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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她终于看见了传说中的霍宅。
果然是豪门大家的气象,一进门宛如进了皇园林,院中绿树如海,一眼望去竟不见任何房屋,只在极远处,才隐约有几幢各色的楼宇亭台。
沿途的男女仆佣都静默不语,端是给这豪门大院添了一分庄重。只在他们经过的时候垂首侧立,以示尊敬。
引路的仆佣把她一直带到一座白楼前,然后自行退了,留了她一个人在那里。苏向晚站在那里进退不得,暗自叹了口气,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
“霍老爷六十大寿,要在家里宴请绥州所有的名媛名流,要你去为他的舞会伴奏。向晚啊,这是我们百乐门的光荣啊!”
霍家啊……苏向晚仰头看那气派的歌德式洋楼,不由感慨,不愧是珅德郡的望族,簪缨世家的大族。不管是皇室下台前,还是改了民国后,霍家始终屹立不倒,甚至有更欣然向上的势头。
“是百乐门的苏向晚小姐吗?”感慨声刚落,耳边忽然听得有人询问,一抬头,看见一中年男子站在她身侧,看着她,问。
向晚昔年随父亲旅居他国时,也不是没见过世面,只是想到这深宅大院的诸多规矩时,不由得全身不自在起来,点了点头,也不知如何回话,便听得那个男子道:“我是此处的管家王福,苏小姐,请随我来。”
沿着屋前的柏油路绕向右方,转过几簇修竹紫罗,向晚被带进了白楼的偏厅,听得管家说:“离晚宴还有两个小时,苏小姐可以先在此休息,如果有什么需要请尽管提出来,我们一定设法满足您。”
“这样就很好,谢谢。”管家听后点了点头,鞠了一躬后便离开了。
偏厅的装饰大方又不失贵气,棕色的真皮沙发,式样简单的茶几,在靠近窗口的地方还放了一架斯坦威钢琴,霍家的东西,果然件件都是世传。大概是暗示她先热热手,毕竟这是一场重要到一点差错都不能出的宴席。向晚走到钢琴前,掀开琴盖,试了几个音,斯坦威的钢琴,果然是音质清越剔透到令人心折不已。
晚宴开始的时候,向晚低着头从偏厅进入主客厅,规矩地在钢琴前坐下后,耐心得等着霍老爷子祝酒辞的结束。
这舞会的伴奏如同地上鲜红的鹅绒地毯,道。
“不要紧,小李,开进去。”管家福叔吩咐了司机后又转过头对向晚笑着解释,“苏小姐不必客气,今日还要多谢苏小姐的出色表演。况且,二少爷也吩咐过送您到家。”
顿了顿,终于又迟疑地问“苏小姐怎么会住在百里巷?”
百里巷虽不是绥州最下等的住户区,但却是治安最乱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流浪汉和无业游民都聚集在那里。一个女孩子住在这样的地方,怎么说也是不合适的。
“谢谢王管家关心,这是张经理的安排。”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们几个人一起住,倒也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下了车,礼貌地向王管家道谢,等到车子小心翼翼地在狭窄的弄堂里转过一个弯,渐渐远去时,向晚才转身回屋。
刚从那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出来,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却看到自己这孤灯一盏,墙壁漆黑。说是毫不在意那是假的。回国也已有七个月了。父亲死后,向晚也不想再辗转在异国陌生的土地上,而毅然决定回国。回国后,举目无亲,父亲的病又几乎花掉所有的钱。可是,父亲的骨灰需要下葬,买公墓要钱;自己要活下去,吃穿住行,哪样又是不用钱?恰巧这时,百乐门的张领班说他们要招琴师,她便这么应聘上了。可是啊,她当时居然不知道,百乐门不是百老汇,这是一个风月之地。难道她,就这样,入了风尘?
父亲生前,对她的宠爱,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了,这种宠爱甚至有点溺爱的味道。向晚并不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但十年前的那个夜里,她被父亲匆匆唤醒,然后父亲把她藏在阁楼的书架后面。然后就是六岁的妹妹突患疾病,而后他们急急从鹿特丹出发,坐上前往美国的油轮。在船上,妹妹不治离世,在最后的几天,她都没有看见妹妹,只有母亲和姐姐在房间里照顾他。
向晚对妹妹最后的印象是母亲抱着她登上油轮,包裹的毯子被风吹开了一个角,她看到妹妹的脸苍白到发青,微微睁开的眼睛直直盯着她,说不出为什么,她不由自主地感到害怕。
一直到妹妹海葬,她和父亲都没有被允许去看妹妹,举行海葬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父亲把她叫醒,告诉自她妹去了,让她去送妹妹最后一程。当她赶到甲板上的时候,妹妹已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母亲给她用最好的毛毯包起来,如同婴儿初生一般,只剩头露在外面,妹妹的脸上只剩下白,惨白一片。在绑上重物后,母亲终于把她的脸遮上,放置于木板上,木板稍倾斜,妹妹随之滑入海中下沉。
妹妹和她相差一岁,两人本是最要好的。幼时学钢琴,家里不富裕,父亲只让她一个人学,但她却在学会了再教妹妹学。只有姐姐,每当这是总是走得远远的。后来母亲和姐姐也离开了,带走了家里大部分的钱。父亲临死时,握着她的手,一字一句,无不心酸地说,“向晚,是爸爸对不起你,但是,爸爸也对不起妈妈,所以,向晚,以后你要原谅你妈妈。”
她不是不怨恨自己的母亲的,但想父亲偏爱自己,母亲偏爱姐姐和妹妹也无可厚非,可是,父亲如此的爱她,她竟舍了他。她拿走了大半的钱财,间接地害死了父亲。
只是从今以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上的冷暖炎凉,还有那遥远不可预知的未来。
如果她一直在百乐门做个琴师,那么终其一生,她也不能走出这百里巷,可是,如何能甘心?自小辛苦学琴,却只能在这空气中弥满脂粉、香水和红酒的地方弹那靡靡之音。
若是想脱离百乐门,有两种办法:一是认识个达官贵人,拉她出这泥沼之地;再就是干脆成为百乐门的红牌,赚个满盆钵,然后找个地方,换个名字,洗尽铅华,再重新开始。
只是,不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先成为一个舞女,一个红牌,难道你一个弹琴的,会有达官贵人走到你面前来么?
蛾眉淡扫,粉面轻敷,樱口樊素,云髻峨峨,修耳隆鼻,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在晕黄的灯光底下,美丽叫人惊艳,却又迷离而陌生。隔着镜子,她是那么美,然而又那么远,眉梢眼底,不见一丝欢喜,那双眼,冷冷淡淡地,满眼满眼的只是不甘。
向晚就这么去了百乐门。
时候还早,舞女们就在化装室里聊天搽指甲,看见向晚走进来,莫不瞪大了眼睛闪了舌,谁也吐不出一个字来。还是离得最远的领班最先回过神来,“嗳,向晚,你总算是开了窍了。居然用了整整七个月,真是!”
似真似假的埋怨着,然而眼底的欢喜却是掩不住的,早就知道这是一颗蒙尘的明珠,不,是夜明珠。只要仔细打磨,她的光辉将足以照亮整个绥州城。她好像看到了百乐门盛况空前,所有富豪都来一掷千金的那一天。
但是,慢!现在的向晚是够美,但还是缺了那股子气,现在的她就好比是橱窗里那昂贵的外国娃娃,虽然美,却不耐看。终有一天,她要让她发出令人窒息的夺目光彩!
“唉!你们今晚带着点向晚!”吩咐一声后扭着腰肢踩着高跟鞋慢慢离去。
“向晚向晚,昨天见到二公子没?”领班一走,平时和向晚最要好的舞女娜娜连忙坐到她旁边,问。
“见到了。”向晚淡淡地回答道,看到一干女子都向这边涌时,她连忙接下去说道,“就那样,人样。没有传得那么夸张。就是五官比普通人略微齐整些。”
众女一阵唏嘘,明显是不相信向晚的轻描淡写。
“我一个表妹在兴隆百货公司上班,她说上次远远地看到二公子了。真的比传言中还要俊挺!”莉莉接口道。
“呐!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向晚双手一摊,做无奈状,接着又奇怪道,“你们在百乐门也不短了,难道从来没见过二公子?难道二公子从来不涉足风月场所?”
娜娜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怪异起来,看了她半晌才说,“向晚,你不会不知道二公子从来只去九重天不来百乐门的么?”
向晚一怔,看到原本围着的舞女慢慢散开了,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我们百乐门的舞比不上九重天?”
“那倒也不是,听说二公子从不下舞厅的。”想了想,又摇摇头,压低声音说,“这种事,我们哪里知道?我也想他上百乐门来啊!嫁入霍家是不指望了,但如果被二公子看上,那就可以洗手不做了。”
“呵呵,小姐,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向晚笑着调侃娜娜,自己的脸,已经不由自主热辣辣地红了起来。于是又在心里重复一遍说,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
“小姐新来的?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男子,有很重的头油和香烟的味道,靠得很近,她的后颈都感到有黏糊糊的汗味,向晚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看到一个中年凸腹的男子,色迷迷的眼睛看着他,口里的热气喷到她的脸上,若不是倚靠着吧台,向晚这是一定已经后退了十步不止,但是不能,慢慢地,慢慢地,脸上堆积出一个笑容,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说,“先生贵姓?赏脸跳支舞?”
第 3 章
清晨的百里巷是安静的,所有人都还在梦中,向晚早早起了床,打扫完屋子,烧好水,又慢慢地踱回屋子,转了两圈,终是坐到了床上,随后抽出一本《any.
更新的比较少,主要是最近要考试,大家体谅。后天或者大后天应该还有一篇,不过不保证。但是下一篇偶在酝酿一个很狗血的情景。
第 10 章
梳、篦,发簪、华盛、发钗,环、佩、华鬘、腕钏,犀角、象牙、翠玉、白银、黄杨制成的;软缎,织锦,丝绒,旗袍,长裙,晚装,外套,披风,大衣,还有皮鞋和帽子,颜色各样,款式各异。抬头是珠宝,低头尽华服,所有女人孜孜追求的,不就是这样的生活?
如今苏向晚红透整个绥州城,这些当然算不得什么。自然,她不会去接受那些个老板的馈赠。她明白,得到的每一样东西,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如同如今的她,得到了华衣美服,却失去了做人的自尊,现在她每次走在大街上,看到的每个人的眼神,都仿佛在挑剔她——一介舞女!如果,她收下了那些翡翠的镯子,貂皮的大衣,接下来要付出的将会是什么?自由?还是,身体?
“向晚,还没睡么?”娜娜走进来,依旧道,“有的,有的,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只是你还没有遇到。他会毫无顾忌地对你付出,毫无顾忌地对你好,毫无顾忌地对你笑。”说着,转头看到向晚枕边那本用牛皮纸包着的书,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那个妓女的故事,你看到哪里了?”
“那个啊!”向晚偏了偏头,看到那本被自己遗忘很久的枕边书,笑了笑,说,“终于有一个男人爱上了那个女人,只是因为她而爱她。”伸手拿过那本书,翻了翻,这是一个悲剧,从一开始就注定的,为了上流社会体面家庭的“荣誉”,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做了一个牺牲品。
“是吗?”娜娜看起来很高兴,兴致勃勃地追问,“那个男人怎么样?”
向晚想了一下,回答道,“是税务局长的儿子,也算是有为青年。”
“不现实!”娜娜撇了撇嘴,“哪有那么好的事?老娘我怎么遇不到?……”嚷着嚷着,声音慢慢低了下去,突然,又爆出一句,“向晚,等过了年我就不做了,回家嫁人去了!”
向晚只当她发癫说笑,也跟着说,“好啊,嫁哪个啊?我包个大红包给你啊!”
“你见过的。”娜娜平静地说。
向晚看她神色镇静,全然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不由有些着急,她见过的来百乐门会是什么好男人,娜娜居然要嫁这些人?
娜娜看着她的表情,自然明白她想岔了去,连忙纠正,“不是那些客人?”
不是客人?那就是那些打手?还是酒保?想起那些或熊腰虎背或流里流气的,向晚感到一阵发冷。娜娜要嫁给那样的人?
“不是的。”娜娜也不再打哑谜,直接说道,“是经常稍东西来的那个福生。”
向晚想起来了,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每次看见娜娜都会脸红。虽说也是个好人,可娜娜这么致的人配那样一个鲁汉子怎么不委屈?
“娜娜,你开玩笑的是吗?”向晚小心翼翼地问。自从进了百乐门,娜娜关心她,照顾她,她把她当姐姐一般依赖,如今,就要这样说走就走了吗?
“向晚,开了年我就24了,不小了。我总是要嫁人的。”娜娜就像是在安抚小孩子,“福生也许不够有钱,不够机灵,而我,也不够爱他,但是这由不得我来挑拣。如果让我选,我当然想选霍二公子,人品气度家世样貌样样顶尖,可是,向晚,这是生活。”娜娜的眼神飘向远处,“只有他真正不嫌弃我,这就够了。”
这话说得太凄凉,向晚不由想起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自己说过一句话,“鱼找鱼,虾找虾,乌配王八”。父亲听了大笑,说,“我的向晚将来是要有一个男人,嗯,叫什么来着,白马王子!对了,那个白马王子踏着七色彩云来娶的!”
“爸爸,爸爸,如今你的向晚只要有一个男人不嫌弃她曾经沦落风尘,她就肯嫁了。”
岁月,如流水地一般过去。记得满街小摊子上,摆着泥塑的兔儿爷,忙着过中秋,好象是昨日的事。可是一走上街去,花爆摊,花灯架,宜春帖子,又一样一样地陈设出来,原来要过旧历年了。
娜娜真的要结婚了,开始把东西陆陆续续地搬出百里巷,同住的其他几个姑娘们看着都羡慕不已:她总算是搬出去了。向晚明白,只有这样,才叫做真正地搬出了百里巷,所以她拒绝了张经理的好意,不愿意因为成了红舞女而搬到大别墅里去。因为,再豪华的别墅,也是一只致的笼子,而她,已经做了舞女,不愿再做金丝雀了。
这天,向晚陪着娜娜上街采办年货和结婚用品。挑挑拣拣,一直到华灯初上的时候,娜娜才开恩回去。行至锦湖路,汽车骤然停下。向晚本就昏昏欲睡,这么一下,身子一下往前扑去,额头在椅背上重重撞了一下,娜娜噗哧一下笑出来,向晚稳住身体后,沉声道,“什么事?”
车夫诚惶诚恐,“前面路被堵上了,过不去。”
在绥州的繁华地段闹事,什么人这么大胆?向晚伸手摇下车窗,向外望去,却被横七竖八的七八辆汽车。二三十个人手拿棍子,个个气势汹汹.路上的行人都在驻足观看,围成了一个圈,正好处在路中央,把道路堵住了,看到这样的情景,向晚也无法可施,只能吩咐车夫,“把车靠边点,等他们散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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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这样了,偶尽力了。至于说过的狗血部分,明天,嗯,或者后天。
考试下个星期结束,下周末开始恢复更新,每日一更?呵呵,偶尽力。
祝好。![]()
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她终于看见了传说中的霍宅。
果然是豪门大家的气象,一进门宛如进了皇园林,院中绿树如海,一眼望去竟不见任何房屋,只在极远处,才隐约有几幢各色的楼宇亭台。
沿途的男女仆佣都静默不语,端是给这豪门大院添了一分庄重。只在他们经过的时候垂首侧立,以示尊敬。
引路的仆佣把她一直带到一座白楼前,然后自行退了,留了她一个人在那里。苏向晚站在那里进退不得,暗自叹了口气,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的原因——
“霍老爷六十大寿,要在家里宴请绥州所有的名媛名流,要你去为他的舞会伴奏。向晚啊,这是我们百乐门的光荣啊!”
霍家啊……苏向晚仰头看那气派的歌德式洋楼,不由感慨,不愧是珅德郡的望族,簪缨世家的大族。不管是皇室下台前,还是改了民国后,霍家始终屹立不倒,甚至有更欣然向上的势头。
“是百乐门的苏向晚小姐吗?”感慨声刚落,耳边忽然听得有人询问,一抬头,看见一中年男子站在她身侧,看着她,问。
向晚昔年随父亲旅居他国时,也不是没见过世面,只是想到这深宅大院的诸多规矩时,不由得全身不自在起来,点了点头,也不知如何回话,便听得那个男子道:“我是此处的管家王福,苏小姐,请随我来。”
沿着屋前的柏油路绕向右方,转过几簇修竹紫罗,向晚被带进了白楼的偏厅,听得管家说:“离晚宴还有两个小时,苏小姐可以先在此休息,如果有什么需要请尽管提出来,我们一定设法满足您。”
“这样就很好,谢谢。”管家听后点了点头,鞠了一躬后便离开了。
偏厅的装饰大方又不失贵气,棕色的真皮沙发,式样简单的茶几,在靠近窗口的地方还放了一架斯坦威钢琴,霍家的东西,果然件件都是世传。大概是暗示她先热热手,毕竟这是一场重要到一点差错都不能出的宴席。向晚走到钢琴前,掀开琴盖,试了几个音,斯坦威的钢琴,果然是音质清越剔透到令人心折不已。
晚宴开始的时候,向晚低着头从偏厅进入主客厅,规矩地在钢琴前坐下后,耐心得等着霍老爷子祝酒辞的结束。
这舞会的伴奏如同地上鲜红的鹅绒地毯,道。
“不要紧,小李,开进去。”管家福叔吩咐了司机后又转过头对向晚笑着解释,“苏小姐不必客气,今日还要多谢苏小姐的出色表演。况且,二少爷也吩咐过送您到家。”
顿了顿,终于又迟疑地问“苏小姐怎么会住在百里巷?”
百里巷虽不是绥州最下等的住户区,但却是治安最乱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流浪汉和无业游民都聚集在那里。一个女孩子住在这样的地方,怎么说也是不合适的。
“谢谢王管家关心,这是张经理的安排。”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们几个人一起住,倒也是没有什么危险的。”
下了车,礼貌地向王管家道谢,等到车子小心翼翼地在狭窄的弄堂里转过一个弯,渐渐远去时,向晚才转身回屋。
刚从那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出来,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却看到自己这孤灯一盏,墙壁漆黑。说是毫不在意那是假的。回国也已有七个月了。父亲死后,向晚也不想再辗转在异国陌生的土地上,而毅然决定回国。回国后,举目无亲,父亲的病又几乎花掉所有的钱。可是,父亲的骨灰需要下葬,买公墓要钱;自己要活下去,吃穿住行,哪样又是不用钱?恰巧这时,百乐门的张领班说他们要招琴师,她便这么应聘上了。可是啊,她当时居然不知道,百乐门不是百老汇,这是一个风月之地。难道她,就这样,入了风尘?
父亲生前,对她的宠爱,连她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了,这种宠爱甚至有点溺爱的味道。向晚并不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但十年前的那个夜里,她被父亲匆匆唤醒,然后父亲把她藏在阁楼的书架后面。然后就是六岁的妹妹突患疾病,而后他们急急从鹿特丹出发,坐上前往美国的油轮。在船上,妹妹不治离世,在最后的几天,她都没有看见妹妹,只有母亲和姐姐在房间里照顾他。
向晚对妹妹最后的印象是母亲抱着她登上油轮,包裹的毯子被风吹开了一个角,她看到妹妹的脸苍白到发青,微微睁开的眼睛直直盯着她,说不出为什么,她不由自主地感到害怕。
一直到妹妹海葬,她和父亲都没有被允许去看妹妹,举行海葬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父亲把她叫醒,告诉自她妹去了,让她去送妹妹最后一程。当她赶到甲板上的时候,妹妹已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母亲给她用最好的毛毯包起来,如同婴儿初生一般,只剩头露在外面,妹妹的脸上只剩下白,惨白一片。在绑上重物后,母亲终于把她的脸遮上,放置于木板上,木板稍倾斜,妹妹随之滑入海中下沉。
妹妹和她相差一岁,两人本是最要好的。幼时学钢琴,家里不富裕,父亲只让她一个人学,但她却在学会了再教妹妹学。只有姐姐,每当这是总是走得远远的。后来母亲和姐姐也离开了,带走了家里大部分的钱。父亲临死时,握着她的手,一字一句,无不心酸地说,“向晚,是爸爸对不起你,但是,爸爸也对不起妈妈,所以,向晚,以后你要原谅你妈妈。”
她不是不怨恨自己的母亲的,但想父亲偏爱自己,母亲偏爱姐姐和妹妹也无可厚非,可是,父亲如此的爱她,她竟舍了他。她拿走了大半的钱财,间接地害死了父亲。
只是从今以后,就只剩下她一个人,面对这世上的冷暖炎凉,还有那遥远不可预知的未来。
如果她一直在百乐门做个琴师,那么终其一生,她也不能走出这百里巷,可是,如何能甘心?自小辛苦学琴,却只能在这空气中弥满脂粉、香水和红酒的地方弹那靡靡之音。
若是想脱离百乐门,有两种办法:一是认识个达官贵人,拉她出这泥沼之地;再就是干脆成为百乐门的红牌,赚个满盆钵,然后找个地方,换个名字,洗尽铅华,再重新开始。
只是,不论哪种方法,都需要先成为一个舞女,一个红牌,难道你一个弹琴的,会有达官贵人走到你面前来么?
蛾眉淡扫,粉面轻敷,樱口樊素,云髻峨峨,修耳隆鼻,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在晕黄的灯光底下,美丽叫人惊艳,却又迷离而陌生。隔着镜子,她是那么美,然而又那么远,眉梢眼底,不见一丝欢喜,那双眼,冷冷淡淡地,满眼满眼的只是不甘。
向晚就这么去了百乐门。
时候还早,舞女们就在化装室里聊天搽指甲,看见向晚走进来,莫不瞪大了眼睛闪了舌,谁也吐不出一个字来。还是离得最远的领班最先回过神来,“嗳,向晚,你总算是开了窍了。居然用了整整七个月,真是!”
似真似假的埋怨着,然而眼底的欢喜却是掩不住的,早就知道这是一颗蒙尘的明珠,不,是夜明珠。只要仔细打磨,她的光辉将足以照亮整个绥州城。她好像看到了百乐门盛况空前,所有富豪都来一掷千金的那一天。
但是,慢!现在的向晚是够美,但还是缺了那股子气,现在的她就好比是橱窗里那昂贵的外国娃娃,虽然美,却不耐看。终有一天,她要让她发出令人窒息的夺目光彩!
“唉!你们今晚带着点向晚!”吩咐一声后扭着腰肢踩着高跟鞋慢慢离去。
“向晚向晚,昨天见到二公子没?”领班一走,平时和向晚最要好的舞女娜娜连忙坐到她旁边,问。
“见到了。”向晚淡淡地回答道,看到一干女子都向这边涌时,她连忙接下去说道,“就那样,人样。没有传得那么夸张。就是五官比普通人略微齐整些。”
众女一阵唏嘘,明显是不相信向晚的轻描淡写。
“我一个表妹在兴隆百货公司上班,她说上次远远地看到二公子了。真的比传言中还要俊挺!”莉莉接口道。
“呐!你们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向晚双手一摊,做无奈状,接着又奇怪道,“你们在百乐门也不短了,难道从来没见过二公子?难道二公子从来不涉足风月场所?”
娜娜脸上的表情慢慢变得怪异起来,看了她半晌才说,“向晚,你不会不知道二公子从来只去九重天不来百乐门的么?”
向晚一怔,看到原本围着的舞女慢慢散开了,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难道我们百乐门的舞比不上九重天?”
“那倒也不是,听说二公子从不下舞厅的。”想了想,又摇摇头,压低声音说,“这种事,我们哪里知道?我也想他上百乐门来啊!嫁入霍家是不指望了,但如果被二公子看上,那就可以洗手不做了。”
“呵呵,小姐,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向晚笑着调侃娜娜,自己的脸,已经不由自主热辣辣地红了起来。于是又在心里重复一遍说,天还没黑呢,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
“小姐新来的?怎么以前没见过?”一个男子,有很重的头油和香烟的味道,靠得很近,她的后颈都感到有黏糊糊的汗味,向晚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看到一个中年凸腹的男子,色迷迷的眼睛看着他,口里的热气喷到她的脸上,若不是倚靠着吧台,向晚这是一定已经后退了十步不止,但是不能,慢慢地,慢慢地,脸上堆积出一个笑容,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说,“先生贵姓?赏脸跳支舞?”
第 3 章
清晨的百里巷是安静的,所有人都还在梦中,向晚早早起了床,打扫完屋子,烧好水,又慢慢地踱回屋子,转了两圈,终是坐到了床上,随后抽出一本《any.
更新的比较少,主要是最近要考试,大家体谅。后天或者大后天应该还有一篇,不过不保证。但是下一篇偶在酝酿一个很狗血的情景。
第 10 章
梳、篦,发簪、华盛、发钗,环、佩、华鬘、腕钏,犀角、象牙、翠玉、白银、黄杨制成的;软缎,织锦,丝绒,旗袍,长裙,晚装,外套,披风,大衣,还有皮鞋和帽子,颜色各样,款式各异。抬头是珠宝,低头尽华服,所有女人孜孜追求的,不就是这样的生活?
如今苏向晚红透整个绥州城,这些当然算不得什么。自然,她不会去接受那些个老板的馈赠。她明白,得到的每一样东西,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如同如今的她,得到了华衣美服,却失去了做人的自尊,现在她每次走在大街上,看到的每个人的眼神,都仿佛在挑剔她——一介舞女!如果,她收下了那些翡翠的镯子,貂皮的大衣,接下来要付出的将会是什么?自由?还是,身体?
“向晚,还没睡么?”娜娜走进来,依旧道,“有的,有的,总会有那么一个人,只是你还没有遇到。他会毫无顾忌地对你付出,毫无顾忌地对你好,毫无顾忌地对你笑。”说着,转头看到向晚枕边那本用牛皮纸包着的书,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那个妓女的故事,你看到哪里了?”
“那个啊!”向晚偏了偏头,看到那本被自己遗忘很久的枕边书,笑了笑,说,“终于有一个男人爱上了那个女人,只是因为她而爱她。”伸手拿过那本书,翻了翻,这是一个悲剧,从一开始就注定的,为了上流社会体面家庭的“荣誉”,她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做了一个牺牲品。
“是吗?”娜娜看起来很高兴,兴致勃勃地追问,“那个男人怎么样?”
向晚想了一下,回答道,“是税务局长的儿子,也算是有为青年。”
“不现实!”娜娜撇了撇嘴,“哪有那么好的事?老娘我怎么遇不到?……”嚷着嚷着,声音慢慢低了下去,突然,又爆出一句,“向晚,等过了年我就不做了,回家嫁人去了!”
向晚只当她发癫说笑,也跟着说,“好啊,嫁哪个啊?我包个大红包给你啊!”
“你见过的。”娜娜平静地说。
向晚看她神色镇静,全然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不由有些着急,她见过的来百乐门会是什么好男人,娜娜居然要嫁这些人?
娜娜看着她的表情,自然明白她想岔了去,连忙纠正,“不是那些客人?”
不是客人?那就是那些打手?还是酒保?想起那些或熊腰虎背或流里流气的,向晚感到一阵发冷。娜娜要嫁给那样的人?
“不是的。”娜娜也不再打哑谜,直接说道,“是经常稍东西来的那个福生。”
向晚想起来了,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每次看见娜娜都会脸红。虽说也是个好人,可娜娜这么致的人配那样一个鲁汉子怎么不委屈?
“娜娜,你开玩笑的是吗?”向晚小心翼翼地问。自从进了百乐门,娜娜关心她,照顾她,她把她当姐姐一般依赖,如今,就要这样说走就走了吗?
“向晚,开了年我就24了,不小了。我总是要嫁人的。”娜娜就像是在安抚小孩子,“福生也许不够有钱,不够机灵,而我,也不够爱他,但是这由不得我来挑拣。如果让我选,我当然想选霍二公子,人品气度家世样貌样样顶尖,可是,向晚,这是生活。”娜娜的眼神飘向远处,“只有他真正不嫌弃我,这就够了。”
这话说得太凄凉,向晚不由想起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自己说过一句话,“鱼找鱼,虾找虾,乌配王八”。父亲听了大笑,说,“我的向晚将来是要有一个男人,嗯,叫什么来着,白马王子!对了,那个白马王子踏着七色彩云来娶的!”
“爸爸,爸爸,如今你的向晚只要有一个男人不嫌弃她曾经沦落风尘,她就肯嫁了。”
岁月,如流水地一般过去。记得满街小摊子上,摆着泥塑的兔儿爷,忙着过中秋,好象是昨日的事。可是一走上街去,花爆摊,花灯架,宜春帖子,又一样一样地陈设出来,原来要过旧历年了。
娜娜真的要结婚了,开始把东西陆陆续续地搬出百里巷,同住的其他几个姑娘们看着都羡慕不已:她总算是搬出去了。向晚明白,只有这样,才叫做真正地搬出了百里巷,所以她拒绝了张经理的好意,不愿意因为成了红舞女而搬到大别墅里去。因为,再豪华的别墅,也是一只致的笼子,而她,已经做了舞女,不愿再做金丝雀了。
这天,向晚陪着娜娜上街采办年货和结婚用品。挑挑拣拣,一直到华灯初上的时候,娜娜才开恩回去。行至锦湖路,汽车骤然停下。向晚本就昏昏欲睡,这么一下,身子一下往前扑去,额头在椅背上重重撞了一下,娜娜噗哧一下笑出来,向晚稳住身体后,沉声道,“什么事?”
车夫诚惶诚恐,“前面路被堵上了,过不去。”
在绥州的繁华地段闹事,什么人这么大胆?向晚伸手摇下车窗,向外望去,却被横七竖八的七八辆汽车。二三十个人手拿棍子,个个气势汹汹.路上的行人都在驻足观看,围成了一个圈,正好处在路中央,把道路堵住了,看到这样的情景,向晚也无法可施,只能吩咐车夫,“把车靠边点,等他们散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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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这样了,偶尽力了。至于说过的狗血部分,明天,嗯,或者后天。
考试下个星期结束,下周末开始恢复更新,每日一更?呵呵,偶尽力。
祝好。