一紧:“夏至是不是曾说,她用紫色烟雾作为紧急信号?” 我们对视一眼,俱都没了开玩笑的心思,三声鞭响,三骑黑马绝尘而去。 田府出事了?那人来了? 这也太快了吧,夏至今早才遣小杜捎来口信,语焉不详地说田府有麻烦,他们恐怕人手不够,要我们前去帮忙。这不到二个时辰的时间,田家就出事了? 田即死没死? 该死的夏至,这个急性子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叫小杜来传话,却连什么事情都没交待清楚,人家也只能一问三不知地摇头,只会说捕头看起来精神不佳,情绪紧张,怕是真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那么到底有什么事情?这么紧急,田即应该是没死的,不光没死,而且性命暂时无忧。若是真的危在旦夕,那么离了这么远的距离,叫我们也是来不及的,要是死了,那让我们去处理后事就好,尸体总不会跑的。那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那人是不是终于沉不住气,出现了?还是田即说了什么?不对,这些都不会这么紧急,田府到底出了什么事? 这些疑问在我的心里翻滚涌动,马蹄得得急踏,劲风扑面,只言片语甫一出口便被吹得凌乱不堪,我只得伏低身子,全力策马,眼角瞥到他二人也是表情凝重,且带有一丝疑惑,好似是在说:你叫我们去,到底是要帮你做什么?! 三匹马都是脚程极好的良驹,过不到二刻,我们便已能遥遥望见田府那在阳光下闪烁的琉璃瓦。墨让站在马上,双足轻轻一点,人便已飘向田府院墙,只丢下一句:“南平,留在这儿照顾小艾!”便不见了,我哼了一声,待马停稳后才翻身下马,问南平:“行了,墨让走了,你好歹说说,今天早上你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南平啊了一声,反而尴尬起来,望天望地望田府大门,眼神乱飘,就是不接话。 我戳了戳他肩膀:“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你想做什么,我只告诉你,若你再这样下去,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结果都只会适得其反。” 南平轻咳一声,道:“你猜田即究竟有没有说出什么来呢?” 转移话题?我也有样学样地轻咳一声:“南平,你不觉得你今天出门,忘做了一件事么?” 南平疑问地:“什么?带验尸的工具么?放心,田府有大批捕快在,他们可以去衙门拿一套现成的给我们使用。” “不是。”我敲了敲他的大头,“空的。南平,你忘了灌水了。【2】” 南平想了半天,才嗷的一声,悲愤地指着我,食指在风中微微颤抖。 我无视他落叶般青葱的手指,背着手踱进田府。哼,不让我和墨让说话?看我玩不死你。 伸手推了推田府的红漆大门,竟然应手而开,咦?没个应门的?这里又不是什么可以随意进出的园子,怎么没人管?有古怪!忙回头冲帕金森-南平招了招手,示意他跟上,再转身向前。 走了十几米,还没看到半个人影。不对啊,上次来时,田府虽然因为七小姐的病情而阖府谨言慎行,但往来仍有许多家人小厮,怎么不过几天的功夫,田家就好似举家搬迁了一般? 正疑惑着凑近南平,想与他交流看法,便听得一声尖利的嘶吼从院落深处传来,好似有只野兽正欲挣脱束缚,破笼而出。 这嘶吼听得我毛骨悚然,不由反手拉住南平,一步一挪地向前。 南平扯住我:“可以了,我们还是去门口等吧!” 我挣脱他,不屑地:“这么大个人了,胆子还是那么点大!你不愿去,我就自己去。” 南平跺跺脚,一脸的苦不堪言:“我的小姑奶奶,你那点微末的功夫!要是就我自己一人,遇上点什么,好歹我还能保命,你能么?你能么?” 我高傲地:“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会用脑子。” 南平被我堵得险些吐血,只得跟在我身后,委委屈屈地向田府深处挺进,脸上那包子褶皱得,让我觉得他其实是大户人家童养媳一枚。 没走几步,又是一声嘶吼,伴随着夏至的一声隐忍的惊呼,我拉住南平:“情势真是不妙,我们快点过去!” 南平也再顾不上跟我抬杠,反手拉住我,施展起轻功,带我跑得飞快。 妈的,我真是多余说这么一句,被他这么扯着跑,要累死我了! 那叫声一声紧过一声,声音越来越凄厉凶恶,越来越不似人的声线所能发出的。好似先在喉咙中酝酿之后猛然爆破出来,因为全然不加控制,所有的杂音也一并爆出,让人听着就觉得心里烦乱不堪。而且许是由于这嘶吼将人所能达到的整个音域都覆盖到了,这声音传得极远,听起来也是威慑力十足,比野兽还要凶狠几分的样子。我深吸了一口气,稳住精神,苦中作乐地想,还好,不是野兽,起码,脑子还能作用。但,正常人会采用这样的发声方式么? 南平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躲闪不及,整张脸拍在他后背上,疼得我,捂着鼻子,眼泪鼻涕什么的全下来了,我哼哼:“南平!”如果你不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的话,我不介意再多讽刺你几轮! 南平不理我,突然给我一拐子,迅速捂住了我的眼睛,支支唔唔:“我们先退出去!” 我惨叫:“南平!放开我!” 南平一味地:“出去再说!出去再说!” 我气:“南平!别管有什么你认为我不应该见到的!相信我,我八成以前早就见过了!”你还能认为什么我不应该见到?血腥暴力?□污秽?拜托,你当风满楼是什么?酒店么? 南平的手明显一僵,然后慢慢松开了。 我迫不及待地拉下他的手,然后我也僵住了。 妈的,话说那么满干什么?看这种东西,是要长针眼的吧? 田即小朋友很彪悍地不着寸缕,墨让、夏至与老郑三人手里各执一条长鞭,各据一角围在他身边,不断地抽打并试图捆绑他。好似驯狮一般,嘴里不停地呼喝驱赶惊吓。但田即似乎软硬不吃,三条皮鞭轮番抽打在他泛红的皮肤上,打出一道道紫痕,他竟像全然无知一般,双目赤红,不住张嘴仰天长嚎。声音如狼嚎鬼泣,无比凄厉,同我们这一路听到的一样。 天,这是唱哪一出?田即也疯了? 可以理解他们三人的难处了,这么大的一个家伙,不怕疼,不怕死,完全被本能控制,你近不了他的身,不能点穴没办法打晕他,还不能直接杀了他——毕竟他应该是知道些什么的。而且,看样子,他疯了之后,好似体能也好得惊人了? 可这疯也疯得太另类了吧,田即仿佛在重温少年时期的青葱岁月,□一匹“竹马”,雄炯炯气昂昂,紫红色的,又粗又大,并且不住颤抖。 我忍不住干呕:“南平,我们还是撤吧!” 南平点点头,颇受震撼地:“这家伙,不折不扣的禽兽啊!” 我受不了地踹他一脚:“往哪看呢?快走快走!” 也许是我们这边动静稍微大了些,田即猛地向这边看过来,目中精光突然大盛,口中嗬嗬有声,竟然作势就要冲过来!**** 第三十二章 !!!!眼见不着衣冠的禽兽就要冲过来,南平低喝一声:“糟!”手成钳状紧紧捏住我手腕,我瞪他一眼,大哥,要跑就快,我也知道糟了,您光捏我有用么? 田即眼光直直地望过来,脚下移动,好似着了魔一般。 守我们这边的是夏至,她长鞭一甩,在田即脚上抽了一鞭,但这鞭的效果显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威力,甚至连像方才那样令田即行动稍滞都不能,他似乎被激怒了,血红的双目转而瞪着夏至,口中不断嚎叫,手臂一长,迎着鞭子扬起,似乎是想抓住那令他疼痛的东西。 夏至手腕一抖,鞭子如灵蛇般抖动,勾得田即身形也不断移动,暂时吸引了他全部的精力,趁这光景,墨让与老郑也同时欺上,在我们与田即之间形成了道人墙,墨让大呼:“跑!快跑!” 南平得令,拉着我飞速向原路跑回。跑动中才发现,这里似乎是一片跑马场一样的地方,一马平川,地势有起伏,但却少见树木。南平与我的轻功都是以小巧腾挪见长,在这跑马场里无处借力和躲闪,我们全凭内力发足狂奔,不多时,我便感到有些气竭了。可惜我们对于田府地形不熟,跑了许久,仍是在这跑马场里兜兜转转,天啊南平,刚才你怎么带的路,不要告诉我你迷路了? 身后田即的咆哮依旧十分清晰,他们三人围着他,却不能彻底阻止他的前进。——墨让三人武功虽高,却不能畅所欲为,把田即打死了事,就算打残了,估计也有不小的麻烦事。再加上田即动作实在诡异,力气也好似突然大得惊人,动起手来实在是有些束手束脚。 我挣脱南平的手:“我跑不动了,你先走,我自己找地方藏起来!” 南平一把抓住我:“说什么傻话!这里哪有地方给你藏!快跑!” 说得是,这里确实没有,于是只得再次玩命狂奔。 我恨有钱人!妈的,闲没事在家里修这么大个跑马场干嘛?而且,地势还刻意弄得这么波澜起伏的,纯粹是折腾马嘛!当然,现在是折腾我,刚才跑过来时就被南平带得上气不接下气,现在耗去的力气是方才的两倍不止,我跑得要吐了。 突然脚下一歪,我踩到了疑似兔子洞的东西! 天啊!老天爷,不带你这么玩我的!我欲哭无泪,用尽剩下的力气猛力推了南平一把:“跑!快跑!去找人帮忙!” 南平转头,脚下顿了顿,终于点了点头,一声呼哨,又冲田即做了好几个挑衅的动作,才绕着弯子跑了。 我浑身酸软,谢谢了,南平。 脚崴了,身边又没有什么可以遮挡的东西,我要怎么办? 看田即目光追随南平不过一瞬的时间,抽抽鼻子,视线又落到了我的身上,目光灼灼,烫得我忍不住瑟缩。 墨让兜头抽他一鞭,抽得他皮开肉绽,叫夏至:“去!去拿剑!”看来是下定决心要伤他了。夏至长鞭绕住田即脚踝,愣了一下,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田即竟硬生生地跨出了一步,崩断了夏至的长鞭。夏至忙点头:“好!”足下轻点,飞身而去。 陡然间少了一人,墨让与老郑的压力立刻增加不少。墨让手下不再留情,鞭鞭见血,但似乎效果不是很好,田即狂性依旧,而且,似乎血液的气息令他更加激起对什么东西的渴望,他仰天长嚎,声音如利刃刮骨。 他的渴望,不会是针对我的吧?天啊,我何德何能? 趁他分神对付墨让和老郑,我爬了几步,隐在一簇野草后面。亏得咱今天穿的是件绿色的衫子,隐在草丛里,也不算太显眼,但愿他被血糊了眼睛,看不清楚我的方位。 他也似乎确实是看不真切的,他的双眼被额头不断滴下的鲜血糊住了半边,通红的眸子不时向上翻动,像是想看得更清楚些。但显然没什么用,他怒吼一声,一只手臂护住脸庞,另一只手胡乱挥抓,似是想抓住什么。 墨让与老郑自然是不会令他得逞,两条鞭子挥舞得愈发灵活,配合默契,仿若两条蛟龙,鞭鞭向他膝下招呼,应该是想要令他快点失去行动能力而不伤他性命。 田即又是一声怒吼,突然俯身,足下发力,腾地纵跃出老远,欺身到老郑跟前,挥手一拳过去,老郑应声飞了出去,重重落在地上,胸前渗出大片血红。天,没听说过打人一拳会出这么多血的,是打到老郑旧伤了么?看血出得这么多,应该就是最近受的伤,最近?他抓捕田即那次?所以田即的功夫其实也是很好,是吧?呵,那是自然,不然就算他发狂之后功夫激涨,也轮不到三人联手抓捕他不是? 我真是佩服自己,明明已经是俎上鱼肉,还有闲心去分析些这个! 解决掉一个,田即似乎士气大增,又抽动了下鼻子,血红的双目直直看向我这边,口中一声尖啸,就向这边赶来。 怎怎怎么回事?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斜刺里突地伸出一根长鞭,是墨让缠住田即双足,他高呼:“快走!小艾,快走!” 我苦笑,也得走得了啊! 等等,田即找我时,为什么都要先抽抽鼻子?难道……他是通过气味找我? 气味……气味……这附近没有池塘,我也来不及再慢慢分析究竟我身上有什么令他如此着迷了,翻检身上,今天没带什么特别的东西,怎么办? 灵机一动,我掏出随身小袋中一个小小的白瓷瓶,兜头倒在自己身上,登时,一股浓烈的醋味儿飘散开来。——没错,一瓶子醋,自从地宫回来后,我都会随身带一小瓶醋,只是怕万一再遇到类似情况,墨二少闻不惯尸气而已。【1】 田即明显愣了一下,他有些迷茫,直起身子四处看了看,似乎失去了目标。 我长出了一口气,太好了,总算让我蒙对一回。 谁料我还是高兴得太早了,田即不过是顿了顿,便又向我这方向跑来,墨让甩掉鞭子,纵身到我身前站定,伸手拦住田即,长袖无风自盈,扫向他双眼。饶是我功夫微末也看得出,墨让这记重击是使出了全力,逼得田即不得不稳住身形回身防御,也就令我能够多得一点时间脱身。可惜墨让算错了一件事,就是田即他已经疯了。 田即直直地冲过来,一手成爪,作势抓向墨让脖颈,竟是拼得自己眼睛不要,也要弄得两败俱伤,解决掉最后一个麻烦。墨让毕竟没疯,他狼狈扯招,另一只袍袖一甩,顶上田即胸口,逼得他后退几步,回身卷起我,道:“抱紧!我们走!” 我惊叫:“小心!” 田即竟然已经到了他背后!在这么短的时间里! 田即桀桀怪笑,竟不理墨让,一手抚上我脸颊。他满手的腥甜黏腻,令我恶心欲吐。 墨让眉头一皱,长臂一伸,将他顶得退后几步,发足狂奔。 我抱紧墨让,看田即好似被某只无形的手掌打得浑身一颤,然后直起身子,跑得竟比刚才更快。我快哭了,天啊,这是噩梦吧?怎么会真有这样愈挫愈勇的怪物存在? 田即几步赶上我们,照着墨让后心就是一掌。 我不知从哪里生出的反应能力,左手向上一移。 咔嚓一声,我疼得冷汗直冒,断了断了,肯定断了。又想,我怎么这么厉害啊,还来得及反应到替他挡一下,还是用左手? 饶是我挡了这么一下,墨让也被激得周身一震,向前猛扑,手臂一松,我划出了道优美的抛物线,并以我并不多肉的屁股见证了这道抛物线的完美。 我痛呼一声,借着冲势就地滚了几滚,眼泪哗哗地流。 当我睁眼看到田即那张沾满血污的脸就在我眼前不到一尺的距离时,我的眼泪流得更凶了。 田即一脸痴笑,大头凑近我身上,左嗅嗅右嗅嗅,陶醉地咧开嘴,口水一滴滴,涎到我胸前。我恶心万分,却不敢乱动,眼看着他越被打就越厉害,我怎敢再轻易惹毛他?只有眼泪不停地流,浑身的肌肉都轻微地颤抖。 他伸过脏兮兮带着血污的爪子,开始解我的衣裳。 不是吧大哥!我吓得,反应也不是不反应也不是,只得小声叫:“墨让……墨让……”快救救我啊……呜…… 墨让艰难地站起来,俯首去拾什么东西。他手边有截断裂的长鞭,大概是夏至抛下的。我紧张万分,不要被田即发现啊!情急之下,我嘴巴自顾开始胡扯:“田大哥,田大哥,您就不怕着凉么?起来穿上件衣服吧!”呸,看他要做的事情,是穿上衣服做的么?我在说什么?! 田即解不开我的外套,低吼一声,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双手抓住我衣领,作势要撕。 我彻底被吓到了,嗷的一嗓子喊出来,声震云霄:“不——要——啊——!!” 哧啦一声,我的外衣报销了,我被他扯得向上一跳,又重重落回地上,断臂触地,再次疼得我呲牙咧嘴。可我心里的恐慌更甚,心底窝着的莫名的黑暗记忆似乎也要来凑凑热闹。我疼得眼冒金星,依稀见到田即被墨让长鞭卷住了脖子,硬生生拉直了身子,耳边却隐约响起别的女人的声音,哀哀的恳求:“求求你,不要……” 田即被扯得暂时动弹不得,他狰狞的脸定格在我眼前,他昂扬的凶器一点一点,在□耀武扬威,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心底莫名的恐慌,只想大叫:带我走!带我离开这鬼地方! 透过泪光,我看到一身紫衣的夏至打着呼哨赶来,剑芒寒光点点,快结束了吧?赶紧结束吧!我流着泪祈祷,快他妈的结束吧!但似乎老天爷就是不打算实现我的心愿,哪怕一回。夏至还没赶到近前,田即便似十分痛苦地再次嚎叫。随着他的叫声,他□的巨龙也开始发射。腥臭黏腻的白灼喷了我满头满脸,如高压水枪一样打在我身上,打得我生疼,随着这突发事件,我心底的恐惧彻底挣脱了牢笼,我失声惨叫:“不要!!不要!!啊!!——”**** 第三十三章 !!!!透过泪光,我看到一身紫衣的夏至打着呼哨赶来,剑芒寒光点点,快结束了吧?赶紧结束吧!我流着泪祈祷,快他妈的结束吧!但似乎老天爷就是不打算实现我的心愿,哪怕一回。夏至还没赶到近前,田即便似十分痛苦地再次嚎叫。随着他的叫声,他□的巨龙也开始发射。腥臭黏腻的白灼喷了我满头满脸,如高压水枪一样打在我身上,打得我生疼,随着这突发事件,我心底的恐惧彻底挣脱了牢笼,我失声惨叫:“不要!!不要!!啊!!——” 尖叫之后,我反而平静了。这是梦吧,这一定是噩梦吧,这绝对不会是真的。 田即仍在喷射,一股股腥臭的白灼不断地落在我的身上,透过衣衫,烫得我好疼。 我就这样冷冷地不错眼地看着他,看着他大张着嘴,嗬嗬低吼着,眼神越来越清明,白灼渐渐变成清亮的水状,最后开始飙血。我都佩服自己,为什么这么冷静?好似我才是旁观者,这是与我无关的。我似乎是站在一边,冷静地看着他双手前伸,然后无力地垂下,眼中血红渐渐退去,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好似随着这些污秽一起射出去了。他渐渐支持不住自己的身体,脚下一软,跪在我面前。他仍在射血,小股小股的污血不断喷到我身上,浸到我皮肤上,我想吐,却仍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田即艰难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突然就亮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墨让大惊,手臂一收,田即就被扯得飞了出去,如一只破旧的娃娃,摔在地上,堆成一团。在他飞出去之前,我依稀听到他说,琴儿。也许是晴儿,也许是其他什么名字,又有谁知道呢?我只顾冷笑,呵呵,他看到我,想起了谁?他在最后那一刻,想到了谁? 夏至小心地走过去,试了试他的脉搏,为难地:“死了。” 墨让撑起身子,抚住胸口,微一运气,哇地吐出一口污血来。擦净嘴角,他冷冷地看了田即一眼:“就算他死了,我也会帮你查到底,你放心!”说罢向我走来,“我们在无月小筑等你们把尸体送到!”夏至瑟缩了一下,嘴巴动了动,最终蹦出个好字。 墨让跪在我身边,抚摸我的鬓发,我缓缓偏过头,避开他的手。别,别碰我,你不是有洁癖么?我这么脏,求求你,别碰我。 墨让双手捧起我的脸,替我擦干净那些湿滑的秽物,再点了我左臂几处穴位,为我简单固定了一下断裂的臂骨,最后脱下外套,帮我披上。 我望着他,不由怔怔地落泪。只是落泪而已,不抽泣,不呜咽,好像眼睛在流水。我向来如此流泪,这样我就可以在夜里肆无忌惮地哭泣宣泄,而不用顾及到底层通铺上睡着的被吵醒就会发飙的十几个每夜累到极点的丫鬟们。 墨让看着我不断涌出泪水的眼睛,眉头轻轻皱起:“小艾,哭出声来吧。” 我不,我有什么好哭的?不就是被弄脏了身子么?这跟烟花地那些污秽到极点的事情比起来,这又算什么呢?回去洗洗就好,洗洗就好…… 墨让极温柔地抱起我,将我的身子牢牢贴着他的胸膛,我皱了皱眉,想推开他,但,我不敢碰他,我怕他嫌弃我的手太脏。 他一手扶着我后脑,一手抚着我后背,将我放在他腿上,不断抚着我的后背,柔声道:“没事了,没事了,都过去了,小艾。都过去了,哭出来吧。” 我仍是默默流泪,半晌终于鼓起勇气开口:“墨让,我好脏,放开我吧。”声音轻细,如小猫呢喃,我甚至不知他是否听清楚了。 墨让离开一点点距离,琥珀色的清澈眸子看着我的,突然就笑了,他的唇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牵起我的手,贴在他的脸上:“你看,一点都不脏啊。” 我笑了,继而哭得更凶,终于忍不住小声抽泣起来,然后是放声大哭。墨让抱起我,就像抱起一个小孩子一般,在我耳边轻声说:“走吧,我们回家。” 我抽抽搭搭地哭得更加厉害,回家,我要跟墨让回家。 家。多好的一个词,代表着多美好的一个地方。无论受了多大的委屈多重的伤,回到家里,就都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对不对?对不对? 墨让紧紧地抱着我,所用的力道既不会让我疼,却又让我感觉到真实,让我感觉到,他是在我身边的,他一直是在我身边的。这是真的也好,错觉也罢,不可否认的是,我在恐慌过后,开始觉得安心。他在我身边,墨让在我身边,天底下还有什么是不能迈过去的呢? 我哭够了,昏昏欲睡地挂在他身上,然后就看到了倒在路边的南平,墨让上前查看一番,从他发间拔下一枚金针,沉默了。我费力地转过头:“怎么?” 墨让叹气:“有人在附近。” 我看看那细如发丝的金针,点点头。明白,为了阻止南平去找救兵,所以用金针制住了他的昏睡穴? 南平悠悠醒转,墨让问他:“可曾见到什么人?” 南平看看我,又看看墨让,大惊:“小艾!你怎么?” 我皱了皱眉头,偏过头,枕在墨让肩上,没有说话。墨让拉南平起来:“受了点惊吓而已,你有看到什么人么?” 南平想了想:“没有,只是跑着跑着,就眼前一黑。” 墨让低头想了想,复又抬头:“先回去再说吧,小艾需要好好休息。一切事情,等看到尸体才有定论。”又紧了紧抱着我的臂膀,低头问我,“小艾,回去把手臂包扎好,然后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如何?”他温柔的鼻息吹在我耳蜗上,令我半边身子都有些酥麻。我点点头,缩在他怀里不出声。 我不敢说,此时我耳边仍有极轻极轻的声音,在喃喃地祈求:“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这声音一直伴着我,直到我洗澡时也是如此。我独自坐在木桶里,听耳边那细小的声音絮絮哀求着:“求求你们,不要……不要……” 我面无表情,身子一点点下滑,渐渐沉入水中,耳朵浸在水里,鼻腔里进了水,我渐渐不能呼吸,肺好似要炸掉,不过,那声音也被温热的浴汤隔绝了,湮没在一片嗡嗡声中。 突然一只大手伸进来,抓住我后颈,将我拎了出来,是墨让。他恶狠狠地将我甩在浴桶边上,双眼看着窗外,一扬手,一方雪白的外袍飞了过来,“披上。”他恶声命令道。 我咳了片刻,扯动嘴角,回他一个干涩的笑,一点都不疼啊,墨二爷,何不弄疼我? 撑起身子,我艰难地跨出木桶,披上外袍,坐在小凳上:“为什么到这里来找我?”为什么闯进来找我?墨二爷,您当我是男人么?还是……你认为这种东西,我不会看重?虽然我的头发盖住了大半个身体,但是,你还是看到了什么吧? 墨让尴尬地:“叫了你无数声,你不回我,怕你自己一人出事,谁知你……!”他狠狠地瞪我一眼,随即又瞥向窗子,深呼吸,“为什么?这种事情,难道就那么重要?” 我惨笑:“没有,我没有轻生,我只是……”我只是不想听到那个声音而已。“算了,墨让,你只要相信我,我不会轻生。自杀是懦夫才做的事情,我不是懦夫。” 墨让怔了下,然后微笑就一点点从眼中蔓延到唇边:“那,你自己小心,不要再做这种让人误会的动作。” 我也笑了,明知他看不到,却仍然点点头:“好,我记下了。”又故作振奋地:“我是谁啊?我是头牌中的头牌啊!这点小事!嘁!” 墨让笑得更加灿烂,他轻轻阖上眼睛,转向我,伸出手,手掌向下,微微弯曲了一个弧度。 我也笑了,乖乖把我的大头凑到他手掌下,头微仰,感受他宽厚的手掌在我发顶婆娑的美妙滋味。我垂下眼帘,对自己说,这样很好,不要让我想起任何事。不论那事有多么重要,我不想想起来。就算这是假象,也请让这假象一直延续下去吧。 活得那么清醒,执着于所有问题的答案,又有什么好处? 但,溺水的那一刹那,我依稀看到了一个脸庞模糊的人影,他似乎在笑,他在对我说:“呀,你在这里啊,看着我们,可好?”**** 第三十四章 !!!!我瞪着田即的尸体,不由后退一步。 墨让从身后扶住了我,南平抬头,目光落在墨让贴在我后背的手掌上,嘴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垂下了眼帘。可他面无表情的脸,总让我觉得,他是在伤心。 他为什么伤心?我有点糊涂了,怎么可能呢?大概,是我弄错了吧。 我不愿看到田即的裸体,和他□那个东西,所以,南平用了块麻布将他的□遮掩了一番。墨让破天荒地也旁观了验尸,充当场外指导,在一旁指指点点:“颈上三分处,腋下,太阳穴,膻中穴……” 南平依着他的指点,依次找出来五六根金针,根根细如牛毛,和插在南平发间的一模一样。 墨让看着那些牛毛金针,低着头,三根指尖捏着眉心,思索的模样。 我与南平屏气凝神,静待他的答案。 过了大约盏茶的功夫,墨让才道:“我曾听说,金针以极特殊的手法和劲道插入人身上的死穴,可以瞬间提高人的功力数倍,但过了一定的时辰,那人必死无疑。但我觉得,田即不是因为金针入穴而死的,——或许金针加速了他的死亡,但他不是因此而丧命。必然有什么原因,令他死相如此。” 我点点头,疑问地:“他是不是中了什么毒?或者什么药,才令他……”他是不是中了什么厉害的春药,才令他追着我不放,才令他死得……?但,夏至也是女子啊,夏至这几天一直在他身边,且论身材论相貌,夏至都是一等一的,他为什么舍去夏至不追,偏要来捡我这个芝麻? 打不过吗?不对,三人联手都不能轻易制服他,虽说有手下容情的成分,但,若他真想对夏至做什么,他必然能够得逞。 我和南平刚去时,他们三人看起来已经快将田即制服了,但为什么我到了之后,他突然狂性大发,而且,他是通过气味来找到我的? “我身上有什么味道?”这句话想着想着,不由脱口问了出来,墨让和南平都是一怔,墨让轻轻吸了口气,笑道:“奶香。”南平也凑过来闻了闻,奇道:“没什么味道啊,刚洗过澡,能有什么味道?哦,我调的桂花露么?” 我白了二人一眼,继续沉思,他们离得这么近,尚且闻不出,那么田即离得我那么远,他是怎么闻到的?是因为那奇怪的药么?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南平已将田即验尸完毕,他执着银刀,问我:“开么?” 我点点头,开吧。 南平手下用力,田即灰白的皮肤应手而开,我看了眼墨让,他脸色可不怎么好看,我轻声:“要不你去花厅等吧,这东西……”墨让的脸微微泛红,他点点头,转身走了出去。 南平皱眉,抬起头:“胃里没有。” 什么?我站起身,走到田即跟前,还是不愿看他的脸,于是只牢牢盯着他的胃,问南平:“东西都掏出来了?” 南平点点头:“都掏出来了,他这几天似乎没吃什么东西,胃里残渣很少,没找到帛片。” 我以手加额,天,不要告诉我,田即的死和刘速兰放的死不是同一个人做的? 没错,形式上是差了许多,刘速兰放都是被折磨致死,还被一棍贯穿,但田即却是……活生生死在我们眼前。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相似的地方,莫非连夏至三人的鞭打也要算做虐待么? 可田即明明知道自己有性命危险,并且感到恐慌,似乎十分笃定下一个遭殃的就是自己,他的这种感觉从何而来?而且他曾说过,他和刘速兰放是好友,他们的死,他难道一点内情都不知? 我不相信这是巧合,一定有什么,是三人共通的。 我站在田即身旁,慢慢梳理着思路。首先假设三人是被同一人杀死,刘速是在地宫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怀疑到了应该已经死去的墨谢的身上,但是墨让否定了我的观点,理由很充分,他是看着墨谢死去的。那么,就算不是墨谢,能将刘速尸体运到地宫的,也一定是与墨家有关的人,可能不是墨氏兄弟,但一定是个精通机关的人。 然后是兰放,兰放是在死前被送回兰府的,可见那人武功高强。再加上田即发狂时,我曾看见他好似被人隔空打了一拳,然后便功力暴涨,他当时应该便是被金针刺中了穴道。所以,那人当时在场,同样的武功高强,且认穴准确。金针那样细小,他都能准确地钉入穴位,足以见得这人的暗器功夫一流,内力浑厚。 然后,还有什么?精通机关暗器,心思缜密,武功高强,这样的人,世间有很多么? 墨谢算一个,吴越呢?我不知他是否懂得机关,但他似乎没有这个理由,他杀这些人干什么?他与他们有什么过节? 说到过节,不由想起墨谢,和他的爱人唐绡,莫非……他真的没死? 不对,他自“死”,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就算吴越的不幸是源自他手,那这三人又跟他,跟唐绡有什么关系?这三人最大也不过近三十的年岁,十几年前,他们还都是小孩子,他们能和唐绡扯上什么关系? 想到唐绡,自然想到瑶瑶,难道,瑶瑶的死……?跟他们有关? 不,不可能,几年前的事情了,若真是他们,吴越何必等到现在?他若是现在有能力轻易制他们于死地,那么几年前他当然也有,他为什么当时不动手? 我越想脑子越乱,不由惨叫一声,蹲在地上呻吟。 =========================10月20日再更========================= 南平踢踢我,我抬头,不爽地看到他一脸兴奋:“干嘛?” 南平咧着嘴:“找到了!” 我蒙了:“找到什么了?”突然反应过来,不由也开始傻笑,“在哪找到的?是个什么图样?” 南平伸过木板向我献宝:“小肠里找到的!我们都道东西一定在胃里,却没想到他疯了几天,一直没有好好进食,且有夏至和老郑等一干捕快看守,所以他也不可能有机会在这期间吃下什么布帛一类的东西。那么,他应该是在几天前吃下的,布帛虽有些大,但经过这几天,必然不可能还留在胃里,所以……” 我拍拍他肩膀,竖起大拇指:“兄弟,你厉害!” 南平经我这一鼓励,不由愈发兴奋,扬声高叫:“墨让!夏至!快进来看!” 我忍不住踹他:“傻啊你,叫夏至干嘛?这是什么东西啊,你叫她!”刚夸几句就抖起来了?小同志,革命的道路还很漫长哩! 南平也是一脸懊悔的模样:“忘了忘了,我错了!” 可叫都叫出口了,总不能再探出头说,夏至,您还是别进来了,这东西不适合您这年龄段的人观看吧?事已至此,忙低头使劲瞅几眼那春宫图,老天保佑,别太限制级了,不然,咱还真受不住夏至小朋友纯洁的发问。 这幅春宫图延续了前两幅图简笔画,蕴无穷意境于寥寥数笔的风格,两人以后入式盘于一!是不是你带坏她的?然后齐齐眼望天:不是我不是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你对那画有疑问,不要选择来问我,我是无辜的! 虽然眼望天,但眼角余光总是瞥着纯洁的夏至小盆友的动作的,预备一有苗头,马上风紧扯忽。只见夏至低头瞅了一眼那木板,先是满脸的疑惑,然后皱眉,完了完了,我看到南平已经开始深呼吸了,惨,三人中数我轻功最烂,又同是女子,不问我问谁啊?惨了惨了!必要时,咱还是三十六计,晕为上策吧! 最煎熬的时刻到了,夏至抬头,疑问地:“这不是个翠字么,——你们为什么这么紧张?”**** 第三十五章 !!!!最煎熬的时刻到了,夏至抬头,疑问地:“这不是个翠字么,——你们为什么这么紧张?” 没人回答她,因为我们三人都被震得石化了,啥?您跟我们说,这春宫图是一个字?是翠字?南平抢过木板,三人头碰头地聚在一起,专心致志看那幅图。嗯,也不是没有道理……两个人,合成一个羽字,那华盖,倒也像个卒字……可是可是……你确定这不是春宫图? 我捅捅南平,轻声:“第一幅图,是在你那里么?” 南平点点头,迅速从柜子中翻检出一块被麻布包得严严实实的木板,摊在夏至面前,层层展开,露出里面的春宫图,问她:“这个是什么?” 夏至摸着下巴,眯眼看了好一会儿:“忽略掉那些细线,单看粗线的话,倒有些像个篆体的花字……” 花?我揉揉眼睛,小姐,这是花字?仔细看,还是那两人,以极怪异的姿势在埃克斯埃克斯哦哦,哪里像个字了?不由抬眼看另外两人,疑问地:“你们看得出来?” 墨让缓缓点头:“叫夏至这么一说……你们不觉得,这粗线绘制的两簇床头流苏,像是篆体的草字头的写法么?”南平接口:“这个个脚垂下,手向后的男人,也比较像底下那个单人旁,还有这个半坐着手斜向上抓流苏的女人,不是很像个匕字么?” 我低头,挫败地:“服了你们了,我还真想不出来。”南平斜着眼看我,眼风分明在说,淫者见淫,智者见字。去你的,俩事后诸葛!我怒,撸袖子:“南平!上第二张图!” 南平点头,又不知从什么地方抽了块木板出来,这次包的麻布层数更多,简直可以媲美千层饼。我头疼,天,知道您觉得这图太伤风化,但您不觉得,包这么多层,有欲盖弥彰的效果么?还好夏至只有砸东西,没有翻东西的习惯,不然…… 我抬眼看看纯洁的夏至小朋友,她瞅着那图,心无旁骛的样子。我们三人却不像她那样自在了,明知道这可能是个字,却依然放不开手脚,——本来嘛,在我们这几个不纯洁的孩子眼里,这分明就只是两个□而已!于是只好仰天等答案。半晌,夏至眯着眼睛,肯定地道:“是个叠字!” 好吧,这次不用他们两人提示,我也看得出来,那三缕交叉的耻毛是三个又字,□就是那个秃宝盖,而那□……不用说,就是那个“且”字。 南平点点头,表示他也看出来了,伸手按顺序摆齐三块木板,如释重负地:“原来是三个字!花……叠……翠……花叠翠?!花妈妈叫……?” 我苦笑,点头:“是,花叠翠。”顿了顿又道,“但,不可能跟花妈妈有关,这一定是个巧合,也许,我们把顺序排错了?”说着便去移动那三块木板,花叠翠,叠花翠,翠花叠…… 墨让轻轻按住我的手:“小艾,以那人的实力,你认为他会允许我们把顺序弄错么?” 我抬眼看他,反问:“连你也相信这事与花妈妈有关?” 墨让看着我,有那么一瞬间,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我的心立刻就冷了下去,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他是相信花妈妈与这案子有关的。没错,事实摆在眼前,无论那人有什么目的,花妈妈必然是中间很重要的一环,她也许知道三人曾做过什么,她也许知道那人是谁,也许……她还知道那人为什么要这么做。那人想要我们去询问花妈妈,去调查花妈妈,去挖掘她的秘密,去把她拉入这个泥沼。但——她是我的花妈妈啊!这案情这样的扑朔迷离,那人所表露出来的是这样的神秘莫测,冷血无情,我怎敢贸然将她拖进这案子里?无论她做过什么也好,她知道什么也好,她始终是我的花妈妈,是护我爱我,却总是嘴硬不肯承认的花妈妈。 况且,任谁对她的了解都不如我多,花妈妈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呢?她虽然堕入风尘,但却比谁都怕沾惹这些肮脏的事情,这么多年,若没有墨谦的照顾,她的日子一定会更加不好过。她有能力处理这些是非,但她怕处理这些,所以有时候,我反而站在了她的前面。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知道这样的事? 我皱着眉头,瞪着墨让,一字一顿:“我小艾对天发誓,我会尽我所有的努力查出这案子的真相。花妈妈那里,我去探查。你们需要知道什么,尽管来问我,我知道的,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不知道的,我会想方设法去探查清楚。但我要你保证,你和夏至等人,不能去惊扰花妈妈的生活,不能透露给她任何事情,不能让花妈妈觉察到丝毫的不对,你能答应我么?”我只要墨让的一个保证,他的保证最有效力,而且,以夏至对他能力的信任,她会无条件服从他的指令。 墨让皱了皱眉头,嘴角轻轻抿起,仍旧没有说话。 我的怒火很突兀的被点起,我冲着他大叫:“花妈妈这么多年,靠山就只有你的宝贝大哥墨谦!他究竟有没有做过什么,我们谁都不清楚!你也知道,刘速如果还在衙门的话!”说到这,我突然顿住,我虽然气愤,但我还没被气疯,墨让信任我,让我知道是墨谦将刘速保出,那我便不能出卖他。 我四下一看,夏至和南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去了,整间屋子就只有我和墨让,还有被开膛破肚的田即。我盯着他双眼,低声:“花妈妈不可能和这案子有关,即使有关,她也是无辜的!她见到的龌龊事不多,我不愿她受到任何伤害!我可以在不惊动她的条件下查清楚她究竟知道什么!这件事,没必要让她知道!” 墨让只是沉默地看着我,但我注意到,在我提到墨谦时,他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 我知道,他的家人是他的软肋,但花妈妈也是我的软肋,他不能这样怀疑她、怀疑我。我也沉默了,我盯着他,等着他发怒。生气吧,生气吧,只要你生气,我们的话题就可以不再围绕着花妈妈。 是,我并不想惹你生气,但为了花妈妈,我不得不。即使你会因此讨厌我,我也不能不这样做。 花妈妈照顾了我十几年,我们也不过才认识几个月而已,如果需要,我会向夏至暗示墨谦的嫌疑,只要能够保护花妈妈。 到时,你会恨我吧?呵,墨谦是你的哥哥,也是花妈妈心里唯一的那个人,如果我这样做,恨我的不光是你,还有我最亲的花妈妈。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在乎。只要能达到目的,付出的这些,是我可以承受的牺牲。 墨让突然抬手,轻轻揽住我的肩,我怔住了。我设想过无数种可能,我以为他会冷冷地说些什么,或者极礼貌极疏远的道别,或是怒不可遏地反唇相讥,甚至打我,但我没想过,他会这样温柔。 被野猫抓了一下,正常人的反应是一脚踹过去吧?也许脾气温和的人会捂住伤口,对那亮出爪子的小畜生不予理会。但若是伤口还流着血,却上前抱住那野猫温柔抚慰,这行径,恐怕除了“圣人”二字,已没有其他词汇可以准确形容了吧? 天,我竟遇到了圣人?难道我应再接再厉,毫不留情地刺激他挑战他的底线直到他暴走?可,我的心也是肉长的啊,我如何能再开得了口? 墨让抚着我的肩,眼神温柔,琥珀色的眸子仿佛要化成两汪春水。比眼神更温柔的是他的声音:“小艾,你太累了。看着我,小艾。你已经很累了,你需要睡一觉,一觉醒来,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小艾,睡吧,睡吧……” 我的心渐渐柔软下来,我竖起的硬毛被他温暖的大手一点点抚慰捋平,我的身体一点点放松。随着他的声音,我似乎才想起,我这几天一直没有睡好,我真的累了……好想睡觉……我的眼皮一点点垂下,然后,我的嘴角也慢慢垂了下来。突然,我反手给了墨让一个巴掌。 这一下既快且狠,墨让猝不及防,被我扇得一晃。那是自然,我虽然功夫远不及他,但扇一个人,又需要多大的内力?快准狠就够了。 我起身,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他:“谁允许你给我催眠?墨二爷,您想挖出些什么?”你竟然给我催眠?在我未同意的情况下?墨让啊墨让,你竟然不信任我? 谁都能不支持我,不理解我,但你怎么可以不! 墨让擦了擦嘴角,笑了:“我就知道瞒不过你,但这件事,我不得不做。我知道你不会同意我为你催眠,但这事不光关系到花妈妈,说不定,如你所说,也关系到墨谦。我必须事先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够作出最正确的决定。小艾,我只有刚才那一次机会,但如你所见,我失败了。所以我请求你,让我催眠你,让我知道,你被强迫忘记的那段回忆,究竟跟这几个人有什么关系。” 他起身,拉开木门,又停住,并没有回头:“这是我必须做的,无论你是否会恨我,我都会选择这样做,一如你方才选择激怒我。”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如果他回头,他会发现,我的眼睛流水了。 好痛,好像被人当胸打了一拳。我蜷缩起身子,如受伤的小兽般低声嚎叫。**** 第三十六章 !!!!我轻轻推开木门,迈步进了小屋。受潮的木门在我身后缓缓合拢,发出喑哑的吱呀声,断续幽咽地在这阴暗的午后响起,衬得周遭分外寂静。夏末雨水充足,连日的阵雨令空气都浸饱了水分,微风裹挟着细小的水珠扑在人脸上,好像谁的手正轻轻拂过。 我站在屋子门口,望着满屋密密麻麻的高大书架,轻轻叹了口气。——这已经是第三间了,虽然我向来知道无月小筑藏书丰富,但一间间找下来,我不由对“学富五车”这一词有了深刻的理解。天,这里的书又哪止五车?要是换成竹简的话,恐怕要堆满整个都城了!由此可见,信息检索是多么重要的一门学问,——成千上万本著作,只看书名便让我吐血了,更何况在海量的信息中筛选出我想要的东西。 我认命地迈步向里,手指划过一排排泛黄的书脊,——本草,九宫,齐民……各门各类书籍混在一起,以一种诡异的规律排列编号,标注墨字并盖章封存。即使我已翻了两间房间,也不能找出其中的规律,于是也只得慢慢的一本本顺序翻检,看到可能的书名,便翻出来迅速浏览一遍,做进一步的检索。 我正认真做着这一堪比愚公移山的繁重工作时,却突然听到屋子深处一阵轻微的响动,紧接着,一把沙哑的声音响起:“谁?”我吓了一跳,手中的小册子应声而落。于是就势蹲下,收敛呼吸,心怦怦乱跳:这里怎么会有人?不可能是南平,我找书时特地看了下,他当时正在厨房准备晚饭。也不大可能是吴越,我们已经多日不见他踪影了,如果他回来了,南平理应知道才是。无月小筑里就这么几个常驻人口,现在平白多出个人来,我怎么可能不被吓到? “谁?”那人又问了一遍,我的心反而定了下来,伸手捡起那本掉落的册子,随手插进书架,起身缓步向屋子深处走去。 在一排巨大的书架后面,我找到了吴越,果然是吴越。第二声问话的声音虽然仍然沙哑,但好歹让我听出了些独属于他声线的特质。他盘膝坐在地上,披散着长发,身边散乱了一堆厚厚的书籍,双颊微有些泛红,眼睛湿湿的,嘴唇干裂,精神十分不好的模样。我蹲下,关切地:“师父?你怎么了,是病了么?需要我去找南平么?”说着就要起身叫人。——照顾人不是我专长,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南平小妈妈好了。 吴越突然伸手拉住我,我吓了一跳,转身看着他,疑问地:“吴越?”吴越没有回答我的问话,只是一味盯着我,又好似盯着我身后的虚无,再一次问:“谁?” 我伸手在他面前摇了摇,他的双眼微微眯起,显然是对我的动作有反应,却仍锲而不舍地追问:“谁?”靠,这么大人摆在他眼前,还一个劲地追问,是选择性无视我么?我无奈,只得反身蹲下,轻声回答他:“是我,小艾。”大哥,您若是烧糊涂了,就别这么有劲了成么?放开我,我也好去找你的专属护工。 吴越轻轻皱眉:“错了,你当时不是这么说的。你怎么能忘了呢?” 我骇然,却忍不住开口附和他的问话:“那么,我当时是怎么说的呢?” 吴越眉头仍然轻轻皱起,嘴角却挑出一丝温柔的笑意:“你说,你是来偷东西的,你跟人打了赌,你要把这园子里最珍贵的东西偷走。你还记得我是怎么说的么?” 吴越不等我回答,便自顾接了下去:“我说,没见过这么笨的贼,看上什么,自己拿好了,只是不要打扰我。” 我后颈的立毛肌渐渐竖了起来,他说得那么认真,好似不是他弄错了,而是我的灵魂注进了一个陌生的躯壳,在偷听他和一个人之间的对话。这感觉太诡异了,我不敢大声说话,更不敢轻易打断他的呓语。他是醉了,还是病了,所以神智不太清醒?可是他除了眼神有些茫然,口齿却非常清晰,好似十分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他拉着我絮絮地说着,这屋子里的一切都那么和谐,似乎唯一错的,就是我,我不应该在这里。在这里的,莫非应该是瑶瑶? 他就是躲在这里回忆他和瑶瑶的爱情的么?可是,他现在还是否分得清虚幻和真实? 吴越突然灿然一笑,洁白的贝齿晃得我眼有些晕,他伸出手,轻轻描摹我脸颊的轮廓,目光温柔:“你说,在没见到我之前,你可以不打扰我,但见到我之后,才知道,整个无月小筑里最珍贵的,就是我。你要偷到我的心。” 我头发都快竖起来了,忍不住缩了缩脖子躲过他手指的触碰,骇笑:“师父!是我!我是小艾!” 吴越仿佛美梦被人打扰一般,手僵在半空,眼睛瞬了瞬,盯住我的双眼半晌,才换成一副恍然的样子:“小艾?你怎么在这里?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我向后坐倒,不露痕迹地拉开两人距离,强笑道:“你刚刚睡着了,没觉察到我进来,我找书时透过书架隐约看到你在,就过来把你叫醒了。” 吴越揉揉眉心,歉然地:“抱歉,我最近……有些累……可能是在这里看书时不觉睡过去了……这里书排得没什么规律,你要找什么,我帮你找,或者,你直接问我?” 我嘴巴动了动,在迅速离开和发问之间艰难地徘徊,终于忍不住诱惑,开口问道:“师父,你知道如何用催眠控制一个人的记忆么?”我真有些怕了,忍不住一口一句师父,时刻提醒他我的身份。 吴越揉着眉心的手指明显僵了一下,然后抬头,微笑着看我:“我虽不会,但也是了解一些的,你想知道什么?” 一个疑问已经在我肚里盘桓良久,现下终于找到了机会,不由冲口而出:“我想知道,若是一个人小时候的一段记忆被催眠强行遗忘了,今后她有没有可能自行想起,或者,在接受其他目的的催眠的时候,会不会捎带着想起被强制遗忘的回忆?” 吴越看着我,目光闪动,似乎在考虑需要为我讲些什么。良久,他才垂下眼睛,将周遭散落的书籍一本本摞起。他动作缓慢,却推开我想要帮忙的手,执意将一本本书摞得歪七扭八,于是在摞到二尺高的时候,这座书塔已经摇摇欲坠。 吴越抬眼,指指那摞书塔:“这是一个人的记忆。”手指自下而上拂过一本本书,“越往下,代表越年幼时的记忆。”他突然伸手,快速抽出一本薄薄的册子,将它搭在书塔他平时也算得上喜怒无常,但一瞬间脾气变得如此之大,也太不正常了些。我吓得不敢回头,只点点头低声道了句谢谢,便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吴越并没有阻止我,但在我快要跑出屋子时,却隐隐听到他一声低低的呼唤:“瑶瑶——”声音里充满了浓浓的眷恋,他在叫谁?他在对谁说话? 我撞门而出,在无月小筑里左冲右撞了半天,最终跑到吴越撒满毒药的那片荒地里,看清四下没人,才敢捂着嘴,跪在地上小声地哭泣起来。 我从没如此绝望过,感觉身上似乎已没了温度,连阳光投在皮肤上,都冰得我瑟瑟发抖,满脑子只在想,我该怎么办,我该相信谁? 刚才太阳露出的那一瞬,我看到吴越的脖子上,还有他的袖管里,分别有一根细如牛毛的金针,在阳光下闪烁着夺目的金光。**** 第三十七章 !!!!我先是小声哭泣,之后看到四下无人,便哭得愈发大声,最后不可控制地演变成号啕大哭,直到哭得我干呕不止。 但即使哭得如此放肆,我仍不忘不时睁开双眼四下张望,查看附近是否有人靠近。事实证明这样做是对的,在我哭得手脚发抖时,我看到了南平的身影,正缓缓向这边靠近。我忙擦干眼泪,翻身坐起,呆滞地看着地上的石子。 哭过之后,我的思维好歹能够正常运作,承受的压力减轻了许多,至少能令我维持正常的表情。 我埋着头,过不多时,我感到南平在我身旁坐下,轻轻拍拍我肩膀:“小艾……我……我知道花妈妈的名字出现,你的压力很大,我相信花妈妈是无辜的,夏至也是如此,我想……墨让也是一样,你……你其实不必这么逼自己的。” 我抬头,伸手搓搓脸颊,费力地扯出个僵硬的微笑:“是,我知道。” 南平疑问地:“所以?……”顿了顿,又接道,“所以,我们应该暗中去保护花妈妈吧?花妈妈既然是无辜的,那么,那人下一个目标很有可能是她啊,她现在处境不是……会很不好?” 我摇摇头:“不行,不能去。” 转头对上南平疑问的目光,我迟疑了下,要不要相信他?如果吴越……他不可能不知道吧?究竟要不要赌这一次? 南平在我的逼视下,目光仍然清澈不躲闪,眼底蕴着不掺假的关怀和疑惑。我闭了闭眼睛,罢了,罢了,若他有这么好的演技,再怎样防着都是多余。 我斟酌着开口:“那人的下一个目标,不大可能是花妈妈。” 不待南平发问,我便自己接了下去:“以他之前虐杀的几人来看,刘捷是死的最正常的,他当时似乎只是为了引起我们的注意,应该跟他的目的没有多大的关系。然后,是刘速、兰放、田即,这三人胃里的布帛指向了花妈妈。姑且不去想这三人究竟为什么死相这么惨,先说这三人关系,——好友,且田即和兰放险些成为姻亲,三人整日混在一起,他们似乎应该是做了些什么,然后,引起了那人的报复。” 南平点点头:“没错,这是最有可能的。” 我扳着手指:“但是,现在突然跳出了花妈妈,那人为什么这么做?有两个可能,第一,他是在暗示我们,花妈妈是下一个受害者;第二,花妈妈知道些什么,是他想让我们知道的。这两个可能共同的一点是,他想让我们关注花妈妈。” 南平偏着头想了想,点头:“对。我们一直跟在他的身后,现在,他似乎突然想让我们走到前面去,这很可疑。” 我低下头:“所以,不能让他如愿,若是我们真去关注花妈妈,他就可以按部就班地继续他的计划,这对花妈妈,一定是不利的,但,我又不放心花妈妈身边真的没人保护……”我把我肿胀的大头埋在膝盖上,痛苦地,“两难的抉择。” 南平抚着我的后背,一下一下,好似在抚摸一只暴躁的猫:“难道就没有什么人,是可以保护花妈妈,且不令人注意的么?她难道没什么……抱歉,没什么……恩客?” 我猛然直起身子,倒把南平吓了一跳,他瞪大眼睛:“怎么?我说错了什么?” 我大力地拍拍他:“南平,醍醐灌什么呢你?快去吧!南平小妈妈!” 南平也笑了:“是,头牌大人!”起身,又拍拍我的发刚才让我受惊,还是在替田即道歉,只得微笑着含糊过去:“没有的事。”拜托,不要提那件事。我还没有准备好去回忆它,所以,拜托,现在不要提这件事。 她略略晗胸:“那么,我能否知道,他是否有什么遗言留下?”又给了我个微笑,歉意地,“抱歉,我……只是好奇。” 我点点头:“我能理解。他……他在最后,似乎恢复了清明,他当时只说了两个字,就是晴儿。那时我没有听清,现在想来,他最后,是念着夫人的名字。”你们明明彼此挂念,你甚至冒着风险以未亡人的名义为他立了衣冠冢,那么,还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非要到天人永隔的时候,才想起怀念。 我当然想知道究竟是什么事导致了他们的分离,但看兰秦氏克制的表情,她必然不会告诉我,我又何必自讨苦吃?她告诉我这些,无非是想让我心存同情,隐去这段会面,告诉她田即最后一刻是怎样的罢了。 我咬住嘴唇,我为什么会这么分析她?难道她就不能是想要找人倾诉,而我恰好出现了么?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冷血了?我突然有些害怕。 我向她抱拳拱手:“兰夫人,今天我们没有见面,我一整天都没有出过无月小筑。” 兰秦氏点点头,垂下眼睛浅浅微笑:“多谢。”**** 第三十八章 !!!!我倚在窗边,看着不远处层叠绵延的青瓦白墙,听茶博士与茶客天南海北的闲聊,直到看到那抹熟悉的身影走出了朱漆大门。 我坐直身子,抻了个懒腰,扔了几枚铜钱在桌上,背着手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 去墨府拜见墨谦墨公子,当然要正正经经地送上拜贴。我笑眯眯地看着门人,等他转身进去通报。门人看看帖子,又看看我,疑惑地:“姑娘,我们这是墨府,我家大公子名讳,不是这样写的。” 我点点头:“我知道,老伯。您只管交给大公子,大公子看了拜贴,就知道我是谁了。” 门人颇为惊讶地看着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一番,目光审慎。我笑得愈发灿烂,后槽牙却是紧紧磕着,唇动牙不动:“大伯,您看我的皮相,可能是您想象的那样么?” 门人这才收了目光,低低道一声“得罪”,揣着帖子一路小跑着进门了。 我背着手,腰杆挺得笔直,趾高气昂地站在墨府门口,等待通传。 我相信墨谦即使再忙,也会见我。因为我拜贴上写的是“莫迁”,他只在花妈妈面前使用的名字。 过了不到一刻,便见门人匆匆跑回,上气不接下气地颠到我面前站定,微喘着哈腰笑道:“小艾姑娘,这边请!” 我点点头,回了句“多谢”,便顺着他指引进了门。 有权,或者有钱,真是件好事。因为可以轻易地换到别人的尊重和礼遇,如果没有钱权,认识有钱权的人也是个不错的方式。我跟在门人身后,一路观望,看小桥流水,假山叠翠,木廊竹亭,处处透着精致闲适,浑然天成。这是墨谦喜欢的风格,还是墨让喜欢的?墨家,富甲一方的墨家,在京城的府邸却处处可见田园般的闲适,而不是富而不骄贵而不显的做派。他们中的哪个人,是向往这样的生活的?是墨让么?不太可能,墨让向来悠闲,却没听说过他曾去享受过几日田园风光。那么就是墨谦了吧?这就是说,他其实是厌恶这种尔虞我诈的生活了吧?他其实是想脱身的吧? 如果真是这样,他带着花妈妈离开这里,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吧? 门人止住脚步,转身对我欠欠身子,抱歉地笑:“姑娘,后头的路,就烦劳您自己走了,这里是大公子的住所,我们做下人的,非通传不能进。” 我缓过神来,道了声谢,问明了路线,自己走了进去。 这里就是墨让那天带我来过的院子,四时花卉仍旧开得耀眼,我环视一周,看到湖边一座凉亭里,一个素色的身影面湖而立。 我拾阶而上,轻咳:“莫公子。” 墨谦回头,温润地笑:“小艾,好久不见。最近可好?” 我点点头:“很好,多谢莫公子记挂。”是啊,原本一切都可以很好。 墨谦浅笑:“小艾,在我面前,不必如此客套。坐。” 我嘿嘿傻笑,伸脚勾过一张竹凳,选了个舒适的坐姿——接下来我要说的事太不舒服,我不能搞砸。 我深吸一口气,不自觉坐正身子:“莫公子,不知墨让有没有跟你说过夏至最近负责的案子?” 墨谦眉毛一挑:“墨让?”顿了顿,才回答道,“没有,他没有说过。” 我垂着眼睛,看波光粼粼的湖面,简略道:“有人以极残忍的手段,杀了三个人,三人胃里均有一幅图,组成了个名字。”说到这,我抬眼看着墨谦,他面沉似水,看不出是什么心思。半晌,他缓缓开口:“是翠儿?” 我点点头。 他忽地站起,疾走几步,又定住,返身又疾走几步,如此往复数次,他突然转身问我:“你想让我做什么?”他眼底好似有两簇小小的火焰在燃烧。 我也站起,直视他的眼睛:“怎样对花妈妈才是最好,莫公子自然有自己的打算。” 墨谦点点头,嘴角轻抿:“我了解了。多谢。” 然后他缓缓坐下,动作轻柔,好似怕吓到什么一样。墨谦低着头,几缕青丝滑下了肩膀,他好像在做什么选择,又好像是在回忆什么。他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像是个运筹帷幄的商人,而像是一个为心上人琢磨情诗的多情才子。我悄悄屏住呼吸,看他熟悉的侧面,他的侧面,和另一个人的很像,不过那人的鼻子更加挺直,好似一条墨线,这样的线条也让他看起来是属于阳光的,无忧无虑的相貌。 墨谦抬头直视着我,眼中光华流转:“小艾,请上坐。” 这话说得有些怪,他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客气?客气得让我毛骨悚然。我想推辞,想说不敢,但我只是乖乖地坐下,双眼望着他的,心里只一径想着,这双眼睛,好熟悉。 墨谦温和地开口:“小艾,告诉我,这三人都是怎么死的?” 我怔了下,不自觉回答:“第一个死的是刘速,他是被一根棍子从菊门插入……” 我越说越多,越说越详细,——我本不想说这么多的,真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可能说这些恶心的死法给他听呢?即使让我口述给墨让,我也是不肯的,何况他是花妈妈的心上人?但事实就是,我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讲给了他听,他不时发问几句,我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约莫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我才算把案情全部复述完毕。说完最后一个字,我不由长出了一口气,好似被南平追着跑了一上午那样累。也许,是心累?呵,不大情愿地回顾这一切,总不能算是件好差事。 墨谦叹了口气,道:“小艾,回去吧,我知道了。” 我迷茫地看着他,脚上已快不自觉地执行他的话,心里却好像有什么话,一定要当面问问他。这样纠结着思索良久,我才犹豫着问:“莫公子,你现在打算怎么做?”等等,这是我要问的么?我要问的是这句话么? 墨谦似乎没想到我会问他,愣了一下,继而浅浅皱眉:“这几年,我的忍耐似乎全无用处,简直可以算作一个笑话。若真如此,我为何还要太多顾及?也许我应放手一搏。” 他这几句话说得没头没尾,我听得茫然,只能进行简单的思考。他是说,他顾及花妈妈的感受,所以一直顺着她的意思,没有强行为她赎身么?但,为什么要说放手一搏?为什么说他的忍耐是一个笑话?他脸上向来没什么过激的表情,皱眉、抿唇、轻笑已是他的极限,这样一张静水流深的面庞,我能指望从上面挖出什么有用的细节来?不由又有些呆滞,等在原地,好似在等一个指令。 墨谦看了我一眼:“小艾,你可以回去了。” 我盯着他的眼睛,不由又是失神半晌,才转身向外走去,连道别都忘了。 我的大脑好像被掏空了,支配身体的重任移交到了小脑和脊柱上,我呆呆地看着周围景物的变幻,看自己的双脚仿佛生出了自由意志,带着我沉重的身体缓步向外走去。 我当然知道,我这状态有些怪,但究竟是怎么个怪法,我却说不上来。也许,可以用“白日做梦”来形容? “小艾姑娘!”一位老人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顺着惯性又走了几步,才想起来停住脚步,机械地转动脖子,四处看看。然后看到姚总管一路小跑,从我身后跑到我身边站定。我脸上没什么表情的木然模样似乎吓了他一跳,他眼睛微眯,眉毛挑了挑,才低声道:“小艾姑娘,借一步说话可好?” 这话钻进我耳朵里,似乎就在我脑子里迷路了,绕了好久才抵达我迟钝的神经中枢,我呆呆地:“啊?哦,好。”又抬手搓了搓脸颊,才觉得自己稍微清醒了些。 天,回忆有这么难熬么?为什么我像三天没合眼一样疲惫迟钝? 姚总管引我走到一个回廊拐角,看四下无人,才开口询问:“小艾姑娘,你怎么了?你感觉可好?” 我强打精神扯出个微笑:“托福,还算不错。”姚总管长了个笑弥勒的模样,总让我将他看成一个和蔼的老爷爷,说话也较别人亲近许多,也许,这也和墨让有关? 姚总管轻出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又神秘地,“小艾姑娘,我家二公子出门前交待我,看到你一定要说,也许你已知道,记忆这东西,硬生生将它抹去或唤起总归会有危险,但若是由他来做,他可以保证,始终将你的安全放在首位。并且,他请你相信他。” 我糊涂了:“出门前?”又猛然反应过来,是啊,哪有那么凑巧,我才在茶馆里待了几刻的功夫,就能等到墨让出门的机会?墨让这厮虽不是宅男,可一天不出门的情况也是不少,感情他是给我让位来着? 不由郁闷,我以为,我们在冷战来着?原来,只有我一个人拉不下面子! 于是敷衍着点头:“我知道了,姚总管,请转告墨让,再给我几天时间,让我考虑清楚,我必然会给他一个答复。” 姚总管点点头,又看看我,不放心地:“小艾姑娘,你精神似乎很不好?” 我强笑:“没事,大概最近情绪不稳,休息不好,我回去补个觉就没事了!” 姚总管叹气:“这两个孩子都是我看大的,脾气说好是真好,但说倔也是真倔,小艾姑娘,今后你可要多担待些!” 我胡乱点头,在点完头才想起来,什么?叫我担待啥?哪两个孩子?咳,不管是哪两个孩子,又关我什么事?为啥要我担待? 我挫败感绝无仅有的严重,有史以来第一次怀疑我的智商。也许,我该回去灌点水?[1]**** 第三十九章 !!!!南平看看我,问我:“你确定你没事?” 我打了个哈欠:“没……事!” 南平狐疑地:“真的?你从昨天回来就睡,到现在已经十二个时辰了,你才醒,你这叫没事?墨谦可是叫你去矿上挖煤了么?怎么搞得你疲累成这样?” 我抖抖肩膀,晃晃我睡得晕晕乎乎的大头:“没有啊,就是谈谈天而以,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累。大概,是一桩难题解决了,心思突然放松下来的缘故?” 南平撇撇嘴:“有那么夸张么?那,你和墨谦说了什么?” 我翻了半天眼皮,最终羞愧地:“我忘了。” 南平嘘我:“不想说就算了,何必找这么牵强的理由!” 我不由苦笑,没有辩驳。我没骗你,我是真的忘了。我只记得我去找了墨谦,记得我和他说起了死的三个倒霉鬼,记得我请求他对花妈妈做些什么,但我究竟是怎么说的,他又是怎么回答的,他当时表情如何?这些细节仿佛是清晨的露珠一般,初看还一颗颗鲜亮得耀眼,转瞬间就蒸发殆尽了。现在南平问我跟墨谦说了什么?我真的忘了,记不起来。就好像我做了个梦,做梦时看到各种细节无比真实清晰,可当梦醒时,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越想,反而忘记得越多。 南平叹了口气:“算了,这些事,你自有分寸,我也就不多操心了。吴越又不见了,我要去找他,这几天,你自己照顾自己。” 我点点头,冲他做甩帕子状,以一种极甜腻的声音道:“小妈妈,好走,找回吴宝宝就快点回来,别在外头玩太久哦!” 南平被气乐了,踢我一脚:“你什么时候能有个正形?!” 我单脚旋转二周半,蹲在地上无赖状:“谁叫我没南平小妈妈照顾呢!哎呀呀,你好狠的心啊,踢得人家好疼啊,呜呜,我嘴里怎么咸咸的?一定是内出血了!”当然是骗他的,他那一脚,离马杀鸡的力道都有距离。 南平当然也知道,看我装得这么投入,气得他,抬脚就要再给我来记货真价实的,我看他拉开的架势,知道他要用力了,急忙讨饶:“我错了师兄!——你什么时候走?” 南平郁闷地收脚,他算个小君子,不杀降,不虐待俘虏,比美军要人道多了,只要我投降,他就不再追究,这样克己复礼的行径,理所当然的会被我抓住折磨不休。 南平悻悻道:“今天就走。”深吸一口气,又似不情愿地说,“厨房里有包好的包子,是你最喜欢的芸豆猪肉馅,都用冰镇着,能保五天左右新鲜,想吃就蒸上一屉。米面和各种食材都是齐全的,你若是想自己做的话也很方便,各间屋子都已经打扫过一遍了,你自己一个人,小心些……” 我笑着接口:“是是是,我不会给陌生人开门,不会吃不该吃的东西,不会买女巫的红苹果。” 南平也笑,之后又皱眉道:“非常时期,小艾,我本不该在这时候放你一个人,但……我实在放心不下吴越,他的状态……” 我拍拍他肩膀:“我明白,我理解。” 南平回我一个感激的笑容,突然笑容僵住,全身肌肉一紧,一副全神戒备的状态:“有人。” 好吧,这种非常时期,我们两个微末功夫的小辈躲在这机关复杂的磁铁里,也难怪他草木皆兵,一有风吹草动就自动进入战斗状态。但,南平小师兄,你明知咱俩的功夫连自保都困难,难道不该努力做出无害的样子么?还敢炸毛? 我抽抽鼻子,的话,就让我来慢慢猜好了,反正我最不缺的,大概就是这想东想西的古怪心思了。 花妈妈微笑:“这园子还真漂亮,今天天气也不错,我们就在这里说说体己话吧!” 我凝视她的笑靥,她似乎已经有好久没有笑得这么舒心了,我不由点头:“好,都依你。”于是领着她七拐八拐,找了处风景不错的凉亭坐下,等她开口。 花妈妈将手中拎着的小酒坛往石案上一放,笑得像个小姑娘:“猜猜这是什么?” 我犹豫地:“酒?” 花妈妈挑眉:“想死是不?好好猜!” 好吧好吧,我搬过酒坛,顺着酒封抽动鼻子,认真严谨得像只训练有素的缉毒犬,半晌才肯定地道:“是女儿红。” 花妈妈抚掌微笑:“没错,就是女儿红。在你五岁跟我那年,我就在后院埋下了坛女儿红,盼着你嫁人那天,挖出来送给你,我啊,那时肯定高兴得像自己嫁女儿一样。” 我不由脸红了,于是掩饰地嘘她:“你当时也不过才十五岁,就老成成这样!还嫁女儿,你倒挺会拣便宜啊?我敢打赌,你女儿肯定不如我聪明!” 花妈妈喷笑,推了我一把,邪恶地:“不需要比你聪明,但肯定比你漂亮。” 我摸摸脸,好吧,被打击到了,您老多漂亮啊,十六岁挂牌时就轰动京城,最后叫出的初夜身价现在还是一个传奇样的数字。您男人也是一等一的好皮相,别说啥漂不漂亮了,您将来的孩子,就算是一根小手指肯定都比得过我整个人的身价!跟我比漂亮?呜,还让不让人活了? 自怜自艾完毕,我仍旧搞不清她的目的:“可是,你现在挖出来?……呃,不会是馋酒了吧?等不及想现在喝了?” 花妈妈额头的青筋都快爆出来了,瞪着我,我忙打岔:“哎,我开玩笑的。” 她也陪着笑了声,然后垂下眼睛:“我要离开这里,可能,赶不上你大喜的那天了,这坛酒,我提前送给你,权当做个念想,看到了,就想想我,想想我对你的期望。” 我鼻子一酸,突然就明白她今天为什么这么反常,伸手握住她的,眷恋地:“再也不回来了么?” 花妈妈含泪摇头:“不回来了。” 我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去胸口的酸涩感,追问:“去哪?”我知道这问题很傻,既然她如此郑重的向我道别,却没有说明去哪里,她大概就是不想让我知道的,她想开始全新的生活,她要忘掉以前的一切。以前虽然也曾有过欢乐,但这欢乐相较痛苦来说太过微不足道,如果是我,我也愿舍弃这些小小的喜悦。 花妈妈果然只是摇头,却不发一言。 我的眼泪啪嗒一下砸了下来,之后便无穷无尽,我胡乱擦了一把,哽咽道:”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也要让他好好照顾你,别总替他着想,尽委屈了自己!” 花妈妈神色一悲,然后只是用力点头,耳上的明月珰被她摇得叮当作响。 我们两个女人充分证明了女儿是水做的这一理论,我俩就是两个超大号的消防水龙头,水阀一开就哗哗流个没完,开始是有一句没一句地互相嘱咐着,后来便是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直到我俩的眼睛都肿成了苍蝇状,她才不舍地起身,一转身便又是絮絮的嘱咐:“有些事,没必要想得太多,船到桥头自然直。” 我苦笑,妈妈,有些事,不是说不想就能够不想的。 她最后抱了我一下:“答应我,小艾,不论何时,都要坚强地活着,只要能够活着,就什么都有希望。” 我点点头,她说什么话,我都听着,牢记在心里。这大概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见了,我不想再与她辩论什么,她一直是为我好的,她不会害我,所以她的话,我都应该听。虽然我不知道,她究竟是因为什么,才这么说。 我扯住她的衣袖:“妈妈,今天,就留在这里吧,最后陪我一晚,如何?” 花妈妈摇摇头,温柔地拨开我的爪子:“还要回去交待一下,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点点头,明知不该任性,却仍忍不住扑到她怀里,哽咽着:“妈妈,如果过了几年,你觉得可以回来看看时,回来看看我,或者,给我捎个信儿,我去看你,好不好?” 花妈妈扯动嘴角,强牵出一个笑容:“好。”**** 第四十章 !!!!一个人的时候,因为没人打扰,想问题会想的更多些,可能会想到更深一的一层,但也会胡思乱想。就比如我现在。 当时我心心念念的只是花妈妈要走了,要离开这里了,我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于是万分悲伤。可是,她真的是走了么?还是她下了什么错误的决定?比如说……不,不会的,她没道理这么做,她还什么都不知道,不是么?而且,她走前还叮嘱我,要好好地认真地活,对不对?一个叮嘱别人好好活下去的人,会去选择轻生么? 但,花妈妈当时的表情,为什么这么悲哀?当然,要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去开始一段全新的未知的生活,总归是会彷徨无措的,总归会有留恋的。但,我回忆再回忆,却始终不曾记起,她脸上曾出现过憧憬的神色。她是跟墨谦一起离开么?她难道对以后的生活无没存半点美好的希望么?我突然有种深深的不确定感。 我猛然起身,冲出无月小筑,飞身上马,高扬鞭子,打马向城内奔去。 书到用时方恨少,技少怎能压住马。我一路上骑得心惊肉跳,这马还算给我面子,性情温和,没发脾气把我掀下去,还不时调整步伐,勉力保住我的平衡。我奋力抱紧她脖子,喃喃:“好马儿好马儿,快带我去花妈妈那,你跑多快都没关系,只要别把我撅下去!”说完自己都是一头冷汗,嘿,我把她当飞毯了么?还念咒。于是扯着她鬃毛大喊:“驾!”可怜的马儿,被我吓得一哆嗦,跑得又快了许多。这一加速,就到了我的极限速度,吓得我如四脚蛇一般紧紧扒住马,不敢再有什么过激的动作和声音。 马匹很快进了城,白天城门大开,我得以迅速冲入而不必考虑控制马速,但在街道上就不那么幸运了,马儿带着我横冲直撞,吓得路人纷纷躲避,连声咒骂:“这谁家的小畜生,有人管没?” 苍天在上,我是想管来着,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得扯了嗓子大喊:“小心!小心!——”小心有什么用啊,我的轨迹不可预测。一时间,白菜与萝卜齐飞,橘子共甘蔗一色,热闹的一条大街被我搞得更加热闹。我无语凝噎,不要这样吧,这和我设想的太不一样了! 马身突然一顿,是一个人跳了上来,马儿被突然增加的重负吓得前蹄提起,眼看就要带着我做一个高难度的人立动作。我急忙匍匐得更低,恨不得和马长在一起,暗暗诅咒:谁啊,这么讨厌,表演英雄救美很过瘾是不?但您有那个金刚钻么,跳上来是想给我当肉垫来着? 但这位仁兄很显然是有这技术的,他压低了身体,勒紧缰绳,硬生生把我可怜的小马压了回去。也是我好了伤疤忘了疼,看我家小马被人家欺负得这么可怜,不由顺着她脖子胡噜几下毛,权当安慰。 墨让在我耳边低低的叹:“小艾啊小艾,我还是头一次见骑马都能骑得这么鸡飞狗跳的,我服了。” 这几句话把我给吓得,浑身一哆嗦,险些直接落马。好容易稳住身形,我抖抖颤颤地回身,惊恐地指着他,说不出话来。嘿,我能说什么,我能问您老人家是在电话亭里换的衣服么?还是能发射蜘蛛丝?或者您是被什么药变小了,怎么哪有危险哪有你啊?——等等,您怎么跟没事人似的,不生我的气,也不怕我还生您的气? 我的眼神一定准确到位地传达了我的疑问和惊恐,墨让叹气:“南平叫我有时间多去找找你,他实在不放心你一个人。我刚要往南郊走,你就一路撞过来了。” 我糊涂了:“南平?叫你找我?”奇怪,南平之前不是还宁肯我们从未相识的样子么?对待墨让比对待阶级敌人还严肃恐怖。 墨让耸肩:“他还能找谁呢?——你要去哪?闹出这么大动静?” 我想想倒也是,总不至于让夏至来看着我吧?她现在是最忙的。有这么个能人帮忙也不错,再说,既然人家都向咱抛出橄榄枝了,咱还怎么端下去?再说,咱又不是半点错都没有。于是嘿嘿一笑,把手上的缰绳递给墨让,狗腿道:“我要去风满楼,要快!”最后那句命令式泄露了我的本质,不过君子墨让自然不会在意这些,他看我一眼,一夹马肚,马便噔地冲了出去。啧啧,这感觉,跟一档之后直接上五档似的,后坐力忒强了,我被扽得一个趔趄,直接窝在他怀里了。我气,飙马吧飙马吧,撞死你算了! 这里离风满楼其实已经很近了,过了几条街,我便可以远远望见属于风满楼的青瓦了。只是,越靠近我便越胆怯,满心想要知道个结果,却怕这结果非我所愿,我不能接受。 我抓紧墨让的手臂:“停下。” 墨让依言停马,问我:“风满楼就在前面,怎么在这停下?” 我滑下马,拉住街旁一个小乞儿:“小兄弟,还记得我么?” 小乞儿疑惑地抬头,上下看我几眼,露出惊喜的表情:“姐姐,是你啊!”又一脸神秘的,“多谢你啊,姐姐。你听说了吧,我做得还漂亮吧?”没错,这小乞儿就是之前在竹间阁前面的那位。我胡乱点头:“是,漂亮极了,我还有件事要央你帮忙,你可愿帮我?” 小乞儿拍拍胸脯:“姐姐的事就是我的事,姐姐尽管吩咐!我要是说一个不字儿,我就不是条汉子!” 饶是我紧张万分也被他逗笑了,连连点头:“好,好汉子。麻烦你溜去风满楼后院,那儿有堵墙特别的矮,你稍微踮脚就能看到里面。你去帮我看看,里面有没有一个特别好看的女人,腕上戴了个翠绿的玉镯的。她惯穿紫色。” 小乞儿皱着眉记了半天,点点头:“得了,您就瞧好儿吧!” 我拍拍他,直起身子,目送他跑远。 墨让不解地问我:“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自己去找花妈妈?” 我摇摇头,不知道,我只是不敢,我不敢自己去证实,我也不敢冒险,如果花妈妈真有这样的打算,我的出现,是会令她回心转意,还是加速她的崩溃? 所以我只敢远远地看上一眼,看风满楼似乎没有任何异动,也没有任何人围观,附近也没有任何可疑人士或陌生人士长期逗留,一切看起来都很平静。现在,我只需要等小乞儿回来。 过了大概盏茶功夫,我已经急的不停跳脚,墨让轻轻按住我:“你到底知道了什么?为什么判断花妈妈会有危险?” 我不答他,反而盯着他问:“你大哥,还在府里么?” 墨让摇摇头,皱眉:“他昨晚接到急报,盐运的船只出了问题,当地官员指名要他前去处理。” 我哦了一声,奇怪地:“你大哥需要亲自处理这些问题?” 墨让苦笑:“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尤其是涉及官场和利益的时候。” 我点点头,知道再问下去就是僭越了,于是闭了嘴,目光滑向风满楼的方向。 墨让在我身后轻声:“小艾,你……考虑得如何?” 果然会问这个问题。我闭了闭眼睛,心思烦乱无比,你说我不好奇我究竟被抹去了什么样的记忆么?不,我比谁都好奇,毕竟是我自己的记忆,我怎么能不心心念念的想去把它找回来?但是,谁能够给我一个保证?谁能够肯定地告诉我,这段记忆不会伤害任何人,不会让我感到不能承受的压力? 但,以花妈妈现在未知的状况,我又怎么敢去问她?墨谦也竟然在这种时候走了……我该怎么办? 墨让轻轻碰了我一下,我抬头,看小乞儿兴冲冲地跑来:“姐姐,我看到了。” 我忙迎上去:“怎么样?” 小乞儿擦了擦汗:“那位姐儿一直在楼里忙活着,之前还看到有姐儿抱了很多衣服进她的屋子,我等了好久,看得眼睛都酸了,她才从屋里出来一回,跟一个抱琴的师傅说了几句话,就又进屋了。” 我点点头,找琴师?她要干嘛?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做什么,总归是跟寻短见无关的。这样想着,我心里提了半天的大石头才总算落了下来。我笑着道了声谢,转身问墨让:“可有什么烟花一类的东西?” 墨让点头,自怀中掏出一枚褐色的竹筒样的东西,递给我,道:“红色的,白天比较明显。” 我感激地看他一眼,墨让墨让,你简直是我肚里的蛔虫啊!转身转递给小乞儿:“小兄弟,今天就帮我看着那女子,可以不?若你觉得她有什么反常的举动,就点燃这爆竹,我随后就到,好不好?” 小乞儿点点头,兴奋地:“放心吧姐姐,保证万无一失!”又八卦兮兮的,“那女子怎么着姐姐了?” 我喷笑,拍拍他脑袋,给他半吊铜钱:“帮姐姐做好这事儿,姐姐给你买糖吃!” 乞儿接过钱,欢呼一声,跑远了。墨让笑:“他能看住花妈妈么?” 我摇头:“不能,我只是放双眼睛而已,除了他,谁都太明显,他这样玩玩闹闹的,反而不显眼。” 墨让点点头,呃了一声,却没有接下去。 我捋了捋鬓边散碎的头发,回头:“你今天有时间么?” 墨让眯了眯眼睛:“有,怎么?” 我拉住他衣袖:“催眠我吧,我想,我需要想起来。”我应该冒一次险,为了花妈妈,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么?**** 第四十一章 !!!!墨让深吸一口气,问我:“准备好了么?” 我点点头:“准备好了。” 墨让哦了一声,又再次确认:“小艾,你确定?” 我握拳:“拜托,本来不紧张的,叫你一直问问问的,我现在紧张死了!要做快做,不做拉倒!” 墨让脸憋得通红:“躺下。” 我乖乖躺下,顺便闭上眼睛。 墨让轻轻按住我的手,温暖的触感令我手指微微一缩:“小艾,你要完全地相信我,信任我。”我闭着眼,点点头,连自己都能感觉到心脏噗通噗通乱跳的声音。 墨让轻柔的声音缓缓响起:“你现在躺在一片草地上,你的身体很轻,很轻,你感到很舒服,你闭上眼睛,感到眼皮很沉……” 这话的内容一点也不特别,但经他口里说出来,却令我昏昏欲睡。不一会儿,我真的感到我的身体好似变得比羽毛还轻,飘飘忽忽的停在软榻上,似乎轻轻吹一口气,就能把我吹走。一股莫名的喜悦和轻松充斥着我的身体,好像我身周正漂浮着彩色的泡沫,世界真是美妙。 墨让轻轻地:“你叫什么名字?” 我晕陶陶地开口:“小艾。” “你多大了?” “十五岁。” “小艾,带我进到你的记忆中,带我去找十岁的你。” 我眼珠转了转,似乎身子也随着这个轻微的动作化成了一缕青烟,缓缓飘进了个黑色的洞里,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可这黑色不会令我觉得恐慌,反而有种熟悉的安全感,好似回到母体。 墨让的声音再次响起,飘渺得好似回声:“小艾,你现在十岁了,你记得么,你现在十岁。你十岁时,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是什么?” 我仔细回想,我十岁时…… 十岁时,花妈妈还不是花妈妈,花妈妈还是倚翠楼的头牌,京城的花魁,花叠翠,我的小姐。 …… 花妈妈举着镜子端详了半天,然后起身转了一圈,看着我,嘴角含笑:“好看么?” 我点头,奶声奶气地回答:“好看,小姐最好看了!小姐穿红颜色的衣服更加好看!小姐这么好看,一定会迷得莫公子神魂颠倒!” 花妈妈轻笑,俯身,伸出青葱玉指戳了戳我的额头:“从哪儿学来的这些话,小嘴儿越来越油了!”外面传来敲门声,花妈妈努嘴,“去,开门去吧。” 我答应了一声,边走边挠着头猜测:“谁啊,莫公子不是要到明天才能回京城么?” 花妈妈声音带笑:“那就不能是宝妈妈么,她一定是想让我再留些时日,帮她调教几个得意的姑娘!” …… 花妈妈大喊:“小艾!快走!快去找……”然后是呜呜声,似乎是嘴被人堵上了。 我躲在床下,捂着自己的嘴巴,不敢出声,眼泪却哗哗地流,看着近前那几条人腿在不停地晃来晃去。 一个声音道:“小丫头跑了。” 另一个道:“才那么小,跑不了多远。屋里面再找找。” 花妈妈的呻吟再次隐约地响起,带着些微的啜泣声:“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我捂着嘴,又累又怕,终于忍不住小声抽泣了一下。 一张人脸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温和地笑着,眼底却闪着寒光:“原来你在这里啊,看着我们可好?” …… 我看着眼前的情形,惊恐地大叫:“啊!——不要!——” 秋儿被两个女票客一前一后进入,无助得好似风浪中的小帆,随着波涛起伏不定。 一个女票客从奄奄一息的秋儿身上爬下来,大踏步走到我身前,啪地抽了我一巴掌,恶狠狠地:“妈的,鬼叫个鸟?爷爷的宝贝都快被你给叫软了!扫兴!” 另一个人仍在不停地律动,滴滴汗液随着他动作摇晃下来,滑落到秋儿姐姐泛青的皮肤上,好似荷叶上的露珠。他不耐地:“有完没完?不过是一个小丫头,费那么多事做什么?拖过来一齐做了,就算做死了,钱也收不了太多。” 我面前那女票客一愣,紧接着面上一喜,桀桀笑道:“好啊,爷今天走了红运了,一晚上能开两次苞,不错,不错!” …… 花妈妈对镜描画着眉毛,神色平静,身子却在瑟瑟发抖。 我呆呆地望着她,没有说话。 推门的声音,墨谦走了进来:“翠儿?这么一大早便叫我过来,是想我了么?”他缓步上前,从身后抱住花妈妈,微笑着嗅她垂腰的长发,“啊,竟然穿上嫁衣了,我的翠儿真好看!我们就快成亲了,按理说,这段时间不应再见才是,可是……我也想你的紧。” 花妈妈身子一跳,轻轻挣开他手臂,皱眉道:“莫公子,请自重。” …… 花妈妈大惊失色:“小艾!小艾你怎么了?”又转头求那人,“我求求你,她只是个身量未足的小丫鬟,我求求你,放过她吧!” 那人狞笑:“放过她?行!放过她,你来替行不?给我们哥儿俩白玩!嘿嘿,倚翠楼前花魁!我早就想尝尝了,听说你销魂得紧哪!前阵子你闹着要赎身的时候,我还担心玩不到你了呢,嘿嘿,最后还不是躲在这继续卖肉!?” 花妈妈气得瑟瑟发抖,却不发一言,咬唇回身抱住吓呆了的我,一滴凉凉的泪无声地坠到我的脸上。 …… “我求求你,求你再做一遍,别让她再想起什么!”花妈妈拉住墨谦的袖子,凄然哀求着。 墨谦叹了口气,反手抱住花妈妈,柔声道:“翠儿,你要知道,这对我来说,不是问题,但问题是,若她再被催眠,她的记忆就会如同缝补了几遍的衣衫一样脆弱,当她再次被刺激到时,很容易再次崩溃,然后……就回天乏术了。” 花妈妈低头思索半晌,抬头追问:“就没有其他办法了么?” 墨谦摇摇头:“如果她之后可以接受这段记忆的话……如果不……” …… 秋儿小声地呻吟:“小艾……小艾……救我?……” 我愣愣地伸出手,抚摸她的脸颊。她的脸颊是冷的,她的眼睛也是冷的,她的眼中只剩下绝望和麻木,条条泪痕纵横在她小小的脸上,让她的脸显得破碎不堪、枯槁不堪。好似那些泪痕是一棵邪恶老树的根须,深深地扎根在她身上,爬了她满脸,正贪婪地吸食着她的精气。 “秋……儿……姐姐?”我呆滞地发问,胸口急速地起伏。 “小艾,我怕是不成了,我好疼……”秋儿喃喃道,眼角缓缓淌下一颗珠泪。 我视线向她身下滑动,看到她下身一片狼藉,红色的白色的,混成一片,小腹几条交错的抓痕,胸部和肩头几个深深的齿痕,还在向外洇着鲜红的血液,触目惊心。我低低呻吟一声,跪倒在她身旁。 秋儿在笑:“真好……我总算可以和爹娘见面了……好亮……” 我忍不住嚎啕大哭,走廊外传来几声泼妇骂街般的怒吼:“臭婊子!还让不让人睡了?!刚睡下就又吵!要死赶紧去死!别挡着老娘睡觉!惹烦了老娘信不信直接捂死你?!” 我忙捂紧嘴巴,只留眼睛在不停流水。 秋儿抬起手,微笑着拭去我汹涌的眼泪,小脸似乎在放光:“别哭,这辈子怪我,没投个好胎,不过……总算是熬完了……下辈子,做猪做狗也好,不要再做女人……” 她的声音低下去,低下去,然后戛然而止,手陡然垂下去,打在湿硬的床铺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咚。 “啊!——”我尖叫,抱住头,跪下去,把自己蜷缩成小小的一团,用力尖叫。 墨让抱住我,急急道:“你现在感觉很清醒,你正在从梦中醒来,你正慢慢从梦中醒来,一切都是个梦!” 我奋力睁开双眼,仍旧捂着头不停尖叫,仿佛昨日重现。 “小艾!小艾!”墨让紧紧抱住我,箍住我,不让我有伤害自己的举动。他的力道让我感觉有一点点疼,不过这样很好,起码它提醒我,这才是真实的。 眼前仍旧是各种颜色纷乱地闪动,好似那些记忆的碎片仍在等待着,随时准备着向我展示它们的魅力。我用力闭了闭眼睛,艰难地问他:“我说了什么?” 墨让摇摇头:“你似乎有两段记忆被抹去了,这两段记忆相似的地方很多,因此被掺杂在一起,搞不清原有的顺序。” 我跪在地上,双手半握成拳,一下下砸着地面,不觉泪流满面:“我做不到,我分不开……” 墨让再次抱住我,饱满的唇轻轻触碰我的眉心:“你可以的,小艾,你可以的,想想你的花妈妈,想想你的秋儿姐姐。小艾,记得,无论曾经发生了什么,都曾经过去了,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在你身旁,我会保护你,我不会让你受伤,不会让你被这些记忆影响。小艾,勇敢些,面对这些记忆,它们只是记忆而已,和现在无关。” 墨让一遍遍絮絮地说着,他的声音令我心安,他令我心安。有他在身边,我分外的安心,分外的有勇气。 我把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上,缓缓闭上眼睛,再一次深深呼吸属于他的味道。良久,我低声道:“再试一次吧。”**** 第四十二章 !!!!秋儿抿着唇,看着镜子里的我,幽幽开口:“小艾,我跟你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早把你当成自己的妹妹。今天是我挂牌的日子,有你陪在身边,我才稍自在些。” 我一味低着头,抚摸着她齐腰的秀发,啧啧赞叹:“秋儿姐姐,你的头发真好看!” 秋儿低头柔柔一笑:“是啊,一梳梳到尾……”她把玩着玲珑的头饰,眼光飘向窗外,“我虽自小被宝妈妈收养调教,但和爹娘在一起的日子,我总是记得些的。我娘说了,这头一晚,是女儿家最重要的日子,过了这一晚,恍若再世为人。”说着,她脸上一暗,“可惜我……过了这一晚,八成就不再是人了……”她放下头饰,转而用手指轻轻绕着发梢,洁白的贝齿咬着花瓣样的下唇,“不知道今天买我的人……会是什么样子的?——他若是个小户人家,不嫌我出身低贱,我便跟了他回去,克勤克俭,平平淡淡地过下半辈子。他若是惯常眠花宿柳的公子哥儿……”说到这,她微微皱了下眉头,想了想,才又开口,“他若是能看得上我,赎我出去,好教我不再做这种皮肉生意,莫说是歌姬小妾,就算是为奴为婢,也是好的。” 我替她梳着头发,嘴里随意宽慰着:“姐姐也不用太操心了,小姐许我今天一直跟着你,到时前面叫价,我就偷溜出去看看,看准了谁买了你,回来告诉你就是了!” 秋儿这才绽出一个舒心的笑来:“谢谢你,小艾!”她起身抱住我,大红的衣裳看得我眼睛有些刺痛,她柔软的怀中茉莉花的味道却让我觉得安心,“小艾,我好紧张。”她手里牢牢攥着一个苹果,“希望今晚平平安安的,希望他能好好待我……” “姐姐,”我的大头在她怀里埋得更深了些,“你人这么好,一定会得偿所愿的。” 得偿所愿。 秋儿得偿所愿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她不再会受苦了。那天之后……之后是两个彪形大汉买下了她,我跑回去告诉她时,遭到宝妈妈的拦截,大概消磨了一炷香的时间,我才瞅准了机会偷跑出去,躲躲闪闪地溜到秋儿那里。但,已经晚了。秋儿,这个柔弱的女孩子,不过十五岁的年纪,哪受得住两个成年男子的蹂躏? 我的尖叫声引来了花妈妈,她奋力护着我。但她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又怎么敌得过两个饥渴的男人?就在她险险惨遭欺凌的时候,宝妈妈带着护院来了,她陪了半天不是,又退了一半的钱给两个禽兽,这才算了了一桩“闲事”。 但秋儿,可怜的秋儿,她初夜就这样不讨喜,被宝妈妈认为晦气,见她受伤,也只是粗粗使人看了下,得知她重伤难愈时,就彻底放弃了她,任她自生自灭。花妈妈当时还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她被逼着登台赔笑,然后被灌醉,被送回。于是在垂死的秋儿身边,只有我,只有被吓傻了的我,陪她走完最后一段路。 这一切,好熟悉,是发生过么?为什么最后一段只是匆匆而过,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叫小姐为花妈妈?哦,是了,我原来已经十五岁了,原来,我已经经历过这一段? 我一阵眩晕,好似自己的身体正飞速缩小,我控制不住,跪倒在地。 “小艾,怎么了?又摔倒了?真是的,都十岁了,还经常绊倒,羞死了。”花妈妈笑着拉起我,替我拍拍身上的灰尘。我吓得不敢看她,只默默念着,墨让墨让,你究竟做了什么?为什么让我带着自由意识回到了过去的记忆?为什么让我见到五年前的花妈妈,年轻的花妈妈,尚带着美好憧憬和希望的花妈妈,这让我情何以堪? 我不由偷瞄她。当时的她,光洁的皮肤泛着月华样的光芒,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唇边衔着幸福。她穿了件大红的喜服,简洁的样式,却生生就让人觉得,她是月中动了凡念的仙子,既美丽出尘,又温暖可人。 我心中一阵悲哀,我真的要再次见证这一切究竟是怎样被毁灭的么?我亲爱的花妈妈,她曾深信她是能够离开烟花地的,她相信她是能够办到的,她也确实只差一步而已。身体的肮脏非她所愿,她有一个干净的灵魂。 但是这信念,就要在一夕之间改变了。 我不得不去见证这一切,我已别无选择。 花妈妈举着镜子端详了半天,然后起身转了一圈,看着我,嘴角含笑:“好看么?” 我木然点头,悲哀地用奶声奶气地回答:“好看,小姐最好看了!小姐穿红颜色的衣服更加好看!小姐这么好看,一定会迷得莫公子神魂颠倒!” 花妈妈轻笑,俯身,伸出青葱玉指戳了戳我的额头:“从哪儿学来的这些话,小嘴儿越来越油了!”外面传来敲门声,花妈妈努嘴,“去,开门去吧。” 我答应了一声,边走边挠着头猜测:“谁啊,莫公子不是要到明天才能回京城么?”——不,不要,不要去开门,我已猜到那是谁了,不要去开门! 但是没有用,我十五岁的灵魂,无法操纵十岁的身体,一切还是照原样发生了。 花妈妈声音带笑:“那就不能是宝妈妈么,她一定是想让我再留些时日,帮她调教几个得意的姑娘!” 门开了,是三个表情木然的家伙,三人眼周和唇边都有一圈奇怪的皱纹,是人皮面具。我不由吓得瑟瑟发抖,就是这几个人了,对不对? 为首一人推了我一把,我闷哼一声,摔倒在地。他力量太大,我即使倒地仍不能化解余力,竟就势滚到了床下。 然后是花妈妈的声音:“你们是谁?谁让你们进来的?宝妈妈呢?救命!来人啊!救命!” 我躲在床下,想偷溜出去,想大叫,想做些什么,但我的身体忠实履行着当时的动作,瑟瑟发抖,浑身无力。我怔住,眼泪大颗大颗地砸在地上,啪嗒,啪嗒。 我捂住嘴巴,无声地哭泣,腥咸的眼泪流了满脸,听三个人在外面讨论着我的去向,然后我小小地抽泣了一声。 =========================10月29日更=============================== 一张皱褶如核桃般的人脸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温和地笑着,眼底却闪着寒光:“原来你在这里啊,看着我们可好?” 紧接着,我就被他插住两肋提了出来,塞住嘴巴,绑在床头,看他们挟住花妈妈四肢,塞住她嘴,其余两人就要把她绑在床上。 挟着我那人叫了声慢,上前温柔地替花妈妈脱下喜服,声音里带着欢快的笑意:“哎呀呀,要脱籍了呢,听说许的人家还挺不错?我们都挺替你高兴的,这不,我们就预备着给你送份大礼,祝我们的大美人……”说着,他的手指轻轻划过花妈妈的脸颊,耳垂牵动,似乎是咧嘴笑了下,“百年好合,举案齐眉。” 花妈妈听了更加惊恐,双眼瞪得滚圆,又低低呜咽,那人婆娑着她口里的纱布,含笑问:“想说什么呢?想说,‘求求你们,饶过我’吧?可惜啊,我们计划了好久,连迷药都选了最上乘的,你听,有声音么?没有吧?因为倚翠楼里的人都被我们放倒了啊,倚翠楼今天,关、门、歇、业,专门招待我们三人,我们三人呢,就专门招待你。你说,我们会不会放过你?还是……”他捏着花妈妈姣好的下颚,“你想用什么威胁我们?” 花妈妈闭上眼睛,两行清泪无声滑落。 我也闭上眼睛,痛心不已。混蛋,你们盯了花妈妈多长时间了?你们,是不是已经知道莫迁是谁了?花妈妈连我都没有告诉莫迁的真实身份,她所怕的不言而喻。她怕墨谦因为爱上了个青楼女子而被他人诟骂,她怕她所爱的男人因为她而苦恼。所以,她打算独吞今晚的苦果了,对么? 不要,放开她!你们这群畜生!放开她! 我怒目而视,但谁又会把一个十岁孩子的愤怒放在眼里呢?抓我的那人首先进入了花妈妈,花妈妈一声闷哼,泪流不止,然后是另两个人,一人插了菊门,另一人用刀抵着花妈妈的脸颊,抽出她嘴中的纱布,恶声:“不想在脸上留下点什么,就乖乖给老子舔舒服了!”然后挺腰进入。 我眼睛瞬也不瞬,仔细看着三人。我要把他们深深印在脑海里,我要用我的余生去报仇,我要让他们生不如死。他们今天对花妈妈所做的一切,他日我一定会百倍偿还! 我不知究竟过了多久,我只知道我的眼泪流了干,干了流,我的双眼渐渐视物模糊,我的眼睛已经酸痛不堪,但我仍大张着双眼,看他们动作。你们等着,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前面那人突然加大动作,之后浑身肌肉绷紧,低吼:“晴儿!——”然后慢慢瘫软在花妈妈身上。 我眼睛瞪得更大,盯着他背影。晴儿!?他叫的是晴儿!? 兰秦氏说,田即曾做错过一件不算错事的错事,但她不能原谅他。 兰秦氏说,她的闺名叫晴儿。 原来!原来他就是田即!我转而眯着眼,细细看另外两人,他们就是刘速和兰放了么?田即在前,死法是精尽人亡;刘速在后,于是菊门被贯穿;兰放在上,所以他被木棍插入口中?好,很好,之前我竟还觉得死法残忍,现在我只恨这还不够残忍。 我头一次如此感激如此痛恨幕后那人,感激的自然是他替花妈妈复了仇,痛恨的是,他虐杀这三个畜生时,我没有亲眼所见,没有亲身参与。 我愿绞尽脑汁创出各种折磨人的方法,慢慢地折磨他们,折磨到他们哭着求饶,折磨到他们求我杀了他们。但,我不会让他们得偿所愿的。我会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上,我会让他们觉得即使油尽灯枯都是莫大的幸福。 我冷冷地看着他们,恨不得立刻见证他们的死亡。 但时间总是这么漫长,直到我心中的恨意已快将我的血液煮开,他们仍然在折磨着花妈妈,但她已经哭不出来了,也没有再讨饶,只是双眼怔怔地望着棚顶,似乎她的灵魂已经脱离了这个无奈的躯壳。 田即一屁股坐在床上,擦汗:“行了,差不多了,别做得明天腰直不起来,还得炖补品补身子。” 刘速和兰放听了这话,嘿嘿一笑,也离开了花妈妈的身子。 花妈妈别过头,默默流泪。 田即俯身上前,温柔地擦去她流到颈部的泪水:“别哭了,唉,大喜的日子就要到了,你怎么能哭呢?对了,我们还有份大礼要送给你呢!”**** 第四十三章 !!!!田即上前,温柔地擦去她流到下颚的泪水:“别哭了,我们还有份大礼要送给你呢!” 花妈妈听了这话,惊恐地转头,瞪大双眼,声音里带着颤抖:“你……你还想做什么?” 田即桀桀笑着,起身穿上里衣,又整了整头发,才一手从刘速手里接过一根银色的长针,一手抚着花妈妈平滑的小腹:“特地为你想的呢,很别致的礼物。” 花妈妈看着他手里的长针,骇得眼周都瞪出了眼白:“不!不要!” 田即掏掏耳朵:“好吵啊,这么吵,怎么能静下心来呢?”说着头向兰放撇去。兰放会意地微笑:“迷药还剩一点,要不要把那小丫头也弄倒?” 田即摇头:“没人旁观,就没意思了。总要有个喝彩的,也要有个告密的,可是?” 我瞪着他,双眼喷火:“你个混蛋!你个变态!虽然我看见了你是怎么死的,但我恨不得你死得比那凄惨一万倍!” 花妈妈左右摇头,挣扎着,但她哪敌得过一个男子的力气?很快她就被强灌下迷药,身子渐渐瘫软。 田即左手牵着右手衣袖,三指虚捻长针,手臂轻摆,低头沉思,私在琢磨着应如何下手。他动作太过闲适,好似面对的不是一个人洁白无暇的皮肤,而是一张上好的宣纸,再怎么珍惜郑重,也仅仅是怕把这宣纸写坏了罢了,——若真写坏了,难道也不过就是扔了了事? 我似乎已猜想到他要做什么,但我不敢细想,我怕我真的猜对。 田即抬头,征询地:“先在丹田,之后是后臀,然后是腰部,如何?” 刘速笑道:“不错,错落有致,丹霞白雪,一定十分好看。” 兰放随即递上一盒类似于胭脂的东西,也笑道:“就看你的了,这么别致的东西,可要小心谨慎些,别糟蹋了这一身胜雪肌肤才好!” 田即伸手接过那盒东西,打开,果然是红彤彤的一片,只是那东西似乎还随着他动作缓缓流动,色泽也比一般的胭脂要艳上几分。他微笑:“这个自然!你们放心就是了!”然后就捏起银针,挑了点那红色的东西,向花妈妈小腹刺了下去。 我的怒吼被堵住嘴的布团生生憋回了肚里,转成了无尽的眼泪喷薄而出。 透过不尽的泪光,我看到他在花妈妈身上分别刺下了花叠翠三字,所用的,就是在他们三人胃里发现的三幅图上的图样。鲜红的狰狞在她雪白的肌肤上,仿佛什么东西的触角,爬满了花妈妈的腰部。 怪不得,怪不得花妈妈一夜之间改变了想法,拒墨谦于千里之外。已发生的劫难可以忘却,可以当做不存在,但留在身上的印记却是怎么也洗刷不掉的,她要怎么带着这耻辱的印记,去面对她深爱并深爱她的男人?就算他不介意,她也不可能不介意。花妈妈的心向来比天高,在遇到墨谦之后,她不是没有彷徨过,我曾看到她目光炽热地追随着墨谦的背影,却用冷脸来面对他爱慕的眼神,当时年纪小不觉得,现在想起来,她当时是痛苦的吧?爱的人太过优秀,她要用什么来说服自己投入这场倾斜的爱恋?当她义无反顾地投入这场爱恋的时候,她怎么可能不介意自己的身世和身份? 难怪她自那夜起,就再也不肯接客,即使被宝妈妈打骂,难怪她自那夜起就再也不穿红色的衣裳,不再戴红色的饰物,也拒绝我再与她共浴。这个秘密这个耻辱她独自承受了五年之久,她这五年,是怎么熬过来的?难怪她这五年憔悴得如此迅速,也难怪她每夜都要将自己灌醉。 我的花妈妈,我可怜的花妈妈…… 不,不要再让我重温之后的事情了,我不想看到花妈妈醒来时无助绝望的神情,我不想看到她和墨谦说与君相决绝时高昂的颈子和脆弱的眼神,我也不想看到墨谦温柔受伤却狐疑的双眼。他一定是去查了,他也想从我嘴里套出些有用的信息,但吓傻了的我经他一刺激,终于彻底崩溃了,于是花妈妈求他替我催眠,并以死相挟,求他不要再查这件事,因为这事翻出来,只会令她羞愧至死。 可怜墨谦,只是隐隐猜到,却始终不知道,花妈妈当时究竟经历了什么。 我胸口剧烈起伏,感觉自己似乎躺在床上,又似乎还是被绑在床头,又似乎是躲在床下默默哭泣,我到底在哪? 墨让的声音缓缓传来,是他在叫我醒来。听到他的声音,我稍镇定了些,收敛心神,不待他说完,就挣扎着睁开了双眼,倒把他吓了一跳:“小艾?” 我双目喷火:“那三个畜生葬在哪?” 墨让按住我双肩,不让我起身:“小艾,你要干嘛?” 我磨牙:“挫骨扬灰!”瞪他,“你让开!” 墨让更加用力地按住我:“小艾!你冷静些!那些家伙你什么时候想去泄愤我都由你!他们已经死了!他们不会跑!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应该去看看花妈妈?!” 我怔住,深吸一口气,闭目缓缓道:“你说的对,是我失去理智了。谢谢。” 墨让笑了,拍拍我的手背:“走吧。” 他话音未落,就看天边三道红光追逐着闪过,我讶然,转头问他:“你给我的焰火……是这个样子的么?” 墨让点点头,嘴唇发白:“我去牵马。” 我拉住他袖子,急得跺脚:“是你走得快,还是马走得快?” 墨让怔了下,收住脚步,转身抱起我,纵身向风满楼飞奔。 耳边是呼啸的风声,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感到我的心在砰砰乱跳:求你,求你花妈妈,不要做傻事,求你! =========================== 墨让放下我,捂住胸口,深深呼吸。我顾不上问他是否还好,一心只想着快点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 距我们离开不过几个时辰的功夫,风满楼门前竟围了满满的十几层人,都仰着脖子指指点点,我身量不足,看不到他们在指点什么,只得矮下身子,拼了命地往前挤。人越往前越是密集,到了最后,我几乎是半趴在地上才能勉强钻过密密麻麻的人群。不知是不是人太多的关系,还是我的动作太过剧烈,我的头有点晕。也许,就像墨让之前警告过我的那样,长时间的催眠,强迫自己回忆往事,会引发一连串不可预期的副作用? 我管它什么狗屁副作用,我只要见到花妈妈,我要看到她!不许晕!我将肘部狠狠磕在地上,疼得我呲牙咧嘴。 还没等我挤到近前,就听到有琴声铮铮弹拨,声音如清泉叮咚,下面指点的人瞬间就安静安静下来,仿佛被冻住,我也得以减少些阻力,顺利爬到最前面。我直起身子,抬头,看到花妈妈一身红衣,正顺着仓促搭就的竹架向楼顶上走去。晚风吹起她的衣袖,吹起她乌黑的长发,宽大的衣衫被夜风吹得不时紧贴她的身体,令她单薄玲珑的身段在夜色下若隐若现,透着致命的优雅和矜持的诱惑。 唰唰连声,几枚烟花升空,在低空接二连三地爆开。接着是冉冉八盏硕大的孔明灯升起,照亮了整个风满楼,当人们的视线从孔明灯上收回时,花妈妈已经离开竹架,婷婷立于风满楼高高的屋顶,遗世独立,仿佛仙子般出尘。 我紧张地望着花妈妈,我不相信她今晚只是为了一个辉煌的谢幕,但我不敢跑上去惊扰她,我怕。 花妈妈,求你,不要做傻事,求你。 琴声由幽咽流水渐渐变为玉珠落盘,花妈妈和着琴声,突然一个潇洒的转身,两段长长的水袖抛出,翩若惊鸿,赢得一片喝彩。 花妈妈微微一笑,轻启朱唇:“欲上高楼去避愁,愁还随我上高楼。”歌声清丽,恍若天籁。唱到愁字时,她手腕轻抖,嫣红的水袖立时扬起,环绕在她身周,好似两条蛟龙一般。水袖越抖越急,花妈妈顺势拧身急转,纤足踏在琉璃瓦上,然后一个纵跃,激起一片惊呼。 我险些尖叫出声,但见她稳稳落在屋脊上,向着众人轻笑,才算松了口气。台下啧啧惊叹不绝于耳,但都小心压抑着,唯恐听漏了花妈妈的歌声。 花妈妈再次展袖,将两条水袖舞得脉脉含情,继续唱道:“经行几处江山改,”又是一个转身空翻,轻巧地落在屋脊的另一边,水袖舞成两个半圆,一头一脚地环住她,“多少亲朋尽白头!”琴声铮铮,花妈妈突然将水袖抛向空中,抬脚向屋边一跳!但,她跳的方向,并没有给她立足的地方!**** 第四十四章 !!!!花妈妈展袖,将两条水袖舞得脉脉含情,继续唱道:“经行几处江山改,”又是一个转身,轻巧地落在屋脊的另一边,“多少亲朋尽白头!”琴声铮铮,花妈妈突然将水袖抛向空中,抬脚向屋边跳了下去!她跳的方向,并没有给她立足的地方! 我的惊叫再也止不住地飙出来,只是淹没于众人的惊呼中,并不明显。但花妈妈是神奇的,她竟悬空立于楼边,继续翩翩起舞。待我们缓过劲来,向她脚下仔细观察,才看出有几缕细细的丝状物连在附近楼宇之间,应该是铁丝网一类的东西,晚上灯光昏暗,看起来就和悬空而立一样。 花妈妈利落转身,甩袖,分腿,动作不多却柔情蚀骨,隐隐还带着清丽的风骨,看得人如痴如醉。我却不敢沉迷,我一边紧张地看着她,一边从人群中寻找着墨让。莫说她跳舞究竟是什么目的,单是这么高难度高风险的动作,我就不敢惊扰她,也不敢暴露自己的身形。 但人人都在关注那个美丽的身影,挤挤挨挨密密麻麻,一张张脸都朝着天,想要找出个人来实在太难了。于是海拔较高的墨让先找到了我,他挤上前来,拉住我:“花妈妈究竟想做什么?”话音短促,竟还隐隐带着些喘息的声音。 我没有考虑太多,只一味反拉住他:“不知道,注意看。拜托你,一有异状立刻上去阻止她!” 墨让低低应了声,便不再说话。 花妈妈继续舞蹈,动作分外的华丽惊险,看得人群中抽气声连连,我惊得心都快吐出来了,花妈妈,你到底想做什么? 她似乎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一个纵跃,跳离了那片若隐若现的铁网,转而在另一边临空而舞。 她舞得倒是恣意,只难为了我和墨让,望着她紧张不已。墨让方才只差一点便要跃出去,之后又陡然泄劲,我不知这对他是不是有些困难,我只听他迸出一阵极压抑的轻咳,我侧目:“还好?”墨让抚胸,双眼紧盯着花妈妈,并不看我,沉声道:“很好!” 好,你说很好,我便暂不理会。墨让,你一定要很好!不好也得好!花妈妈的命,只能交给你了! 花妈妈突然于灵动中静寂下来,双肩下垂,昂首垂目,嘴角含一抹浅浅笑意,连琴声也放轻放缓至几乎无声,人群寂静,静得仿佛是我双耳突然失聪,过了漫长的几秒,才见花妈妈眼波缓缓流转,一字一句地吟道:“归休去,去归休,不成人总要封侯?浮云出处元无定,得似浮云也自由。” 最后的一个由字拖得绵远悠长,其中蕴含情感之复杂无法言说,如看尽繁华之后的拈花微笑,又好似经历生死悲欢之后的含泪释然。我无法猜透她究竟在想些什么,她选了这首曲子,是想说,她真的放下了么?不待我深想,由字唱尽,花妈妈身形突又如水中影一般飘忽,红袖舞尽,彩蝶蹁跹。 她不断旋转,越旋越快,红衣舞成一朵鲜艳的花,然后如前两次一样,毫无预兆地纵身一跃。 我大惊,猛拍墨让后背:“快去!” 墨让浑身一震,提气纵起。但见花妈妈不住在空中翻出美丽的姿势,翩翩下落,一切都好像被放慢了几十倍,她好似仙女,但更像是一片美丽的枫叶。 花妈妈,告诉我,你只是想要一个有惊无险的收尾动作而已,你会平安无事的!对不对?墨让!求你!接住她!我默默祈祷,泪流满面。 然而事实永远出乎我的意料,墨让纵到半空中,在快要接到花妈妈时突然坠地,吐血,之后又纵起,只是这次只离地半尺便再次坠地。我疯了似的跑过去,只是我的腿不争气,痉挛颤抖得让我不能快走,我大哭,手脚并用,只盼能离她近点,再近点,即使用我自己的身体接住她,也是好的。 斜刺里又是一道身影冲出来,纵上半空,我隐约透过他凌乱的黑发看到他的脸,是墨谦。他也赶来了?快!快救花妈妈啊! 但花妈妈身周好似有堵看不见的墙一般,撞得他斜飞出去,摔倒在地,然后爬起再纵,再坠再纵。 花妈妈再轻也不是片羽毛,又哪有充裕的时间蹉跎下去!眼见她离地面越来越近,我心一横,倒地侧身滚过去,然后仰面看着她如蝴蝶一样缓缓地正正降落。我微笑,花妈妈,以后,要好好活着啊! 突然一股大力袭来,我被横推出去,皮肤在粗粝的地面划出道道血痕,我大惊侧头,眼看花妈妈在我身侧一丈处落地,血溅当场! 我吓呆了,不,这不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我跌跌撞撞地爬过去,看她如熟睡一般的脸庞,看鲜红的液体在她背部溅起两片硕大的蝴蝶样的翅膀。我呆坐在她身旁,手指抚过她的脸颊,花妈妈,为什么? 为什么? 身后哇的一声,呕血的声音,粘稠的血液泼溅在地上的声音,我机械地回头,墨谦呆呆坐在不远处,单手撑着身子,摇摇欲坠,眼中早已没了神采。 我轻声叫他:“莫公子,莫公子?再过来看一眼小姐吧。” 墨谦爬过来,低着头,跪坐在花妈妈身边,他满头的长发垂下来,挡住了他的脸,我看不到他的神情,但我想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心情? 我突然五指成爪,伸手向他脸上抓去,墨谦不闪不避,脸上瞬间多了三道血痕,我再要上手时,却被墨让抱住了,他急声:“小艾!你干什么?!冷静些!” 我不断挣扎,歇斯底里:“是你!是你害了花妈妈!都是因为你!她才受了这么多苦!都是你!” 墨让紧紧抱住我,不住咳嗽:“小艾!小艾!” 我瞪着眼睛,我必须恨他,是他!就是他!要不是他,花妈妈怎么可能让别的人盯上!要不是他,花妈妈怎么可能受这么多苦!是墨家的诅咒!是那个人搞的一切! 我不管那个人是谁!但他的目标只可能是墨谦!花妈妈是因为他而死的! 可是我什么都不能说,我不能告诉世人,花妈妈究竟受了什么苦,我不能说!我只能选择大叫,尖声大叫。 然后,我晕了过去。 ===================== 朦胧中,我似乎看到花妈妈一身白衣,正忧伤地望着我,我看着她,不由热泪盈眶:花妈妈! 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 我哭得更凶:“妈妈,妈妈……”这样,就已是天人永隔了么?花妈妈,你为什么?…… 花妈妈,你来看我,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么?过了许久,我才擦干了眼泪,抬头询问,然而花妈妈仍然只是面露哀伤,什么也不说。 “妈妈!”我眼泪缓缓流下,“妈妈,你放心,我不会恨墨谦,我知道,他也是力不从心,他斗不过那人。我不会恨他,你放心。”我咬了咬嘴唇,不甘道。 花妈妈目露欣慰,然而嘴角仍是轻轻抿着,沉默而哀伤地看着我。 她轻启朱唇,说了些什么,然而我却丝毫听不见任何声音,她也发现了,于是再次沉默,只一味地看着我,我试探地问:“妈妈,可是要我帮你做些什么?” 花妈妈点了点头,眼帘垂下,面上似乎更加悲伤,然后,有几星红色,从她腰间渗了出来,渐渐蔓延到整个腰部。 我明白了,然后抽泣:“妈妈,你放心,我会帮你做好!” 花妈妈听了我的话,释然一笑,之后低头,片刻后抬头直视着我的眼睛,目光坚定,似在提醒着我什么。 我终于痛哭失声:“妈妈,我知道了,我还记得你说的话。放心,我会好好活着,不管遇到什么,我都会好好活着!” 花妈妈这才点点头,身形慢慢模糊下去,淡下去。 我大哭,徒劳地伸手向前,妄图抓住什么:“妈妈!妈妈别走!” 一只温热的大手抓住了我,是墨让的声音:“小艾?咳咳,小艾?” 我挣扎着睁眼,依稀看到墨让担忧地看着我,又缓了一会儿,才意识到,我已经回到了无月小筑。 我起身,按住嗡嗡作响的大头,问他:“花妈妈……?” 墨让黯然:“她……已经仙去了。” 我深吸一口气,追问:“她的灵柩,停在哪?” 墨让吞吞吐吐:“在墨府,但,我哥……他执意要同花妈妈成亲。” 我愣住:“成亲?”活人与亡人成亲,大朔不是没有过先例,但向来都是望门寡妇抱公鸡和牌位成亲,从没听说过一个男人娶一个已逝的女子的。 想到这,我颇有些欣慰,墨谦,你能做到这一步,便不枉花妈妈如此待你。我点点头:“墨让,请带我去墨府。”墨让并没有马上回答我,而是垂下眼睛,按住我手臂:“小艾,你受了内伤,现在不能过多走动。我知道你记恨我哥,可他心里的苦……又岂是我们能够想象的?” 我疑问地:“我?内伤?”回忆了一阵,才想起当日我决意垫在花妈妈身下时,那股将我硬生生推开的神秘力道,再想到墨让和墨谦一次次跃起后狼狈落下的场景,于是恍然,“那你和墨谦?” 墨让皱了皱眉头:“不碍事,休息了一天,内伤已经好了大半了,只是当时……我们中了金针,逼出来费了不少功夫。” 我骇然:“金针!”金针,又是金针!那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满足!他已经逼死了花妈妈了,他还要再让多少人痛苦,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收手!? 我闭上眼睛,深深呼吸,以此来平息我巨大的怒气,片刻后睁眼与墨让对视,一字一顿道:“我需要尽快见到花妈妈!” 墨让愣了下,垂目:“好,但,你需要保证,不再出言伤害墨谦。” 我点点头:“我保证。”**** 第四十五章 !!!!我不想现在看到墨谦,不是仍然恨他,只是情难自抑。至亲的人陡然逝去,虽然我已接受了这一事实,却仍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另一个与她至亲的人,我怕见到他,就想起她是多么的爱他,她是多么的挣扎、多么的隐忍,她是多么的不易。想到这些,我的心就会抽搐,就会滴血,会痛到不能呼吸。——不是形容,是真的。因为我需要耗尽全身的力气来对抗这种痛苦,那时你会觉得,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折磨,就好像肺部被刺穿。相比之下,我更适应身体的痛苦,起码我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来,大概将在何时离开。但心里的痛更加巨大,且行踪不定,它总是潜伏着,在你最不防备的时候猝然跳出来,击垮你,让你崩溃。你甚至都没有足够的力气和时间去准备一场哭泣,只能尽力维持一张木然的脸,无奈地看着心里的洞越烂越大。 相信墨谦也是同样的想法,我们两个刺猬同时抖出了浑身的尖刺,只留墨让在两边周旋。他艰难地将墨谦哄出停放花妈妈的房间,又转回来,担心地问我:“还好么?用不用我陪你?” 我闭了闭眼睛,摇头:“不必,我自己来就好。”我是来埋葬她的秘密的,而不是来和你分享她的屈辱。不管单独面对她有多难,我都会做到,我都必须做到。 墨让点了点头,木门静静地合拢。我转身,望着花妈妈,她仍旧穿着那身红衣,双手交叠于胸前,平躺在榻上,点点暗红的血迹在大红色的衣袍上洇出了大片诡异却美丽的花纹。听说,墨谦不许任何人碰她,那么他自己呢?他有没有碰过她? 我上前小心地将花妈妈翻了个身,看她身后的衣服已经结成了硬痂,和她后背上致命的伤痕粘连在一起,无法揭开。我长舒了一口气,很好,墨谦还没有碰过她,他甚至没有允许任何人除下她的衣物,花妈妈的秘密,仍旧是安全的。 我拿起剪刀,将她身上的红衣小心地一片片剪下,然后,我看着她平坦却不再光洁的小腹,哭了。 花妈妈的小腹上,那狰狞的花字依旧伸展着它的触角,牢牢霸占着她的身体,但是在一些比划的尾端,依稀有许多旁的伤痕被压在了这些嫣红的笔触下。仔细辨认,似乎是各种各样的刀伤、烧伤,还有其他奇怪的燎痕,似乎像是药物灼伤的痕迹。但在这些伤痕之上,那嫣红的刺青都极霸道地横亘其上,无一例外。 妈妈,妈妈,这五年来,你依旧抱着些微的希望,希望能祛除这些可怕的印记,是不是?但是,当你看到所有的伤痕都不能掩盖这耻辱时,你会是怎样的脆弱无助?我大口大口地呼吸,低下头,脸颊贴着花妈妈凉凉的脸颊,低声安慰:“好了,都过去了,都过去了……”说着说着,我泪如雨下,打湿了她泛青的脸庞,我伸手去擦,却越擦越湿。 我哭着用锋利的银刀替她割下那三片耻辱的痕迹,再用白布沾着特制的腐蚀性药油包裹起伤口,勒紧。这样,渗透的尸液就会将伤口和白布粘连起来,药油会一点点腐蚀掉她带着红痕的皮肉,她的秘密从此再无人知晓。 我抚摸着她的脸颊,柔声:“妈妈,你可以安心地走了,墨谦待你很好,他不知道你的秘密,再没人知道你的秘密,你的心愿,都已经实现了,你可以安心地走了,对不对?” 我顿了顿,起身,替她一件件地穿起新嫁娘的衣物,继续低语:“你人那么好,阎王爷一定会多给你积些功德,来世,给你投个好胎。” 衣服穿好,我转而开始梳理她的头发,一脸遐想:“要投什么样的胎呢?是做女人,还是做男人?女人……呵,女人太苦了,不如来世做个男人。不要大富之家,小门小户足矣,找个心爱的女子,就这么男耕女织,从一而终。多简单,多快活?花妈妈,你说,好不好?” 秋风乍起,轻抚她大红的衣衫,我爬上榻,轻轻拥住她,闭上眼睛,漫漫地哼着歌。 “双双对对的牡丹花,星星闪闪的桂花;亲亲热热说下的话,实实落落地记下……”[1] 花妈妈,我会一直记得你,记得你说的话,记得对你说的话,即使我忘记我自己是谁,我也会一直记得你说的话。 对了,花妈妈,你今天要出嫁了呢,开心么? 因为是阴婚,所以观礼的时间放在了傍晚,墨谦执意要宴请宾客,墨让百劝无果,而我只说了一句话:“你对花妈妈的情谊,关其他人什么事?”姚总管也帮腔,说若人太多的话阳气太旺,不利阴婚进行云云,才令他勉强接受了只有几个亲人观礼的局面。 叹气,墨谦,我知道你的心意,我知道你想让花妈妈堂堂正正地成为你墨家的媳妇,但花妈妈生前如此纠结,是为了什么?你是要在她身后马上打破她这么多年来苦苦为之坚持奋斗的东西么? 虽然你的心意更合我意,但我不愿让你的行为,使得花妈妈的努力和坚持成了笑话。 晚上,华灯齐放,爆竹声噼啪作响,喜庆的唢呐伴着鲜红的纸屑欢快地在喜堂外跳舞,喜堂内,姚总管站在堂上充当司仪,我和墨让分任伴娘伴郎,可惜找不到南平和吴越,墨家人没有到齐。可是这显然不影响墨谦的心情,他紧紧抱着花妈妈,眼睛只看着她,目光温柔,似乎对身外物再无反应。 姚总管偷偷拭泪,然后高声:“一拜天地!” 墨谦抱着花妈妈,向外叩首。 “二拜高堂!” 墨谦转身,向墨老爷的牌位再叩首。 “夫妻交拜!” 墨谦小心地放下花妈妈,我上前,帮着他将她维持在一个跪坐的姿势,墨谦郑重地向她叩首,起身时,脸上缓缓绽放出一朵幸福的笑,身体前倾,温柔地环住花妈妈。 姚总管嘴唇噏动,老泪纵横,那一句礼成却是怎么也喊不出来了。 一时间,堂里的人都没有说话,看着正中两个红衣的人儿相依相偎的模样,不自觉泪如雨下。外间的唢呐意识到不对,也停了下来,万籁俱寂。 墨谦稍稍离开一点,微笑着伸手抚上花妈妈的脸颊:“翠儿,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多好!” 墨让大惊:“哥!?”不由上前一步。 墨谦斜睨他一眼,淡淡:“我知道,你放心,我不会追随她而去。” 墨让明显松了一口气的样子,之后面上染上几分尴尬。 墨谦重新抱起花妈妈,垂下眼睛:“我的生命里,从来就不是只有爱情而已。放心,我知道,我向来没有任性的资本,也没有寻短见的权利,我的命一直都不是自己的,我知道,我知道。”他说这话时,虽然垂着眼睛,但我能感觉到,他眼里一定是蕴着无限哀伤的。连生死都不自由,这样的日子,无论怎样,都算不上快活吧。他顿了顿,接着道,“我会继续背负着墨家的责任,我会继续完成我应尽的义务,你们可以放心。但,我的心已经随她去了,剩下的日子,对我来说,苦刑而已。”接着惨然一笑,“我活该受这苦刑。” 他起身,冷冷道:“礼成。” 唢呐得了这声指示,再次震天价的响起,鞭炮噼里啪啦地响做一团,炸得猩红的纸屑到处乱飞,在一片喧嚣中,我隔着朦胧的一层水雾,看墨谦的背影渐渐远去,所过之处,带起一道红色的烟尘。 莫公子,一路走好。 花妈妈在三天后葬入了墨家的祖坟。那天下着蒙蒙秋雨,我沉默地看着属于她的黑色的墓碑一点点竖起,同时落成的还有墨谦的坟墓。——他执意如此,为自己立了衣冠冢,陪在花妈妈身边。花妈妈的墓碑极简单,简单到让我看到上面红色的字,就感觉眼睛有被刺痛的错觉。 那墓碑正面写着,爱妻花氏叠翠之墓,落款为,夫墨谦顿首。背面是一首词: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2] 还是化蝶吧,蝴蝶本无心,朝生暮死,也是莫大的幸福。 我几乎天天去拜祭,只是刻意避开了墨谦。 我有些话想问他,但仍旧找不到和他独处的勇气。我也在害怕,我怕在我问清之后,我会不得不恨他,但这,是违背我向花妈妈许下的承诺的。但我怎么可以违背呢?于是这简直成了个悖论,因为对花妈妈的爱,我可能会恨他,但又因为对花妈妈的爱,我不能去恨他。 这样的矛盾,我巴不得永远不要触碰,但谜底总归应该揭晓的。 所以在一天拜祭之后,我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守在墓边,静静等待墨谦到来。**** 第四十六章 !!!!所以在一天拜祭之后,我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守在墓边,静静等待墨谦到来。 我没有等太久,就看到了他的身影。他独自一人,穿着一身黑色,迎着秋风缓缓走来,黑衣贴在身上,显得本就单薄的身形更加瘦削。我起身,等他慢慢走近,但当他离我不过十几步的距离时,我却吓了一跳。不过几日的功夫,墨谦似乎已经垂垂老去。 不,他脸上没有多出几条皱纹,他的皮肤依旧光洁,他的头发依旧乌黑,他的腰杆依旧笔直。但任谁都能轻易看得出来,他身上那种属于年轻人的希望和力量已经没有了,像是一个绝望等待黄土掩埋全身的老人被硬生生塞进了一个年轻的躯壳,他似乎不知道该如何运用这种陌生的力量,他只是机械地完成他需要完成的工作,然后呆滞地数着时光的流逝,等待再次老去。 我忍不住一个激灵,一道可怕的寒意迅速游走我全身,我突然决定彻底原谅他了,原谅他的不作为,原谅他的无奈,但我仍需要知道一个原因,我需要一个原谅他的理由。 我欠身:“莫公子。” 墨谦愣了一下,然后淡淡地牵动嘴角:“小艾,好久不见。”他的反应也似乎变得如老人家一样缓慢,好像他只是被迫从一个小世界里走出,对外界的刺激程式化地做出些微的反应,然后又迫不及待地躲了进去。 我点点头,黯然,好久,真的是好久了。不过几天的功夫,感觉却像经过了沧海桑田,所有曾经熟悉的认为永远不会改变的东西,都陡然改变了。 山中方数日,人间已万年。 我深深吸了口气,直视着他的眼睛,轻声:“莫公子,可否在花妈妈面前,指点我几件事?” 墨谦呆了呆,缓缓垂下目光,轻轻点头:“好。” 我上前一步,问他:“当初,是你为我催眠,让我忘掉那两段不堪的记忆,对么?” 墨谦依旧是垂着目光,点头不语。 “所以那时,你就留了个后门,在你说‘请上座’这个词的时候,我就会再次被你催眠,做你所说的任何事?” 墨谦抬眼瞥我一眼,淡淡地笑:“是墨让告诉你,可以这样做的?” 我不答,再次问他:“是么?” 墨谦点点头:“没错。虽然我知道这对你的记忆无异于雪上加霜的破坏,但我当时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没想到……没想到你的意志力,出乎我的意料,竟然能模糊记得当时的事,还能够轻微地反抗我的催眠。” 我惨然一笑:“既然你可以这么做,你为什么不早点催眠我?为什么不早点让我告诉你事情的始末?”也许这样,事情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对不对? 墨谦黯然:“之前是翠儿,然后是墨让和吴越,小艾,也许你不觉得,但你身边总是不乏人保护你。除非你主动来找我,不然,我哪有机会去接近你?” 我语塞,然后问他:“那,五年前,在花妈妈求你放弃查出真相后,你就真的放弃了么?你真的不打算为她讨一个公道?” 墨谦突然抬眼,紧盯着我:“你当我真的没有查过么?你当我真的愿意如此忍气吞声么?可……”他闭了闭眼睛,接着说,“宝妈妈、红儿、还有之前倚翠楼里的人,以及周边对迷药有研究的匠人药师,郎中商人,只要我过问,他们就会在不久后急症暴毙,或是意外溺水。相应的,翠儿那边也会遭遇些不大不小的祸事,在我严密设防之下!那人是在警告我,不要再查,不能再查!我可以牺牲所有人的性命,或是其他什么,但我不能拿翠儿的安危开玩笑!若她因为我的锲而不舍再遭不测,我情何以堪!”说到这,他突然绽出个惨笑,“可是,她终究是因为我,而……”他双目渐渐变得赤红,却没有眼泪流下。 欲哭无泪,原来是最悲哀的。 悲伤不能顺着眼泪流走,只能憋在体内,硬生生蒸发再凝聚,日复一日地酿成碗苦酒,时间愈久,愈是浓烈。 我不想再折磨他,但我仍忍不住再问:“当时,为什么不强行带她走?若你坚持,她不会执意留下!如果你知道她是无奈的,如果你清楚地知道她对你的感情没有变过,那你为什么不对她说,告诉她,无论她遭遇了什么,你都不会介意?还是……你其实是介意的?” 墨谦越过我,走到花妈妈的墓碑前跪下,抬手轻轻抚摸着黑色的墓碑,好像抚着花妈妈乌黑的秀发,良久,才慢慢道:“不,我从来不曾在意过她究竟经历了什么,但我需要顾及她的感受。她一直认为,我们两个,不是平等的,所以我不能不征询她的意见就做出关系我们两人的决定,我不能擅自替她决定未来,我更不能用一种施舍的态度告诉她,我不介意。若我这样做,她会觉得她彻底沦为了我的附属品,她会在余生内都郁郁寡欢,因为她会发现她所追求的原来也不过如此,她会彻底丧失所有的希望,她会失去为之奋斗的目标。” “我尊重她,所以我尊重她的决定,若她认为我们暂时不应在一起,我便耐心等下去,我不会逼迫她下任何决定。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事让她做出了这种决定,但若她是这样想,且不愿让我知道,我就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但我最后悔的,是我没有告诉她……” 他轻咳一声,低下头良久,才继续道:“我没有告诉她,无论她经历了什么,她认为她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她在我的心里,始终如一。我爱的,始终只是她而已。”他抱住那黑色的墓碑,将自己的额头轻轻抵在上面,闭上眼睛,微笑着重复,“翠儿,我一直爱你。” 我终于忍不住哭了,老天爷,你睁开眼看看,你都做了什么?! 你究竟有没有眼睛? 秋风起,吹起他散乱的长发,我突然发现,他的发着说着,声音小下去,脸上难得涌出一丝红晕,她将包裹紧紧抱在胸前,缓慢而坚定地,“他会是个好归宿。” 我握住她手,衷心道:“柳姐姐,祝你幸福!” 柳扶风反握住我,信心满满:“我会的。”说着微笑着回头。我这才注意到,她身后有个男人,正在套一辆大车,似乎没有向这边看上一眼,但仔细看,他眼角余光似乎总是溜向这边,唇边绽着抹相同的幸福的微笑。 看了这男人,我才算彻底放心了,我也相信,他们会幸福的。 最近经历了太多灰色的伤痛,看到这样完美的幸福,就好像看到从厚厚阴云中透出的一线阳光,让人觉得身上重新有了力量,有了希望。 我同他们微笑着挥手道别,转身急急地走了。我突然很想快些回无月小筑,不知南平他们有没有回来?若没人等我,那,我便去等待别人吧! 我的预感竟然这样正确,南平,他确实已经回来了。**** 第四十七章 !!!!南平,他确实已经回来了。 他看到我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直直地跪下,一言不发地为我磕了三个响头。 我骇笑着侧身躲过去,跑上前想要拉起他,嘴里胡乱地打岔:“南平南平,你这是怎么了?拜高堂也要俩人一齐才成啊?” 南平没有如往日一样面孔扭曲地怒斥我胡说八道没长进没眼力价,而是依旧僵直着身体,膝盖好像在地上扎了根。 我也跟着严肃起来,仔细打量他,眼底有严重的黑影,眉头轻轻拧着,发髻散乱,衣衫上有明显的污渍和褶皱,眼神一直没有与我相对。他,这几天不眠不休,该是累惨了吧?那么他专门等我回来,一回来二话不说便向我下跪磕头,自然是有求于我,也自然是极为棘手的事,他料定我未必答应,才会出此下策。 他有什么要来求我的?他已经回来了,那应该是找到了吴越,或者,有了吴越的消息。他一回来就来求我,所以,大约是为了吴越了?吴越有什么事情要我帮忙?我想不出,我一个小丫头片子,我能帮到他什么? 我也面对着跪下,膝盖什么?”声音轻得似乎不能惊动熟睡的猫,我仿佛不是在问他,而是在问自己,他说什么?我一定是听错了吧? 南平的眼里仿佛有两汪泉眼,正孜孜不倦地向外冒水:“吴越查过各种典籍,这种毒产自西域,是和蛊虫相合的而成的一种蛊毒,毒会随着施毒者的下毒手法而变化,因此,这毒……不可解。唯一解毒的方法,就是……找一个命属极阴的处子……交合。” 我愣住,拳头抵着额头半晌,方冷冷开口:“是否因我曾是贱籍,你就认为我会视自身贞洁如儿戏?” 南平大惊:“小艾!” 我继续冷笑:“南平,若我是良家女子,你是否会如此轻易的提出这个请求?”呵,至少会承诺明媒正娶三书六礼,对么? 我站起身,后退了几步,我不愿再跟他靠得这么近。呵,我曾经把你当做家人呢!家人!你竟对我提出这种要求? ========== 南平似乎误以为我要离开,忙膝行几步拉住我的衣摆,抬头,哀求地:“小艾!若不是逼不得已,我怎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吴越也不会!可是,他已想尽其他可能的所有办法!”他深吸一口气,艰难地开口,语调迅速,似乎是怕自己的勇气瞬间失效,“他用金针刺穴,找窑姐交合,用极寒的药物镇住毒性……这些,他都试过,但不过是好转一两日便又加速恶化!他现在……他现在已经危在旦夕!他昏迷之前,依旧什么都不跟我说,甚至不让我送他回来!是我自作主张!是我翻看了他曾翻看的典籍!我也想过去找别人,我甚至偷偷去翻过户籍册!可京城那么大,竟然命属极阴的也只有十二个人而已,适龄的更少,不过四人,其中二人早已出嫁冠了夫姓,一人出外探亲,估摸几月才能回!小艾,我没有办法了啊!一切都是我不好,吴越他不想伤害你,可我做不到就这样看他去死……” 他哭得浑身发抖:“是我做不到啊,他受了那么多的苦,我恨不得替他去死,我怎么能眼睁睁的……”竟是再也说不下去了。 我站在原地,没有再躲开,任他拉着我的衣摆,只怔怔地看着他。 南平啊南平,这几天,我不是没有对吴越起过疑心,但这几天你一直跟着他,若你说得属实,那么,他的确没办法□去做其他事。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原来,他脖子上的金针,是这样的用途?那么那天他叫我瑶瑶?……不由想起田即最后一刻对着我叫晴儿的样子,难道这毒,还会惑人心智? 我轻声问他:“吴越?是否已经不清醒了?” 南平点头,吞吞吐吐:“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书上说,中毒者见到阴命的处子……便宛如蝶恋花,穷追不舍,但心头浮现的……是挚爱人的身影……他,他因自己想方设法抑制毒性,所以神智就……” 我伸手打断他:“我知道了,我考虑一下。” 南平急道:“小艾!他已经……今晚……”然后再次泣不成声。 是啊,我知道,这是一条人命。你认为我不该犹豫。但是南平啊,你们都认为我出身贱籍,都认为我在烟花地长大,于是就没有所谓的贞操观,是么?呵,若我告诉你,是恰恰相反呢? 见过了那么多清倌挂牌后的凄惨命运,那么多当红姐儿夜夜笙歌过后一张麻木绝望的脸,我怎么可能不在乎?我当然在乎! 更何况…… 呵,南平,若是我应了你,便相当于亲手扼杀了我自己的希望,这场交易于我,无异于一命换一命。你知道么?你当然是不知道的,你心心念念的,只有吴越一个人而已,你甚至不会说,会考虑给我一个什么样的交代。 我仰头,眼睛干涩,胸口酸痛。 一边是吴越的性命,一边是我的未来。 砍掉左手,还是右手? 世间安得双全法? 我深吸一口气,就这样吧,就这样吧!若我没有人挂念,那我是否该去成全有人挂念的人?起码,有人会得到幸福,对不对?慢慢吐出腹中浊气,我蹲下,盯着南平双眼,一字一顿:“南平,你是否愿意用你的性命,去换取吴越的?” 南平直起身子,坚定地:“我愿意。” 好。我点头,起身。那么,就让我亲手毁了这最后一线希望吧。 墨让,永别了。 ======= “他在哪?”我搓了搓脸颊,轻声问。 南平无言,摆正身子,又含泪向我磕了三个头才道:“东进第三间,……他就快醒了。” 我拢了拢衣襟,突然觉得好冷,仿佛冬天提前来了,冷得我手脚冰凉,身体僵硬麻木。东进第三间,是要我自愿去献祭么?这未免太残忍了。 我打开房门,一步一步地挪出去,一步一步。廊外的落叶多日不扫,被秋风卷起,带着破败的气息敲打着园内的各种花树,摇晃着光秃的树枝。树枝不断摇曳,仿佛邪恶的老丑的相士,挥着他枯木般的手指,用长长的黄色指甲恶意地划过你的掌心,桀桀笑着告诉你,你命中的大劫就快来了,而且,无可解。 我闭了闭眼睛,继续艰难挪动着脚步。 多么希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 可惜无论我走得多么慢,这条路终归会走完,那扇木门就在眼前,近得我可以闻到那潮湿的木头上散发出的腐烂味道。 我深吸一口气,轻轻推门,木门仍旧发出吱呀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原本已极轻的脚步不由再次放轻,仿佛怕惊到熟睡的野兽。 房间里早早燃上了暖炉,房内弥漫着一种沉闷的暖意,好似这房间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一切都在静静地腐烂变质。 吴越在屋子的最深处昏睡,他脖子上仍然插着金针,唇色惨白,上面覆了厚厚一层干裂的死皮,脸色灰白。即使他睡着,眉头仍旧轻轻拧着,仿佛在忍受什么。我伸手,小心试了试他的脉搏,脉象散乱虚弱,甚至曾停了短短的一瞬,之后又迅速跳了两下。我吓得,不由退后几步,再次仔细地观察他。 会不会是苦肉计? 我脑中这个想法终于憋不住跳出来,想到他行踪不定,想到他过往的情史,想到他最近越来越怪异的举止,我不由心惊胆战。会是苦肉计么?会不会? 窗外渐起的秋风拨弄着木格,发出低低的呜咽,我看着他,看着他一刻比一刻难看的脸色,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不知过了多久,吴越轻轻呃了一声,缓缓睁眼看了看四周,他看到了我,双眼陡然放大,然后猛然将我推开,举手拍向自己的天灵盖。我大惊,下意识地伸手去拦,却被他一掌推开,我一屁股坐倒在地,又滑了老远才停。 只是从他的身体状况看,他是不该使用内力的,这下大力推我,他自己看起来也受了不轻的伤,面色红白不定,哇地咳出一口血来,身子剧烈震颤。所以那一掌虽然依旧是迅速拍了下去,却没有发挥出像样的威力,只是额头红肿一片,半张脸立刻肿了起来。 我站起来,退后几步,眼泪忽地涌了出来。 吴越,吴越不是那个人。 还记得那一晚,我被突然的大力推开了几米远,那力道我记忆犹新,是柔中带着刚劲,而吴越刚刚推我的那下,虽然内力虚浮,但我可以肯定,和那股力道完全不同。 一个人的外家功夫可以变,但内力是不可能有太大的改变的。 他既然不是那个人,我就必须要救他。这个决定令我再次感到身上寒冷,感到绝望。 有那么一刻,我多么希望他是那个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去救他,这样我就可以不做这样难过的牺牲,但,他不是那个人,而且,他是我的师傅。 他教我功夫,教我验尸,他会笑着看我和南平追逐打闹,会任我们辩论辩到脸红脖子粗再出来主持公道,会作弄我会嘲笑我,但我真的有事他又紧张得不行,我记得他骂我蠢骂我是自己送死时眼里的担忧,我记得他将奇门遁甲的册子拍在我脸上的样子,他是我的师父! 我哭着,用颤抖的手,替他拔下了那根金针。**** 第四十八章 !!!!金针取下后,吴越仿佛变了个人一样。——他是醒着的,自金针拔掉后,他就睁开了眼睛。但他整个人好似在梦游,又好似是中了邪一样。看着他,我不由想起了那个死人,田即。 看着他,我真的怕了,而且怕得要死。我知道他是我的师傅,但我不知道,现在他的躯壳里面装的,是个什么样的灵魂?他双眼茫然,眸子乌黑,细细密密的血丝爬满了眼白,好像两眼是两个无底的窟窿,会把一切看到的都吸到这窟窿里头。他直勾勾地盯着前头,以一种种茫然又执着的神态。那种神态,叫人看着就觉得脚下有无数六足冰冷的蚂蚁,在顺着你的裤脚慢慢向上攀缘。 他坐在床上,抽抽鼻子,脑袋向我这边偏了偏。 我好像瞬间跌入了冰窖,之前的决定立刻就变得不那么确定起来,就这样了么?不不!我不能认命!谁说他一定是要和阴命处子交合才能活命?也许是血就可以?凭什么那书上说什么我就信什么?离晚上还有段时间,怎么说,我都不愿在这时候就放弃希望!我要试试看! 我一狠心,举起左臂挽起袖子,看到小臂上那三块淡淡的疤,不由又是一阵苦涩,这还是我闯关时留下的印子呢,没想到……我深吸一口气,低头,在那三块疤上又添一道咬痕。 血慢慢涌了出来,我使劲挤压,好令它流得更多。吴越闻到了血腥味,似乎也变得兴奋起来,他起身,向我这边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突然又皱了皱眉头,身子向后倾斜,过不多时,又向前试探着挪了一步。——这情形,好似有两个人在他身体里打架,但很显然,向前那个占了上风。 我不敢站在一个位置,只好捏着手臂四处躲闪,但吴越总能轻易嗅到我在哪里,面孔始终转向我所在的位置。他似乎越来越兴奋了,喉咙里开始发出嗬嗬的低吼。 我知道,我只有一次试验的机会,若是不成功,等待我的,也只有……那样的命运,但我不能不尝试就接受这样的命运,我必须要尝试一次!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平息下剧烈的心跳,大步向吴越走去。 吴越转头看着我,眼中的血丝愈发的浓郁,他慢慢牵动嘴角,却不是咧出个笑容,而是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像是饥饿的野兽看着送上门的肥羊,谨慎与试探不过是礼貌性的动作。他张开嘴,呲出白森森的牙齿,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我瞅准时机,将我的左臂送了过去。 吴越见有东西向他脸上扫来,下意识的动作自然头向后略仰,想要躲过这“攻击”,但我看他和南平拆招几回,早熟悉了这动作,右手早早等在他脑后的位置,他向后一撤,我手便捏上了他后颈,制住他穴道,逼他张大嘴巴,接受我的血液。这几招三脚猫的功夫在平时若想制住吴越,自然是天方夜谭样的笑话,但他如今似乎自己也在和自己艰难地对抗,我趁机取巧,竟然就成功了,不得不承认,连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我不知道这样管不管用,但我只能想到用血,时间有限,我实在想不出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替代方法了。 不过这方法似乎有些作用,吴越伸出舌尖,舔了舔落在他嘴唇上的几滴鲜血,然后似乎上瘾了一般,嘴唇贴上我手臂上的伤口,一个劲的吮吸舔舐,很有些欲罢不能的模样。 过了一会,他似乎再也吮不出血来,于是终于停下,闭着眼,缓缓跪在地上,脸上青红不定,胸口微微起伏。 我试探地叫:“师傅?”你恢复神智了没有?拜托你,快恢复神智吧! 求你! 没有响应,我于是再叫:“吴越?” 吴越突然睁眼,眼中血丝竟然比刚才还要浓密,他盯着我,突然绽开个古怪的笑容:“瑶瑶?” 我吓得倒退几步,什么?他还没清醒?他叫我瑶瑶? 吴越站起来,嘴唇嫣红,双眼血红,向我一步步靠近,他似乎不再犹豫,步伐变得坚定而迅速。 天,我做了什么?我似乎放出了只魔鬼? 我急速后退,再后退,将所有能够推倒的东西都推倒,堵在我和他之间。 吴越一边疾走,一边撕着身上的衣服,哧啦哧啦的布帛撕裂声不绝响起,不一会儿,他已是不着寸缕,胯下那东西昂扬着,宛如毒蛇一般,随着他的步伐不断颤抖摇晃。 我被他逼近了个角落,我不由蜷缩起身子,怕得心脏剧烈地收缩扩张,双耳嗡嗡作响,好似是血液不断涌动的声音。 我来,自然是抱了救他的目的的,但事到临头,我却不能如此从容。 谁能够慷慨赴死? 我情不自禁地颤抖战栗,我想大叫,想尖叫着冲出去,然后再也不回来。但我只是拼命缩起身子,把自己蜷成一团。 吴越嗬嗬地笑着,伸出大手,向我抓来。 我顿时有种蚍蜉撼树的感觉,不过几下的功夫,他轻易地箍住了我的四肢,整个人的重量都通过他的手脚压在了我的身上,让我疼痛难忍,这样巨大的疼痛,仿佛手脚就快被这样硬生生踩断。 我忍不住哭号尖叫,挣扎求饶,但吴越,他似乎对外界的刺激毫无知觉,只是茫然地遵循体内的冲动,制住我后,迅速地撕裂我的衣服,迅速地一个俯冲。 尖叫尖叫再尖叫,下身撕裂般的疼,仿佛一根木棍将我插成了烤全羊的样子,火辣辣,粗粝巨大,就好像有人不停地撕拉我的新创,好教它撕裂得更大,最终将我撕成两半。 没了。 我的内心一阵巨大的恐慌袭来,之后是莫名的空虚,就这样……没了? 花妈妈拼着打断一根指骨替我保下的贞洁,风满楼里姐妹们千叮万嘱叫我好好保护的贞洁,我自己殚精竭虑拼命守护的贞洁,就这样……没了? 不是在洞房花烛夜,也不是和最心爱的人…… 我心里巨大的酸楚迅速蔓延到全身,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没了,什么都没了。我瘫在地上,任凭他摇晃着我的身体,两行冰冷的液体从我眼里流了下来。原来,故事里说的危机关头总会有人搭救,船到桥头自然直,好人终有好报这样的事,也只是在故事里出现而已,没有谁能够毫发无损。生活就像个手拿放大镜的顽皮孩子,追着无辜的蚂蚁,瞄准,聚焦。对不准,逃了,就再来一次,不管经过多久,最后的结局都是噗的一声,没了。 不知是谁说过,生活就像一场强奸,不论反抗还是享受,你都要接受。但这次的强奸,算是我自找的吧? 我看着双目血红的吴越,感受着下身的剧痛,冷冷地想,我会被贯穿的吧?我会被弄死的吧?没有体液的润滑,我又是头次,我很难挺过去的吧?有很多清倌都是在开苞夜支持不住的,我当然知道,太干燥的话,会死的。要自我抚慰吗?要配合吗?不不,我也是有骄傲的。 虽然这骄傲会害死我,但是我坚持。 十五年来,谁都能把我当作一个贱籍里出来的丫头,谁都可以不把我当人,但是我不能。我深信我是特别的,我深信终有一日,我会脱了贱籍,我会傲然立于天地间,我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不管有多小。只有撑着这一口气,我才有跨过一道道坎的勇气。 不能认输,不能低头。 我可以将我的初夜交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但我不能在他的身下婉转娇啼,我不能在他身下扭动颤抖,不能因为他的律动露出失神的表情,那样让我觉得耻辱。 血一点点流了出来,有了血液的润滑,疼痛起码减轻了些。 吴越长长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一下下地擦着我的颈子,划过我的脸颊,轻柔绵软,让我想起另一个人的触碰。 相似的眉眼,终究不是他。 胸口酸酸的,眼角的泪流得更凶:墨让…… 墨让,我和你,终究是隔得太远太远了。 终于,那让我抓着走向你的一条蛛丝也断了,就这样了吧,你是床前明月光,那些遥远的温暖的回忆,好像是我偷来的时光,我很开心,非常开心。我会一直关注你,倾慕你,却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我不应该太贪心,我一直不配的,这一点,我不再打算欺骗自己。 再见了,再见了。 吴越眼神依旧没有聚焦,他的节奏放缓,动作加大,肌肉绷紧,他在进行最后的冲刺。在那一刻,他低吼:“瑶瑶……”然后,他面上缓缓盛开了个幸福的笑,缓缓放松了身体,缓缓趴在我身上。 我哭了。 墨让,墨让,墨让,墨让。 但这一切竟然还没有结束,过了一会,他再次抬起身体,再次缓缓律动起来。 我的身体被吴越带着摇晃,头向后无力的仰着,双眼漫无目的的乱飘。我身上的水分似乎都已经流尽了。泪早已流干,血早已凝结,冷汗被夜风吹干后在我皮肤上密密留下黏腻的触感,我像一条脱水的鱼,大大的眼睛无声望着天空,嘴一张一合。我在祈祷,苍天,请让我快些死去。吴越的每一个动作,都牵扯到我的伤处,疼痛难忍,火烧火燎的痛。他好像不知疲倦,只能从他眼白的血丝勉强判断,他到底有没有解毒。 所幸,他眼里的血丝,确实越来越淡了。 从月朗星稀到月落乌啼,再到晨星寥落,最后东方终于泛起了鱼肚白。 他的动作慢慢变得轻柔,他的脸上渐渐有了幸福的笑容,他开始放松了对我的桎梏,他在轻轻呻吟着,呢喃着,他在叫着:“瑶瑶……” 他俯下身子,嘴唇轻轻擦着我的额头,微微叹息,声音轻柔好似羽毛:“我爱你……” 他缓缓闭上眼睛,一滴泪滴在了我的唇边,他再次呢喃:“我爱你,瑶瑶。” 终于,他渐渐放松了身体,躺在我身边,收紧四肢紧紧地抱住了我,他的头在我的颈窝轻轻蹭着,长长的睫毛搔着我的皮肤,然后,他的呼吸渐渐变得缓慢而均匀。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费力地抬起手臂,捏住他的脉搏。但我的手被他压得久了,气血不畅,这一动弹,整个手臂马上又疼又痒,好像有无数细小的银针扎着。我咬牙忍着,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才算是感受到了他的脉搏,正缓缓地跳着,越来越有力平缓。 我长出了一口气,慢慢推开他,坐起身,拢了拢残破的衣服,一步步挪了出去。 推门,晨光下,南平正在不远处的廊下坐着,他的背影孤单而忧伤。 我懒得蠕动过去,我浑身酸痛,而且,每走一步,对我来说,都是酷刑。 于是我就地坐下,懒洋洋地开口叫他:“南平。” 南平浑身一颤,慢慢转过身来,他那尊容倒吓了我一跳,眼睛肿得像个馒头。 他慢慢起身,一步一挨地走过来,在我身旁坐下,半晌才开口:“小艾,不如你嫁给我吧!”**** 第四十九章 !!!!他慢慢起身,一步一挨地走过来,在我身旁坐下,半晌才开口:“小艾,不如你嫁给我吧!” 我吓得:“什什什么?”拜托,给身心受创的区区不才在下鄙人我一点恢复的时间好么?不要再玩我了,我老人家的一颗老心已经千疮百孔了。 南平走到我身前,蹲下身子,郑重地与我对视:“小艾,你若是不嫌弃,我娶你吧!我不敢替吴越应承娶你过门,我不能替他做主,所以我不能骗你。但,这样对你太不公平,就让我代他给你个完整的婚姻,可好?我发誓,自你应承下来的那天起,我便断了对吴越的念想,一心一意待你,宠你护你,对你忠贞不渝。好么?” 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咧开嘴笑了:“南平,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知道,我还是被在乎的。这让我好受了许多。但,我不会答应你的,我要的不是单纯的婚姻,即使娶我的人是吴越,我也不会开心。” 南平哭了,他肩膀一抽一抽的,叫我看着心疼:“小艾,我对不起你,我明知你……我对不起你!” 我伸开手臂,轻轻抱了抱他,顺便倒抽了一口冷气——即使这个简单的动作也令我身上酸痛不已,我强笑:“南平,你没有什么对不住我的地方,即使你不求我,难道我就会眼睁睁看着吴越死么?现在,我起码还活着,我四肢完整,我不过是少了片膜而已,这又有什么?” 南平哽咽:“小艾……”我忙把头撇向一边,嘘,不要提醒我,我当然知道这很有什么,我当然知道这代表了什么,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让我这样骗自己吧! 我转头冲他微笑:“南平,帮我。”南平点了点头,擦干眼泪,静待我指示。 我笑了笑,低下目光,看着自己小腹,缓缓道:“我不想怀上孩子,我也不想身上落下什么病。”抬头看着他,再次重复,“帮我。” 南平点头,拍了拍我的手背,转身走了。 我瘫在木廊上,遥望天边暗淡的银钩西斜,多么美,这大概是我在这最后一次欣赏这美景了吧? 我呆呆地看着它消失,什么都不再想,好似整个人已经空了。然后过了不知多久,吴越的声音在我身后虚弱地响起:“小艾,对不起。” 我掏掏耳朵,继续装死尸。拜托,怎么一个两个的,都爱跟我说这句话。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捕快干嘛? 吴越转到我面前,缓缓跪下,低着头:“小艾,对不起。” 又来。我伸手,挑起他下巴,看着他微笑:“大爷,我是一千两赎身的,按规矩,若是已经赎身了,初夜的价格要是赎身钱的三倍,请立即付款。” 吴越脸色惨白:“不要这样,小艾,你不是那样的人。” 我耸肩:“喂,既然都发生了,与其悔不当初,不如想想该如何补救。师父,我想明天就离开,可否给我三千两银子做盘缠?——如果你觉得这种说法你会好受些。” 吴越咬了咬嘴唇:“我不想伤害你,可我当时,完全失去了自主意识。” 我笑:“我当然知道,你当时根本不知道是我,你嘴里喊的是瑶瑶。”该死,眼泪又下来了,我想起了墨让。墨让墨让,这个名字,恐怕以后都是我的死穴。 我费力地俯下身子,拍拍他的手:“放心吧师父,生活如此多彩,我还有很多事想去尝试,我不会做任何傻事的。”又奸笑,“我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 吴越嘴动了动,低声道:“汪汪。” 我大笑:“谢谢。” 我一直笑,笑到肚子快抽筋了,笑到我觉得无趣,才慢慢收了笑容,眼光撇撇身旁:“师傅,自觉点,就别让我费劲拉你起来了,坐吧。我可没红包给您,再说,还没过年呢。” 吴越答应着,应和着我笑了笑,可那笑怎么看都不自然,一点也不如我的这般浑然天成,似魔似幻。 吴越起身时一个趔趄,呵,竟然忘了,他也是身子初愈呢!不过神仙就是神仙,他老人家闭目深深呼吸片刻,再睁眼时竟然就神色如常了。他轻轻坐在我身边,低着头,半晌才轻轻道:“明天就走么?” 我目光自动飘向天边,来了来了,您想说什么?拜托您,不要再说抱歉,不要再提醒我什么,就让我忘了吧,暂时的也好。 吴越低声:“无月小筑里的一切,你都可以带走。但若是这里还有你留恋的人和事,你不必勉强自己,我可以走。南平我也可以带走。你放心,我可以保证,这里再没人知道曾发生什么。” 我轻轻叹了口气:“谢谢你,师傅。但是,这里一切太熟悉了,的确,我们都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骗到任何人,可是,想要骗到我自己,太难了。我必须走。我不想再和这里纠缠下去,也许,是我和这里相克?”我笑了,“听花妈妈说,我小时候,街边一个没什么生意的相士替我免费算过一卦,他说我,命中克朔,大利西方。也许,是真的呢?” 吴越点点头,过了一会,才低低道:“今后若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尽管说。我的命,从此就是你的了。” 我再笑,向他伸出拳头:“你的命。”然后摊开手,做了个倒沙子的手势,“你自己先留着吧,我出门带那么贵重的玩意,不放心的很。” 吴越苦笑,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目光微斜,竟然就沉默了,眼帘微垂,双唇轻抿。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顺着他方才看的方向转头一看,不是别人,是南平正端着碗东西慢慢走来。于是我也沉默了,不动声色地调整了下姿势,但依旧是四仰八叉地瘫在廊上。 南平端着药走近,蹲在我身旁强笑道:“小艾,喝药吧。”啧啧,学不会我这样魅惑狂狷的笑就不要笑了吧,笑比哭还难看,这不是坏了人家心情么。 我刚要伸手接下,吴越却抢先抬手,轻声问他:“什么药?” 南平一呆,继而含混道:“补身子的。” 吴越伸手:“给我闻闻。”说着就从南平手中接过碗,竟不待他说句同意。 他端着药,凑在鼻边闻了闻,轻轻皱了皱眉头:“怎么会有甘草的味道?” 南平奇道:“怎么可能?这服药哪有甘草?”说着就伸手去接。端过碗来闻闻,又吹着喝了一口,咂摸良久,才犹豫道:“没有啊?哪里来的甘草味?” 吴越哦了一声,淡淡道:“那许是我身子虚,闻错了。南平,过来坐。” 南平答应一句是,便把药递到我手上,挪过去挨着吴越坐下,脸上挂着少有的忐忑。我一边喝药,一边看他师徒二人,怎么回事?忐忑?哦,是了,南平是背着吴越求我救他的,可是,救都救了,现在秋后算账,未免矫情了点吧? 但我隐隐猜到,吴越要说的,恐怕不是这个。 他先骗南平为我试药,又把南平叫过去说话,那么,他说的不大可能是闲话吧?其实有些事情,我也想问,但是,好不容易得来的片刻宁静,我不想这么快就打破它。如果吴越要问,很好,那么就让他来问吧,我只要旁听就好。 吴越轻轻捏住南平的手腕:“这几天,让你担心了。” 南平眼眶瞬间就红了,他深吸一口气,哽咽着微笑道:“没什么,真的。真的没什么。” 我懒得看他们表演啥啥情深,南平是不设防,是情绪激动,但我没有。我注意到,吴越的手指有意无意地流连在他的脉门附近。 我眼皮微微垂下,慢慢地喝着我的药。 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想。 两人又慢声说了几句别的,吴越那句话才终于问出了口:“你,是怎么知道这个方法的?我记得,我已经把那东西烧了。” 这句话一说出来,饶是情绪激动神经大条如南平,也听出几许不对来。他愣了一下,张了张嘴,没说什么,只是眼圈再次红了。他一只手尚被吴越握着,只得单手向怀里伸去,费力掏出沓棉布来,一层层展开,才见里面整齐包了卷不知具体是什么材质的布帛,看起来极硬实。摊开一看,上面竟密密实实地粘了十几块羊皮纸样的东西,一块块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大多熏得黑灰一片,边角俱都有烧焦的痕迹,错落着摆满了整块布帛。看样子,是南平从灰烬里抢救出来的残片。 吴越低着头,手指一一摸过那一片片羊皮纸良久,然后抬头冲我惨笑:“小艾,你打算何时离开?” 我呆了呆,脸上却像面瘫了一样没有一点表情,轻轻放下空碗,淡淡接口:“明天一早。” 吴越摇摇头:“太迟了,越快越好。南平,去帮小艾收拾东西吧。若是来得及,今天就走吧。”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只茫然地看着南平低低应了一声是,转身匆匆走了。我目送他背影消失,又愣了半晌,才点点头:“好。” 吴越将那布帛推向我:“不是我逼你,小艾……你自己看吧。” 什么,什么我自己看?这东西有不对?是吴越认为事情可能会关系到我?呵呵,当然,我已经被牵扯进来了。但,我还有什么可以被人惦记,还有什么可以让我再次体会失去的痛苦的? 我牵牵嘴角,勉强扯出个笑来给他,才低头去看那布帛。 散乱的羊皮碎纸,上面一个个墨字在焦黑的背景下十分的不明显,但仔细辨认,还是能猜出一句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大意就是西域有种蛊毒,中者什么什么样的反应,会有什么什么样的结果,如果要解这蛊毒,需要怎样怎样。当然,这怎样怎样,就是指的,哼,极阴处子。 我对这决定我命运的破玩意自然是没什么好感的,大致看过一遍就推到一边,不愿再看,不愿再想。但闭上眼睛,一片漆黑之下,我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提醒我,不对,这里有什么不对劲。 只得逼着自己再一字一句地回忆,简单的几行残缺不全的字句在脑子里过了几遍后,好似突然被一个浑身冰冷的家伙抱住,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我竟然能读得这么顺畅?没有任何句子给出了模棱两可的意思? 这说明什么?这当然说明句子的重点词句基本都被保留了。 但怎么可能这么巧合?在吴越下决心要毁掉的文件上,所有的重点词句都被保留? 不要跟我说吴越当时神志不清力不从心,吴越不是如此不谨慎的人,他若下决心毁掉一样东西,就算是团起来往火里一丢,也不至于巧合到只烧掉些无关紧要的词句吧? 我长出一口气,好吧,现在没必要纠结南平是否一直在吴越身旁了,就算他一直在,我相信那人也绝对有实力神不知鬼不觉地换走吴越烧毁的残片的。至于是不是南平自己捣鬼……我相信南平,相信他对我的关心对我的愧疚和对吴越的爱意,虽然吴越不能完全信他。 算了,不管我相不相信,现在,都不关我的事了。反正,我马上要离开这里了,不是么? 我不相信那人是针对我的,只要我离开,这一切,都不关我的事了。 一定是这样的。 但是走之前,我还有些人,是一定要见的。**** 第五十章 !!!!我走了,在当天下午,我穿着南平的旧衣裳,带着银票和散碎银两共计三千八百两,还有墨让送我的衣服,南平塞给我的食谱和武功秘籍,只可惜,墨让送我的鹿皮手套,我找来找去也只找得到一只,那只手套里绣着的歪七扭八的墨字,已经糟成了一团烂线,连我自己都要仔细分辨才看得出那字究竟是什么。 吴越站在门口,说,如果需要我帮忙,只管开口。我微笑,并不答话。 吴越,我实在不想和你再有瓜葛。不是记恨,只是每次想到你,我都会连带着再想起另一个人。 他是我心底鲜红的一道疤,不会愈合,每天血淋淋的抽动,但我喜欢这痛。 南平本想送我出城,但被吴越拦住了。呵,他还是对南平有疑心么?看南平红红的眼睛,我想开口让他陪我一程,但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说。罢了,何必为了一时的心软,让南平经受更长时间的猜忌呢?说句不吉利的,若是我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只怕他更逃不了干系吧? 总归是要走的,又何必多处,徒增烦恼呢?于是南平扶着门,两眼红红地看着我。我笑:“哟,小师兄,不必如此。” 南平盯着我,盯到我后背发毛,才轻声说:“小艾,等过了几年,不管过的如何,一定要回来!如果有了困难,一定记得,这里一直是你的家!” 我笑,然后仰头,拼命眨眼,——如果想哭的时候,记得眨眼睛,这样泪水会消失,很有用,谢谢。等确定已经恢复正常,我才笑着看回他:“谢谢!南平!” 南平点点头,欲言又止,只怔怔地看着我,视线在我胸口停留了短短一瞬,然后再看回我双眼,用力眨了眨眼睛。 我明白,我的胸口贴身揣着他偷偷给我的武功秘籍,他说,这是瑶瑶留下的,最适合极阴女子练,他是叫我勤加练习,他不希望我再出事。 他本可以清楚说出来,但他选择偷偷做这些。所以,他也是知道的吧,知道吴越已不信任他,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吴越的审度下变了味道,但他仍然选择服从他。如此隐忍委曲求全,不过是为了继续留在他的身边。于是就连他的猜忌他的冷硬也一并照单全收了么? 好累,但是我已经很羡慕。南平,你知道么,你现在能够照顾他,日日陪着他,给他做饭,为他收拾屋子,而我连如此卑微的愿望如今也已不能做到。不是不够格,不,如果是一个侍婢,她的贞洁又岂会影响到主人的声名,只是我深知我的欲望,若是离他如此的近,只怕我早已不满足于仅仅为他做这些。 我渴望与他并肩站立,我渴望与他心意相通。 呵,这该死的欲望。 当欲望不能满足,我唯有选择转身离去。 墨让,再见了,你于我,是一杯甜美的毒药。只是我生性自私,我不肯舍去我的欲望,或我的性命。 再见了,没了花妈妈,没了墨让,没了吴越没了南平没了夏至,还是祝福我吧,希望我能尽快找到一个人活下去的动力。 我再看他俩一眼,狠了狠心,转身走了。耳听着身后渐渐低下去的啜泣和叹息,我一直咬着嘴唇,没有回头。我没有买马,因为我现在甚至不能分开双腿,所以我托南平为我买了只小毛驴,侧坐其上,且行且停,像个回娘家的小媳妇。 这样,即使有人追,也看不出来的吧? 我不希望有人追,任何人,因为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我又希望有人追上来,起码让我再看他一眼也好。 想到这,不由自嘲,你算是什么东西呢?他会来追你?未免自视过高。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慢慢地走着,看似漫无目的,但其实,我很清楚我要做什么。 我还要去见一个人。 那个人,是我唯一不愿也不肯放下的人。 我留恋地抚摸着乌黑的石碑,冰凉光滑的触感,泛着些微的湿气,好像她刚洗完的长发,我喃喃:“妈妈,我来看你了。” 我缩成一个小小的包子状,蜷在地上,大头抵着那凉凉的石碑,叹气:“我要走了啊,妈妈,以后,可能有很长时间,都不能来看你了。”相同的话语,让我陡然想起我和花妈妈的最后一面来,忍不住哭了。 这样一哭,竟然就一发不可收拾,直到哭得连喘气都困难,才晓得要克制些,才想起来应该大口大口的喘气。 怎么办,除了花妈妈,我再找不到个可以哭泣的人。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以后都不能再哭? 是,我曾经把南平和吴越看做亲人,把无月小筑看成是我的家,可这一切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了。现在想起来,似乎所有的关爱和友谊都来得那样的轻易那样的美好,让我觉得不真实。是不原谅吗?不,我有什么资格不原谅?决定是我自己做出的,路是我自己选的,我清楚地知道这样的结果,所以,若说是不原谅,我第一个不原谅的就是自己。可是,人何必要和自己过不去呢?我也告诉自己,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但是看到南平,我会想到,这个我视为哥哥视为姐妹的人,曾经把我逼到了一个怎样两难的选择里;看到吴越,我会想到,这个人,这个我所感激尊敬爱戴的人,他改变了我的一生。 好似零存整取,他们给我了许多,也从我这拿走许多,只是我不知道,这笔帐,到底我是赔了,还是赚了?所以,我该用什么态度来继续跟他们生活下去?我知道,这并非他们所愿,但,这更非我所愿。我可以不去怨恨,但我做不到忘却,我做不到心无芥蒂地继续把他们当成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再也不能在他们面前毫无顾忌地袒露我的无助和我的伤口。 当尴尬发生时,胆怯如我,只能选择用玩笑来掩盖,用逃避来解决。 以后的路,只有我一个人继续走下去。 当所有亲人突然在一日之间都变成了陌生人的时候,我只有选择到花妈妈这里来哭诉,只是,她再也不能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了。 我下意识地蜷得更紧,双手抱着自己的臂膀,给自己一个不太温暖的拥抱。 “妈妈……”我用大头蹭蹭石碑,小声地呼唤,好像又回到了十岁前,那时只要我一叫小姐小姐,她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时的花妈妈喜欢拉着我的手,喜欢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地给我哼着歌。她身上的香味是姐儿们常用的脂粉香,混着她自然的温暖体香,甜腻中带着温馨,那种味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忘。 那种味道,于我,代表了永远不会再有的温暖。 我张开手臂,抱住石碑,轻轻摇晃着,好似在摇晃着她:“花妈妈,我要走了,要记得想我啊!” 泪眼朦胧中,我好似又看到花妈妈关切地眼神,听到一句看似彪悍实则温暖的问话:“臭丫头,你又要去哪野去?” 我咧了咧嘴,笑:“我也不知道去哪啊,吴越不告诉我,南平也不告诉我,我能去哪呢?他们说,我愿意去哪里就去哪里,只是这几年,都不要再回来。你说他们,真的好自私啊,对不对?” 我胡乱擦了把眼泪,吸了吸鼻子,继续嘟嘟囔囔:“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我好,是想让我远离是非地,但我现在离开了,他们会怎样呢?当然,这不用我操心,他们一个个都精明得跟神似的,没我在,他们反而更轻松。但是,我不甘心啊!” 说到这,我顿了顿,又点点头,确定了似的:“对,我就是不甘心,凭什么,我一头雾水地被卷进来,经历了这么多,又一脚把我扫地出门?连个答案都不肯给我?究竟那个人是谁?为了什么?我凭什么要这样不明不白地一走了之?我……”我抱紧石碑,可惜,冰凉的触感令我感觉更加寒冷,“我……究竟我的付出值不值得?”话一出口,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天,原来我心里还是有疑问的!我竟然问了出来! 不,不能问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太危险了。 我一直相信,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块柔软的地方,所以,有些东西是不能被利用的。 人与人之间,是有真正的友谊的。 好吧,如果问题的答案是要让我被迫接受,我身边的某个人,是利用了我的信任,那么我宁愿让这个答案永远成为一个迷。 我必须说服自己,我必须时刻保持坚定的信念,时刻告诉自己,我的牺牲是值得的。吴越是我的师傅,我的牺牲换回了他的性命,我这样做是值得的。 不然,我凭什么来度过未来无数个夜晚呢? 不能去想另一个可能,不能去想真相究竟是如何,不能再回忆这里的事情,不能再去想他。 此刻,我多想谁再为我催眠,让我忘掉这一切。 但,墨让曾说,我不能再被催眠了,我的意志已经不能再接受催眠。好可惜! 那么,就清醒着吧。我相信,上天让我经历这些,就一定有他的用意。任何一把剑都是烧了打,打了磨,磨了再烧,才能成器,不是么? 就算我不是宝剑,也是把好匕首吧? 我深吸一口气,搓了搓脸颊,开始一爪子一爪子地挖石碑前冻得半硬的泥土。嘴里不断嘀咕:“哼,你也太小气了,就给我埋这么一小坛女儿红,这不是说我以后的婚礼一定不热闹么?坏蛋!——好啦好啦,不跟你纠结这些,我现在也不知道要去哪儿,这坛子酒,就暂时由你保管了哦!你可不能偷喝!” 我手顿了顿,想起她双手捧着杯子,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女儿红的样子,眼睛忍不住再次流汗了。 我小心埋下属于我的那坛女儿红,拍实了土,然后开口,说给她听,也说给我自己听:“你放心,我会好好的,我会加倍努力,即使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不会放弃!我会一步步完成你的心愿!就算有再大的困难,我也会完成你的心愿!因为……因为我知道,你想看到的,是我辉煌的结尾,而不是我顺利的开始,对不对?” 我怔怔地坐着,想了好久,才想起,一切都做完了,我该走了。 只是我不愿。这一去,就不知会是多少年。我想和她再待一会。 只一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我蜷缩起身子,躺倒在石碑旁边,迎着午后的阳光,眼睛半眯着,嘴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哼着歌,就好像花妈妈曾为我做的那样。 妈妈,你放心,我会好好活着,我一定会好好活着。 即使只有我一个人,即使我已一无所有,我也会好好活着。 以后,我一定会穿最漂亮的衣服,吃最精美的菜式,喝最甘醇的美酒,骑最烈的马,在美丽的湖边盖一座房子,种大片大片美丽却有毒的罂粟、郁金香,对陌生人微笑,面对朋友好奇的询问,恬淡地回答,不,我不是一个人,我在等我的郎君来娶我。**** 第五十一章 !!!!不管如何留恋,还是要走的。 我沿着官道慢慢地驱赶着我的毛驴,缩手缩脚地把整个人藏到南平的大衣服里,低头晗胸,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可竟然这么猥琐,都有人认得出我来,真叫鄙人受宠若惊。 走到第二天,竟真的有人来追,高头大马嘚嘚有声,远远听到,我便忙避到一边让路,一副与人无争的小民模样。谁知那马越过我没走一阵,又返了回来,下马到我面前站定,那人叹气:“小艾姑娘。” 我忐忑地抬头,竟然是姚总管,他像个慈祥的老祖父,温暖的目光似乎能包容一切,我沐浴在这目光下,不由鼻子一酸,艰难发声:“姚总管!” 姚总管又是一声叹息:“苦了你了,孩子!”然后双目垂下,低声,“这是墨家孩子的宿命,谁知竟连累了你,和……唉!” 我不知他指的是什么,我也没有心思去分析去了解,我心里翻来覆去的只一句话:墨让不会再来了!墨让不会再来了! 我不知为什么如此笃定,但我知道,看到姚总管,我心底那点微薄的希望才算是真正破灭了。不管他是奉了谁的命带了谁的意思来的,墨让都不会再来了。 终于是连他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 不知为什么,在姚总管面前,我竟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 我也是不想的,只是觉得脸上有些湿,伸手摸了一把,才发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于是索性放声痛哭。 姚总管也不急着说话,只看着我不断流泪不断抽泣,他慈祥的目光仿佛温暖的怀抱,默默笼罩着我,让我尽情发泄自己的失落和无助。待我终于停止了哭泣,他才从怀中摸出块玄铁打制的牌子,双手递给我:“我家大公子说,姑娘的意思,他不会干预,但姑娘孤身在外,总归会有不方便的地方,这块令牌就赠与姑娘,姑娘若有需要,就拿着它找墨家的商号。说句夸口的话,朔国上下,没有墨家力不能及的地方。但姑娘放心,姑娘用过的人,之后就归了姑娘,不会有姑娘不希望的人知晓。——另外,我家公子说,事情不像姑娘所想象的那样不可转圜,若是姑娘想通了,就回来。” 我犹豫再三,终于收了那牌子,抬头冲着姚总管微笑:“就算是我向墨家借的,您放心,总有一天,我会连本带利还给墨家。” 姚总管嘴角勾起一抹浅笑,点点头,站在原地看着我上了毛驴,我坐稳后,再次向这可亲的老人拱了拱手,待我嗒嗒走出很远,才听见身后马蹄声再次响起,然后渐渐远去。 墨让不会来了。 他为什么不来再见我最后一面?就算是普通朋友,若是墨谦都能知道我要走了,并要姚总管找来了,那他为什么还不来? 我忍不住咬紧嘴唇,我在他的心里,难道不过是兄弟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徒弟,比路人稍微熟悉些的陌生人么? 是是,我记得他和我在寒潭边的景象,我记得他在地宫里抱着我时焦急的眼神,我记得他背着我时说的那句,你就告诉他,你有男人陪了,我也记得那个神奇的夜晚,那些发亮的菌菇……但是,所有的这一切,因为他没有出现,而统统变成了我的自作多情,我可笑却宝贵的回忆。 呵,多可笑,一面想着千万不要遇到他,一面却想着要和他见上最后一次,于是出现哪种结果都不开心。人啊,难道就是这么矛盾么? 不知走了多久,走到肚子发出咕噜的声音,才惊觉已经走过半天了,于是就近找了个茶棚坐下,喝点茶吃点干粮。 张罗茶棚的老爹迎过来,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一番,疑问地:“姑娘,可是从京都来?” 我笑着点点头:“是,老爹是有什么要问我的么?” 那老汉忙摇摇手,又点头哈腰的:“不敢不敢,不过今早有个客官给了我一点小钱,叫我转交封信,给一位从京都来的十五岁左右的姑娘家。不知姑娘是不是叫小艾?” 我站起来,按住起伏剧烈的胸口,低声道:“是,不知那位客人长什么样子?” 老汉想了半天,手高举过头,比量了个高度:“大约这么高,穿了一身黑,戴着纱帽,声音很是悦耳,究竟多大,小老儿倒是不清楚了。姑娘,那这信……?”说着,他从怀里掏出封白皮的信封来,犹豫着擎在手里,不住打量我神色,似是吃不准我究竟会不会接下。 我忙缓和了面色,冲他笑了笑,接过那信函,口里道了声谢,连饭都忘记吃,就走了出去。 上了毛驴,我又走了很远,远到看不见那茶棚,看不到一个人影,才敢掏出那封信来细看。 这信,会是谁写给我的? 封皮上没有任何字迹,就是说,我想要看到信的内容,必须要打开信封。 放在平日,这一动作当然没什么,只是我现在,说实在的,对任何事物都持怀疑态度,我不能确定这封信是谁写的,我当然希望是墨让给我的,但若不是呢?好吧,我承认我有些自视过高,但是,我怎能肯定,这信封里面没有抹什么下三滥的药物? 我犹豫再三,最后掏出那只鹿皮手套,戴在右手上,寻了个顺风的位置,小心地抽出信笺。 信上华丽隽秀的字体,很明显不是属于墨让的,也不是南平和吴越的。墨谦的没有见过,但我觉得,应该也不是他的。 我呼吸渐渐急促,竟然不敢去看信上的内容,转而注意起信笺的各种细节来。 纸是用的上好的羊皮纸,雪白的纸张,若不细看,很容易误认为是硬实的熟宣,墨也不是朔国常用的那种黑得发亮的五原墨,而是像那种极深的墨绿色,不光如此,字诡异地以横排由左到右排列,每个字的尾笔都拉成丝状,似乎不是用毛笔写成的。 什么人,能写出这样诡异的一封信来?小小一封信笺而已,却处处透着西域特色,可看那字体隽秀,又很显然是受了中原文化熏陶的,我认识这样的人么? 我闭目深呼吸数次,才睁开眼睛,缓缓将信纸抽出多一些。 没想到,第一句话就让我如此震撼。 “知道么,吴越中的那毒,根本不是什么西域的蛊毒。” 我一呆,继续拉出信笺,忐忑着往下看。 “还记得你那次在地宫中受伤么?你喝的木萸散[1],混了我给你下在暗器上的另一味令你有和破伤风相同症状的毒药,就令你的血成了吴越的解药。” 血?我的血是解药?!不,不可能,我曾给吴越试过,但是,他不是没有清醒么?怎么可能?我的身体也感受到了我的紧张,眼皮剧烈地跳动,幅度大得甚至我看不清接下来的字。我呻吟一声,使劲闭了闭眼睛,又缓了缓,才能睁眼继续看下去。 那诡异的墨绿色字体依旧妖艳地跳着舞:“可惜啊,你试错了部位,不是哪个地方都能够解毒的,知道了么?不过,看到你咬破手臂时,我还真是吓了一跳呢!” 晴天霹雳。 我再也没有力气看下去,双腿一软,跪倒在地,身旁的毛驴被我吓得大声叫了几声,远远地躲开我,吃草去了。 头疼欲裂,我抱住我的大头,紧紧闭上眼睛,但是没用,那些墨绿的小字宛如一个个专以整人为乐的精灵一般,恶劣地钻进我的眼皮里,贴着我的眼球继续跳着诡异的舞蹈。骚扰着我,提示着我,刚才它们曾经传达了什么内容。 那人说,我的血能解毒,但是,不是随意的什么地方都可以。 我的血浸在了他的什么部位?这样想着,我脑子突然嗡的一声,炸了。 那里。 苦笑,谁会想到,非得用血涂到那里,才能够解毒?我一个闺女家,又怎么会平白去试着把自己的血涂在一个男人的那里,看看能不能解毒? 所以吴越之所以得救,不是因为我的处子之身,而是单纯因为我的血? 这叫我情何以堪? 之前,我还能够说服自己,我失去了我最宝贵的东西,但我起码换回了一条人命。可是他现在竟然告诉我,我的所谓牺牲,只不过是一个愚蠢的自以为是的笑话!他清清楚楚地告诉我,我的牺牲是无用的,是无谓的,我以为的价值,不过只是我以为而已。 那么我究竟为了什么继续活着? 他们的圈套,陷阱,机关,把我吞进去,又吐出来,带走了我最宝贵的人,和我最宝贵的东西,然后微笑着告诉我,抱歉,你的牺牲你的奉献,我们不承认。呀,你感到痛苦了?可是,那是你自找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谈笑风生间,我的未来,和我的渺小的希望,就这样灰飞烟灭了。 我不管你是谁,你够狠。而且,你的眼睛够毒! 谁都认为我不在乎,只有你看出来,我深深地在乎,然后,你就用这一点来击垮我,是么? 明知道他是在激我,但,我过不了自己这关。 笑,还有什么好说的,一切都没了,连一个美好的谎言都不留给我,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我站起身,向不远处的渡河一步步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1]木萸散:治破伤风的中药**** 不是番外的番外 !!!!初冬的河水渐渐漫过我的脚踝,我的膝盖,漫上我的腰部,刺骨的寒冷,紧随而来的是似曾相识的麻痒刺痛,还有一阵强过一阵的抽痛,好似把冰做的锥子,瞄准我的大腿狠狠地刺下去,然后精确制导反复碾压。 好痛,痛得我脑子都有些发木,好似被什么低沉洪亮的钟声在耳边敲打过的感觉,整个脑袋都嗡嗡地低沉回响,一幕幕混乱的画面在我眼前飞快掠过。有花妈妈,有墨谦,有吴越,有南平,……还有墨让。 像锥子一样不断折磨我的,就是我在地宫留下的伤口,这么多天了,虽然伤口早已愈合掉痂,但周围的皮肤和肌肉仍旧脆弱无比,现在遇到如此冰冷的河水,便迫不及待地提醒我它的存在。 就是因为它!一切都是因为它! 好像蝴蝶微弱优雅的振翅,推到最后,竟在我身上酿成了无可挽回的风暴。 伤口继续持之以恒地抽痛,抽搐得我双腿也开始跟着颤抖,好像那晚不间歇的抽搐,想到了墨让温暖的怀抱,想到了他的话,想到他那一晚的絮絮低语,想到花妈妈说,不论如何,一定要活着。 是,我一定要活着! 我怎么会那么傻,因为他的一句话,就想到要结束我自己的性命? 没错,我是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但是,我才十五岁,你怎知我不会在以后的日子里赢得漂亮? 这人究竟是谁,我都不知道,我竟然就想要去死,我大头里是什么构造? 我深吸一口气,蹒跚着走上岸,冷风一吹,我不可自抑地抖成个筛糠状,下半身被冻得失去了知觉,我气得咒骂一声,翻包裹把自己裹成个粽子,颤抖着拾起那封信。 有人说,某一类人身体上的不适,很容易让他们觉得人生灰暗,让他们觉得生活无意义,从而诱使人做出更多残害身体的举动,继而造成恶性循环。始信焉! 鹿皮手套还戴在手上,我抽出信笺,将它在地上铺平,细细研究,没有落款,没有任何明显的提示身份的标志。但,羊皮纸,墨绿色墨水,非毛笔书写,他用这样西域的书写方式,是要说明什么? 他能够现身,送信给我,自然是在朔国待了好长一阵时间了,转念一想,废话,不然他又是怎么在这段时间里搞出了这么多事? 西域和朔国虽说目前相安无事,互市频繁,但在边境上都各自囤积了大量军队。西域的货物虽然在朔国的集市上可以买得到,但大多是香料珠宝铁器一类,像文房四宝这一类的东西,身受儒家文化熏陶的中原人自然是不屑使用他们的笔墨的。再说,也用不惯。所以用西域的纸笔写信,太奇怪了,别说市面上很难买到这些东西,就算他弄到了,若他有双重身份作为隐藏,那么找齐所需写这样的一封信,会不会太怪了些?为什么不省事些,用常见的文房四宝来给我写信?——如果他不打算暴露他的身份? 这样想着,突然一个寒战:不,不是,他的目标不是我。他根本就不打算向我暴露他的身份,但是他这样写,自然是想让我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然后?然后他的这封信,会留在现场么?会当做“我的遗物”留给“别人”看么?所以,我可能不认识他,可能想不到他是谁,但是,他想要看到这封信的那个或那些特定的人,明白他是谁,对不对? 西域…… 我团成一团,把自己抱得更紧些,抬头默默回想,究竟是谁,和西域有关系?他,又是想让谁看到这封信? 谁会在我死后迅速赶到? 吴越,南平,夏至,墨让。 对!墨让!墨家人! 他那个死鬼大哥!曾在西域待了十几年! 就是他!一定是他!只有他,才会对墨家人恨之入骨!才会去杀墨家人爱上的女子!一定是他! 我忽地起身,又头晕目眩地跌倒在地,揉捏我冻麻的双脚。 一定是他! 这样想着,又不禁苦笑:是,我知道我偏激了些,我知道我的分析论据不足,但是,我实在不愿把怀疑的眼光投到我身边的人身上,我不愿相信,他们中的某人,是戴着一只名为温情的面具,温柔地将我推到火坑里,看我痛苦挣扎,笑得不亦乐乎。 我拢了拢身上层层衣服,继续呆坐在原地。不,我不急着走了。那人是想叫我自杀,不是么,既然我没有死,他又怎么会轻易放过我?以之前他的风格,可是从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也许曾经留下了,但是,见过的,应该都死了吧?比如刘速,比如兰放,比如田即。既然现在给我了如此明显的书信,他会轻易放过我么?这封信,对我来说,简直像封可怖之极的追杀令,如果不愿自我了断,那就只有画地为牢,等人替我做个了断。 要逃么?算了吧,那人的武功如此高强,我怎么可能逃得过?既然躲不过,索性从容赴死,起码,让我死个明白。 我等着。 不知等了多久,等到我身上衣服都干得差不多了,才听到不远处马蹄嘚嘚,我呼吸陡然变得急促,费力地站起身,看远远来的那人。一身劲装,高头大马。再近些,便看得到他一脸平和,满目风尘,普通的旅人扮相,不见丝毫杀气。 不由心下疑惑,难道是我猜错了?还是……那人的动作慢了些? 怎么可能,他难道送出信之后,都不旁观以确定成果么?这样,也太不符合他谨慎的个性了吧? 我垂下眼睛,微微侧了侧身子,做出不干涉的姿态,省得那人误会我有事相求。 谁知那人竟勒马停了下来,下马走到我身前,犹豫着问我:“姑娘名讳可是叫小艾?” 我抬眼,来了,终归是来了。于是淡然地笑,行了个礼:“正是。” 那旅人也还了个礼:“方才在路上,有人给了在下一封信,托在下转交给一个骑驴子的名叫小艾的少女,应该就是姑娘了吧?” 我笑,伸手:“多谢这位大哥了!” 接过信,目送那人离开,才冷笑着展开了信笺,连鹿皮手套都不屑再戴。 仍旧是雪白的羊皮纸,墨绿的墨水,诡异的行文方式,处处透着妖冶。 信纸上连带落款只有四行字,保持着华丽的花体字风,叫人看着就觉得反胃。 各位看官,您别不信,看到这封信,我先看的是落款,然后,我竟然心里一喜。因为信上的落款是,墨谢。 墨谢,呵呵,你可能了解我,但你还不够了解我。 对我来说,你是个陌生人,所以,你给我的伤害,不如我身边的人给我的伤害令我感觉更痛苦。你的名字在我眼前出现,甚至对我来说是个安慰。是,你让我的猜想得到了验证,我身边的人是无辜的,我付出的真情没有被践踏和理由,我得到的都是真的不能再真的情感。你知道这种感觉么?你当然是不知道的,你心里只有仇恨了。险些,我的心里也只剩下怀疑了。但是谢谢你,是你告诉我,我还是可以继续付出信赖和真情的。 这样的结局,对你来说,是不是有点讽刺呢? 我可以忽略陌生人的不断谩骂,却不能承受我至亲之人的一个冷眼,因为他们是我的亲人,是我不会设防的人,他们所做出的攻击,是直接打在我柔软的肚皮上的,没有厚厚的硬壳和我赖以生存的尖刺,叫我如何抵挡得了? 可是,墨谢,你还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竟然就这样告诉了我,我的怀疑是毫无根据的,这怎能不让我高兴! 我仰起头,闭上眼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才去看信的正文。 第一行是,“你竟然没有寻短见,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第二行是,“知道么,你走入河里时,墨让就在对面的山头上目送你。现在,他大概正在附近默默地关注着你,随时准备施以援手吧。” 第三行是,“很好,我等着你来找我。” 看到这,我就算是个泥人也被他给烧成陶瓷的了,靠,你以为你是谁?万事万物的主宰,万能的神么? 关墨让屁事?你想让他看着我去死?大哥,你脑子进水了吧?墨家的诅咒是你墨家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还有,什么叫等着你来找我?是想让我明白不知危险何时到来的那种恐惧,日日在杯弓蛇影中度过,还是想让我觉得,我的命运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我这猴子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从而自此自怨自艾一蹶不振? 所以,这才是他写出自己名字的目的? 滚蛋!你不过是比别人聪明点知道得多点时间多点而已,你凭啥扮演上帝,要谁死谁就得死,要谁怎么死就得怎么死?要谁干啥就得干啥?我偏不,我就不,我就要活出个人样来给你看,你有本事就一掌劈死我,你要是还坚持躲在幕后兢兢业业,就别怪姑奶奶我不给你面子! 你当我是蝼蚁?你能灭得完世界上所有的蝼蚁么? 本姑娘就是那离离原上草,你今年烧了我,我明年照样活得滋润,我气不死你! 我原地跳了会儿脚,实在是不甘心这么一走了之,想要给这大神——大神经病留下点什么作为纪念。 翻翻包袱,没有可以当做笔的东西,只好俯身,捡起地上一块块小石头。来来回回折腾了半晌才算完工。我直起身,拍拍手,敲了敲有些酸胀的老腰,又颇自恋地注目一会儿,不错嘛,还挺潇洒! 走之前,我再次回头,留恋地看看我的杰作,可惜了,我的心血结晶啊!就这么被留在这荒无人烟的官道边了!于是最后一次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咂摸半晌,才悠然哼着歌走了。 地上被我用小石子摆出了四个大字,那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言简意赅地道明了一小片人民群众及一小撮已然伏法的犯罪分子对墨谢同志的心声——操你大爷! 原谅我,因为操字比划太多,看起来比另外三个字要大上那么一圈。 ……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的。 这是我的生活,我的人生。我愿怎么过,都是我的自由,即使你是上帝,你也不能替我做主。 =============== ========================== 下卷预告: 我站在院中间,看似曾相识的桃红柳绿,最后发现,我迷路了。 唉,是在海棠前左转了,还是误把连翘看成了迎春?无奈,只得跺跺脚,学着夏至的样子,扯起嗓门吼道:“这里有喘气的没?南平?吴越?出来接客啦!”这句吼完,我自己都一阵恶寒,不由搓搓手臂,掮着肩,等喘气的出来救我。 过了半盏茶的功夫,才见南平缓步走来,轻轻皱着眉头,一脸倦意,边走边嘀咕:“哪有这样的,不会闯就等在院门口么,这样乱闯,叫个什么事儿!” 我不由笑:“南平,南平!” 南平抬头看着我,神色有些茫然,过了许久,那茫然里才掺进了一点点疑惑,和不可置信样的惊喜,他嘴唇颤抖着张了张,却没有说话。 我笑着替他接道:“这个妹妹,我原是见过的。” 【上卷完】**** 第一章 !!!!某同学,自然指的是墨谢童鞋,但在讲墨谢童鞋之前呢,我们先来回顾下他的生长环境。 墨谢童鞋可谓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世显赫,天纵英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巴拉巴拉…… 等等,倒回去一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句话是个关键,所以在分析他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是谁给了他风,给了他雨?没错,是墨老爷。 打个哈欠吧,还记得满城尽是大胸妹里的周润发老皇帝么?对,他就是封建大家长的典型,“我不给你的,你不能抢”。没错,周杰伦(这里就是墨谢小盆友)是他的爱儿,他可以给他风雨给他星星,只要他喜欢,他可以给他一切。但是,若他要了他不该要的东西,等待他的是什么呢?是像猎豹一样冷静的旁观,然后是猛然的致命的一击,完全将你打翻在地,毫无任何还手之力——他也完全不会设想到,你会还手。所以他就算有更阴险狡猾的计算,他可能也不屑于用。 为什么呢?因为在他眼里,在这个家里,他就是天,他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可以代表月亮惩罚你,可以降下大洪水,你在受苦的同时,不能怨恨他,相反,你要深深反思,是什么原罪让神发怒,让神降下惩罚。也就是所谓的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 于是我们绕回原点,看看墨谢这个天才变态是怎么养成的。很显然,他不懂他父亲的教子哲学,他只看到了他父亲对他慈爱纵容的一面,而忽略了他父亲,在外面也是杀伐决断的一把好手。自然,他不忍心对自己的宝贝儿子做出什么杀伐的事情,但他不介意对他儿子之外的人下手。于是唐绡首当其冲。 关于唐绡,墨谢童鞋想的是,我父亲那样宠爱我,他怎么会对我的人下手呢?只要我强硬起来,只要我说我要我要,他最后都会妥协的,就像我前几年要啥啥啥,前前几年要啥啥啥……而墨老爷子,则想的是,臭小子,你触到了我的底线,不给你点教训,你是不知道这个家到底谁说了算了!其具体心理活动,可以参照父亲看到小儿子带了条脏不拉吉的土狗回来,还声称要跟它洗洗睡了的场面。 …… 好吧,这个比喻确实不怎么恰当,但在墨老爷子心里,当然除了他和他英明神武的儿子们,万般皆下品。 于是,悲剧发生了,唐绡童鞋就被这别扭的自说自话的爷俩玩死了,哭都没地儿哭去。 然后,墨谢童鞋爆发了,诚如某位亲说的那样,一帆风顺的孩子,遭受挫折之后,崩溃的几率比其他的小盆友要更大些。当时墨谢童鞋大概是这样想的:爹把自己的爱人给弄死了,兄弟们竟然都不插手管,你们都是坏银!坏银!要报复!报复! 于是,他做了一些手脚,很轻易地让人以为他已经死了,然后,他开始计划他的华丽丽的报复行动。 老爹被他气死了,很好,少了个报复目标,他开始一心一意地瞄着他的三个弟弟。——当然,与迫害唐绡有关的路人甲乙丙丁早被他收拾了,略过不提。他在耐心地等待,谁会是第一个受害者呢? 于是,当当当当,吴越小筒子先动心了,把墨谢童鞋乐的啊!迫不及待地就要开始报复行动了。 墨谢童鞋这样乐当然是有原因的,第一,自然是他第一次展开报复行动,他需要一个“祭旗”的家伙,也是初次练手。第二嘛,就是吴越童鞋是私生子,不住在墨府,跟他年龄差得又比较大,所以吴越与他完全没有交集。吴越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有血缘的陌生人,拿他来做实验品,无心理负担,可以放心大胆地下手。 可是呢,墨谢他,他他他,他竟然……吃瘪了。 还记得否,小叶姑娘的爹是个捕头来着,常年干捕头的人,怎么说呢,大多有种惊人的直觉,虽然南平童鞋没有和小艾提起,但是我们猜,墨谢童鞋前期的一些试探,定然让这位捕头大伯产生了疑心,于是毅然决然地!将自己闺女踢出了朔国。 所以,墨谢童鞋吃瘪了,不要跟我说什么他可以追杀到西域去,记得他的誓言么?爱人要当面死去,重是当面啊当面!光听个死讯有个一毛钱的意思啊?完全不能体会他老人家当时的痛苦嘛!所以墨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个严重的后果就是,两年之后,瑶瑶小盆友毫无美感的死去了。 于是他爽了,第一轮游戏完成。 再然后,是墨谦童鞋的动心。 我们可以想象,在墨谢童鞋知道他的弟弟喜欢上了花魁的时候,是多么鸡冻复杂的心情啊!一方面,他恨不得叉腰指天狂笑:灭哈哈!你小子也有今天?!——为啥?因为花妈妈花魁的身份啊!墨家贵公子喜欢上风尘女子,跟墨家贵公子喜欢上了男人,其八卦程度还是有得一拼的。墨谢奸笑着想,小样,你终于有机会体会到一点点我当初的矛盾痛苦了吧?再叫你小子装!装得跟圣人似的,还不得跟我们普通大众一样男欢女爱? 但另一方面,他又是比较为难的。为什么啊?当然,他怨墨谦,你丫明明有能力给我报信,有能力提醒我老爷子不看好我们,但你丫当时选择在那装孙子!但是,墨谦毕竟跟他从小长大,有深厚的兄弟情谊,这种兄弟间的感情,不是吴越可以望其项背的。所以对吴越下手,和对墨谦下手,在他看来,还是有本质性区别的。 所以呢,他没有直接下死手,而是选择了个更残忍的方法。 在我们看来,他这种方法可能更加残忍,但是在他看来,他觉得,他留了人家一条性命,已经很仁慈了。 但是我们知道,长期的执着于一件事,会催生变态。——歪一下题,邪教那么白痴的纲领是怎么引诱到无数教众的?只是基于一句话而已:谎言重复一千遍即成真理。——墨谢长期坚持于他的复仇,心理或多或少已经遭到扭曲了,杀人对他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个禁忌,而且,这家伙一个人,太寂寞了,他那么高的智商,不给自己做的事情找点乐子,简直愧对他完美的大脑,所以,他渐渐在他的复仇行动中融入了乐趣。 比对一下玩游戏的人吧,第一次玩游戏,可能只是追求通关就成,于是急吼吼地直线过关,万事以通关为最高标准。当通过一次关之后,就开始有更高的目标,比如,哪里有隐藏的宝物,比如,怎样可以练成更炫的招式,更高的级数……所以想象一下,当你一辈子只被获准玩一个游戏时,会出现什么情况? 你会尽量延长游戏时间,增加游戏难度,设置些比较变态的一环套一环的陷阱,你的目的不再是为了得到结果,因为你知道你必然会得到这个结果,你开始享受过程。 所以墨谢童鞋沉寂了五年,当然,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做,为了下卷的剧情,现在先保密,他也是在等待,他在延长他的游戏时间,他在考虑,这个游戏要怎么玩才会更好玩。 所以当花妈妈身边的小艾无意间搭上墨让后,他的狼血沸腾了,他开始策划一个一石三鸟的好戏。 墨让还没有爱上小艾?没关系,我为他们制造机会,地宫独处,受伤,两人相拥一夜,怎样,符合一切奸情的开始了吧?墨谢童鞋这样想着,也是这样实施的。不用问他为什么这样笃定,当他决定要报复他的弟弟们时,会不事先研究他们究竟喜欢什么样的人么? 于是在墨谢那双有力的大手的推动下,命运的齿轮开始咔咔地转动起来。 花妈妈在他的意料之下自杀了,他的第二轮游戏圆满结束。 但当他的第三轮游戏开始时,他犹豫了。 吴越基本被他玩残了,没有爱人的能力了,墨谦在余生也只会受着苦刑,怀念与花妈妈相处的一点一滴,墨家的孩子只剩下墨让还是完好的。所以,他犹豫了,要不要结束场游戏? 结束了,就没得玩了,他寂寞的人生从此更加寂寞。 不结束,他的圈套都环环相扣地设好了,怎能贸然喊“咔”? 所以他决定,不再追加任何圈套,看我们主角小艾的承受能力,若她承受不了,就让她去死好了,说不定我们家让让也能像吴越一样缓过来,再来个第二春?若她承受得了,很好,那他就继续玩下去,玩得大一点,最好玩过他整个人生。 所以,为什么小艾能虎口逃生?不是墨谢仁慈,也不是万能的主角定律(众:就是因为这个,承认吧……),而是因为,这个寂寞的变态不愿让游戏过早结束,他想继续玩下去,所以不得不做可持续发展的考虑。 惊堂木一拍,分析到此为之,因为卡发现,再分析下去,就剧透鸟…… 报告中一笔略过的地方,可能是卡忘了交代,也有可能是出于剧情保密的考虑,所以请童鞋们踊跃发问,卡会挑着回答。 鞠躬退场。**** 第二章 !!!!我站在院中间,看似曾相识的桃红柳绿,最后发现,我迷路了。 唉,是在海棠前左转了,还是误把连翘看成了迎春?无奈,只得跺跺脚,学着夏至的样子,扯起嗓门吼道:“这里有喘气的没?南平?吴越?出来接客啦!”这句吼完,我自己都一阵恶寒,不由搓搓手臂,掮着肩,等喘气的出来救我。 过了半盏茶的功夫,才见南平缓步走来,轻轻皱着眉头,一脸倦意,边走边嘀咕:“哪有这样的,不会闯就等在院门口么,这样乱闯,叫个什么事儿!” 我不由笑:“南平,南平!” 南平抬头看着我,神色有些茫然,过了许久,那茫然里才掺进了一点点疑惑,和不可置信样的惊喜,他嘴唇颤抖着张了张,却没有说话。 我笑着替他接道:“这个妹妹,我原是见过的。” 他离我太远,我看不清他眼底的细小情感,我只能感到他虎驱一震,脸上的表情,似乎是不可置信,又似乎是惊诧莫名,脚步移了移,是想要扑过来,但硬生生止住了,只是站在原地克制地笑:“小艾?”然后嘴巴越咧越大,“小艾!” 我张开手:“哟哟,不过几年而已,怎么就这么生分了?几步路都不愿意走?”来吧来吧,来扑我吧! 南平扑哧一笑,终于不负众望地如花蝴蝶一般飞扑到我怀里,我被撞得后退一步,苦笑:“南平!你态度转变得也太快了些吧?撞得我好疼!” 南平花着一张小脸,又哭又笑:“小艾!死小艾!你也知道几年不见了!?哼,五年!整整五年!你怎么连半点消息都不知道传回来?”我一边连连认错,是是是,我不对,我不好,一边认命地捋着他后背,一下一下,像抚摸着我家宝马。哎哎,这事儿闹得,我不是自己来找骂的么? 小师兄抽抽搭搭半天,才算是止了眼泪,继而咧着嘴傻笑:“回来就好!你个死孩子,知道回来就好!” 我也笑,然后抽抽鼻子:“恩,好香,桂花酥!” 南平轻轻给我一拳:“馋猫鼻子!这么远都叫你给闻出来了!” 我装做被他打得吐血的样子,踉跄退后两步,虚虚弱弱西子捧心状:“南平……呜……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人家……人家可是对你一片真情……你要负责给人家疗伤!”口水滴滴地,“听说桂花酥的疗伤功效就不错!” 南平被我气乐了,拉起我手往里走:“好好好!马上端给你吃!”我大乐,得寸进尺继续要求:“还有黄金糕,南瓜饼,杏仁茶,蟹粉小笼……”南平笑眯眯,一叠声地:“都给你做,都给你做!——话说,我刚才还真认不出你来了,真是女大十八变啊,不过五年的功夫,麻雀变凤凰了?!” 我反手拉住他手腕,斜他一眼:“喂喂,不会说话就不要说,什么叫麻雀啊?”顿了顿又道,“好歹是只野鸡吧?” 南平喷笑:“得了得了,听你这说话的腔调就知道,你可是一点儿没变,管你是小艾还是蓉城艾氏,都是我的毒舌小师妹!” 我眯了眯眼睛,想说什么,终归是没有出口,自己转了话题:“本以为这里会一点儿也不变,没想到,你们还真没轻折腾啊!”说着手向东指,“我记得那边是棵杨树来着,年头还不小呢,怎么就舍得给换成海棠了?啧啧,这满树红花的还真热闹!新年新气象?” 南平顺口道:“哪有……”顺着我手指方向一看,竟然就顿住了,慢慢睁大眼睛,“小艾!”顿了顿,又来来回回看了半天,继续深情呼唤我,“小艾!” 我掏掏耳朵:“行了,暗恋我也不至于这样一遍遍深情地呼唤我吧?人家会不好意思的!” 南平面皮抖了几抖,似乎是想做一个恶心的表情,可惜脸上惊愕的神色太重,硬生生被冲成了个扭曲的表情,纠结了半天才迟疑着问道:“海棠?” 我轻轻皱起眉头,低声:“怎么,不是海棠?” 南平摇摇头,轻声:“你走了之后,我们很担心你,又怕贸然帮你,给你惹下什么麻烦,只得学着女孩家的样子,给你在树上结些红丝绦,为你祈福,久了,就满树都是……” 我哦了一声,转过头,若无其事地看着别处。 南平再次轻唤:“小艾?” 我回过头看着他,缓缓道:“没错,我的眼睛,出了点问题。” 南平眼睛睁得更大:“怎么回事?” 我笑:“喂,再睁大点,眼珠子都要飞出来了,您这媚眼抛得还真是与众不同!哎呦,别打啊别打啊,喂喂,叫你别打我而已,你也别哭啊!好了好了,我说还不成么?”继而望天,老天爷啊,你就玩我吧,五年多了,我怎么还是要哄哭鼻子的小男生啊?于是正色,“你先把眼泪擦干净,我才说!” 嘿,您别说,还真管用,南平马上从怀里掏出块帕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擦干了小脸,仰头等着我八卦。 再次无语望天,苍天啊,为啥我总要牺牲自己作为八卦素材? 清清嗓子:“你也该听说了,我在蓉城,是做脂粉生意起家。当时白手起家,我自己试制玫瑰花露的时候……出了点小问题,眼睛失明了几天,当时没什么钱,就自己摸索着抓了点药,好在几天之后就好了。不过之后视力下降得就越来越快,后来有点钱了,才想起来保养,不过……有些迟了,好在控制得比较好,起码不再恶化了。现在一丈开外的东西,看着就有些重影,晚上更糟……天啊南平!”我怪叫,“你脚下踩了泉眼不是?” 南平红着眼睛莫明地望着我,我笑:“哟哟,都快成消防栓了,你怎么那么多水啊!” 南平又捶我一拳,这家伙,几年不见,怎么变得这么暴力了?他鼻音极重地:“难怪你会在小筑迷路……这是什么好玩的事情么?看不清楚!你才多大?你就看不清楚了!以后可怎么办?!” 我叹气,摊手:“南平,虽然我不信命,但,老天爷给我关上了这扇门,大概就是为了让我转头去开几扇窗吧!不是安慰,你可能不相信,眼睛不行了,我的听力和嗅觉更加灵敏,而且,有时候,眼睛看不清楚的,也许只是假象而已,我同样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且,有时更加准确。”呵,以前,我看人总是盯着别人的脸,希望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不一样的神色。但一个人,一个惯于说谎的人,可以很轻易地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这时泄密的,往往是他的身体,和他的眼神。一个人紧张的时候,可能他能够做到维持他的面部表情不变,但他全身的肌肉会控制不住地绷紧,观察这个,不需要有很好的眼力。而当我能够看的清一个人的眼神时,他的神色,我同样能够看得清清楚楚。 南平默然,我转了转眼珠:“说完我,也该说说你了吧,小师兄?”说话时,我刻意摩擦了几下后槽牙,制造些毛骨悚然的声音,满意地看到南平脖子后的汗毛竖了起来,他抖了一下,然后干笑着打着哈哈:“我?什么?我有什么可说的?” 我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我也不知道。比如,你身上的功夫?” 南平一愣:“什么?” 我停住脚步,深深望进他双眼:“你的功夫,怎么回事?” 南平轻轻咳嗽了一声:“没什么,对了,你怎么想起要回来?是因为……那事?” 我又仔仔细细地看他一眼,直到看到他转开了目光,我才道:“南平,如果你现在不想说,我也不会逼问。但你要记得,即使我帮不上什么,有我在支持你,也比你自己一个要强得多。我等着,如果你以后想说,我随时奉陪。”可惜,这话没有起到我意料中的效果,他听了也不过只是眼帘垂得更低。 看他这神情,我知道,今天恐怕是问不出什么了,只得顺着他的话题道:“是啊,我是为了墨家回来的。” 南平抬眼,语气有些急躁:“为什么要回来?你回来,能有什么用?” 我望天,然后苦笑:“就算知道没用,我又怎么忍得住什么都不做?我在外面,得不到确切的消息,于是只得深入虎穴,看看有没有老虎崽子给我剩下。”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当然懂得消息,特别是政治消息对生意的强大助力。我也有自己的情报网,但在京城这片的消息,我一直依附于墨家的势力,——我小门小户的,又怎敢在关公门前耍大刀?现在苦果来了,墨家封锁消息,我的眼睛耳朵没了,于是只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别管前面有什么,我拎着我的大头来了,不管不顾地眯着眼睛凑得近些再近些,看看究竟是什么情况,看看自己能帮得上什么。 我知道我是螳臂当车,但我不能不回来。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像温暖的金色羽毛,轻柔地擦着我们的脸。但我们注定辜负这美好时光了,我俩相对默然,各自想着心事,眼皮耷拉着,似乎随时可能泪千行。可惜,外面突然传来呼喝连连,争吵怒骂不休,让我们没了感伤的心思。仔细听,似乎是两人为了马匹的归属问题而斗嘴。我俩对看一眼,自对方脸上看到几乎相同的越来越浓的尴尬神色,于是在尴尬中又添一分惊奇,我干笑,抢先开口:“给你添麻烦了,门外叫唤的大概是我家小白,我的师爷。” 南平啊了一声,表示了解,继而眼望天:“我家阿狄,小筑新任看门犬。”**** 第三章 !!!!小白何许人也? 我家小白,本名萧白,字念素,属性师爷,防御性良好,攻击力可忽略。一肚子坏水,满脑子赚钱点子,物美价廉,经久耐用,实为居家旅行之必备良品。 这厮三年前被我从某钱庄挖来,给我管账,做我的智囊。——不得不说,这是我这五年里做得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他的存在,让我省了不少的心,重要的是,他让我的资产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三年即成蓉城首富。这是什么概念?三年前,我还只是个小老板,没错,我的脂粉虽然已远近闻名,但若论到净资产,在富商遍地的蓉城不过是勉强挤进前十而已。而三年里,他让我的财产翻了十倍不止,一跃成为其他商人拼命追赶的目标。 简单说吧,起初的两年,我做的是脂粉生意,从女同胞们口袋里掏钱,完成了我的原始积累。现在,虽然我的脂粉生意仍然红火,且已然形成垄断地位,但我的主要财源却不是它,而是来自于外贸生意,——咳,就是我那遍布各地的马帮团伙。 马帮的生意怎么做?说起来很简单,我不过是收集各地信息,判断形势,低买高估,赚赚差价而已。但同样是赚差价,其中的学问也是不少。举个例子吧,从西域买进的毛皮,我可以转手卖出百倍的价格,而其他商人至多不过五倍,可见信息的力量。而要得到可靠的信息,我的情报网自然要足够庞大才行。当然,这要得力于墨谦给我的那块令牌,它是我基础情报人才的重要来源,但接下来的运作,则大半要归功于我家小白非凡的经营手段。 这厮也算是厚道,不歧视我是女性,不搞办公室恋情,尽心尽力,感念旧恩,不跳槽,不休年假,是个彻彻底底的工作狂。有时我甚至想,我这人是否极泰来,走狗屎运了吧?让我撞上了这么个怀才不遇且为老黄牛式的家伙? 不过我一直以为,这家伙不善言辞,是个实干型人才来着,现在才知我看走了眼。他正用力扯着辔头,和马上那家伙争辩,看起来已经有一会儿了,但却丝毫不见他落了下风,还在一径的滔滔不绝地掉书袋,不由令我对他佩服万分。 来听听吧,这厮仰头,哀求状:“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得公子下手!”哈,我知他是怕大水冲了龙王庙,日后面子上不好看,索性故意拖延时间,等我们过来了再做打算。但,也不至于说得这么文绉绉吧?这话绕得,就连我这个久在他书袋中浸淫的家伙也要仔细寻思一番才能反应过来他究竟要说什么,更别说马上那人了,完全是一头雾水的状态,愣了许久,似乎在奇怪他为什么突然说这么一堆奇奇怪怪的话,半晌才怒道:“你唧唧歪歪的什么东西?我看好的,我也给你钱了,又不是抢你的,你凭什么反悔?” 萧白拉着辔头不放,脖子一梗:“价格是你自己定的,我并没有答应,怎能就此算是成交了?” 马上那人拍拍马脖子,也是振振有词:“这马都认我了,更何况我给你的价格公平合理,还高上了几成,你凭啥不卖?你们这儿的人,都这么不讲道理么?” 我黑线,喂喂,你要抢的是我大老远带来的宝马啊,我自己都舍不得骑的雪花骢啊!你说骑走就骑走,你以为你是谁啊?这都让你得逞,我就不叫小艾了!我深吸一口气,大喊:“小白!“语气百转千回,还带着点鼻音。 小白同志与本姑娘共事三年,早就培养出无比深厚的默契,当下松了马辔头,屁颠屁颠跑过来,狗腿状:“老板娘有何吩咐?” 我做老佛爷扮相,眯着眼睛问他:“怎——么——回事?”每个字都拖得悠长无比,十足一副反应迟钝却要故作威严的蠢样。 萧白赔笑:“老板娘,这人非要买我们的马,我说不成,他就要强行骑走。” 我哦了声,慢声问他:“最近童工什么价钱啊?”没错,马上那人虽然面目看不清楚,长得也还算高大,但身形偏细,大手大脚,很明显还是在长身体的小孩子。 萧白想了想:“卖身的话,二两银子吧!” 我拍了拍手:“那敢情好,小白,给他五两银子,叫他卖身给我吧!不成就硬来!” 萧白眨眨眼睛,忍笑:“是!”转身就丢给那人一锭银子,那人一惊,条件反射地接下来,我叉腰大笑:“好!接了!这可不是我们强买强卖了,是你自己答应的!” 那人大怒,翻身下马,拎着鞭子冲过来,对着我指指点点:“你这女人,忒没条理了!马和人能一样么?” 我憨笑:“哦,原来不一样啊!那,西域和朔国能一样么?” 没错,这个叫阿狄的孩子是西域人。西域和朔国人的长相很容易分辨,比如这孩子,他的发色就是亮闪闪的茶褐,而不是我们千篇一律的乌黑。起初,我还以为是阳光映照的结果,待他走得近了,才看出他高鼻深目,瞳色也是极浅,不过那对眼珠究竟是绿色还是蓝色的,我倒是看不清楚了。他眼窝很深,这必然显得他眼睛十分有神,但在我这眼神不好的人眼里看来,就是眼睛那里暗暗的一片,两个眼珠子泛着蓝色或者绿色的光,而究竟是何颜色还暂时不可考。 好吧,这孩子被我形容得有点残了,其实凭良心说,他还是很好看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虽瘦削,但因为衣服合身,能看得出他流线型的匀称肌肉。可以预见,至多两三年,他必将成长为新一代的少女杀手。 看,上天真是偏爱他。即使他现在生气了,也是很好看的,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然后微笑:“阿狄是么?我是南平的旧识,今天的事,就此揭过,如何?”见好就收,我总要给南平留些面子。 顿了顿,看他不答话,我又认真解释道:“你看,如果你看上的是其他的物事,我当做见面礼送你也无妨。但这马是我的心头好,平常我便十分宝贝,这次带上京来本非我所愿,如今被你看上了,我也只能说句英雄所见略同,但割爱,却是万万不能的。你能理解么?”听说西域人的性子多是直来直去的,所以我也不和他拐弯抹角,实打实的说明了,也省得他惦念。 阿狄上上下下看我良久,然后别开眼睛,鄙夷地:“哼,女人!” 我笑了,哟,是说我小气么?哈,这孩子是跟我杠上了?我怕他?于是挑挑眉毛,缓缓接口:“哦?同行相轧?” 阿狄愣了愣,然后似乎是反应过来了,突地涨红了脸,狠狠瞪我一眼,竟然开始品头论足:“妆化得不错,衣服选得也完全遮掩了你没胸没屁股的缺陷,配饰也合理,还算是有品味,可惜先天不足,后天再怎么补也补不成个美人!” 哗,先捧后踩,似褒实贬,让人跟他较真不得。而且,他攻击的目标竟然是每个女人都必然在乎的外貌问题,而避过我们之前争论的焦点不谈,真没看出来,这孩子的毒舌段位还挺高! 我饶有兴致地挠挠下巴:“对女人这么有研究?小子,你是喜欢男人,还是阅尽了女人?”我没胸没屁股?你可是用西域的审美眼光来评判?那我的确是柴火棍,你满意否? 阿狄再次赏我了记俯视的眼光:“下作!” 我轻咳转身:“南平,皮带没栓好。”南平啊南平,管好你家宠物。——我何必跟一个半大小子讨论我的穿衣经?我是吃饱了撑的? 南平笑着打圆场:“阿狄,这是我的小师妹,小艾。以后你对她可要尊重着些!” 让我意外的是,这阿狄似乎是对南平极尊重的样子,竟然就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不由感叹,真是一物降一物!看南平柔顺的样子,竟然能驯服这头小狮子?看来这小狮子的本性还是不坏的——就是嘴毒了点,不过无所谓,我的嘴巴也不是吃素的。于是点点头:“幸会。”真是幸会! 不理阿狄稍嫌扭曲的面容,我侧头轻声问南平:“哪捡来的松狮子?” 南平愣了愣,继而忍笑道:“半年前在朔西边境那里捡到的,当时他浑身是伤,差点救不回来了,万幸他命大,死里逃生。之后就视我为救命恩人,一直和我在一起。——他身手还可以,平日里就跟着夏至做些事情。” 夏至啊,莫非跟夏至待久了,连脾气都有些相似?不过……我眯缝着眼睛,狐疑地:“你去边境做什么?还有,当时他身上受得是什么伤?”无缘无故捡了个小孩子回来,你还真放得下心啊!虽然西域和朔国之间近几年还算太平,但,你当边境上大量囤积的边防军是吃干饭的? 南平苦笑,低低地:“这些以后再说。……不过,他身上的伤,似乎是狼吻。” 我点了点头,又抬眼看了阿狄一眼,才笑道:“呀呀,都是自己人,就别站在门口了,——我可是想了南平的桂花酥好久了呢!”从狼群中逃生?据说狼牙可是有毒的。这家伙……我不禁对西域人的体质刮目相看了。 谁知不提还好,我一说这话,明显感到阿狄虎躯一震,继而悲愤地扯着南平的袖子:“南平!我的桂花酥!” 南平安慰地拍拍他头顶:“乖,小艾刚刚回来,她也爱吃,你就分给她些嘛!” 阿狄撅着嘴,犹自不爽:“我的桂花酥,我的桂花酥,我的桂花酥,我的桂花酥!” 我双眼望天,受不了地喃喃:“天,他是养了只松狮子,还是养了只八哥?” 萧白在我身侧跟着,低声:“那个……我猜是猴子吧!”说着还向阿狄的方向望了一眼。 猴子?我也好奇,于是跟着看了一眼,不禁冷汗涔涔,果然是猴子!——阿狄小朋友正以南平为圆心上蹿下跳中,足迹遍布假山树干等等一切匪夷所思的地方,活力四射地表达着他对于本属于他独享的桂花酥被他人染指的愤慨。可惜南平充耳不闻,坚定地目不斜视地向厨房走去,似乎是久经这种骚扰的考验了。我大笑:“是,还是你的眼睛毒!” 呃,笑得太嚣张,被阿狄猴宝宝转头瞪了一眼,又砸了句“女人”过来,惹得我和萧白笑得愈发放肆。 萧白趁着我笑,低声道:“老板娘,什么时候去?” 我笑声略止,想了想,轻声回他:“就今天下午吧。”有些事情,还是要尽早弄清楚才好。**** 第四章 !!!!坐在马车上,我打起帘子,眯眼看窗外的景色。萧白骑着我的雪花骢,靠过来轻声道:“老板娘,今天太阳毒,对眼睛不好,还是遮上帘子吧!” 我笑笑:“不碍事,几年没回来,对京城怪想念的。” 萧白自然知道我性子,也不勉强,点了点头,便驱马向前,倒是阿狄凑过来哼哼:“女人就是麻烦!不过是进趟城而已,也要准备半天,排场十足!” 我扬起我画着精致妆容的脸,给了他一个华丽的微笑:“那是,老娘就是有钱,就是喜欢炫耀,你有意见?” 阿狄似乎是没想到我会这样嚣张地回他,当下被我噎得,鼓着眼睛看我了半晌,才泄气地拍马超过我的马车,嘴里不住嘟嘟囔囔:“麻烦的女人!要不是南平硬要我带路,我才懒得理你!” 哟哟,半大小子而已,哪来的那么大派头? 我也懒得理他,马车已经入了城,久违的京城。我眯起眼睛,细细地看街边的商铺。没错,虽然行人脸上的表情我看不清楚,但路上的人流,似乎比五年前要少了很多。而且,所有挂着墨家牌号的商铺都是大门紧闭,原本十分热闹的大街现在虽依旧繁华,只是这繁华里面已经没了生气。看来,墨家确实是出事了。 我闭了闭眼睛,不由想到半个月前。 半个月前,蓉城所有墨家商号一夜之间全部关闭,人走楼空。第一天,大家觉得奇怪,静等墨家商会贴出告示解释,究竟是准备全行业整饬,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第二天,第三天,依旧没有任何告示或消息公布,百姓开始感到恐慌,开始流传各种对于墨家一夕之间关店行为的猜测,但大家仍然采取了观望的态度,人人都深信墨家不会倒。 第四天,终于有可靠消息开始流传,但这消息并不好——附近城镇的墨家店铺也全部关闭了,不知店家去向。于是人们对墨家的信心渐渐丧失,自那一天起,蓉城开始沉浸在越来越浓的恐慌气氛中。人们挨家店铺搜寻日用品,仅有的几家正常营业的店铺里的东西被哄抢一空,再过几天,商铺无物可售,墨家的店铺仍没有重新营业的迹象,百姓们开始砸店,开始抢店铺里囤积的各种商品,蓉城陷入一片恐慌。 我的眼睛耳朵不是吃白饭的,我本该在墨家店铺全面关闭的至少一天前收到消息,但是没有,墨家的消息网好似瘫痪了一样,除了沉默还是沉默,什么消息都没有传出来。 这太不正常了,难道墨家真出了什么事? 我耐心等了三天,在第四天,当蓉城的百姓陷入疯狂时,他们的疯狂也感染了我,我叫来萧白,告诉他,我要去京城。 他说,不行。给出的理由也很合情合理。他说,因为墨家的根在京城,我本就跟墨家有些千丝万缕的联系,若是墨家真出了什么事,以我的实力,应该躲得远远的才算是明智,怎能自己洗白了送上门去?饭后甜点么? 确实,他的理由很正当,但我当时是无论如何也听不进去的,我炸毛了。 我满屋子乱窜,尖叫:“我要去!无论京城是龙潭还是虎穴,我都要去闯一闯!” 可怜的萧白,唯有上手按住我:“老板娘!冷静些!” 放屁,冷静冷静,我怎么冷静得下来?墨让有事,墨家有事,我怎么能冷静得下来?! 萧白抓着我双肩,好像两个大号的老虎钳,抓得我生疼:“老板娘,相信我,墨家的实力远不止是这样!” 我暂时消停了会儿,站住,盯着他眼睛:“不止这样?全国的墨字号店铺全部关门歇业,米价盐价飞涨,百姓纷纷囤积生活用品,你告诉我墨家实力尚未告罄?” 萧白坚定地回望我:“没错!”他坚定的情绪令我稍微镇定,可以维持足够的理智,听他继续分析,“墨家就像生长在朔国的一棵盘根老树,你当墨家首富的身份没有引起过天家的警觉么?没错,墨家行事低调中立,从不参与政事也从不插手国家命脉的买卖。但最重要的是,墨家倒了,朔国必然大乱!这棵老树的根遍布朔国的每一寸土地,甚至超出朔国的范围,若要把墨家连根拔起,朔国必定也随之覆灭!现在,百姓起码还有衣穿有饭吃,还没有发生大面积的暴动和骚乱,所以墨家无论遭遇了什么,这棵老树的根必然还是完好的!你信我!” 我喘息渐平,不再反驳,只沉默着,一双眼持续粘在他身上,上上下下。萧白被我看得毛骨悚然:“老板娘……有何指教?” 我长出了一口气,送他枚笑脸:“你说的对,墨家的情况,我们比别人了解的要多,所以,我早该想到的,谢谢。” 他也释然一笑:“为老板娘敲边鼓,是我的荣幸。” “但是,”我话锋一转,“墨家现在这种情况,总是有什么事发生了,我一定要去看看,即使赔上我的身家性命,我也要回去看看。” 萧白傻了,他呆呆地看着我:“为什么?” 我对着萧白微笑:“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我可以给你无数个理由,我可以告诉你,墨让救过我无数次,墨让于我有恩,墨让是我的知己。我欠墨让的可以让我在任何时候双手奉上自己的性命自己的一切,我可以为他上天入地遁入魔道。但是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统统不重要,最最真实的理由也是最简单的理由就是,我爱他,我爱墨让。” 我的眼泪刷就下来了:“我可以得不到他,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不好。他若是死,我也要同他一起死。没有他,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连骗自己都没了理由。”是的是的,他知道墨让,他知道我的无望的痴迷。三年的朝夕相处,他自然知道我闲时不停写的“让”字是什么意思,他自然知道我和墨家的联系,他也自然知道,我会自墨家的消息里费劲心机地尽量不露声色地寻找我想看到的消息,所以他没有任何惊讶的神情,只是叹息而已。 萧白凝望我半晌:“老板娘,你既然想昏头,我也不阻止你,但是我有义务提醒你,你这样去,一点胜算也没有,你甚至不知道对手是谁。” “是么?”我挑挑眉毛,张开手,“我的势力,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少。” 我的手里,是一管火漆封口的竹筒,萧白看了看,垂下眼睛,没有再说什么。 我缩回手,淡淡道:“萧白,如果你想要弃我而去,我不怪你,这三年多谢你,你自己去账房支出银两,我们当初说好的,三分分红,我们好聚好散。若你看好我,认为我尚能渡得过这一劫,或者,若你不舍得你出力打拼下的这片天,就麻烦替我照顾好我的生意,替我准备我所需要的。谢谢。” 萧白喃喃:“疯子,你是个疯子。” 我笑,“疯就疯吧,三年前,我就该疯的,可我竟然没有。” 没想到,我真的就这样疯回来了。想到这,我不由叹了口气,半个月前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竟然像半年前那样久远。不过还好,我不是一个人。 我掀起帘子,探头看了看前面慢慢走着的萧白,他似乎感应到了我的目光,回头冲我灿然一笑,露出了明晃晃的一排小白牙,我也笑了,心里暖暖的。 我想起他在蓉城送我离开。 他终究是没有弃我而去,而是无所不至地默默地为我准备着一切。 上车前,我拍拍小白同志,嬉笑:“你敬爱的老板娘,也就是我,需要个饭搭子,要不要同去?” 萧白像看着只怪物:“那谁帮你打理生意?” 我嘘他:“臭美吧你就,难道我只有你一个帮手?其他人莫非都是吃干饭的?” 萧白似乎受打击了,别扭着:“不去。” 我向他抛媚眼:“怎么,难道是不想看到我重投墨让的怀抱?” 萧白喃喃:“你倒是有那个胆子!”我手定格在他肩上,无趣地缩回来,不是吧,太了解我了。于是无精打采地:“这么了解我,是不是注意我很久啦?” 他也笑:“是啊是啊,老板娘,我早就对你有邪念了,你现在重投旧情人怀抱,我得赶紧找个地方买醉去。用烈酒来抚慰我这颗破碎的少男之心。” 我喷笑:“少男之心,嘿,您是少男他爹吧?”萧白同志虽然承蒙老天眷顾,不显老,但看他的行事做派,少说也是三十多的人了,少男之心?吓坏我! 得,强扭的瓜不甜,我挥手:“滚吧滚吧,赶紧滚。” 萧白晕倒:“这好像是我的台词。” 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不再废话,滚上了马车,奔赴未知的命运。 马车辚辚,我随着马车一起颠簸,闭上眼睛,心里却想着萧白。留他一个照顾我的生意,是不是太冒险了些? 突然车夫吁的一声,叫停了马,我探头:“老邓,怎么回事?” 没等老邓回答,我便看到了萧白,他直直坐在高头大马上,抬头挺胸,骄傲地笑着,好像探花郎一般得意。 我微笑,继而惨叫:“死小白,你竟然骑了我的雪花骢!?我都没舍得带他走!” 萧白掏掏耳朵,受不了地靠前:“放心,他交给我,才不算屈才。” 我偏头想想,也是,这家伙骑术比我好上不知几倍,又极爱惜马力,于是略过这一节,转而奸笑着问他:“怎么又想跟我来了?莫非觉得自己无法胜任二当家的职责?” 萧白笑,反抛给我个媚眼:“我觉得,我应该看着你,省的你去外面找野男人。” 野男人?说谁呢?你才是吧?呸呸,我跟你有什么关系?!噎得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一甩帘子,坐回车里,赌气不理他。 萧白哈哈大笑,驱马探路。 哼,这倒霉玩意。 也多亏了这倒霉玩意,我才能如此迅速地踏上京城的土地。 不过,我只知道说曹操曹操会到,没想到我只是想一想而已,这倒霉玩意竟然就跑到了我跟前,低声:“老板娘,阿狄说,前面就是官府了,你最好提前做个准备。——天啊小艾,你的眼睛怎么……?” 我用帕子小心地拭着眼角,将眼里不断涌出的水慢慢吸干,冲他展颜一笑:“你说的对,太阳太毒,我不该打着帘子的。”**** 第五章 !!!!我在萧白的帮助下下了车,正好听到阿狄和夏至的谈话:“这个女人声称是你的旧识,好像是要来找你帮什么忙的,我并不熟悉,又不敢擅自做主,只好带过来给你看看。” 夏至焦躁地:“走后门,又是走后门!这种人带来干嘛?还嫌我最近的事不够多?直接说我不在不就好了?” 阿狄诺诺称是,又道人都来了不好不见云云,好歹把夏至劝出了门。听上去挺热情诚恳,可他声音里藏不住的兴奋告诉我,他是故意的。 嘁,这孩子,故意隐藏重要信息哈?但讨厌的是,他说的句句是实,叫人怪罪不得。 不过没关系,和可爱的夏至,如今的京城第一女捕头打打哑谜,玩玩我悄悄蒙上你的眼睛让你猜猜我是谁这种幼稚但不失乐趣的游戏,也算是一种别开生面的叙旧方式了。 我待她在我面前站定,才挽起一个得体的微笑:“夏捕头,别来无恙啊!可还记得我?” 夏至眯了眯眼睛:“你是……?”上下打量我半晌,这五年她好歹是进化了,不再直接说出“不认识”这种伤人的话,只犹豫着沉默,不过她仍在自己光洁美丽的脸上简洁明了地标明了三个大字,不认识。 我窃笑着启发她:“当初在下还是因为一位故人才能和夏捕头攀上关系的,几年过去了,现在想起,宛如昨日,在下甚是怀念啊!” 夏至干脆利落地打断我:“阁下如有冤情,烦劳去前门击鼓鸣冤,在下定当秉公办理,全力以赴。”言下之意就是在我这后门是行不通地,您老就别乱攀关系了! 我被噎得,靠靠靠,啥时候我也混上这待遇了?气得我,摆出茶壶姿势,一脸威胁:“师母,怎么连我这乖徒儿都不认得了?” 夏至陡然睁大眼睛:“小艾!”飞扑过来抱起我转了一圈,大笑,“你终于回来了!”又放下我,大力拍我肩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既然主动投案,我就不追究你不说一声就跑了这事了!” 我皱皱鼻子,感激涕零状:“多谢师母恕罪!” 夏至难得脸上一红,又啐了我一口,才亲亲热热地挽住我手臂,快步往衙门里走去。边大步走着边一叠声地问:“怎么想起来回来了?在蓉城过得好么?南边的天气还习惯么?吃得惯么?见到南平了么?……” 在这样猛烈攻势下,我只有点头的份:“不是想你们了么,好,恩,还算习惯,都习惯,见着了,聊得挺开心的,这不,他特地叫阿狄带我来找你……” 夏至趁着我忙着回答她一连串的问题,悄声道:“是因为墨家才回来的么?墨让走了,墨谦已被下狱待罪,明天,墨让的海捕文书就该贴到全国各地了。小艾,你回来的可不是时候。” 我怔了怔,依旧似没听见她耳语一般说得欢畅,但我已不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我的大脑在高速运转,迅速处理着夏至告诉我的信息。 墨家现有的两位领导人竟然都被剥夺了领导权?一夕之间? 也难怪夏至要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衙门里人多嘴杂,她不能授人以柄。 夏至,也终于是长大了。 说真的,这半个月,我没有一刻不在想,不在分析,墨家究竟出了什么事,墨家究竟想传达给别人一个什么样的信息? 如果突然有一天众人纷纷风传一个百年老字号要倒了,看起来它也确实有些危机,那么它会怎么办? 答案是,不管有多大的阻力,它都应该排除万难,立刻站出来辟谣以维持局势的稳定。而不是任由情势恶化,令众人丧失信心。如果任由这样恶性循环,那这老字号也就唯有倒闭一途了。 所以,墨家一直到现在没有任何反应,是不正常也是不合理的,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我脑子笨,思来想去,不过只想出两种原因。 一是诚如萧白所说,墨家实力远不止此,所以它的目的是制造一种假象,让人认为墨家不行了。二是,墨家虽然现在还有反击的余力,但是内部被一双有力的大手遏制,不能动弹,不能传出任何有效的信息澄清谣言,所以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慢慢腐烂? 我不知道墨家究竟想怎么样,我只知道,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都必须回来一趟。 如果墨家没倒,很好,就当我只是回来看看故人。如果墨家真的有事,就算我帮不上什么忙,我也要跟他们站在一起。 我以为这半个月里,我是做足了心理准备的,我已经可以应对一切突发状况的发生,可是当这个答案摆在我面前时,我却依旧不敢相信。没想到,事情竟然闹到这么大,竟然牵扯到了朝廷?那么墨家到底是在示弱,还是碍于天家,不敢澄清谣言,只得忍痛断尾求生? 海捕文书,这是什么概念?在朔国,不是随随便便那种撒遍全国的榜文就可以叫做海捕文书,而必须是御笔朱批,由御林军亲手贴满各州郡的悬赏榜文,才能称得上。也就是说,只有皇帝陛下有权利签发一份这样的通缉令,令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寻找一个人,必要时甚至可以联络邻国,请其协助抓捕。而且,其奖励方式虽各有千秋,但足以令任何一人动心。正因为此,其威力之大令人咋舌。据说大朔历史上所有在海捕文书上亮相的犯人,最后都迅速得到了正法。也正因为它所拥有的巨大权限,即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也没有签发海捕文书的权利,连皇帝本人,据说在即位的十二年以来,也从未签发过一份。 所以,墨家究竟有什么地方惹怒了天家,使得皇上不得不动手发出这样一道夺命符? 好吧,我知道对外宣称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原因,那就让我在这原因未挑明之前来猜一猜。皇帝最怕的是什么?答案很显然,江山易主。先不说墨家有没有这个心思或实力,单有沈万三[1]这样血淋淋的例子在面前摆着就可以说明一切,太有钱,早晚会被天家惦记。 可是,诚如萧白所说的,墨家不是一般的有钱,也不是一般的有影响力,皇帝想除掉它是可以理解,但是想做和敢做并最终去做毕竟是两码事。皇帝这样做,是吃准了能够一口吃下墨家这块肥肉而不会遭到反饬,还是即使计算到了可能的结果,也要咬牙吃下墨家? 那么,皇帝预备给天下的理由是什么? 谋反? 可笑,可有证据?还是打算用莫须有来搪塞过去? 等等,我似乎忘记一个人,一个也和墨家有莫大关联的人,一个有能力插手这事的人,他会不会知道些什么?想到这,我状似不经意地转头问夏至:“吴越最近还好么?”没错,吴越。我回无月小筑不到一天,见不到他也算是正常,更何况……我本不想提起他。所以在重逢的激动之下,便忘了问南平关于他的事情,现在想到,不由脱口问了出来。 夏至愣了愣,仍旧笑着回答:“好,好得很呢,身体很好,人也不消停。这不,又野到大漠去了,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说不定,回来就不是一个人了呢!”说到这儿,她牙关紧咬,做出副预备咬人的样子。 这表情太可爱了,即使我现在心思沉重,仍乐得咧开大嘴:“哟哟,小师母,家教不够严啊!” 夏至斜我一眼:“恩,等着吧,等他回来,一定要他顶着茶壶抱着水缸叼着烟袋跪搓衣板!” 天,好复杂的刑罚!我身上陡然袭过一阵暴寒,颤声道:“夏至!” 夏至调皮一笑,又黯然:“也就嘴上说说罢了。” 我愕然,原来,她还是喜欢吴越的。 这么久了,明知他不会接受,明知他心里仍想着瑶瑶,她还是一往无前地喜欢着。她已经二十三了吧?她用女人最好的年华,来坚守她对他无望的爱恋。这样的勇敢坚持,任何的玩笑对这份感情来说都是亵渎,是我放肆了。我歉然道:“夏至……” 夏至挽着我的手臂紧了紧,嘴角上扬:“没什么,这都是我自己选择的,与别人无关。”深吸一口气,又道,“我知道我和他之间是不可能的,但我无法勉强自己嫁给任何一个我不爱的人。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他无关。同样,他怎样选择,我也没有任何权利去干涉。” 我拍了拍她的手背,无言,只得硬生生转了话题,说些今天天气哈哈哈这类没营养的废话,夏至也趁我高声回答她时,又简略说了几句墨家的现状让我知道。可惜,她也不过是一名捕头而已,只能跟着官员四处跑跑,观察些现象,却无法深入了解其中缘由。 她只知道,京城在半个月前突然关闭了城门,只准进不准出,如此三天才恢复正常。之后墨家店铺全部关闭,墨谦下狱,墨让不知所踪。并且,朝廷下了封口令,任何公职人员一月内不得宴饮不得私自聚会。看来,天家最近是要有大动作了。 夏至又亲亲热热地问了些别的,趁着我说话的功夫,轻声问我:“要去看看墨谦么?” 我毫不迟疑地点头。 五年了,我躲得够久了,应该转过身子看看了。**** 第六章 !!!!我搓搓发木的脸颊,站在门口环视牢房内部。 灯光昏暗,——这是一定的,没听说过牢房中还灯火通明。——一条还算宽敞的走廊在我脚下延展出去,消失在尽头的灰暗中。走廊两头是一间间单间的狱间,但都是空着的,大概是看出我的疑惑,随行的牢头在我身边低声解释,说是上头吩咐的,这片只能关押“墨犯”一人。我冷笑,哟,原来墨家是把这里包下了?那么剩下的若干间狱间,在不久的将来,墨让可以任意入住?你们想得倒美! 不过这样也好,墨谦怎么说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这样的条件,实在是太委屈他了,若要让他这副样子被旁的什么人见到,若再是个粗鄙不堪的人物,那可真是要难为死他了。这样想着,我突然一个激灵,上头吩咐,是谁的吩咐?皇上知不知道?若是皇上有意安排如此,是不是说明,这事还有转圜? 等等,我猛地晃晃我稍有些晕眩的大头,打住,先不要想,我现在掌握的情况太少,这样胡乱猜想,对以后的分析难免产生误导,这可不是个好习惯。不由苦笑,果然是关心则乱,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牢头在我身旁状似恭敬地低着头,但我感觉,他身体紧绷,头不时向我这边轻轻转动,很是期待些什么的样子。我了解地轻笑:“您先忙吧,我是来早了,在这坐坐,等夏捕头来了,她自会带我进去。”说着抬手往他袖管里塞了几两碎银。——牢头在这重狱里待久了,胃口自然大得很,普通的几吊钱,恐怕打发不了他。 果然,这牢头没什么惊诧或是受宠若惊的表情,任我塞了银钱也不急着答谢,先袖了手晃荡两下,感到了碎银的分量,才眉开眼笑地道了声是,转身走了。 我一撩衣摆,也不细看,就在门口的木椅上坐下,张大眼睛,静静感受这牢房的环境。 偌大的牢房但还算干净,能感到有凉爽的风从脸旁缓缓流过,牢房内没有异味,反而飘着新换的稻草的香气,混着一点点陈旧木头潮湿的味道,虽不算好闻,倒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这自然有夏至的功劳,说不定还有以往和墨家交好官员不忍他受苦,在暗中打点,让他不那么难过。 这是我这五年里养成的新习惯,每当有重大谈判时,我都会提前几刻到场,不为别的,只为消除陌生环境给我的不适感。不是有句老话,叫天时地利与人和么,咱虽然天时和人和不能选择,但咱好歹还能混个地方熟。您还别说,虽然这大半是心理作用,但这心理作用帮我赚了好多钱。我爱钱,所以我爱这习惯。 当然,这次不是因为钱,但我清楚得很,夏至不能保证我和墨谦想谈多久就谈多久,更何况,我不知道谈话时身边会隐藏有谁的眼睛耳朵,所以,我要仔细梳理一下,我到底要说什么,怎么说。 自下午和夏至道别,到现在子时,这几个时辰的时间,我没有一刻钟虚耗,回去便调动了我能够调动的所有力量,点明要十六天前,也就是城门突然关闭三天前的四大城门可疑人员进出资料。 还好,我的眼睛耳朵除了在墨家的事上沉默,在其他的事情上还能够正常运作。 一个时辰之后,我淹没在了资料山中。 情报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只能充当眼睛耳朵。你可见过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会独立思考?所以他们提交的,都是最最基本的现象,充其量为你归类一下,打死他们也不会给出任何分析,令你有机会质疑他们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所以究竟其本质如何,那就要你自己去拨开迷雾看个究竟了。 城门关闭三天,是个绝妙的切入点,我也只能先从这里做文章。 好在这事情太过反常,墨家的眼睛耳朵早已将其做过系统归纳备案,专门等人来过问。但他们没有想到,第一个看这份资料的人,竟然是我。 由于我的眼睛问题,给我的资料一向要转刻到一片片细小的竹片上,刻下一个个凹点,方便我触摸阅读,而完全解放我可怜的眼睛,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早已准备好资料,却拖了一个时辰才交给我的原因。可惜这东西保密性太强,等闲人无法看懂,我也因此不能压榨小白为我做初步的过滤工作,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经过无比痛苦的一个时辰,我手指头都木了,好歹初步锁定了几个目标,进而聚焦到一个人身上。 据简报描述,这人身着一身骑装,袖口如胡服般紧收,满面尘灰,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马匹嘴角堆着白沫,似已快脱力,那人却完全不爱惜马力,仍旧拼命抽打,直直越过城门而不下马,城门守卫追而不得,只得报告上峰,之后便没了下文。 没了下文的意思,可能是由于当晚开始封城,没有必要再去理会,也有可能是因为上峰早就知道,只是不知如何批示罢了,因此乐得蒙混过去,略过不提。 这人不爱惜马力的做法,太像是到驿站既换马的八百里加急传令官,但他没有出示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不然,守卫也不会去追。没有出示的原因有可能是,一是可能他走得太匆忙,没有随身携带,第二种可能就是不方便暴露身份。 无论哪种情况,代表的含义都是十分危险的,他带来了什么消息,令皇帝起了动墨家的心思? 这人是从西顺门进城的,所以他是从西边来。 西域? 西域最近有什么动静,令皇帝猜忌上了墨家? 怪不得事情压了这么多天没有处理,皇帝如果宣布墨家与西域有勾结,那么他必然要先弄清楚西边大量戍边将士的心思,他们究竟知不知情?如果他们也与西域勾结,那么皇帝的麻烦可就加倍了。 那么皇帝会做什么选择?是大家各退一步,你好我好大家好,起码维持表面上的安宁,等着咱慢慢秋后算账。还是就这么撕破脸皮,学康熙打他个十年八载,拼得半壁江山涂炭也要把钱包和拳头都收了归自己管? 可是人家爱新觉罗玄烨除三番时好歹没什么外乱,可以放心收拾屋子,但咱朔国旁边可养着只草原狼和苍鹰——西域和大漠呢,您确定在您大扫除的时候,它们不会趁机跑过来打打牙祭? 可以说,墨家,还有和墨家有关联的各股势力,现在怎么走,完全取决于皇帝的行动,我敢肯定,现在各方的势力,都蓄势待发,静静等待着皇帝落子。 不知墨谦知道些什么?这样想着,不觉苦笑,就算他知道什么,他又怎么安全地传达给我? 我叹了口气,静静听着屋外更漏的声音。夏至,快点来吧。 又过了几刻,才听到夏至特有的弹性极强的脚步声,我站起来,迎着微弱的烛光,看那抹淡红色的身影迅速走进。 夏至碰了碰我,和我对了个微笑,错身而过,在前头带路。 所谓近乡情怯,虽然我在外间准备了大半天,可是随着夏至轻快的步子,我的心还是不争气地越跳越快,充耳只听到自己心脏嗵嗵的声音,一步、两步、三步…… 夏至停下脚步,回身冲我一笑,懵懂间,我也回她一笑,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已越过我原路返回了。 一把熟悉的声音在我面前缓缓响起:“小艾,是你么?” 我抬眼,在这样暗淡的光线下,我首先的反应竟然是,怎么这么刺眼?忙眨眨眼睛,待我脆弱的视力缓和过来,才发现,映入眼帘的竟是一个雪白的人。 墨谦一身白衣,席地而坐,地上只铺了一层薄薄的稻草,胜雪长发蜿蜒到地上,同白衣一起,在烛光的映照下反射着耀眼的银白。 在这一瞬间,我竟有想哭的冲动,忙低头,掩饰地轻咳:“是,是我,我回来看您了。”说着从随身的食盒里取出一碟碟吃食,强笑,“南平特地做了些菜肴,托我带来。我还给您带了一小坛酒,是您爱的竹叶青……” 墨谦不动如山,只低眼瞧着我摆出各色的菜式,又看我为他和自己倒上盅酒,才抬头看向我,面上绽开朵淡然的笑:“小艾,你总算回来了。” 我也回他抹微笑:“是,莫公子,我回来了。”说着也在他对面席地而坐,轻声,“本该早些来看您,谁知再相逢,竟然是……?” 墨谦挑眉一笑:“吃菜。”说着自己先慢条斯理地挟了口菜,细细地品味一番,又喝了口酒,才淡淡道,“随缘吧,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如今,天……要我们此时相会,必然有他的用意,唯有顺天意,才能得善果。” 我无言,我向来不信命,这种宿命论的调调,在我这里没有市场。现在,我自然不会反驳他,但我也不愿顺着他说些什么,只能沉默,伸手抱过酒坛,为他添酒。 他笑了笑,点点头,似是在道多谢。继而他又淡淡开口:“墨让不知所踪,不知是福是祸。若你碰巧能见到他,就跟他说,天意要顺,也不能全顺,人总要心里揣着一句‘人定胜天’,才能有勇气继续走下去。” 我瞪着眼睛,慢慢消化他的话,他是要我去找墨让么?我要去哪里找? 墨谦似乎没有觉察到我的茫然,继续自顾自喃喃:“朔,是墨家的福地,墨家人怎能离了朔地?” 我静静坐着,默默记下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我相信,他也和我一样期待这场会面很久了,也一定早就准备好了这番话,我更相信,他所要告诉我的,并不是要墨让信命及早投案这样的丧气话,也并不是说墨家人不能离开朔国这种奇怪的信仰,虽然我现在没有领悟,不过没关系,我可以回去慢慢琢磨。 墨谦又漫漫说了些别的,过了一刻钟,才歉然道:“小艾,我累了,你可否先行离去,留我自斟自饮?” 我愣了愣,终是点点头,起身准备离去。 墨谦突然伸手拉住我,直视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小艾,不要妄动。墨家的一切都是皇上给的,如今若是皇上想收回去,我们也没什么可说的。”可是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却有一块凉凉的东西落在了我的手上。我不动声色地点点头,缩回手,借着袖子的掩饰,指尖轻轻抚过那块铁牌。是一块令牌,上面铸着个篆体的墨字,底下有行小字,大意是,见令如见钜子。 墨家的钜子令! 我再次冲他点点头,露出个微笑,示意他可以放心,我一定不会辜负他的嘱托。 我直起身子,转身欲走,他却在我身后再次开口,轻声道:“我们墨家向来忠于皇上,我父如此,我如此,墨让亦如此。” 我愣了愣,这话说的有些奇怪,但我现在不及细想,我已能看到牢头在外面乱晃的身影,相信墨谦比我更早看到,我确实应该走了。 自我准备见墨谦后,我就知道,我应该马上离开京城了。**** 第七章 !!!!我沉默地跟在夏至身后,心中默默数着自己的步子,还有墨谦说的那些话。 走了不知多久,夏至停下,转身,低声道:“我就只能送你到这里了,外面人杂,我不好正大光明的同你一起出现。”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又张手抱了抱她,悄声:“我今晚就要走了,你与我一起么?” 我感到夏至身体明显一震,她失声道:“这么快?” 我苦笑点头,可不是么?我要去找墨让,墨谦也是赞同我去的。而且,今晚我见墨谦的事情,不知能保密多久,夏至可以推干净一切,但我说不得就要被限制自由了,这非我所愿。更何况,我已得到我想要知道的,该去做正事了。 我低声,将我的问题缓缓重复一遍:“要同我一起么?” 夏至摇摇头,浅笑:“不了,我待在这里,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 我点点头,也好,她若一走,公职基本就此告吹了,牺牲太大,我本也不抱太大希望的。抬手拍拍她肩膀:“你多保重,若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就去阳福大街颜色坊买三钱百鸟朝凤,自然有人会把你的消息传给我。” 她点点头,嫣红的嘴唇张了张,最终伸臂抱住了我,在我耳边低声道:“小艾,若是见到墨让,一定要让他明白你的心意!不论如何,一定要让他知道你的心意!” 我愣了愣,然后脸上的温度急剧升高,靠,这什么世道?还有没有隐私了?怎么连夏至都知道?!没脸见人了。 夏至似乎感知到了我的不自在,轻拍我后背,安慰道:“女人主动一点,也并不是什么天大的过错。一味等下去,也许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但为何不主动出击?更何况,我想,他对你,是有同样心意的。” 我不由笑:“好好,谢你吉言了。” 夏至放开我,直视我眼睛,然后皱了皱眉头:“你并不相信?” 我挑起半边眉毛,回了她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仿佛反问,你说呢? 我怎么能,又怎么敢相信墨让也是喜欢我的?若他是喜欢我的,他会五年来对我不闻不问?若他是喜欢我的,他会在当初没有任何阻拦地放我离去?若他是喜欢我的……那……他为什么不来找我? 所以,这是个失败的假设,我不喜欢拿这件事来开玩笑。 可是看夏至一脸的焦急郑重,又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只得拍拍她肩膀,正色:“我会认真考虑。” 夏至才算是松了口气,又低声道:“小艾,我知道你顾忌什么,你的心思太多了。感情这东西,从来都不是聪明所用的地方,只有傻到家了,不怕受伤,勇敢跨出去,才有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说到底,从头到尾,你不过是担心一句齐大非偶,可是,你们之间真的是不平等的么?不见得吧?你从来不曾仰他鼻息,若他没了身份没了钱财,——就像现在,你不是一样为他忧心如焚,为他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小艾,我向来认为,你们是平等的。那么何不大胆迈出一步?这一步迈出去了,管它之后的结果是怎样,好歹落得个无愧于心,是不是?” 我被她说的一阵恍惚,平等的,我们是平等的么?也许吧,也许我们灵魂真的平等,但我不能不顾忌其他人的眼光。门当户对,这门当户对怎么他妈的就这么难? 夏至一席话说完,又默默看了我半晌,确认我确实是听进去了,才又抱了抱我,轻轻道了句珍重,算是同我道别。 我疾步上了马车,催促老邓快些离开,又将布帘掀开一角,看窗外昏黄的景色。待走得远远的,我似乎还能看到巷口那抹淡红色的身影。 闭上眼睛,我深深呼吸,然后呼吸越来越轻,越来越悠长,不过一会儿的功夫,我脑中一片清明。 很好。 我早就发现,修习内功时想事情会事半功倍,这也算是一件附加功能了吧。 让我仔细想想,墨谦话里究竟是什么意思。 现在几乎能够确定,打压墨家,是皇上的意思,但如果真的是这样,真的有人会如此淡定地眼睁睁看着自己家积累了百年的心血就这样被人粗暴地收走?而且,墨谦为什么要说,他们一家一直忠于皇上? 是在表明他们决不可能谋反?但这话对我说,能起到什么作用?更何况,墨让已经逃了,还在说他忠于皇上,难道…… 我一个激灵,自己也受不了地轻叹出声:“不是吧……”不带这么狗血的,三流小说也没这么写的啊!墨谦是暗示我,墨让是皇帝故意放出去的? 放出去干嘛?如果他真的是想接手墨家,不是应该斩草除根?还是说,他想要墨让去做些什么,而墨谦和墨家,就是他要挟墨让的资本? 这太狗血了,我是怎么想到的?忍不住自拍肩膀,二十年了,我一直以为我只是一般的牛掰而已,今天才发现,原来我不是一般的牛。 于是冷汗着略过,先回想他说的其他话。 墨谦先说,“唯有顺天意,才能得善果”。但之后又让我转告墨让,“天意要顺,也不能全顺”,当时听时没什么,但现在想起来,他说话怎么可能犯这样自相矛盾的低级错误? 墨谦这样说,到底是信命,还是不信命? 若他不信命,他就压根不会说顺天意这样的废话,可若他信命,那第二句,不是应该说,“天意虽不能全顺,但也要多少顺着些”,才更妥当顺畅么?他这样自相矛盾,是想传达给我什么信息? 天意……天…… “如今,天……要我们此时相会,必然有他的用意,”墨谦说到天时,有一个微弱却清晰的拖延和停顿。 也许,他说的不是上天?而是……天子? 那么,他说的顺天意,是指的遵从天子的意思? 这样,他话里的矛盾倒是可以解释得通,自古有言伴君如伴虎,他的那句要墨让心存“人定胜天”的念想,大概就是要墨让提防皇帝兔死狗烹吧? 所以,他才会一面在说皇上要收回我们墨家家产我们不能有怨言时,一面不动声色地递给我墨家的钜子令? 但是皇帝究竟要墨让去做什么?竟然舍得下如此血本,拼得半个国家的百姓人心惶惶? 正苦苦思索着,忽觉车身一顿,老邓悄声道:“老板娘,到了。” 我叹了口气,揉了揉眉心,睁眼回了句知道了,起身下车。不论怎么样,这里是不能再待了,好在东西都收拾妥当,随时可以出发。 令我惊讶的是,萧白,阿狄,南平三人竟都在小筑门口恭候我,颇有三堂会审的意思,我骇笑:“喂喂,知道你们离不开我,不过我才走了不到二个时辰啊,至于都一个个杵在这儿当望夫石么?” 阿狄率先涨红了脸,啐了我一口,却没有说什么。哟呵,这孩子学乖的倒挺快,知道自己嘴上讨不去便宜,索性改在灵魂上鄙视我了? 萧白苦笑:“是啊老板娘,人家夜半孤枕难眠,辗转反侧,不见伊人,只得在寒风中苦候佳人夜归。” 阿狄这下受得刺激大了,他跳开一大步,小脸上明明白白地写了四个大字——奸夫淫妇,还是粗体加滚动的。把我乐得,大拍萧白肩膀:“不错,今年红包给你包多些!再赏你个最佳员工奖!” 萧白配合地躬身,方便我顺利拍到他肩头,顺便附赠谄媚的笑:“谢老佛爷!”然后低声道,“南平把我和那人都叫出来的,不知道什么事。” 哦?我挑了挑眉毛,转脸看向南平,罪魁祸首清了清嗓子:“是这样,我想叫阿狄跟着你们离开这儿。” 什么?!这无异于重磅炸弹啊,炸得我外焦里嫩的,喷着白烟愣愣地问他:“为什么?” 南平望天,这个那个,那个这个,吭哧半天都没憋出句囫囵话来。 我摆摆手:“没有正当理由,请求驳回。” “太好了!”身后竟然有两个男人的声音同时响起,我回身,严肃地:“先生们,知道你们互相不待见,可是,至于表现得这么明显么?” 南平扯着我袖子:“小艾,里面谈。” 我点点头:“好。”好吧,就当最后道别,但是,我不想带着阿狄,说什么都不想。 南平扯着我,七转八转,拐进了个小屋,点燃蜡烛,回头直视着我,面露戚容:“小艾,知道么,我也许命不久长了。”**** 第八章 !!!!南平眼望别处,缓缓道:“小艾,知道么,我没多少时间好活了。” 我怔怔地盯着他,盯了好似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才反应过来,他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不禁痛呼:“不!”然后眼泪就唰地流下来。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南平轻声:“瑶瑶的功夫,是我学的瑶瑶的功夫。这功夫本就不适合男子练习,我又一味地不理,只知勤学苦练……知道么,这两年,我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我会在夏夜睡觉时被冻醒,发现身上已经盖了两层棉被,冬天的寒风更是我的克星。这功夫好似有自己的灵魂,自顾自在我身体里盘旋周转,慢慢掏尽我身上的阳气。我时刻觉得冷,白天还好,到了晚上,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最后实在没了法子,吴越只得下狠手,把我的功夫废了,我……我现在已是个废人。”他垂下眼帘,黯然,“这功夫再怎么不好,也伴了我十几年,它早已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夏三伏冬三九,我一点点一年年下苦功夫练出来的功夫,不到万不得已,我怎舍得废掉?” 他叹了口气,声音愈发的轻:“可是,就算是这样,也晚了。寒气入骨,我每天需要含着参片入睡,吴越,他去大漠,是替我去找千年雪莲,说这雪莲可以给我续五年的命。呵,五年!”他苦笑,“五年,又是五年,不过,就算找到了,这五年又有什么用呢?” “以前,我觉得生命是无限长,觉得未来一直可以期待,我可以将我的计划无限地推后,推给遥远的美好的未来。但现在,我突然发觉,原来这条路,我已经快走完了。现在我最常做的一件事,不过是像老人一样,自己一个人回忆着往事。你知道么,我好后悔。” 南平叹了口气,脸上浮现一丝苦笑:“虽然那些小小的甜蜜同样令我回味,令我怀念,但我仍忍不住想,如果我当时,在那时,我再向他走近一步,结果会是怎样?呵,也许结果会很糟,但也许会很好,谁知道呢?以前我还可以期盼,可以幻想。现在,真的没人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了,这个迷的答案,我很有可能会带到棺材里。说真的,我觉得惋惜,在余下的日子里,可能每当我想起属于我的小甜蜜时,就会惋惜一次。小艾,你愿像我这样,一半甜蜜一半懊悔么?……若不想,那就大胆上前一步吧!有些东西注定是你的,有些东西注定不是,但你若不伸手去拿,他就永远都不是你的。人这一辈子,永远没有最好的时机,所以,与其等待,与其默默怀念,不如自己去争取。究竟怎样做,在于你,你是继续等待继续沉默,还是放手一搏,都是你的决定,我也只能默默看着,由衷祝福你。但我最大的愿望,不过是希望你不要像我,就这样蹉跎一生。” 我泪流满面,不知道说什么。 一直以来,我都当无月小筑是我的家,即使我远在蓉城这些年,我也是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所以京城这个地方对我来说,是“回”,而不是“去”,这个地方是一直有温暖的灯光,有美味的食物,有可爱的家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可以抚平我一切伤口,而缔造这一切成全这一切的人却突然告诉我,他已命不久长? 原来,他早已是我的精神支柱。 有些人就是这样,他就像空气和水一样,当他在你身边时,你并不觉得有多么珍贵,你甚至已经习以为常,但当你知道他即将远去时,你才知道,你已离不开他。 南平小妈妈,他是我的家人,是我的朋友,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我的印象中,他应该一直温柔地在无月小筑里忙里忙外的,他应该一直笑呵呵的长命百岁的,他怎么会有事呢? 我捂住脸,痛哭失声,慢慢地蹲在地上,拼命地喘着气。 你们非要一个个地离我而去么? 你们可以不要我,我自己可以活得很好,但是,你们为什么不能让我知道,你们生活的很幸福?你们为什么非要让我知道,非要让我伤心不可? 为什么要让我张开眼睛,眼睁睁看着你们挣扎的样子? 为什么不愿骗骗我? 我早就不是那个非要纠结于真相,认为世界不是黑就是白的小艾了,我知道世上有许多无可奈何,我也知道这个世界大部分是深深浅浅的灰,我更加知道,谎言是个好东西,它给人以虚假的温暖,胜过真实的冰冷。 背上突然一沉,一片温柔的触感轻轻附上来,是南平,他从身后小心地抱住我,大头靠在我后背上,缓缓道:“小艾,别哭,我不喜欢你哭,我本不想告诉你的,但是……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不,我不想知道,南平,我不想知道。我宁愿活在虚假的谎言中,仿佛温水中游泳的鱼,如果非要死去的话,就让我无知觉地幸福地死去吧,不要让我清醒地感受痛苦。 但我也清楚地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我必须要清醒地感知这一切,然后做出应该做出的反应,这简直成了我的义务。 所以,即使我痛哭,我也不能再放纵太长时间,我早已没这个资格,我需要时刻保持冷静。在其他人的眼里充满无助地望着我时,即使我内心也在尖叫嚎哭,我也要展露一个完美的自信的微笑,告诉他们,不要怕,天塌下来,我来个不停,我被这两个活宝吵得头疼,双手按住我的大头,哀求地:“南平,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南平立刻眼泪汪汪地:“小艾……” 靠靠靠,这家伙,五年不见,演技竟然精进如斯?倒霉的是我还偏偏吃他这一套,马上昂首挺胸立正稍息:“组织交给我的任务,我一定会按时完成!” 南平转瞬间破涕为笑,甜甜地撒娇:“小艾最好了!” 我噔噔噔退后三大步,两手不住地迅速来回安抚我战栗的小鸡皮们,恶心得:“南平,你有完没完了?” 南平奸笑:“路上小心,好走不送!顿了顿又道,注意安全,注意……” 我忍不住笑:“南平小妈妈,你果然是不改本色啊!”又低语,“要不要……与我们同去?” 南平怔了怔,然后俏皮一笑:不要了,我还是留在这里好了。……起码,他永远知道,应该去哪里找我。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妈的,今天真是流年不利,怎么个个都喜欢拒绝我?于是又给了南平一个大大的熊抱,南平被我抱得小脸通红,仍不忘转头嘱咐阿狄那猴子:“路上要听小艾的话,不要跟她置气,不要惹麻烦,不要……” 连我都觉得烦的嘱咐,阿狄这孩子,竟然全都听了进去,点头点得那叫一个认真,我不由微笑,看来,南平没疼错人。 逃命当然不能再用马车,我翻身上了我的雪花骢,萧白和阿狄也迅速上马,坐稳后,萧白倾身问我:“老板娘,去哪?” 墨谦说,朔,是墨家的福地,墨家人怎能离了朔地? 我问萧白:“朔,是不是还有北方的意思?” 萧白点头,我再接再厉:“那,朔国的北方,是不是就是大漠?” 萧白再次点头,我满意地微笑:“好,那就去大漠!” 墨让,等我!**** 第九章 !!!!现在已经过了子时,京城再怎么繁华,也是有宵禁这种东西存在的,所以,要怎么不动声色地出城门,倒成了个大问题。 阿狄提议:“爬墙吧!” 我瞪他:“那马怎么办?” 萧白委屈小媳妇状:“老板娘,你怎么不说,我怎么办呢?我不会功夫啊!” 我汗颜,还真忘了这档子事了,不过要把他弄过城墙容易,把三匹马弄过城墙可就难了啊! 我瞪着他俩,来来回回地看,突然奸笑不已。 阿狄被我笑得毛骨悚然:“女人,你要干嘛?” 萧白无奈地望天:“你最好还是别问。” 我搓着手呵呵笑,大灰狼状:“不问也晚啦,孤意已决!” 阿狄结结巴巴:“你,你到底想干嘛?” 我勾勾手指,邪魅地:“附耳过来。” 我扯着袖子,哭哭啼啼:“这日子没法过了!” 萧白无奈地:“娘子……事情真的不像你想的那样!” 我哇地大哭,眼泪鼻涕流了满脸:“什么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你们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 守卫听到响声,一脸倦意地从岗楼里出来查看,不耐烦地:“干什么干什么,要吵架回家去吵!不知道有宵禁这回事么?”很好,这个小偏门果然只有一个守卫,看来还没有什么封城的消息。 我哭得愈发放肆,抽抽搭搭地:“这位大哥,烦劳你行行好,放我们出去!这京城,我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 那守卫明显八卦属性比较高,好似还在守夜时喝了点小酒,话也变得有些多:“怎么了?好好的,两口子有事好商量!” 我愤愤:“什么好商量!这事没法商量!他平白捡了个西域人回来也就算了,竟然趁我出去打牌九的时候……”说到这里,我咬咬嘴唇,跺跺脚,双目喷火地瞪着阿狄和萧白,目光里含着不齿。 点到为止,点到为止,用简洁平实的言语,透露出一点点周边信息,同时大量留白,给人以丰富的遐想空间,才算是散播八卦的最高境界。再说,我也怕阿狄这小家伙受不住,突然炸毛,搅了这一台好戏。 那守卫长长地哦了一声,转过脸去看阿狄和萧白。我敢打赌,他现在脸上一定洋溢着掩饰不住的兴奋好奇,还有一丝装出来的鄙夷不齿。我离他俩的距离本就稍远——总要做出副不屑与之为伍的样子来吧?——这样一来,守卫转头看他们,我便只看得见守卫的后脑勺了。于是我好整以暇地摆了个洋洋得意的笑容,咧着大嘴冲萧白一乐:哥们,这出戏绝吧?我想萧白自然知道,这笑原本是冲着阿狄的,不过,我可不敢太刺激他了,一旦他拒绝合作,我们可就惨了。 那守卫观察的时间比我预计的时间要稍长些,似乎恨不得将他俩的样子刻在眼睛里,好作为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的重磅谈资。良久方转头,假情假意地劝我:“那也不用大晚上的出城啊,这不合规矩不是?” 我滚下马,继续嚎哭:“不成,这家我一刻也待不下去了,想到跟这人一个屋子里头住我心里头就恶心!有我没他,有他没我!我要现在就把这小畜生送走!马上!”这句台词说完,我心里那个爽啊,小畜生,哈哈,小畜生! 那守卫为难地:“这个这个……” 我塞给他一袋银子,瞪着眼睛,一副赌徒的样子:“守卫大哥,您行行好,就当没看见我们!” 萧白肉疼地嚎:“娘子!那么多银子呢!” 我头也不回,恶狠狠地:“我乐意!总比你给什么狐狸精强!” 守卫还有些犹豫:“把他一个人送走也就算了吧。” 我鼓着眼睛,尽力做出歇斯底里的表情:“大哥,放几个不是放?再说,我现在把他赶走了,一转头的功夫,万一这死鬼又给我就近来个什么金屋藏娇,我哭都没地方哭!我一定要亲眼看着我死鬼男人把这小畜生送走!我得确定他自己回不来!” 守卫似乎被我吓到了,愣了愣,摇头叹息一回,假意道:“得,你是碰上我了,要是别人,可没这么好说话!出去以后别走官道,最近宵禁可是查得严!” 我自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赶紧又塞给他一袋银子,信誓旦旦:“放心吧大哥!要是碰上人了,我就说我们是在城根住的,压根就没打城门经过!” 萧白再次配合着做出肉痛的抽气声,守卫也是估摸着竹杠敲得差不多了,满意地点点头,转身开了城门。 我心里一喜,面上仍不忘做足全套戏份,回头咒骂道:“还不快着点!怎么,舍不得这兔儿?” 萧白连声道不是不是,阿狄也配合着说出了唯一一句台词,还是自己发挥的,低沉的嗓音:“你说谁?”吐字缓慢,带着少年变声期特有的沙哑,像一只黑色皮毛绿色眼睛的公猫发出的低沉的代表着威胁恐吓的咕噜声。我差点笑出声来,这孩子,好可爱的声音!但还是转头,凶巴巴地:“给我闭嘴!吃我的用我的,还想睡我男人?!你当老娘好欺负?” 这话说完,我明显感到自己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不由下意识地一夹马腹,率先出了城门,嘴里仍旧骂骂咧咧:“老娘才不当冤大头!你等着,老娘把你送得远远的,看你还回不回得来!” 三人出了城,我回头示意,和萧白又配合着说了几句应景的话,才下马,悄声:“我和阿狄共乘一匹马,把他的马沿官道放掉。” 萧白马上执行命令,阿狄仍旧恨恨地:“你这女人,又有什么歪点子?” 我笑了笑,食指在唇边竖了竖:“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呵,不是我有意玩他,可是,大晚上的想出城,又是出京城,能有什么办法?生病外出就医?笑话,大夫也好,医药也好,哪里能比京城更全更好? 若是只我和萧白两人,可以说是家人生了重病,必须要去见最后一面,可是,既然是家人生病,为什么偏生要带个出身西域的外人?倒不如利用下阿狄现下没长开时中性的美丽,编出个难以启齿又八卦万分的理由来,自己则扮成个歇斯底里不依不饶的妇人,让人觉得没理可讲,而非要出城这事,反倒显得是情理之中了。 萧白为阿狄所骑的马的四蹄绑了几块小石头,虽说声音不太像,但好在从远处听起来,和从蹄印看起来,也颇能鱼目混珠。做完这工作,萧白一拍马屁,放生了。 阿狄气得:“我的马虽然不如你的好,但我好歹骑了半年,早有感情了!” 我拍拍他肩膀,敷衍地安慰道:“大丈夫何患无马?乖。” 说完翻身上马,悄声:“走,去定德门。” 我们刚刚出来的九华门是东南向的偏门,而定德门在北,就是说,我们需要绕城走上小半圈。 不是我谨慎得过分,我总觉得,今天晚上,差不多就该封城了,到时那守卫如果忍受不住良心的煎熬,竹筒倒豆子地招了,难免就有识货的看出不对来,我可不敢冒险。阴沟里翻船,太不值了。 阿狄听到和我共乘,还别扭了半天,最终不知是想到我晚上看不清楚,无法提高马速,还是太想骑我的雪花骢,点头答应了,只是有个条件,他必须坐在前面。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坐前面,他当然要坐前面,难道要他坐后面看我的后背?那我要他这双眼睛干嘛?不过,他为什么非要强调一下?这孩子,是怕我像带孩子一样带着他么?哈,小小年纪竟然就有大男子主义了! 我们一路趟水踩草,尽量小心翼翼地不留下任何蹄印,到了天萌萌亮的时候才走到定德门,再沿着官道走了小半个时辰,天才算是大亮了。 萧白转头看我一眼,哈的一声,笑得很是不厚道,我莫名其妙地望着他,阿狄看他笑得这么开心,百忙之中也回头瞅了我一眼,他竟然更加夸张,笑得跟羊癫疯似的。 嘁,俩这么快就勾搭上了,戏如人生哈? 于是决定掏出小镜子来看看,这一看不要紧,我自己也扑哧一声,笑出了鼻涕泡。 悍妇演得太投入了,脸上的妆花得一塌糊涂:一只眼眉高一只眼眉低,眼线花了,团成两团熊猫眼,口红早已不知去向,脸上胭脂也是蹭得一边有一边没,像是三流戏子,或是跳大神的。 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忙找个茂密点的草丛,换套比较中性的衣服,洗掉脸上的残妆,顺便梳了梳头发,换了个简洁的发式。——突然想起一句话,这境界一旦上去了,就很难下来了。以前可以穿着身老鼠皮到处跑,现在却时刻要求自己整洁耐看。一开始觉得累,现在倒是习以为常了。 换好衣服出来,阿狄退后一步,上上下下看我一通,评论道:“本以为你这女人天天化妆,皮肤一定烂到可以,没想到还挺不错,好像……煮熟的鸡蛋,——你们是这么形容的吧?” 那是当然,本姑娘卖的胭脂都是纯植物萃取的,不像铅粉那样毁皮肤,反而滋养得很,不然我家的胭脂水粉凭啥卖得那么贵,而且保质期只有半个月?不过……我深吸一口气,忍不住请教:“您干嘛总是对我的穿衣打扮这么感兴趣啊?”我换一套衣服你评价一次,你是服装设计师,我还不是模特呢! 阿狄一愣,慢慢涨红了脸,啐道:“自己总打扮得像花蝴蝶一样,还不许人说?” 我笑眯眯:“你是想穿上试试吧?没关系,我可以为你定做。”说着我学着他的样子,后退几步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穿银灰色的裙子,束身,高腰,扎深紫色腰带,应该挺好看的吧!” 阿狄听了我这话,小脸红得,真是,掐着脖子挤一挤就能直接从汗毛孔往外飙血了吧?他再瞪我一眼,可惜眼窝太深,这一眼瞪得很是风情万种:“死女人,难道听不出来我在夸你?还挤兑我!哼,要不是南平……” 我抢答道:“我才懒得理你!”灿然一笑,“孩子啊,你这夸人的方法,还是再练练吧,我听着太难受了,宁可你不夸我。” 阿狄被我打击得,彻底伤自尊了,哼了一声,扭头就走了。我叹气,唉,我真是个罪恶的女人啊,就这样伤了一颗纯真少男的心。 正琢磨着怎么挽回一下,抚慰一下他受伤的心灵,却看到不远处的官道上几匹白马飞驰而过。我侧头问萧白:“看清楚那几人的穿着了么?”萧白一脸凝重地点头:“紫衣,锦衣卫。” 我心里突地一沉,终于是封城了。 正默然,阿狄却先我们一步,快步上了官道。我转头看看萧白,苦笑:“事情似乎总是往坏的方向发展,可是?” 萧白看了我一眼,突然低声问我:“昨晚你和南平谈了很久,出来时脸色有些不对,是出了什么意料外的事情?” 我呃了一声,转头,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着他,好似突然不认识这个人。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干笑着问:“怎么?” 我摇摇头:“没什么。”垂下眼帘,声音轻得好似自言自语,“你说,如果人都戴着面具来生活,会不会比较开心?” 萧白似乎被我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老板娘?” 远远传来阿狄的呼唤:“女人!娘娘腔!” 我和萧白对视一眼,看到他脸上也是写着明明白白的诧异,怎么回事?小猴子也会主动叫我们?忙受宠若惊屁颠屁颠跑过去问:“您老人家有何吩咐?” 阿狄指着一张还带着米浆香气的告示,挑眉看我:“谁受累告诉我一声,究竟是怎么回事?” 告示上黄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海捕文书。**** 第十章 !!!!阿狄指着一张还带着米浆香气的告示,挑眉看我:“谁受累告诉我一声,究竟是怎么回事?“ 告示上黄纸黑字,清清楚楚写着,海捕文书。 我唔了一声,敷衍道:“啊,墨家的海捕文书啊,逮捕墨让的,早上新贴的?还带着浆香呢,嘿,这糊糊还熬得挺浓,哎哎,怎么了?”小家伙一直瞪着我,吓死我了。 阿狄咬着牙,一字一句:“你少给我装傻,南平跟我说过,你们要去找一个姓墨的人,是不是就是他?” 我拍拍他:“小朋友,大人的事知道的不必太多。” 阿狄打开我的手,怒道:“别当我是小孩子!要不是他,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小心翼翼?我早就怀疑了,你给我说清楚!” 我干咳一声,转头看看萧白,意思是,要不您老受累,解释一下? 阿狄低吼:“你不用看别人,我就要你解释给我听。” 我斜眼看他一记,小子,你给我发工资吗,凭啥命令我?想想还是算了,这大半夜担惊受怕的,人小孩都没说什么,默默服从组织安排了,现在人家要个说法,也不算过分不是?他一个小孩,不过是知道我们要去找一个叫墨让的家伙,顺路把他送回西域,现在却突然以一种意料之外的方式被告知,自己身边这两个可恶的家伙,要找的人赫然是全国头号通缉犯,不害怕不惊讶就怪了。现在他肯定是满腔上了贼船的感觉啊!还是好言安慰几句,顺便来几句剧情简介吧,省得他自己吓自己,把孩子吓出心理阴影就不好了。到时候长成一反人类反社会的人才,这不是辜负了南平的期望么。 于是老老实实,平平板板开口:“墨家遭了陷害,没收家产,全家下狱,只有他一人逃出来了。我和墨让是朋友,我不相信告示上说的墨家谋反的话,我相信他是有苦衷的,所以我要去找他,我要问清楚真相,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阿狄臭着脸,一个劲地盯着我的脸瞧个不停,似乎要等我的脸嘎啦啦裂开,然后蹦出只小鸡来。 我叹了口气,同他说:“你自己决定,是继续跟着我们,还是自己回西域。若你要自己回去,我给你足够的盘缠和必须的物品,若你想继续跟着我们,我会竭尽全力保你周全。” 阿狄低着头背着手,慢慢在我面前转着圈子,很是犹豫的样子。我看着他,突然有些不忍。他才多大,十六?十七?西域,大概已经没什么让他眷恋的了吧?不然,他也不会在南平那里一待就是半年。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看样子,他以前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一呼百应的主,现在要他跟着我们颠沛流离,或是自己一人踏上返乡的道路,这两条路都不好走,选哪条都是遭罪,真是难为他了。 他又低头踟蹰了半晌,才抬眼看我:“我可以先问个问题么?” 我点头如捣蒜:“你说你说。”真是,一旦同情上这死孩子,怎么连态度都软了这么多? 阿狄克制的一笑,开口:“你们朔人,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么?” 我迷惑:“什么?” 阿狄解释道:“我只不过在朔国待了半年,也清楚得很,墨家不过是一个做生意的,他能怎么叛国谋反?他自己揭竿起义么?他不可能有大量军火和人力吧?我不信,如今朔国可以算得上是太平盛世了,能有多少人愿意跟着他拼命?而且,作为生意人,秉承的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无利不起早,他若是选择现在这个时机做这种改朝换代的投资,注定是血本无归的。而作为一个从商的家族,墨家已经走到了巅峰,哪个国家也不能再许给他更多,所以,他不可能受到任何国家的利诱。那么他自己呢?也不可能,他应该比谁都希望朔国安定繁荣,只有国家稳定了,商家才好赚大笔的银子——因为如果发生战争,他不可能靠贩卖武器牟利,对不对?所以,说他叛国,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茫然地点了点头,静候下文。 阿狄得了我的鼓励,微微一笑,露出一点小白牙,然后继续掰手指头:“那么,如果墨家不可能叛国,这所谓的叛国罪就是你们的皇帝随便找的借口,为的就是收缴墨家的财产,充实国库,对不对?” 我晃晃我的大头,眨眨眼睛,这个,我目前也不太清楚,所以我选择保持沉默。 阿狄似乎认为我是默认了,忽地义愤填膺起来:“我就不明白了,钱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命是自己爹妈给的,要是墨家一直是老老实实赚钱,你们皇帝凭什么要没收他们家的家产?没收也就算了,竟然要杀头也随他?大朔的法律不过是摆来看的么?墨家的大当家的,身上是有功夫的吧?就这么不反抗就被下狱了?就算他没功夫,他们家应该也养了好多护院武师什么的吧?要保护全部人是不可能,可要是只帮着几个人逃走,很难么?为什么你们皇帝说一句有罪,就成了真理了?” 我抽抽鼻子,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太复杂,不要问我。 我怎么跟你一崇尚个人自由的西域人宣传连我都嗤之以鼻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我吃饱了撑的? 萧白突然开口:“阿狄,你有信仰么?” 阿狄耸耸肩:“如果你说的是我们西域的莫亚上神,那么,我有。” 萧白点点头:“如果你们的上神告诉你,明天即要降下洪水,你会怎样?是会指控上神的不公,还是虽然害怕,但仍接受上神的旨意?” 阿狄怒道:“上神怎能和凡人相提并论!况且,上神根本不会降下这么荒唐的旨意!” 萧白温温地笑:“很多朔人,都把皇上称作天子,知道为什么叫天子么?上天的儿子,他对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他说的话,做的决定,是很少出错的。” 阿狄嘁了一声,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萧白笑笑:“那让我们从一个非神话的角度来看,身为一个国家的君主,他会得知全国的情况——自然,这需要是他身边没有奸佞小人的情况下,对不对?” 阿狄随便点了点头,没怎么认真听的样子。 萧白不以为意,继续道:“你也说,现在朔国算是繁荣稳定,所以我们可以假设,皇帝得到的信息失真程度很小,对不对?而我们一般的市井小民,只能得到,也只关系自己眼前的得失利益,做出的决定,也肯定是基于我们得到的消息,对不对?而皇帝,他有海量的信息,有庞大的智囊,假如我们是在山谷中,看到的是面前的一小片树木的话,他则是站在山地,看到了整个树林,——而且,他还能够得到任何一个区域的详细图画,所以,他是站在一个比我们要高得多的平台上做出的决定,你能同意么?” 阿狄老实不客气地打了个哈欠。 萧白笑:“你们是狼,你们成群结队地活动只因为这样能达到最优化的组合,你们的头狼要英明要勇猛,要照顾到每只狼,不能让你们饿肚子,要有勇有谋有担当,你们的头狼时刻抱有一种危机意识,因为他知道他如果没有使你们满意,他的权力就会被剥夺。你们尊崇强者为王,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得到你们的承认。而我们是一群绵羊,我们聚在一起只是不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狗,这只狗只要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往哪里走就好。我们没有信仰,我们不信莫克,我们只要吃饱肚子就好。但仅仅这些,我们也不指望狗——我们可以自己找草吃,我们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我们只是寻求一种心安而已。这狗如果馋了,从羊群里拖走只老弱病残的打打牙祭,别的羊根本不会理会——即使他拖走吃掉的是头羊。” “不要问羊为什么变不成狼,也许狼和羊的祖先都是一种东西,只是千百年的进化,羊变不成狼,狼也变不成羊。如果羊太强壮,狗会害怕,会吃掉最壮的羊以儆效尤,而羊永远吃不掉狗。” 我咳嗽一声,斜眼看看萧白,大哥,您是教育青少年还是诱导青少年啊?瞧您说的,这内容可是越来越愤青了哈,您赶紧打住吧! 我笑眯眯地转向阿狄:“别扯那些没用的啦,官道上也不太平,怎样,是跟着我们,还是自己先回西域?“ 阿狄竟然无视我,只愣愣盯着萧白,——好吧,也许他们在眉目传情,但洒家眼神不好,无法现场直播他们之间抖动着的噼啪着的诡异的电火花,我只能感觉到,阿狄全身的肌肉有些紧绷,有种如临大敌的感觉。 赶紧竖起耳朵听听,没有马蹄声,附近也没什么铁器的味道,不是因为有追兵什么的。那,阿狄是因为萧白那段话? 真想给萧白一蹄子,您老人家似乎亲手打造出来个叛逆美少年? 又过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阿狄才缓缓放松了身子,轻声道:“我跟着你们。”**** 第十一章 !!!!大漠,并不是连天戈壁,据说那里虽然不长树木,却是有连天的碧绿草场,和清澈的“泡子”。但大漠和朔北交界处几十里的范围却真的是漫天黄沙,寸草不生。 这还要追溯到将近一百年年前,朔国和西域联手,与大漠鞑坦族的那次大战。 那时大漠还被称为鞑坦,因为那个骁勇善战的民族得名。也因为同一个民族的肆意骚扰掠夺,西域和朔国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损失惨重,苦不堪言。基于共同的外患,敌对的两地终在百多年前下定决心,联手出击。那一战,据说是百年来最大的一次战役,鞑坦族被赶到了大漠极北,而西域和朔国自己也损失惨重,元气大伤,经过二十多年的休养生息才渐渐恢复过来。 当时的情况已经不可考,关于那场战役的描述也可以称得上是众说纷纭,但根据史书的记载,后来打扫战场时,兵士们为了计算方便,将一具具尸体堆成十米高的尸山,十个算是一组,这样的一组“数以千计”。因为数量太多,讲究“入土为安”的大朔和崇尚火德的西域甚至没有足够的能力处理所有尸体,所以士级以下兵士的家属,收到的不是亡人的尸体,而是他贴身的一件衣物。 据说,即使西域和大朔兵力是鞑坦的五倍有余,那一役仍旧没有讨到什么好处,拼到最后,还是西域用唐门的毒药配合着朔国赖以闻名的“火八卦阵”才赢得了胜利。但这一片原本十分肥沃的土地也因为战火和毒汁的洗礼,几十年来寸草不生,渐渐黄沙连天。 得益于这片天然的隔离带,朔国和大漠之间再无纷争,而每年冬去春来的时候,朔国北部的居民也不得不忍受北风中裹挟着细碎黄沙的折磨。这是这片土地在每年一次地提醒朔人,那场战役所付出的代价。而鞑坦这片广袤的草原,也渐渐被朔人叫成了大漠。 现在正值春末夏初之际,沙风早歇,但这片沙漠却渐渐开始热得烫人。 给阿狄买了匹马,给我们每人买了件宽大的白袍,带足了淡水和干粮,我们就这么出发了。我们避开了正午最热的时候,从下午开始,连夜走到天明,正午的时候歇息。这样一天下来,我不由感慨,在这沙漠里走上一天,饶是我们三人个个穿着白袍,脸上蒙着面纱,也能通过随便抓抓头发这一简单的动作抓出满手的沙子。但我们不会去抓,我们怕早已被毒辣的日头晒得滚烫的头发会不小心烫伤我们的手指。 萧白抿着干裂的嘴唇,直起身子四处眺望,我有气无力地问他:“怎么?” 他哑着嗓子道:“在这沙漠靠近大漠的边界处,开有一间客栈。去大漠的朔人多在那歇歇脚,整理下行装,再继续前行。所以若是能望见那间客栈,我们这苦,就算是熬到头了。 我点点头,表示了解,自己也抻直了脖子到处乱看。 在这种茫茫沙漠中,最怕的就是失去了方向,虽说我们一直看着太阳行路,但这么长的路程,难免会有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事情发生。虽说这沙漠带不算大,但若是走偏了,多走个一两天也是有可能的。到时若是水喝完了,可就真的危险了。不知他们两人怎样,反正我的小心肝可是一直含在嗓子眼里,没谱的很。 这样又走了大半天,阿狄突然惊喜地指着前方大叫:“哟嘿!客栈!客栈!” 我和萧白一听,大喜,也抻着脖子到处望,良久,萧白方犹豫着问:“你是说天边那个小黑点么?” 我没说话,我早已热泪盈眶,你们两个家伙,欺负人眼神不好也不要这么明显吧! 所谓追山跑死马,看着那黑点越来越大,我们却又跑了半天的路程,才看到几百米开外那一圈斜斜的土墙。 老板娘是个热情的朔人,她远远地迎上来,帮我拉住马辔头,清脆地笑道:“远来的客人,欢迎到大漠来!请屋里坐吧!”说着便把我们往客栈里引,嘴里尚不得闲,“清水和馍馍是常备的,马儿的饲料也是管饱,只是若是客人们想吃熏肉的话,那可要烦劳等一等了,咱家的腌肉昨个刚刚告罄,今天一早便拉了几口猪回来,伙计们都在后头帮忙呢,一个个忙得脚不点地的,只我一个拿不得刀的在外头招呼客人。妾嘴笨手拙,若是怠慢了各位,就先在这陪声不是了!”说话间,她已把我们让上座位坐定,顺道手脚麻利地沏上热茶,双手端着,笑吟吟地奉给我们。 这客栈名儿起的也算奇巧,叫做“有间客栈”,不知他们指路时要怎么说?“你一直走,就能看到有间客栈?”呵呵,想着倒也挺好玩的。 嘻笑着想和他们分享我的冷笑话,却看到阿狄这孩子,正不错眼地看着这老板娘。 哟哟,小孩看什么呢?我趁她奉茶时离我稍近,也斜着眼细细地打量了一番。 皮肤粗粝暗黄,典型的常年受日晒风吹的人所拥有的皮肤,五官却还算细致,想她年轻的时候也算是个美人,身段虽在大袍的遮掩下不甚明显,但刚刚那一拧身之间流露出的风韵也表明,她的身材远远超过了玲珑有致的标准。这样的女子,怎会舍得自己常年与漫漫黄沙为伍? 我一边慢慢观察她,一面笑着接腔:“哪儿的话,老板娘客气了,我们走了这么远,能有个歇脚的地方已经是万幸,老板娘不必太费心!” 她身上有一股淡淡的幽香,淡得连我都差点忽略过去,但这香气太特别,引起了我的好奇,于是不动声色地深吸一口气,细细品味这股子香味。好像是某种松木的香气,又好像不是。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是普通水粉带的那种俗劣的香气。等她凑近了,香味突然又转了转,似乎有些像麝香,又混着淡淡的兰香。 如果她用的起这种复杂优雅的香料,又怎么会任由自己的皮肤被糟蹋成这种样子? 即使是买不起水粉的穷苦姑娘家,也会在劳作之余,想尽一切办法来保养自己的脸庞吧? 我闲闲地搭讪:“老板娘一个朔人,跑到大漠来讨生活,真是挺不容易的,平时的生意还好么?” 老板娘忙碌的手顿了顿,很快扬起头笑道:“嗨,怎么过不都是过么,还好我家当家的知道心疼人,这日子再怎么苦也都熬得过去了。” 说着转头,身子似乎不经意地向阿狄靠了靠,柔声道:“我在家里,把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就等着我当家的回来了。” 阿狄皱着眉道:“女人,废话别说那么多了,有什么能做了,赶紧替我做了,我一直等着呢!还有,我的马饿了很久,替我喂好它!” 我惊讶地张大了眼睛,片刻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替我们做了”、“我们的马”,只不过那个“们”字太过含糊,叫我给忽略过去了。 老板娘忙不迭点头:“哎哎,是!就来就来!” 萧白待她走远,才皱了皱眉头,侧头轻声:“好重的血腥味。” 我望着那老板娘窈窕的背影,赞同地点点头:“是,——你知道猪血和人血的味道有什么不同么?” 萧白吓得,声音压得更低:“你是说,这是家黑店?不可能吧……咱家马帮从没传回过这样的消息。” 我笑了笑:“咱家马帮也没说,这‘有间客栈’有一个身材这样火辣的老板娘吧?” 阿狄皱了皱眉头,怒斥:“低俗。” 萧白不理他,低声问我:“你是说……这老板娘有问题?” 我站起身,慢悠悠向血腥味的源头——客栈后园靠近,嘴上不紧不慢地:“人血和猪血闻起来的味道的确有不同,但这区别很微妙,难免有闻错的时候,但是,有一点倒是可以勉强作为区别,虽然准确率只有八成,可效果十分明显。” 说着,我转头冲两位黑面神一笑:“知道是什么区别么?” 阿狄头一次没有跟我呛声,而是前倾了身子,做出副愿闻其详的礼貌姿态。 我微微一笑,道:“知道怎么杀猪的么?杀猪是将猪的四脚绑在凳子上,一刀捅进脖子里放血。流出来的猪血是要灌血肠的,所以要用盛了清水的盆子接着,接的时候还要不断搅动,以防凝结。所以,猪血的味道更持久,但腥味儿不浓,而人血则带有股子铁腥味,而且……”我又走近了几步,继续,“杀猪之后要马上拔毛,拔毛多是用热水烫,所以我走的这么近的话,按理说应该早就闻到半生猪肉的味道。可是……”我摇摇头,“我没有闻到。” 萧白站起身,想说什么的样子,却听到外面一声马嘶,紧接着是马蹄声飞速远离,我们冲了出去,但那人只能远远的望见一个背影了。我赞叹:“能在沙漠里骑这么快,骑术倒是好得很。” 阿狄瞪我一眼,继而惨呼:“我的马!为什么又是我的马!”又愤愤,“死女人,她抢我马,我抢她客栈!”说着旋身蹬地,飞一般地进了屋子。 我惊讶地转头看着萧白,后者苦笑着确认:“对,看衣着,应该就是那个老板娘。” 奇怪了,黑店的老板娘竟然没动我们半根毫毛,只是打个照面就撤了?她是想干嘛?踩点子?有必要么? “女人!萧白!你们快来!”突然听到阿狄叫我们,他的声音很不一样,刚刚的愤怒似乎瞬间烟消云散了,声音低沉,好似还十分克制。 我们对看一眼,也飞快地进了客栈。 大堂里空空如也,阿狄在后园沉声道:“这里!” 一进到后园,我登时顿住脚步,深吸了一口气。萧白却已忍不住惊叫一声,飞奔出门,片刻自大堂内传来干呕的声音。 后园里宛如修罗场一般,横七竖八地叠着十几具尸体。**** 第十二章 !!!!一进到后园,我登时顿住脚步,深吸了一口气。萧白却已忍不住大叫一声,飞奔出门,片刻自大堂内传来干呕的声音。 后园里宛如修罗场一般,横七竖八地叠着十几具尸体。 后园其实是一个稍大的天井,头上三四米高的地方搭有一个硕大的遮雨棚,将整个后园笼罩起来,不见晴空。后园的前后联通了客栈的大堂和后门,一片寂静下,只听到炽热干燥的穿堂风在呼啦啦地翻动人或活人或死人身上的衣服,再没有其他响动。 这样的场面,连我也觉着有些震撼。以前看到的尸体再怎么不堪,好歹还是一对一的,这样几十人惨死的场面,形成了一种气场,让人觉得心中郁郁,然后渐渐开始恐慌。因为你知道,死人不会对你不利,而使这十几个家伙成了死人的活人,才是真正令人恐慌的源头。看这些不规则的红色色块,把其他的色彩奇异地连接在一起,还有那些人的眼睛,有的仍旧大张着双眼,远远看去,是黑洞洞的两点。他们或许是感到极其惊讶,才会死不瞑目的吧? 我闭上眼睛,再次调整了一下呼吸,才捡着脚下干净的空地,慢慢进到了这修罗场中。 阿狄在后门外一闪,片刻后回转,站得远远的告诉我:“外面还横着两具,附近没见着活人。”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然后俯身,就近查看一具具尸体。 这真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好在这些人的创口比较单一,死因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种发生在靠墙放置的几具尸体身上,他们所受的伤大都是在腿部,创口暗红,血液已经凝固。但口鼻中的血迹却是黑色的,带着腥臭味。 之所以说是放置,只是因为他们倒得歪七扭八的,怪异无比,甚至有一人是踩在了另一人的肚子上。这样的姿势,我实在想象不出,是什么样的打斗能做出这样的最后亮相。而最重要的是,他们腿上的创口虽不致命,但飙出的血量应该也不少,可他们身下的地面上却没有任何血迹。也许他们受伤的地方是在大堂,死去后才被人挪到了后园安放。 那么杀人者逃亡的轨迹,应该就是大堂到后园? 从大堂到后门的直线路程附近毙命的人,都是血溅四处,一招毙命。 一招毙命的尸体上所留下的创口,比较像剑留下的,伤口外宽内窄,大多是贴着颈部划过长长的一道,准确地割破颈动脉,手法干净利落。单看着这伤口,就能想到那人杀人时如切菜剖瓜一般的干脆。 可是…… 我站起身子,又回头去看靠墙倒着的几句尸体。 腿上的创伤也一样是剑伤,一样是酣畅淋漓的剑法,避开骨骼筋络,割破的也基本是细小的血管,因而流血不多,只是令人暂时失去行动能力而已,只要快速止血,简单包扎,几天后就又是生龙活虎的一条汉子了。 同样是剑伤,手法也基本相同,为什么前后差了这么多? 也许行凶的是两个人,一人心善,一人手狠? 可是,那心善的人为什么在废去人行动能力之后,还要为他们再补上毒药?看腿上创口处的血迹颜色正常,说明他任这几人流血了有段时间后,才又想到回来给他们下毒的,这样子,不是很奇怪? 也许,下毒根本不是他所为? 这也说不通,因为只有靠墙那几具尸体,也就是后挪到后园的几具尸体身上的创口不致命,其余的尸体都是一招毙命,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两人轮流出手? 是一人受伤了? 这样想着,我向后门靠近了些,蹲下身子,低头细细看着地上。 也不太可能,地上没有血迹,也没有任何脚步粗重的痕迹,不像有人受伤。 也许,杀人的只有一人? 他杀人,是因为觉得事情紧急,不使出全力的话无法脱逃,所以才狠下心思? 那么下毒的……会不会不是他? 是那老板娘? 如果是的话,她是来料理后事,还是来断了谁的线索? 如果是需要断了线索,那么也许,杀人的是墨让? 这个认知让我兴奋不已,墨让,墨让的确来了大漠!与我们不过是前后脚的距离而已! 我冲出后门,门外是茫茫的黄沙,在正午日光的暴晒下蒸腾出一层层热气,将起伏的地平线扭曲成破碎的波浪。真的没有半个人影。我有些茫然,即使不过是差半天脚程的功夫,要去哪找?他一定是要躲着追兵的,我能去哪找? 阿狄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看出什么了么?” 我转头,看到这孩子斜倚在后门上,我刚刚冲出来时太匆忙,竟忽略了他的存在。他嘴角轻轻抿着,一对眸子隐藏在他眉骨造出的深深阴影下,猜不出他在想什么,只能根据他头微抬的姿态,猜测那是一个想要得知什么的信号。 我慢慢走过去,给他一个安心的微笑,直视着他说:“没什么。”在我没有确定前,我不想说什么。 阿狄问我:“是那个你想要找的人干的吧?海捕文书起作用了?” 我转头看看他,迷惑地:“如果是,那个老板娘又怎么解释?拿不着榜银,索性牵匹马,不吃亏哈?” 阿狄被我噎住了,瞪着眼睛看了我半晌,最终似乎想不出什么好的解释,只得恨恨地转过头。 我笑了笑,拍拍他以示安慰,从怀里掏出手套戴好,随手翻翻身边那尸体的衣服。 阿狄呃了几声,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只戴一只鹿皮手套?” 我笑,轻轻巧巧地告诉他:“因为我只有一只啊。” 这答案似乎又噎到他了,他哼了一声,走远了几步,不再理我。 嘿,我怎么能告诉你这个半大小子,我随身带着这一只不成对的手套只是为了怀念一个我永远得不到的人?你能理解么?才不会,徒增笑料而已。 本来只是随意翻翻,不抱什么希望,谁知竟叫我翻出了玄机来。 一块令牌,上面写着九门御的字样。再翻其他人的,每个人身上竟都有一块同样的令牌,写着相同的“九门御”。 哈,杀人也要带令牌? 没错,如果他们追的是墨让的话,带令牌自然没什么打紧,反正这片黄沙属于三不管地区,带上令牌,更便于做事。 但是,为什么这令牌上写着的是“九门御”? 自然,朔国的御林军也有三六九等之分,但具体如何划分我并不清楚,我只知道,九门的御林军是最低等也是最常见的一阶,即使是京城的平头百姓也对他们十分熟悉,他们大多武力低微,并不常出城办事,平常的职责不过是巡街和守门而已。 听出来玄机了吧?你可曾听说过某地交警越城办事? 所以,这帮子“九门御”到底是受谁的委托? 皇上的?别开玩笑,太不靠谱了,一个拥有无数利刃的人,若要杀一头牛,会选用杀鸡都嫌钝的刀子?当然,如果他确实是要墨让去办什么事的话,为了制造烟雾弹而做出这样的选择,确实是有可能的,可是西域的王不是饭桶,朔国也不是铁桶一个,境内必然会有西域的眼线存在,这样奇怪的选择,未免作假的痕迹太明显了,传回西域,只会令人生疑。 其他的什么人?而那个人的权力只能叫动九门的御林军? 还是不对,如果真的想趁这个机会致墨让于死定,倒不如袖手旁观,静观其变,这样子贸贸然出击,太蠢了。 我一边想着,一边捡着可以落脚的地儿,跌跌撞撞地向大堂走去。 可惜太过专心,我竟然忘了,以我的视力,我怎么能在这种状态下如此不专心地走出这片尸山?一个趔趄,我差点和某具尸体来了个亲密接触。 一双温热的大手制止了我,直接把我拎起来放好,阿狄在我身后愤愤地抱怨道:“你这女人,眼神不好就不要乱跑,好似随时都会有状况发生一样,真麻烦!” 我转身拍拍他:“嘿,谢谢了!” 小家伙脸竟然有一点红:“谢什么谢,你要是摔出什么伤来,不是更麻烦?”顿了顿,好似不够劲一般,又补充道,“你就是个制造麻烦的家伙!” 我指着自己的鼻尖,迷惑地:“你是说我?” 小朋友,天底下像我这样不用人养事事自己来还上赶子替人解决麻烦的女人,是麻烦制造者?您眉毛下面那俩玩意是喘气用的? 阿狄似乎怕我看不清楚一般,特地低头靠近了,狠狠瞪我一眼。嘿,到现在我才看清,这小家伙的眼睛是清澈的绿色,非常美好纯净的颜色。 这颜色让我有片刻的失神,让我联想到了绿色的湖水,或是冒着寒气的深潭?呵,人都是这样,习惯于忘却痛苦,如果一件事情三分美好七分痛苦,在许久之后去回忆时,人便只能想到那些美好的东西。这真是要不得的习惯,这种习惯让人一次又一次地忘却痛苦,飞蛾扑火一般向着某些莫名其妙的目标前仆后继,也催生了比如忆苦饭这种怪异的东西?想到这,我慢慢笑了:“好啊,那你就跟在我身后收拾我所制造的麻烦好了,非常感谢!” 说完,我还特地强调般的停下脚步,拍拍他的肩膀,做出革命老一辈的样子:“小伙子,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继续努力吧!” 阿狄哭笑不得地打掉我的咸猪手:“女人,你什么时候能正经些,我就谢天谢地了!”说着也不再理我,加快步伐,先跑去了大堂。 我随后跟进,第一眼便看到我家物美价廉耐磨耐用的萧白瘫在一把椅子上,面色苍白,看到我进来,第一句话就是:“求你!别说任何关于后园的话!” 我点点头,同情地:“不适应?” 萧白惨叫:“适应?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那样,好吧?如果我能够适应,那我也能成为蓉城首富了。” 我大笑:“嘿,你夸人的方法可真是别具一格!”说着用手肘顶了顶阿狄,戏谑地,“看到了吧?这才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阿狄哼了一声,转过头去假装欣赏这简陋的客栈里别具一格的装潢。哼哼哼,哼哼哼,他似乎对我最常用的交流词汇就是哼,也许我该改口叫他小猪? 萧白双手抓着桌面,仍旧面色苍白,呼吸短而浅:“你好像有话要说?” 我收起笑容,正色道:“马帮在大漠的生意,你知道得最清楚。告诉我,这附近,有没有什么比较热闹的城市?” 萧白侧头想了想:“我们的马帮,都会把离这最近的木涯作为中转站。” 我点点头:“好,我们就去木涯。” 所谓大隐于市,我相信,如果要躲过追踪的话,热闹的集市比人迹罕至的深林山谷更有隐蔽性。 作者有话要说:鞠躬,请多留言吧,谢谢!~木涯真是个热闹的城市,虽然它很简陋,最高的楼不过只有三层,但这不妨碍它聚集了大量的衣着鲜艳的鞑坦人、西域人和朔人,还有同时具有这三个民族特点的人们,用同样鲜艳的笑颜迎接着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入乡随俗,我也兴冲冲地给自己买了件鞑坦族的骑装换上,又编了一头小辫子做搭配,打扮完毕后照了照镜子,自己也忍不住笑。——这样一装扮,倒是显得自己年轻了几岁,不由嘻嘻一笑,连走路都开始一蹦一跳起来。 我出门,转了一圈给两个男人看:“如何?” 萧白微笑着表达他恰到好处的欣赏,阿狄依旧倚在门边,哼了一声:“不是要找人么?竟然还有闲心来买衣服?”**** 第十三章 !!!!我迎着太阳,享受阳光撒了满脸的感觉,像猫一般眯了眼睛,懒懒地回答他:“好啊,找,去哪找?” 意料中的,阿狄语塞了。 我转身,拍拍他:“年轻人,相信我,我们现在大踏步地后退,是为了将来大踏步地前进。” 离得这么近,我再一次欣赏到了他碧绿的眼睛,和覆盖其上的深棕色的浓密的睫毛,他不以为然地挑了挑眉毛,肌肉牵动,眸子反射出的光好似一个迷人的眼神,我骇然一笑:“再年轻五岁,我就被你电到了。”不知为什么,对于美好的东西,我渐渐有种敬畏的心理,我愿意保持至少一丈远的距离,静静地欣赏,而不是再想着据为己有,或是萌生出些别的什么想法。 阿狄脸红红地咳嗽一声,粗着嗓子问我:“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耸耸肩:“术业有专攻,我对于找人和搜集情报,确实不如某些专业人员做得好,既然如此,我们不如等着。” 阿狄皱皱眉头:“你找的那人又不是傻子,即使不会易容,也会变装的吧?” 我笑:“那是自然。所以,我只是要求我的眼睛耳朵们守住这个城市的成衣铺和脂粉铺而已。” 说话间,一个混混模样的人晃晃悠悠地荡过来,凑到萧白身边嬉皮笑脸地和他说了几句,好似在要点钱花花的无赖模样,萧白似乎被他缠得不行,伸手给了他几个铜板,那人得了钱,也不再纠缠,做了个类似于鄙视他小气的表情,就再次嬉皮笑脸地跑远了。 阿狄惊讶地:“不是用鸽子?” 我乐:“你在沙漠里见过鸽子?这么明显的东西,飞来飞去的,不是被人射下来当乳鸽烧了吃,就是专门给别人送情报来的。” 阿狄转转眼珠:“也许你可以考虑尝试用苍鹰和狼。” 我大笑,赞赏地拍拍他:“近朱者赤啊,小子。” 萧白走过来,轻声道:“隔了三条街,街角那家云来衣铺,有个与你所描述的身材相像的混混来给自己买了几套好衣服,不过他不是朔人,还有一套号码较大的女装,也是按你说的身材选的。” 我大乐,嗬,墨让,你竟然要尝试扮女人了?不由在心中勾勒他女装的样子:恩,肩是宽了些,好在腰够细,身量虽然高了不止一点,但西域人和鞑坦人都是人高马大的,女子有那么高的身材虽然出挑了点,但也不是太引人注目。皮肤不算白,但胜在细腻,眼睛够大,脸型也是标准的美人脸,如果他舍得把自己太过英气的眉毛修成柳叶眉的话…… 阿狄受不了地推我一把:“女人,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我坦然地:“食色性也。我只不过是将人性的光辉扩大了。”顺便口水滴滴地,“小朋友,要不要跟阿姨回家?阿姨这里有糖吃哦!” 阿狄气得,不理我了,向旁边走了几步,好像在向路人表明:我不认识这个怪女人。 萧白问我:“要去那间衣铺么?” 我笑:“人早走了,去也没用,说不定还叫别人给盯上了。没关系,知道他在这个城镇,起码说明我们没搞错方向,现在一切未明之前,不急着跟他碰头。” 萧白张张嘴,还要说些什么,却见阿狄突然冲了进来,急道:“街口突然出现大批大朔的军人!看装扮像是朔国的边防军!” 我和萧白对看一眼,我疑惑地:“这里经常有边防军来巡查?” 萧白犹豫地摇头:“从没听说,这里显然还属于三不管地区,巡查的话,可不是那么理直气壮。” 我明了地点头,的确,木涯靠近大漠和西域的交界处,离朔国就比较远了,所以虽然是三不管,若是有边防军来巡查的话,也绝对不会是朔国的部队。那么,多半就是为了墨让了。可是……边防军?为什么是边防军?国家最精锐最不应擅动的军队?用来搜索一个人? 嘿,我知道军队的阵法很厉害,但是瞧瞧我们的邻国吧:西域,大漠。两个马背上的国家,西域更是自游牧中崛起的强国,有这样的邻国,大朔的军队会去专门训练巷战的阵法么? 大股兵力对大股兵力的战争中能够完美胜出的军队,未必能抓得住一个人,一个武功高强擅于伪装的人。 除非,他们根本不想抓。 我一手一个,拉住萧白和阿狄:“走!出城!马上!” 萧白哦了一声,就要甩开我的手去牵马,我急道:“不能骑马了,混出去!阿狄,若是城门出不去,帮我带萧白爬城墙!” 阿狄应了声是,转头问我:“你认为,他们会屠城?” 我摇了摇头:“最好不要,但是这里是三不管地区,他们又过惯了刀头舔血的生活,我怕,这种几率比较大!” 萧白被我俩半拉半抱着,跑得飞快,可惜再快也快不过如潮水般的边防兵,这些家伙手中的长矛很快被鲜血染红,胸前的护心镜明晃晃地反射着太阳耀眼的光辉,他们好似杀人机器一般,见人就杀,街道上很快弥漫着一股腥甜的味道。 不,也不是见人就杀,他们放过了小孩子,和身量矮小的女人,老人。高大的女人被勒令脱掉衣服验明正身,反抗的人立马被当胸刺穿。一时间,惨叫声,嚎哭声响彻了整个木涯,这群刽子手迅速且有条不紊地将死亡的阴影一个街道一个街道地慢慢推进。 我皱眉,他们果然是来找墨让的,放过的人都是墨让不可能伪装成的身材矮小的人,他们不在乎抓到的人是死是活,但他们要确认他们确实是把墨让杀死了。可是为什么? 如果是驻扎在大漠边境的边防军,他们不会杀人杀得这样明目张胆,谁会把自己窝边的草拔个干净?我转头问阿狄:“他们身上,有没有写着什么字?” 阿狄眯着眼睛看了看:“似乎是个春字,还是泰字?” 是秦!驻扎在西域边境的边防军统帅,兰秦氏的父亲,人称飞将军的秦力! 他怎么会派兵到这里来屠城? 等等,墨家定的罪名是叛国,那么他如此急切地想除掉墨让,是要杀人灭口,还是要表忠心? 我当然坚信墨让是清白的,所以我不喜欢秦力丢卒保车的猜想,那么,我姑且认为秦力知道什么,并从他所得知的消息上判断,自己有可能被皇帝怀疑,所以他忙着除掉墨让,来表明自己的清白? 阿狄狠命地拉我一把,他手上的厚茧磨得我皮肤生疼:“想什么呢!还不快跑!” 我冷冷一笑:“跑?跑得了么?你没看到么,每条街道都被兵士前后夹击,不可能跑得了。” 阿狄有些着急:“那怎么办?” 他自然不是为自己着急,他不是朔人,身量虽然比同龄的孩子要高,却还比墨让要差上至少半个头的高度,再加上发育中的男孩所特有的颀长,他早被排除在屠戮的范围之外,他担心的,应该是萧白。 我瞄准附近的一户人家,用力推了萧白一把:“进屋!找床底还是箱子你随便,总之把自己藏起来!” 萧白点点头,迅速消失在屋内,阿狄讶异地:“你放心得下?” 我笑:“嘿,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说着我昂首挺胸地站着,迎着愈来愈烈的日光,和愈来愈浓的血腥味。 不同于我表面的淡然,实际上,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究竟应该用什么方法帮萧白逃过这一场屠戮,眼看着那些杀红了眼的兵士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的心也跟着越跳越快,我不知道,若是我说了什么,他们是会一时性起连我也杀掉,还是会放我一条生路? 我转过头,对阿狄惨笑:“你也去躲一躲吧,躲得一刻是一刻,抱歉,拖累了你。”我不能保证阿狄的安全,没错,他是西域人,但我不知道,这帮驻守西域的兵会不会介意顺手杀掉一个西域人?西域和朔国之间,可并不是友邦! 阿狄低头想了想,缓步走到我身边,抓住了我的手。他的手温暖而有力,虽然还太年轻,但他似乎希望向我证明,他瘦弱的肩膀已经有能力担当:“哪能叫你这个女人站在我的前面?说出去,我还哪有面子在?” 我笑,反手握住他的:“好,那我倒要问问这位小男子汉,你想怎么做?” 阿狄笑笑,打横抱起了我,低声:“若是我成功了,不许再叫我‘小’什么。” 说着把我扔到死人堆里,滚了一圈,又抱起我,轻轻道:“笨蛋,瞪着我干嘛?闭眼,装死。” 我的老腰啊!不过现在情势紧急,细节就不纠结了,忙依言闭眼,呼吸尽量放得轻浅慢。 我感到阿狄抱着我,一步一步走得稳重迟缓。 “站住!”听到这声号令,我忍不住呼吸一窒,忙放松身体,做出死人瘫手瘫脚的样子,晃晃悠悠风中凌乱。 这号令是从身后传来的,阿狄停住脚步,慢慢转过身子,冷冷道:“我不是朔人,不过,我不介意冤死,反正,你们已经杀错了她。” 许久没有声音,然后阿狄似乎被猛地推了一把:“别挡着路!” 过关了?过关了!这么容易?阿狄一个趔趄,稳住身体后,依旧慢慢走着,走到某一处坐下,把我小心地放在了地上,双臂依旧环着我,大头在我肩膀上蹭啊蹭,顺便在我耳边轻声:“别睁眼,继续装死。” 好吧,算你小子厉害,不过,这么容易?嘁,那你装死不是更好?我相信我的演技要比你好很多,起码眼泪说来就来,绝不含糊。 刚才和他对话那人似乎品秩较高,我能清晰地听到后面的兵士所穿的牛皮靴在地面上踏过时发出的嚓嚓的声音,但却无一人再过问我们。阿狄好似把我放在了萧白躲藏的那间屋子的门口,由于那人的特赦,跟随的杀人机器们也不会再打扰我们,我们三个安全了。 我轻舒一口气,很好,现在我只要持续装死,直到这些人撤走。至于墨让的安危,我倒是不怎么担心,他会被这些人抓住?笑话。如果他们是大漠边境的守军,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时间,那么墨让被抓住就是迟早的事。可是他们没有,他们选择屠城这种没有技术含量但速度较快的方法,正是他们不能在此地停留过久的有力证据。——他们怕西域的守军来截断他们的后路吧?很好,只要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去搜查,我相信,墨让绝对逃得过他们的截杀。 但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不过我不清楚,现在发生的算是福还是祸?安静了没多久,便听到不远处一阵刀枪剑戟相互碰撞的声音,和喊杀声交织在一起,阿狄忙抱起我,闪身进了屋子,我睁眼:“怎么?” 阿狄面色凝重:“另有一队人马杀进来了。”**** 第十四章 !!!!我深吸一口气,好吧,现在我只能祈祷两边互相看不对眼,拼他个你死我活,这样,我们就安全了。 街道上缓缓辗过大量的兵力,粗粗看过去,他们不是简单地排成一个方阵慢慢推进,而是七个士兵为一组,排成一列单人纵队,长矛开阵,周身用盾牌护住要害,边沿伸出几把闪亮的弯刀,好似一条巨型的周身长着尖角的怪异蟒蛇一般坚定地向前移动。 阿狄啊了一声,沉声道:“是西域的守军,这是长蛇阵,专门用于巷战,无往不利。” 我看他一眼,没说话。小子,你知道得太多了,虽说西域人尚武,但我并不相信,一个普通的少年,能够知道这些信息。 不过算了,我这里没有你能够利用的资源,我只要把你送回西域而已,你究竟是谁,我并不关心,那与我无关。 阿狄突然皱眉:“萧白躲到哪里去了?” 是啊,这家伙躲得还真是严密,外头刀枪剑戟这么大的响动,他竟然一点也没反应?转念一想,嘿,他听到了也应该藏得更深才是,等外面没动静了再出来才是正常人的思维。不过,阿狄显然不是想我这样不时大脑短路一下,想到些奇怪的地方的人,——就算是,我俩一起短路的几率也太小了点,那他是想说什么? 这个问题在我转头看了四周一圈之后,就什么都明白了。 这户人家,早已家徒四壁,没什么像样的大件的家具,连床都是土炕的样式,藏不了人,那么萧白是藏到哪里去的? 我耸耸肩:“大概是在后院遛食吧,先不用管他,开饭了自然会出来。” 阿狄受不了地弹我额头一记:“女人!刚逃过一劫你就又开始开玩笑了?你什么时候能正经些?” 我揉揉额头,正色道:“今后,以后,永远,不许弹我的额头。”看他似乎艰难地想做一个抱歉的表情,我又嬉皮笑脸起来,“嘿,这就是我正经的时候,可怕吧?”说着自己把脸努力皱成一个包子型,“成天那么正经,老的会很快!” 阿狄噗嗤一乐:“放心,你就算老了,也是个有趣的老女人!” 我怒,呲牙咧嘴地,低声:“臭小子,再说我老,我就说你小小小小屁孩!” 可惜,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不正经”如我,也没了逗趣的心情。阿狄将窗子掀开条细小的缝,斜斜地看出去,然后换上副忧心忡忡的表情:“打起来了。” 我点点头,打不起来才是笑话。虽然我知道,驻扎在边界的边防军大多跟对立国家的军队有些不成文的潜规则,不是叛国,但谁也不喜欢无谓的牺牲,于是大家在平时会尽量避开,能不打就不打。但虽然我知道这些,可当我知道西域的将领和朔国的将领把酒言欢时,还是小小惊讶了一下。 可是现在不是往日,若我猜得靠谱,他们来屠城的目的就是为了表忠心,若西域的军队一来,朔国的军队就撤了,传出去,可真是天大的不得了。所以,为了保全他们的部队,他们的统帅秦力,他们即使战死,也不能撤军。 可是,西域军队敢于进城,自然是在数量上占优势,而且这里靠近西域边境,就算没有援军,也比孤立无援疲劳作战的朔军胜算要大上许多。而且朔军长途奔袭而来,为了行动迅速灵活机动而牺牲了人数的优势,又屠杀了半天,早已疲劳。所以这场战役西域的赢面不是大上许多,而是这一战,若是朔军不投降撤兵,便唯有尽数战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在阿狄视线可及的范围内,他看到西域士兵厚重的铁盾将朔军逼得不断后退,却不急着杀死他们。 一个洪亮的声音在我们头顶上响起,是城墙吧?我隐隐感到恶心,是强大的内力。没错,唯有在高处,再配合着这股子内劲,才能令自己的声音传遍木涯的每个角落。拥有这内力的主人一定也有同样强大的外家功夫,冰冷强硬,就像他的声音,和他的表现。——他同朔国的军队一样,不在乎木涯城内普通百姓的死活,他只在乎一件事,就是要完成他的任务。 他低沉的声音不断鼓荡着我的耳膜:“宋离安在?” 顿了顿,他又叫了一遍,这样叫到第三遍的时候,一个微有些熟悉的声音缓缓响起,也同样响彻全城,只是不如那人那样坚定缓慢,像是勉力为之:“达克尔,幸会!” 这声幸会,说得真是凄凉,也因为这声幸会,我认出了这声音,正是刚刚叫我们站住,又饶了我们的那个声音,他是这里的统帅,宋离? 达克尔继续:“你们没有得胜的机会,我的军队至少是你的五倍。投降吧,马上撤军,流血非你我所愿。” 宋离苦笑:“身为一个军人,我的职责就是无条件服从命令。抱歉,老友!” 达克尔叹了口气:“是我该说抱歉!”说着坚决地下令,“放箭!” 我从不知道,成千上百的铁箭呼啸着在空中飞过,原来是这样的声音,好似朔国寒冬时节呼啸的北风,呜咽地狠厉地,仿佛鬼哭。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刚才西域军队要逼着朔军不断后退,他们是逼着朔军到一片开阔地,那里弓箭能够发挥到最好的效用,甚至不用费力去瞄准。他们一定挤挤挨挨地靠在一起,然后大片大片的人倒下,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屠杀。那个达克尔说的对,朔军没有胜算。 不止没有胜算,而且,输得很惨。 那种浓烈的铁器和鲜血混在一起的味道,让我闭上眼睛就能想到那场面,兵士们一个接一个的中箭倒下,刚才还仿佛杀人机器的他们现在在他们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原了他们最本质的一面,一个丈夫,一个儿子,一个父亲……一个人……他们在倒下的时候,会不会对刚才的屠杀感到后悔?还是面上戴着一种名为愿赌服输的苦笑? 我忍不住干呕。 阿狄替我顺着后背:“面对十几具死尸时也没见你是这种样子,怎么现在光听听就不成了?” 我眼泪汪汪地瞪他一眼,羞涩地:“谁告诉你我是恶心?人家害喜成不成啊?” 阿狄手一僵,然后满脸被打败的神情,气急败坏地:“你个蠢女,不说话可不可以?” 说话间,外面的各种响动渐渐止息,达克尔的声音再次响起:“墨让,出来,我是西域右帅达克尔,我会保证你的安全,跟我去西域。” 阿狄嘿嘿地笑,许是我有些敏感,我觉得他笑声里很有些幸灾乐祸的意思:“看来,你的心上人还和西域关系不错?” 我看他一眼,拜托,他是墨家的继承人,墨家大量先进技术的拥有者。现在朔国的皇帝竟然想把他弃之不用,一拍两散,这样好的一个捡便宜的机会,这样一笔明显的此消彼长的账,西域的王难道还算不过来么? 我突然笑了,然后越笑越开心,阿狄惊讶地:“女人!你怎么了?!” 我摆摆手,给他一个没事的手势。 真的没事,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一件事。 墨让不会跟他们走,但墨让最终的目的地会是西域。 如果墨让是被逼出逃,现在满世界都是追杀他的人,只有在一个地方,他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那就是西域,所以无论他再怎么不甘愿,他都会去。如果他的出逃是计划中的……那么皇帝一定是在给他一个足够的理由,要他去做一件事,而我们的两个邻国,很显然西域更具威胁力,所以墨让兜兜转转,还是会去西域。 但是他现在不会出现,他应该早就借刚才西域与大朔的军队火拼所造成的骚动跑了。 如果一件好东西得到的太过容易,难免会让人生疑。 我心情大好,瞥了一眼阿狄,小子,要早些送你回家了呢。 因为知道了结果,接下来我不可避免地抱着一种看戏的心情关注着外面的动静。不多时,那声音再次发话:“关闭城门,召集百姓,全城搜查,尸体就地焚烧!” 不同于朔军,西域的军队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搜查,也因此采用了较温和的方式——对照画像。——其实士兵也是人,不是魔鬼,他们也不喜欢看到流血。谁愿不停的杀人杀人呢?就连屠夫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下,也会拒绝杀猪的吧?——咳,这比方打的,还真是诡异。长话短说,我和阿狄在第一轮的搜查就被排除了,我们站在队列边上伸长了脖子寻找萧白的身影,但是仍旧没有发现。 这家伙是属什么的?怎么可能藏得这么隐蔽? 阿狄转头,话里带着深深的疑惑:“他不会功夫?” 我愣了一下:“啊,大概吧。”顾左右而言他,“不必理会,他耐磨耐用的很,饿个十天半个月也是小意思。” 阿狄睁大他漂亮的眼睛,愤愤:“有你这样的老板,真是倒霉透了。” 我笑:“嘿,是吗?”有我这样尊重下属隐私且不克扣工钱的老板,应该是员工的幸福吧? 一个小头目样的人扯着嗓子喊:“余下的人脱掉衣服,一件都不许留!” 嗨,这个就属于少儿不宜的范围了,忙背转身子走远了几步,阿狄跟上来奸笑:“总算看出了你女人的一面!”又好奇的,“他们在找什么?为什么要脱掉衣服?” 身后传来响亮的泼水声,像是一盆盆清水直接打在人身上的声音,我低声回他:“找属于墨者的标记——墨让是墨者,而墨者身上都会有一块属于墨者的刺青,大多是某种动物,或者某个有意义的字,就像你们的图腾。” 阿狄明了地点头,跟着我默默地站在一旁,听他们闹哄哄地检查。意料中的一无所获。 又折腾了大半天,折腾到太阳西斜,木涯的土墙被染成了橘红的颜色,西域的军队才慢慢不甘心的离去。空城中充斥着还未完全散去的鲜血的味道,和尸体焚烧后所发出的焦臭的气息。难以想象,这样一个几近空城的地方,就是晌午那个热闹的熙熙攘攘的小城。 萧白不知从哪里跌跌撞撞地跑过来,气喘吁吁:“我……我躲在口枯井里,上来的时候大费了一番功夫!” 阿狄转过身,冷冷地:“你究竟是谁?” 萧白愣住了:“什么?” 阿狄重复:“你明明会功夫,你……究竟是谁?”**** 第十五章 !!!!阿狄转过身,冷冷地:“你究竟是谁?” 萧白愣住了:“什么?” 阿狄重复:“你明明会功夫,你……究竟是谁?” 我轻咳一声:“阿狄,你想太多了。” 阿狄转头,狠狠瞪我一眼:女人,我请你闭嘴! 哟哟,小狮子发飙了?好女不吃眼前亏,我有权利保持沉默。我抱着手,往边上走了几步,以示两不相帮。 嘁,不是我鄙视你,就算我保持沉默,你也问不出什么来。 阿狄直视着萧白,声音缓慢而清晰:“在有间客栈时,我们都在后园,你独自待在大堂,但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听到你发出任何声音。虽然你在大堂里做出等我们出来的姿态,可是你气息烦乱,体温比我们进去时还要高上一些,额角也有薄薄的一层汗液。很明显,你刚刚做了大量的运动。你当时去了哪里?我和女人在后园耽搁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必然不够你一个‘不会功夫’的人在客栈和你想要去的地方跑个来回的时间,所以你有功夫,而且,轻功不弱。”他说话时,一直看着萧白,似乎想从他的表情中找出一丝破绽,可是萧白脸上,至少在我看来,面无表情。 阿狄顿了顿,继续:“还有刚才,女人推你进的那家民居显然没有供你躲藏的地方。虽然我和女人拦住了起初朔军的屠杀,可是后来西域官兵搜查的时候,他们极其细致地搜遍了木涯的每个角落,如果你不会武功,我敢打保票,无论你躲到哪里,那个地方都必然是极容易被搜到的,你都会被找出来,但你没有,这说明了什么?” 阿狄上前一步,紧盯着他眼睛:“如果你有功夫,你之前为什么不说明?为什么要装作文弱书生的样子?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我听不下去了,轻咳:“阿狄,小白是我的人,你这样吼,我很难做的……而且,他已经跟我三年了。依你的意思,他在我身边三年,帮了我三年,只因为他身怀武功,他就成了别有所图的坏人?” 阿狄受不了地看我一眼:“女人!说你笨你还真笨,你怎么知道,他就是你认识的那个萧白?” 我睁大眼睛:“你是说他易容?” 嘁,小孩子,你听说书听多了?易容哪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效果那么好?懒得跟他解释,我大步上前,伸出两手,抓着萧白的脸蛋向两边拉开,一手左拧一手右拧,拧过半圈再反过来。萧白被我折腾得嗷嗷惨叫,但我岂能轻易放手?等这叫声飙到了刺耳的程度,我才满意地松手,看他白里透红的小脸被我捏得比关云长还要红上几分,某些地方还多了几道虽不清晰但细看十分狰狞的红紫的淤痕。很明显,面皮是实打实的真,比珍珠还真。 萧白双手捂脸,眼泪汪汪的:“老板娘,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你不用对我这么好的!” 我占够了便宜,心情大爽地拍拍他肩头,咧着嘴奸笑:“咱俩谁跟谁啊?不对你好对谁好?别客气!” 萧白郁闷地扁嘴:“还是客气点好……” 被我们彻底忽略在一边的阿狄忍不住开口:“喂!女人!你正经点行不行?你难道一点都不紧张?” 对比他的紧张万分,我明显不在状态,真是什么不急什么急啊!我天真地眨眨眼睛:“我应该紧张什么?” 阿狄气:“我们现在所做的,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吧?透露半点消息出去的话,就算我们的生死你不放在心上,你要找的那个姓墨的生死,你也不放在心上么?他身份不明,你就一点都不紧张?” 我叹了口气,问他:“是否你一定要追查到底?” 阿狄坚定地点头,沉声:“不得到结果,我无法放心。” 好吧,我点了点头,转头抓住萧白的领子,嘶地用力拉开,露出他半个麦色的胸膛,线条流畅的肩膀,和诱人的小锁骨。 萧白惨叫:“老板娘!” 阿狄撇过头,嘶嘶地倒抽着冷气,恨恨:“女人!你就不能检点些!” 我抽抽鼻子,小破孩,你想太多了:“你看看他的左边肩膀。” 阿狄怒:“看什么看!你当所有人……”说到一半,他噎住了,视线凝在萧白的肩头,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萧白的肩膀上,有一只拳头大小的藏青色猎豹,身体盘成一个弓形,似乎随时准备出击。 我点点头:“没错,墨家的刺青图腾,他是个墨者。” 这句话一出口,两人竟都惊讶地望着我,好似我鼻孔里突然开出两朵花来。我轻咳一声:“怎么?” 阿狄板着脸问:“你早就知道?” 萧白喃喃:“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耸耸肩:“你当我真相信自己运气好,一挖就挖到个不世出的人才,还偏偏这么巧,对我死心塌地的,别人挖角都挖不走?” 萧白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又渐渐变红了,衬着那几点指痕,真是可爱无比:“你你你,你偷看人家洗澡?” 我掏掏耳朵,望天:“没,我不过是买通了个伙计。”又恨恨,“我容易么我?为了你还担上个偷吃没胆只好画图充饥的恶名!” 萧白大笑,转而配合地做出欲迎还拒的姿态,话语却是大方无比:“自今天以后,人家的房门永远向您打开!” 阿狄大大跳开一步,受不了地搓着胳膊,大吼:“你们都给我检点些!”转头,虎着脸问我,“他如果只是个单纯的墨者,又为什么要隐藏自己的身份,为什么不说自己会功夫?” 我叹了口气,面无表情:“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跟墨家有什么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也许某个墨家的首脑人物认为墨家欠我良多?也许他们认为我不会希望有个墨者长随我左右时刻提醒着我和墨家之间那团乱七八糟的往事?也许他们认为这个墨者假装不会功夫的话,我便猜不到他和墨家的关系,用起来也心安理得些?” 阿狄似乎被我绕得头都大了:“什么?说重点!” 我嬉皮笑脸:“重点就是,我这个小肚鸡肠的女人不希望身边的男人比我强,所以某人为了配合我的变态心理故意隐藏了自己极具墨家特色的功夫,化身百无一用的书生长伴我左右。”又强挤出一脸感动状,“多么令人感动的少男他爹之心啊!” 萧白大笑,在收到我一记眼风后忙配合地做出喜极而泣的样子:“老板娘!三年了!你总算明白我的心意了!” 阿狄张张嘴,似乎还要说些什么,我轻声:“阿狄!” 我看着他的眼睛:“阿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只要判断于己无害,就不必刻意去探求,对么?” 阿狄挑挑眉毛:“比如?” 我尽量笑得与世无争,缓缓贴近他耳边,轻声道:“比如,你最近,似乎长高了不少,再比如,你和那个朔军统领宋离的关系,或者,比如,在有间客栈……?” 阿狄身子轻轻一震,我满意地站直,顺道附赠给他个名为“放宽心”的笑容。 没错,谁都有自己的小秘密,在我判断你们不会威胁到对方的安全和利益时,请相信我的判断,把后背放心的交给我,把仇视和怀疑的目光投给外人。换句话说,在本老大认为安全时,你们就别他妈的给我互相猜忌! 也许我现在散发出来的黑暗气场太过强烈,萧白和阿狄都没有说话,一时间诡异的沉默笼罩了我们三个。我看向萧白,呶呶嘴:“把衣服穿好。” 萧白苦笑一声,应了声是,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 我又转向阿狄:“我负责你的安全,我担保萧白不会伤害你,你愿意相信我么?”顿了顿,又道,“即使不相信,也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很快就会分开了。” 阿狄猛地抬头,不可置信状:“你想干什么?” 我愣了愣,忙展颜一笑:“别紧张,我是说,我们很快就要到西域了,你很快就可以回家了,开心吗?” 阿狄哦了一声,也没表现出太过开心,或者太关心的样子,似乎还有一点点焦虑,好像一直按计划准备什么大考,却突然告知考试提前了的那种焦虑。他在担心什么? 好吧,他独自在外半年之久,却从没有家人找过他,再结合南平发现他时的伤痕累累,看样子,这小子要担心的事情恐怕也不少。 不由苦笑,南平啊南平,你可真会给我找麻烦。 我拍拍他肩膀:“如果你不愿回去,可以继续跟着我,或者你回到家里,发现家里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可以来找我。” 阿狄抬头,定定地看着我,突然皱着眉头笑了:“女人,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会靠任何人过活!你给我记下了!” 我无趣地收手,嘁,小破孩,浪费我少有的同情心! 萧白体贴地为我递上台阶:“老板娘,那我们接下来?” 我转头,感激地一笑:“西域,当然是西域。”然后轻声,“小白,记得提醒我为你加薪。” 咳,原来感激也是会传染的,萧白感动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谢老板娘!” 我笑笑,又深深看了他一眼,才移开了目光。 萧白?呵,萧白。**** 第十六章 !!!!我扁扁嘴巴,再次没事找抽的第一百零一次嚎叫:“阿狄!你确定你没有带错路?” 阿狄掏掏耳朵,连头都懒得回了:“死女人,跟你说过山道危险,你再叫,再叫就把你丢下马去!” 靠,威胁我?你爷爷的,我还真吃这套。 于是只好闭上嘴巴,可怜兮兮地望着萧白,俺眼神不济,也不知道这厮收没收到我的求救信号。 良久,萧白才慢悠悠趋马到我跟前,故意哑着嗓子,神秘兮兮地:“老板娘,找我有事?” 我眼泪汪汪,这么大声,还装什么神秘啊?故意的,故意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兀的不气杀人也么哥?[1]咱本是要他提出与我共乘一匹马,好借此摆脱前面那尊怒神——没错,由于必须快骑赶路避开可能的追兵,再加上山路难行的缘故,阿狄再次与我共乘一骑,但……这家伙自从他的小秘密被我戳破了之后,脾气渐长——好吧好吧,那个……似乎我太无聊导致一路上嘴闲不住。一路上问长问短,还不时问问西域的状况,烦得他差点掐死我这件事,也是起到了一定的影响。可是,萧白竟然也只是笑眯眯地旁观,不偏帮任何一方。这种行为在本小人看来,颇有点渔翁得利的意思,自然让我很是不爽,于是加倍折磨阿狄。可怜的孩子,快被我折腾得提前进入更年期了。 可是,我在不断折磨他的过程中得到的乐趣也越来越少,这孩子也是个潜在的火药桶,没说几句就怒了,一点也不如和萧白斗嘴所获得的乐趣多。可惜萧白和这孩子还没从几天前的争执中缓过劲来,阿狄甚至拒绝萧白和他走得太近,这情形,好似我是一个有两个进入青春叛逆期的孩子的单亲妈妈一样,帮哪边都招人怨,真是愁死人了。 我和阿狄渐渐相看两相厌,于是,我自然想换到萧白的那匹马上。可惜这家伙似乎也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人儿,竟然给我来这一手,他这样一说,没什么都变成有什么了,我还怎么开口要求换马?这不是直接把小火药桶给点燃了么? 好吧,萧白这厮太聪明了,看清楚了我的小算盘,竟然反将我一军。 不是国军无能,实在是共匪太狡猾。 郁闷得我,脸一定皱得跟狗不理包子有一拼,萧白看着我的样子,低头一乐,躲到安全范围内笑够了,才拍马慢悠悠的回来,笑眯眯地递给我一沓竹片:“老板娘,无聊就看看这个消遣一下吧!” 诶?有消息?我一下子来了精神,劈手夺过那沓竹片,细细一摸,上面的日期竟然是二天前的!我怒:“臭小子,玩我是吧?扣工钱!扣工钱!” 萧白奸笑:“能看到老板娘如斯嘴脸,扣多少钱也值啊!” 懒得理他,我把大头紧紧靠在阿狄背上,空出两只手来“读”我的简报。 萧白自然不会没谱地扣下紧急的需要我立刻做出决定并回复的情报,他扣下的是朔国境内关于墨家情况的简报。 墨家的情况,说句不好听的,我只能隔岸观火地观望事态发展,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同样,墨家的事也轮不到我来做决定。墨家有大批的智囊可用。我相信,即使已经到了四面楚歌的地步,他们也能撑得尽量久。更何况在我看来,情况还远远没有那么糟。 我只知道,墨家人才济济,且露在外面的只是冰山一角,他们的实力不容小觑。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商家何时都不能没钱,墨家无论再怎么厉害也是一样,所以他们最怕的,应该是大规模的挤兑。 然而挤兑还是在几天前发生了。 我收起简报,掰掰手指,闭目沉思。 简报上说,有人放出消息,说是墨家气数已尽,手上有墨家银票的,应该趁早去兑出白花花的银子来,省得墨家倒了之后,连自己辛辛苦苦存的银子都陪着打了水漂。 这流言何其险恶,开钱庄,自然不会是只为给百姓提供便利的,总要设法让银子流动起来,自己才有的钱赚。换句话说,就是放贷。钱庄日常的收入,基本就是从放贷给信誉良好的商家们所收的他们的利钱。所以钱庄的大部分钱都是放在外面生钱用的,钱庄里一般只存有总数的一二成,用做为散户兑银子使用。说到这儿,您应该明白了,如果有超过二成的银子被兑出,这钱庄就倒了,然后,墨家就真的倒了。 但令我的眼睛耳朵困惑,说不定也让所有人困惑的是,这流言传了几天了,百姓也如流言散步者所愿,蜂拥去墨家钱庄兑银子出来。但几天下来,却不见墨家的任何一个钱庄倒掉,而是随时兑银子,随时都有白花花的银子兑出,墨家钱庄的信誉非但没有任何下降的趋势,反而还成了信誉的保证。于是在近几天,有另一个消息开始迅速流传,说墨家其实掌握了龙脉所在,那里有数不清的金银珠宝,足以应付任何危机。 这说法虽然荒谬,但大多数人竟选择相信它,相信墨家是不会倒的。 于是又有人说,皇帝至今没有大规模地清剿墨家的产业,而只是勒令关门整顿,就是为了这“龙脉”,——皇帝要龙脉充实国库,就不能把墨家逼得太紧,逼得墨家下定决心拼个两败俱伤,他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不过我猜,他最担心的不是那莫须有的龙脉,而是墨让。 龙脉不过是没装到口袋里的钱,它不会跑,就算得不到,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国库还没有空虚到非要钱不可的地步,就算已经到了那地步,吞掉墨家,也足够国库消化好一阵的了。但是墨让不同,只要墨让一天不归案,皇帝便一天不能,也不敢彻底掐死墨家。因为他怕墨让,怕墨让透露给西域某些他认为至关重要的信息,比如,某项朔国独有的攻城武器? 当然,这都是我在瞎猜,只有在见到墨让之后,我才能得到个明了的答案。 阿狄突然用后背拱我一下,我的思路被打断了,不由薄怒:“我都不吵你了,你还想怎样啊?”老虎不发威你拿我当病猫啊? 阿狄指着山脚:“西域到了!” 哈!西域! 西域,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些国家。 西域地形多变,山川起伏,往往一座山上可以看到四时美景,奇花异草更是随处可见,矿藏丰富,只是由于连绵的山地,平原稀少,不适合大规模耕种。因此西域多是游牧民族,所以他们的主食是各种肉类,而非五谷杂粮。也许这就是他们民风剽悍的原因? 很久以前,西域按照各个部落划分出一个个小的国家,合纵连横,四处讨伐,争斗不息,他们的子孙也在这不断的争斗中愈发的剽悍勇猛。 但这已经是百多年前的事情了,二百多年前,我记不得是哪位名字拗口,也不知是这斯库还是那克尔的睿智君王通过和平谈判和武力威胁的方式将各个小国组建成了一个联合共同体。一开始,各国仍保有各自的近卫军和部分自主权利,货币通用,政策统一,各个国家的国王聚集在一起探讨这个联合体的对外政策和对内方针,选出五年一任的“王”,做为这个联合体的对外首脑。后来,某个权力欲过于膨胀的王发动了政变,于是各国的国王成了当地的首脑,西域,成了由多个大大小小“诸侯国”组成的联合王国。这个联合体让朔国的外交官大伤脑筋,不知该如何称呼,也就只好用西域来替代,久之竟成惯例。 但,不要从他的体制来看,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西域经济落后,认为那里的人们尚未开化,过着茹毛饮血或是典型的游牧民族生活,与天斗与狼斗。其实不然,西域的经济实力甚至不亚于朔国,他们早已完成了原始积累,开始过上稳定的定居生活,各司其职,只是民风依旧剽悍,骑射也依旧是每个孩子的启蒙功课。 这个地方的人民崇尚武力,也崇尚技术,据说这个地域同样有一个神秘的家族,为西域的经济和技术默默做着贡献,但是这些我并不真正了解。不过没关系,过不了一天,我就会得到我想要的信息。 不过,经过这几天的跋涉,我一时竟不敢相信,这个神秘的地方,竟然近在眼前了?我努力眯起眼睛,山脚下依稀可见星星点点白色的建筑,想来一定非常壮观美丽,不过依我的眼力,想要再看清楚些就是白日做梦了。 还没等我发出例行的懊恼叹息,阿狄已经将一支铜管交到了我手里:“用这个,兴许能帮你看得清楚些。” 我好奇地摆弄着这小东西,嘿,还挺沉,黄铜的,两面各镶着一片亮闪闪的水晶:“这是什么?” 阿狄得意地笑:旋转铜管,调整两片水晶的距离,从筒里望进去,你就能看清楚远处的东西了。 嘿,这可是个好东西!我兴奋地调整,很快就找准了最佳距离,看那一栋栋白墙金顶,颇具游牧风格的圆柱状建筑宛如在我眼前,我不由深情地:“阿狄,爱死你了!把这东西卖给我吧!” 阿狄摇头:“不卖!多少钱都不卖。” 嘁,小心眼! 我无趣地还给他,嘟嘟囔囔:“不给就不要现么,这不是勾人犯罪么!” 阿狄一乐,小心地收回,转头冲我眨眨眼睛:“放心,女人,不会亏待你的!” 萧白大声咳嗽,问我:“老板娘,接下来?” 我笑笑,右手食指高举指天:“下一步,西域都城!图拉罕!”**** 第十七章 !!!!我瘫手瘫脚地把自己丢在椅子上,好像一块正在融化的猪油,恨不得半个身体都能尽可能地和椅子做最亲密的接触。 阿狄推门进来,似乎因为看到我这没用的样子而呆了一呆,继而大步走过来,受不了地试图敲我的大头,但被我迷茫而无焦距但是充满杀气的眼神惑住了,举着手臂半天,似乎也权衡了半天敲与不敲的利弊,最终选择愤愤地放下拳头,抱怨道:“看着南平,还以为他的小师妹是个跟他差不多的人,起码,不是懒得像头猪!” 我打了个哈欠,非常不敬业地做出敷衍的愤愤状:“别小看猪好不?猪也有思想!” 阿狄被我气乐了:“是!猪!今天的这批人已经到了,你要亲自看,还是要萧白代劳?” 我忙直起身子,连连点头,口水滴滴状:“当然要我老人家亲自来,这可是我每天的乐趣啊!” 阿狄撇撇嘴,嘘我:“那你的人生还真是苍白。” 我摸摸大头,笑:“嘿,你是嫉妒吧?有漂亮姑娘,也不给你看!”不用仔细看也知道,他此时眼中一定充斥着鄙视的目光,满脸写着正人君子四个大字。我撇撇嘴,嘿,不用如此吧,小样,你小时候又不是读四书五经长大的,干嘛比朔国的老学究还老学究? 据我所知,西域的男男女女可是十分勇于追求真爱,和……身体的愉悦的,这孩子在什么环境下长大,怎么被培养得与大环境如此不协调? 南平?南平也不这样啊,这家伙还是很能发挥人性的光辉的。 懒得再想,我抻了个懒腰,晃晃悠悠地荡去前厅,出门前又探头看了看屋里,再次诱惑一下小君子:“真的不要去?很多美女哦!” 回答我的是一个向我脸上拍来的靠枕。 我闪身躲开,哈哈大笑,心满意足地转身,快步跑去前厅。 嘿,再惹下去,松狮子就真变身成小狮子了,还是见好就收吧! 每天见美女,的确是我近几天培养出来的兴趣。 自然,这些美女也不是白见的,我吊在大象眼前的香蕉,是我水粉铺颜色坊西域区旗舰店的掌柜这一肥差。 西域的民风比大朔要开化得多,女人出门工作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只是即使在西域,适合良家女子的好工作也比大朔多不到哪去。然而做我颜色坊的老板,接触的都是女人,用的是最好的脂粉,福利是一顶一的棒,说出去的名声也是好听得很,再加听起来就女人味十足,这样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工作,自然令全西域的女子疯狂,因此即使我定的条件再苛刻,每天来面试的人仍是有增无减。 嘿嘿,好奇么?我本是找人,怎么在西域开起了店铺? 好吧,因为我厌恶了大家都在暗处,你找我我找你没头苍蝇似的摸黑状态,既然我在明面,不如我更进一步,将自己置于聚光灯下,如果他知道,他没道理不找上来。 既然我是个女人,还是个商人,因为跟墨家有牵连逃难至此,没道理不趁机立足,给自己赚口饭吃吧? 我这广告能够打响,全靠了世上最便宜也最有效的宣传手段——女人的嘴巴,口口相传,一传十十传百。我就不信,经过这许多天,西域这片地方还有人不知道我的颜色坊要开张,高调选掌柜的事情。 山不来就我,我就引发场地震,让山不得不来就我。 霸道么?谢谢,我就喜欢这么霸道,你喜不喜欢,关我屁事? 站在前厅,我深吸一口气,挂上一个职业的完美的微笑,调整好自己的状态,缓步进了门。 即使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我还是被满屋子的莺莺燕燕晃花了眼,——找一块成色好的宝石不难,可你见过一堆亮闪闪的宝石堆在一间屋子里么?如此光芒闪烁,直接把我看傻了。 没错,我前几天也是这么过来的,按理说早该审美疲劳了,可是不知怎么的,似乎条件好的女子都挤到今天来了?硬生生把我晃得呆了,连口水都忘了流。 好吧,先别开眼睛,深呼吸,调整惊艳的心情,顺便看看我开出的条件吧。说实在的,这条件连我自己都觉得苛刻,条条框框地层层筛选下来,简直是在选世界小姐,——身高不得少于五尺一寸,腿要够长,最好是八头身。身材须得颀长,玲珑有致,肩宽不要紧,但腰要够细。五官要美丽,眼要大眉要浓,唇色也要够粉嫩。眉目偏中性不要紧,肤色不够白也不要紧,重要的是看着健康,皮肤细腻。 嘘,如果你看出了我的花花肠子,也请不要说出来,有句话不是说,秘密让女人成为女人? 我笑眯眯地看着一屋子的环肥燕瘦,心里那个爽啊,若我是男人,恐怕此时已经鼻血狂飙了。 原因无他,这些个美女虽然穿得极妥帖,不该露的地方一点也不露,但西域的女子天生的丰乳蜂腰,前凸后翘得无比完美,普通的衣服也能穿得无比性感。虽然没有朔国女子的那种我见犹怜的纤细和盈盈一握的蜂腰,但清清爽爽地站在那里,昂首挺胸,自自然然便多了一份朔国女子可望而不可即的自信的美丽。一屋子不同发色不同风格的美女,同样的美丽同样的好身材同样自信的微笑,怎能不令人狼血沸腾? 我不动声色地吞了吞口水,背着手,开始一一绕着一个个美女打转,听萧白平静地问出一个个早已准备好的问题,看他们每个人的反应。 不多时,美女们已经依次答完,每个人的声音或婉转如黄莺出谷,或磁性如秋风拂叶,各有各的特色,放到店铺里,每个人都必然会成为镇店之宝。可惜,似乎她们都不是我要找的人。 我微笑,示意萧白可以让她们走了。 萧白咳嗽一声,点点头表示知道,礼貌地站起,礼貌地说完结语,表示会在十日内给出答复,并礼貌地伸手示意美女们可以自行离去了。 我倚在门边,带着蒙娜丽莎的微笑,看美女们鱼贯而出。 就在她们快要全部离开时,我猛地伸手,拉住走在最后一位的一名个子高挑的美女,笑得眼儿弯弯:“美女,介不介意留下来,与我探讨下穿衣经?” 这女子长得确实好看,美丽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翘起的粉嫩的嘴唇,还有她高挑修长的身材,标准的八头身,黄金分割的上下半身比例。更妙的是,她的肤色雪白,发色和瞳色却是乌黑,像是传说中的白雪公主。 西域人发色一般是栗色或棕色,或者颜色再浅些,难得见到黑色的发色,但也不是没有,近几年西域人和朔人交流得多了,美丽的混血儿自然也多了起来,就像这女子,五官虽然不如一般西域人那样深刻,却别有一番神秘的韵味。 这样的女子,自然是充满自信的,白雪公主坦然接受了之前走出的女子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向着我微微一笑,颔首接受了我的邀请。 我嘻嘻一笑,上身向她略略倾斜,好奇地:“你可真是矜持,刚才似乎就没怎么说过话,喜欢这工作么?” 她轻笑,低声:“老板娘真会开玩笑,若是我不喜欢这工作,那我为什么要到这来面试?”声音虽轻,却充满了磁性,即使人家没看到她的外表,听着声音就足以令人沦陷了。 我挽着她胳膊,带着她慢慢地走,走到里间,又慢条斯理地锁上门,再从窗缝里向外瞄瞄,确定外头没人了,才转头微笑着:“也许不是为了工作呢?你一个大男人,在脂粉铺里工作?笑死我。” 美女,哦不,美男,睁大他美丽的大眼睛,我见犹怜地:“老板娘在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 我抖抖抖,搓搓浑身高度兴奋的鸡皮疙瘩,受不了地低吼:“墨让!不要再玩了,恶心死我!”又口水滴滴的,“虽然你扮女装是很好看,但一想到你不知在衣服里垫了什么才有这副好身材,我就别扭得要死!” 墨美……人眨眨眼睛,悄声问:“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我笑,却并不答话。 如果一个人回忆另一个人的味道,独自回忆了五年,他会不在第一时间认出么? 这味道,已经刻进了他的骨髓,至死不忘。**** 第十八章 !!!!墨让笑笑,张开双臂向着我,调笑地:“久别重逢,怎能不抱?” 我后退一步,笑:“不是不抱,时候未到。” 然后发力,起跑,如一枚重磅炮弹般飞速冲到他怀里,撞得他低低呻吟一声,身子向后微仰,才算是勉强接住了我,他轻轻叹息一声,然后两条手臂越箍越紧,将我牢牢嵌在他怀里,用他的体温暖暖地焐着我,热热地烫着我的心。 我悄悄伸出双手,轻轻抚着他的腰,大头偏了偏,想要靠在他的胸膛上,却终是不敢,只好再偏一偏,慢慢靠在他的手臂上。 真好,被他拥抱的感觉竟然比我回忆中的还要美妙,闻着他身上未曾变过的味道,我忍不住偷偷哭了。 五年。 五年来,我没有一日不在想他,想他现在会在做什么,想如果是他的话,这件事情会怎么处理,想如果当初我没有……那现在会怎样? 想完之后又会苦笑,这样的空想,又有什么意义?只能在日复一日的幻想中让自己慢慢变强,在欲哭无泪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想象着他温柔悦耳的声音,在轻声提点着我该如何去做。 起码,这于我,也算是一点聊胜于无的安慰。 现在他就在我面前,他正紧紧抱着我,我却问不出来那句,为什么不来找我。 我有什么资格这样问他? 我甚至不能矫情地微笑着,问他,最近还好吗?这么多年,过得如何? 聪明如他,手眼通天如他,又怎会不知道我一直与墨家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所以现在,我们只剩下了这个意义不明的拥抱,我可以催眠自己,也催眠他,这是老友重逢时的无关性别的拥抱,但我自然知道,我心里可不是像拥抱南平那样坦荡。 又怎么能坦荡呢?五年了,我都怀疑,是否我爱上的不是他,而是那段美好的金色的回忆。然而这样的一个拥抱,竟让我再次无比确定,是,我爱他,五年来,从未变过。我并不是在跟记忆恋爱,我爱的,是墨让,只是墨让。 时间似乎对我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我们可能只拥抱了短短的一瞬,但也许是一盏茶、或是一炷香的时间,或者有可能更长。不过谁在乎呢,我只知道,我现在很幸福,非常幸福。嘘,不要说话,不要思考,什么都不要做,我只要静静地去感受他,感受他拥抱我的感觉。 我不知道这次见面之后,再见会是多久,再次见面又会是在什么情况下,所以,今朝有酒今朝醉,我再也不要费心去想这个拥抱代表了什么意思,什么关系,我只知道,这个拥抱,会是我今后回忆的主题。 我闭上眼睛,深深呼吸,好似要将他身上的味道吸进我体内,完好地封装起来,就好像在储存一坛老酒,等多年后再开开来,就是满室浓香。 就在我以为时间因我而停滞不前的时候,发过的,我的……大哥,他在西域,并不是只有拜师学艺这么简单。他……还负责朔国火药的研发。” 我明了地点头,一副“啊,竟然真的是这样的”的姿态。——嘿,在墨让跟我说起墨谢的时候,我就猜到这家伙在西域的目的并不单纯,只是这事情毕竟太大,没有确切的论据,我也不可能再继续猜下去。现在一经证实,一切倒都显得那么顺理成章了。哈,真是好笑,我竟然也成了个事后诸葛。 在西域搞火药,虽然是一项危险的行为,然而朔国和西域现在的状态仅止于把对方看为自己的假想敌而已,在西域生活的朔国人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歧视和防范。再就是朔国境内制造火药的原料并不丰富——嘿,火药说难也确实是复杂得很,并不是一硝二磺三木炭就齐活了,——那样的玩意顶多能用做炮仗,杀伤力听说并不理想。当然,我也只是听说而已。总而言之,在一个精于毒理的师父手下,摆弄些矿石什么的,比从西域日复一日地偷运特定的矿石要安全得多,也隐蔽得多。两害相权取其轻,更何况,老话也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对不对? 我点点头,示意他我已经了解,又犹豫着问他:“那……有间客栈,木涯?”有间客栈的那十几具“九门御”是怎么回事,还有跑到木涯去屠城的边防军,大哥,你到底惹了多少仇家? 墨让点点头:“是我杀的,我也的确去过木涯,不过在西域军围剿朔军的时候,我就趁乱逃了。” 我轻声问他:“是皇帝变卦了?”是皇帝变卦了,想杀他灭口,叫他看出了破绽,才有了那先仁后狠的手法,还是……?自古言伴君如伴虎,我自然希望,他杀那十几个人是有理由的,所以我只问出了一种可能,我希望得到肯定的回答。 他自然不会让我失望:“也许。原本我不想要他们性命,只是他们招招是拼得不要命的打法,看情形似乎还在等待援兵,我觉得奇怪,我怕了。” 这样就够了,我长舒一口气。——别人的命和自己的命相比,当然是自己的命重要。我没有权利要他做圣人。我知道,若我易地处之,我并不能做得比他更好。既然如此,我有什么理由要求他冒着生命危险,去尊重对手的生命?这太可笑了,我吃饱了撑的? 更何况他的道德水准本就比我高,我只希望他在临敌时多考虑下自己,不要去想那些无用的仁义道德,我便是烧高香了,又怎会去苛求这些细枝末节? 我笑笑,盯着他:“那,你之后打算如何?” 墨让也笑,美人如花花如梦:“恩,出去,做出些拙劣的逃跑和伪装的把戏,然后,等着被抓。” 我睁大眼睛:“你要进皇宫?”我才不信西域的王会费这么大劲抓他,只是为了暴殄天物地将他送进地牢里好好关着。 墨让耸肩:“恩,进去看看,”又笑得眼儿弯弯,“你最好替我祈祷,西域的王够蠢。”**** 第十九章 !!!!我深吸一口气,明明已告诉自己别太追究,却始终是放不下木涯那噩梦般的一幕幕,于是小心地问他:“那边防军的事情?……” 墨让叹了口气:“我到现在也坚信,秦力老将军是个值得敬佩的人,但我现在所见的部分事实却不容我有任何偏袒。——这次发生了可以堪比地震这样规模的意外事件,边境竟然鸦雀无声,实在不像是他的风格。所以皇上推测,秦将军可能被架空、被挟持,更坏的可能是,秦将军已有反意!” 我点点头,是,秦将军威信极高,他只要登高一呼,响应者必定数以千万。若他只是被挟持,只要将他营救出来,边境就算是稳定了,他自会将后事好好地料理清楚,赏罚分明,绝不姑息。若是他带头谋反,那可真是抓也抓不得,杀也杀不得。——秦将军本就是朔国的战神一样的角色,征战几十年里赢得的威望爱戴非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若是他揭竿而起……那么,便唯有血才能浇灭边境隐秘但危险至极的火苗了。 也许,这才是皇帝的掣肘之患? 若是连最精锐最重要的部队都临阵倒戈,那朔国就真的危险了。 墨让晃晃头,强笑:“还好,我走之前,特地去见了兰秦氏。” 我恍然大悟,哦,兰秦氏! 她一定会求他尽力保全秦力,而他作为交换,则要她提供能够直接见到秦力的渠道! 我转转眼珠,问他:“那,你是打算去边境见秦力,以此为突破口,引起西域那边的注意?”在西域看来,他仅仅是凭借一点微末的关系在请求秦力为他提供保护,——既然已经做出如此冒险的举动,必然已经是穷途末路。所以此时,西域一定会趁机抢购墨让这个稀罕物,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再加边防军在出事时没有任何动静,说明军营内必然有他们的人,不管是不是秦力,他的职位一定不低,才能够产生足够的影响,所以西域一定会及时得到墨让的动向。过个几天,他们若是没有守在边境处甚至制造骚乱抢人,我倒是要当真认为西域的上位者极蠢,或者反之,他是个天才。 墨让笑,伸手轻轻点了点我的鼻尖:“聪明!”赞赏的语气,我不由得有些发呆。 这一切,好得有些不真实。 他上一次对我做出这样亲密的举动,是在什么时候? 当然是五年前。 是在无月小筑的花园,在那神奇的会发出荧光的蘑菇中间,他牵过我的手,对不对? 这么多年,我仍然记得他手心的热度,他掌中的薄茧。每当想起,我似乎感觉到,我的手掌和他的仍然是紧紧相握的,在无数个孤独的不够温暖的晚上,我一点点回忆,回忆当时他身上的味道,他说过的话,他的每个微妙的神色变化……到得最后,他微微粗糙的带着火热温度的掌心似乎直接婆娑在我的心上,令我整个胸口都痒痒的,好像有只强壮的蚂蚁在噬咬着我的血肉,那种痒痒的钝痛,令我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哭。 这种虚拟的感觉成了我的毒品,每当脆弱时,便控制不住加大剂量,而它最大的害处,大概就是此时了。此时,我不知道,这是我无数个夜晚所制造的真实梦境,还是,我所企望的,真的,确实,现在发生了? 我缓缓抬眼,小心地看着他,在他精致的妆容下,他的脸上究竟写着什么? 墨让感应到我的目光,也垂下眼睛同我对视,弯起一边嘴角:“在看什么?是想看我胖了还是瘦了,我面色是不是还好?呀呀,真是贴心啊!” 我气,几年不见,这家伙的脸皮愈发见长了!想到就做,在我的大脑来得及下达任何命令之前,我的手已经自作主张地伸手扯了扯他的面皮,果不其然地沾了一手的胭脂,不由骇笑:“嘿,你这张脸上的颜色,似乎不应该再留着了?”太漂亮,太引人注意,胭脂抹得……似乎也太多了? 墨让挑挑眉:“哦?”说着,他修长的手指如蜻蜓点水般划过脸颊,若有所思地,“这妆容……可惜,我为了化好这个妆,用了一个上午呢,细看,可是有些夸张?但现在回复本来面目走出去,似乎也不算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我看着他,嘴角慢慢勾起:“嘿,别忘了,站在你面前的这个家伙,可是全国最大脂粉商!” 墨让也笑了,无奈地耸耸肩,做了个如君所愿的表情,苦笑道:“那我还能说什么呢?随主公您摆布吧!” 我嘿嘿奸笑,伸手从怀里掏出条帕子,就着屋里常备的一面盆清水过了下,扬手就向他面上拍去。 墨让皱了皱眉头,那叫一个万种风情,可惜低声嚎叫的内容没半点情趣可言:“天啊小艾,你可是要替我揭下层皮来?” 我嘿嘿笑,装作无奈的样子:“没办法啊,谁叫你涂了太多的脂粉,这一层一层的,不用力些,怎么洗得干净?”心里暗爽:我叫你五年不联系我?我叫你给我玩消失玩得这么彻底?——我才不管你有什么苦衷,不理我?好啊,本姑娘今天要是不借此机会好好“修理”你一番,我还配叫小艾? 墨让的眉头快拧成了麻花,苦哈哈地:“你们女儿家的东西,我研究了半天也不知该如何用,——要知道,我可不擅长易容这码事,要是整容还……哎呦,掐我?——我说错了什么?” 我笑眯眯:“抱歉哈,意外意外,指甲太长了。”臭墨让,还想着整容?我先整死你再说! 墨让继续,声音不知是因何原因放低了几度:“最后我没办法,只得像作画一样,一层层地由浅到深,高的地方打光,低的地方叠影,才算是勉强搞定了。也许,我涂得太厚了?” 我哼了一声,嘟嘟囔囔:“不厚,一点也不厚——如果你是按刷墙的标准的话。”还好这家伙舍得花钱,用的都是高档货,这才没造成太大麻烦。不得不说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不像廉价的香粉那样多用一点儿就发出刺鼻的香味,这种档次的胭脂,即使像他牛嚼牡丹般涂了这么多,妆容仍是十分漂亮精致,丝毫不觉堆砌的痕迹,连味道都是极淡雅的香气。——嘿,这倒是省了他薰香的一道工序。可是,这家伙涂的粉厚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甚至似乎还改变了他原有的轮廓线。也许是因为这个,我才会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他? 经过一番折腾,我才算还原了墨二爷的本来面目,小麦色的皮肤终于重见天日,还好,被埋没了这么久仍然是细细滑滑,墨让眨眨眼睛,向我抛了个闪亮亮的媚眼:“怎样,多年不见,甚是想念这张帅得掉渣的脸吧?” 我哈哈大笑,伸手拍拍他脸蛋,几颗残留的被脂粉染成了乳白色的水滴顺着他的脸颊缓缓滑下,我挤挤眼睛:“是啊,真的在掉渣哦!” 墨让的脸竟然有些泛红,他微微扁起嘴唇,做了个不甚明显的委屈的表情:“人家的时间不多,你还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调戏人家身上!” 我笑,搬出自己化妆的一套东西,神秘地:“那,本姑娘现在就要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化腐朽为神奇。下巴可别掉下来了!” 我们眼睛的距离有些近,这样近的距离,眼睛大不大就不那么重要了,只剩下各自眼里的光或魅惑或诡异地闪动。墨让愣愣地点头,继而嗷地惨叫:“你又占我便宜,我哪里腐朽了?” 我敲敲他脑壳,一本正经地:“乖一点,姐姐给你化漂漂的哦!” 看表情,墨让似乎在认真考虑自裁以谢天下这条路,犹豫了许久,终于只是低声祈求:“你还是给我个痛快,让我死吧!” 嘁,你说死就死,也太不把阎王放在眼里了!整个化妆的过程中,我当他不断的惨叫是放屁,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我化帅哥为美女的整容大业中去,所谓熟能生巧,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我便美滋滋地收工:“完成了!照照镜子吧!” 墨让惊讶地:“这么快?” 我扬了扬我的大头,做出一副做作的高贵表情:“做女人,就是这么自信!” 墨让嘴巴动了动,感觉是硬生生将一口要喷出的血强压下去,才木着张脸摊手问我要镜子,然后如我所料地,被自己吓住了。 我奸笑:“怎样,姑娘你还满意不?” 我为他上的是极淡的一款妆容,肤色是我喜欢的、也是他特有的阳光般的小麦色,眉眼自然配合着用了炭黑。眉毛按着他原有的眉形描绘成了西域女子流行的很是个性英气的剑眉,眼周细细地替他描画出动人的眼线,并不动声色地替他拉长了眼角,再用深色的眼影层层地晕染,打造出眼窝的风流。简单几笔,却生生显得他的眼睛更大,眼窝更深,也更加像个西域人。 眼睛化了烟熏妆,自然唇色便要淡一些,虽然仍是粉粉嫩嫩的颜色,却亮亮地反着珠光,这样淡的颜色,我却刻意将他的唇画得稍大,这样一点神来之笔,也硬生生将墨美人现在惊讶呆滞的表情拗成了颓废的性感。 好在墨美人很快缓过神来,冲铜镜抛了个眉眼,用低沉销魂的中性嗓音呢喃道:“美女,有空一起坐坐,喝杯茶么?” 我大笑,继而被他麻得浑身发抖,笑骂:“要死了,你还真是不挑啊,可男可女!” 墨美人也笑,张开手,深情地:“要死,也要美人在抱,才能死得其所啊!” 我想啐他乱说,却终究忍不住,再次扑到他怀里,呼吸粗重,不知该说些什么。 墨让在我耳边低声:“知道西域的那个家族么?铁弗?” 我在他怀中点点头,额头摩擦着他的衣襟,无奈地苦笑。是,但我不过是知道他们是西域掌控经济的手,也许他们跟墨家起的作用相同:经济,技术,服务于皇家。只是,西域人天性中的自由平等注定他们不可能如墨家般完全服从皇室的命令,——其实在我看来,墨家,也不会彻底臣服吧?不过,谁知道呢,难得糊涂。 墨让现在悄声提点我这句话,是要我做什么? 他没有说让我小心,没有具体说要我做什么,只是问我,是否知道?所以,他也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铁弗家族究竟是在这场大戏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吧?这个角色于我,何止还没有出场?我甚至在演员表中都找不到名字,于是他只能说一句,知道么?小心,注意,注意这个家族,他们一定会参与。 我轻轻笑了一声,低声道:“放心。”放心,我记下了,我会注意,你……去吧。 墨让放开我,清亮的眸子与我对视半晌,终道:“我走了。” 呵,真是不幸。我们……还真是聚少离多啊。可惜,我连惋惜都没有权利,只能感激上天待我极好又对我极残忍,在我快要绝望时又施舍般地给我一点甜头,令我就这样不上不下地吊着,不忍离开又不甘蹉跎,不知结局会是如何。 墨让张张嘴,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却突然推开我,十分淑女地坐下。 我愣了一下,继而配合地摆弄着化妆盒,做出副与闺蜜讨论女儿家事情的样子,嘴里絮絮地不知说些什么有的没的。 不一会,门外响起叩门声,阿狄不耐的声音:“女人,很长时间了,你还活着么?”说着也不待我回话,砰地踢门声,小狮子自己冲进来了。墨美人配合地惊叫一声,单手抚胸:“天啊,吓死我了,这家伙怎么也不敲门?” 阿狄尴尬地抓抓头发:“我以为……嗨,你似乎答应过我,今天看完这批,就带我和萧白出去玩的?”又瞪着墨让,“怎么变样子了?恩,变得比刚才顺眼多了。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不过是刚刚认识这女人,就躲在房里和她说了半天,太过分了!……吧?” 我被气笑了,小子,你还知道知道不该对我横?可这“吧”字加得也太生硬了些吧? 墨美人冲我眨眨眼睛,一副你小子原来还有个蓝颜知己的便秘表情。 我跺跺脚,哭笑不得,死小孩,到了你自己的地界上还要我带你出去玩?耽误我宝贵的约会时间,还让我亲爱的墨二爷误会! 墨美人极体贴地打破了尴尬的气氛:“没有关系,我和老板娘难得一见如故,却也不能打乱了老板娘原有的安排不是?妾这就告辞了!” 阿狄挑挑眉,侧了侧身子,似乎连不送都懒得说,我瞪他一眼,威胁地:“还想出去玩么?” 阿狄哼了一声,才算是不情不愿地伸了伸手,说句这边请,也不等墨美人答应,便兀自转身走了。 墨让经过我身边,我最后看了他一眼,墨让,要小心! 不管你要做什么,不管你最后能不能成功,一定要小心!**** 第二十章 !!!!我看着两尊面无表情的泥菩萨,叹口气,认命地开口,以此来打破尴尬的气氛:“今天天气不错啊!” 阿狄叹了口气,一副深闺怨妇的模样,萧白浅笑着接住话尾:“是啊,等了这许多天,终于找到这么一天,既不热也不冷,既不晒也不阴,风既不大也不小,空气既不湿也不干。这样百里挑一,符合老板娘所要求的严苛的出游条件的天气,自然是不错的。” 我装傻,呵呵笑着:“那是那是。” 嘿,明白了吧,我为了整阿狄这家伙,这许多天来,一直在找各种借口拖延出游的日期,非得逼得他认错,再跟我签订不平等条约才算答应不再难为他,不过……我偷看他一眼,窃笑,洒家赚得真是够本啊! 萧白看了眼阿狄,又掀开车帘,看看路边景色,问我:“老板娘,可以透露了吧,我们去玩的目的地?” 我笑眯眯:“嘿嘿,自然是阿狄一直要求的——郊游?野炊?”哈哈,这孩子跟南平待久了,自然在吃上的档次大大提高。可惜,这孩子被我整过头了,一路上一直呈怨妇状呆滞着,双眼低垂,一言不发,好似受苦的童养媳,真让我扫兴。不过没关系,他现在这身装束已经足够娱乐我了。想到这,不由上下瞄了他几眼,奸笑着幻想,若他还像一贯的猴子样上蹿下跳,那会是什么景象?想想就让我捧腹,憋笑憋到内伤。 阿狄瞪我一眼,总算说出了上车以来的第一句话:“女人,再憋,肺都要被你憋炸了!” 我哭哭啼啼——不要怀疑,眼泪是憋笑憋出来的,——帕子一甩,无限娇羞地:“哎呀呀,小美人这样说人家,人家怕得很呢!” 阿狄怒,猛地蹦起来,哎呦一声过后又被沮丧地反弹回去,——哈,是他太过激动,大头碰到车谎,这衣服,真的是我花大价钱特地替他设计的。 早就说过,他这样纤细的身材,穿女装一定很赞。不过就算是刻意整他,也不敢真的给他做件长裙,或是缀上些蕾丝花边,绣上些花花草草。其实,我只是为他设计了一件非常极其以及特别“中性”的衣服。 高腰,塑身,窄袖,银灰色的锦缎面料高调地泛着珠光,上面用浅一号的银灰密密地绣了西域流行的纹样,好歹将那些华丽的珠光压了压,衬出几分优雅华贵来,配上紫罗兰的宽边腰带,腰带中间还嵌着块编着银丝的黑曜石。这一整套衣服没有过多的配饰,却也足够华丽,穿在阿狄这个尚未完全长开的小子身上,配上我今天早上特地为他梳的发型,自然是有一丝雌雄莫辨的神秘,甚至还带着几分青涩的性感。 嘿,我在想什么?哈哈,性感? 好吧,这孩子真是个不错的娃娃,花大价钱替他做的这套衣服,也算是大大地值回票价了。可惜这娃娃抱怨太多,配合程度也不高,不然就让他尝试女仆装了。 阿狄痛苦地抓住我手,真诚地忏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以后再也不随意进你的房间了,我以后一定先敲门,得到许可之后再等上一刻再进去。” 我面上仍然笑呵呵其实内心惊讶无比,哟,小狮子还会主动忏悔?这孩子是被我折腾得狠了? 没搞清楚他什么意思,于是我挂上蒙娜丽莎的微笑,用眼神鼓励他继续自我批评与自我批评。 阿狄眼睛向上翻了翻,卡壳了,于是求助的眼神极其自然地滑向沉默了有一会的小白同志。 我狐疑的眼神跟着粘到萧白身上,这位已经渐渐身处暴风中心的同志马上鼻孔朝天,眼珠子乱转,就差吹口哨脚划圈了,我桀桀冷笑:“竖毛也没有用,装无辜更是行不通!坦白从严,抗拒更严,自己想想吧!” 萧白张张嘴,似乎要说些什么辩驳的话,却被我先抢过话头:“你现在有权保持沉默,我只给你一次机会,说错了,就算是辩护失败,无上诉机会。”然后眨眨眼睛,“还想要现在说么?” 萧白苦着脸:“不……不……” 我状似安慰地拍拍他肩膀,咬牙切齿地:“最好先跟你的小朋友串串供,嗯?”最后一个嗯字是咬着后槽牙说的,磨出的声音那叫一个毛骨悚然,好像指甲划过什么光滑的器物。 萧白被我这威胁的语气弄得一哆嗦,愁眉苦脸地:“老板娘明鉴,我什么都没说啊!” 我扬扬眉毛:“什么,都,没说?”你没有看到墨让离开,而阿狄看到了墨让前后的变装。墨让走之后的前几天,阿狄对我没有及时带他出去玩火冒三尺,后来为什么突然泄了火,对我的恶整虽然仍有抱怨,却开始逆来顺受?为什么开始你还是幸灾乐祸的模样,后来反而帮着阿狄开始说话? 哈,今天天气是不错啊,不错到你记得我回绝阿狄时所找的关于天气的任何千奇百怪的理由来讽刺我? 你不是一向喜欢和阿狄作对么?这次怎么开始胳膊肘往外拐? 我再看了他一眼,你别让我发现什么,我是认真的! 我闭上眼睛:“你们串供去吧,到了再叫我!” 车子再大也还是辆马车,不可能大过我能听到的范围,而且他们也不会手语。所以我清晰地听到了萧白和阿狄的碎碎念:“你干嘛要看我?不是说好不把我牵扯进来的么?” 阿狄都快带上哭腔了:“我怎么知道她整起人来这么恐怖?我有点顶不住了!” 萧白似乎怒了,语速也加快许多:“就算你顶不住,那么几句话你也记不下来么?不随意进出她屋子不过问她私事,她说东你不往西,不过是这么几条而已,你都记不下来?”请教的语气,“你是故意的吧?故意把我拉下水陪你玩?” 阿狄真的快哭了:“要拉你下水早拉你下水了,你觉得我穿着这身不男不女的衣服很享受么?“嘁,什么叫不男不女?没审美就不要乱说!这叫前卫!这叫时尚!小屁孩,懂不懂啊你? 萧白似乎也是很郁闷的样子,沉默了半晌,才道:“反正都被揭穿了,自求多福吧!” 阿狄呃了一声,大概是点头同意了,又急急补充道:“先说好,她到时候整谁,谁都得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能拖另一个下水!” 萧白似乎被气笑了:“你有没有脑子啊,她整我绝对比整你要轻!” 阿狄啊了一声,似乎还要说些什么,车夫的声音却突兀地插了进来:“夫人,公子,小姐,首阳到了,这儿人多,卖花儿女啊挑货郎啊满街烂(乱)串,咱儿要看顾着行人,走不快,您们多担待些呵嘿!” 我睁眼,扬声答应道:“知道了大哥,您看着办就好!” 又笑眯眯看着两个脸色苍白的家伙,脸上快笑出朵花来了:“既然是出来玩,就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了,就算是回去被某人秋后算账,也是回去之后的事了不是?好好玩吧,好好玩吧!” 萧白一个激灵,转头冲我苦笑:“老板娘,您这是想让我们玩,还是不想让我们玩啊?” 我笑笑:“我也不知道啊!”我确实还没有决定好,是让你们玩得很开心呢,还是让你们被我玩得很开心呢? 真的好难决定啊! 正在我琢磨着怎么玩才能很有新意很有乐趣的时候,车门被扣扣地敲响了,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响起:“里面的公子小姐,要买花儿么?”**** 第二一章 !!!!正在我琢磨着怎么玩才能很有新意很有乐趣的时候,车门被扣扣地敲响了,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响起:“里面的公子小姐,要买花儿么?” 阿狄和萧白自然巴不得有事来分散下我的注意力,竟然异口同声地:“买!”把我都吓了一跳。我瞪他们俩一眼,也柔声接口:“进来吧。” 外面那女孩子清亮亮地应了声是,将车门推开,却不进到车厢里,竟然就站在进车厢时用于踏脚的那个窄窄的台阶上,随着马车的缓缓移动,一手挎着花篮,一手握着几支新鲜的百合月季一类,站得极稳地向我们热情地兜售:“夫人,您看这花儿开得多好啊,开得正是时候,合一点是含苞初露,再开一点就是轰轰烈烈了。夫人,您给小姐买一支吧!小姐这样美丽,又穿着如此美丽的衣服,衣襟上要配一朵儿同样美丽的月季花才有野游的感觉啊!夫人,买吧买吧!您闻闻,我的花儿多香啊,您该买一束的百合花,别在肩上一路蜿蜒到腰间,该多么漂亮啊!” 我看了眼阿狄,给他一个威胁的眼神,令他张开的嘴重新紧紧抿起。很好,小姐,小姐怎能不戴花呢?我一指阿狄,笑笑地:“给他挑一朵吧!” 小姑娘大喜过望,更加卖力地推销,翻出各个品种五颜六色的花朵比在阿狄肩上,让我对比挑选。一时间,整个车厢里都是花香,各种香气混在一起,已经不能分辨到底是哪几种花所散发出来的,只觉得自己如入花丛,闭上眼睛似乎便可以看到彩蝶翻飞。 萧白也笑,缓缓道:“花气袭人因昼暖。” 是啊,这花,好香。我也抬眼看那小姑娘,向她招手:“小姑娘,先别替他挑啦,你这花儿我都看着喜欢,先过来让我看看如何?” 小姑娘热热地答应一声,抬脚进了车厢,蹲在我脚边,将花篮里的花展示给我看,嘴里一叠声地介绍:“都是今儿早上现摘的,这是自家种的月季,黄的白的都很好看,白的更配您些,过个几天,开的还是一样的好!这是香水百合,味道最浓,蕊都处理了,能开很长时间。您要是不舍得戴在身上,就留着梗儿插在清水里,能活小一个月呢!” 小一个月?据我所知,只有朔国京城才有这样的说法,她是朔国人?我拉住她右手,哟,细细的滑滑的,像是刚做出来的冒着热气的卤水豆腐。皮肤也是出奇的好,白里透红,睫毛长得像小扇子。——其实小姑娘也不小,起码有二十岁了,只是人家天生丽质,美丽得让时间都忘了离她而去。 这样的女孩子,竟然只是个卖花女? 我柔声问她:“姑娘是朔国人么?” 小姑娘愣了愣,抬起头看着我笑道:“不,我从未去过朔国,只是我娘是朔国人,我爹是西域人,我长得像我娘呢!” 我也回她了一个温和的笑:“是么,那你娘一定是个美人。”说着手下使劲,掐着小姑娘手腕上的命门,果不其然,这女孩脸色变了变,强笑道:“呀,夫人,您若不买,可以直接让我走嘛,您这样掐得我好疼!” 我冷笑:“疼么?”说着运转内力,将一股寒气注入她脉门,顺着脉络向下,一直到丹田,才遇到了强劲的抵抗,我的手被这股内力猛地弹开,不由再次冷笑,“即使把内力尽数收在丹田,难道这股内力就不会自行抵抗了么?你太天真了吧,有间客栈的老板娘?”说着,我抬眼向阿狄看了一眼。 这姑娘身上的香气,和有间客栈老板娘身上那股神秘高雅的香气一模一样。虽然这味道湮没在一众花香中,但距离这样近的时候,我还是分辨出了一丝。她是来找阿狄的?很好,那么我不介意腾个地方给你们详谈,你们不必这样鬼鬼祟祟,我对于你们间的事情,没什么特别的兴趣。 谁知那姑娘面色大变,竟然左手轻抬,几点寒星就冲着我飞过来了。阿狄和萧白同时大叫一声小心,没等我弄明白他们各自做了什么,那姑娘已经倒翻着出了车厢,而冲向我的几点寒星也尽数打在了车内放置的一个软枕上。——喂,别把我当废物,你当那么近的情况下,他们能来得及救我么?能替死去的本人报仇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这件事情说明了两点:一,靠人不如靠己,二,追求享乐舒适,有时并不是什么坏事。 萧白已经追出去了,阿狄留在车厢里陪我,我冲着他怒:“我靠啊,车厢里就那么大点地方,车门更小,你们都能让她逃了?”你是故意放走她的吧,小子,她来找你做什么? 不管她来找你做什么,为什么一言不合就伤人?她确实是跟你一伙的么? 阿狄的脸红红的,话音也低了几度:“当时……没想到……你会刺激她刺激得这么直接。” 我气,敢情这还成了我的责任了?我要是不知道你们俩都是有武功傍身,我怎么敢去点燃这个火药桶? 不过现在说什么也于事无补,等着萧白回来吧,我相信他应该不会带让我们失望的。 我双眼望进阿狄的眸子,正色道:“阿狄,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你究竟要做什么,我只想要你保证,你和我们在一起时,不要做伤害到我们利益的事情。如果你想和你的朋友交流些什么,敬请自便,不必在我们眼皮底下说些话中话。” 阿狄脸依旧红扑扑的,呃了一声,轻声道:“她不算是我的人。”又问我,“有没有觉得,这些花好香?” 香?对了,虽然我现在没什么中毒的反应,但她的这些花保不准有什么猫腻在里面,还是小心些好!我打开车窗,令新鲜空气流进来,又将那些花花草草的尽数丢了出去。丢的时候,我还留了个心眼,特地瞄准了人少的空地扔,寻思着如果真的中了什么慢性毒药,还能回来研究下自己究竟中了什么毒。 我摸摸阿狄的脸,烫的吓人,忙拍拍他脸蛋,问他:“你还好吧?” 阿狄眯了眯眼睛,给我一个无语的眼神,道:“不算太好,不过也没什么大碍。” 没什么大碍?你的样子可不像是没有大碍!忙伸手去试他脉搏。奇怪,真的是没什么大碍,不过是跳得慢了些,弱了些,好像是在睡眠中的样子。 看他表情,目光似乎已经难以准确聚焦在一点,眼皮不断下坠,又猛地睁开,颇似是极度渴睡的人想要令自己保持清醒。 我掐掐他脸颊,问他:“疼么?” 阿狄拼命瞪我,可惜他眼神已经朦胧,这个瞪眼便瞪得像调情:“当然疼,但是我更想睡觉……” 这是什么古怪东西,麻药?不对啊,为什么我没有反应,而且,谁家麻药会生效得这么慢?我狐疑地问他:“你知道你是怎么了么?” 阿狄摇摇头:“不知道,可能是那花有古怪?” 我无语望天:“你管不好你的朋友,所以她决定踢掉你另投别家?” 阿狄干脆闭上眼睛,不理我了。 嘁,也不说我猜得对不对,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女子的目标是阿狄。 她会想使苦肉计给我们看么?笑话,我们和阿狄有什么利益关系,值得她拿阿狄的生命冒险?——等等,所以说,阿狄会有危险? 忙猛敲前面的车厢门,高声:“车夫大哥,我们不去了,您快些原路返回,我家妹子病了!”外面车夫应了一声,果然迅速拨马回头,向着来路奔去。 阿狄的大头无力地下垂,然后整个身子都软软地倒在我的身上,他自己还似拼命想坐正的模样,可惜早已力不从心,身子动了动,刚抬起一分,便又重重地磕在我肩上。我叹了口气,将他的大头搁在我的膝盖上,但是这死小孩,占了这么大一便宜还是絮絮叨叨:“什么妹子,你答应我不乱说话,敢情是在放屁么?” 嗬,死小孩,你讨打啊?这样不是说得最简单?非常时刻,你还是这么多话,真不讨喜!我掐他脸蛋一把,碎碎念着抱怨:“死小孩,死小孩!” 阿狄闭着眼道:“我只是觉得困,没有觉得聋!” 嘁,抖起来了哈?我冲着车窗外吹了个响哨,通知不知在哪里的萧白,车里有状况发生。然后将我的双手贴在阿狄两片发烫的面颊上,威胁地低语:“死小孩,不许睡!想让我不叫你死小孩,就不许睡!” 阿狄烧红着脸,皱着眉头嘟着嘴巴的样子还真是比任何时候都像个别扭的小孩:“你真讨厌,人冷血也就罢了,手也比正常人的温度要低,你是不是人啊?” 我被噎得,狗咬吕洞宾,好心为你降温,你还说我手温低?不由恶狠狠地:“是你脸上的温度太高,鸡蛋放上去都熟了!” 阿狄无赖地:“那不必换了,我还是喜欢吃猪蹄多一些。” 谁?谁他妈的手是猪蹄?你个死小孩! 真想大嘴巴抽他,可是看他脸红成那个样子,竟然就……不太忍心欺负他了。也许到了我这个年纪,女人更容易迸发出她母性的一面?比如现在,我在自己没意识到时,脚尖已经踮起,替他把头撑得高些,柔声道:“没事,没事,我们马上就回去了。” 阿狄抖了一下,粗声粗气地:“女人,你还是继续走你的野蛮路线吧!慈母路线不适合你,我想吐……” 我气得,捏住他鼻子,恶声恶气:“如你所愿!” 阿狄皱眉,咬牙切齿地抓住我捏他鼻子的手,一边大口喘气一边继续抱怨:“你你你!你真讨厌!” 我大笑,松开手,顺便替他把大头摆正一些以免滑落,调侃道:“哟哟,一会要我野蛮一会要我温柔,反正我走哪个路线你都不开心,小子,你也太难伺候了!” 阿狄脸一直好似番茄一样,因此我也不知他现在是恼羞成怒还是单纯的发怒:“我才不会要你照顾呢,你以后不要我照顾你才好!” 我魔爪忍不住再次蠢蠢欲动,揪住他红彤彤的脸蛋不放手,低声:“你这死小孩,自己先好好照顾自己吧!” 阿狄在与睡魔奋斗的百忙之中睁开通红的双眼瞪了我一眼,口齿不清地:“我才不是死小孩!你等着好了!” 我笑:“好好,我等着,……我等着什么?” 阿狄张了张嘴,可惜只发出一声无意义的呃声,然后车门响,萧白飞身而入,气喘吁吁:“怎么了?” 我挑挑眉毛,反问他:“追到了么?” 萧白摇摇头:“应该是西域的人,而且,有人接应。” 我点点头,哦了一声,用下巴指指阿狄:“帮忙看看。”这么长时间,就只是犯困而已,这倒让我难以判断了,中毒?又不是中迷药,怎么可能只是犯困而已?而且,能够坚持这么久,说明这药力不猛,但凡药性不猛的毒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难以拔除,这倒是有些难办了。 若是萧白也不能判断,那我应该找谁?**** 第二二章 !!!!阿狄烧红了脸蛋,在床上辗转反侧,不断有低低的呻吟从他喉间溢出。 我望着他,知他现在极痛苦,但我所能为他做的,也只有替他不断用冷水擦身而已。 从晌午到现在,已经有将近八个时辰了,这八个时辰,我和萧白为了阿狄跑断了腿,却没有半分结果。 萧白也不知道阿狄究竟是怎么了,他似乎一切都好,只有脉相好似是已进入深度睡眠时一样,脉搏跳得比平时缓慢,也比平时要弱。所以过不多久,阿狄因为供血不足,终于支撑不住昏睡过去,萧白看他沉睡一会,身体仍然是老样子,便也放心让他睡下去,没有强行叫醒他。于是在他昏睡的时间里,我们四处奔走,找那个卖花女,找可能的线索。我们当然也曾返回去将那堆被我丢掉的花悉数捧回来,并牵了只狗,与那堆花关在一个空气不怎么流通的小屋里做试验,可惜几个时辰下来,那小狗仍旧活蹦乱跳。所以不是花的问题? 细细想想,如果单纯是在花上下毒,当时我们和阿狄一直待在同一个车厢里,那么我和萧白也应该有事才是。于是两个人又凑在一起回想在有间客栈时的情景。 老板娘身上的香味?我们都闻了,但因为我鼻子最灵敏,应该是我闻得最多才是。茶水?我们当时已经怀疑上她,所以谁都没喝。尸体所散发出来的血气?我和阿狄都有闻到,连萧白也是闻到之后才觉得恶心冲去大堂的。那么,阿狄究竟做了什么,是只有他一个人做的? 在有间客栈时,阿狄一直跟我在一起,他能单独做些什么?我想到头疼,仍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于是两人只得眼巴巴守着阿狄,顺便将他现在的状况发到西域的眼睛耳朵手里,叫他们去找找,有没有类似症状的古怪毒药? 我一边做着这些,一边咬牙切齿地:臭小孩,若是你只是因为熬夜犯困而已,我捏死你! 呸呸呸,不能说死,不能说死。 臭小子,你好歹醒过来,自己回忆一下,到底你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也许是因为我一直在他床头坐着,身周所散发出来的怨念太过强烈,到了傍晚,阿狄好歹不再沉睡,如睡美人一般悠悠醒来。 我大喜过望,忙问他有没有好些,并叫他回想,有没有单独做过什么事情? 这臭小子,竟然迷迷糊糊地说不知道,只一味地皱着眉眯着眼抱怨他身上疼得要命,热得要命。我伸手一摸,可不是么,他就像发高烧一般,全身发热,盗汗,用眼看,也能看到他皮下不时有肌肉在轻轻抽动。像是膝盖和手肘这样大的关节处甚至肿了起来,手指一按就是一个坑,很是吓人。也难怪他在我摸到他关节附近时忍不住呻吟,这样肿起,应该是已经酸痛到令人恨不得晕过去的地步了吧? 入夜后,这情况仍然没有半分好转,四周极静的时候,甚至能听到他骨节处发出瘆人的桀桀声。好似只有两段枯骨在相互摩擦,又好似他的腿骨生出了个人意志,挣扎着想逃脱盘错纠缠的筋络,就此见到天日。 更折磨的是,他甚至不能昏过去,依他自己的描述,他觉得关节处好似有无数细小的火苗在烧,又好似有许多冰凉的小银刀在贴着他的骨头,刮磨他的骨膜,令他时刻保持清醒。最令他受不了的是,他觉得他的整个身子好似被人一头一脚地拉着,似要在一夜之间硬生生地将他拽高几分。 他这样的形容,让我觉得毛骨悚然,不由联想到早已废除的酷刑车裂。听说,犯人最终死去时,身高都比生前长了一半不止。 难道,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受折磨? 我已经动用了我所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发消息向朔国的墨者询问,这种状况究竟可能是中了什么样古怪的毒。但这一来一回,路途遥远,总有几天耽搁在路上,我怕这孩子…… 昏黄的灯光下,这孩子长长的睫毛在他眼底投下一片阴影,浓密得像小扇子一样,又似蝴蝶振翅,不断轻轻抖动,伴随着他隐忍的低吟,令我心疼。他炭黑的剑眉紧紧皱着,在眉心挤出一道稚嫩的川字,嘴唇微张,露出半粒白牙,不断喘着粗气。 我叹了口气,目光恍恍惚惚落在他的脸庞上,然而我看的却不是他,我心里想的,是南平。 我照顾这孩子,是因为南平。 当南平说他时日无多时,我真切地感受到,我身体的一部分好似一朵鲜花迅速凋谢一般,在我面前在渐渐萎缩下去。 在那一瞬间,我知道,我是懦弱的,我无法平静地面对他的死亡。我会自责为什么不早一点回去,但是在他身边时,我还是怕了。这几天来,我一直在问自己,若是要我选择,我会选择眼睁睁看着南平一天天虚弱下去么?这种钝痛,这种亲眼见证亲人的生命一点点脱离躯壳的残忍,我真的有勇气去经历么? 阿狄只不过和我相处了一两个月的时间而已,我已见不得他受苦,看到他现在默默忍受的样子,便好似有无数小针在疯狂地进出我的心脏。 天啊,我几时变得这样软弱?也许,我害怕的是未知的未来? 也许对比之下,我宁愿阿狄是受到什么外伤,这样,他只会慢慢好转,我也不会坐在他床前,提心吊胆地想他接下来的一个时辰会是怎样。这种不得不面对未知厄运的场面,令我感到恐慌。 原来我并不是如此勇敢,原来我惧怕的东西如此之多。 我将手掌轻轻盖在他的额头上,轻轻道:“不要怕,不要怕。” 我不知道是在说给他听,还是在说给自己听。 不要怕,有我在。 我会给你温暖,一直支持你,就算谁也不肯陪着你走下去,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 如果能度过这一劫,我要回到京城,回到无月小筑,陪着南平。我会一直陪着他,即使这令我痛苦万分,我也会一直握着他的手,告诉他,不要怕,有我在,我会一直陪着你。 阿狄缓缓挣开眼睛,皱眉看着我,嗓音沙哑地抱怨:“女人,干嘛哭?我又没死。” 我从自己的世界惊醒,听到的第一句话竟然这样丧气,不由伸手拍他一掌,气:“有这么咒自己的么?你也太不讲究了,说呸呸呸!” 阿狄看着我,慢慢地咧开嘴笑了,然后听话地用低沉柔软的嗓音学舌:“呸呸呸。” 我也在略带调侃的模糊眼神中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嘿,人老了,经历的事多了,竟然连这些乱七八糟的“讲究”都多了起来。一路走下来,心里想得越来越多的不是如何获得更多,而是如何才能失去更少。我越来越觉得,那些我已经得到的,甚至我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才是我真正需要在乎需要珍惜的。这个世界上,任何感情任何事都不会乖乖等在原地,等着我突然发现了它们的价值,才反过头去寻找,错过就是错过了。因此我比以前更加小心谨慎,更加懂得惜福。 可是这样迷信的事情,在小孩子看来,自然便有些婆婆妈妈了。 只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毕竟不够坚强,我怕听到这个死字。 阿狄努力睁了睁眼睛,困倦地疲惫地:“关节好热。”这孩子,竟然仍是不肯示弱,只是用了热,而不是说疼,说难受。 我咬住唇,点点头,起身,替他用毛巾冷敷。凉凉的手贴在他脸颊上,冲他微笑。 即使他闭着眼,我仍在冲他微笑,我相信他能够感觉到我对他的支持:孩子,坚持住,别管有多痛苦,坚持住。天无绝人之路,只要坚持下去,总归会有希望。 又不知过了多久,远处传来极轻的三声梆子响,伴着锣声,然后是打更人悠长的一声,平安无事啰! 我叹了口气,平安无事,真希望大家都能平安无事!再次俯下身子,为阿狄依次更换敷在他各个关节处的毛巾。只是这么一会而已,换下来的毛巾竟然是温热的,这孩子,真是受苦了! 动作中,我冰凉的手指不小心触到他面颊,阿狄反射性地动了动身子,睫毛轻轻颤动,含糊地低哼一声,竟伸手抱住我,一个翻身,将我压在他身下。 我大惊:“阿狄?” 阿狄埋着头,大头在我颈窝处拱来拱去,声音依旧沙哑,似乎忍耐的力量渐渐不够用:“娘……” 我哭笑不得,这孩子,终于是睡着了吧?原来他睡着了是如此可爱,原来他睡着了,才算是像个孩子,会叫娘,会示弱。 我屏住呼吸,静静等他呼吸渐渐变得均匀绵长,这才轻轻搬动他身子,将他平放在床上,缓缓起身。 将房门在身后轻轻合拢,我站在门口,大大地抻了个懒腰,三更天了吧?真是难熬揪心的一夜! 今天的夜色却并不因我们的烦乱而使它的美失去颜色。月明星稀,惠风和畅,侧耳细听,草丛中有细微的虫鸣声,伴着带着些夜露草香的清凉夜风扑面而来。我望着深蓝色的天空,不由想起一个极美好的名词——仲夏夜之梦。 不管有多累多无助,老天总会在适当的时候轻轻地提醒你,别伤心,不要只看到面包圈上的那个洞,这个世界还是美好的。 这个世界是如此美丽,值得我们为之努力。 真是可爱的夜晚,可爱的似梦一般,可爱得不真实。 好吧,不真实的情景不只是夏夜这一件,不远处榕树下,一个白衣的身影,即使是在晚上也同样耀眼,好似神仙欲乘风归去。 我吓了一跳,若不是知道那棵树不是槐树,若不是听到那个身影在唱歌,若不是认出那人的嗓音是属于一个我所熟悉的人的,我大概会立刻跑回屋里,关紧房门吧? 萧白在月下哼着歌,他的嗓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哼的却是极悲伤的一首歌子: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这歌分明该是一个女子唱给难以相见的爱人听的,可是萧白这个大男人唱起来,竟也分外的搭调,好似这歌就是为他所做的,天底下也只有他,才懂得这首歌。也因为这首歌,他原本十分平凡的脸也瞬间氤氲起某种奇妙的神秘气质,令他整个人都似他那件白色的衣服一般,在月色下淡淡地发着光。 那歌唱得我心里酸酸的,教我想起阳光下墨让的笑脸。五年了,他的笑脸从未模糊过半分,十几天前的见面让我愈发的想念他。现在听了这悲伤的歌子,我竟然有种淡淡的愁绪,一个细小的声音在我心底轻轻地问:是否我跟他若是从来不曾相见,或者,再退一步,若是我没有随他去地宫,这一切的一切,是否便不会发生? 我叹了口气,晃晃我的大头,摇摇晃晃地走过去,贴身坐在他身边,笑:“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这样哀婉痴怨的歌!” 萧白转过头,眼睛亮亮的,因为离得近,那一瞬,我分明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惆怅和怨恨,但只是一闪而过,快得以为是我眼力又退化了。他笑着问我:“老板娘喜欢什么样的歌?” 我神秘兮兮的:“想听么?” 萧白配合地点头:“请老板娘赐教。” 我突然亮嗓,唱的是首山歌,声音清越嘹亮,吓得他一哆嗦:“哥是天上一条龙,妹是地上花一丛,龙不翻身不下雨,雨不撒花花不红。”没错,是我曾给墨让唱过的那首山歌,现在唱起来,本是想要给自己些粗浅的不用动脑筋的欢乐,可惜我选错了曲子,我不该在这时候想起任何和墨让有关的事情的,这一想,竟然一发不可收拾。 他好不好,他到了秦将军那里没有,他有没有顺利引起西域那头的注意?西域的人会不会对他的目的生出疑问?他会成功么? 萧白没有察觉到我情绪的变化,他只是因为我的山歌而大笑,这大笑如此快活,感染了我,教我也跟着他笑个不停,笑得隔壁楼上嗷地传来声粗着嗓子的呵斥:“大半夜的唱山歌,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嘿,忘了,我们可是租的宅子呢!强龙难压地头蛇,我们忙收声,又哑着嗓子偷笑,好像坏事得逞的顽童。 萧白拱手:“老板娘就是老板娘,品味如此奇特,想人之所未想,难怪生意如此兴隆。” 我也笑,笑过之后难免又沉默下去。我以前爱听热闹的歌,因为热闹,听着就开心起来。现在我喜欢听温柔的歌,柔柔的充满梦想,让我听着心里安静,也让我有种想哭的冲动。多么美好的梦想,我却有种置身事外的感觉,好美丽,那么美丽,我却已经渐渐不敢想了。 我当然还有梦想,只是我的梦想再也不敢定得太高,这让我未实行就感到无穷的压力。我不敢说我要和墨让永远在一起,永远这个词太遥远了,这么遥远,无法温暖我。我只敢说,我希望能够再次见到墨让,我希望能够再见到一个完完整整的他。 是啊,我越来越喜欢简单的愿望,简单的人。就像唱着山歌的那些人,他们好简单,什么都不用去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天干活时想着情哥哥,嘴里便窜出几句热辣辣的山歌,让山那头的情哥哥听到,心里头也陪着痒上几下。 若是我的心思也能这么简单这么直白,该有多好。 我叹了口气,夜晚,和酒精,果然是两样不能碰的东西。我自嘲地笑了一声,不要想太多,我命令自己。不要想太多,只看眼前事,就好了。 我搓了搓脸颊,转头问他:“等我这么久,不是只为了唱首歌给我听吧?”**** 第二三章 !!!!我搓了搓脸颊,转头问他:“等我这么久,不是只为了唱首歌给我听吧?” 萧白苦笑:“什么都瞒不过英明神武的老板娘。”顿了顿,才低声道,“收到我们在西域的眼睛耳朵的消息,墨让已经在两天前秘密进入西域的王宫。——我们在这里的耳朵毕竟迟钝了些,所以有些消息,打探得不是很迅速,也不能太过深入。” 我看他一眼,拜托,伙计,给我留点面子可否?不要把墨让去皇宫这事说得这么理所当然,好么?——你这是在告诉我,你对我和他那天躲在屋子里玩无聊化妆游戏的举动非常之心知肚明? 嘿,不要讽刺我,我知道我恶趣味,但是请你贴心地留给我一块遮羞布,好么? 好吧,至少,这个消息本身还是令我开心的。我点点头,表示收到了。很好,起码我现在知道,墨让迄今为止走得都很顺利。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他自己心里自然有数,我不必操心,我只要管好我自己的事情。 我微笑,突然觉得这夏夜更加的美丽迷人。 萧白苦笑,适时地为我泼上一盆冷水:“老板娘,别太高兴了,我这里还有个坏消息。” 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沓竹片递给我:“刚收到的,朔国的消息。” 我挑起一边眉毛:哦?是关于阿狄的么?探手去摸,只是一个开头,心便凉了半截,忙仔细摸索,然后茫然地看着他:“皇帝派钦差大臣南下宣旨,秘密捉拿秦将军副将孟义,就地斩杀?” 他想做什么? 他之前不是还怀疑秦将军?现在却突然如此笃定地斩杀他身边一个足够分量的人物,就不怕杀错了,引出什么乱子来么?他这么做,是要稳住秦将军,还是真的得知罪魁祸首是谁? 若是单纯只为了稳住秦将军,那么他大可再继续装哑巴,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弹劾奏折留中。因为现在对秦将军来说,最好的消息应该就是没有消息。拖得时间越久,说明皇帝对他越信任。按理说,皇帝应该竭力让他相信,若他一开始就抱有宁杀错不放过的心思的话,他不会给秦将军留这么多时间。——秦力手里握着的是几十万精兵啊,若秦力真有反意,拖得越久,他准备得越充分。可是现在,皇帝突然来这一出,他是想要告诉秦将军,我仍然信任你,还是想要杀鸡儆猴地告诉他,看到了么,你的死期也不远了? 这种模糊的消息,只要钦差大臣传达的稍微有差,就完全是南辕北辙的两个意思,他又不是没有经验,他怎么会做这么蠢的事情? 若他不是完全不明白自己做这件事的后果如何,那么他就是已经完全料到会有什么结果了。这可能么? 是,他自然有自己的眼睛耳朵,他也有现在得知内奸究竟是谁的可能。可是,如果他的眼睛耳朵管用,能够处理好这件事,他便不必如此大张旗鼓地要墨让替他查明真相了,是不是? 等等,墨让! 算算日子,墨让若是两天前到的皇宫,那么他已经在秦力的军营待了几日了,而且这几日,正好是边境到朔国京城来回八百里加急的日程! 皇帝这是故意的,他要玩死墨让! 他要让西域的王怀疑,墨让去秦力那里,不是去求助,而是去替皇帝解决内奸的。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皇帝和墨让一直保持着联系也不是不可能。因此西域最有可能采取的做法是先稳住墨让,然后秘密地搜集证据,来判断墨让究竟是间谍,还是真的落难。然后皇帝会趁机放出些似是而非的证据,令他们再度生疑,诱使他们一步步地怀疑墨让,最后杀死他!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皇帝会在这种时候下旨令钦差大臣千里迢迢地秘密来到边境,只是为了处决一位副将! 不由冷汗泠泠,他是在借刀杀人啊!可以肯定,当西域得到这消息之后,墨让便难再取得他们的信任了。 西域的王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墨让若不能为他所用,他必然会杀之而后快!这是每一个头脑清醒的帝王所做出的必然的选择,要命的选择! 这么说,皇帝是想一拍两散了,他终究是贪图墨家的财产,惧怕墨家夺走他的江山?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在现在? 墨家好歹也是百多年的大族了,就算他掌握朔国的经济,那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且,我在无月小筑的时候,曾经通读了朔国的历史,虽然说得简洁且官方,但字里行间之间,我也从没发现,朔国有哪代皇帝大动干戈地去铲除某一个家族。 史书上含糊地提到,大行皇帝,就是现在皇帝的父亲,死得有些突然。据说是当时的太子死后,伤心欲绝而死的,那么现在这个皇帝,因为某些原因仓促继承了皇位。所以他没有系统地了解过历代皇帝对墨家存在接受的原因,他不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因此他决定放手一搏,大胆接手墨家的财产? 这太好笑了,他辛辛苦苦设了这样的一个局,最终目的是竟只为了墨家的财产。 但是,这也太不靠谱了吧?只是为了钱而已,就要搞得朔国人心惶惶,搞得所有商铺都不敢开门做生意,搞得全国草木皆兵,搞得连朔国边境都忘了自己的职责,成天只顾着揣测他的意思,为他东奔西跑地抓捕墨让? 他为什么不想想,墨家的墨者为朔国的经济、军事和技术做了多大的贡献,他是能把这些人也一并吃下么?不,他吃不下去。墨家是块硬骨头,虽说他兼爱非攻的思想延续了几千年,但是人家把你老巢都给灭了,你还能继续为人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么?傻子。 男人,尤其是居高位的男人,基本上都是傻子。他们宁愿要一个自己说一不二的国力比之前倒退二十年的国家,也不愿要一个繁荣平等的有足够约束能力的国家。 但是等等,开始他为什么不直接出黑拳杀了墨让,非要让他跑到西域来,这不是把一把宝刀拱手交给了自己的敌人? 他自然是想做局的,可是,他做的是什么局? 他骗墨让离开朔国,必定有一部分原因是怕全国的墨者同仇敌忾地联合起来,对付他,威胁到他的统治,所以,他打算下一步意义不明的棋,为的是稳住墨者,好教他可以分片瓦解他们的力量? 那么现在如此明显地下了这么一道追杀令,是说明,他已经将墨家的力量吞食完毕了? 不,不可能。了解墨家越多,我越清楚,墨家的实力远非我能够想象,但现在,究竟是什么样的情况?我瞪着眼睛,慢慢回想,最近,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 最近我接到的最重要的消息,不过是墨家钱庄发生挤兑,但是,那件事情不是已经完美甚至略带传奇色彩的解决了么?那么皇帝究竟在暗地里使出了什么阴毒的招数,令他认为,他可以下手铲除墨让这颗碍眼的棋子了? 等等,墨家什么时候愿意给我这样秘密的消息? 皇帝的决议,皇帝的秘密命令,我为什么会在千里之外得到消息? 墨谦现在被监禁,他不可能跟墨家有太多的联系,除非他一早就和墨家说明,给我任何我需要的情报。 但是还是说不通。若真是他吩咐过的,墨家的眼睛耳朵断然不会私自判断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我一早该收到皇帝的有关动作,而不是现在。 是墨让? 不,不对。他虽然不反对我替他分忧,但我知道,他不会愿意寻求我的帮助,更何况,若他还能和墨家取得这样的联系的话,他在墨家所得到的支持,一定会比我的大得多。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 有些人,想给我这条消息,逼我手足无措,逼我六神无主,逼我不得不接受他的帮助。 我长出一口气,这样棘手的事情,已非我能够解决。没错,我需要帮助,墨家也需要帮助。 可是,我最痛恨主动权掌握在别人手上。别人主导的意思是,别人的任何条件,我都要接受,我所能讨价还价的空间太小了。 怎样才能占据有利位置?起码,让我在气势上略微占些先机? 我叹了口气,好吧,是时候捅破这一层窗户纸了。 我转头看着萧白,缓缓地:“你有什么消息?” 萧白惊讶地眨眨眼睛,笑道:“老板娘何出此言,我得到的消息,自然尽数是从老板娘处知道的,为什么老板娘现在反而问我,能得到什么消息?” 我也跟着笑,笑过之后再次重复我的问话,只是这次坚定了些:“你,有什么消息?” 萧白也不笑了,他静静地看着我:“什么意思,小艾,你听到了什么?” 我站起来,蹲在他脚下,仰望进他的双眸,一字一顿,又陪着些小心:“你说呢,萧白?也许,我该叫你,墨谢?” 萧白,不要当我是傻子。萧,绡;白,墨。你的名字,起得可真好。**** 第二四章 !!!!萧白,哦不,墨谢,长出了一口气,平静地望着我:“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苦笑:“原本,我真是把你当做一个普通的墨者。其实也是在两个月前,南平说,你身上的味道,和当时吴越抱着瑶瑶回来时,附近突然出现的神秘香味极其相似。所以,我注意你了。”顿了顿,不觉惨笑。多么可笑啊,以前一直信任你,忽略了你身上的诸多疑点,现在想起来,却是什么都摆在明面上一般。 你曾说,你等着我来找你。可不是?我竟是自己请你到我身边。这些,也是你计算好的么? 墨谢愣了愣,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老旧的香囊,虽然保养得当,但缎面早已黯淡,想是过了很久,且主人时时拂拭,才愈发显得陈旧。 墨谢苦笑:“人都说举头三尺有神明,直到现在,我才信了一分。” 他握着那香囊,脸上挂满了忧伤怀念:“这香囊,是绡儿留给我的唯一一件东西,里面的香料,是他自己悉心配置的,天底下唯此一份,香气独特,经久不散。然而毕竟将近二十年了,味道早就淡了,没想到……” 十年前,他身上的香气,可以令至少在十米开外的南平警觉,十年后,南平在他身边时,也只能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气息。所以南平不敢确定是他,却十分笃定,这和他当初闻到的香气相同,因此他私下里向我提起,告诉我,“萧白”一定与墨谢有关系。 何止是有关系?我真是笨,这人在我身边五年,我却还需要南平提醒,才想起他的种种不妥来。 是,随着年龄增长,我渐渐认为,别人的私事,我不应过问,只要他办好我交代的事就好。但是,我为什么从不怀疑他是墨谢?为什么在渐渐发现他的优秀之后,我还是不曾怀疑过,他就是墨谢? 是,自墨让嘴里以及在同他以尸体为媒打交道时,我渐渐以为我知道了墨谢的性格:狠厉,骄傲,自负。这些品性,怎能让我联想到平和乐观,随遇而安的萧白?再加上,萧白的相貌虽说也算是文静,但和墨谦墨让那样出挑的样貌比起来,就好似是街边小笼包和满汉全席的比对,完全没有可比性。 我忍不住开口:“你的脸?” 墨谢摸摸自己的脸,慢慢勾起一边唇角:“你能想象,给自己脸上动刀的感觉么?因为必须要保持清醒,所以我不能用麻药。你能想象,自己消毒,自己割开自己的面皮,对着银镜,看着自己皮下的脂肪,血肉,一点一点地改变自已的样貌?三年,我花了整整三年,在自己的脸上用了无数的药物,动了无数次刀,才令我的脸与之前彻底不同。” 听他这样说话,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脊背正中好似有细密的冷汗一点点流下,被夜风一吹,整个后背都激灵灵地发抖,所有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尖叫着告诉我,危险危险,这个人是疯的! 给自己动刀,需要有多大的勇气?对比起来,杀人就容易多了。 苦笑,果然是人的劣根性,对别人,更容易狠得下心来,而对自己,因为感受到切肤之痛,所以大多只能浅尝辄止。 感受到刀子的冰冷和身体的疼痛,看到自己□的皮肉骨血,还能下得去刀的人,他会有一颗怎样坚硬的心? 这样的人,我到底要怎样才能说服他,让他同我合作,让他看顾墨家的死活? 他连自己的死活恐怕都不在乎吧?那么天底下还有什么是可以打动他的? 我叹了口气,问他:“难道记忆不就像这香气?任你再怎么小心保存,过了二十年,都已经荡然无存。”人的记忆,实在是太不靠谱,很多事情,其实都在我们念念不忘中渐渐遗忘了真实的场景。记忆就像是一张并不完美的画,每次回忆时,我们都不自觉地抹去一点灰色,添上一抹亮色,如此往复,到得最后,我们惊讶地发现,竟然是我们最珍视的那段记忆,也被我们改动得最多,甚至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墨谢哧地一声,撇我一眼:“不必试图说服我什么,我的催眠术,比墨谦墨让加起来还要厉害,你也许也听墨让说过,一个人的催眠术越强大,他的精神力量也就越强,也越不容易被别人影响。所以,你不要白费功夫,你说服不了我。” 催眠,是了,催眠。 我长出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愿意为我解惑么?” 墨谢笑了:“老板娘,并不是我叫萧白时,你才可以随意说话。我成了墨谢,你便只能小心翼翼,处处逢迎。我太寂寞了,难得有个不必迁就,可以实时领悟我所说的内容的伴。所以你说什么,我都会陪你聊下去的,只是你确定,你真的要知道么?” 我闭了闭眼睛,是啊,我真的要知道么? 有些事情,如果不曾提起,我可以当做我不知道,比如,花妈妈的死。 若是我问清楚了,那么,我要怎么再与他相处,怎么再与逼死花妈妈的凶手一起,去拯救墨让,拯救墨家? 可是不问,我又不甘心。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终于决定任性一回。 我斟酌再斟酌,先问了一个比较好回答的问题:“墨让认为你死了,是因为,你催眠了他,并叫他相信,你已自焚而死?” 墨谢点点头:“是,虽然那对六岁的孩子来说,有些残忍,但,我确实要他旁观了我亲手烧死两个替罪羊的全过程,并让他相信,自焚的是我。” 我愣了愣:“可是他说,他当时晕倒了,并不曾亲眼见到你自焚?” 墨谢笑了:“因为我父亲,在病中,替他抹去过这段记忆,换上一段温和得多的,所以他只记得,他晕倒了,我父亲因为我猝亡,不堪打击而重病过世。” 我浑身发冷,不自觉地动动指尖,才发现手指已经握到僵硬。 所以墨老爷,是因为精神上受到重创,又强撑着为墨让抹去这段记忆,才……? 我的右手紧紧抓住左手,不断告诫自己,忍住,忍住!不能爆发!心底却有个声音在尖叫,他用一种谈论天气的语气在说自己是怎样让自己的父亲油尽灯枯的!他是个变态! 既然这样,不如一次死个彻底吧!我盯着墨谢,一字一顿地问他:“当初,花妈妈……坠楼时,可是你?” 墨谢点头:“我在旁边,帮了点小忙。” 我深吸一口气,浑身发抖。好吧,我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从此刻起,他再不是萧白。我右肩一动,左手猛地抬起,给了他一个惊天动地的耳刮子。 我承认,这是经过我精密计划的偷袭。我不能直接抡圆手臂给他一记,这样的动作太明显了,以他的功夫,我不敢冒险。我一定要抽到他,即使只是我的指甲划过他的脸庞,即使拼着我左手断掉,我也一定要给他留下几道血痕。所以我选择先动右肩虚晃一招,然后左手扇上他迎过来的右脸! 令我惊讶的是,墨谢竟一动不动,任我抽了他一巴掌,他的头被我扇得歪在一边,一道细细的红色从他嘴角缓缓流出。 我反而被吓了一跳,以我这样微末的功夫,这样明显的准备动作,我竟能结结实实地给了他一下?而我的手竟然没事? 墨谢他竟然没有躲,也没有运功抵抗。 这样一惊之下,我的怒火稍减,深深喘息半晌才再开口:“为什么?” 墨谢转过头,半边脸都肿了起来,他扯了一个变形的微笑:“还记得我的誓言么?终我残生,定要墨家后人体会如我一样的痛苦,至爱在眼前死去,爱而不能,求而不得。” 我喃喃:“你是个疯子!他们是你的亲弟弟!他们对唐绡的死没有责任!” 墨谢身子一抖,双眼充血地望着我:“没有责任?那么绡儿就活该么?我不在时,但凡有一人站出来,说一句话,绡儿就不会落入那么不堪的境地!起码,他不会在死前受到那样的侮辱!他们眼睁睁看着这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却没有阻止,所以他们有责任承担自己所犯下错!” 我被他这古怪的逻辑吓到了,明明告诉自己几百遍,不要激怒他,不要戳他的痛脚,我跟他之间还有利益关系要维持,我不能给他撕破脸。但是我做不到,我现在满脑子里都是花妈妈坠地那一刻的景象,缓缓飘落如枫叶,然后是满地的红,这红刺得我眼睛酸涩,刺得我即使是在夜晚,也觉得好似自己正直视着太阳,我的眼睛觉得刺痛,我的胸口同样刺痛。 我想大叫,想破坏什么,想……想杀人。 心底的魔鬼正慢慢成型,细密地笑着,用尖细的声音怂恿我去吧去吧,你应该这样做,你是有苦衷的。 不!我闭闭眼睛,慢慢调整呼吸,半晌才睁眼冷笑道:“难道你自己便没有责任么?你为什么要将唐绡带回墨家,将他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之内?你为什么毫不掩饰地在众人面前表现你们间的恩爱,将他置于那样一个尴尬的境地?你为什么不去认真设想你们将面临的困难?你不是没有能力,是你的自信,你的狂妄毁了他!你本可以与他全身而退,你本可以带他远走他乡,过自己的逍遥日子,或者你们可以低调的幸福,但你没有!你自己看看,你干了什么?”我不是个冲动的人,可是这一刻,不管重来多少次,我还是会选择去刺伤他。 去他妈的吧,我不会再忍他,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变态,我不想再忍他! 墨谢没有像我意料中那样发怒,甚至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他只是惨笑:“这样的话,在每个晚上,我都会对自己说上几十遍,他在我面前死去的那个场面,只要我一闭上眼睛,就会在我面前重放,他被侮辱的场面,我已想象过无数遍,每想象一次,我都似死过一次,日夜往复,从不间断。” 他抬头向我微笑:“相信我,在你面前这个人,他已经千疮百孔,并且每时每刻都在增加着新的伤痕。”又转头望着别处,“我还活着,因为我答应过绡儿,不会自我了断,更因为我不原谅自己。我这样的人,活该清醒地承受折磨。”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我相信,什么恶毒的话语,清醒的分析,他都已经以无数种方式对自己说上无数遍了。在生与死之间,他选择痛苦而清醒地活着,清醒地接受每日的酷刑。对他来说,死是解脱,是救赎。 他拒绝救赎。 我愣了一会,最终放弃了对他的谴责。不是原谅他,而是实在想不出来,我能再怎么折磨他。他已在十八层地狱。于是只得放弃,转而问他:“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他没有主动挑明身份,就是说明,他还没有布局好,或者是,他在等我求他,好令他顺利开出让我不能不接受的条件。 墨谢偏着头想了想,笑了:“我还没完全想好。也许,你愿跟我做个交易?” 我呃了一声,同他正色道:“墨谢,你知道我恨你,你知道若是我能,我一定会杀了你,但是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所以,你开出个价来吧,说说看,看看我能不能接受。”为了墨让,我不介意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现在开出你的价码来吧。 让我们来比比看,谁比较狠。 没来由的,我突然想起墨谢还是萧白时,他对阿狄说的那番话。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得公子下手!” 都拿走吧,都拿走吧! 上帝从少的手里拿走他们仅有的,转赐给多的人。 都拿走吧!**** 第二五章 !!!!墨谢一直盯着我,直到我以为他会永远沉默下去时,他突然开口:“我快死了。” 什么? 我们不是在谈条件么? 为什么突然告诉我这个?是想看我鸣鞭庆祝的喜庆样子么? 你以为,我会痛哭失声,告诉你,我舍不得你,你死了,我会伤心么? 不,不不。 虽然我们这五年相处愉快,虽然我曾信任你,但是你杀了我的至亲之人,是你令我的人生不同,是你导致了一切悲剧,我不会再将感情放在你身上。是,我也许会同情你,但是请你记住,你于我,首先是可恨的,其次才是可怜的。 弑亲之痛和相处愉快比起来,孰轻孰重? 你是当我不会算数么? 我轻哼一声,又讽刺地做了个礼貌地前倾身子的动作,请他继续说下文。 他不以为意地笑笑:“抱歉,这些事情,你可能不爱听,但是,请让我说吧。” 我愣了愣,用礼貌而疏离的口吻道:“洗耳恭听。”不好意思,我控制不住自己,我还是太嫩了。当他也在演戏时,我还比较容易催眠自己,告诉自己这人不是墨谢,不是那个混蛋。可是当他扒掉了身上名为萧白的那层画皮之后,我再也不能自欺地将他看成一个无辜纯良的人。现在,我一看到他那张脸,想的不再是萧白,而是一个刽子手,一个手上沾满了无辜女子的鲜血的可耻的刽子手。 墨谢许是真的寂寞疯了,他竟然对我的语气没有丝毫的不满,只是苦笑一声,开口:“我知道,我知道,在你心里,我是自作孽不可活。可是,我的身体并不是铁打的,这将近二十年来,我并不好过,你可相信?我每夜脑海里都要重复那一幕幕。你以为我杀人时,便没有任何感觉么?不,我会梦到他们的眼神,我会梦到他们的哀号。但是我停不下来。杀人是我的毒品,我靠它来获得一时的释放,然后便是加倍的痛苦。然后我发现,这样日日夜夜的痛苦,令我的身体也渐渐不成了。” “渐渐地,我的眼前开始出现幻象,我会感觉到绡儿坐在我身边,看到他像平时一样,一边看书,一边在漫不经心地玩着发梢。” “我知道,这是我的身体在向我报警,但是我没有理睬。” 他满不在乎地笑笑:“这具臭皮囊苟延残喘至今的唯一目的,就是完成我的复仇而已,有这样的幻象出现,真是附加的惊喜,即使它会使我的寿命缩短,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只会令我更开心。” 我打断他:“抱歉,也许我们该讨论些更实质的内容。” 我不能再听,因为我不想软化我的心,我不想同情我的敌人。 和自己的对手惺惺相惜,是脑子进水的男人们才干的事情,女人恨一个人,就恨不得他去死。同情?抱歉,这会软化我的情绪,我会避免。 更何况,他不是对手,他是我的仇人。 墨谢无所谓地笑笑:“你不想现在听?这没关系。反正,我们必须继续相处很长一段时间。” 我冷硬地重复:“条件。” 墨谢失笑:“好,你真的要听?” 我再次重复:“条件。”为什么有些人非得说这些奇怪的话偏离主题?没错,我谈判时也曾打过感情牌,收获颇丰,所以我格外讨厌他用这种手段。 墨谢干脆地:“跟墨让说,你爱他。” 我瞪着他:“你要玩什么把戏?” 墨谢无所谓地耸耸肩:“这个游戏,是我做庄,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应该去做什么,不必想太多。棋子并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又是轻轻一笑,“你不喜欢我跟你说些有的没的,那么好,我们便去掉那些虚假的外壳,说些实质的东西。这样,你很喜欢,对么?” 我笑笑:“好。你既然想看我说,我就去说好了,接下来呢?” 墨谢垂下眼睛看看自己的指尖,慢慢笑了:“你是想问接下来,你会得到什么吧?放心,这点手段,还只是皇帝的初步试探而已,墨让自己有能力化解,只是难免要吃一点苦头。——接下来,我会回朔国一趟,处理墨家的事情。”他夸张地叹了口气,“遥控作业,总是不太方便的,皇帝要出招,我回去接招就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耳朵突然竖起来,等等,遥控?就是说,他早就参与其中,组织墨家的力量对抗皇帝的吞食了么? 这么说,他当初跟着我回京城,目的是要跟墨家的高层接上头了解到一手信息么? 妈的,还是被他耍了。 我眨眨眼睛,看着他,想问是否我不求,你也会帮墨家度过难关,但是想想,还是放弃了。 即使我没有跟他做任何交易,他想取我性命,也是轻而易举。 既然他把墨家放在心上,既然他是要带领墨家度过难关的,那么我只要确认一件事就好。 我轻声问他:“你保证,墨让会平平安安的,是么?” 墨谢轻笑一声,转头看我,讽刺地:“我为什么应该保证他平安?” 我愣了下:“因为他是你弟弟。” 墨谢冷笑:“哦?” 我深吸一口气,道:“他是你最小的弟弟,他从没做过任何不利于你的事情。唐绡死时,他还小,他曾劝过你不要自杀,他曾被你强行修改过记忆。”我顿了顿,惨笑,“你没有经历过,所以你永远也不知道,被人催眠的滋味是怎么样的,你也不知道,当自己脑子里出现另外一个声音,喋喋不休地向你诉说另外一种事实时,你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恐慌。——你欠他的,这一切,并不是他该得的。好吧,在你看来,你可能有足够的理由去恨墨老爷,恨墨谦,恨吴越。但是,你真的有足够的理由去恨墨让么?” 墨谢愣了愣,冷然道:“你自然会帮他说话,无所谓,这些不过是细枝末节,我们不必讨论。但你可知道,以现在的情况看来,墨让若是死了,对墨家更加有利?” 我握拳,天啊,跟这个变态说话,我需要无穷的自制力,我咬着牙问他:“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你只是拒绝去想罢了。皇帝要的是墨家的财产,墨谦已在他手里,他要墨让死,这样一来,墨家群龙无首,他更好对付。”是,他当然知道墨家人才济济,可是他还是选择让墨让死,因为他知道,墨让现在已不能及时地做出任何决策,他只是墨者的精神支柱而已,他就是要他的死,来搅浑这潭水。 我瞪着他,强忍着怒气:“所以你并不打算插手?” 墨谢静静地:“墨家还有吴越。” 我尖叫:“他是你弟弟!”尖叫尖叫,我再也忍不下去了,我想一刀杀了他。 叫过之后,我总算稍稍平静下来,问他:“你还有什么条件?”想了想,冷笑,“是你那个誓言么?爱人惨死面前?呵,因为墨让没有心上人,所以你就想看着他死?”我已经被刺激得快脱力了,不由请教他,“你究竟怎么想的啊?” 墨谢轻笑一声:“若我百年之后,有老板娘作伴,也算是一件幸事。” 什什什么?要我殉葬可是? 我跟你什么关系啊,非亲非故的,我殉葬? 我连瞪眼都没了力气,虚弱地讽刺地:“我有那个荣幸知道原因么?” 墨谢轻笑着开口:“至爱在眼前死去。” 至爱?谁?谁的?我? 我瞪着眼睛,突然笑了:“哗,老大,这么严肃的场面说冷笑话,会要人命的。” 墨谢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呃了一声,问他:“你是说,墨让爱我?” 墨让爱我? 我哼:“那你恐怕是猜错了,墨让这样的人,怎会看上我?” 墨谢失笑:“小艾啊小艾,莫说知弟莫若兄,你其他时候都如此聪慧敏感,怎的轮到自己时就不成了?就算迟钝如夏至都看得出个一二三来,你反而半点感觉也无?” 我瞪着他,完全不知所云的模样。想想之后问他:“你怎么知道的?是你导演了地宫那场戏?” 墨谢点点头。 我冷笑:“那我岂非要说声谢谢?”墨谢无视我的嘲讽:“是我要对你说声谢谢。你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以我对我那个笨蛋弟弟的了解,他定然会先揭开鳞片,他会受伤,你会照顾他,然后你会对他由感激而生出爱恋,再由于你的主动,他对你渐渐生出爱恋。” 我哼了一声:“那你对我还不够了解。” 墨谢叹气:“是,现在我知道,若你对他动情,若不能站在与他对等的高度,你是死都不会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也正因为这样,我才要谢谢你,由于你的举动,墨让对你产生了朦胧的情愫。” 他这样的感谢,令我感到更加恼火。 你让我向他表白,又说你确定他是爱我的,然后又在不久后令我们生死相隔? 你没有心吧? 墨谢,不要挑战我的自制力,也不要挑战我心脏的坚忍程度,那比你想象的要低。你如果惹毛了我,拼得个一拍两散,我未必斗不过你。 我顿了顿,平静地问他:“是否我不答应殉葬,你也会杀了我?” 墨谢点头:“当然。” 我瞪着眼睛:“那为什么还要跟我做这笔交易?” 话一出口,我便后悔了。 为什么?还能有为什么?因为他老人家太寂寞了,他觉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要了我的命不够有娱乐性,他希望在告知我之后,看我能够做出什么事情来,看我对墨让的态度是不是有所改变,看我和墨让两人是否会因为这个既定的结果而饱受折磨。 这个变态。 墨谢笑笑,一副“看来你猜到了”的表情。 我站起身,冷冷地看着他:“我还能说什么?如你所愿?呵,还由得我不答应么!你只要记得,你所答应我的。” 然后我转身离开了,屋里还有个病人在等着我照顾。 但我竟然连这件事也算错了。 阿狄不见了。**** 第二六章 !!!!被子被掀开,房里的东西没有弄乱的痕迹,我快步上前,伸手摸摸被窝,触手还有些淡淡的余温。 走了没多久。 我凝神屏气,侧耳细听,周遭除了风吹虫鸣,和墨谢绵长的呼吸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声音。 九丈,这是我听力的极限。若是我距他有大于九丈的距离,我便也不可能追上了。既然这样,我还不如静下心来,想想看,他究竟去哪了? 是他自己走的,还是被人掠走了? 刚才和墨谢谈话时,我们离屋子不过是几丈远的距离,且这木门开合时的声音,大得足够引起我的注意,所以阿狄根本没有由门离开,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想要跳窗或是用些什么别的方法自己离开还是不太现实的,更何况,他根本没有理由不告而别。所以,他是被人掠走了? 我旋身出门,跑去问墨谢:“阿狄不见了,是你的手下,什么时候回来?”您打算什么时候回来看戏?年度热播大戏,关于麻雀女与金龟婿之间不得不说的爱恨情仇。关键词,爱情,复仇,痴缠,悬疑。黄金强档播出,不容错过。 墨谢掏掏耳朵:“不回来了,等事情了了,你们自然会回去。”又淡淡一笑,“放心,我什么都不会错过,也绝不会食言。” 我挑起一边眉毛:“哦?”所以您老人家是打算看录播来着?养肥了看,比较爽哈? 墨谢笑笑,犹豫道:“也许,如果你们耽误的时间太长……我会回来看看。” 嘁,随你便。反正没有重播,错过了,你自己哭去吧。 我也懒得再说什么一路小心之类的屁话,点点头,转身向房中走去。 墨谢在我身后再次开口:“小心!小艾,小心西域的势力。” 这次,我连头都懒得回,向后招招手,算是跟他道别。 现在已经是丑时,以他的说法,再有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他就该卷铺盖上路了。 滚吧,快点回去拯救世界去吧,别让我失望。 我站在房间内,目光落在床上,米白色的床铺上,尚留有阿狄睡出来的一个小小的漩涡,被子掀在一边,屋内一切都没有翻动的痕迹,好似阿狄只是自己站起来,走出去倒杯水喝而已。 我闭上眼睛,如果我是带走阿狄的人,我会用什么方法? 我顺手捞起桌上的水盆,咣地一声砸向床铺正上方的屋顶。水盆是黄铜做的,极有分量,这样被我灌注内力砸出去,后果自然是房顶被我砸了个窟窿出来。这声音,跟直接拆房子也差不多了,瓦片伴着那盆子稀里哗啦地落下,噗噗地落在床上,砸在盆里的还顺带发出叮铃咣啷的声音,隔壁楼上那人又开始大声抱怨:“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让不让人睡觉了!……” 我自然不会理他,我凝神闭目,侧耳细听,听有没有衣袂带风的声音,听有没有什么闷哼,或是其他什么不该出现的声音。 滴答,滴答。 我睁开眼,黄澄澄的盆子里溅出一朵朵暗红色的梅花,滴答,滴答。 忙跑出屋子,沿路顺手扯了挂在门口的灯笼提着,飞身上了房顶。 屋里的滴答声仍在继续,伴着我脚下瓦片的响动,更衬得万籁俱寂,连那个抱怨睡不好的家伙也悄悄收了声。 房顶上堆了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夜里看不清楚,我提着灯笼又走近了几步,突然惊讶地睁大眼睛。 那是呈十字型趴着的一个人,双手平伸,双脚紧绷,他的四肢及后颈,被五根又长又粗的针牢牢地钉在房顶上。 我大惊,忙蹲下身子细看,接着很不厚道地松了口气:不是阿狄。这人虽然也是一头栗色的头发,但,她是个女人。可是,有个人这么凄惨地趴在自家屋顶,也是一件挺瘆人的事情,更何况还是个女人。于是我伸手试了试她的呼吸和脉搏,果然,都没有了,颈部已经开始出现初步的尸僵。 忍不住想爆粗口,这一晚上怎么这么跌宕起伏啊?啊不,确切的说,是这一个时辰怎么这么戏剧化啊?什么可能的不可能的都出现了。——按现在夏夜的温度来推断,她不过才死了两柱香的功夫,若是她死前曾做过剧烈运动,那么现在距她死亡的时间更近。 可是拜托,墨谢和我就在下面不远处,他们哪来的这些时间,杀死一个,救走一个,却丝毫没有引起我们的半分警觉?这太扯了,别说墨谢这厮武功盖世,就算是区区在下,哼,其他的不敢夸口,咱的听力是一等一的好,虽说当时我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这边,可是没道理他们做了这么多按理说会发出不小的响动的事情,我却什么都没听见? 我懒得去问墨谢他听见了什么,看见了什么,看他刚才的态度就知道,他不会告诉我的,他不关心这些人的死活,除了主角是他弟弟的戏码,他懒得围观。 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 不由叹气,为什么我总是遇上变态?——这位大哥,我管你是劫人还是救人,你专心一些,一次做一件事不成么?如无必要,非得给我留具尸体干嘛?还非得杀得这么有创意,跟什么宗教血祭似的,真无聊。 打个哈欠,既然你非得检验我这五年来有没有把所学的验尸手段还给吴越那祸害,我也盛情难却地验个尸? 不过,不是现在。 你既然留了尸体给我,自然是希望我去找你的,而我该死的好奇心也告诉我,我应该去找你。只是,本姑娘折腾了一晚上,我困了,我要补觉去。你要玩,好,等太阳出来了,我再陪你玩,你也算不欺负我弱视,是不是? 我并不怕你对阿狄怎么样,你既然想引起我的注意,那么我若不在,你才不会费心去折磨他。而且,我打心眼里不喜欢你。过往的经历让我不喜欢杀人杀得太有创意的人,这种人,拿活生生的人命做娱乐,必定是变态到一定境界才做得出来,而我不喜欢境界比我高的家伙。 俯身拍拍那被钉成标本的女子,我拜了拜,喃喃道:“大姐,苦了你了,再坚持几个时辰,等我精神养好了再去找那个变态哈!” 给我的眼睛耳朵们下了寻找阿狄的命令,我就去睡了,希望睡醒后能够得到他的消息,那样,我便可以不理这闲事了。 可是我终究是没有休息好。 那一夜,我竟梦到了南平,他笑着问我:“阿狄呢?我刚为他做了他最爱的桂花糕,你把他交出来。” 我摊手,遗憾地告诉他,我把他弄丢了,桂花糕还是我来吃吧。 南平生气了,脸一板,告诉我:“这是阿狄的桂花糕,你去把他给我找回来找回来!” 他的脸竟然因为太过生气,扭曲了形状,忽地变成了那个卖花女的脸,她咯咯娇笑着,得意地问我:“我的毒厉害么?我把阿狄杀了,我家的主子就可以高枕无忧啦!” 之后她的嘴巴便越笑越大,渐渐把自己的脸也吞了进去,大嘴不断扩张,最终整个面皮都翻了个面,在血红的反面突出了鼻子嘴巴,变成了墨让的样子,他满脸是血地问我:“你说过要帮我呢,可是你在哪里?西域的王把我杀了,你把我救活吧!” 随着墨让说话的动作,他脸上的血越流越多,糊了他的眼睛嘴巴,于是他伸手一抹,那些淋漓的血便马上消失不见了,他也如川剧变脸一样变成了墨谢模样。墨谢勾起一边唇角,漫不经心地问我:“准备好跟我一起死了么?放心,只是一瞬间而已,不会很难过的。” 然后我觉得自己身子越来越沉,胸口越来越重,耳边传来丧钟的声音,低沉悠远地渐渐响成一片。 我惊醒,大口地喘着粗气,窗外已经大亮,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窗子斜斜照进屋里,照亮大团欢快飞舞的细小尘埃,一片寂静。 我枕边留了一张字条,是墨谢的。他说,自求多福,注意铁弗。 铁弗铁弗,又是铁弗。我皱皱眉头,按按胀痛的太阳穴,摇摇晃晃地起身,找齐了必要的工具便跌跌撞撞地跳上了房顶。**** 第二七章 !!!!我皱皱眉头,按按胀痛的太阳穴,摇摇晃晃地起身,拿了必要的工具便跌跌撞撞地跳上了房顶。 几个时辰过去,这女子的整个上半身已经僵硬,腿部也有了轻微的尸僵。不过万幸的是,这里还没有被太阳直射到,所以尸气并不太重。不然,我就要费心去找醋和火盆了。 但这女子身上的尸气虽然不重,却有一股子浓重的香粉的味道。——西域人体味重,因此西域无论男女,大多习惯擦些香粉做掩饰,而香粉多是遇到臭气便更加明显的。所以原本应是十分素雅的香气被她身上的尸气一激,竟浓烈如入万花丛中。可惜混了丝丝尸气,这味道便变得诡异至极。 我并不怕这香气有毒——若是有毒,我昨晚便已经中毒了,还会等到现在?于是大喇喇盘腿坐在她身边,眯眼打量她十字型的姿势,和身上五根晶亮的针,皱眉思索。 死得这么有创意,自然是某个人为了引起我注意,故意为我预备的。那么,他希望我做什么?他想我从中读出什么? 等等,在做这一切之前,我得先想想,究竟掠走阿狄和留下尸体的人是不是同一批? 短短几炷香时间就来了两拨人,且这两批人都看好了这间房间,动手时讲究先来后到并没有发生丝毫能够引起我们注意的争执的概率自然是比较小的。那么,我便先假设他先掠走了阿狄,再留下尸体的吧!阿狄这孩子当时已经烧得神志不清了,掠走他的难度自然也下降了很多,因此,这并不算一个完全不可能完成的人物。 但是他能在短时间内做完这么多工作,速度仍然惊人。——扒开瓦片,掠走阿狄,将瓦片恢复原状,摆好尸体,说不定还有杀人这个步骤,他是怎么做到的?即使是几人分工合作,还是会手忙脚乱的吧?而且,他们来的人越多,应该也越容易引起我和墨谢的注意才是。 可是从她后背来看,这女子衣衫齐整,头发虽没有束起来,却也并不散乱。若是忽略那五根闪闪发亮的长针,她便似乎只是一个睡相不好且睡错了地方的女子而已。一句话,她并不像曾经挣扎过的样子。 难道,她被带过来时,已经死了?不可能吧,我发现她时,她也不过才死了几炷香的时辰。唉,越来越糊涂了!我皱着眉头,用力拔出她后颈的长针,对着阳光仔细看了看。是货真价实的银针,长度与我的小臂差不多,毛衣针的粗细,这样的尺寸,自然可以确保将这女子牢牢地钉在木质房梁上,而不必担心她会随着瓦片一起落在房内。 我小心翼翼地拔出余下四枚银针,又费力将全身僵硬的她翻了个身,换了个瓦片坚固的位置重新放下,然后在看清她正面时,倒抽一口冷气。 这女子胸前的衣服被划开了个十字,胸膛也被剖开了个长长的刀口。因为创口太大,以致胸膛都向两遍翻开,活像一条被剖膛的鱼。这种样子,对五年没有接触变态杀手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视觉冲击。我闭上眼睛,调整呼吸良久才算是适应,然后戴好手套,伸出双手扒开她腹腔。 天,我的眼睛没出问题吧?我用力眨眨眼,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才确定,她的内脏全部都烂了。她所有的器官,就是她腹腔里那些看不出原本形状的烂泥,她已经是个空皮囊。 我的眉心拧得连我自己都觉到了压力,我活动一下脖子。很好,不管你是谁,我越来越讨厌你了。 因为你所呈现给我的,只充分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你是个变态。 来看看吧,这女子胸膛上的刀口附近还有血痂凝在皮肤上,颜色新鲜,说明是新创。然而她的内脏却已经烂成了这种样子,这种腐烂程度,绝非一天之内能够达到的——即使将她的内脏直接挖出沤在一边,也不可能在一天内达到这种效果。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早在很久之前,这女人就被用了什么古怪的方法,使她的器官慢慢衰竭,慢慢腐烂。这种缓慢的过程令她求生不得,速死不能,因为各器官尚未腐烂的部分仍能勉强维持她的生命,她在抱着微薄的希望苦苦挣扎。待她器官完全腐烂,奄奄一息时,那人再将她带到这里,划开她腹部,钉住她四肢,将她留给我。 所以这女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已经没有那个能力,——即使她能够发声,也会为求解脱而一声不吭吧? 虽然这死状已经够奇怪了,但我仍然觉得,还有另外一些奇怪的地方,令我有些纳闷。 对这样变态地对待死者的做法,我也不是第一次见,天纵英才的墨谢就是个中翘楚。拜他所赐,我曾下大力气研究过这类天才变态型选手。按理说,他们自恃高人一等,是神一样的存在——当然,能想出这样创意的折磨人的方法,自然是凡人所不能及的,但他们似乎都不太愿让人看破他们所有的策划。比如墨谢,当时,他并没有给出明显的证据告诉我们那几个死鬼肚子里有没有什么东西,他的骄傲令他懒得解释太多。可以想象,若是我们当时面对面,他也只会将尸体丢在我们面前,淡淡地告诉我们,线索都在这里,你若是看不出来,是你自己笨,跟我没关系,我不负责给你解惑。——他们当然希望有人能理解他们的意图,但他们不会去解释。他们大多认为,费心为你这个白痴解释他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有什么玄机,是一件非常有失身份的事情。 可是这个人完全不同,他似乎生怕我看不出来有什么玄机一般,竟特地将这女子的腹腔划开,为我全方位展示他的“杰作”。这令我产生了个非常不恰当的联想,好似一个渴望表扬的孩子,骄傲地向我展示着他的作品,每个构思都说得详尽至极,务必要让我全面理解并衷心赞叹他是多么的了不起。 这人大概是有些自恋的吧,即使是敌对的关系,他也希望他的敌人能敬佩他。 通过这种方式来表现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实在是……不怎么高明。如果他真存了这样的想法,那他在其他方面上的思想大概也会比同龄人幼稚些。他虽然聪明,却可能从没吃过什么苦,所以……? 我摇摇头,苦笑,这都是什么有的没的啊,看到个刀口就分析了这么多,虽说提早知道这人什么性格,对于我之后和他面对面的交锋自然有好处,可是,从一具尸体里分析出这么多,我还是武断了。 我偏头想了想,然后皱着眉头,探手进那女子的腹腔寻找一样东西。 这人是想和我联系的,他既然替我把腹腔划开,在观赏完他的杰作后,没道理不给我点什么提示吧? 很快,我便在一团酱子里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一个巴掌大的铁盒。 我长出一口气,看来,我所分析的,很有可能是对的?戴着手套左敲敲右打打,还好,他大概是怕以我的智商打不开这盒子,是以机关并不复杂,没费多大功夫便应手而开,里面整整齐齐地叠了一块薄如蝉翼的黑色丝缎。 展开,上面用银线绣着一句话:欲见至亲,循亡灵往。 至亲?只要他对我有半点了解,便可以知道,阿狄和我的关系并不大,我照顾他,也多是看了南平的面子而已,所以,他指的大半不是阿狄,他说的是谁? 谁是我所在乎的?墨让,南平,吴越,墨谦,夏至。墨让应该还在王宫,吴越在大漠,其余人都在朔国,哪个都不是唾手可得的,他是抓住了谁? 不由叹了口气,即使他是耍我,我也得走这么一回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抓着什么人了呢?我冒不起这个险。 从这点来看,他还真是了解我。可是,循亡灵?他可是疯了,用死人给我指路?这家伙是杀人成癖吧? 我再次审视这大张双臂的女子,这家伙既然把我当傻瓜,他自然会以一种极浅显的方式告诉我应该怎样去找他。 果然,这女子嘴唇上被涂了十分夸张的胭脂,大红的颜色,甚至向外扩了一圈。 撬开她仍在僵硬中的下颚,我从她嘴里掏出了一枚玉环。 顺手在她衣服上擦了擦那玉环,我对着阳光眯着眼鉴别它的成色。润如羊脂,剔透明净,成色圆润无杂质,是上好的大合玉。 大合,是西域产玉宝地,素有聚宝盆之称,我的马帮与大合不少商人都有密切的关系,我自然也知道这块玉的价值,约有千两纹银之多。 叹气,看来我不知不觉中惹了个棘手的角色。有头脑,有闲钱,有武功,更重要的是,够变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硬着头皮上吧! 我从房顶上跳下,再次联系我的眼睛耳朵,叫他们继续关注阿狄的消息,一有动静立刻告诉我,顺便,关注一下我的安危,若我被劫走,立刻叫马帮来救我。——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我的马帮只是平时保护一下货物而已,战斗力不算太高,不过,聊胜于无吧。 深吸一口气,我活动了下筋骨,来吧,我准备接招了!**** 第二八章 !!!!好一个循亡灵往!我咬牙切齿。 能猜到我赶往大合时紧接发生了什么吗?答案显而易见,又一具尸体!而且,直接由我在大合常驻的买办联系我! 不明白我为什么如此激愤?呵,因为他送给我的,是一具男尸,而且是一具□的男尸,一具□满身鞭痕□被铰成肉糜的男尸。——据那买办说,他大清早的,就自店铺门口收到一个巨大的匿名包裹,害的他以为是竞争对手出阴招,纠集了一大群学徒,外加两个捕快,才小心翼翼地开了包裹。顺便,他呕吐着告诉我说,看到尸体时,他们都吐了,然后在看清尸体上的一张字条后,他们都哭了。 字条上写着,敬奉蓉城艾氏。 我猜他们一定哭着想,你都知道我们老板是蓉城人了,还把东西往我们这送,是想让我们提着头把您送来的包裹转寄到蓉城么?我们不想干了?如今世道不好,找份好工作多不容易啊! 那老板看我的眼神都有些异样,一边止不住地干呕一边诚惶诚恐地问我,是否认识这男人?他的表情配合得十分微妙暧昧,令我轻易地读出了此人的潜台词:莫非您老人家众多情人内斗,而这个就是失败者的下场? 我哭笑不得,郑重告诉他这男人我不认识,可能是有马帮的兄弟得罪了黑社会,叫他最近好好看店,注意安全。 老板听了我这话都快哭了,心里的话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您就是半个黑社会吧,还得罪黑社会?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啊,遇人不淑啊!您第一次来,我连您面都还没见着就被您吓着了,叫我还怎么踏踏实实干啊?我想辞职……工作再好也不如命重要……呜…… 很好,我需要的效果达到了。我含笑拍拍他肩膀,语重心长地:“和组织保持联络,说实话,还是我们比较厉害!”言下之意是,小样,你想逃?自己掂量下吧! 那老板一个正经生意人,哪受过这样□裸的威胁,再结合旁边躺着的实际的视觉刺激,他立马被我拍得一哆嗦,强撑着笑了笑,可这硬挤出来的笑怎么看怎么别扭,匆匆撂下几句场面话就落荒而逃了。 我目送他背影离去,满意地笑笑,这才对嘛,早这样不就得了么?然后俯下身子,眯了眯眼睛,仔细看看这具男尸。他的身体已经开始变得柔软,很明显,他已经死了一天以上了。但从尸斑上来,时间并没有超过两天,还很“新鲜”。当然,正因为他的“新鲜”,他身上的狰狞伤口才给人一种格外恐怖的感觉。——他下身被铰成的团团肉末靠着血污和毛发才能与身体保持在一处,手腕和脚踝处有乌黑的勒痕,想是手腕长期被捆绑着,气血不通,已经坏死了。全身的鞭痕处皮肉翻卷,是明显的带倒刺的铁鞭所造成的伤痕,——这种铁鞭杀伤性极强,往往一鞭下去已经扬起血雾一片。也正因为如此,他全身上下已找不出一块好肉。不,确切的说,他身上最完整的皮肤不过是手掌大小,即使是这样,这皮肉上也斑驳着尚未掉痂的旧伤。 我看得有些发冷。 他生前无疑受到过长期的鞭打,而且,对比他的旧伤来看,他死前所遭受的鞭打尤其猛烈,几乎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范围。然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那人出手铰烂了他的命根。也许,这也可以解释,他手腕上的乌痕边上为什么没有紫痕交叠。他已经没有力气反抗,或者,过于剧烈的疼痛已经让他再也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等等,我脑海里突然跳进了一个对我来说很疯狂的念头,但我现在不敢确认。 不如先看看他又要把我指向哪里。 这人自然是极低估我的,连藏着暗示的地方也不变。所以,我在他嘴里顺利地找到了一块花生米大小的红宝石。——红宝石是西域楚联的特产,人都道“十红九裂”,说的是红宝石极难有一块没有任何瑕疵和裂纹。但是这块竟然没有半点瑕疵,我将它对着光看,再缓缓转动角度,便可以看到它一面璀璨地散发着它具有代表性的六道光线,一面变换着神秘的橙红和血红的光芒。 这样成色的一块红宝石,放在哪里都是极品,他竟然只用它来给我提示方位。 这败家玩意。 话不多说,我立即马不停蹄地赶往楚联。上马那刻,我心里竟然在想,还好他提示的这几个地方都只有一个时辰左右的马程,不然还真要玩死我了。 一路无话。 我虽然从未到我西域,不过由于楚联太过有名,我一路问过来,竟也没有费多少时间。——楚联不是一个城,而是一个矿,一个巨大的砂矿,在砂矿的周围零散地分布着几家制作饰品的小作坊,因为红宝石的珍贵,矿的四周都用花岗岩砌了高大的围墙,进出都有管制,以防红宝石被私自带出。而围墙外面,就是熙攘的兜售和购买红宝石的人群。 而我竟然很容易就找到了第三具尸体。 还好,他起码穿了件破烂的衣衫,没有裸着,只是,他被挂在了很显眼的地方。 他整个身体都被血染成了暗红的颜色,如耶稣受难一般,双手手腕和脖子上各拉了一根麻绳,高高吊在楚联的城楼上,一大群矿工和商人聚在城门下对着他指指点点,惊惧地交头接耳。 我呻吟一声,认命地前去与城主交涉。 如我所料,那尸体很快便被放了下来,搬到一个小木屋中供我研究。——嘿,谁希望自己城门上被挂了具尸体当招牌?好容易有人认领,又给了个说得过去的理由,还交了足够的压惊费,自然是忙不迭答应,哪还会再问什么?大家和气生财,谁也不想沾晦气不是? 我摸着下巴,皱眉看着这尸体。 这是个三十岁左右的西域男人,有些偏瘦,身上还算干净,没什么受虐待的痕迹,只是颈子被人切了动脉,刀口虽然不深,但也足够令他在一炷香内死于失血过多。 只是从他身上的血量来判断,他的死因似乎不是这个。 他的确已经失血过多,但是他的胸膛被剖开了个拳头大的洞,从那人衣衫的破口中半遮半掩地露出一点,仿佛怪兽的嘴巴,哈哈地吐气。为他打洞的那人似乎也不具备什么外科手术的敬业精神,不说为他整理下这创口,就连几根断裂的血管都凌乱地拖到了外面,挂在他衣服上,摇摇欲坠如发胀的面条,自然,早已干瘪不堪。 我叹了口气,戴上手套,双手按住他他胸膛上的伤口,略略向两边分开,借着光仔细查看。 心没有了。 挖心。 我倒抽一口冷气,摘下手套,坐在椅上深深喘息,迅速梳理着自己的思维。 这人,怕是个女人吧。 至少,他是个不愿面对反抗的人。 三具尸体,无一例外的,他每次都是在人奄奄一息后做出致命伤,——内脏腐烂,长期鞭打,失血过多,三个人没有一人能做出有效反抗,他可以从容地迅速地完成致命的一击。甚至连他掠走阿狄,都是趁阿狄没有任何反抗能力时做出的。 很完美,很理智。当然,这非常的节省时间和精力。但这不像是一个男人,一个有能力在我和墨谢身边掠走阿狄的男人所做出的选择。 男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他们的体内长期驻扎着一种远古流传下来的征服的欲望,越是有难度越能激起他们的挑战心理。所以他们喜欢追求女人,喜欢追逐名利,喜欢战争,而对送上门来的东西兴趣缺缺。笑,扯远了,我其实想说的是,如果问男人的话,当他们有能力这么做时,十个男人中有十个会选择玩弄他们的猎物,欣赏他们的挣扎反抗,而不是向一个活死人的心房上简单明了地捅上一刀。 更何况,那银线绣的黑色绸缎,和第二具尸体那被铰成肉泥的□…… 据我所知,即使是小流氓,他们在打架时也都很少攻击对方的要害。这是出于一种男人间的尊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若是个男人,他这样残忍地邪恶地铰着同性的□时,他所承受的心理压力一定不小,因为相同的东西,他也有一份。 而若是个女人,这样做的原因自然很好解释,痛恨男人?自然,痛恨男人对她所做出的恶事,才会如此泄愤式的铰烂一个男人的□。而她将尸体随随便便地丢给我这一行为,说明这男人根本不是她所痛恨的对象——若是,她必然有更残忍的后招在等着。而且这男人显然受折磨的时间并不长,更像是随手抓来的,因为他身上还有新鲜的香粉的味道,虽然被血腥味冲淡了许多,但我仍闻出来了。 别担心,这不是那人下的毒,因为已经几柱香的时间了,帮我搬运尸体的那几个矿工现在依旧生龙活虎。 我叹了口气,这更难办,她对一个人或几个人的痛恨,竟引起她对所有男人的敌视以及轻视,她的心理,多多少少已经有些不正常了,若她真劫走了我在乎的谁,我和那人全身而退的几率便大大减小了。 希望我猜错了,也许他没有亲自去劫阿狄,也许他只是体弱多病。 我怕女人做我的对手,因为女人若是恨起什么来,更加疯狂持久,也更加不计后果。 我站起身,再次来到那人身边,他显然是刚刚死去,面部尚未僵硬,我捏开那人的嘴巴,拿出了“他”留给我的第三样东西。 这次好歹不再是什么价值不菲的东西,而是一小团纱。 细心地展开,铺在桌上,竟有一块手帕的大小,桌子木纹仍旧清晰可见,只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血色,足见这纱的轻柔薄透。 我长出一口气,知道“他”在告诉我,下一个地方,是离这里大概有将近两个时辰马程的暮丽。暮丽,是这种纱的名称,也是这个城的名字,整个西域,也只有暮丽的姑娘能够纺出如此细腻的纱。 拜托,我望天,不管你是谁,你想做什么,快点进入正题吧!你杀人没杀累,我看你杀人都已经恶心了! 我已经不想再猜他是谁,因为不管是谁,他都已经跨过了人性的那条线,他走得比墨谢还要远——起码,墨谢并不是无论谁都杀。而这样的人,一定是个噩梦。 只希望“他”不是“她”。 这是我最卑微的愿望。**** 第二九章 !!!!我还没有进暮丽城,就看到了焦急地守在城门口扮望夫石的拉克姆。 拉克姆是我在暮丽的买办,纺得一手好纱,做事又干净利落,自己也曾去过朔国几次,和我所谈不多,却难得的投机,因此我对她的印象较深。可是我此时却不愿见到她,我怕,八成那变态又把尸体送到了她那里。 果然,她在看到我之后,满脸忧愁顿时转为喜色,纤足一点,飞奔到我马前,拉住辔头,仰头用西域人所特有的卷舌音急促地说道:“老板良,老板良,宁果莹来了!不好了不好了,姑良们都快吓死了,宁快跟我进城吧!” 我叹了口气,知道我又该死的料中了,忙翻身下马,挽着她手臂,柔声安抚道:“不急不急,出了什么事?”心里却道,我当然知道出了什么事,这个杀千刀的,就知道骚扰我的员工! 拉克姆深吸一口气,紧紧反抓住我的手,用颤抖的声音道:“今天清早,我们打算开门营业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死棱,趴在台阶上。大概是个女棱,衣服都破了,身上都是血。我们吓坏了,本来想不管,结果有飞刀插在门上,飞刀上插着的字聊说,卢果我们不把这死棱保管好,等今天晚些时候宁来,就过一个时辰杀掉我们中的一个棱!我……我们都吓死了,又不敢碰那个女棱,又觉得这样放在店门口实在不好,只好把那死棱用大堆的废纱盖起来,挂牌说我们今天店里整顿,不营业了。” 她双手抱着我胳膊,整个身子都在颤抖,我安慰地拍拍她手臂,赞她做得很好,告诉她,她已经很冷静。从她叙述的语气来看,这女尸绝对不像她说的那样简单,必然是外相恐怖,才令得她们一个都不敢碰她。 她似乎连回忆都觉得是折磨,自开口后就一直抖个不停,走路都走得歪歪斜斜。我停住脚步,转身抱住她,安慰地拍着她后背,直到她颤抖稍止,才柔声道:“带我去看看吧!放心,有我在,没事的。” 当我看到那女尸时,我知道,这很有事。 估计这群姑娘会很长时间不敢单独睡觉了。 这女尸绝对担得上恐怖二字。还好她身型并不大,本姑娘又多少练过,才得以顺利将她搬到临街某个作为储藏室使用的偏僻小屋里——若是她们知道这女尸曾在店里耽搁过一段时间,不哭着闹着要求换店址才怪。 这屋子的窗子不够大,而且现在已经接近傍晚,光线不足,我不得不多点了几盏油灯放在尸体的周围,才得以看清这女子的样貌。 即使已经经历了三具被折磨惨死的尸体,我也可以毫不犹豫地认定,这女子所受的折磨最为严重。 她的脸青肿一片,肿起的烂肉将五官挤得无限小,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面貌如何。嘴巴也是肿着,却奇怪地向内凹陷,我掰开她嘴巴一看,牙齿,都已经被拔光了。而眼睛……我用银针排出她脸上的尸液,待她面部渐渐消去一半的肿胀之后,我才看清,她的双眼,只剩下了烧焦的两个黑洞,好似承载着无穷的怨怼一双大眼,直直地越过我,瞪着虚空中的某个人。 我不由打了个冷战。想象一下,一根烧红的铁棍,我的胃竟也配合着咕哝一声,我笑:“恩,是该吃饭了。”说着起身,向她走了一步。 一步之后,我站下,闭上眼睛,轻轻皱了皱眉头。——不对,贫血?不可能,近几年我身体好得似头牛,怎么可能在站起时眼前发黑? 那女孩似乎看出了我的一样,犹豫地上前一步,轻声问我:“老板良,宁不舒服?” 我摇摇头,睁眼,刚想给她一个安心的笑,谁知竟然力不从心,身子向前扑倒。 我大惊,手向前乱抓,想要抓住些什么。 慌乱中,我似乎真的抓到了这女孩的衣摆,但是她竟慌张地向后躲去,而不是上前一步接住我。 我陷入黑暗的最后一个念头竟然是,她为什么没有尖叫?**** 第三十章 !!!!当我再醒来时,我发现我正站在一个硕大的圆,他们选得真不是个好时候,西域早晚温差极大,素有“晚穿棉袄午穿纱”的“美誉”,虽然现在是夏天,白天裸奔都不嫌冷的天气,晚上却需要加一件单衣。如今毡房内已经点起了蜡烛,外面天色似乎也在渐渐暗下去,西域的夜风飕飕地从毡子的缝隙里刮进来,散成带着冰花的恶魔,嗬嗬地朝我喷着气。 唉,可怜我还穿着白天单薄的纱衣,平时不觉得,这样被捆得动弹不得时,竟然连那些铁链都在孜孜不倦地吸取着我那点可怜的热量。我感觉身上越来越冷,却不能动动手脚还驱寒,甚至连运功抵抗都不能。——还记得吗?我的功夫,是瑶瑶传给南平,南平又传给我的。当内力游走全身时只会觉得浑身清凉无比,防暑降温还可以,防寒却是万万不能了。 肚子咕噜响了一下,我才记起,我还没吃晚饭呢!虽说咱要是遇上特殊情况,饿个几天没问题,可是据说人饱着时会分泌一种让人感到幸福感到振奋的物质,所以饿着面对一个聪明的变态的对手,绝对不是明智之选。唉,在饥寒交迫中等待某人的大驾光临?难道他这个也料到了,这个也要利用么?他的控制欲这么强? 我正胡思乱想着,一阵如银铃般悦耳的咯咯娇笑声由远及近地传来,然后整个毡房突然亮如白昼。 我眯着眼睛,看门口那个给我们带来光明的女子,以及她身后鱼贯而入的大堆随从。 那些随从好似已经演练了几百遍一样娴熟,自进门后就迅速占据了自己的位置,然后迅速而有条不紊地各司其职:焚香,放置夜明灯,打扫,洒水——也有可能是洒别的东西,总之排场大得令人咋舌,恐怕皇帝老儿见了都要拿个小本子屁颠屁颠地跟在这女人后面,忙不迭地请教如何摆架子。 待那些随从准备好一切,躬身退场后,那女人才不紧不慢地站到了聚光灯下,略略抬高下巴,来了个惊艳的亮相,再冲我微微一笑:“小艾,又见面了。” 我抽抽鼻子,一股熟悉的香味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充斥了整个毡房。不由苦笑,你这女人,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这女人我总共见到她三次,一次是在有间客栈,一次是在西域郊外,一次是现在。 她竟然一次比一次漂亮,此时她穿着西域女子惯穿的纱衣,一层套着一层,每层纱衣的颜色都不相同,各种颜色重重叠叠地交汇在一起,随着她的动作在明亮的灯光下折射出神秘迷人的光芒,乌黑的头发松松地挽起,发间有闪烁的红宝石作为点缀,真的像仙子一般美丽。 我心里不断叹息,果然是女的。老天爷,为什么要让我跟女人为敌?可明知这女人娇艳却有毒,也并不妨碍我看得目瞪口呆。这女子实在太漂亮,太完美。她是假的吧?真的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地步? 那女子娇笑着,走上前一步,半侧着身子,向我展示她最完美的曲线,用柔美的声音居高临下地问我:“小艾,你能猜出来我是谁么?” 我苦笑,转了转手腕,令手上的铁链发出哗哗的响动给我做了个前奏,才神秘兮兮地:“姑娘你天庭饱满,地角方圆,是难得的福相,可惜你印堂发黑,眉间带煞,最近必有一劫啊!” 那女子妖娆一笑,妖娆着走过来,妖娆着给我了一巴掌,咯咯笑着道:“坏孩子,答得驴唇不对马嘴,该罚。” 我舔舔嘴角,有点咸。妈的,你长那么漂亮,打人竟然还这么狠。你还真下得去手啊? 你叫我猜你是谁,可我怎知道!你就算满脸写着你名字,也得看我会不会读啊?这比算命骗钱的难度系数高多了吧? 那女子掩口一笑,娇羞的大家闺秀的样子,谁能相信,她刚才又快又准地给了我一巴掌?我怕她再问我猜猜她多大年纪这样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忙抢先开口:“我能问问,我是怎么着了你的道么?” 那女子果然得意地笑笑,向我解释道:“还记得那四具尸体上的香粉味道么?” 我恍然大悟,但是面上仍维持着不动声色的面瘫表情。不,我不能落了下风,这是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我可不能输在起跑线上。 可这女子太好为人师了,她竟然耐心地解释下去:“四具尸体上的味道,有的很明显,有的却闻不出来,但是它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分开闻的话,都只是普通的香粉而已,即使你对毒物再精通也看不出其中奥妙,只有四种香粉全部闻过,而且是按着顺序全部闻过,才能在体内混成一股子极浓烈的迷药,即使你内力浑厚有如张三丰,也是立马着道。”说着得意地抄手浅笑,“怎么样,这样的迷药,配你,不委屈吧?” 我苦笑着点点头:“那是自然。”心里却道,这女子跟唐门有关系!——她说的这种迷药,是唐门顶级迷药醉花仙。我并不知道这药的成分,我只知道它配置极难,其中某一味药的配置手段又涉及到了唐门的什么独家技术,因此便成了唐门的顶级迷药,能得到这方迷药,这女子自然不是一般战士。 她背后站着的,到底是哪一方势力?皇宫?还是那个什么铁弗?还是另有其人? 我小心翼翼地问她:“那么,那四人的死因呢?” 那女子脸上笑容突然凝住,然后伸手又甩我了个巴掌,冷然道:“我是你什么人?凭什么要我为你解惑?” 哟哟,恼羞成怒了!不过这一巴掌挨得还算值,至少让我知道,这四具尸体的死因确实是与她有莫大关系的,说不定真如我猜测的那样,她不自觉地将她想要表达的愤怒和屈辱反应在了这几具尸体上,或者,她确实是想告诉我的,只是羞于启齿。 她喘着粗气,气哼哼看了我半晌,好像我刚才说过什么极其冒犯她的话,然后她闭上眼睛深深呼气吐纳,几次之后方睁眼,笑吟吟的:“我你虽然不认识,但是有个人,你一定认识。”说着拍拍手,一个头上套着黑布套的人就被带了进来。 那人被带上来时,也只是微微挣扎,走路时脚步虚浮,踉踉跄跄,有一次甚至要旁边两人架着才能站稳。就这样走到我们近前,后面架着的那俩人一推,那人自然前扑几步,一下跌在了我脚边不过两尺远的地上。虽然他带着头套,但那体态,那步伐,自然是于我无比熟悉的。 那女子转过头对我笑笑,笑容带着几许莫名的兴奋:“你猜猜,他是谁?” 我一愣,继而一笑:“你想要什么?”顿了顿,放缓了语气道,“你想要什么,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谈,不必把不相干的人也牵扯进来,这样太幼稚了。姑娘,我是个生意人,不是个混黑道的,所以如果你想和我谈些什么的话,我们不妨换一种我比较熟悉的方式,这样,我的配合度也会高一些。不必费神做这种威胁勒索的把戏吧?” “啪!”那女人再次抽了我一巴掌,可怜我被捆成了个粽子,想躲也躲不开,这一巴掌挨得真是冤啊,我都不知道我因为什么惹怒了她! 那女人笑眯眯:“猜出来就说猜出来了,说这么多干什么?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做主?” 说着一把扯下那人的头套,兴奋地问我:“惊喜吗?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第三一章 !!!!说着一把扯下那人的头套,兴奋地问我:“惊喜吗?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我苦笑,冲嘴里塞着一团破布的南平打了声招呼:“嗨,好久不见。” 那女人转头,笑吟吟地看着南平,问他:“怎样,多年不见,还记得我么?”说着伸手扯掉了他嘴里的破布,侧了侧头,做了个愿闻其详的表情。南平活动一下下巴,也是苦笑:“嗨,小叶,好久不见。” 然后转头向我,继续苦笑的表情:“嗨,没想到你也在?” 小叶笑吟吟地站在一旁,双目放光:“老友叙旧,感觉如何?” 我低头看着南平,满面惭愧:对不起了,兄弟,把你也给扯了进来。 南平看着我,脸上挂着的淡淡表情似乎同样有惭愧的成分在里面。咦,他惭愧什么? 哦,小叶。我想起来了,小叶是吴越的前女友来着,南平小妈妈向来把吴越的事当做是自己的事,所以他惭愧,是因为他以为小叶是因为吴越的关系,所以才来找我们的麻烦? 但是,这都是哪跟哪啊?小叶不是已经嫁人了么?又偷眼瞄瞄小叶,她的确是梳着妇人的发型,西域再怎么开放,也是讲究对伴侣忠诚的吧?她已经嫁做人妇,还来代为管教前男友的徒儿们? 还搞这么大的排场,就不怕被自己丈夫捉奸? 还是要打着什么幌子的吧?所以,她嫁给了谁?那人想要什么? 等等,小叶? 瑶瑶? “瑶瑶已经死了,她浑身的皮肤都被割成了一条一条,松松的挂在身上,好像她的另一件衣服。原先晶亮的大眼睛,如今只剩下了两个黑洞,牙齿全都没了,脸肿得不成样子,……”这是南平当初向我描述的瑶瑶的死状。 第四具女尸……是仿照瑶瑶死状所做的。 可是,瑶瑶的死和小叶没关系?——瑶瑶是在墨谢指使下被杀害的,而且,那是在十年前,小叶刚刚嫁到西域的三年后。 她恨瑶瑶,因为瑶瑶抢了吴越,是不是? 冷不防地,小叶又抽我了个嘴巴。我气:“你干嘛?”泥人都有个土性,更何况我什么都没说,就只是跟我家小妈妈眉目传情一下,这也要抽?我虽然被你抓了,可我又不是你的出气筒,你凭什么有事没事总打我啊?咱有事说事不行么? 小叶优雅地搓搓手,笑:“没什么,只是你们互相看着对方的样子,让我很不爽罢了。” 我,我想吐血。 南平也向后一仰,做了个我倒的姿势,然后继续无视小叶,含笑问我:“小艾,最近一切可好?” 我配合地挂上名为优雅的微笑,云淡风轻如下午茶闲聊:“好啊,好得很,特别是今天,西域一日游,我还赚到了一块玉环,一块红宝石,一方丝巾。厉害吧?” 南平喷笑:“是啊,好厉害,有的玩又有的拿,真不愧是小艾。” 小叶笑笑地:“哟哟,苦中作乐?不过相信我,很快,你们便做不了乐了,不如趁现在,好好叙叙旧。” 唉,何必呢,大家坐下来好好谈,有那么难么?我看着她,笑着再次问她;“你究竟要什么?我们慢慢谈,如何?” 小叶慢慢玩着发梢,似乎在考虑我的提议:“既然你这样说……”摊手,“墨家的钜子令,就交给我吧。” 我愣了愣,骇笑:“你让我回朔国,从墨谦的手里偷出钜子令?你手下能人众多,为什么不自己动手?” 小叶撅着嘴跺了跺脚,一副娇憨的样子,说出的话也是前所未有的客气,却让我觉得一阵寒意从头到脚迅速涌过:“你太狡猾了,小艾,我知道,墨谦已经把钜子令给了你,现在,请你交给我,好不好?” 我惊讶地:“谁传了这么不靠谱的消息?我?墨谦为什么会把钜子令给我?嘿,墨家有那么多能人异士,随便挑一个都是了不起的人物,把钜子令给我?哇,我不过是一个小丫头,墨谦的脑子没坏吧?” 小叶劈手又给我了一巴掌,我吐了口血沫,冲着她呲牙:“打吧打吧,你要是能把我打成个钜子令,你就打吧。反正你打了那么多下,也不见你嫌手疼,我的脸倒是都被你打木了,如此下去,我最坏的下场不过是被打成个猪头,受到的折磨实在有限。” 小叶怒道:“少给我装蒜,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来找墨让,墨谦就把钜子令给了你,叫你交给墨让,好让他来接手墨家!” 我苦笑:“这可能么?墨让现在在哪?在西域王宫。他能够带钜子令去西域王宫么?太冒险了吧!再说,就算墨谦真这样要求我过,难道你不知道么,我和墨让已经见过面了,若是我有,也是曾经有吧?” 小叶不理我,只狠狠地重复:“交出钜子令。” 我虚弱地:“没有。” 我本以为她会彻底爆发,谁知,她盯着我看了一会,竟然又是灿然一笑,我被她笑得毛骨悚然,看她眼神,我自然知道她心里打了什么主意,不由内心大声尖叫呻吟:不要,不要选择这种方式折磨我! 小叶果然笑吟吟道:“你既然不在乎你所受的折磨,那么,我们来换种玩法。” 她抓住南平,将他扔到地毯中央,兴奋地:“割掉一只耳朵。” “不!”我尖叫,“你不能!” 我大口喘息,急急道:“这是我们之间的事,跟南平无关!” 小叶冷冷地:“你总是忘记,我才是主宰。所以,只有我说无关,才是真正的无关。但现在我说的是,这件事,与他有关。”她微微一笑,声音娇媚,“我就喜欢看你们痛哭流涕的样子,多可爱啊。” 我尖叫:“小叶!南平是吴越最疼爱的徒弟!你即使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谁知小叶听了这话,竟然双目血红地瞪了我一眼,高声下令:“还愣着干嘛?割掉一只耳朵!” 她的手下低应一声,两人极有默契地上前,一人按住南平,一人抓住他耳朵,手握尖刀。 我尖叫:“不不,不要!” 南平喘息着,高声阻止我:“小艾!若你想要我好过,就别说!” 我早已不管他说什么,只一叠声地向着小叶祈求:“我说,我说!” 小叶冷冷:“晚了。”手一挥,然后便是南平的惨呼。我惊叫,之后低低啜泣:“不!……” 小叶摊开手,从她手下高举的双手中拎起那片曾经属于南平的血淋淋的耳朵,欣赏的目光,然后问我:“他的耳形是不是很棒?好可爱的,小小的半圆的一片。你喜欢吗?啊,你一定是很喜欢的,你看,你竟然哭得这么伤心。唉,我这个人最善良了,你既然喜欢,我把它送给你,好不好?放心,不会烂的,我会用石灰粉镇住它,把它做成标本,送给你,留做纪念。好不好?” 我痛哭:“不不,不要!” 这他妈的一定是在做噩梦,谁快点来救救我,把我摇醒吧!这个女人,不,这个女的,是恶魔! 小叶慢慢笑了,她贴近我的脸,大眼睛闪烁着动人的光:“啊,我就猜到你不会喜欢,也是,这么暴殄天物的做法,我也不喜欢。”然后她将那片耳朵再次丢还给她的手下,高声吩咐,“拿去做醉猪耳!” 我快崩溃了,这恶魔有完没完?我呻吟着:“你到底想干什么?” 小叶笑眯眯地,声音如黄莺出谷:“人家不是早就说了么,人家想要钜子令。” 钜子令,钜子令,若我给你钜子令,你是否会替我把南平的耳朵接回去?我身心俱疲,在妥协的前一刻,我问她:“是否我告诉你,你就会放我们走?” 小叶依旧微笑着,冰冷地拒绝了我:“不。” 我哀求:“至少,放南平走!” 小叶接过手下端上来的一小碟东西,体贴地:“现在是夜宵时间,莫谈公事。另外,你又忘了,你不能跟我谈条件。不过我大人大量,这次就不跟你计较了。你看,我多体贴,知道你还没吃晚饭呢,过了这么久了,一定饿了吧?来来,尝尝新鲜的醉猪耳,真的很新鲜哦!”神秘地眨眨眼睛,“刚割下的哦!” 我大惊失色:“什么?!” 小叶双手端着那一小碟切成条状物类似于下酒小菜的东西,神情温良柔媚:“醉猪耳啊!” 我看了眼南平,他现在的状态很不好,侧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我不知他是否还清醒,他一侧的脸全被鲜血染红了,红色的轨迹将他小小的脸庞分割得四分五裂,好似一堆被敲得粉碎的精美瓷器。 我哭着问小叶:“你究竟想要把我们怎么样?” 小叶端着盘子,美好的嘴唇轻轻凑到我耳边,轻声地冷硬地:“把它吃下去,若是有一片留着,我就割了他的另一只耳朵。” 我低下头,深深呼吸,然后仰起脸直视她,眼角涌出更多的眼泪:“你叫我吃他的耳朵?!” 小叶状似天真地点点头,偏着头道:“人肉是什么味道的,你不想知道么?” 我拼命摇头。不,不想!只有你这样的恶魔才会有这种念头! 小叶慢慢收起笑容:“那么,你是打算让他再被割掉一只耳朵咯?” 我大惊:“不不不,我吃!”然后泪流满面地张开嘴,接受她喂来的一丝丝肉条,艰难地吞下去,每吞一口,眼泪便涌出一些,很快泪水便铺了满脸,一口口艰难地吞咽着,直到吃完。 小叶抽出袖里的帕子,温柔地替我拭净嘴角并不存在的渣滓,开心地满意地:“这才乖嘛,现在肯说钜子令在哪里了么?” 我咬咬嘴唇,抽泣着呻吟:“求你放走南平。” 小叶惋惜地啧啧几声:“你这傻孩子,怎么还是搞不清楚状况呢?要我说几次你才能记住?我才是这里的主人,你不能同我提条件。” 我诚惶诚恐:“那你可否告诉我,若我把钜子令交给你,你会放走南平么?” 小叶笑眯眯地:“这个,你现在没有权利知道,不过若是你不说,我绝对不会放他走。” 我闭了闭眼睛,哀求地:“你容我想想。” 小叶一拧身,打了个哈欠:“别让我等太久。”**** 第三二章 !!!!我低下头,缓缓放松面部的肌肉,我在紧张地准备。 本姑娘演技可以拿奖了。你当我真的相信我吃的是南平的耳朵么?你也太小看我了,拿下去那么短的时间就能呈上来一盘小菜,你当我没看过南平做菜,没计算过时间么?当然,我相信你,若是你时间充裕,你自然万分愿意在我面前表演如何将他的耳朵逐步逐步地做成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小菜,但你竟然用这个来糊弄我。你太想掌握局面了,你的控制欲已经达到病态的地步,若我不表示出对你的臣服,我怎能保证南平不再受到伤害? 只是,这句话,我应该怎么说,才能令她拿到东西后,会放过南平,而不是加倍蹂躏? 她并不是个纯良的女子,从我刚才提到吴越时她过激的反应来看,她是憎恨吴越的,是否这憎恨会牵连到南平?我应该怎么说才好? 我闭了闭眼睛,依旧低着头,疲惫地:“在木涯,一个枯井里。屠城时,我将它包着几层破布,伪装成垃圾的模样丢下去的。” 小叶伸手掐掐我肿胀的脸,在听到我低声抽气的声音时扑哧一笑,然后温温柔柔地:“真乖。” 我抬头,颤抖着恳求:“求你放了南平,他跟这事没关系。” 小叶点点头:“啊,那我倒要问问他的意思了。”转头吩咐手下,“泼水!” 一桶带着冰块的凉水兜头浇在南平脸上,南平一个激灵,悠悠醒转。 小叶轻移莲步走了过去,用她一贯的甜美嗓音问他:“南平,我放你走,但是,我要你杀了吴越,你答不答应?” 南平抬起头,艰难地望着小叶,骇然一笑:“小叶,他是吴越啊,你要他死?他爱过你啊!” 小叶浑身一颤,歇斯底里地大吼:“住口!”然后她好似控制不住自己一般,如连珠炮般发问,“你也说他爱过我?可他为什么不坚持?你知道我一个弱女子嫁到西域,艰难维护自己的贞洁,同时不断地想要逃回朔国见他有多难么?你知道我日夜提心吊胆怕失去贞操而无颜再见他,每天想着他成了我活下去努力下去的动力的时候,听闻他为另一个女人撕心裂肺时,我心里有多苦么?我有哪里不好?我有哪里不如那个瑶瑶?他为什么要负我?他有什么理由可以负我?!” 她的声音尖利狠毒,饱蘸着无穷的怨怼,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世上什么人最可怕?答案是由爱生恨的女子。 因为爱是她们的一切,是她们的精神支柱,当这精神支柱倒了的时候,她们会崩溃,会癫狂,会在无比仇恨中重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观感,自那以后,她们活着的目标便只有报复,她们可以付出一切。 南平面对着她冲天的怒火,竟然只是淡然一笑,曼声道:“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这曲子旋律美妙无比,透着女儿家的憧憬和执着,但也彻底激怒了小叶,她颤抖着大吼:“来人!” 立刻有手下躬身上前,拱手待命,小叶闭目深呼吸数次,再睁眼时,已是一脸乖戾狠决,唇上却慢慢勾起一抹微笑,青葱的指尖勾画着自己的脸颊,玩味地扭曲地:“啊,你说,我应该怎么惩罚你呢?” 她走上前去,早有手下替她按住南平,并顺便捂住了他的嘴巴,防止他任何一个可以“冒犯”到她的动作。小叶抬脚,踩着他的小腹,南平一声闷哼,眼睛里却仍然带着嘲讽的笑意。 小叶也笑了,她俯下身子,一字一顿地对南平说:“你既然这么喜欢男人,我就赐你……” “轮、奸、致、死。” 这四个字如同晴天霹雳,在我头不定会更加敏感哦。你不看看么?多么激烈的一场大戏啊,我们可爱的小主角还在进行微弱的反抗,可是这除了助兴,还能有什么用?” 我流着眼泪,暗自催动内力。 两根冰凉的手指突然按住了我颈上的命门,然后是一根针插进了我肩上的穴道,我的内力滞住了。小叶甜甜地:“你休想。这样一场好戏,我怎会让你这重要的观众因为内力逆行造成昏厥而缺席呢?毕竟,这场戏可是不能加演的哦!你若不看,多可惜。” 我突然笑了:“小叶,若是男人不再爱你,你做什么都是错。想引起他的注意么?想羞辱他的徒弟来逼他找你?小叶,你好蠢。我想不通,你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吴越已经不再爱你了,他爱的是瑶瑶,你知道么?我跟他曾经发生过关系。啊,你一定不知道,否则,现在南平的那个位置,就是我了。你这个嫉妒成狂的女人,你知道他在释放的那一刻,叫的是谁的名字么?” 面上一热,然后我左边耳朵嗡嗡作响,果不其然,她又给了我一巴掌。 嘴里涌出大量的腥甜,我舔了舔左边的牙齿,有两颗松动了。我凭着感觉,慢慢转向她站的方向,睁开眼睛,盯着她笑:“还是只抽我耳光?小叶啊小叶,难道你只对南平才凶得起来?你难道不恨我?你难道不想知道,当他抱我的时候,他叫的是谁的名字?” 小叶气得浑身发抖,但她竟然没有再打我,只牙齿咬得咯咯响,扭着我的颈子,硬生生将我的头转向南平。 我笑笑,无所谓的语气:“你难道不知道么?到了晚上,我的视力便只能看得清身前二尺的东西,其余的,便都是大块的色彩而已。”我是骗她的,我所看的虽然模糊,但我仍能看到南平挣扎的样子,我能看到他颤抖着的裸体。 可我又能怎么样呢?我只能装作什么都看不见,心里不停尖叫着命令自己:“不许哭!我命令你,不许哭!” 我缓缓勾起一边嘴角,轻佻地:“吴越当时,叫的是,瑶瑶,瑶瑶,瑶瑶我爱你!听到了么?你,小叶,你既没有得到他的人,也没有得到他的心,你现在只能在这里靠着折磨他所亲近的人来得到一点可怜的变态的满足感。你又图的是什么呢?你难道想看到他为南平的死而悲伤,而折磨你来替南平报仇,然后你才会悲哀地发现你在他心中的地位连南平都已不如,是么?” 又是一个巴掌,打得我整个下巴都木了,嘴唇肿得合不上,我垂下眼睛,讽刺地看着自己的血水哩哩啦啦地流到胸前,含糊着:“只会掴我耳光的家伙,你难道再没什么招数可以用了么?” 小叶凑近我,痉挛一样地笑笑:“我不需要有太多的招式,对付你,只需要这一招,便足够了。” 我瞪着她,讽刺地:“想知道吴越的味道如何么?” 她笑笑,一拳打向我小腹,在我耳边轻声:“不想。” 然后便像远离毒品一样迅速后退,拉开了与我之间的距离。 我轻哼一声,笑着问她:“手感如何?”是,我在惹怒她,我知道我现在很幼稚,可是我控制不住。我不能只是傻傻地旁观南平在我眼前受折磨,我做不到,我想分担他的痛苦,或者,用痛苦来令自己好受一些。 我是个傻子,但又有谁能够冷静地理智地处理这一切? 有谁?麻烦你告诉我。 外面传来喧闹的铁器碰撞的声音,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来了,终于来了。 我的马帮。 小叶再次走近我,笑眯眯地:“你以为,就凭你的马帮,能够救得了你么?别做梦了。” 我盯着她:“单凭我,确实不能和铁弗家族的人抗衡,但是,你最好不要让我活着出去。”我是从外面的声音响起时,才敢出言试探。因为唐门的人习惯用暗器,而不是刀剑。只是知道又有什么用?我和南平,南平……能顺利出去么? 小叶笑笑,并没有否认铁弗家的事情:“以后的事,变数实在太大,我喜欢把握现在。” 外面的刀剑声果然渐渐止歇,小叶耸耸肩,给了我一个不过如此的表情,然后将我的头扭向南平的方向。 南平已经瘫在地上,一动不动。 小叶啧啧几声,遗憾的语气:“看来,我的手下玩得太疯了点?哎呀,别放在心上,不好意思啊,你知道嘛,他们都是些粗人,我们的小南平又这么可口的样子,是个男人都会疯狂,不管他是直的还是弯的。——咦,他怎么还不醒啊,这么不经玩?哎呀,不要告诉我,他还没有把吴越拐上床?天啊,他不是在他身边待了十几年么?十几年都没到手,啧,原来有些人真的分不清好赖呢,放着这么清秀的小美人不碰,却要上一只母猪。” 我冲她笑笑:“是啊,他宁愿上一只母猪,也不要上你。” 小叶彻底被我激怒了,她面孔扭曲着,牙齿咬得咯咯作响,难以想象,这就是那个吴越曾经深爱的大家闺秀。她咬着牙道:“我努力过!我努力忍着不杀你,但你太令人讨厌了!” 噌的一声,铁器出鞘的声音,她缓缓举起右手,刀刃上一闪而过的亮光晃得我眼睛发花,然后颈上一凉,凉过之后,才觉得微微的痒,和微微的疼。好似有蚂蚁要顺着我脖子钻进我心里,然后我整个人都觉得冷,就像有冬天的风困在我体内,不停地呼啸徘徊,寻找出口。 不知为什么,我竟有种解脱的感觉,我眯着眼睛,看着小叶,和她身后那两个慢慢走近的黑衣男子。 不知我的死相会是怎样的呢?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我模糊地想着,然后释然一笑。**** 第三三章 !!!!当我再醒来时,我发现我躺在地上,脸上麻痒一片,想是仍没有消肿,双眼尝试着缓缓转动,除了干涩,倒也没什么异样,触目所及仍是银灰色的波斯地毯,带着浓烈的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坐起身子,我茫然地看着四周,伸手摸摸颈部,那长长的伤口仍在,但已经不再流血,手腕脚腕仍有些麻,有些冰凉,可能是由于大量失血,也可能是由于那些铁链的捆绑。没人再对我呼喝,也没人再来捆住我,毡房仍然是那个毡房,但是人已经没了。 就这么放过我们了么?那个恶魔不是说要杀了我么?南平呢?南平在哪?我直起身子,焦急地四处查看,然后看到了不远处的那个身影。 他倒在一滩污秽中,一动不动。 我跌跌撞撞地爬过去,心脏响得连我的耳膜都在随着一起鼓荡,果然是南平。我将手轻轻放在他鼻下,然后惊惶地痛哭:“不!” 不不,不可能的! 他不可能死!我伸出手,胡乱地抹去他脸上的血污和那些黄白的污秽,泪如泉涌,轻轻唤着:“南平,醒来啊!”南平,求你,醒来啊!我低声呜咽,“南平,小妈妈,小师兄,醒来啊,你还要回无月小筑,你还要等着吴越回来,你还要……” 我似突然被人打了一拳一样,抓住他手臂,猛地弯下腰去,伏在他身上,压抑地叫:“别……求你,别走……” 南平,求求你,别走! 不要……我还没有做好准备,你怎么可以就这么走了? 不,他不会就这么走了的,他一定还有救!我忙起身,摆正他身子,细细摸索着他身上经脉,求你,南平,求你回来!等等,似乎,他的胸口还是热的?我大喜,忙埋在他胸口,侧耳细听,许久,才听见微弱的几下跳动。 我轻轻摆正他的头部,态度温柔好似对待失而复得的倾城珍宝,泪流满面,轻声唤着:“南平……南平……” 我不敢晃动他,若他受了什么内伤,我这动作会要了他的命。 想了想,我才敢略略抬起他上身,看他没有任何过激反应后才大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骨头没有断——然后一手贴着他后背,一手握住他手腕,为他缓缓注入一点内力,在他周身小心翼翼地游走一周,再游走一周,到第三周的时候,南平总算有了点反应,轻咳一声,然后大声咳嗽,猛地吐出一口血来,缓缓睁开眼睛,视线艰难地聚焦在我身上,看着我,缓缓笑了:“小艾。” 我心下一松,继而大哭,哭到连我自己都开始鄙视我自己,怎么一夜之间成了个水龙头?你哪来这么多水可哭啊?只是眼睛完全不听我指挥,似乎要将我体内所有水分哭干才肯罢休,嘴里不住喃喃:“南平!南平!南平!” 我小心抱起他,便要向外走,一边语无伦次地:“你会好的,你会好的!你要坚持住!我会带你走,我会治好你!你会好的!” 南平扶着我手臂,微微用力,止住我的话,然后强笑:“放下我吧,我……走不远了。” 我大惊,然后吼他:“说什么丧气话呢?你会活得好好的,一点点事就放弃,你还是不是男子汉?!” 南平苦笑:“小艾,我……被插了只木棍,大概一尺,被……。” 南平艰难地将目光聚焦在我脸上,惨然一笑:“小艾,杀了我吧!” “什么?”我大惊,然后猛烈摇头,尖叫,“不!” 南平苦笑:“小艾,帮我。小艾,别让我受折磨,小艾,帮帮我,求你。” 我疯狂地摇头,什么都听不进去,只一径尖叫着不!我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向他吼:“为什么,为什么不坚持?你怎么知道,天下没人会治好你?”南平,求求你,别放弃,求求你,给我个补救的机会! 南平惨然一笑:“何必呢?小艾,即使是你也知道,我不可能活下来。即使是再高明的大夫,也不可能令死人复生。……何苦?既然活着已经是折磨,不如就让我走吧。” “不!”我所会的似乎只剩下摇头这个动作,然后两眼昏花地跪倒在他身边,四肢伏地,额头贴在地上,仍是不断摇头,嚎啕大哭,“不!” 老天爷,你是瞎的么?你为什么要让他死去? 世人不是常说,好人有好报的么?南平这样好的一个人,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内脏破裂,内脏破裂! 他刚刚的吐血,他之前被那些禽兽强加的蹂躏,他体内的木棍…… 我的心不断地被这些字眼所化作的利刃刺痛,刺到我缩成一团,刺到我浑身冰冷,也刺得我清醒。他说的对,除非剖开他的腹腔,否则他体内的木棍不可能取出,但是他的内脏已经破裂了,肠内的秽物早已污染了他的体腔,他的伤口……没有办法在这种条件下复原,所以,开刀既是凶险万分,也不可能令他有丝毫好转,只是徒增痛苦而已。 自现在开始,他的每一刻,都会充满无边的折磨和疼痛,他每时每刻都必须清晰地感受身体慢慢的衰竭,直到死去。 内脏破裂。 我想起刘速,他也是内脏破裂而死。 不由无力地冷笑,当时还看戏般地想他内脏感染后还坚持了三四天真是个壮举,现在竟轮到了南平,叫我情何以堪? 我恨小叶! 我更恨自己!我竟然什么都不能做,到头来,还要亲手结果我的亲人的生命! 我再次放声大哭,却是因为不得不做下的这个决定。 我抹干眼泪,压抑着问他:“你还有什么愿望?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会做到!” 南平淡淡地笑:“我死后,麻烦你把我送回无月小筑……不,”他侧着头,想了半晌,脸上渐渐染上一丝惊恐,最后长叹了一口气,闭目微笑道,“还是不了,不回去了,不,我是说,……把我用火化了吧,化成灰,带回去,撒在无月小筑的园子里,这样子,最干净不过……” 我眼泪再次流下来,滴滴掉在他脸上,片刻间就濡湿了一大片,我抽泣着,咬着牙:“若是你怕有谁知道才这样选择,我可以替你想办法,一定会让你体面地入土为安!” 南平摇摇头,强笑:“不必了,死后元知万事空。这副皮囊如何,还是不必太过计较了。小艾,别哭了,乖,别哭了……我再求你两件事,可好?” 我忙点头,咬牙:“你尽管说。” 南平轻轻喘息:“别让吴越知道……最好不要让他知道……” “若他问起我,就说,我一直喜欢西域的景色,所以选了个喜欢的湖边,想着自己度过最后一段日子,叫他不要找我。” 我愣了愣,才点点头,好,只要是你说的,好。 你不想让吴越知道,好,那我便杀了小叶,杀了玷污你的人,杀了见证这些的所有人,你放心,我不会让他知道。 南平脸上缓缓绽出个幸福憧憬的微笑:“还有,替我带段话给他……我本想自己写下来的,现在,只有靠你了……” 我含泪点头,静待他开口,但我已约略猜到,他要说什么。 南平叹了口气,悠悠道:“告诉他,我爱他。他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罢,我爱他,就是爱他。不管他爱的是谁,不管他心里究竟是怎么看我的,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我这短短二十五年,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亲口对他说出这三个字。” 说到这,他又是叹了口气,才虚弱地抬眼看我,释然一笑:“总算上天还算是眷顾我,让我开开心心地活过这二十多年,即使是死,也有你在我身边。” 他轻轻抬起手,我忙双手握住,他笑了:“抱抱我吧,再抱抱我吧。” 我含泪,温柔地抬起他上身,温柔地拥住他。 南平的头无力地搭在我肩上,在我耳边轻声道:“小艾,抱歉。若说我这辈子对不起什么人,那就是你了。抱歉,抱歉……我总是把自己的事强加到你身上,吴越……的事如此,现在又如此……原谅我,我没有勇气自己了断,原谅我……” 我使劲摇头,眼里的水再次被我摇得落了他满肩。 南平虚弱地,却执拗地重复:“原谅我,原谅我……” 我扶着他肩膀,透过朦胧的水雾盯着他双眼,艰难开口:“我从未怪过你。” 南平笑了:“小艾,谢谢。”然后闭上眼睛,不再说话,我知道,他是在等我动手了。 我抽出我削铁如泥的匕首,在他颈上用力一划。 我不知道,我竟有足够的勇气去直视他的鲜血。我呆呆地看着他的鲜血,南平的鲜血,大股大股的喷溅出来,渐到银灰色的地毯上,分外的鲜明。 再过几秒钟,他就可以解脱了。 我竟然想笑。 这场游戏,我终究是输了。 南平脸上缓缓挽起一朵虚幻的笑,在最后一刻,他突然睁眼,盯着我双眼,轻轻地,一字一顿地说:“小艾,替我幸福吧。” 我再次痛哭,因为他的话,也因为他的离去。 幸福,这样重的一个字眼,我自此以后,怎么能背得起来?从今天起,我怎么可能再有资格拥有幸福? 我的手上,沾上了南平的血。 南平的血,我的亲人的血。 我是个魔鬼。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我的住处的,我只觉得,我的身体似乎生出了自己的意志,它带着我摇摇晃晃地抱起南平,摇摇晃晃地上马,摇摇晃晃地回到我的房子。 南平不在了,从此以后,我没有家了。 从此以后,无论我去到哪里,住在哪里,我都只有房子,没有家了。 这样也好,我这样的人,活该受这样的惩罚。 都走开吧,不要理我,我不值得。 可是似乎连老天爷也不愿让我好过,他故意逆着我的意思,不让我有片刻的舒心。我的房子门口站着一个人,一个西域人。 那人看见我来,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西域的鞠躬礼,卷着舌头道:“谆敬的艾小姐,在下在一日之前来到贵府,特来向艾小姐转达我家主人的问好,并向您表示歉意。” 我靠在门上,用尽所有的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向他虚弱地点头,问他有何贵干。他又鞠一躬,才道:“我家主人在艾小姐处叨扰良久,又不告而别,深感愧疚,恰逢家主前一日事忙,耽搁了及时向艾小姐通知他行踪的坠佳时间,如若对艾小姐照成什么误会和不必要的损失,我家主人愿全力补偿。” 我浑身一震,盯着他:“你家主人是阿狄?” 那人又鞠一躬,不慌不忙地:“我家主人名讳甚是繁说(琐),不过,小姐所说确实是我家主人的乳名。” 我突然爆发了:“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来?!” 我以为我的眼泪已经流干了,但是此时,它再一次带走了我体内仅剩的一点水分。我向这个无辜的随从怒吼:“他能赔偿我的损失么?他一个小屁孩,懂得什么?他能令人起死回生么?他能么?我的损失,没人能够赔偿!你给我滚!你给我滚回去,告诉你家的劳什子主人,说就当我小艾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那人被我突如其来的怒火镇住了,愣在原地,嘴巴张了又张,似乎正艰难地抉择着合适的词汇。 我的力气也随着怒火彻底离我远去了,发泄完毕,我看着门外,无力地:“你走吧。看到他了么?这是南平,这是照顾了你家主子半年的人。麻烦你转告你家主子,就说,南平死了,我跟他之间的联系断了,所以,不要来找我,不要再来联系我,就当做我们从未见过吧。”顿了顿,我咬咬嘴唇,一字一句地,“若是他有能力,若是他舍得,就替南平报仇吧。” 小叶,一定是跟他有关系的,若他有报仇的能力,他自然能够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若他还念半点旧情……就替南平报仇吧。 说完这没头没脑的一段话,我也顾不得这随从满脸的疑惑,当着他的面将门用脚踢上了。 都来恨我吧,别同情我,都走吧,留下我一个人就好。 我恍恍惚惚地进门,将南平细心地放置在厅里,又随便找了间屋子,倒在了床上,用一层层被子将自己埋了起来。 “睡吧,睡吧,”一个声音细细地在我耳边响起,“睡吧,这不过是个噩梦而已,睡吧,睡醒了,你会发现,你还在无月小筑,还是十五岁时的小艾,南平和吴越还在你身边,起床后,还有笑容和热腾腾的食物等着你。睡吧……” 是吧,这是个噩梦吧? 我闭上眼睛,感觉脸颊痒痒的,像是有水珠踮着脚尖轻轻跑过。 朦胧中,我好像看到南平,他站在我的床边,俯下身子,伸手捏捏我的鼻尖,笑得眼儿弯弯。他说,累了吗?那就快睡吧,醒了,有你最爱的桂花酥。**** 第三四章 !!!!我不知道自南平离去后究竟又过了多少天,我只知道,我只在第一次睡醒后叫来了我的眼睛耳朵,叫他们处理了南平的……尸体,——如他所愿,火化掉,然后守着装着南平骨灰的坛子,日夜昏睡。 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被遗忘在时间的洪流中。 但连这遗忘竟然也不能长久么?在我不知道是第四次还是第五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西域男子,他站在我的床前,遮住了明媚的会令我泪流不止的阳光。 他蹲下,甚至偏过头,令视线与我平齐,然后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微笑:“起床啦,小乌龟?躲了这么久,该出来啦。” 我撑起半截身子,揉揉眼睛,皱皱眉头,上上下下地看着面前这张贴得有点近的大脸。 这是个三十出头的英俊男人,高鼻深目,栗色头发,笔直的鼻梁,水样的薄唇,深棕色的英气眉毛,和……翡翠色的眸子。他正轻轻勾起一边的嘴角,饶有兴趣地观察着我。 我坐直身子,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他被我扇得头歪向一边,然后缓缓转过头,看着我苦笑:“我就知道。” 我冷笑着问他:“长大的感觉可好,阿狄?”没错,他是阿狄,即使他外表再怎么变化,他身上的味道和他碧绿色的眼睛永远不变。 他继续维持着苦笑的表情:“不好,尤其是在知道长大的代价如此之大以后。” 呵,你还在乎这点代价么?我冷冷地盯着他,冷冷地吐字:“我已经说过,不要来找我。” 阿狄无奈地笑笑:“是啊,所以我来,就是给你出气,顺便给你一个交代。” 我愣了愣,然后冷笑,好吧,既然你已经来了,我也没道理再躲下去了。嘿,我竟然任性了这么久?我有什么资格? 我坐起身子,双手搓搓面颊,努力睁大眼睛,问他:“自南平……已经几日了?” 阿狄神色也是一黯:“三天了。” 我长出一口气,三天了,三天了啊。不知这三天里,究竟发生了多少事? 三天里,我的眼睛耳朵仍在尽忠职守地向我报告消息,但是由于我浑浑噩噩的状态,不知有没有错过什么,或是做错了什么判断? 我的潜意识告诉我,我似乎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可是,我为什么没有半点印象? 我到底做出了一个什么判断?令当时的我觉得,应该要忘记? 我想得有些头疼,只好暂时放弃,转而看着阿狄,冷淡地开口:“你想交代什么?” 阿狄苦笑:“你这样问我,我倒不知从何说起了,我甚至不知道,我应该告诉你什么?” 我愣了下,依旧维持冷淡的语调:“比如?” 他想想:“比如,我究竟是谁,比如,我是怎么一夜长大的,比如,我和小叶的关系?” 我想都不想,平平板板地:“你是铁弗家的公子,名叫狄狄-阿巴扎克-穆尔木罕-伊斯路德-铁弗,——哈,又怪又长的名字。你还有个哥哥,同样诡异的长名字,你跟他的关系并不好,而且,你在他大约一年前接管了铁弗家之后就失踪了。铁弗家给出的官方解释是你志不在此,自你年幼时便想出游,只苦于令尊不许,现终于得偿所愿,泛若不系之舟去了。”呵,说到这里,连我也觉得好笑,原来不系到了朔国。 阿狄惊讶地盯着我脸看,似乎要借着日光的反射,将我的脸烧出个洞来。我摸摸我的大脸:“看什么看,没见过睡美人?” 阿狄哭笑不得:“喂,你真的是睡了三天,而不是灵魂脱壳了三天?”困惑地,“你就真的能毫不费力地将那个刻板的臭小子和现在你面前这个优雅成熟的男人迅速联系在一起?” 我做了个受不了你的手势,认真思考了一下:“现在想想,似乎是原来那个小屁孩更可爱一点。”然后不理他意图上诉的表情,紧接着哼了一声,“铁弗的家事,我自然了解过一些。更何况,你都站在我面前了,不接受又能怎样?”做这种联想,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更何况我现在吃好睡好,身体状态达到了巅峰,脑子自然转得快。可是……又无奈地耸耸肩,“事后诸葛又有什么用?马后炮比预测要容易得多,有时候只差那么一步的距离,也只能让人事后懊恼地来一句,妈的,我怎么早没想到?明明那么明显!”说到这里,我不由无力地扯了个僵硬地笑给他,——不,我没有想到谁,真的。 要骗别人,先骗自己吧。 饶是这样,我仍是叹了口气,才接着道:“你们两个,选择隐藏自己的方式还真是像啊,都是刻意往自己性格相反的方向努力,或者,这才是你们想成为的人?” 阿狄稍显不自在地笑笑,他自然是知道我说的是谁,当初他们从怒目相向到惺惺相惜,其中的猫腻我不想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们究竟是怎么发现对方的真实身份的,当然,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说说……小叶!”饶是经过了这么长时间调整,我提起这个名字,仍是不能做到冷静。 妈的,冷静?我恨不得壮志饥餐贱人肉,笑谈渴饮恶魔血。 可我也清楚知道,即使我现在恨得把牙咬断,我也不可能现在冲出去杀了她。 我能用墨家去硬碰硬铁弗家的势力么?我可是疯了?为了私人恩怨,赌上整个墨家的命运? 不,我不是小叶,我不是疯子。 但是这不妨碍我每日将她在心里挫骨扬灰千万遍。 阿狄仔细看着我的表情,叹息一声:“恨她?啊,那是当然的。我也不喜欢她,可是这种不喜欢并不阻碍我用她。不得不承认,她很聪明,学任何事情都很快,而且,也很有手段。” 我皮笑肉不笑地盯着他:“可是?” 阿狄苦笑:“可是,她是把双刃剑。” 他叹了口气:“我跟她成亲,已经十五年了,但是,我从未碰过她,起初是她不愿,后来,是我不愿。——我怕她爱上我。” 我哧地一声,不是不嘲讽的。爱上你?经历了吴越这样的沧海巫山,爱上你?——好吧,我承认我是偏心的,吴越是我的师傅,饶是因为他生出了这么多事,仍不妨碍我尊敬他,将他当成我的亲人。 但是心里却是无限悲哀的,她是阿狄的妻子,我要怎么报仇? 她再怎么不堪,也是他的妻子,他难道会把自己的胳膊肘往外拐? 南平,南平,我该怎么才能替你报仇? 我面上缓缓绽出个笑来,这是我从小练到大的,面具般的微笑,只要我觉得无助时,它便自动显现在我脸上,无比娴熟无比自然。 他也笑了,捏着自己的下巴,求证似的看着我:“难道我不够有魅力?不是我自夸,碰过我的女人,都会疯狂地爱上我。” 我没接他的话茬,只是静静地托着我的大头,维持着那个自然的微笑。——刚才想到吴越时,我似乎觉得,我忘了的什么好像是跟他有关的,似乎在我睡着的时候曾经发生了什么,而我做了一个什么重要的决定,究竟是什么? 越想不起来就越想去想,想得我太阳穴都有些胀痛,于是对他的没营养的话只是随便唔了一声,催他快点摒弃屁话,继续正题。 很不幸地,他将这当成了一个鼓励的信号,竟然再接再厉地抛了个媚眼给我:“嘿,不是自夸,可是在你面前的这个人,确实精通女人心思,温柔体贴,和你在一起时,心里便只想着你,全身心地想着如何讨好你,令你开心。我脑子里装着无数种浪漫的方式,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刻,你都感觉是在天堂。更何况……”他靠得更近了些,眨了眨那对碧绿的眸子,神秘地,“我功夫一流……” 你去死吧!我捂着我的大头,飞起一脚,将他踹到门口,哼哼:“我现在更加确定,我更喜欢那个小屁孩阿狄。” 功夫一流的阿狄同志换上一副很受伤的表情,哼哼唧唧地爬回来,将大头搁在床上,可怜巴巴地嘟嘟囔囔:“我说的是真的啊,碰过我之后,别的男人根本不能满足。” 我黑线,郑重警告他:“小屁孩,赶紧说正事,不然我赶你出去!”种猪啊你,还自荐枕席?要不是你的身份,思想有多远,你就他妈的给我滚多远! 阿狄喷笑:“小屁孩?嘿,小姑娘,我比你大十岁有余!” 十岁?我撅着嘴哼哼:“比我大十岁,还说这种无聊的话,我真替你脸红。”但是心里却感激他,是,我再迟钝也知道,他是在打岔令我开心,尽管这方式令我有些尴尬。 但不得不承认,他令我心情轻松了许多,起码,我不再满脑子杀意。 他眨眨眼睛,轻声:“也许,你有兴趣听听,我从你这儿离开后,都做了什么?” 我点点头,他似乎在逃避说道小叶的问题?自然,这是人之常情,但是,他似乎言语中对小叶并没有太多的维护的意思,这无疑是个好兆头,这说明,我可以从中找出些破绽,来完成我对南平的承诺。 可是,在我昏睡的时候,我究竟做了什么? 好像在回忆一个梦一样,明明看起来近在眼前,但是越是努力去想,它消散得越快。 我单手撑着我的大头,努力舒展我的眉心,保持着不动声色的样子,听阿狄讲故事。**** 第三五章 !!!!他缓缓开口:“两天前,我解决了我同父异母的哥哥,昨天,我彻底接手了整个铁弗家族,后事做得清楚漂亮,没有后顾之忧,也没有任何人反对。” 他盯着我的脸,笑了笑:“为什么一点也不吃惊?你眼前的这个人,并不是那个世界里不是黑就是白的满口正义的小屁孩,你眼前的这个人,处心积虑了十五年,冷血地杀了他的兄弟,只为了去夺取原本不属于他的东西。你为什么不吃惊?” 我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为了要成为头狼,杀戮在所难免。只要你不把他当成你的兄弟,流血,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听说过玄武门之变。” 阿狄低下眼睛,嘴角微微弯了弯:“没错,为了要成为头狼,杀戮,是在所难免的。不管你认为你有多么正义的理由,其实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掠夺看起来名正言顺。” “他是个霸道的孩子,但是在童年,我与他还算是相处愉快,——好吧,他从不知道谦让这种品德,更把抢我的东西作为他人生的一大乐趣,但他是我童年唯一的玩伴。” “其实,我原本没有想要争什么,当你不知道你需要什么时,自然觉得混吃等死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我也同样,当权力没有向我展示她迷人的一面时,我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我所有烧钱的愿望都能得到满足。——我本该浑浑噩噩到死的,可是在十五年前,有人警告我说,我的食物里被人投放了慢性的毒药,按毒药的剂量,我会在两年后死于心脏衰竭,你们怎么叫呢?油尽灯枯?” “这件事,后来被证实是真的,但我宁愿它不是。这样,我就可以继续做我兄友弟恭的大梦,死的时候也是无比纯良。当然,我也仅仅只是在伤春悲秋时这样想想而已,我脑子不是总会进水的。和纯良相比,自然是我的性命重要得多。” “于是从那天起,我明白,如果要保证我的安全,我必须取得绝对的权力。但我也清楚地知道,若我表示出一点点和我哥哥争的心思,我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当我安心地做米虫时,他已想要斩草除根,当我想要做鹰时,他会毫不手软地在我羽翼未丰时掐死我。” “所以十五年里,我一直积极地准备,同时不断地示弱。因此我也很快意识到,我并不是个本性纯良的人。因为,接触的权力越多,我越明白,我骨子里流着的是狼的血,而不是羊的。我天生渴望权力,而正是惧怕我夺走他权力的哥哥唤醒了我。如今,就算是他不会斩草除根,我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 “所以我说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我当时逃往朔国,只是示弱的一部分,而不是为了给我所谓的哥哥什么最后的机会。” “事实证明,我的哥哥跟我流着的是同样的血,他仍在不停地追杀我,这自然引起了元老们的不满,但我需要取得别人更多的谅解。没错,我就是当□又想立牌坊,我不能顶着篡位者的名字指挥铁弗这只大船,所以我仍然在示弱,我吃了唐门的一种秘药,我变成了十几岁男孩的模样。” “这种药极痛苦,我变小,需要三天三夜的时间,期间我的肌肉和骨骼会承受无比的压力,变大也是同样,在这期间,我需要用我全部的精力去渡过这道难关,想当然的,除了呼吸,我无法做其他任何事情。” “当初,若不是南平救我,我就死了。”说到这里,他隐约地露出一丝笑容,“但我还是赢了。” 我盯着他:“可是?”你那个表情,可不是志得意满的表情,你对你哥哥有愧? 你不断说服自己,说你是不得以的,说你天生渴望权力,说你冷酷无情,但是,你还是对你哥哥的失败有愧。你自然明白成王败寇这个道理,可是发生在自家兄弟身上,还是觉得愧疚吧? 他苦笑一声:“可是,我似乎忽略了很多东西?比如,小叶的改变?” 他叹了口气:“小叶发现自己灰暗的一面,从而爱上了这一面的过程中,大概我也做了很大贡献吧!” 他看看我:“小叶刚嫁给我时,不过是个普通的朔国大家闺秀,聪明敏感,美丽娇弱,只不过因为对吴越的坚持,令她鼓起勇气反抗我履行丈夫的权利。而我是个懒得惹麻烦的人,她又没有让我觉得非她不可,为什么一定要她来解决我的生理需要?所以我没有碰她,几年下来,我们一直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有一天,她哭着来找我,告诉我,她愿意为我做任何事,条件是,在我达成所愿的那天,我必须要把两个人交给她来处置,一个叫做吴越,一个就是我大哥。” “没错,我大哥早垂涎她美貌,而且,因为她是我的女人,这个头衔让他狼血沸腾。但她自然不蠢,懂得保护自己,可惜,在那天,她听到了吴越为一个叫瑶瑶的女人伤心欲绝的故事,也顺带了解了吴越和瑶瑶相爱的始末。在她最脆弱的时候,我大哥趁机占有了她。——当然,这是我大哥早已计划好的。” 我心里一突,是了,那个十字姿势的女人,是指的她被迫牺牲,远嫁西域,从而令自己肝肠寸断。那个□被铰烂的男人,大概指的是阿狄的大哥曾经侮辱于她。而掏心,说的自然是吴越移情瑶瑶,负心于她。那么最后一个受尽折磨的女子指的是瑶瑶?大概是吧?她一定恨透了瑶瑶。 我轻声问他:“你大哥?……” 阿狄叹气:“我答应过小叶,将我大哥交给她处置,但是我宁愿我没有答应过。” “她在我忍受发身长大的痛苦而不能理事的时候,将我大哥灌了哑药带走,然后,折磨了两日一夜,直到现在,我的手下仍没有拼出他整个身体。” 拼出? 我浑身一阵恶寒。小叶啊小叶,你的恨令你成了魔,那究竟有什么、有谁能够令你也尝尝这种痛苦? 吴越吗? 当然,你还记挂着他,不然,你不会想到挖心这样的事情。 若是你算计了南平,算计了我,报复了阿狄的哥哥,接下来你会找谁? 吴越?可是,他似乎还在大漠吧。 等等!我突地坐起身子,鞋子也顾不上穿,便满屋子上蹿下跳地翻腾。 阿狄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疑惑地:“你找什么?” 竹片!竹片竟然被我按照习惯看后全部销毁了! 我猛地转过身子,盯着阿狄:“吴越来西域了,是不是?” 阿狄愣了愣:“什么?” 我厉声:“回答我!” 阿狄低声:“是。” 完了,他竟然真的来西域了。 这自然是在小叶的意料之中的,所以在我昏睡的几天里,吴越必然已经见过小叶了。 南平!我对南平承诺的事情! 我不由泪流满面,慢慢蹲在地上。 我想起来了,那一天,我看完了这消息,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我烧毁了那竹片,没有给我的眼睛耳朵发出任何指令。 这个决定,在许久之后我想起来,仍不能说清,若是再来一次,我是否会做相同的选择?但是现在,我只想大叫,想弄伤自己,想大声质问自己:我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阿狄叹息一声,架起我,将我拦腰抱住,扔回床上,又固定住我的手脚,轻轻吹着我耳垂:“这里有我,你放心。虽然因为我的疏忽,一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但相信我,自此以后,不该发生的,我不会再让它发生。“ 我猛地推开他,转头盯着他的脸,想从他深邃的眼睛里看出什么来。可惜,我看不出来,在这个掩饰了自己十五年的家伙面前,我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出来的。 我泄气地:“是不是不听完你的故事,你不会告诉我我想知道的?” 阿狄笑笑,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如果耐心听完我的故事,自然就什么都知道了。” 我点点头,低沉的声音:“好,你说。” 他继续:“小叶是个好帮手,但她不是个好搭档,她很聪明,但她的聪明,局限在女人的范畴内。她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小不忍则乱大谋,而且,她太任性了。他苦笑一声,问我,你也许看得出来,她一定要让所有人都关注她,她必须成为在众人的焦点,有时我甚至怀疑,她到底是真的爱吴越而恨她,还是因为吴越胆敢不把她放在心上而恨她。不过,不管是因为哪种原因,我都清楚地知道,她是把双刃剑,我不能跟她走得太近,也不敢太过信赖她,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我让她将我变小的解药带给我。” “你应该猜到了,解药分两次下在我身上,一次是在有间客栈,她的茶水里,一次是在车上,混在花香里。” “这解药对你们完全没有影响,所以你们束手无策,但是,小叶却因此知道了,我在什么时候,是不能管她的。” 我瞪着他:“难道只有你能管得了她?” 阿狄苦笑:“当然不,但是,我不能给她限定太多,她这把剑虽然可能会割伤我,但是,用来伤别人也是同样好用。所以,我只告诉我的人,看着她,不能让她伤了你。” 他垂下眼帘,用浓密的睫毛盖住了自己的眼睛:“是我不好,我没有料到,她会不远万里地去打南平的主意。” 我低声:“不怪你。”是啊,你已经想到要看着她,不能让她伤了我了,所以我才没有被小叶杀死,所以我才有命在这里听你忏悔,但是南平却没这么幸运。 南平这一生,实在谈不上幸运。 他总是被自诩聪明的人牵着走,为他们的计谋付账,却总是认为,是由于他的错,才令得周围的人难过。 真的,南平,不怪你,是这些人太可恶。 我深吸一口气,一字一顿地问他:“我想要知道,吴越究竟发生了什么,你是否能如我所愿?” 阿狄抬起眼睛,正正经经地问:“你真的要知道?” 我点点头:是,如果可能,我希望能知道全部细节。 老天爷,我知道我错了,求你给我补救的机会! 阿狄叹了口气,用他那碧绿的眸子盯着我:“知道结果便好,知道太多细节,不过是徒惹折磨。” 我摇头惨笑:“不必了,你要相信我的老心,已经没多少事情能令我一蹶不振了。” 尤其是在经历了花妈妈和南平之后,我的老心,大概已经被磨砺得无坚不摧了吧。 更何况,我不久后就要去陪他们了。想通了这一点,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阿狄点点头:“等我两个时辰。”**** 第三六章 !!!!两个时辰,我如坐针毡,却习惯性地维持着我泥塑般眼眉低垂的安详模样。阿狄坐在我对面,不时探头出去看看外面的更漏,最后终于忍不住叹了口气,问我:“你真的要知道一切细节?”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阿狄用他碧绿的眸子直视着我,摇摇头,轻声劝慰:“何必呢?既然知道发生的不会是什么好事,这样折磨自己,你难道心里会好受一些?” 我点头复摇头。嘿,我也不知道。只是我心底有个声音一再告诉我:看看去吧,自己去看看吧,看看你都做了什么,仔细看看,然后仔细想想,你应该如何补救。 自己的闯的祸,自己收拾。 阿狄叹了口气,起身出去了,接着我隐隐听到院子里传来的对话,似乎是他在向手下交代着什么。 不过片刻,他便走了回来,身后跟着两个西域人,一男一女,身量平常,穿戴朴素。 阿狄走到我面前,弯下身子盯着我的眼睛,再次确认:“你确定,你要知道?” 我不耐地点头,开口:“阿狄,请你告诉我。或者,请你指给我能告诉我所有细节的人。” 阿狄不住叹气:“如你所愿。”然后拍手,他身后的那两个西域人依令上前,步调一致地向我行了个礼,然后伸手将一扇屏风挡在了自己身前。 我转转眼珠,斜眼看看阿狄,看他没有解释的意思,便再次沉默了,学他的样子,看着那扇雪白的屏风,和屏风上映出的两个人影。 男人开口,却是吴越的声音:“你……小叶?” 小叶的声音跟上,幽怨的愤恨的:“没错,没想到过了十五年,你还能记得我?我以为,你和那个叫瑶瑶的野丫头过得幸福得将什么都忘了呢!”话到最后,语气不是不幸灾乐祸的。 “吴越”低了低头,斟酌着开口:“当时你走了,我以为……你会很幸福,至少,你父亲是这样说的。” “小叶”冷笑:“我爹?哈,我爹说?我爹不顾我反对,将我嫁到西域,你就真的以为,我孤身一人在这蛮荒之地,会幸福?你就没有动过一点来找我问清楚的念头?这就是你的爱么?你难道一点都不将我放在心上么?” 吴越低声:“你要我怎样?你已为人妻,即使我们之前有千般山盟海誓,也抵不过那一句礼成,你想要我怎样?” 小叶突然刺耳地尖笑:“好啊好啊,原来你不过是纠结一个身份而已,原来,你不过是个懦夫!因为你的懦弱,那个贱女人因你而死,那个贱男人也因你而死,你高兴了么?你开心了么?” 吴越猛地抬起头:“你说什么?你在说谁?” 小叶冷笑不止:“啊,你竟然还不知道?难道你的宝贝小艾没有告诉你么?你们都已经做到那一步了,她竟然连你来西域都没有来见你?哈,你还真是可悲啊。那,我就受累知会你一声好啦。我说的是你的小徒弟,南平,他被我弄死了。啊,不,确切的说,他本来还有三四天好活,不过,他在我离开的时候,就已经被你的宝贝小艾给杀了,嘻嘻,后悔么?如果你早来一刻,你还能见到他最后一面,不过现在,他应该已经被烧成灰了吧?” 我猛地站起身子,惊恐地睁大眼睛,浑身颤抖:不,不!吴越还是知道了!不! 但不过片刻,我便无力地坐下,苦笑。是啊,既然吴越已经去见了小叶,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小叶又怎会放过这样绝妙的一个打击他的素材? 明明早有这样的准备,只是现在亲耳听到,仍是觉得羞愧和内疚。 南平,抱歉。 片刻的静谧,吴越茫然地问:“你是说,南平死了?” 小叶点头,十分兴奋的语气:“对,木棍从菊门直插进内脏,医术精通如你,自然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吧?啧啧,可惜啊,本来还能多活几日,撑到你来的,竟然就这么被小艾给杀了,你是不是很恨她?她竟然没有让你们见上最后一面哦。” 又是半晌无声,然后吴越淡淡道:“杀得好。”顿了顿,又是一句,“杀得好!”然后声音便带了哭腔,他高声吼道,“杀得好!”之后,他好似被人打了一拳一样,慢慢蹲下,大声痛哭,“南平!” 小叶走到他身边,也有样学样地蹲下,继续用她甜美的声音折磨着他:“舍不得么?不过,不是听说,他已经快死了么?你这么伤心做什么?我走的时候,你有这么伤心么?”说着说着,话语便慢慢生出怨毒的藤蔓来,“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你为什么要喜欢上别人?现在你竟然为了别人在我面前哭?你……呵呵,你是不是恨我?” 然后是更长时间的沉默,沉默到我以为我双耳失聪的时候,吴越终于抬头,向着小叶平静地开口:“虽然这样说可能很残忍,但是,我不得不说……” “直到现在,我只爱过两个人,一个,是瑶瑶。自然,瑶瑶并不如你美丽,但瑶瑶令我快乐,她让我觉得生活美好,值得为之拼搏,值得为之沉沦。” 小叶神经质一样大笑:“哈?生活美好?你跟一个小丫头玩过家家一样的把戏,你谓之为美好生活?真难想象,你的口味竟然变得这么快?怎么,吃够了满汉全席,就想吃些清粥小菜换换口味么?” 吴越摇摇头:“不,小叶,我直到现在才知道,我并不爱你,我只是喜欢你而已。” 小叶如被电击,踉跄退后几步,失声惊叫:“什么?!” 吴越站起身,步步紧逼:“我不爱你,我只是喜欢你而已,我只是错把这喜欢当成了爱。当时年幼不懂事,以为见到了,就是一辈子。其实并不是,其实现在才知道,有些东西,确实很美好,但是,偏偏不是我爱的,偏偏不是适合我的。” 小叶疯狂地摇头,尖叫:“不,不可能,不可能是真的,你一直爱我!” 吴越摇头,淡淡地:“不,我不爱你。但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知道,原来我爱的第二个人是南平,我爱他。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我身边守候,不离不弃。即使我心里想的是另一个女人,即使我将他的爱弃如敝履,即使我怀疑他冷落他,他对我的爱却始终如一。他给我的爱,令我感觉,在这个冰冷的天地,我不是一个人,不管经历了什么,我始终不会失去他。是,你可能会说,我只是依赖,或者感激而已,我也曾以为是,而且,我一直以为,我不会爱上一个男孩子。 “但是现在我知道了,除非这关爱是来自他的,不然,我不会接受。” “知道他会离开我时,我的心里无比刺痛,我愿用我的生命来换取他的,我愿背天逆地,去换回他再活一次的机会,即使全世界在我面前崩塌,我也不在乎,我只要他回来。” “你是怎么定义爱的?我不知道,但我想,若连这样的情感都不算是爱的话,那么,还有什么能够算呢?” “所以,我爱南平,我爱他,而你,杀了我最爱的人。你满意了么?” 我热泪盈眶,却勾起一边的唇角。南平,你听到了么,吴越爱你,你听到了么? 小叶突然安静下来,片刻之后,她才用几近祈求的语气小声开口:“告诉我,你曾经爱过我,即使是曾经。” 吴越摇头:“不,抱歉,我从没有爱过你。” 小叶身子一震,然后发出了一声类似于短促笑声一样的声音,接着嗓音突然由甜美魅惑转换成了天真纯净,她咯咯笑着问他:“月亮,我们明天做什么呢?” 吴越身子也是一僵,似乎突然不知道怎么运用汉字了一般,字斟句酌地:“你什么时候学会的口技?” 小叶哇地吐出一口血来,但短暂的咳嗽之后,她依旧是甜笑着问他:“月亮,你在说什么呢?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是疯魔了吧?” 吴越僵直着身子,一字一顿:“小叶,放弃吧,你永远成不了瑶瑶。” 小叶点头,然后恢复自己的声音,低低地道:“是,我是成不了她,但是,我不介意用她来折磨你。” 我的身子越来越僵硬,浑身的肌肉都已绷到了极致,这个女人做了什么?她之后做了什么?她把吴越怎么样了?但是就在此时,屏风后的人影突然僵住,仿佛时间在屏风的那头被冻结了。 妈的!这种时候敢给我玩下回分解?!我焦急地抓住阿狄的小臂:“然后呢?” 阿狄低声:“小叶自杀了,她模仿瑶瑶的死状自杀了。” 我身子一震,失声:“怎么可能?” 阿狄神色凝重地点头:“她在香薰里掺了迷药,令吴越意识清醒,却浑身动弹不得。然后,她买通的两个杀手替她做完了余下的事。” 我冷冷地盯着他:“你就由着这些发生了?” 他苦笑点头:“我不是神,我只要求我的人监视她的一举一动,记下她所说的每一句话,她做任何事,只要不在我不允许的范围之内,都不必干涉。” 老天爷! 我愣了半晌,问他:“你是外星人假扮的吧?” 阿狄一呆:“什么?” 我摆手:“当我没说过。”好吧,我只是不习惯,老大的老婆自杀得这么轰轰烈烈,手下竟然还能做到只旁观不阻止。 阿狄摊手耸肩:“我一向以为,她只是行事狠辣,没想到,她对自己,也如此狠得下心来。” 我突然觉得很好笑,我心心念念要折磨一千遍一万遍的对手,竟然自己把自己给折腾死了? 喂,老天爷,我相信你是长眼的,不过,你不用眼神突然变得这么好吧?好歹,我还是很习惯自力更生来的。您这样的举动,简直令我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坏消息是,拳击场上,你一拳打空了,好消息是,你的对手心脏病突发,提早去见慈悲我佛去了。 嘿! 我莫名其妙地:“为什么是她自己?” 阿狄苦笑:“不得不承认,她这十几年,过的并不快乐。若她觉得这样对她是解脱,是整个复仇计划完美的谢幕,那么我只能说,好吧,由她去吧。” 我盯着他的眼睛:“你还是喜欢她的吧。” 阿狄一愣,缓缓收了笑容,垂下眼睛:“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我点点头,看来,在人已经离开后才明白自己内心所爱的,并不只有吴越一个。 若不是爱她,又怎么能容忍这样一个定时炸弹埋在身边十五年呢?自然如他所说,她很聪明,但高高在上如他,又何愁没有聪明的人供他驱使呢?非要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都是别扭的家伙。 我轻轻问他:“吴越呢?他怎么样了?” 阿狄做了个请的手势,指向屏风:“后来,药性解了。” 屏风上的两个人影再次活动起来,不,确切的说,只有一个人影在活动。 吴越站起身子,踉踉跄跄地走到小叶身边,缓缓蹲下,额头抵着她的,一手抚摸着她的后脑,喘息急促,声音却依旧低沉:“为什么这么傻?是,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抱歉,关于你,我说谎了。”然后哽咽,“抱歉,都是我的错……但是,我只能选择负你。” 接着他似乎被呛到了,不住地大声咳嗽,然后咳嗽转成了抽泣,哭着道:“南平……”他不住喘息,又压抑地低声,“瑶瑶……” 然后是嗵的一声,吴越倒在地上,好似也倒在我的心上,嗵的一声,钝钝的痛,痛得我喘不过来气。 明知道自己也会受到反噬,却仍然冰冷地告诉自己曾经爱过的人,告诉她他从没爱过她,以此来摧毁她的意志。那么当时,他的内心,又需要忍受多大的煎熬?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互相折磨?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慢慢转过头,缓缓眨着干涩的眼睛,声音空洞地问阿狄:“吴越死了?” 阿狄摇摇头:“没有,不过……”轻咳一声,语塞了。 我尖叫:“吴越究竟怎么了?” 阿狄愣了愣,才道:“他,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出不来。” 我揉揉眼睛,静静等着他的下文,阿狄深吸一口气,轻声解释:“他每日只是呆呆坐着,对外界的刺激没有任何反应。” 我长呼一口气,还好,还有补救的余地:“还有什么事情,你没有告诉我?” 阿狄苦笑:“小艾,你可不可以迟钝那么几刻的时间?”他低下眼睛,“我传了消息给夏至,刚刚接到消息,她已经到我那里了,我的人马上将她带过来。” 我笑笑,然后反手给了他一个耳光。**** 第三七章 !!!!阿狄先是愕然,然后苦笑,把指印分明的脸凑到我面前,做出低声下气的样子:“在您老人家打我另一边脸之前,我能先问问,我又犯了什么错么?” 我冷冷地:“少爷,奴家失礼了,不过您似乎忘了,在您变成少年的时候,夏至曾对您百般照顾。” 阿狄摸摸脸颊,下意识点头,但神色仍是不解:“是,怎么?” 我冷笑:“怎么?那么公子爷,您为了什么叫夏至来西域?” 他笑笑,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七个大字:这不是很明显么? 当然,这很明显,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他想让吴越得到悉心的照顾。自然,他可以找几十个人看护伺候吴越,但是,他要找个真正关心他的人来确保他的生活质量,很显然,夏至雀屏中选了。这厮跟着夏至大半年,自然知道夏至喜欢吴越喜欢得发疯,但是,他有没有替夏至想过? 现在朔国可说是草木皆兵,他不管用什么方式通知了夏至,最终都会上达天听,只是时间长短的区别而已。他告诉夏至的事自然是跟墨家没什么关系的,但是夏至向来与墨让关系不错,又明里暗里的照顾墨谦这么久,自然早就惹了上峰猜忌了。她现在得到消息,竟然就这样来了西域,这样一来,她就算是回不去朔国了,她成了众矢之的,叛国贼,和西域里通外和的奸人。更可怕的是,她并不是一个人,她还有她的父亲,京门太守。 这些,难道精明如阿狄没有想过,这样的决定对夏至来说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若是墨家的事情没有顺利解决,她便永远不能再回朔国,不能再见她的父亲,也许还会拖累他。自她双脚踏上西域土地那一刻起,她人生的意义便只剩下了照顾吴越,令他下半生免受侵扰。 这样的命运对于一个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来说,大概是可以接受的,以夫为天,是她们素来接受的教育。但是夏至,曾为京城第一捕头的夏至,她能够忍受这样全然没有自我的下半辈子么? 她能么? 即使是再深刻的爱,面对着一个不会给予任何反应的木头人,也会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不如意中磨光吧?更何况,她的爱从来就没得到过回应。 他是故意的吧?因为小叶,他对吴越有愧,所以他特地没有知会我便通知了夏至,因为他知道,以夏至的脾气,她不可能不赶来。但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无路可退了。 阿狄,算你恨,你竟然连夏至都算计! 我强压住火气,盯着他:“你有没有考虑过夏至的将来?你究竟有没有替她考虑过?” 阿狄懵懂地点头:“我有啊,之前我在朔国时便和夏老爷子有过接触,老爷子年纪大了,早就想归隐,这次我就连他一起接来,这样她就可以就近照顾老爷子和吴越,两不耽误。” 我怒极反笑:“就近?两不耽误?”心里却跟明镜似的,呵,原来于他来说,女人不过是个小玩意,再怎么喜欢再怎么关系好,都不过是男人的附属。男人有了困难,女人应该理所当然地放下一切红拂夜奔,放弃自己的一切,成全男人所谓的美好生活。两不耽误?叫一个老人家晚年离乡背井,真的算是孝顺么?夏至可能是一时冲动没有想到,难道他也想不到么? 我盯着他,一字一顿:“你可知道,吴越并不爱夏至?这么多年,吴越从未对她有过半分回应!”你明知道前面是她一定会跳的火坑,你还指给她看,告诉她,她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跳进去? 阿狄自然嗅到了我语气中的愤怒,他苦笑着以温柔的语气接过话头:“是,可是,她难道希望我们瞒着她?” 我摇头,自然不,但是,为什么那么急?为什么吴越一出事就告诉她这消息?若是吴越一辈子不见好转,若她心甘情愿在他身边消磨余生,那么这几日和几十年比起来,又有什么等不得的?若吴越终究会醒,她这样巴巴赶来,得到的不过是一个冷情的背影,那么她所付出的再也不能回朔国的代价,是否能够算是值得? 说到底,他还是没有将夏至的牺牲放在心上。这些牺牲对他来说,是应当应分的,是“本分”。 阿狄见我不再理他,自然没趣,旋身出门,片刻后又折回来,走到我面前蹲下,脸上挂了名为讨好的笑:“别生气了,笑一个可好?——夏至来了。” 他话音刚落,我便听见了夏至出场所必然带出的一片人仰马翻的声音,和她银铃般的呼唤:“小艾?小艾在哪?” 我忽地站起身子,绕过阿狄,跑出门扬声召唤那一抹红色的身影:“夏至!我在这!” “这”字还没完全落地,夏至便倏地站到了我面前。 呵!我被吓了一跳,忙抓着她迎着阳光细细打量。小姑娘瘦了,虽然粗看起来还是原先那飞扬的模样,但仔细观察,她身上一些地方已经不一样了。眼底有淡淡的清影,嘴角轻轻地向下抿着,原先眼里夺目的亮光变成了淡淡的柔光,眉尖轻轻蹙着,她在担心吴越。 我眼里忍不住有潮湿的迹象,夏至,夏至! 夏至没有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抱住我。 耳边隐约听到阿狄清场的声音,悉悉索索好似蚂蚁搬家。我嗅着夏至的体香和身上尘沙的苦味,磕磕巴巴地问她:“路上可还顺利?你父亲还好么?朔国境内现在还算太平么?” 夏至轻声道:“还好。”一句还好之后,便不知该接什么的样子,于是只有沉默了。 我在这沉默中用脸颊轻轻蹭着她的肩膀,我该说什么呢?说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么?说其实你不该来么?其实我最想说的,不过是一句,夏至,对不起。 对不起,若不是我,吴越不会落到这步田地,若不是我,你不会不顾后果的千里迢迢地赶来,若不是我,你不会陷入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 我就像那只顽皮的蝴蝶,看着太平洋彼岸惊天动地的风暴目瞪口呆。后悔吗?当然。但是怎么补救?我能够做些什么? 夏至叹了口气:“小艾,我都听说了。不怪你,你也想不到的。” 我一惊,然后苦笑,直视着夏至双眼:“夏至,听我说,你若是现在回去,还来得及。我的势力虽不及墨家和铁弗家,但我仍可以保证为你这几天的失踪给出个合理的理由,做出合理的可靠的证据,任谁也查不出来。听我说,你快回去,这里有我,吴越我会照顾,我保证,我一定不再让他受半分折磨,可以么?”说到最后,我已经带了几分祈求,求你,就让我补救吧! 夏至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小艾,我知道你想什么。你在想,我付出的太多,但是我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你为我不值,对不对?” 我没说什么,只是垂下眼睛,这样的动作已经足够让她明白我的态度。 夏至微笑着挂了一下我的鼻梁:“嘿,这种想法,真是傻得可以。”说完这句,又偏头想了想,吐了吐舌头,“也许是我傻?呵呵,用句文绉绉的话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在我看来,有些事情的确是需要计算得失的,但这些事情里绝不可能包含着爱情。我为他做任何事情,都是自愿的,不指望他能知道,不指望他会感激、会回报,我只是喜欢而已。若是真要计较什么回报,我在付出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不是么?” 我默默抓着她的手,紧紧地抓住,又忍不住问:“难道,你以后不会后悔?”为了一时的冲动做出这样的选择,之后难道不会后悔?人生并不是只有爱情,有情饮水饱,不过是句笑话,更何况,这情是单方面的。这算什么呢?单恋连恋爱的甜蜜都享受不到,只有苦涩而已。 夏至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谁知道呢?以后的事,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我相信一句话,叫做船到桥头自然直,还有一句,就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说着眨眨眼睛,做了个可爱的逗趣表情,扁了扁嘴,“谁知道我能爱他多久呢?到时若是我不喜欢他了,我自己便会走了,你强留也留不住。”她咯咯笑着,轻轻捶了我肩膀一下,道,“以后可能后悔,总比现在必然后悔要好得多吧?嘿,这点账,我还是算得过来的。” 我抓着她的手,再一次低声哀求:“夏至!”求你再想清楚一些,真的要做出这种无望的付出? 夏至收了笑容,郑重地回望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小艾,相信我,我可能会后悔,但是有些事情,是我明知是错,却一定要做错的。正如你听到墨家有事,也是一样在第一时间赶回京城。” 我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苦笑,是啊,女人总是愿为自己爱的男人付出一切,即使没有任何回报也是在所不计。 但是,自愿做傻事和被人算计着做傻事,心情总是不同的,我仍不能原谅阿狄。 夏至看看天色,给我了一个笑容:“来日方长,以后我们有的是时间叙旧。现在,我要去看吴越了,你也要加油哦!”说着比了个握拳奋斗的姿势,笑得眼儿弯弯。“加油!” 我忙调整面部肌肉,挤出个积极的笑容来回应,然后目送那抹飞扬的红色渐行渐远。 阿狄的声音在我身后细细地响起:“是否心里好受一些了?至少,夏至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她自愿的。” 我不愿理他,皱皱眉头便要回房。 阿狄拦住我:“隐瞒并不是作为朋友的最佳选择,她已经是成年人,有为自己行为承担后果的能力。你要做的,不过是把事实摆在她眼前,给出合理的建议,并且无论她选择什么,支持她,尽你所能的帮助她。你不是她,不能陪她走一辈子。” 我轻哼一声,说得多好听,多理直气壮啊。那么你明知一人沾染上了毒瘾,不能戒掉,是否还要拉他去各类毒贩出入的场所,告诉他吸毒不好,但是我任你选择? 更何况,你如此积极快速的将消息传给她,真的有这个必要么?等一两天,十天半个月,等事态清晰一些再告诉她这一切,这样会改变什么吗? 我转身,在他面前砰地将门关上,阿狄却在关门那一刻高声道:“至少,你现在知道,吴越会得到很好的照顾!” 放屁! 我回屋猛灌了一壶凉茶水,将自己摔在被子里,埋起来。 阿狄不死心地在门外继续叫唤:“若你能静下心来想想,就知道我所做的已经是最好的选择!” 我闷声:“谢了!现在请留我一个人呆着!”你是个冷情的人,我也是。所以请你现在离开,谢谢!**** 第三八章 第三九章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自己面前那扇潮湿的木门,顿住了。 不由暗自冷笑一声,多么熟悉的一幕啊,五年前,这门里待着的是昏迷不醒的吴越,现在,这里待着的,竟然是…… 我摸着手里的竹片,一字一句地在心里重复着上面的话:跟着我的人走,记着你的承诺。——别想改变什么,其实我们的约定,在三年前已经由我提前执行了。 三年前提前执行……我嘴角痉挛似的勾了勾,冷笑一声。提前执行?那么,是他给我下了什么慢性的毒药么?哈。 我挺起腰杆,下意识的握紧拳头,为自己打气。呼气,吸气,呼气,吸气。良久终于沮丧地叹气,不行,我仍然不敢推门进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大头竟好像喝了点小酒那样,有一些晕眩,我只得微微眯起眼睛,迟钝地寻找平衡。 拜托,让时间停止吧! 嘿,若是几天之前,墨让是我在这世界上最想见的人,但是现在,恭喜他,他已名列我最不想见的人之榜首。 五年来,我以为我早已接受了一个灰色的世界,我以为我不再坚持这世界非黑即白的愚蠢认知。但是现在我知道了,我仍然是五年前那个直愣愣的不知道转弯的黑白分明的小艾,我无法接受一个灰色的自己。即使全世界都是深深浅浅的灰,我仍希望自己保持着黑白分明的干净。可是如今,无论我有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是我亲手杀了南平,是我令吴越落到这步田地。那么我要怎么说服自己,我是无辜的? 那么我要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站在墨让面前,我要有多么强韧的灵魂才能承受他对我的责备? 想起五年前他因为我对于竹间阁老板的不当行为而对我说的那番话,他的那种失望的遥远的眼神……我现在真的做好准备,去乖乖承受他十倍百倍于那次的失望和怪责么? 我吞了口口水,默默向后退了一步。 退过第一步,紧接着的退缩就显得那么顺理成章,在连续后退几步之后,我猛地转身,向大门匆匆走去。 不幸的是,方才引我进来那人仍然守在门口。我皱了皱眉头,好吧,是个练家子,大概顺利走出去要多费一番功夫了。那人见我出来,默默转过身向着我,礼貌地在我走到他面前之后抬手阻止我,然后递给我一片竹片,声音低沉有力:“我家主人说,若是小姐您片刻便从里面出来,就将这个交给您。” 我恍惚接过,神不守舍地摸索着上面的话:若你今天不去见他,我可以保证,你今后都无法再见他。 仿佛一盆凉水兜头浇过,我一愣,继而清醒过来,忙拍了拍我的大头,转身,慢慢走了回去。 呵,竟然忘了,我和他之间是有交易的呢,现在这种情况,怎么由得了我做主?我若是毁约,等着墨让的,会是什么? 人都说,你若想赢,就不要让对手看清你的底牌,但是现在我的底牌被一个叫墨谢的家伙握在手里,他想叫我怎样,我就得怎样,我已经成了他的提线木偶。可是他要我做的,未免太强人所难。我爱你,有些人相爱相守了一辈子尚且无法说出这三个字,我要怎么对墨让说出口? 更何况,在折磨的准备过程之后,那等待结果的时间更让我揪心。这是一个悖论,他爱不爱我都是折磨。 这是不是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若真是这样,那么墨让不爱我,反而成了最好的选择。没有后续,没有结果,就这样结束,干净利落。 是啊,墨让爱我的几率能有多大呢?五年来,我虽然自认可以不再自卑,但是这五年的时间也让我懂得,爱不会因为地位的改变而发生,若他五年前不爱我,五年后仍不会爱我。 停下脚步,我重新站在那扇木门前,再次深吸一口气。好吧,既然结果已经注定,不如就做个了断吧! 我伸手推门,大踏步走了进去。 门内是一间雅致的套间,不过转个弯的功夫,就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坐在桌前,手里状似随意地擎着本册子。 许是听到我脚步声,墨让放下书,站起来转身迎向我。他动作流畅,不见有丝毫讶异的神色,脸上甚至带着和煦的笑:“自前几天有人秘密联系我,我就知道是你了,有事?”他一边说着一边走近我,目光上上下下地将我扫一遍,方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气色不错,没病没痛的,也不见你紧张,那是什么事?”说着眨眨眼睛,促狭地,“想我了?” 我深吸一口气,抬眼看他:“墨让,我爱你。”死就死吧,早死早超生。你不是就想听这句话么?我说给你听好了。嘿,外面那家伙,听仔细了么,要不要我再大声重复一遍? 墨让一愣,继而他脸上的变化,就像是石子在湖中激起道道涟漪那样,先是眼睛,然后是脸颊,接着是嘴,最后整个人都在发着光一般。他的表情明明没有在笑,但是我竟觉得,他是用整个身体在笑,他愣愣地眨眨眼睛,然后傻傻问我:“你是小艾?” 明明是极紧张的心情,听了他这样的问话,我竟然也笑出声来:“我是。” 得到我的肯定回答后,他又以分解动作掏了掏耳朵,继续傻傻地问我:“你刚才说什么?” “我……”我语塞,好吧,我的勇气持续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嘿,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忘了,大概是你吃了吗之类的话吧?恩,墨让,没错,你听错了,或者,刚刚有人在我身上灵魂附体来着。 我转转眼珠,动动嘴唇,运动了下吓得发木的舌头:“那个,我是问你,你最近过得好不?” 墨让呃了一声,抬起手抓紧我双肩,迷茫地侧着头:“‘你最近过得好不?’七个字?但是我刚刚好像听到的是三个字啊?”说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慢慢张大,继而重新有了焦距,盯着我,微微挑起一边嘴角,“小艾,说谎可不是好孩子啊!” 说谎不是好孩子,这句话仿佛一道魔咒,将我身边荡漾着的粉红泡泡戳了个干净,我浑身一个激灵,醒了。 我深吸一口气,退后两步,朝他嗵地跪下。 墨让吓了一跳,整个身体都轻轻震了一下,然后低头冲我尴尬地笑:“哎,说错话不必行这样的大礼吧?小艾,有什么话,起来再说。”他一边说着,一边快步走过来,两手轻托我肘部叫我起身,见我不理,索性也对着我跪下了,眼儿弯弯地笑着,“要跪大家一起跪,你若是想难受,我便陪你难受着,公平合理!”但是这笑容和笑话并没有得到我的回应,我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他,渐渐地,他脸上的笑容也收了去,他叹了口气,低声,“小艾,你想说什么?” 但他不等我答话,便伸开双臂轻轻抱住了我,一手微微张开,轻轻托住我后脑。温柔而坚定地将我的大头放在了他的肩上,声音轻柔的好似在哄坏脾气的两岁孩子:“乖,别怕,出了什么事?放心,有我,放心。” 我眼里突然涌出大量的水,蜿蜒划过我大半个脸庞,顺着下颚滴落到他肩上,在他肩头画出几瓣梅花。——不,我没有哭,我流的只是新陈代谢中所产生的水而已,跟流汗同理,我没有哭,真的。 我只是突然想起了一句话而已。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若我惊,若我苦,若我四下流离,因有他在,我永不会无枝可依。现他已在我的面前,我却无法拥紧他,与他相守,直至尽头。[1] 我笑了笑,平静开口:“墨让,我杀了南平。” 我能清楚地感到墨让身子一僵,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收紧手臂,抱紧我。 我幻想一个小小的我使劲蜷缩起身子,把自己缩小再缩小,缩进身体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然后麻木地听着自己的声音平静地描述着那时的场景。我的声音还真是冷静,逻辑清楚,条理清晰。 “所以……”我恍惚地听着自己的结论,“我害了南平,害了吴越,这些,都是我的错。” 我挣脱他双手,直起身子,直视着他的双眼,一字一句:“墨让,我爱你,我自五年前就爱你,但现在,我已经不是五年前那个我,你能忍受我的手上沾了南平和吴越的血么?若你不能,请你现在离开这间房子吧。”墨让,求你,走吧,离开我吧。 墨让再次轻轻抱住我,面孔缓缓贴近我的,近得我的鼻尖似乎已经隐约碰到了他的,他直视着我的双眼,教我明明白白地看清他眼底的郑重,然后学着我的语气,一字一句地:“小艾,我也爱你,自五年前就爱你。”这句说完,他微微垂下目光,短暂的沉默,我在这沉默中有些大脑缺氧。 咦,他刚刚说了什么?他什么我?他吐字清晰,我每一个字都听得很清楚,但是合起来,怎么就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大概是他觉察到了我呆滞的目光,他微微一笑,低下头,嘴唇贴近我耳朵,缓缓道:“小艾,我爱你。”属于他的温热的男性气息轻轻喷到我耳郭上,却好像是大坛的烈酒直接泼到火上,轰的一声,我燃烧了。 我在耳鸣,先是嗡嗡声,然后是轰隆隆,再接着变成了仙乐飘飘,我像喝醉酒了一般,大头晕晕乎乎地感受着地球的自转和公转,然后啪地一声,好似绷紧的弦突然断了那样,世界安静了。 不由苦笑,即使是爱,又能怎么样呢,我们之间隔着名为吴越和南平的千山万水,我不相信,他不会介意。我不相信,在他看着我的时候,不会有个声音一直默默地提醒他,我曾经做了什么。 墨让轻声:“你并不是圣人,不是先知,我也不是,我们都是凡人。在做决定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决定究竟会在之后起到什么样的影响,现在事情已经发生,再去责怪什么,于是无补。” “重要的是,小艾,这一切并不是你所愿见到的,无论你做了什么,因为我爱你,所以一切后果,我们一起承担。” 我毫无预兆的哭得稀里哗啦,老天爷,你是对我太好,还是想要考验我?好吧,我现在无法冷静地分析您老人家的想法,我现在只知道,听了这样的话,即使让我立时死了,我也心甘情愿了。 是啊,死。 我推开墨让,轻声的遗憾的:“即使你不介意,即使我不介意,但是墨让,我快死了。我……我中了一种慢性的毒药,墨谦看过的,他说,无解。我不知什么时候会死,也许几个月,也许几年。所以,就这样吧。墨让,爱你,令我很快乐,我想,既然明知短暂的相守之后是长久的煎熬,那么为什么还要开始呢?我不愿让你承受如此,所以,就这样吧,我们到此为止吧。”这个顺序还算是合理么?别去费神找你的宝贝大哥了,他既然是唐门的高徒,就不会下能够轻易解开的毒药,不要为了我,再去答应他什么邪恶的条件。麦琪的礼物[2]虽然很感人,但类似的事情若在我身上重复上演,那绝对会是个悲剧。 墨盯着我良久,然后神色渐渐明了,他眼里竟依稀有水光闪动,嘴唇轻轻翕动:“我大哥还活着,是么?” 我别开眼睛,同样轻声回他:“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别,我不想你从我这里得知这个消息,别问我。求你。 但是于他来说,这句话已经足够他推导出前因后果。他不错眼地看着我,神色由焦虑转为明了再转为哀伤,然后两行清泪慢慢滑下脸颊,他再次抱住我,微微颤抖的声音从我发,可能是由于这个词,我脑子里涌上一个奇怪的冲动,然后我的身体被这个冲动暂时接管,迫使我突兀地开口:“墨让,今晚,留下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1】原句: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2】麦琪的礼物,中学课本名篇,忘记的童鞋请自行求教摆渡大婶~**** 第四十章 !!!!我们,这个词真好,我喜欢这个词。不能不说,可能是由于这个词,我脑子里涌上一个奇怪的冲动,然后我的身体被这个冲动暂时接管,迫使我突兀地开口:“墨让,今晚,留下来吧。” 墨让没有说话,但他的身体突的一僵,就这么一僵,我的心就被这一个细微的动作冰得个彻底,冻得没了知觉。 我轻轻放开他,推开他,头虽然倔强地抬着,眼帘却是垂着,轻声道:“抱歉,是我放肆了。”心里颤抖着,呻吟着,他应该是知道了吧,知道我不是处子之身?他还是在乎的吧?虽然爱,虽然知道我不是心甘情愿,但因为对象是他的兄弟,他不能当做从未发生过,对不对? 连自荐枕席都被拒绝,女人混到我这个地步,是不是太可悲了? 墨让再次尝试抱住我,却被我轻轻躲开了,墨让有些着急,低头弯腰想要看我的表情,嘴里不断追问:“小艾,怎么了?” 我低着头躲开,礼貌地平静地:“没什么,没什么,你这次是从宫里出来的吧,不能久待,是么?要你留下过夜,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墨让索性扳起我的大头,强迫我直视他双眼,迷惑地:“小艾,你在想什么?怎么突然这样说?”他一边说着,一边细细观察我神色。我忙尴尬地别开眼睛,喂,这么难以启齿的原因,要我怎么表达?任我心里怎么唾弃自己,也只得撇开头,做出小女儿的样子,啐道:“没什么。” 墨让慢慢重复:“没什么?”片刻后面上呈现出恍然大悟的样子,苦笑一声,“小艾,你想太多了。”说着慢慢抱紧我,“我怎么会嫌你?我是怕委屈了你。也许你是怕我不愿,所以情愿自降身份,但是,我却不愿意让你认为低我一等。若是你愿意,能不能……我们今天结为夫妻?”说完又是苦笑,“似乎这样简陋,还是委屈了你。可是……我有些等不及了,不知过了今天,又要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也不知那时会发生什么事,我想让你知道,我们是一体的,你不必想太多,我想要你时时刻刻想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站在你这边,无论你做什么样的决定,我都会支持你,而我,也希望得到你同样的支持,我想,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小艾,你……愿意么?” 我不等他话音落地,就飞扑过去熊抱他,硬生生把他压倒在地,兴奋得连说话都有些颠三倒四:“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死了!” 求婚啊,这是求婚啊,女人最想记住的求婚啊!虽然没有鲜花没有钻戒,时机也不怎么正点,但好歹跪在我面前的这个家伙是那个对的人,好歹他的感情真的比真金还真,给的理由也正点得可以。这人一直把我看做一个平等的人,从不替我决定什么,但他一直在给我支持。现在这个完美得冒泡的家伙告诉我,他不想委屈我,他想娶我为妻,他给我了他的承诺,平实温暖的承诺。 多好,这样的男人,我有什么理由还要再等待下去? 只要人是对的,什么时候都是最正确的时候。 我盯着他,可以想象自己的双眼正放射着万丈光芒:“什么时候,在哪?” 墨让失笑,瘫手瘫脚地躺在地上,双臂牢牢环住我,将我的大头搁在他的胸口:“傻瓜,这么兴奋,为什么不早些告诉我?” 我……我语塞。嘿,我真的没勇气!在我眼里他永远光芒万丈无法直视,现在我耳边响着他有力的心跳,仍然觉得这太不真实了,这是个梦吧? 打个赌吧,若是您能再找出一对情侣,他们认识五年,大半年后隔着千山万水地相恋五年,其间从未见面,之后颠沛流离地各自忙乱,然后在五年后的第二次见面时互相表明心意,然后……就私定终身了。……若是您能再找出第二对这样不靠谱的情侣,我就双手奉上本人全部身家。真是,若是遥远岛屿上的某种名为鸵鸟的神秘生物知道我和墨让的光荣事迹,那么它一定会再次吓得把头埋进土里,死也不要见比它更强的我们。 ……有点跟不上我跳跃的思维,是不?好吧,老实说,要不是墨谢那个该死的交易,现在我还是克制的和墨让面对面坐着,礼貌地说着你好谢谢,或者开着类似于朋友的暧昧玩笑,一次又一次地小心翼翼地打着擦边球吧? 墨让轻轻摇晃我:“想什么呢?我说,现在,我们现在成亲,好不好?” 我猛地抬头:“什么?”呀呀,这么急?我连新娘捧花都没有呢!好吧好吧,起码要给我身大红色的衣服吧?我现在这一身的水蓝,可不是能勉强充当喜服的衣服。 墨让点了点我的鼻尖,眼中的笑意让我呆了一呆:“就现在好了,然后,我今晚不走了。” 什什什么?我张口结舌,然后脸不争气的热得吓人。苍天啊大地啊,我不是这个意思,您真的不用这么配合我吧? 其……其实,我只是表达一下本人对于墨某人的眷恋之情,真的不关□的…… …… 当然,如果有的话,好像也不错? 趁我脸红发呆的功夫,墨让将我抱到椅子上继续发呆,然后出门溜了一圈,回来向仍不在服务区的本人报告:“衣服和龙凤烛,守门那人都会去准备,我也叫他不要离得太近,呃……”他说到这里,竟然脸也难得红了一下,垂着眼睛喃喃,“这种私人的事情,那个……” 我喷笑,伸手摸摸他发烫的俊脸:“当然当然,我也没这种诡异的爱好。” 墨让哀号一声:“小艾!你就不能为我装出一点新娘子该有的娇羞?!” 我再次大笑,嘿,娇羞,好像有你就够了哈? 于是在等待那守门大哥为我们准备好一切的功夫里,调戏无限娇羞的墨让成了我的乐趣,我甚至不知道,我是该期望那人快点准备好一切,还是该希望这等待的功夫无限延长下去? 把这种单纯的等待的乐趣长远的维持下去,该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吧?这个时候,心里怀着美好的期望,在这一刻,心里只有希望和快乐,再装不下任何担忧,这种状态,是不是很美妙? 不过守门那人替我们决定了这等待的时间,长短不过一炷香的功夫而已。一炷香之后,他便敲门送来了喜服和龙凤烛,大红的盖头,合卺酒,还有一样诡异的东西——一位一脸茫然的媒婆。 那媒婆瞪大了双眼,看我们这对史上最诡异的情侣有说有笑地披上大红的喜服,倒上酒,然后墨让牵起我的手,替我盖上盖头,冲媒婆笑笑:“麻烦您,我们准备好了。” 透过红色盖头,我隐约看到媒婆一脸惊吓:“您二位就打算这么……成亲?” 墨让挑着眉毛笑:“有什么不妥么?” 媒婆被彻底吓到了,愣了半天才犹豫着提醒:“那……拜高堂?” 墨让笑:“我们父母都已不在,麻烦你了,请开始吧。” 这本该是我一生中最神圣的时刻,我本该庄严肃穆带着克制的微笑,或是眼里闪着泪花,但是我竟然是全程咧着大嘴笑下来的。好吧,这盖头不够厚实,媒婆自然看到了我闪亮的白牙,然后开始频频向我行注目礼,惊讶诧异到不行。不用靠近了细看,我就能想象到她眼神中那一丝细小的不屑。她也许想着,这姑娘一定不是什么好人家里出来的。看吧,跟一个野男人在这里私定终身,——虽然这男人还挺帅——还咒自己爹娘不在了,现在的年轻人啊!唉……不过这也不是我老婆子管得了的,拿了钱我就回家,谁管他们是从哪跑出来的怪胎? 这样想着,我的笑更是停不下,笑得墨让在揭开我的盖头时都是一愣,然后也是笑得眼儿弯弯:“娘子!” 我眨眨眼睛,微微嘟起嘴巴:“相~~公!”这两个字叫得百转千回,叫得墨让皱皱鼻子,做了个被酸到了的表情,叫得那媒婆颤抖着说了句礼成就退场了,叫得屋里重新剩下我们两个。墨让等那媒婆脚步声彻底消失,方低声骇笑:“娘子,别在再那种语调说话,你相公我受不起!” 我再抛了个媚眼,声音里能掐出蜜汁来:“相~~~公!” 这两个字一抛出来,连我自己都觉得肉麻,墨让深吸一口气,弯下腰,忽地将我扛在肩上。我大头冲下地看着地面移动,吓得大叫大笑,但没等我问他要做什么,他便将我扔在了床上。 墨让欺身上来,低低地笑:“娘子……” 作者有话要说:望天,亲们应该猜到接下来是什么内容了吧?捂脸……那个……我尽量明天更出来……对俺这么冰清玉洁(嘛?……)的银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啊……遁了……墨让欺身上来,低低地笑:“娘子……” 我眨眨眼睛,暗自把魅力指数飙到最高,冲他抛了个电眼,柔若无骨的小手顺着他半开的衣襟潜进了他衣服里,不动声色地描摹他肌肉的线条,丁香小舌在唇边那么一转,魅惑得像猫:“相~~~公!” 墨让倒抽一口冷气,轻舒猿臂抱紧我,英挺的鼻尖婆娑着我的颈窝,艰难地吐字:“你知道么,你是在玩火!” 我坏笑一声,小腹感受着他下身火热的坚挺,再次不怕死地诱惑他,玉腿轻跨,用下体磨着他的,牙齿轻轻咬着他诱人的锁骨,沙哑着嗓子低声再唤:“相公!” 墨让深吸一口气,接下来,主动权就不在我手上了。 下面是前方战况播报:墨军在一秒钟内解除了我军的武装,不动声色地打入我军内部,挺进中原。我军发现敌情,吹响号角全力迎战。无奈墨军技术太过高超,采取游击作战的战术,时而纵横驰骋,时而信马由缰。杀得我军是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最后……百万雄师过大江了[1]。经此一役,我军被收拾得疲软不堪,摇尾乞怜,但墨军本着宁杀错不放过的原则,再次挥师长驱直入,反复收拾我军直至天明,期间大小战役数场,渡江兄弟无数,收拾得我军再无行动能力方休。待天明时墨军终于接受我军申请了无数次的停战协议,驻扎在我军身畔,满意地咂咂嘴,然后低声地恶狠狠地:“真是怎么要你都要不够!” 我娇哼一声,无限娇羞地投入他怀里,手指划圈圈,声音慵懒:“人家真的不行了嘛!……” 墨让低哼:“你这磨人的小妖精!” 然后就是和谐的晨练。 …… …… 好吧,上面的内容纯属本人无良杜撰,如有雷同,纯属抄袭。 事实是……唉……那个,其实真挺希望上面那个就是事实…… 所以,可不可以接受我的催眠,相信上面的内容就是这一晚所发生的全部? 好吧好吧,别催了,我说就是了…… 倒带。 墨同学趴在我身边,压住我小半个身子,声音低哑:“娘子……” 我被这阵势吓得,舌头都直了,结结巴巴地:“墨墨墨墨让?” 墨让似乎对我的反应不太满意,他挑起一边眉毛,再次试图诱拐我:“娘子?”其声音沙哑性感,就好像有羽毛在嗓子眼里不紧不慢地划过来再划过去,搞得人不上不下的,搞得我僵硬得像完全尸僵的尸体一样强直。我再次惊吓万分地开口:“你你你要干嘛?” 说完这话,我就快羞愤致死了,妈的,你一青楼里长大的你不知道他要干嘛?你一刚跟他拜完堂的,你不知道他要干嘛? 表现得这么惊恐,还真当自己是小白兔啊? 不成,不能表现得太丢脸,我是谁啊,我怕他?你勾引我,我当然要反勾引回去才算是不丢人吧?想到这,我忙强扯出一个笑容,配上还没恢复柔软的舌头,故作柔媚地:“相相相公……” 墨让喷笑,再也诱惑不下去,只能大笑着抱着我在宽阔的大床上滚来滚去,笑得眼睛只剩下俩弯弯的小扇子。我黑线,嘿,这不能怪我啊!虽说咱理论经验丰富,也算是有过一次实际经验,可……可是,咱没有自己投入其中的自觉啊!不成,说什么也得扭转战局!我结结巴巴地:“刚才是彩排,不算数,咱们再来一次?” 墨让哈哈大笑:“天啊小艾,你这样,叫我很难投入!” 我气馁,喂,要不要说得这么直接啊?可惜挂在他身上,没办法蜷起身子当刺猬,只好长叹一声,把大头拍在他胸膛上做鸵鸟。 墨让像抱小婴儿一样抱起我,将我放在床中央,双手扳着我两边脸颊,迫使我抬头直视他,邪恶地:“要不要看美男脱衣?” 好吧,好歹这句没有深情款款地说出来,我也因此找回了我到处溜达的神智,配合的大力点头,口水滴滴地:“要啊要啊,还要看美男出浴!” 墨让无限娇羞地兰花指点我额头:“讨厌!”最后的词尾千回百转,成功让我喷笑出声。然后娇羞的墨让眨眨眼睛,凑近我耳边:“那要仔细看哦,人家很害羞,所以,人家会脱得很快的!” 我……这么直接的挑逗,于是大脑因为过度充血而当机的我做了一个普通少女都会做的白痴举动——故作纯洁地把头埋入被子里,但露出了两只小眼睛,偷窥墨大帅哥。 墨大帅哥被我这光明正大的偷窥搞得苦笑不得,于是微微侧过身子,慢慢脱着身上的衣服,一件,两件,三件…… ……大哥,您是把您家成衣坊的衣服全穿到身上了么?没事穿那么多干嘛?而且,您不是说要脱得很快么?这叫快? 快脱!快脱! 终于,只剩下一件了,薄薄的雪缎贴在身上,隐约透出麦色的皮肤,和诱人的曲线。这么帅的男人,是属于我的?我忍不住大吸了一口气,墨让看我一眼,魅惑地笑笑,然后慢慢掀起衣摆的一角,一点点露出他微微凸起的胯部,纤细的腰,肌肉分明的小腹……然后他一扬手,那件雪白的里衣便挡住了我快冒火的视线。 哦,不!我忙掀开被子,可随即便被墨让拉倒在床上,他压住我,笑笑地:“看够了没?” 我撅嘴,撇头不看他。怎么可能看够了?前戏这么长,到了最后关键部分却什么都没看见,货不对板,我要退货! 墨让用他的鼻尖碰碰我的,坏笑:“看来有人没有满足?” 我翻了个白眼给他,拜托,能满足才怪!墨让再笑,问我:“想要更多么?” 这……话……听得我想飙鼻血。 老兄,之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魅惑呢?您还真是千面!镇静,冷静,保持平静,深呼吸……深呼吸……然后……哎哎,你在干嘛? 墨同学在脱我的衣服……用嘴。 先用牙齿扯松我的腰带,然后用他的鼻子拱开我的衣襟,然后是中裤……还是用嘴巴…… 我我我发誓,在他嘴上的热气喷到我下体时,我真的什么不应该的反应都没有,真的! 不不不过,我确实有配合他的动作。——废话,如果不配合,他的鼻息会一直喷在我的下体,这这这种温度,铁都能给融化了,还不赶紧避开,逞什么英雄啊? 墨让很快便解除了除我两臂之外的武装,我内心惨叫一声,虽然期待,但仍有个声音在不停惊叫,来了,来了!身体不自觉地绷紧,想起那一晚下体撕裂般的痛。 墨让如蜻蜓点水般的亲吻我的嘴唇,颈窝,锁骨,然后是耳垂,我被吻得半个身子都麻酥酥的,他趁我脑子发木的时候低声抚慰:“小艾,相信我,不要去想那些不开心的,现在,只想着我,好么?” 听了他这句话,我真的完全放松下来了。他知道我担心什么,他知道我现在的心情!他想起这些,只因为他疼惜我,而不是纠结第一次的问题。好吧,因为他,我连最后一丝顾虑都被吹得烟消云散,我终于可以毫无芥蒂地笑给他看,抱着他颈子,用眼神告诉他,我准备好了。 墨让也是一笑,然后继续着他的开发任务。 耳垂,颈窝,锁骨,肩膀,……胸部,小腹,接着……是桃源地,开发得温柔细致,张弛有度,并时不时温故知新一下,开发得我只会颤抖发呆,魂游天外。 然后—— “嗷!”我大叫一声,眼角飙泪,“痛痛痛痛痛!!!!” 墨让额际蒙上一层薄汗:“小艾,忍一忍,马上就好。” 马上就好?我快哭了!我颤抖着问他:“亲爱的,你有经验么?” 墨让语塞,轻轻咬我一口:“我认识你时,已经二十了!” 那就是有咯?可……可是……我仍忍不住请教:“您没搞错入口吧?” 墨让气得:“当然!” 我真的快哭了:“我又不是第一次,你还这么困难,你真的确定你没搞错地方?” 墨让咬着牙:“没错……”说着一个挺身,我嗷的一声,终于,墨小弟成功进入桃花源,墨让继续咬牙切齿,“可是你已经五年没有过了!” 哎,真是受打击,我翻翻白眼,兀自嘴硬:“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好吧,我纯粹是没事找抽,条件反射的反问,问出的问题欠扁得可以,不过墨让同学的回答还是扭转了这一尴尬的局面,他眼中带笑地说:“因为我也没有。” 然后,因为这句话,我们的洞房花烛夜终于走上了正轨,除了…… “流……流血了……”我看着墨让,目瞪口呆,大脑再次跳针,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有一行大字滚滚滑过我的脑海:不是处,胜似处,永远处。 我呆呆地问他:“这个也可以再生的?” 墨让气得,吻上我嘴巴,含糊地:“以后我不会给你说话的机会!” 然后…… 然后他就再也没给过我说超过三个字的机会[2]。 作者有话要说:[1]纯洁的孩子素看不懂这段话滴!~如果你看不懂,说明嫩还是很纯洁地!尊的!! [2]三个字哦~~~邪恶地笑,某卡想起了一个笑话……咳咳,严肃咳嗽,哪位亲能猜出来捏?啦啦啦~**** 第四一章 !!!!天色还是灰蒙蒙的时候,我翻了个身,伸手去摸,果然,墨让已经不在了。我闭着眼睛笑笑,吃力地挪了挪身子,略略调整了下姿势,继续美美地睡个回笼觉。 记得我睡得半梦半醒的时候,墨让轻轻起身,悉悉索索地穿着衣服。我身边一凉,自然条件反射地微微弓起身子,咕噜一声,手胡乱地抓了几下。墨让忙将我抱住,柔柔的贴着我的耳朵道:“小艾,我要走啦,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等着我!”说着,他似乎有些害羞,顿了顿,才压低声音唤我,“宝贝!” 嘻,我闭着眼睛,笑得嚣张而得意,伸手抱紧他,八爪鱼一样盘住他,也同样轻声回他:“我等着你回来,大宝贝!” 墨让身子一僵,似乎被我恶心了一下,嘻嘻,有谁规定,不许叫男人宝贝来着?互相疼爱,怎么想也比单方面的要好得多。 也不知我们又以这样的姿势抱了多久,我□的皮肤蹭着他柔软的衣料,他皮肤的热力透过层层衣料渗到我身上,暖人心脾。然后……我又抱着他睡着了,梦里,我似乎觉得他轻轻吻了吻我的面颊和眉心。 我自然知道墨让现在在皇宫里如履薄冰,他能偷得一日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所以,我很惜福。而在这样美好的回忆和感觉中赖床,自然是无比幸福的一件事,但是好景不长,很快我就被外面的一阵嘁嚓声惊醒,我苦笑一声,披衣下床。 既然已经偷得这样美妙的一天一夜,那么在这一天一夜以后被迅速打回原型,也就没什么可以抱怨的了吧。 我草草整理了下衣服,带着以往从未有过的甜蜜和理直气壮盘了个妇人的发式,推门,昂首挺胸地直立在门外,扬声道:“哪里来的朋友,有何指教?” 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阴影处慢慢走了出来,苦笑着:“看来我不该来?” 我笑了,皱皱眉头:“阿狄,在女人的闺房外边候着,似乎不是什么绅士的行为啊。” 阿狄慢慢走近,笑道:“随便,反正我也不是什么绅士。又耸耸肩膀,别把我和我变小时扮的那个小学究给搞混了!要是我活成那个样子,还有什么乐趣可言?”说话间,他已走到我面前,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一遍,突然了然地挑眉,长叹一声,“噢!……”然后凑近了问我,“墨让昨晚来了,是不是?” 好吧,虽然咱做都做了,可是被人这么光明正大地问出来,我还是尴尬万分,想也没想便扬手拨开他凑得过近的大头,气笑道:“关你什么事?管天管地,还管人……了?”经了昨晚,这拉屎放屁的话,我竟然就说不利落了,嗐,按说咱也不是第一次了,怎么就心理生理反应还是那么大呢?太不公平了! 还有阿狄,他是怎么知道墨让来过的?好吧,就算阿狄不怎么了解我,也会知道,若是我噢噢埃克斯埃克斯过了,其对象一定是墨让。所以,这个问题再进一步的话,就变成了,他怎么知道我昨晚做了什么? 我听说有的资深稳婆能够看出女人还是不是姑娘家,可是,他一大男人?况且,我还不是姑娘家了,不过是昨晚偷腥猛了点,呸呸,什么偷腥,那个,光明正大的阴阳调和了一下,就被他发现了? 这小子还真不愧是阅人无数哈!我该死的好奇心又发作了,两眼放光地缠着他问:“怎样看出来的?眉心?眼梢?脸颊?哎呀别卖关子啊,快说快说!” 阿狄眉毛一竖,脸啪嗒一下就拉长了:“够了!” 我愣住,然后微微苦笑,呵,终于还是没逃过。 我也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当然又是墨家那祸害的一步高明的棋,——怕我三心两意,怕有人横刀夺爱,怕到了最后我不爱墨让了,他竹篮打水一场空,时日有限,他也再找不到另一个能令墨让迅速爱上的女子,所以,他要趁此踢开阿狄这块坚硬的绊脚石? 不想费劲问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这没什么意思,只是,明知道墨谢打的什么主意,我却还是必须按着他的计划行动,因为我不能为了一时的任性,欠下这么大一笔情债。 于是做出一脸幸福的样子,努力把他看做南平那样无关性别的朋友:“阿狄,恭喜我吧,我已经成为墨艾氏了。” 阿狄啊了一声,脸上瞬间变幻了无数色彩,最终不自然地笑笑,问我:“不过一天的功夫,你就成墨艾氏了?天,你们怎么搞定的?” 我哈哈一乐:“嘿,我们就随便找了个媒婆,穿了身红衣服。”又冲他挤挤眼睛,“只要人是对的,其余的都可以将就,对不对?” 阿狄垂下眼睛:“你决定好了么?这可是你的终身大事,你确定,这辈子,就是他了么?” 我笑着挺了挺胸:“自然,从来都很确定。” 阿狄忽地抬起眼睛问我:“你爱他?” 我点头,有些无奈:“自然。” 阿狄继续盯着我:“那你究竟爱他哪里?” 我语塞,爱他哪里?爱他皮相姣好,还是爱他智慧超凡,或是爱他君子如玉?当然,这些都是他可爱的地方,但,这些都不是我爱他的原因。 阿狄却在步步紧逼:“看,连你都说不出来,你又凭什么如此笃定,你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而且,你又知道他多少?” 我迷惑:“什么?”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阿狄轻哼一声:“你真的以为他是白雪雪的一个圣人么?你真的以为他是效忠于你们的皇上的么?你真的以为,他没有二心的么?他逃亡大漠,逃到西域,不断牺牲墨家的人,不过是为了要让你们的皇帝相信,他是忠于皇室的,实际上?呵,实际上,他曾经秘密和铁弗家联系!他想做什么,难道你一点都不知道?” 呵,他要做的,不过是保住墨家而已,这有错么?难道对着一个什么都想掌握在手里的暴君说好好好是是是,您要什么尽管开口,您要我的命也尽管拿去,不不,为了别脏了您的手,我还是自己来吧。这样叫仁义?这样就叫白雪雪的一个人了么?这是白,不过不是白雪的白,是白痴的白。 阿狄,别高估我的道德底线,我的底线很低的,其中一条,就是不管我的亲人做了什么,只要他伤的不是我另一个亲人,我便可以摇旗呐喊,为他加油助威。所以你说的这些,完全伤不到我。 我斟酌着开口:“不,阿狄,你说的这些,在我的眼里,并不是错,相反,这些事情反而让我松了口气。你想提醒我他的缺点么?呵,这些,我知道的比你清楚。其中有一条,就是他太有原则,为了这些原则,他什么都等着,等着别人出手了,他才会去琢磨如何去反击。他并不笨,你我都知道,他天纵英才,但是,因为事事慢了一步,才令他与人打成平手。” 阿狄轻笑一声,接过我的话头:“人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是,像我们这样的人,不仅会去防着别人,还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去设想他会用什么样的毒计,于是我们可以料敌为先,这样的毒计一旦在我们的脑子里成了形,我们就不再是个好人了。而像吴越,像墨让这样的君子,他们知道要防着别人,但他不会去想,我们这些坏东西是怎样想的。于是那个人总能得逞。而我们,我们是同样的人,我们是真小人,我们心里有很大一块,是见不到阳光的。是恶的那一面帮助我们成长,帮助我们超越了其他人。所以,你不用坚持你是好人,你也知道你不是,你甚至懒得去伪装成一个好人。也许就是这样的真性情,我才喜欢你吧。” 我愣了愣,退后一步,神经质地拢了拢领口,嘿,我以为你不会说出口,我以为你会及时抽身的,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不是么?到了这一步,我只得无奈地将话挑明:“阿狄,我已经成亲了。” 阿狄摊手:“成亲还能休夫呢,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你总有一天会发现,你和墨让并不是最适合的,你们只是因为一时的异性相吸,因为互补而走到一起,但是这感情不会长远的,你终究会发现,我们,才是最适合的。不要紧,我会等你,你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就来找我。” 我无语望天,天,头一次看到这么光明正大挖墙角的家伙,我头疼地按按额角,随口问他:“是不是在你等我的时候,也不会放弃你作为男人的基本利益?” 阿狄竟然语塞了,我吃惊地瞪着眼睛看他:“不是吧?”用不用这么诚实啊?啊,就是说,您老人家只是为了我保留你妻子的位置,您在外面依然是彩旗不倒哈? 我气得推他一把:“不带调戏少妇的,你这是表白?太不靠谱了吧?” 阿狄苦笑着倒退几步:“嘿,若是你十年八年都还执迷不悟,我岂不是要出家去了?再说,我若是守身如玉,你除了多一点愧疚,该不跟我走,还是不跟我走,那我守着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做做好事,让你跟墨让有限的享受时间里少一点愧疚吧!”说着十分臭屁地笑笑,“然后就快点觉悟,投入我温暖的怀抱吧!” 我大笑,凑过去闻闻,非常严肃地告诉他:“恩,不仅温暖,而且带有一股混合的脂粉香味儿,果然是过尽千人才能有的味道。” 阿狄以手加额,很受打击的模样,沉默了一刻才继续以诚恳的眼神放电,可惜我早已头插避雷针多年,他的电力被我瞬间导入大地,然后整个大地都似乎有轻微的颤抖,他用这种超级电力的眼神深情道:“不管怎样,记得,如果你觉得和墨让过不下去了,尽管来找我。” 我苦笑:“你真不厚道。”所谓婚姻,必须要有孤注一掷的勇气,哪家过日子没有几回磕磕绊绊?若是每每吵架了受委屈了总会想着,为什么要跟这样一个人凑合过?明明有一个同样优秀的男人在等着我,说不定更加浪漫温柔,为什么还要跟这样一个性格与我几乎完全相反的人凑合着过? 自然,他现在是不具有这种威力的,但是我不敢保证,在经过岁月的磨砺之后,我的记忆是否还会选择性地回放阿狄的好,来对比墨让在生活中渐渐显现的不足,然后阿狄不再是阿狄,他成了一个圣人,成了我来对比墨让的不足的圣人。 等等,我突然失笑,嘿,怎么忘了,我哪还有以后可以选择? 所以,我笑着回他:“那您就继续游戏花丛吧,有好的就赶紧抓住了,不必顾虑跟我的这个约定,因为我觉得,咱俩估计没戏。” 他愣了愣,然后惨笑:“你要不要这么直接啊?这简直是对我男性魅力的一次毁灭性打击!” 我耸肩,无所谓地:“你第一天认识我啊?不过,你倒要趁早看清楚了,早些走出误区才好!” 阿狄笑笑:“得了,这是我自己的事。你最近几天有空么?我是说,除了扩展你在西域的生意和眼线。” 我使劲想了想,耸耸肩:“那还真没了,你有事?” 看的出来,他努力笑得无害,又非得坚持痞痞的说话方式,于是成就了一种纠结的和谐:“最近会有大事,你招子放亮一点,随时等着我来叫你。” 我皱眉气笑:“喂,我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么?你最好给我个好点的理由,否则,我凭什么听你的?” 阿狄也笑,叉着腰扬着下巴:“跟墨让有关,或者跟吴越和夏至有关,是大事么?” 我忙立正点头:“当然当然,老大您什么时候需要我,小的自当倒履相迎!” 阿狄笑笑,再次弯着腰凑到我面前:“然后,再考虑考虑吧,我的怀抱随时等待你的光临哦!” 我虚挥一拳:“快点消失吧,我困死了!” 阿狄屁颠屁颠地:“困?那要小的暖床也行啊!”说完也不等我有什么反应,大笑一声,一个倒翻,消失了。 我又在院子里站了会,确定他确实已经“消失”得很远了,才转身回房,闭目运气,凝神细听,确定房内没有人潜藏着,才伸手,极小心地掂了掂我脖子上一直挂着的项圈。听到硕大了镂金坠子里发出的独特的叮当声,才算是松了口气。 没错,真正的钜子令,还在我身上。**** 第四二章 !!!!我本以为,阿狄会先跟我谈墨家的事情。毕竟他巴巴跟我提了墨让与铁弗家联系的事情。——他不是那种幼稚的只为令我对墨让产生厌烦就竹筒倒豆子什么都往外说的人,所以他告诉我这事,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挑拨,而是为了让我有个思想准备。 为什么要让我准备?当然不是因为我的实力。我手上掌握的东西,和墨家比起来实在是九牛一毛,上不了台面。他要我知道,是因为他清楚,钜子令仍在我手里。——他不是小叶,他就算再怎么不了解我,也会知道我向来狡兔三窟且不接受威胁,而且小叶这厮当时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管怎么说,只要钜子令在我手里一天,我就是墨家所有决议的最终决定者,我不说话时一切都可以如常进行,但是我若是纯心捣乱,我可以握着钜子令到处乱闯,推翻他们所做的每一个决定。而本人是不会轻易交出钜子令的。所以阿狄必须保证,掌握钜子令的不才在下也参与并同意谈判的结果。 若是墨让有心和铁弗家谈判,订立什么盟约,那么阿狄自然会全力促成——这支强势股只是暂时走低,若不趁机买进,他就不是铁弗的当家人了。所以我猜,他一定会先叫我谈这件事情,可是我错了。 他竟然在两天之后派人告诉我,墨让被秘密地软禁起来了。 他说,墨让在我们分别那天回到皇宫,就被皇室的人盯上了,皇室的人似乎是刻意想找个什么由头,所以没有悉心调查,他也没有解释什么,两边似乎都觉得没什么解释的必要,所以说到。 这件事,一开始我自然是着急万分的,可是细细想来,西域的王必定不会就这么轻易地失去打开墨家大门的金钥匙的,而且墨让此次出来,并没有见什么身份特殊的人,只是自己多了个已婚的身份而已。若是他想要说清楚,自然是一点嫌疑都不会落下,现在他不说,那么,他一定是想要做些什么。若真是这样,我便更不应该去捣乱了。 若是他需要我的帮助的话,他自然会想方设法要我知道,而现在,他只是被软禁而已,说明西域的王既想吃掉这口肥肉,又怕肉里带刺,噎着他。 这样想放弃又不舍得的心思,可以暂时保证墨让的安全,所以我也可以全心全意地等着阿狄“有关吴越”的那件事情。 再过了三日,阿狄总算又来找我了,这次他还是没有亲自出现,只是派了人来接我过去,而他和夏至正以逸待劳地在铁弗大院的某一间花厅里恭候着我的大驾。 夏至似乎仍然不适应阿狄的新样子,每次看他时都习惯性地把眼睛低到他胸膛的位置,目光一触才发现不对,再尴尬地移上去。她看我关注她,冲我笑笑,吐吐舌头,视线转向阿狄,示意他开口。 还好,她的精神状态似乎还不错,我也暂时松了口气,转眼看着阿狄。 阿狄轻咳一声:“这次找你来,是想和你商量一下,给吴越疗伤的事情。” 我讶然:“疗伤?他又受伤了?”眼睛看看阿狄又看看夏至,不对啊,阿狄神色仍然是平常的样子,夏至脸上也不见多少悲色,虽然有些焦虑的模样,不过也没有太过忧心的样子。 阿狄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是说,我找的大夫,查出来他脑颅内有淤血。看情况,这淤血已经积压了好多年了。我和夏至猜测,大概是前几年,瑶瑶死的那次他受了刺激,脑子里便存了块淤血,到了这次,淤血又恶化了,若是不尽早治疗,恐怕,他今后都会维持这个状态。所以,我和夏至商量着,尽早为他疗伤,现在想问问你的意思。” 我立刻回应:“那便赶紧吧!还等什么呢?”又看看他二人神色,突然醒悟过来,犹豫着问,“是疗伤的条件难以具备,还是……很危险?” 阿狄看了眼夏至,缓缓开口:“我延请了西域有名的巫医,他善于驱赶蛊虫治病,此次就是由他驱赶蛊虫进入吴越脑内,利用蛊虫吮净淤血。” 我看看他,又看看夏至,挑挑眉毛:“所以?” 阿狄摊手:“成功的几率,只有五成而已。就是说,吴越有一半的几率会终生昏迷不醒,即使是成功的,他性命无忧,也会有很大的可能,会罹患什么后遗症,比如疯癫,痴傻,或是身体的某一部分丧失了某种机能。——人脑之复杂,即使是神医华佗也不能了解其中一二,而且这巫医驱使蛊虫,虽然能达到收发由心的境界,但毕竟人脑中微小血管无数,稍有差池便是谬以千里,所以……” 我轻声接口:“所以吴越完全复原的几率,其实只有十分之一,或是更少,对不对?” 阿狄无语点头。 我转头问夏至:“你的意思呢?”我不可能守着吴越一辈子,阿狄也不可能。而且,即使是于我而言,吴越也不过是我的授业恩师而已,若是他罹患不幸,我自然会伤心,却不会有切肤之痛,而夏至才是那个会真正替他着想的人。所以我和阿狄的意见只是意见而已,在吴越不省人事的情况下,夏至的决定才是最终的决定。 夏至晃晃脑袋,难得地羞涩一笑:“我的决定,其实阿狄早已经知道了——我想让巫医尽快替吴越疗伤。” 阿狄苦笑摊手:“但是我觉得,她的决定做得太快,似乎没有深思熟虑过,所以,我认为,她可能需要你再替她仔细分析一下利弊。” 我点点头,好吧,夏至似乎不太习惯深思熟虑,但是似乎在她做出决定之后,很少有人能够改变。所以即使我分析得口干舌燥,把所有事情都掰开揉碎了,她仍有八成的可能会坚持原来的决定。 但是事关人命,我还是需要尽人事才是。 我拉着夏至的手,冲阿狄抬了抬下巴,阿狄知情识趣地离开,顺便关紧了门。 我柔声问她:你考虑清楚了么? 夏至笑笑:没有,但是我已经做了决定。 我呃了一声,任劳任怨地开口:“若是吴越疗伤之后醒不来,那么他就有可能永远睡过去,不能动,不能与人交流,也许他还能够思考,但是他的思想已经被永远囚禁了,这对他是最残酷的结局,所以若是有这种情况发生,你会……”你会内疚,你会被这内疚永远捆在他身边,你再也没有自由可言。 夏至干脆利落地接口:“我会守着他,若是他有希望能复原,我便带着他循着那希望去,若是没有任何希望,我便照顾他,直到我再也承受不住,然后,若是没有人能够保证他的安逸,我会亲手结束他的生命。” 我愣了愣,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我没有听错吧,夏至已经做了亲手杀了吴越的准备?她是我认识的那个夏至么?怎么跟我的思维差得这么离谱? 夏至迎着我疑问的目光,清亮的眸子一如往昔,她怀念地笑笑:“这个坏蛋最好面子了,若是让他一辈子都这么痴痴呆呆,他一定会不愿意的,倒不如拼这么一次。要是那巫医成功了,他恢复清明,那他就可以自己选择以后的道路。若是他仍不接受我,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就这样离开,也算是没有什么遗憾了。若是他还是痴傻着不肯回应外界的反应,那么,和现在又有什么区别?最坏的不过是他连醒来都不可能,那,就按我前面说过的方法做咯!” 我半晌才缓过劲来,颤巍巍地替她总结:“不清醒,毋宁死?” 夏至偏着头想了想,苦笑:“嗨,叫你这么一说,我怎么觉得自己那么残忍呢?——呜,大概就是这样吧,反正,我希望他清醒过来,若是他不能清醒或是更糟,反正我也不会嫌弃他,他又不会知道。” 我愣了愣,将吴越换成墨让,想了半天,似乎不能想得比她更明白,而且,若是我处在与她相同的位置,我想,我并不能做到她这样淡定,不由虚心请教:“你就一点都不害怕么?” 夏至搓搓手臂,强笑一声:“怎么不慌,刚知道吴越有这麻烦的时候,我哭了一路,边哭边把最坏的结果都给打算了。所以,现在,我就不慌了。”她笑着耸耸肩,“好歹还给了我点希望,还不算是最坏,是不是?” 我哑然,突然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和夏至在一起的时候,不是我在提点她,而一直是她在提点我。这次,她告诉我,不要想太多,若是如今的情势好过你设想的最坏状况,就不值得紧张。 我握住她的手,笑了:“师母,你还真是我的师母。” 夏至脸一红:“我就是不爱想你们那样,总是思前想后的,什么事情,只要尽我们所能,其余的,就是老天说了算了。” 门开,阿狄看着我们,目瞪口呆,我歉然一笑:“我想,夏至把我说服了。” 阿狄惨叫一声,抓着我拉到一边怒目低声:“你丢不丢人啊?才多长时间,你就缴械投降了?你不是嘴巴挺厉害的么?你不是挺能说会道的么?就这么被她打败了?你好歹坚持的时间长一点啊?” 我微笑:“有理不在声高,说服不在时长。” 阿狄气得:“她是夏至!是夏至!” 夏至背着手溜溜达达地踱到他身后,阴恻恻地:“夏至怎么了?” 阿狄刚要开口,觉得不对,又赶紧收住了,尴尬地定格在那里。夏至在他身后看不到,我却是看个清清楚楚,他的表情,摆明了要说:那个手比脑子快的! 一时间气氛尴尬,我干笑着拍拍阿狄的肩膀:“去吧去吧,去做准备吧!既然我师母已经决定了,咱也别说什么了,照做就好!” 阿狄收到我眼风示意,忙摆出副谄媚的样子转头向着夏至,媚笑道:“那是,吴夫人,您还有何吩咐?” 夏至听到那句吴夫人,嗷地怒吼一声,满屋子追杀阿狄去了,我落得清净,大笑着看一红一青两道身影满屋子上蹿下跳,心里一个劲默念:一定要成功!一定要成功! 是,我没办法做到淡定,所以,那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巫医,求你,一定要成功!**** 第四三章 !!!!老实说,初见那位给吴越疗伤的巫医,我还真是结结实实地被吓了一跳。 这巫医还真是非同一般,穿得花里胡哨的,连脸上也抹了白的红的各种道子,让我想起一种古老的职业来,——跳大神。呃,还真是不尊敬,好在这位巫医不能直接读人思想,所以他看不出一脸虔诚的我正腹诽他过于前卫的穿着。只见他神叨叨地跟阿狄交代,什么他施术时不能有人打扰,不能有声音,不能有剧烈的温度变化,不能猝然中止……反正各种不能和不许,这种精密求稳的态度倒令我放心了不少,阿狄也是连连点头一一应下,又着人按着要求准备和检查了半天,真正做到了万无一失,才恭请那巫医进到一个设有厚重石门的密室里。 阿狄待那石门嘎嘎地关上,才同我们解释道:“这密室隔声隔热,即使是我们外边遭了火灾,里面还是好好的,点就点啊?也不跟我说一声,你被她传染了吧?” 我耸耸肩,仰头面无表情地对着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态,阿狄被气乐了,叉腰看我半晌,气馁地摇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我热情殷切地拱手:“谢啦!在下一定会再接再厉的!”又埋怨他,“你这石室造得这么好干什么?想偷听点动静都不成!” 阿狄一指虚点我额头:“这么紧张的时刻,你就别去添乱啦!还是乖乖等着吧!” 我纯粹是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于是继续具有敬业精神地不依不饶:“那我总得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吧?” 阿狄摆摆手,神秘地:“知道吹笛子引蛇的卖艺人么?”看我愣愣点头,他也点点头,简短地,“差不多就那么回事,大概就是用铃声鼓声等等驱使蛊虫治病吧。” 我啊了一声,想象一条蛇在吴越的脑子里跳舞扭动,不由觉得似乎也有一条蛇在我后背跳舞一样。 阿狄笑呵呵地摆手:“巫医的这些手艺是不外传的,我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所以,乖啊,老实在这等着。” 这一等,竟然就等了足足十个时辰,阿狄面色渐渐凝重,然后招手叫人准备郎中待命。我瞪他,不是吧,还有善后的?他笑笑解释:“不是给吴越用的,是给巫医用的!” 我一愣,随即了然,是啊,这巫医劳心劳力十个时辰,是个人都受不了,简直是一命换一命的差事,我低声谢他:“真多亏了你!”真多亏了铁弗当家面子大,才有这样高明的巫医肯接这样艰苦的差事。 阿狄远远跳开,搓搓手臂,干笑道:“我他妈的就是犯贱,听你这么柔声细气的,还真不习惯!” 我也喷笑,兰花指点点,正要再接再厉地恶心他,厚重的石门却突然打开了,神色疲惫的巫医一步一挨地走出来,虚弱地说了一句“成了”就软绵绵地倒下,被郎中们小心接住,扶出了屋子。 我大喜之余,好歹不忘敲了下夏至的肩头解了她的穴道。夏至姑娘果然是使用劲量电池的神奇宝贝,任何时候都是精力充沛的样子。只见她一个鲤鱼打挺起身,努力眨着眼睛恢复清醒,口齿不清地问我们:“成了?”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好似被兜头浇了盆冷水那样迅速清醒过来,兴奋地一击掌,一溜烟地窜进了石室。 阿狄拉我:“怎么不一起进去?” 我摇摇头,苦笑一声:“不了,他们俩甜甜蜜蜜,说不定我家师母还要向我家师父第一千零一次表白,我去凑什么热闹啊?”实话是,我实在是不想见吴越,让他想起某些事情,也逼我去回想一些事情。 阿狄并不是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我不愿去,他自然也不会再坚持。 于是我们二人双脚钉在原地,目送夏至脚步凌乱地走进石室。阿狄了声谢谢,然后没再说什么,一心一意地望向里间。 我还能说什么呢?他是第一个注意到我的视力,并给予了有效的解决之道的人,这份心意,我不能做出什么实质的回应,便唯有真诚的感激,然后,放在一边。抱歉了,对于你,我只能说抱歉了。 屋里呃了一声,然后是夏至惊喜的叫声,我们都是一喜,然后一齐看向屋内。 吴越睫毛微微抖了抖,轻轻张了张眼睛,犹如蝴蝶出蛹一般,不断扑闪着睫毛,过了好一阵子,才算是完全睁开了双眼。 他在夏至的帮助下慢慢坐起了身子,然后茫然地问蹲在他身前的夏至:“请问你是……?” 他这一问,我、阿狄和夏至三人全部石化了,老天爷!拜托,这么狗血的剧情,你还好意思上演?我呆滞地看着阿狄,不无讽刺地:“失忆?后脑勺敲一棍子都能失忆,用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地找巫医来配合啊?” 阿狄尴尬地耸肩:“我怎么知道?你知道脑子的哪部分是管记忆的么?我怎么知道出了什么岔子,他才失忆了?” 吴越见夏至的石化还没结束,温和一笑,继续放雷劈我们:“不想说不要紧,不过,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是谁?” 夏至背着我们,我看不到她的表情,我只看到,她的双肩不断微微抖动,似乎正在艰难地接受这一现实,或是在做什么难以抉择的选择。 若是我,我大概不会告诉他实情吧? 夏至柔声开口:“我叫夏至,你叫吴越。” 吴越点点头,微微偏着脑袋,似乎在努力回想什么,片刻后皱皱眉头,笑道:“抱歉,我还是想不起来,我们……呃,不好意思,我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只有她守着他醒来?吴越这句话问出来,我好歹松了一口气,还好,吴越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受到破坏。——你见过失忆的人么?反正我是没见过,所以,谁知道失忆会不会伴随呆傻憨? 夏至摇摇头,轻声:“我们……没什么关系,如果非要说有关系的话,我们大概算是朋友吧,除了你总是爱躲着我这一点。” 吴越笑了,他的笑让我想起南平,想起南平对我描述的吴越年轻时的微笑“他那时的笑,令人觉得如沐春风,令人觉得你做什么都是会被鼓励的,都是能够得到理解的”,当时还觉得他描述的太夸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才知道,这世上确实是有这样的微笑的。原来这就是他心里没有任何伤心事时的微笑,太美好了。我想,修行的和尚只要看着他的笑,就会觉得,自己已经身处极乐世界了吧? 吴同志放完雷,接着开始放电,他皱着眉头的样子还真是让人流口水。阿狄轻轻捅捅我,低声:“原来你喜欢这个类型的,难怪我这种风流野性的男人对你没吸引力了!” 我恼羞成怒地推他一把,继续关注两人的互动。 老娘就喜欢斯文败类型的,有问题么?! 吴越皱着眉头,微微困惑地:“那么,是我有了心上人了?她在哪?为什么不来见我?” 夏至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她……你曾经先后爱过两个人,她们……她们都是很爱很爱你的,还有一个人,也很爱很爱你,只是,他们……他们都走了。” 我皱皱眉头,啊,对了,夏至还不知道吴越曾说,他爱南平。 吴越微微低下头,手指轻轻抵着唇,有些黯然:“哦,我明白了。” 是啊,夏至又不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吴越看她的表情,自然能猜到,他们并非自然死亡,但是令我惊讶的是,他竟没有再追问下去。 难道他不好奇么?还是他原本就是这种随遇而安的性子? 他试探地开口:“我以前,过得不快乐吧?” 还没等夏至回答,阿狄便在我耳边轻声评价:“有没有搞错啊,他怎么失忆了感觉还是那么敏锐?这哪是失忆啊,简直是凤凰涅槃!” 我随便给他一肘子,将那对水晶镜片贴得离眼睛更近一些,细细看着吴越的表情。嘴角轻抿,眉心微蹙,双眼紧紧盯着夏至,似乎想要得到否定的消息,又不抱什么希望似的。 是什么令他做出他以前不快乐的判断?是夏至半是解脱半是忧虑的表情,还是夏至那寥寥数语告诉他,他爱的人全都已经离他而去,还是……嘿,别再瞎想了,我又不知道夏至究竟给他了什么样的神情令他读到了其中的玄机,他是我师傅,自然要比我高明许多,我还是别费劲瞎猜了吧! 夏至深吸一口气道:“也许你有些时候……还是快乐的,但是我可以肯定,你不幸福,你被设计着经历了很多你不应该经历的事情,这些事情……可以说,已经毁了你。” 吴越微微低下头,轻声问她:“所以,你不希望我记起来以前那些事情,是么?” 夏至抬起头,大概是与他对视,然后她慢慢道:“是。但,你若想要想起来的话,我会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 吴越笑了,看着他的微笑,我再一次短暂地失神,就更别提夏至了,她明显脊背略弯,然后不自在地再度挺直,似乎是有片刻的魂游天外。吴越伸出一只手,掌心略略向上倾斜,似乎是想抚摸夏至的脸颊,但是只是定格在距她脸颊尚余一分的位置,微微遗憾地:“当初,我为什么没有爱你呢?” 好吧,吴神仙又开始放雷劈我们了,我和阿狄都被劈得外焦里嫩的,阿狄喷着烟问我:“他脑子还是有点问题吧?要不要我再让巫医来替他看看?” 那个,我得承认,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来着,不过我当然不能跟他同一战壕,太丢人了。所以只是摆摆手,做出一副老娘不屑接你话的模样,一心一意看屋内态势的发展。 夏至耸耸肩,听声音,似乎是衔着眼泪接话:“我怎么知道,也许,你是嫌我太闹腾?”这句话,饱蘸了她这几年隐藏在嘻嘻哈哈下面的无奈和郁郁。 唉,这也难怪,即使她不介意不反悔,这么多年一次次的碰壁又岂是那么容易就忽略过去的? 吴越眨了眨眼睛,故作疑惑地:“那你怎么不嫌我闷呢?”哇塞,神仙果然是神仙,他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已经看出,夏至深爱着他。 夏至扑哧一声,似乎是被他逗乐了,吸吸鼻子,微微偏了头,没答他的话。 吴越慢慢从床上下来,和夏至面对面蹲着,一字一顿地问:“那,我现在反悔,还来得及么?” 这句话一出,别提夏至了,连我和阿狄都被炸得七零八落的,我抢先开口,恶狠狠地压着嗓子吼阿狄:“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他有这么直白的一面!”是啊,我确实不知道,他在遭受那些打击之前,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所以我也无从判断,他究竟是出于真心,还是因为醒来后寂寞无依而急于抓住一棵救命稻草。 夏至抬头,声音轻得几乎连我都差点忽略,她问:“你觉得,你喜欢上我了么?” 吴越笑了,他摇摇头:“我不知道啊,我只是觉得,现在,我有这种感觉,所以……我想试试看……”他竟羞涩地一笑,低头道,“我想,这应该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行了,这就够了。有这句话,我们和夏至,都可以安心了。 我放下暗门的盖子,冲阿狄一乐,带着点欣慰带着点惴惴:“走吧,咱俩也去见上一面去。”**** 第四四章 !!!!“阿狄!你小子好歹慢点!”我跟在阿狄后面,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嘁,有马不用,非得装酷施展轻功,你当我是陆小凤还是西门吹雪啊?我哪有那么好的内力和功夫?而且夜色迷茫,我非得小心再小心,才不会把他跟丢了。您老人家以为我是超人么?这样想着,便越来越是不忿,但又得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因为他走的方向,正是西域王宫的方位。 好吧,若真是去王宫,那么他不用马倒是情有可原,毕竟夜探王宫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差事。但是……您好歹骑马走一半,再弃马步行不成么?这么长的路,您是不累,我可累得够呛啊! 就这样一边认命地赶路,一边腹诽不休,竟然也很快就到了王宫。西域王宫不同于朔国的金瓦红墙,而是金,也应该大喝一声以示警戒,但他们竟然慢下来,静下来了。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他们被买通了,他们被告知在今晚有事发生,所以任何动静,他们都能回避就回避。——可是,若只是我和阿狄两个人的话,咱的功夫虽然不及他,但躲一两个官兵还是富富有余的,用得着他这么劳心劳力地收买守卫么?难道……是要有兵力入城? 喂喂,据我所知,晚上兵力入城可是只有两种可能,勤王,或者,逼宫。 他是哪一种呢? 就这么琢磨着,我竟然没注意前面的情况,然后悲剧发生了,我以极高的速度撞上了阿狄的后背。 把我疼得,虽然这家伙一看不对,还急忙后撤替我消去了一部分力量,可惜本人的动量还是大得惊人,撞得我眼泪哗哗的,鼻子也是一热,开始滴滴答答地流鼻血。 阿狄转身看到我的狼狈相,不由嘎嘎低笑,然后一边飞速替我止血,一边打趣我:“唉,总算你还因为我流了次鼻血,我也算是找回一点自信了!” 我呲牙咧嘴,挥拳准备打回去,却听到一句:“小艾?” 这声音于我而言太熟悉了,既然是他叫我,天大的事情也得靠边站!我忙收手转身,果不其然看到不远处有个人站着,乌黑的长发,一身月牙白的袍子,恍若仙人。——站都站得这么帅的,自然是我家相公墨让了。我低叫一声,笑得眼睛都没了,拖着鼻血就跑过去,熊抱住他,心安理得地将鼻血蹭得他全身都是。 墨让拍拍我脑袋,哭笑不得地:“娘子,我是娶了只小狗吧?” 我拖着舌头汪汪两声,很以为荣的样子,双手环着他销魂的细腰,不断蹭啊蹭,恨不得把整个身子都揉进他身体里,才嘟着嘴巴问:“想不想我?” 墨让如我所愿地啾我一口,在我耳边喷着气,笑着低声:“嗯。” 我不依不饶:“嗯是什么意思?” 可惜阿狄的声音煞风景地插入:“嗯就是说,他想你,天天想你,想得夜夜睡不着觉,看到什么都在想你,想死你啦!” 我和墨让同时打了个冷战,对视着苦笑一声,嘿,这情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怎么这么肉麻呢?我轻声介绍:“这是阿狄,铁弗的当家。”又笑笑地,“你这软禁倒是比做客还自由啊?” 墨让呵呵笑了一声表示赞同,牵起我的手低声道:“走吧,去我的房间,”然后又转头对阿狄道,“既然来了,就把事谈明白。” 可这事要谈明白还真是不太容易。 首先是我不能完全相信阿狄与墨家合作的诚意,毕竟他也曾说过,西域的王想要铁弗趁乱吃掉墨家,阿狄即使没这打算,趁火打劫的心思总是有的,那么现在他和墨家合作,摆出的条件也是如此公平,——说实在的,我不是不想相信,而是不敢相信,他没什么厉害的后招。 而在我这种怀疑的态度下,谈判自然也不可能在友好的气氛中顺利进行。 阿狄苦笑:“好,我不跟你说我的主观意愿,我们说说客观条件。在迅速有效的消息传播方式没有发明出来之前,我不会动吞并墨家的心思——你也应该知道,一味求大,并不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尾大不掉是一个家族最怕的事情,内部缺乏有力的监督而引发的离心离德比外部的攻击更具有破坏性。更何况,朔国的人,总是不缺一种愚忠的精神,他们永不会真正效忠于铁弗,消化墨家会耗费铁弗太多的精力,所以,我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样说,你能相信我么?” 我想了想,冷笑一声:“你只是把条件极端化了而已。若不是吞并墨家,而是如你以前所说的,趁火打劫,打压墨家呢?” 墨让紧了紧握着我的手,低声:“小艾……” 我瞪他一眼,少拿这些大道理来压我,既然要我来了,就老实地把你们之前做过什么都跟我说一遍。 别以为我真傻,若是你们之前没有接触,谈判能这么快就搬上日程?而且墨让和阿狄见面的气氛,也太和谐了些,不像两个敌对国家各自掌握经济命脉的家族,倒像是两个世交子弟一次稀松平常的见面。 你们之间到底在搞什么? 烛火明灭下,阿狄的表情也是看不真切,他叹了口气,声音明显冷了下来:“小艾,你许是听说了吧,朔国墨家钱庄的大面积挤兑,竟然有源源不断的现银兑现?” 我点头,他接着哼声:“你不妨问问墨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墨让见我看他,点点头,轻声道:“自我动身之前,就跟西域达成了盟约,若墨家钱庄发生大规模挤兑而墨家现银不足,则有铁弗秘密运送现银救急。” 我瞪着他,疑惑地:“你们早有盟约?”那还找我来谈这劳什子的干嘛? 我猜到他们之间有什么,但是我没胆子想到,他们之间的联系竟到了这种地步!朔国有多大?墨家有多大?墨家的钱庄有多少,在墨家钱庄中存的银子有多少?钱庄靠放贷维生,这现银不是说收回来就能收回来的,从墨家出事到大规模挤兑,之间那十天半个月的时间,钱庄若能拼着利钱不要,收回四五成的银子,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加上钱庄中常备的一成现银和墨家的家底,剩下那三四成就全靠铁弗家支援? 这么多现银,得是多强的联系,才能做到这一点? 更何况,当时铁弗家的当家人还是阿狄的哥哥,那个据说什么都想握在手里的家伙。 阿狄轻笑一声:“应该说,我们两家早有盟约,历代当家人必须遵守。但是这盟约并不详细,只是说明了若有经济上的困难应互相援手,不以利益为重而已。然而现在的人心自然不比二百年前古朴,谁也不会再以一句口头上的约定,或是把酒言欢之后就对一个人深信不疑了,有些事情,早就应该做了。” 我了然。的确,一个家族的兴衰,成千上万的人命不能只依靠于单纯的信赖或是忠诚,人心是善变的,总要有些实质的保障才好。这无关忠诚,再说,身上担着如此重任的人,道德水准不能太高,但也不能太低。这次的大乱,不就是西域和朔国的君主因为各自的猜忌和控制欲搞出来的一出大戏?而这出戏之所以能够发生,并不是因为铁弗和墨家没有威胁,而恰恰是因为他们的威胁不够。 若是你家有只狗到处蹦蹦跳跳让你看着生气,不管他块头多大,你都能一咬牙一跺脚把它给杀了,,竟然这个逃亡在外的“孽根”还给他使个绊子,他能不气么?更别说,他并不笨——若他笨,他根本不会不甘心墨家不在手中。这世界之所以乱,就是这些不笨也不绝顶聪明偏偏又充满野心的家伙一直在不安分地上蹿下跳。——所以若他耐心强些,他一定会维持表面上的和气,暗地里继续蚕食鲸吞,到时机成熟的时候,随便给个罪名杀了了事,若他心浮气躁些,说不定回去便要发威了。 这约定自然是不得不做的,可是这件事究竟认不认,倒得把得失都考虑清楚了才行。 我们的倒霉皇帝究竟是什么样的性格?这我可不知道,不过墨让自然是知道一些的,所以我只得巴巴地看着他,看他究竟想怎么办。 墨让斜眉看我:“你说,这事,究竟该不该认?” 我立马点头:“自然应该认!” 墨让挑挑眉毛,等我继续。我紧了紧握着的手,轻声道:“维持面子上的和睦,给皇帝一个不得不下的台阶,至于他的后招,我想,有你,有墨谦,还有……还有墨谢,总会见招拆招,逢凶化吉的。” 这是我们第一次把墨谢放到明面上来,他先是一愣,然后惨笑一声,点头:“是了,还有我那大哥。” 然后他转头向阿狄道:“成交!”**** 第四五章 !!!!阿狄似乎认为我们答应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任何讶然的神色,只是挑着眉道:“那就等着吧。” 我不由想起来时所见,于是冷哼一声,闷闷地问他:“你是不是早有准备,无论墨家认不认,你都会动手?” 阿狄哈哈一乐,爽快地承认:“没错,我早就看我们王上不顺眼了。他也是个什么便宜都想占,自己却一点亏都不能吃的主儿。一天到晚只知道算计铁弗,算计他的大臣。跟着他,结局只能有一种,就是狡兔死,走狗烹。我当然不能让铁弗在我手里败了,也不想再让他算计下去,既然我们已经做了这样的约定,他早晚会知道,与其那时再被迫上场,不如现在先下手为强。” 他这话一说完,便听得外边一声唿哨,紧接着便是接连不断的隐秘的闷哼,还有零星的铁器相碰的声音,就像是不断嘶嘶燃烧的引线,蜿蜒着渐渐远去。 墨让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从身后抱住我,他是在用这样的方式来安慰我。不得不说,这很有效。我干笑一声,突然觉得刚才的恼怒真是不值一提,若是结果符合我的期望,为什么还要计较别人是否是故意呢? 阿狄咳嗽一声,笑笑地:“我虽然不介意你们在我面前上演活春宫,但是我好介意你们在我面前上演郎情妾意!” 我瞪他一眼,可惜灯光模糊,我又没戴那副水晶镜片,所以我并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被我这一眼威胁到。 你管我的,我们夫妻之间爱做什么都是我们的自由,没向你收门票就不错了,你还嫌剧目不够精彩?——再说,你这观众也够烦人的了,想忽略你都不成。不过墨让似乎并不介意有个碍眼的观众,也并不介意当众秀恩爱,他仍然抱着我,甚至在我耳边轻声耳语:“小艾,等这件事完了,我们就回家,好不好?” 我猛地转头,但还没看到他的眼睛就停住了,回家,回哪里?我们的家?不管走到哪里,想到家,第一个想到的都是朔国,是朔国的京城。我们现在就要回朔国了么? 好吧,回家。既然他说回家,我们就回去。 阿狄咳嗽一声,抱着手,言语恳切:“你们就非得回那个是非圈?恐怕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你们现在最佳的选择,应该是留在这里,避过风头再说。” 墨让握着我的手,看我了一眼,我摇摇头,不,别让我自己留下。既然你已经决定回去面对一切,就让我也跟着你吧,我们已经分开五年了,我不想再和你分开,因为我不知道,这次,是不是就是永别了。 再说,回家,多好的一个词啊,既然墨谢已经给我下了什么古怪的毒药,既然我难逃一死,那么在家中,在墨让的身边死去,会是我最好的选择吧?——不,别说我自私,在我这个道德败坏的人看来,躲起来独自死去才是对亲人最残酷的惩罚。我希望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告诉墨让,别担心,我现在感觉好多了,在你身边,让我觉得去那个世界并不是一件太令我恐惧的事情,现在我走了,请你替我好好活着,到时告诉我,我错过了什么,你替我经历了什么。 我抱住墨让的小蛮腰,大头在他肩膀上蹭蹭,低声道:“你去哪,我就去哪。” 墨让低笑一声,伸开双臂环住我的双肩,用他的额头蹭蹭我的,同样低声道:“好,你去哪,我就去哪。——但,我要先问我们的朋友一点事情。” 阿狄抽搐着苦笑道:“他妈的问什么快点问,只要你们别再在我面前表演你侬我侬就好!妈的,莫非我今晚犯太岁?” 墨让耸耸肩,笑了一下,似乎代表抱歉的意思:“你大概已经猜到我在查什么。” 阿狄也点点头,伸手往怀里摸了半晌,然后弹手掷给他一个竹筒。那竹筒大概是密封的,筒身泛着红光,奇怪的是,墨让接了以后竟然看也不看,随手就放进了怀里。 我看了他一眼,随即站直了身子,只是右手仍和他的左手十指交握。略略垂下眼睛,听着外面刻意压抑的交战声,心中不断猜测。墨让,他在找什么?这样想起来,刚才他在外面碰到我和阿狄,自然不是因为他被软禁得闷了出来散步,而是想找什么东西。那么有什么东西需要他冒着危险在西域王宫内四处寻找?若是他一不小心被人看到,自然会招致怀疑,那么他的处境可就危险了,这岂不是正中了皇帝的心思?——等等,他自启程前便知道皇帝对墨家图谋不轨,也暗地和铁弗家定下了约定,那么,他怎么可能为了皇帝交给他的任务而尽心尽力? 我突然想起了墨谦在牢中对我说的那一番模棱两可的话,他说,天意要顺,也不能全顺。——连他都不知道,墨让已经对皇帝产生了猜忌,所以,墨让奉命来西域,绝对不可能是因为要完成皇帝所交付的任务。那么他来,莫非就是为了寻找刚刚阿狄交给他的东西? 可是,他为什么在到手后连打开确认都没有,就装进了怀里?他是笃定阿狄给他的正是他想要的,还是这竹筒里的东西只是他要找的东西的不太重要的一小部分,还是……他不想让我知道? 我自然希望是前两种,但若真是后者,那也没什么可生气的,毕竟即使是夫妻也要给彼此保留一点独立空间。只是……我希望他不想让我知道的事情,对他而言并没有危险。 我们三个就这样沉默地站着,墨让不时紧紧与我交握的左手,阿狄不时走到门边观望一番,如此往复。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外面的刀剑声终于彻底消失,阿狄才如释重负地笑了笑,替我们开了门,又在我们走到门前时特地对墨让眨了眨眼:“我想,你也不需要再待在这里了吧?”墨让没有回答,他走在我后面,我自然也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我知道,他的答案一定是肯定的。 妈的,老公有事瞒着自己的感觉还真不爽,不过,我还是决定把这种不爽继续忍下去,请诸位看官为本人罕见的自虐行为鼓掌,谢谢! 但估计阿狄这小子就是老天爷特地派来整我的,他他他,他竟然当着墨让的面,抓住我的手腕,嬉皮笑脸地问我:“喂,就这么走了?难道不再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说着一脸暧昧地凑近我,挤眉弄眼地瞄瞄墨让,刻意做出压低声音的嗓音,音量却是一点不减,“论技术,在下一定不输给某人的!” 我无语望天,苍天啊,你就玩我吧,派来这么个祸害来影响我的家庭和睦是不是?我瞪他一眼,冷冷地:“我不和别人共用男人。” 阿狄哈了一声,一本正经:“我对烛火发誓,若你从了我,我今后绝对只会有你一个女人!” 我再瞪,拼命瞪,要不是我技不如人,我非得给他五马分尸了不可。你爷爷的,当着我相公的面挖角,您吃饱了撑的想见血是不是?我一面嗖嗖飞着眼刀,一面继续用冷冷的笃定的语气下着结论:“啊,那一定是您老人家过尽千帆,铁杵磨成针了,才想着找个顺眼的凑合着过,有没有下半身的幸福就无所谓了,是吧?” 阿狄这下可真被我噎着了,气得:“我铁杵磨成针?我铁杵磨成针?!哈?”一根手指抖啊抖地指着我鼻子,神情抑郁得好似随时会撒手西去一样。我把他手指拨偏了些,无所谓地:“抖完了没?抖完了就走吧,看这天色,怕是已经快天亮了吧。” 阿狄收回了手,神情自然得仿佛刚才的尴尬事只是我的错觉而已,他笑笑地:“你们先走吧,我还有很多事要忙。” 我偏头想想也是,虽说这家伙谋逆成功,但少不了还要把诸多后事处理妥当。比如宣布晏驾,迎接新帝,秘密清洗朝堂,这一桩桩一件件都得他亲自露面或是做最后决定,但……我挑起一边眉毛:“就这么从皇宫里直接出来,不用避嫌?” 他笑笑,并不回答我,只将目光放远再放远。 我气,装深沉?正打算开口,墨让却拉拉我手臂,叫我看远处,城墙外。正是月落星稀的时刻,我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等掏出水晶镜片戴上,才隐约在昏沉的背景中分辨出几许伫立的黑色人影来。我惊讶地转头望着墨让,他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眼神,我完全呆掉,不是吧? 围城,若是我没看错的话,这样的兵力,并不是简单地做做样子。这兵力,加上尚在宫内没有撤出的兵力,足以保证今天之后,除了铁弗家的人,再没有任何外人留在宫内。大清洗,我不知朝堂中的大清洗是什么样子,但我可以想到这宫闱内即将发生的大清洗的血腥和残酷。这虽然低级,却更加血腥。我不怕死人,但我讨厌看到这些。 想到即将发生的,我不由紧紧抓住墨让的手,低声道:“我们现在就走吧。”我不会一时不忍替他们求情,阿狄决不是冷血嗜杀的人,若他决定如此,那么一定是有这个必要,我又何必让他左右为难? 阿狄在我身后笑:“走吧,你们离开西域时,我就不去送了,自己小心些,我的人说什么还是要做些样子给外人看的。” 墨让冲他点了点头,抱起我,飞身出了宫。 相隔五年,我终于又坐上了墨让牌筋斗云,这感觉,就一个字,爽!扑面而来的凉爽而干燥的晨风将压在我心里许久的一些烦心事吹了个干净,我巴着他的脖子大笑大叫,在他的耳边哈哈吹着气,墨让揽着我的腰笑得无奈而温柔,我喜欢这感觉,我喜欢这微笑。 可惜注定美好的感觉不能长久,夏至清亮的嗓音笑笑地插进来:“小艾,等你好久了,啊,没想到墨让也在!正好!” 墨让身形渐慢,最后停在院中,我下地转身便看到了一身红衣的夏至,她笑着迎上来,兴奋地欣喜地:“你们终于在一起了,真好!……对了,我是来向你们道别的。”**** 第四六章 !!!!夏至笑着迎上来,兴奋地欣喜地:“你们终于在一起了,真好!……对了,我是来想你们道别的。”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呆呆地重复:“道别?” 夏至上前一步,面颊红润,低头羞涩一笑,低声道:“我和吴越……想去大漠。” 我愣了愣,问她:“再也不回朔国了么?” 夏至摇摇头:“不知道,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现在,我们想去大漠,想去见识见识草原的风光,再说那里……也适合我这样简单的人。” 我微微低下目光,双手覆上墨让轻拍我肩头的双手。是啊,这个时候,离开这个是非圈,也许算是最好的选择了。更何况……不知墨谢是否会放过吴越。 是啊,吴越!我抬眼看夏至,疑问地:“吴越呢?” 夏至耸耸肩,半是甜蜜半是忧心的样子:“他这个祸害,不光忘了以前的事,连自己的功夫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平白一身内力不知道怎么用,没内力辅助,身子自然恢复得慢,这个时间,他应该才醒吧!” 我转头看了墨让一眼,然后拉起她的手,柔声商量道:“夏至,我想和吴越道个别,你看合适么?” 夏至一愣,继而骇笑道:“小艾,这是什么话?你是他的徒弟,你想要同他道别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为什么还要问我适不适合?” 我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我不知道失忆的人是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究竟我跟他见面会不会令他想起什么,说实在的,夏至和吴越本人都不想回忆起以前的事,我也不想做这个恶人和导火索,所以,我要不要和他见面,和他见面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我心里实在是没谱的很,所以不得不问上夏至一句,毕竟现在她,真的是我的师母了。 没错,她已经换做了妇人打扮,面颊红润,举手投足间也突然多了分说不出的妩媚风韵。我终于知道阿狄是怎么看出我那晚和墨让做了什么,原来女人被所爱的男人宠爱一夜之后,她的心态是不同的,那种满足和幸福是由内而外溢出来的,任谁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夏至原本就美的像一幅画,现在却好像被注入了一股子灵气,行走跳动,好像随时在发光。 夏至抿嘴一乐:“平白又发什么呆啊?我们原本打算今天就走的,你若是想要同他道别,不如现在就跟我一起走吧,我们一起回去!”说着探头看着墨让,“墨让也一起吧?你们可是好久都没见了。” 墨让摇摇头,笑道:“算了,我还是不去了。” 呃?不去?我转过身拉着他手低声问:“为什么?你们兄弟俩不趁这个时候道个别,再见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眼角瞄瞄他,不是吧兄弟,以前可不知道你是这么冷情的一个人啊? 墨让笑着刮刮我鼻子:“你那是什么表情?我自然想跟他道别,不过……我总是见证他不开心的时候,我简直是他人生低谷的路标,所以……我还是不去了吧。”又挤挤眼睛,“再说,他都不记得我了,那我凭着心灵感应和他道别,不也是差不多?”随后压低声音,神秘地,“我又不像你,你是想给他什么东西吧?” 我吐吐舌头,挫败地:“不用总是这么先知吧?奴家还想保留一点小秘密呢!” 墨让揉揉我的发,感情的事,谁都不能保证,是,我也不能保证我对她的感情不变,但是我对她的责任,是永远不会变的。” 我轻舒一口气,好,责任,很好,我喜欢这个词,一个人的感情是最不能用来做担保的一样东西,因为它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改变,但道德观却不会。有句话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至此,我也可以彻底放心了。 我突然放松的微妙表情一定逃不过他的眼睛,吴越一笑,探寻地问:“小艾,是不是……我之前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 什、什么?他不会想起什么来了吧?我一阵紧张,强笑道:“你说什么?” 吴越一叹:“真的是啊……那,我在这里跟你陪个不是了。——我也知道,我所造成的伤害定然不是一句抱歉就能够了结的,但是不管怎么说,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是不是?” 他忐忑地看着我,好似怕我会突然崩溃,在他面前失声痛哭一样,我不由一笑,虽然这笑还是不怎么自然,不过好歹我心里好受些了。吴越说得是,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既然我最在意的那个人他不在意,那么,我也不需要再去在意了,是不是?——嘿,这段话说起来还真像是绕口令一样! 我笑笑,好奇地问他:“你是从哪看出来的?”喂,我脸上应该没写:“你曾经伤害过我”几个大字吧? 吴越也回给我一笑:“你真应该对着镜子看看,你方才的表情,像极了讨厌父亲的小女孩。——好吧,虽然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心情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明明讨厌,明明惧怕,却还是依恋,还是当做亲人来看待,他是想表达这个意思吧? 我呃了一声,恶狠狠地:“喂!虽说有句老话叫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是你这家伙,做师傅做得不靠谱至极,所以您就别指望我对您老人家有父亲般的尊敬之情了,所以……您老人家刚才那番话,实际上是在占我便宜。你地死啦死啦地明白?” 吴越扑哧一声喷笑出来,然后拱手:“不知者不罪,小生这厢有礼了,还望小艾姑娘大人有大量,原谅则个?” 我从鼻子里哼出声,摆摆手,配合地做出大人大量的姿态来:“算了算了,下不为例,啊下不为例哈!” 这话一出,我和吴越相视一笑,吴越一手虚握抵着唇边,笑得眼儿弯弯:“小艾啊小艾,若不是知道之前我曾伤害过你,我几乎可以肯定,我们以前一定相处愉快了。” 我本想扬着脖子高傲地来一句理当如此,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竟平白地想到我们第一次见面,想到南平唤他的那句小越越,想到亲亲小妈妈南平,这脖子就怎么都硬不起来,这表情就怎么都摆不自然了,于是我只是垂下眼睛,喃喃地应了句是,一手无意识地向袖管伸去,握住那个凉凉的瓷瓶。 吴越笑着低下身子,仰头看着我:“这是怎么了?——唉,你和夏至还真是不同,她总是快快乐乐的,天塌下来有我给她顶着,而且,她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比你的心思可要好猜得多了。” 是了,夏至。说到夏至,有件事我倒是不得不说。我抬起眼睛,正正经经同他对视:“吴越,我正经同你说一句,你以前的事情虽不算复杂,但也绝不简单,所以,若是你们决意要去大漠,请你一定要照顾好夏至。”说着不由苦笑,“想是你也看到了,夏至的功夫虽然不赖,人却大大咧咧的,对谁都不设防的样子,大漠也不是个世外桃源的所在,所以……”吴越,你一定知道我要说什么,是不是?请你做她的脑,做她的心,别让她出事。 吴越点点头:“你放心,我会一直和她在一起,我也知道,现在并不是退隐的好时机,我们原本应该留下来,但……” 我苦笑摇头:“走吧,你们留下来并不能帮到什么,还是走吧,走得远远的,远离这些是是非非,才是最好的选择。” 吴越颔首,眉头轻簇,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于是只得沉默了。 我的手再次摸到袖管里那只瓷瓶,婆娑良久,终于一咬牙拿了出来:“吴越……” 吴越看着那瓷瓶,挑挑眉毛,等我继续。 我强笑:“你恐怕是不记得了,——我的师兄,你的徒弟,他从小体弱多病,一直想去大漠,谁知到去年他故去也一直没能成行,所以……能否带他的骨灰一道去大漠?他从小到大因为体弱,也从未离开过你,此次能有你带着他同去,也算是让他心安了,……你觉得如何?” 吴越勾起嘴角,伸出手接过瓷瓶:“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我看着他接过瓷瓶,突然想哭,忙掩饰地站起身子,低头道:“那就不耽误你们准备行装了,我先走了,等一切定下来,我就去找你们讨杯烧酒喝,讨顿烤全羊吃!” 吴越点头,笑着回了声一定,跟着起身送我出门,夏至见我出来,展颜冲我一笑,然后迎上我身后的吴越,突然低叫一声,半是惊讶半是埋怨的语气:“你们师徒俩谈什么煽情的事情了,怎么你都哭了?” 吴越的声音中也是满含惊讶:“哭了?没有吧?啊,真的哭了?我也觉得奇怪呢,怎么会哭?……” 我不敢回头,因为,我也哭了。 南平,我这样安排,不知你还满意么?**** 第四七章 !!!!送走了夏至和吴越没多久,我和墨让也踏上了回家的路。 许是知道回到朔国后会发生什么,会面对什么,在路上的这几天,我们每天都过的像是最后一天。我们骑着马大声唱歌,看到游牧的牧民就停下来,与他们天南地北地闲扯。到了晚上,我们就坐在火边烤着打来的野味,吃饱之后就窝在一起谈天,自然不是谈人生谈理想,而是谈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谈我们五年来各自所经历的小事,——虽然我们都曾从我们各自的眼睛耳朵那里得知过,但是从他的嘴里讲出来,那感觉自然是不同的。我们每晚相拥而眠,他的体温总是比我身上要高上一两度,抱着他,我晚上再也不会冷到运功抵抗。我喜欢抱着他的腰,把大头拱在他的颈窝处,这样契合的感觉,令我想起一句诗来,此处心安即故乡。自此以后,墨让就是我的家,他在哪,我的家就在哪。 这一路的每分每秒都是那么开心,我甚至有种错觉,以为我们不过是在度蜜月而已。墨让甚至曾害羞地问我,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日后同他生很多很多孩子好不好?这句话问得我又是甜蜜又是忧伤,我多想马上抱住他答应他,但一想到之后马上会发生的一切,这个好字就梗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以后,我的以后会终止在十天之后,还是十年之后? 有很多次我都想拉着墨让跳上马,飞奔去大漠,再也不回朔国。但是我知道,墨让不会答应,我也会后悔。 墨谦身陷囹圄,墨谢命不久长,如果墨让不回去,墨家再没有人可以挑起这个责任。逃避责任,并不是我或是墨让所擅长的,我们都知道,每走一步,都好像离牺牲更近,到了最后,我简直有种悲壮的心情。 明明应该是开心的,明明事情已经告一段落,明明知道皇帝不会在我们一踏入朔国境内就动手,明明他动手的几率只是对半而已,但我仍是忍不住害怕,我知道我在怕什么,皇帝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多的是那个人。 墨谢。 以他的能力,他应该早已把墨家势力整合完毕,现在墨家已是铁板一块,如果他现在想要做什么,绝对会抢在皇帝前面。他会强迫我履行我们之间的约定吧?他会当着墨让的面置我于死地吧?终于走到了这最后一步,他终于快得偿所愿了。 一路上,我们都小心翼翼地避开墨谢不谈,但是随着朔国距离越来越近,我们心里都明白,墨谢,一定会是我们踏入朔国的第一个麻烦,也是最大的麻烦。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们一过境,便看到了那个站在高处黑色的身影。 高处风大,将他黑色的衣衫吹得迎风鼓起,张扬磅礴好似一只大鸟,他头颈缓缓转动,然后似乎看到来我们,竟然就直接纵身一跃,双臂平展,宛若飞鹰扑食那样降到我们附近,再向我们缓步走来。我和墨让惊讶地互看一眼,从他的眼中我可以看出,他也和我一样,对墨谢神出鬼没的功夫叹为观止。 天,其实不是没想过,两人联手制服墨谢,摆脱他的纠缠,也许顺便还能替我解了身上的毒。在没看到他露这手功夫之前,我还天真地以为这件事虽然成功的几率不大,但好歹还是有些可能性的。可是现在,我知道了,这件事,根本没有可能。——开玩笑,螳螂能挡住隆隆驶过的马车么?别说是两只螳螂,就算是百只千只,也什么?我要当娘了? 在这最不可能的时候? 他是随便说来骗墨谢的吧? 但……想到他路上问我喜欢男孩还是女孩的神情,难道……我真的要当娘了?——上次癸水造访是不到两个月前的事,就算他医术高明,宝宝最多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还是团脓血一般的东西吧?不知它会长成她还是他?可是现在,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孩子,对不起,娘保护不了你。——墨谢是谁,他又怎么会疼惜墨家的血脉?他连自己的亲兄弟都不疼。 墨让再次将我护在他麾下,语气坚定:“大哥,我叫你一声大哥,是因为我还当你是墨家人,我相信你还想着墨家。如今小艾肚里的是墨家唯一的血脉,她若是死了,我不会再接受其他的女人,墨谦也不会,吴越和墨家再没有瓜葛,你忍心看墨家绝后?” 我不由失笑,墨让已经连这个都拿来当筹码,相信他再无后招可言。 连唐绡都不再是他的弱点,这个魔鬼已经无可战胜。 既然已经输了,不如输的姿态好看一点。我轻笑一声,抱住墨让,低声:“相公,别争了,到此为止吧,替我好好活着,好不好?” 墨让浑身一震,转头拥住我,苦笑:“你怎么这么狠心?”他狠狠地抱着我,不停喃喃,“你怎么这么狠心,你怎么这么狠心……” 我转头向墨谢苦笑:“我知道我们之间早有约定,但是求你,多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墨谢看看天色,皮笑肉不笑地点头:“一刻。” 我点点头,继续苦笑:“是不是我说不够,就是太过贪心?” 墨让抱着我,似乎要将我揉进身体里,双眼通红:“我以为我们不会走到这一步的,我以为我们可以侥幸逃过这一劫的,没想到,没想到……”也没见他有任何动作,两点寒星便从他袖中飞窜而出,好似两条黑亮的线一般飞速向墨谢的双眼打去。 墨谢轻描淡写地接下,淡淡道:“别做无谓的……”话还没说完,便听他闷哼一声,身子微倾,单手捂住腹部。 没错,我下的手。 墨让就算是下了决心,但对象是他的亲哥哥,他总会有迟疑,但我不会。我向来是个冷情的人,我可以为墨让去死,我也可以为墨让令其他人去死,不管那人是不是曾和我相处三年之久。——我袖里早就藏了淬了剧毒的袖箭,我一早知道,墨让有突袭墨谢的打算,我也知道,他不会成功,但我可能会。所以我早就等着这个机会,等着墨谢躲过墨让偷袭后这个短暂放松的时机。 他必须死,至于他死之后皇上那里怎么办,我身上的毒怎么办,都是后事了。最重要的是,他不能再活着。 就算在他死后不久,我也因为无药可救而死,我也会在现在毫不犹豫地杀了他。因为我的死,绝对不能跟他有关。墨让终归会接受我的离去,但他不能接受因为他的心软他的忍让令我离去。日复一日地活在无尽的自责当中,对他来说太残忍了。 这本就是我的错,我当初饮鸩止渴,现在后果来了,我应自己承担。 但墨谢并非善类,他怎么肯乖乖束手就擒?不过微一抬手,一股劲风袭来,墨让只刚刚来得及护住我,便已软软地倒了下去,然后墨谢自己也似乎体力不支,向后坐倒在地。 我抽出靴中一直藏着的匕首,大步走过去。 墨谢大口喘着气,抬眼看我,惨笑:“想的还真是周到,但你就不怕这样一刀下去,会替我把毒血放了个干净?” 我没有回答他,只微微垂下眼睛,盯着他脖子上微微跳动的经脉。 怕,我当然怕,所以我决定把你的头整个切下来。 预备做这么恶心残酷的事情,我整个灵魂都不轻松,都在同尖叫和恐惧搏斗,再没有多余的精力分神去谈笑风生。 你杀鸡时,会跟鸡认真严肃地探讨你从哪下刀,放多少血么? 纵然我已经恶心害怕得想立刻扔下刀大哭,或是弯下腰呕吐,我仍是坚定不移地走过去,用尽全力控制我的脚我的双手,使它们颤抖的幅度尽量小些,然后高高举起手。 墨谢手指微弹,只听叮的一声,我的匕首断了。我的心也彻底凉了,然后不顾一切地举着半截匕首,对准他颈部的动脉狠狠刺下去。**** 第四八章 !!!!墨谢只轻轻一弹,我肩头一疼,然后身上便一片酥麻,接着不受控制地软倒在地。 墨谢深吸一口气,站起身子,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知道我曾随着唐绡学习用毒,但你一定不知道,我可解百毒,对不对?” 我苦笑一声,坐在地上仰着头看他,口齿模糊:“没错,我不知道。若我知道,我会更快地切下你的头。” 他摸摸脖子,若有所思地:“原来你是这种打算。我奉劝你还是不要,因为,我还要跟你做一笔交易。” 我冷笑一声:“交易?你来,不是专程在墨让面前以某种让他痛苦万分的方式要了我的命的么?”跟一个快死的人做交易?您老人家是玩性大起,想戏弄自己的猎物可是? 墨谢笑笑:“本该如此,但因为你们二人在西域做的好事,我得在解决我们的交易之前,先替墨家解决一个麻烦。”他再次蹲下身子,挑起我的下巴,玩味地,“你可知道,皇上虽然立即释放了墨谦,但墨谦在牢中的这段时间,所用于照明的烛火中,早已混了微量的铅汞?” 铅汞?墨谦中毒了? 这该死的皇帝,他早就想要墨谦的命! 他蹲下身子,看着我的眼睛继续:“没错,他中毒了,我已经秘密送他去了西域,现在家里留着的那个,你们随时可以对外宣布他体虚身弱,油尽灯枯。”很好,听他话里的意思,已经是在交待后事,既然如此,他再没有时间对千里之外的墨谦和吴越找麻烦了,他们都安全了。 终于。 我笑笑,尽量克制住松一口气的表情,面部僵硬地问他:“重点呢?”这些,任一个墨家的人都能告诉墨让,墨谢究竟想要我干什么? 墨谢失笑:“还是不愿跟我废话?好吧,重点是,皇上已在前面设了御林军把守,明令见到你们一行后立即通报,不必回府,马上进宫,皇帝将亲自设宴,为你们接风洗尘。” 我抬眼:“鸿门宴。”肯定的语气。 墨谢点头:“他自然不会立即出招,但是我不想放过他。所以,这个麻烦我来处理,而墨让,就留给你,陪你走完最后一段路吧。”说着又凑近了些,盯着我笑眯眯地问,“我这安排还算贴心吧?”说着屈指在我肩头一敲,算是替我解了穴。 我颤抖着双手整理了下衣服和头发,活动一下酸麻的十指,坐起身子面无表情地问他:“所以,我反而应该谢谢你,对不对?” 墨谢竟然真的点头回礼:“不用谢,因为还有件事要请你帮忙。” 我叹了口气,冷冷地盯着他:“你应该知道,我很讨厌跟你做交易,但是没办法,我一直在做。看在多年老客户的份上,能否饶给我个甜头,知会我一声,我究竟中了什么毒?” 墨谢揉揉太阳穴:“告诉你也无妨,这是唐门不传的七星毒,它之所以不传不是因为毒性凶狠,而是因为操作复杂。我配置用了十年,又在雪窖里冷藏了五年,其间各种毒材如何添加如何处理我想你并没有兴趣知道,我只告诉你,我用三年的时间使你慢慢中毒,而这七星毒直到三个月之前才算是在你体内完全成型,所以,你不要奢望墨让能替你解毒,因为解药,同样需要十年的时间才能配好。”说完,他低下头,嘲讽地看我一眼,似乎在说,你想求我给你解药么?想要活下去么? 放弃自尊求我,我可以考虑一下,怎么样? 我轻哼一声:“算了,反正我问你要解药,你也不会给我,我还不如死得有骨气点。” 墨谢刮刮我鼻子,笑得那叫一个温柔:“这么乖?那乖乖听我的话,帮我做件事,这事了了之后,我也就不烦你了,放你和墨让团聚,好不好?” 我盯着他:“你不会再找墨让麻烦?” 他眉头一簇:“不需要了。”然后单手轻扬,一道金线飞入墨让的脖子,看我鼓着眼睛看他,竟然又笑着解释,“别紧张,只是让他睡得更香一些,别给我添麻烦。” 我皱皱眉头,刚想开口说些什么,谁知他又是一扬手,我竟然也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墨让低头看我,刮刮我的鼻子,取笑道:“走神这么半天,又想什么呢?你相公就在身边,还想什么?” 我一愣,道了句知道了,然后掩饰地低头,紧紧挽着他的手臂,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走着。 前面逡巡的御林军已经清晰可见,他们看到我们俩,立刻兵分两路,一半人打马飞奔而来,一半人向后跑去,似乎是请求增援的样子。 墨让冲我苦笑一声:“看吧,防备的多严密,我们只有两个人而已,却紧张得好像是在面临两万人的骠骑部队。” 我轻哼一声,没回答他。 他慢下脚步,低着头讨好地笑:“别这样吧,好歹大家都看着呢。” 我目光状似随意地转上一圈,然后紧紧握着他左手,恨恨道:“别这样?别这样什么?你把我当成什么?你曾经答应过我什么?堂堂墨家二少爷,难道也说话不算话么?我想要跟你一起去!”我跳着脚大叫,“我说,我想要跟你一起去!” 墨让扶着我双肩苦笑,低声:“别这样,你也知道,宴无好宴。” 他话音刚落,为首的御林军已经飞奔到了我们近前,他飞身下马,却不急着说话,只是垂首静立,待身后属下也都如他一般飞身下马,并在他身后排列整齐之后,才恭敬地向墨让拱手,然后单膝跪地:“御前带刀一品侍卫彦青,奉万岁之命,率部恭迎墨家二公子墨让回朝!……”之后他所说的,我完全没有听进去,无非是恭请他进宫听封的呆板无趣的套话。我只注意到,他身后同样单膝跪地的属下紧张的很,肌肉贲张,右手微张按着刀把,耳朵似乎都在像猎犬一般微微转动。 宴无好宴,的确是宴无好宴。 墨让微一颔首,然后向前一步。 我忙拉住他袖管,眼角崩出几许泪花:“带我一起去。” 墨让转头,苦笑着摇头,然后柔声道:“我很快回来,你在墨府乖乖等我,好不好?” 我死拉着他袖子不松手,不住跺脚:“你曾经说过,我们再也不分开,你去哪,我就去哪。” 墨让愣了愣,才含笑点头:“对,你去哪,我就去哪,但是,我去的某些地方,你不能去。” 他握了握我的手,低声:“你已经做得够好,现在,回去吧。”说完,便双臂平展,如大鸟般飞身上了一匹马,打马急道:我们走!然后也不待御林军反应,便打马飞奔而去。 仍在跪地迎接的御林军不明所以,见墨让走了,似是怕他逃了,于是也顾不上我,纷纷上马追着墨让而去。我大惊,忙提气追赶,边追边放声叫骂:“墨让!你个王八蛋,你说过再也不丢下我!你说过要永远跟我在一起!”没跑几步,但觉腹中一阵剧痛,不由双腿一软,坐倒在地,痛哭失声。 我趴在地上尽情哭着,耳朵却竖得直直的,仔细听着周遭的动静。起初还有零星的马蹄声在四周盘旋,但在他们眼里,明显墨让比较重要,不过一会功夫,便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 我站起身子,遥望天边,待确定没人了,才随手擦擦眼泪,抚着小腹慢慢向回走。 别傻了,我才不会拼了老命的继续去追,因为那个根本不是墨让。 他是易容的墨谢。 墨让,还在灌木丛里晕着。 我一步一挨地继续向回走,小腹的抽痛越来越明显,该死的墨谢,你都做了什么? 你趁我昏迷的时候,都做了什么? 毫无疑问,他自然是确保我能够在他从皇宫回来之前便在墨让的怀里死去,我知道这是他的计划,但是,我想这么做,我不能因为这是他的计划而故意背道而驰。我不够勇敢,不够冷硬,在我死前的这段时光,我只希望能够跟我最爱的人一起度过。 一……二……我慢慢走着,慢慢捱着,突然下身一热,大股的血流冲了下来,顺着我的腿慢慢流到地上,暖暖的,奇怪,我竟然不疼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松弛感,整个人开始轻飘飘的,脚步虚浮,好似我是在低空飞行。 墨让…… 我一边哭一边走,墨让……我害怕…… 渐渐的,那松弛感也消失了,我慢慢觉得累,好像已经几天几夜没有休息,四肢好像灌了铅一样,重量一点一点增加,好似要慢慢将我钉在地上,挪动双腿成了机械的动作,不过是几百米的路程,却在我面前变得比长征还要艰辛。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看到了想了许久的灌木丛。我深吸一口气,咬牙挪到墨让身边,颤抖着拔掉他脖子上的金针,然后终于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我似乎已经失去了意识,或者没有,我只是在做梦。我梦到我和墨让的第一次见面,然后是地宫中,然后是寒潭外,我还看到他背着我时我们欢乐的样子,看到他从浴桶里捉起自暴自弃的我时心疼生气的模样,看到他闭着眼抚摸我的发顶时小心翼翼嘴角带笑的模样,看到…… “小艾……”墨让紧紧抱着我,眼泪一颗颗滴在我脸上,热热的,他双手的掌心贴着我的小腹和后心,不断用他的内力替我续命。一阵阵暖流在我体内游走,温暖着我,让我觉得渐渐好受起来,然而下身那股热流仍在汩汩地流着,拼命带走墨让为我慢慢积攒起来的热量和精气神。 我无力地笑笑,若是我再多半分力气,大概会冲墨让苦笑一声,说一句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吧?——当时在寒潭外,我癸水来时,他也是这样抱着我。 当时,他也为我用内力取暖来着,连安慰都是如此相像,他在我耳边不断喃喃:“小艾,小艾,坚持住,我带你去找墨家最好的大夫,我会为你用墨家最好的药材续命,你要坚持住,你一定会好的!” 我吃力地苦笑一声,墨让啊墨让,你连自己都不信这些话,又怎么能让我相信呢?还是算了吧,我不愿让我的最后一刻在冷冰冰的刀具银针和刺鼻的药汁汤水中度过,既然已经是无用功,何不潇洒些,让我最后的记忆美好些?墨让,求你,别勉强我。 一定是我目光中乞怜的神色打动了他,他闭了闭眼睛,然后俯下身子,吻着我的额头,含泪轻声:“小艾,你想去哪?” 我想去哪? 我想看到南平,想看到吴越,想听到夏至的笑声,想…… 我……我想回家。**** 第四九章; 大结局 !!!!这世界上能让我感到温暖的地方不多,能让我称之为家的地方更少,无月小筑无疑是一处。这里有太多美好的记忆,我在这里遇到了三个最好的朋友,在这里和墨让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这里,的确是我最想去的地方。 墨让将我轻轻放在他膝上,抓着我的手,一股股内力流水价般不停地自他掌心贯入我的身体,一波一波,好似潮汐一样在我体内激荡不休,令我能够籍着这劲道一直保持清醒。 说来也奇怪,到了最后的这一刻,什么伤心啊惋惜啊,还是遗憾啊仇恨啊,于我看来,都突然变得像小孩子的把戏那样无聊可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么? 怨恨?遗憾?算了吧,你看这世界,多美好,干嘛把大把大把的精力花在这些不值当的地方?到头这一生,难逃这一刻。 我斜靠在他怀里,努力睁大眼睛,看着四周的景象。无月小筑,还像我记忆中的那么美。绿树红花,垂柳白杨,虽然除了我近前的这些,其他的都已看不真切,只能看到大片鲜艳的颜色围在我身周,美丽温暖,好似从来没有变过。 看,这正应了那句话吧,难得糊涂,什么景物一模糊起来,看着总比清晰的要顺眼得多,真好,临死前还能看到这样的美景,也不枉我在人世上走一遭。 只是可惜,我不能再陪着墨让走下去了。 想到这,我努力翻着眼皮,看了他一眼。真好,我家相公还是那么英俊帅气,只是双眼里流露出的哀戚,即使我视线已经模糊得不成样子,还是能清楚地感觉到。 墨让,别这样,我知道你心里苦,但是我求你,别这样。 墨让似是感觉我看他,低头轻吻我脸颊,然后抱得我更紧,柔声问:“还记得在这花园里,就在不远的地方,那里,我带你看夜光覃么?” 我眨眨眼睛向他示意。记得,当然记得,我怎么能忘?这是我最美好的回忆了,所有有关你的一切都镶了道金边,你走路的样子,身上的味道,说过的话,都被我小心锁到了水晶做的陈列柜里,时时常拂拭,不敢惹尘埃。 他声音放低再放低,低得好似在哄我入睡:“你曾经问我,为什么不主动告诉你,我爱你,为什么一定要等你开口,小艾,不是我不肯,是我太笨了。” “那时,我还以为,你喜欢的是吴越,所以我不敢说,我想,既然你心不在我这里,我说出来,不过是徒惹烦恼,顺带还影响你和吴越间的发展,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喂,你不要笑我啊,我当时确实是这样认定的,我想,还是不要说了吧,这点小小郁闷,我克服一下,大概就过去了。——呵,没想到,我低估了你。” 什么,我喜欢谁?吴越? 我转动干涩的眼珠,费力地瞪他一眼:相公,亏得我还觉得你天纵英才,世上能胜过你的只有墨谢那个变态,原来你也有这么白痴的方面啊?——好吧,当时我也曾白痴到认为你和夏至很配来的,还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咱俩,算扯平了吧! 本宫赦你无罪! 墨让低下身子,脸颊轻轻蹭着我的额头:“等你走了之后,我在你的房间里找到我给你的那只鹿皮手套,内里清清楚楚绣着一个让字,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你是爱我的。” 我苦笑。呵,我们还真是彼此彼此,总要等到退无可退,再没有任何合适的借口可用时,才相信对方也是爱自己的,我们都是胆小鬼。——但是,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为什么不去找我,而是等了五年那么久? 回答我的是一声叹息:“小艾,我错了。我总是以为,我应该让你来做决定,我以为应该由你来决定,究竟要不要开始这段感情,毕竟和墨家的人交往,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你在没有和我开始时就已经受到拖累,的确,当时并不是叫你回来的好时机。所以我决定给你一点时间,也给自己一点时间,让我明白,究竟要怎样解决这件事情,毕竟一辈子躲下去、防下去,并不是什么好办法。而在你没有下定决心之前,我不应该做出任何困扰你的举动。” “但是我错了,我错得离谱,我应该立即去找你,告诉你我的想法,告诉你,我爱你,我不在乎墨谢,我只想要你在我身边。若你愿意,我们就一起面对一切,绝不放对方独自承担,若你不愿,我也愿放手,祝你以后找到个好归宿,远离这些是是非非。” “这种想法,五年里我早已想了无数遍,但是我一直不敢,我怕你不愿,我宁愿给自己留一个渺茫的希望,我也没有把握,是否能够保障你的平安,若答案是不,那么,我宁愿你忘了我,开始一段新生活。” “你看,我真傻,我做了这么多傻事,最傻的一件事,莫过于我现在仍然矛盾,一方面,我觉得,我们白白浪费了五年,早知你爱我,你不介意,我应该一早就去找你,什么都不管,放下墨家,和你做一对闲云野鹤……但……我没想到,结果仍然是这样,仍然逃不掉这个结局……或许,我们不应该重逢。” 我缓慢地眨眼,然后吃力地抓住他的手:“我不后悔。”我不后悔最后是这样的结局,若是我们互相爱慕却不曾开始,我才会后悔,悔到肠子都青了。 你也说过,若不能决定长度,就不能把决定宽度的权利也一并给丢了。 南平临走时,曾经无限遗憾地说,他因为没能鼓起勇气向吴越表白而悔恨。如今我能明白墨让的心意,我已经成为他的妻子,我正在他的怀中度过我的最后一刻,除了贪心地觉得时间不够,我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 自然,如果让我选择,我自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和墨让开开心心地继续下去,但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会给你最完美的东西,你得接受它的残酷,并且学会知足常乐。比如说,如果它一定要我在孤独终老和现在中选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现在。——别跟我说不要任命,要坚持到底,我已经努力过,既然已经不能改变任何事情,不如让自己过得好过些,也让别人好过些。 我艰难地再次开口:“墨……” 墨让抓紧我的手,俯下身子,将耳朵贴到我唇边,静待下文。 我绽开一丝微笑,虽然你现在看不到,但我相信,你能感觉得到,我用力振动声带,尽量张大嘴巴,可惜,仍然是声若蚊蝇:“别伤心,我很幸福。” 真的真的,我不贪心,能走到这一步,我已经很满足了。 墨让看着我,眼泪再一次一滴滴落到我脸上,可惜,我已经没有力气替他擦干。 下身那汩汩的热流从未停止,我没有力气和精力再去发表什么长篇大论,墨让,我只希望你知道,我们即使能相守一天也是幸福的,所以,求你,别为了我做什么过激的事情。 我希望你为我伤心,——嘿,我当然不想我前脚刚走,你后脚就取次花丛去了,但我并不愿你太过伤心,若你如墨谦那般一夜白头,或是更过分,小心你来了以后,我拿鞋底抽你。 墨让……我吃力地伸出手,想再摸摸他的脸,想再亲亲他,但手伸到一半,竟然就突然没了后劲,手直接摔了下去。 我眼睛仍是睁着的,但是眼前却慢慢黑了下去,这就是死么?不是思维先离开,而是五感率先宣布罢工? 眼睛已经完全看不见,思维却还是十分清晰,我模糊地感觉到墨让慢慢抱紧我,力道大到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我似乎在听到他轻轻地唤我:“别走……” 渐渐的,我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感觉不到,好似被囚禁在个狭小的笼子,我蜷缩在这小小的笼子里,等待着传说中的牛头马面。 传说中的拘魂使者并没有来,我只感到我的魂魄如风中的烛火那样,半明半灭,终于在猛地一亮之后,彻底熄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