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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性欲满足、情感寄托和审美领略 1 不要被"快感&q...

    丈夫如坠雾里云中。他实在弄不懂,在和妻子的性生活当中妻子的温顺,妻子的面红耳赤和轻微的呻吟,说明了什么?他坚信他们是幸福的,是妻子有了外遇而变了心,是昧着良心说瞎话。丈夫激动地说:"你爱上别人,也许是有你的道理,可是你千不该万不该,因此就否认我们之间以往的感情,这太残忍了!"

    难道方某真的是欺骗了丈夫吗?如果说"欺骗",其实并不是方某在说假话,而是一直在用"快感"欺骗着丈夫。她承认自己在性生活中尽量想满足对方,在对方的激动和满足当中自己也有一定的愉悦。她承认自己的表现是有目的的,有一多半是"装"出来的。可是,每次性生活之后,她都很平静,甚至没有什么回味,而且潜意识当中希望这种事最好不要再发生。她承认感官刺激时自己有所反应,但同时也在心里暗暗叫苦。所以认识了佟某以后,甚至在和丈夫性交时经常问自己:"为什么是他而不是他?"

    方某和丈夫在"离婚谈判"中是开诚布公的,这也许是现代"离婚现象"中比较精彩的现象。因而使我们可以更清晰地正视复杂的性心理状况。

    方某的"性快感"并不真实,真实的快感已被报答、安慰、体贴、义务等意念所淹没。

    性快感的指标多么复杂、多么内在。这是一个人内心的,只有自己体会得到的,并且可能是靠自己在事后,在长期的检验中去承认去认可的。

    再来看看男性的例子。

    向娅所编著的《男女十人谈》中记载了一位男人如下的自白:

    "她容忍我对她做的一切,每当我跟我老婆睡过之后,我总要设法找她发泄一次,好象只有这样我的心理才会平衡。在平日,我性格懦弱,可当我把她压在身子下时,我就像个复仇犯、虐待狂,特别凶恶。我狠狠地吸吮她乳房,咬得她失声喊痛;我用膝盖撞她的阴部,直撞得她脸色发青发晕……我要发泄我对女人的仇恨和渴望,我得把我老婆施加给我的痛苦统统转嫁出去,才感到我是个男人……

    "我开始时并不是有意识地这样做的,我是渐渐开始、渐渐加剧的。因为我觉得这样折腾一阵就痛快淋漓。而她对我的纵容又加剧了我这种变态的性心理。你看,男人有时候是那么卑鄙。就拿我来说吧,在自己憎恶的老婆面前像个专供她泄欲的工具,连反抗一下都不敢,真的,只要她要,我都不敢说不行……可在这可怜的小女工身上,我却滥施暴虐……我这种男人哪,恐怕也只能用这种方式对我老婆给我的性欺压表示反抗了。"

    在这两段自白当中,可以看出,这位男性公民在小女工那里和老婆那里,都不会没有达到"性高氵朝",可是却很难说得上有"性快感"。他的出于报复、泄愤心理的施虐式的性行为,和他的屈于老婆淫威、甘当泄欲工具而不敢反抗时的性行为;如果能称得上"快感"的话,那么这种"快感"岂不是要和心理层面上的痛苦划等号了?

    人们的泄欲行为、性操作行为,往往成为实现某种心理欲望的工具——用性交来发泄和表达报复、惧怕、嘲弄、鄙夷……甚至在一个对象身上发泄着对其他对象的某种情绪。

    人们的泄欲行为,性操作行为,还往往成为排遣某种心理积郁的手段——用性交来冲淡、掩盖或散解苦闷、无聊、空虚、忧愁……

    与"借酒浇愁愁更愁"有共同之处,其实完全可以说"借性解愁愁更愁"。

    完全可以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快感"。一种是甜蜜的、身心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持久的快感;一种是虚伪的、短暂的,仅限于生理或器官感受的"快感"。

    这两种快感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在达到性高氵朝的前前后后。以性交之前或达到性高氵朝之前,你是向往的、迫切的、充满热情的、心甘情愿的,还是冷淡的、无奈的、含有杂念或其它意图的。在性交或达到性高氵朝之后,你是满足的、舒畅的、回味的,精神上没有负担而感到轻松愉快的;还是悔恨的、淡漠的、厌烦的,精神上更加空虚或压抑的。

    如果仅仅是感官刺激带来的当时的生理感觉,一种排泄、刺激而引起的、短暂的需要满足,这实际上决不是真正的性快感。因为人毕竟是人,人的性行为有感受一定要在心理层面上反映出来。

    皮肤和肉体受到外界刺激而产生的单纯的肉体感觉,比如疼、酸、麻、痒……都会在心理上有一定反映。当然,如果硬要把性刺激引起的感觉单纯地抽象出来,完全排除心理层面的反映和折射,那么也可以。但你能用一个"快感"来概括吗?

    如果硬要把这种不附带任何心理感受的感觉说成是"快感",那么,这里奉劝朋友们不要被这种"快感"所迷惑,它决不是性交的韵味和价值所在。仅仅追求这种"快感",会失掉性生活,会毁了性生活,会损坏和摧毁你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人生最美好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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